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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手

在俄亥俄州温斯堡小镇附近的幽谷边缘,有一栋小木屋。一个胖胖的小老头,在木屋那破旧的走廊上,神经质地来回踱着步。越过一块种了苜蓿却长出茂密黄芥草的长形田地,他看见一辆载满摘果人的运货马车,沿公路从田地回来。那些摘果的少男少女欢声喧闹着。一个身穿蓝色衬衣的男孩跳下车,努力想把车上的一个女孩拉下来。女孩尖叫着反抗。男孩在路上踢起一片飞扬的尘土,尘土从落日前飘过。从那一长块田地的上空依稀传来少女的话音:“呀,你这飞翅比德尔·鲍姆,梳梳头发吧,头发都掉到你眼里了。”那声音像在给秃顶男人下命令,他神经质的手不停地乱摸着光秃秃的雪白前额,像在梳理一缕乱发。

飞翅比德尔·鲍姆终日诚惶诚恐,被种种狐疑所包围。他在这里居住了二十年,却从不认为自己是这小镇生活的一部分。在温斯堡所有人中,只有一个人接近他,那就是威拉德新旅馆主人汤姆·威拉德的儿子乔治·威拉德。他俩建立了类似友谊的感情。

乔治·威拉德是《温斯堡鹰报》的记者。有时候,他在晚上沿着公路步行到飞翅比德尔·鲍姆家。眼下,这个老男人在走廊来回走着,双手神经质地动个不停。他希望乔治·威拉德傍晚时能来陪陪他。当载着摘果人的运货马车过去后,他从高高的芥草中穿过田地,爬上铁路的栅栏,沿公路紧张地望向镇子。他就这么站了一会儿,摩挲着双手,朝公路来回看。接着,他被恐惧淹没,于是又往回跑,走上了家门前的台阶。

在乔治·威拉德面前,作为二十年来一直是小镇神秘人的飞翅比德尔·鲍姆,卸下了些许胆怯。而他那被重重疑虑包裹的阴郁个性也有所好转,他开始走出去接触这个世界了。在年轻记者的陪伴下,他终于敢在白天大胆地走上大街,或是在自家门前那破败不堪的门廊上来回踱步,兴奋地说话。一直低沉颤抖的声音,变得尖锐响亮起来;弯曲的身体也挺直了。他扭动着身子,像一条被渔夫放回小溪的鱼儿,不再沉默,开始说话了,努力把埋藏在心里多年的想法化作言语。

飞翅比德尔·鲍姆说话时手势很多。他那纤细、富于表现力的手指总是那么灵活,却又努力将自己隐藏在口袋里或背后,来来回回,像是他传情达意机器上的活塞杆。

飞翅比德尔·鲍姆的故事是一个有关手的故事。他的双手总是无休止地活动着,像囚鸟不停拍打翅膀似的,因而得了“飞翅”的绰号。这是镇上某个无名诗人给他取的。这双手总在提醒他,要时刻注意把手藏起来。他总是惊奇地看着和他一起在地里工作的那些人,或是从公路上经过的运货马车里那些昏昏欲睡的人,他们的双手多么乖巧听话。

和乔治·威拉德谈话时,飞翅比德尔·鲍勃握紧了拳头,一拳打在家里的桌上或墙上。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更舒畅。两人在田野里散步时,他要是想聊天,就会找一段树桩或栅栏顶的一条木板,两手忙着砰砰地猛击,谈话又自在从容了。

有关飞翅比德尔·鲍姆这双手的故事,值得写一本书。若饱含深情地描写,确实可以把这个无名之辈许多奇特又美好的品质表现出来。但这是诗人的工作。在温斯堡,这双手只是因为其好动而引人注意。因为这双手,飞翅比德尔·鲍姆一天能采摘多达一百四十夸脱[1]的草莓。这双手成为他显著的特征,为他带来了名声,但同时也让他这个本就极为畸形的人显得更为畸形了。温斯堡以飞翅比德尔·鲍姆的双手为荣,就像以银行家怀特的新石屋为荣、以卫斯理·摩尔的栗色种马汤尼·缇普为荣一样。汤尼·缇普在克利夫兰秋季赛中创下了二分十五秒的记录。

至于乔治·威拉德,他老想问问那双手的情况,有几次,好奇心几乎就要驱使他开口问了。他认为,那双手总是奇怪地动个不停,还老要藏起来,这一定有什么原因。只是出于对飞翅比德尔·鲍姆的尊重,让他把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

有一次,他几乎要问出口了。那是一个夏季的午后,两人在田地里散步,然后坐在一条草埂上休息。飞翅比德尔·鲍姆整个下午都兴致勃勃地说话,像一个受了神灵启示的人。在一道栅栏边,他停了下来,像只巨型啄木鸟似的使劲拍打顶端的木方,并朝乔治·威拉德大吼,指责他太受周围的人影响。“你这是在自我毁灭,”他喊道,“你喜欢独处,喜欢做梦,可又害怕梦想。你想和这镇上的人一样。你听到他们的谈话,还想要学他们。”

在草埂上,飞翅比德尔·鲍姆努力想要说清楚自己的观点。他的语调变得柔和、温暖。他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仿佛幻游梦境者的呓语。

根据这梦境,飞翅比德尔·鲍姆还为乔治·威拉德勾勒了一幅美景,一幅田园式的黄金时代美景。越过苍翠辽阔的乡村,来了一群体态匀称的年轻小伙。他们有的步行,有的骑马,来到了一个老人跟前。老人坐在小花园里的一棵树下,和他们交谈起来。

飞翅比德尔·鲍姆感觉整个人都受到了神灵的启示,还一度忘记了自己那双手。它们悄悄地移到了乔治·威拉德的肩上。谈话的声音有了不同,似乎多了一份勇气。“你要试着忘却你所认知的一切,”老人说,“你必须开始做梦。从此以后,别再听周围的那些喧嚣。”

飞翅比德尔·鲍姆停了停,意味深长地注视着乔治·威拉德,双眼闪烁着光芒。他再次伸出双手,轻轻地抚摸着眼前这个男孩。突然,他的双眼闪过一丝恐惧。

飞翅比德尔·鲍姆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跳起身来,猛地把双手插进裤袋深处,泪水涌上了双眼。“我得回家,不和你多说了。”他神经质地说。

老人头也不回,急急下了山,走过草地,把困惑、惊恐的乔治·威拉德留在了草坡上。男孩恐惧得浑身颤栗,起了身,沿通往镇子的大路走去。“我再也不问有关他那双手的事了。”他这么想着,眼前又浮现了在老人眼中看到的恐怖神情,内心被触动了。“肯定有什么不妥,但我不想知道。他害怕我,害怕所有人,这一定和他那双手有关。”

乔治·威拉德猜的没错。我们来大致探究一下那双手的故事吧。也许我们对那双手的谈论,会唤起那位诗人,他将道出关于这力量的不为人知的神奇故事,而那双手只是在这力量下满怀希望而翻飞的旗帜。

年轻时,飞翅比德尔·鲍姆曾经在宾夕法尼亚[2]一个小镇的学校里任教。那时候,他还不叫飞翅比德尔·鲍姆,有一个不怎么好听的名字“阿朵夫·麦尔斯”。在被称为阿朵夫·麦尔斯的时候,学校的男孩们都非常喜爱他。

阿朵夫·麦尔斯天生就适合做年轻人的教师。他属于那类罕见的不为世人所理解的人。那类人用温柔得像是可爱弱点的力量来管理学生。在他们的心里,管教好这些孩子的感觉,就像贤良淑德的女人对自己爱人的情感一样。

但这不过是残忍的表述,需要诗人对此进行美化。阿朵夫·麦尔斯会在黄昏里,和他教的孩子们一起散步,或坐在学校的台阶上聊天,直至薄暮,沉浸于梦幻之境中。他的手四处游走,抚摸孩子们的肩膀,把玩孩子们一头乱发的脑袋。他的声音温和、悦耳,无限关怀尽在其中。这样的声音,这样的双手,这对肩膀的抚摸、对头发的摩挲,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教师将梦想的种子播撒向孩子心里,也尽了几分努力。他手指的爱抚传递着对孩子们的关怀与爱护。他是那种将关怀点滴注入生活而非哗众取宠的人。在他双手的爱抚下,孩子们的质疑和不信任消失了。他们也开始做梦了。

于是,悲剧发生了。学校里一个愚钝的男孩迷恋上了这位年轻的教师。夜里,他在床上幻想不可言说之事,第二天清晨,竟把幻想当作事实娓娓道来。奇怪可怕的指控从他的两片薄唇间吐出。整个宾夕法尼亚州为之颤栗。人们在心里对阿朵夫·麦尔斯的朦胧怀疑,瞬间都成了确信。

悲剧并没有就此消失。浑身颤抖的孩子们被人从床上拉起来,接受盘问。“他用手臂抱我。”一个孩子说。“他的手指老摸弄我的头发。”另一个孩子说。

一天下午,在镇上开酒吧的亨利·布雷福德来到学校,把阿朵夫·麦尔斯叫到校园里,一拳拳地揍他。他坚硬的指关节有力地打在老师那惊恐的脸上时,他的愤怒越来越不可遏制。孩子们吓得尖叫,小昆虫似地四处乱窜。“你竟敢乱摸我儿子,看我怎么教训你,你这禽兽。”酒吧老板咆哮着,打累了,开始在校园里来回踢他。

当天夜里,阿朵夫·麦尔斯就被赶出宾夕法尼亚州。十二、三个男人提着灯,聚到阿朵夫独居的房门前,命令他穿上衣服出来。天下着雨,其中一人手里拿着一根绳子。他们本打算把教师吊死,但他外形是那么瘦弱苍白、惹人同情。他们的心被触动了,便放他逃跑了。当他跑进夜色里,大家又对自己的软心肠感到懊悔,赶紧追上去,边咒骂边朝他扔木棍和大泥球,直到那小小的身影越跑越快,最后消失在黑暗中。

在随后的二十年里,阿朵夫·麦尔斯一直独居在温斯堡。他只有四十岁,看上去却像六十五岁。在匆匆经过俄亥俄州东部的一个小镇时,他在货车站的一箱货物上,看到了“比德尔·鲍姆”几个字,于是就借用了这个名字。他在温斯堡有个阿姨,是个牙齿发黑、饲养鸡群的老妇人。他和阿姨一起生活,直至她去世。离开宾夕法尼亚以后,他病了一年,康复后便在地里做零工,终日诚惶诚恐,总是小心地藏好自己的双手。虽然他不是很明白当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直觉是自己这双手惹的祸。那群孩子的父亲一遍遍地说着这双手。“管好你的手!”当时在校园里,酒吧老板暴跳如雷地这么对他咆哮。

飞翅比德尔·鲍姆在他那幽谷边的房屋走廊上,继续来回走着,直到夕阳西下,田野外的公路消失在昏暗的夜色中。他走进屋里,切下几片面包,涂上蜜糖。当夜班火车载着白天丰收的硕果轰隆而过,四周又恢复夏夜的宁静时,他又一次来到走廊上。在黑暗中,他看不见自己的双手,它们变得安静。虽然他仍旧渴望看见那个他借以表达自己对人类之爱的男孩,但这种渴望,再次成为了他寂寞和等待的一部分。飞翅比德尔·鲍姆点亮一盏灯,开始清洗他简单晚餐弄脏的几个碟子,然后在通往门廊的纱门旁搭好一张帆布床,准备宽衣就寝。一些白面包屑掉在桌边清洗干净的地板上。他把提灯放在一张矮凳上,开始捡地上的面包屑,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点点放进嘴里。在桌下斑驳的灯影中,这个跪着的身影像在教堂里虔诚祈祷的牧师。那双神经质的富有表现力的双手,在灯光下若隐若现,让人以为是信徒在十颗又十颗地飞快数着念珠。

注释:

[1]美国度量体系中的体积或容量单位,用于测量液体,相当于1加仑或32盎司(0.946升)。(译注)

[2]美国一州,位于美国中部滨大西洋地区。(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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