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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我是谁

蚕逍遥

我是一只蚕。现在,我躺在蚕山上。蚕山是用麦秸或稻草编织的呈“W”状的物件,供我结茧的。我一边吃着桑叶,一边想着老食已吃完了,要开始吐丝了。静下来想想自己,好像生下来就为吃似的。从自己是一枚卵,通过光照(或在保温箱里经过恒温的)孵化成蚁蚕的那天起,就和桑叶结了缘,一辈子光吃桑叶,一直到吐丝。吃着吃着就明白了,我活着其实就是在做一件事,那就是吐丝。

为吐丝,我必须要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吃——吃桑叶。当然,吃,是为结茧。结茧,就是吐丝。桑叶是好东西,它不光能填饱肚子,给成长提供必须的养料,还能把自己的肚里东西都转化成丝的源泉,是个好东西啊!

我的一生也就是50多天。这短短的时间,就是我的一个时代。自己必须要经过从卵到蚁蚕,从蚁蚕到蚕,从蚕到蛹,从蛹到蝶的过程。蝶才是我的成虫,也是我的最后。想想我就笑了,笑自己,就这几天的光景,要走这么多的坎,受这么多的磨难,怎么这么像人生啊!

蚁蚕是我的幼虫(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身上长满细毛,故称蚁蚕),从蚁蚕到吐丝结茧要休眠4次,脱4次皮。这只是25天左右的时间,除了吃就是蜕皮,我不停地强壮庞大(据说一个要吐丝的蚕的体重是蚁蚕的一万倍),说起来这都是桑叶的营养啊!

我感觉老食吃的差不多了,前几天特饿,那个穿红衣的姑娘虽然一上午来喂好几次,可还感觉饿。我饿极了连桑叶梗子都吃了呢!后来,红衣姑娘嫌一个人择桑叶慢,就叫来那个叫闵凡利的,听说是个写文章的,一起去地里,砍来好多长满桑叶的桑枝,放到蚕薄子上。这下,我们可以大快朵颐了。当然了,我们除了吃就是拉,拉的都是没消化的杂质,剩在肚里的就是精华了。

那几天,我们发现闵凡利这个人没事常往蚕房里来,一来给我们喂食,二来呢,我发现这家伙的眼神很特别,说文一些叫暧昧,说土一些就是眼里面有个扒钩子,反正是特流氓。他看红衣姑娘时,眼里会伸出一只手,在红衣女孩的身上抚摸。后来我才明白,敢情这家伙喜欢上红衣姑娘了。这时候,我发现,闵凡利已和我一样,开始在心里孕丝了,当然,他孕的是情丝。

我记得那天我已停止进食,休了一天眠,刚爬到蚕山上。我要开始做我一生中最大的事——吐丝。吐丝就是把我们肚子里吃的桑叶精华吐出来。丝是桑叶的精华,是一种液体,出了我们的嘴就成了透明的线。我们越吐身子就越来越小,也越孱弱。为保护自己,我们先给自己用丝织一个壳,那壳好似蜗牛身上背负的房子,是我们自己的保护。吐丝需要两三天的时间,对我们蚕来说可是非常漫长。我一边吐丝一边想,难道,我们活着就是给自己织一个壳,把自己圈进去。就像你们人类,小时候拼命的学习礼仪道德,学习生存之道,实际上你们学的就是怎样把自己圈进去、怎样再把自己消耗掉的方法和技巧。

我吐丝的时候,一抬头看到闵凡利也在吐丝。当然,他是在给那红衣女孩。他给那个女孩倾吐情诗。在我听来,那是一种麻醉人的谎言。可那红衣女孩很喜欢,她听着闵凡利的情诗,脸上荡起红晕,那含羞的模样柔媚婀娜。我虽是一只蚕,可心里也有些痒痒的。

后来,我看到闵凡利去拉红衣女孩的手了。红衣女孩把手放到他手里,非常幸福,真令人羡慕。我就想,闵凡利这样的连个茧都不会结,就可以拉红衣女孩的手,亲近这个女孩的芳心。我为什么就不是人呢。如果我要是,不凭什么,就凭我结的这个茧,这女孩还不得对我投怀送抱?

哎,这就是命。我的壳越织越厚,渐渐地我把自己织进壳里。我把壳当成自己的家。当用最后的一根丝把家门堵上——喧嚣和嘈杂也被我堵在壳外时,我感到出奇的静。哎,劳累这么久,就为自己织一个壳。想想,很好笑。

再可笑,自己的路还要走下去,活到这份上,我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是一个蛹了。当然,我得脱下这又肥又大又松弛的外衣。脱下这外衣,我才是个蛹了。也就是说,我不停吐丝织壳,就为了把自己织成一个蛹。这是没办法的事,这是我必须要走的路,要翻的坎。就好比闵凡利后来和那红衣女孩结婚一样,他们组合了一个家庭,后来他们为孩子的事发愁,为柴米油盐发愁,为工作和人民币发愁,他们和我一样,也成了他们自己的一个蛹。

以后的路是什么呢?自己的这大半辈子,除了吃就是织个壳把自己圈起来,我究竟做了什么?仔细想,只做了一件事,吐丝——结那个把自己束裹起来的壳。我常常皱着眉头想,难道,这就是人生的目的?

再想想那个叫闵凡利的家伙吧。他开始是上学,后来又写了一些自以为能教育人的狗屁文章,其实是满纸的荒唐言。他本是农民,可不会种地,首先说他不是一个好农民。后来又当工人,可不会操作机器。后来当官,当着当着把自己当腐败了,当“双规”了并当进了监狱。从监狱出来后,开始想干些不出汗的活计,想来想去,想到了写文章挣钱。怀有这种心态的人,能写出什么锦绣文章?就算是好文章,连他自己都教育不了,还能教育谁?生在这个浮躁时代的人,哪一个不比他聪明?有时他还自我感觉良好。看看他周围的人,哪一个不比他虚伪?哪一个不比他张狂?哪一个不比他狠毒?

我虽是个蛹,可我很清醒。虽然我把自己圈起来。目的还是为了让自己走出这个壳。我虽是个虫,但我没忘,我是一个动物。

动物最终的目标是什么?那就是繁衍。想到这,已成为蛹的我豁然开朗:原来活着的目的在这儿啊!

我要好好在壳里修养调整自己。我知道,走进壳里还要把自己再走出来。一个虫能进壳不是本事,关键的是要从壳里飞出来。我就想那个叫闵凡利的家伙,光知道写,写那些只有几个和他一样的家伙叫好的东西。实际上,他的那些作品都是文字垃圾,在这个被称为地球的尘世上,一天能生产几列车。他还当宝贝似的,可笑极了!看到他如痴如醉的样子,我知道,他这是进入了写作的这个壳,没有从中走出来。

可我不能像他那么呆傻。上苍就给我这短短的50多天的时间,在这期间,我还有一个事情要做,无论如何,我要把自己化成蝶。

这是一个艰难的蜕变过程。这次的蜕变和前几次的蜕变不一样:那几次只是休眠一下,褪下自己那越来越小的外衣;而这次的蜕变是从一个虫向一只蝶、是从爬行向飞舞的转变,它是质的、是灵魂的。这次蜕变是漫长的,需要生命四分之一的时间,在茧壳里的时间里,我好好地思考了自己和今后的道路。我想到了飞翔。啊,那是多么充满诱惑力的景象啊。

为了飞翔,为了在天空展开自己的双翅,就是受再大的磨难,值!

我刚化蛹时,体色是淡黄色的,通体嫩软,渐渐地变成黄色、黄褐色或褐色,皮肤也硬起来了。经过大约半月的时间,当我的身体又开始变软、皮有点儿起皱并呈土褐色时,我就将羽化成蛾了。

这一次的蜕变让我历尽艰辛,当已成蚕蛾的我啄开茧壳从里面飞出时,你看到的将是一只飞翔的蝶。当然,我专门飞到了闵凡利的书房,看到该同志正在书房里抓耳挠腮,在为一部作品人物的命运绞尽脑汁,在为那个故事的发展挖空心思。我知道,他这样的人,永远生活在他自己编织的茧壳里,走不出来了——这时,身边飞过一只雄性蚕蝶。那是一只英俊的男性,是我心仪的王子,我知道,我得走向他。走向他,我才会交合,才知道交尾的欢乐,我的生命才会饱满,才会充满光彩——几天后,我产下我的孩子,他们是比芝麻粒还要小好多倍的受精卵。他们静静地躺在一张纸上,看着他们,我清楚,我的使命完成了。当然,我的时代也终结了;当然,我也很累;当然,我真该好好歇歇了。于是,我闭上了眼,我看到了天堂——蝶在舞

我是一只蝶。走向火焰是我一生的目标。我原是一个卵,父母交配完就把我种在一块长着水草的泥沼里,我就成了一粒种。和所有的兄弟姐妹一起,我在水中成长,后来,我成了虫。再后来蜕了壳,成了一只蝶。

后来,我的翅膀硬了,我就要做翅膀硬的事。首先,我得要找到我的根——就像一粒种子要找到土地、一块云彩要找到大海一样。我非常想见我的父母。一些和我一样在泥沼中出生的昆虫对我的想法嗤之以鼻,说我太温情太可笑,并说我们的父母把我们生下就丢在泥沼里,什么时候来看过我们、来问过我们?我说你们无情。我告诉他们,我们虽是昆虫,但是有情有义的。我们不能跟人学,人很多的时候翻脸无情,还虚伪歹毒什么的。我们要跟羊和乌鸦学,羊知跪乳,乌鸦知反哺,它们都是我们的榜样。好多昆虫面对我低下了头颅。我知道,它们心中柔软的地方开始了疼痛。

我就开始寻找父母,我跋山涉水,把翅膀飞得酸疼酸疼的,在许多好心朋友的帮助下,我终于见到我称之为父母的那对蝶子。

当我见到父母时,它们都在忙着做它们认为有意义的事。那天我刚飞到家,看到有好多的蝶子也都飞来了,我姑且称它们为我的兄弟姐妹。它们都飞绕在父母的身边。父母对我的到来没说什么,只是给我点了一个头,算是招呼,接着又忙它们的事了。它们的事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去邻居家祭奠一只扑火而焚的雄蝶。这是一只扑了几次都没有焚烧的蝶,因它扑向的都是隔着玻璃的灯泡。而这次,它扑向的是一个穷孩子的煤油灯。

穷孩子正在煤油灯下做作业,做得聚精会神。雄蝶趁穷孩子太用心的当口,一头扑向那盏灯火。先是翅膀着了,接着是腿脚,然后是身体。雄蝶的燃烧把穷孩子吓一跳。当穷孩子回过神时,它已从灯上掉下来,躺在穷孩子的作业旁。穷孩子的字干净漂亮,一看就是个大学生苗子。它想告诉给穷孩子:你不久会是一个大学生。可惜,它的话穷孩子听不懂。还有就是,它想说,已说不出了。

这是深夜,雄蝶的死去没用多久就被别的蝶子看到。别的蝶子把这消息告诉给雄蝶的家人。雄蝶一家人听雄蝶死在火焰上,高兴坏了。在蝶氏家族里,能死在火焰里是一个蝶子的福,是八辈子修来的。所以当那只我叫母亲的蝶子听说雄蝶在开追悼会就忙着祭奠,连我这个亲生的儿子都不愿多亲热一会儿。在她眼里,我的存在,还不如一只死在火焰里的雄蝶的祭奠重要。我不知这是我的福,还是我的疼。

在和父母一起的岁月里,我才知道,作为一个蝶子,如能死在火焰里那是一种荣耀,是生命的一种永生。所以千百年来,飞蛾前赴后继扑向火焰,其实那是他们生命的一种尊贵,一种升腾。就像人在不停追求光明一样,死了,就是英雄,就是烈士,就是永垂不朽。只是,如今的蝶想死在火焰里非常非常艰难,因为人们都用上电灯,还有,每家的门窗都用玻璃封闭了,对蝶子们来说,简直是铜墙铁壁啊!

父母亲一边不停地给我们制造着弟弟妹妹,一边不停地给我灌输“能死在火焰上是一种幸福,是生命最高升华”的理念。在和父母生活不长的时间里,我的生命里就只剩下一个追求:在火焰里永生是我的毕生目标。

我每天除喂饱肚子外就是盼望着天黑。天黑了,才会有灯光。有灯光才会有实现我们生命的燃烧。如今人们生活条件好了,家家都购买了空调。门窗在夏日比冬天关的还严实。每天在窗外徘徊时都看到我的好多同类,他们把两只眼睛等绿,也没有等到进入屋子的机会。更可恨的是,很多人家都买了“枪手”之类的杀虫剂,好多的蝶子在伺机等待的时候被杀虫剂击倒了。他们没死在火焰上,而死在杀虫剂的香味中。这就成了一个蝶子的羞。好比战士没死在战场上,而死在女人的肚皮上。耻辱啊!

我绝不做被杀虫剂的香味熏倒的蝶子。所以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要一看到那些个用双腿走路的人走向杀虫剂,我就赶快飞开。

后来我就急切地盼望停电,只要停电,人们一点蜡烛,我就有死在火焰里的机会。还有,在不停地寻找中,我发现,农村停电的几率比城市多,有个五六倍吧。对于一个蝶来说,这就是命运。相对于人来说就是机遇。

我就进行了战略转移,从城市撤到乡村。游荡在乡村的天空里,飞舞在乡村的黑夜里。

在乡村,我来到一个叫闵凡利的窗下。我发现,他家里的灯比别的人家熄得晚。夏日一停电,这家伙就会打开窗口,就着蜡烛的光亮,光着膀子写一些他认为能感染人的狗屁文章,看他那正儿八经的样子,说不准一不留心就能获诺贝尔文学奖呢。其实在我看来,他的那些文章狗屁不是。可他很陶醉,每写完一段,就在那里摇头晃脑地读,老和尚念经一样,笑死我了。

(但说起来,对闵凡利这样的家伙来说,能有一个目标让他去奔,他以为是福呢!其实,活在人世的一些自以为是的人,哪一个不像闵凡利一样?)是盛夏最热的日子,每天我都早早来到闵凡利这家伙的窗前。我等待着停电。那段日子,我天天念好多遍阿弥驼佛、念阿门、念无量寿佛。目的就是让电停了。一停电,闵凡利这家伙才会打开窗子,点起蜡烛。

俗语说,心诚则灵。这天,还真停电了。我就见闵凡利这家伙骂了一句脏话,接着点起蜡烛,打开窗子。机不可失,时不待我,就在闵凡利开窗的瞬间,我飞进他的屋里。

蜡烛的火焰跳跃着,欢快地舒展着身姿。闵凡利看样写在兴头上,他用手刮了一把额头上花生粒子般的汗珠,丢在地上,然后又继续写他的那不值一文的“经典”。这家伙写得很忘我,时而咬咬笔杆,时而双手托腮,呆头呆脑可爱极了。我常反思自己,我本是一个愚蠢的家伙,为追求生命的永生,傻傻地飞舞,蠢蠢地寻找这盏烛火,现在看来,闵凡利这家伙比我还可笑。

烛火在热烈地奔放着,用燃烧显示着他的光亮,显示着他不可一世的生命价值。看到火焰,我说不出的激动,我知道,我马上就要成为蝶氏家族的一个永生的英雄,成为我父母眼中的荣耀和自豪!

我在心里暗咬一口气,义无反顾地朝烛火扑去。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么蓬勃的火焰一下子被我扑灭了。黑暗中,我发现,我只是腿脚受了一点儿伤,伤虽不大,但很疼,钻心的疼。我躺在桌上呻吟着,听到闵凡利这家伙嘴里吐出一串的脏话,当然,脏话是骂我的。接着蜡烛被点着了。光明充满了所有的黑暗……闵凡利看到桌上的我。我发现自己正躺在他的一纸文字上。他的那些文字好硬,石头似的,硌的我全身发疼。闵凡利这家伙伸手把我提起来,狠狠向地上摔去……就在闵凡利摔我的那一刹那,我猛地发现闵凡利这家伙很像我。我想告诉闵凡利:你也是尘世的一只蝶……可惜,我永远说不出来了……

苍蝇说

我是父母种在肮脏中的孩子。哪儿肮脏,哪儿是我们的家。当然,肮脏不是出自我们的手,是来自你们尊贵的人类。

我们在肮脏中茁壮成长。肮脏就是我们美好的家园。后来我就成了一只蛆。我吸收着肮脏里的营养。对于肮脏,我有着独到的心得。你们人认为的东西,对蝇类来说,有很多都是不确切,或者说不适用的。比如说肮脏,对你们来说那是一个讨厌的去处,烦心的地方。但对于我们,那是向往的世界。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幻想着,地球如果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大垃圾场,大污秽地,那该是多美好的事啊!可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因为你们不愿生活在垃圾中;还有就是真理。你们人类认为的真理,在我们看来是玩笑。说起来,你们人类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还不如我们蝇类。就说时间吧,你们人类认为时间分过去、现在和未来,说通俗一点儿就是昨天、今天和明天。可我们不这么看,我们认为时间就是物质,就是一个圆。就像你们磨坊里拉磨的驴,每天都在周而复始着自己的轨迹。就像你们的人生。

当然了,我是一只有点儿思想的蛆。像我这样爱思考的在我们蝇类家族里比比皆是。我们蝇类是一个爱动脑子的物类。在这点上,我觉得比人类强。你们是贪婪和懒惰的群体。你们的知识少的可怜,现在,你们连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还没有搞清,你们还停留在“到底先有的蛋,还是先有的鸡”的层面。你们的大部分知识来自书本,可我们的知识来自思考。我听你们人常说:“读书使人进步”,还有“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等之类的话,真可笑啊!更有甚者说,“三辈子不读书,不赶一窝猪”。在你们的心目中,猪是最愚蠢的。我告诉你们:其实你们人想错了,猪是世上非常聪明的动物。就看你怎么去想他了。

当然了,我先是一粒种,后来成为一个蛆。蛆是蝇的幼虫。我的最后是一只英俊的苍蝇。我现在虽是个蛆,生活在污浊中,但我的心灵是清洁的。我的清洁就似你们人类常夸的那个周敦颐写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可你们人类不这样认为,你们太急功近利,我和莲同是从肮脏中出生的,你们给予莲的地位是在天上,给予我们的是什么?你们最清楚!

当然,这些都是实话,但实话说多了你们的自尊心承受不了。有时你们太可怜,也太孱弱,免疫力特别低,一代不如一代。说起来,发明创造能促进你们的生产力的发展,让你们更强、更壮、更智慧,可如今你们人类的发明创新却成了缠缚你们自己的绳索。比如说空调,因为舒适,他把冬天和夏日都变成一个季节。所以你们在冬天感冒,在夏日伤风。你们的身体虚弱极了,可怜极了,也可悲极了。

我的身体是很棒的。所有的细菌我都不怕。只要我飞翔起来,我就是一枚子弹,就是一架飞机。我飞翔在蓝天上,飞翔在你们人类的贪婪中,飞翔在你们制造的肮脏中。

我是在肮脏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对龌龊和肮脏本能的喜欢。如果你们人类都纯洁干净起来,我们就没生存的地方。但人类往往只顾外表干净,有的外边穿着西装革履,甚至洒着香水,以示高洁和尊贵,可你们从不顾及内里和心灵。其实真正藏灰的地方是内心。只要把内心打扫干净了,你们才会永远洁净。可你们从不爱打扫自己的心田,你们的心里积存着很厚的灰尘。所以你们永远干净不了。

该说说我自己了。我现在已从蛆变成蝇,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我的周围是参天的树木和绽放着芬芳的花。当然,我很喜欢这些,这些东西赏心悦目,但不能当饭吃。我的饭食还在人们的龌龊中。

我一路上唱着歌,飞翔在奔向城市的途中。我知道,城市是乡村的孩子,是乡村哺育喂养出来的。可我对城市有点儿看不起,那就是,城市有点儿忘恩,丢了奶头就骂娘。他们反过来又厌弃乡村的贫穷和落后。狗都知不嫌家贫,可城市在这一点上连狗也不如。

飞翔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我这才知道祖先为什么给了我们一双翅膀。给我们翅膀就是让我们飞翔。在飞翔的时候,我发现很多有意义的事,作为你们,认为是无聊的或隐密的。我在一个城郊结合部的工厂的办公室里看到老板奸污了一个女孩。女孩身下流着血,嘴里在叫喊着,我发现很多人都听到了,但他们都很麻木,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从事着他们的工作。我狠狠地用腿踢了一下那个老板。女孩哭得伤心而无助,我俯身尝了女孩的血,血很红,是撕裂的鲜血,非常的腥。我美美喝饱了肚子。哎,说实在的,真该感谢那个老板!就因他的撕裂和强暴,我才吃饱了肚子。

后来我继续飞。当然是朝城市飞。现在我已进入城市。城市的外表虽看着干净敞亮,实际上他比乡村肮脏多了。看看城市的下水道,哪一个不比乡村的脏?

我现在正趴在一个公司董事长的窗口上。董事长的窗口封闭得很好,我们进不去。虽进不去,可我们喜欢趴在他的窗口上。因为在这儿能看到很多阴谋之类的东西。我以前对阴谋不理解。通过趴董事长的窗口,我明白了:阴谋就是几个人做一个套或几个套,让另外的几个人钻;或几个人合伙挖一个陷阱,让另外的几个人往里走。我看到董事长正和几个人低头在做套。这一次他们不知在套谁。不知又是哪个倒霉蛋跌进他们的陷阱。说起来,谁跌进与我有什么关系?我是一个蝇呢!

我在一个垃圾桶里睡的觉。后来被几个捡垃圾的扒拉醒了。我想骂他们几句,但我就着月光看到这几个人都是乡下人,就没把肮话说出口。哎,他们怪可怜的,不像我有翅膀,又不像董事长那样的会做套给人家钻,只有靠捡垃圾过生活。说起来,他们和我一样,也是靠肮脏为生的。他们看到垃圾的那种急切和欢喜,和我们蝇类的表情是一样的。

我不想打搅他们。他们是靠着垃圾养家糊口呢!我轻轻飞开了。飞着飞着,我闻到血的腥甜味。哎呀,太香甜了。我像一个酒鬼向着浓郁的酒缸奔去。

血的味道是从一个豪华的房间里发出的。我看到一个男人正在用面巾纸擦拭着一把水果刀上的血。男人一边擦一边自言自语:叫你离婚,你偏不离。我叫你再缠着我!男人说这话时有点儿幸灾乐祸,好像在说着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我忙爬上去喝那个女子的血。那个女子的血闻着香,可喝起来却非常苦。我不知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男人看到了我,他讨厌我。想用手拍我,我轻轻一躲飞了起来。我知道,这个男人看着飞扬跋扈,可他马上就完了。因他的手上沾了血。

第二天,我看到这个城市到处都是身穿白大褂、身背消毒器的人,原来这个城市在创建卫生城,在开展一次灭苍蝇的卫生运动。看到他们这么郑重其事的,我真得很想笑。

我想告诉可爱的人类,想消灭我们并不难,只要你们内心干净了,我们苍蝇马上就会绝迹,在这个星球上消失。可遗憾的是,因你们有欲望,所以你们的心灵永远也纯洁不起来。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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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梨出车祸死了,被系统小贴心绑定做任务。“亲爱滴宿主,我们要做的任务是刷反派boss的好感度哦。”好的,为了复活,她要认真完成任务!可为嘛她每次都碰到的boss貌似都是同一个人?!……初梨:……怎么回事,小贴心小可爱,快来给我解释一下。。小贴心:嘻嘻,宿主你就从了反派boss了吧! 某一天,小贴心突然发现自己的宿主貌似有人格分裂症,小贴心看着忽然就变得高冷恐怖的宿主,心都在害怕的颤抖:宿主……我们要涮反派boss的好感度…… 初梨:滚! 小贴心:呜呜呜,还我那个可爱善良的宿主~ 【全文甜甜甜,看了文章后我就想问你们,狗粮吃的饱不饱!!哈哈哈,嗝~】
  • 长夜如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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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她年少初遇。他是流落在外、饱经风霜的颖帅遗子;她是书香世家、养尊处优的廖府小姐。一粒红色小痣,他便记住了她一生。此去经年,乱世年华又逢君。他和她久别重逢。他是铁骨铮铮、临危受命的两军统帅;她是纯真可爱、救死扶伤的医大学生。一粒红色小痣,他一眼便认出了她。他于她,是丈夫,是哥哥,是一生坚强的依靠。她于他,是妻子,是妹妹,是一生柔软的梦想。奈何,生在那个山河破碎风飘絮的年代,有时,爱比恨,难相守……乱世云烟——护她一生,伴他一世,已然成为一种奢念。四年的离别,是障碍,是恐惧,是迟疑。可当他将自己抱住的时候,她忽然明白,对他来说……只是思念、等待和深爱。
  • 相约在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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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故事,回忆过往。本文讲述了地铁里的真实故事,这里,有爱,有恨,有情,有义,更是有你意想不到看不透的人心。
  • William Ewart Glad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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