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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子(1)

“摸金校尉”自古有之,自东汉末年天下三分之时,便有军阀混战以先代前朝之陵墓以内殉葬之物变换做钱财用以军备之需。当是之时,先以董卓之虎狼之兵为甚,每于夜里三更时,董军乔装打扮变做山野村夫之辈,携锄、铲防身利器挖坟掘墓而后墓内所得明器一掳尽然。

数年曹孟德渐起,其军训练有素、称霸一时。日久天长,孟德麾下建得一伙精锐之师,人数十之二三,人皆身披黑甲,手持金符,每入夜便行,鸡鸣而伺。所到之处,坟冢皆空。每于安营扎寨之时,此黑甲兵阅山查水,其中有方术士悉寻龙问穴之术,但凡墓穴坟冢,必洗劫一空。

当是之时,以此黑甲兵所盗得明器曹军实力剧增且军备完善于前。军内称之 “摸金校尉”,以“摸金符”证明真身。此乃摸金校尉之始祖是也。

《访古秘事之憋宝篇》

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是故惜没有做过的,那么,也就只有死亡了。

故惜今年十八岁,别看他年纪轻轻,却也是有过经历的人。他喜欢看盗墓题材的小说,不,已经不能用喜欢来形容了,简直到了痴迷的地步。为什么痴迷呢?因为他的身世。在山海市,没有谁是不知道故氏家族的。一来,这个姓氏少见,二来,故氏集团是山海市,甚至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企业。

故惜的爷爷也就是前故氏集团董事故必武据传闻是靠卖白薯起家,后来做到了当年本地最大大钱庄的老板,自此故家飞黄腾达,一发不可收拾。故必武经历了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抗日战争,一直到建国前夕,才把手里的基业交给了故惜的父亲和故惜的二叔。

经历了文革和十年自然灾害,故氏集团并没有被时代的洪流吞没,反而越来越壮大,一直到改革开放,故惜的父亲故存龙和故惜的二叔故存虎已经将故氏集团厂企一体化成功转型,到了故存龙四十一岁的时候,有了故惜,也算是老来得子了。如今是2010年,故氏集团旗下几十家企业目前已经在房地产,电子科技,网络,金融等领域小有成就,而总部故氏集团也在去年被选为世界五百强企业,这一殊荣不止给故氏集团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也为山海市带来了莫大的荣耀。

故惜今年刚上大学二年级,虽然身世显赫,但他却并不像一般的二世祖公子哥那样,浮夸而又自负。就拿上学这件事来说,故惜的初中是自己考的,考到了市里的重点中学,高中也是自己考的,意料之中,也考在了省重点,大学也是如此,而且为了不给父亲添加负担,懂事的故惜特意报考了一所省外211大学,学的是金融专业,同时,第二专业是考古。这值得一提。在外人看来,故惜是很幸福的,同时他也是很优秀的,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身上的担子有多么重。这也是他喜欢盗墓题材小说和报考考古专业的原因。

其实,故惜知道,他的家族就算再庞大,身世就算再显赫,终有一天,会有一场大变故等着他。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又得从故惜爷爷那一辈来说起。其实,一个卖烤白薯的怎么会摇身一变成为当年山海市的大钱庄的老板呢?故必武,也就是故惜的爷爷,当年确实是一个小贩,也确实卖烤白薯,不过他当年可不叫故必武,而叫故倒手。怎么说?这故倒手是怎么来的呢?其实熟悉故必武的都知道,卖烤白薯只是他的副业。

当年的山海市也不叫山海市,而叫邦安,因为靠近北平,正是京城周围,天子脚下,所以叫邦安,取自“兴邦安国”之意。当年的北平也不叫北平,叫北京。八国联军侵华之后,中国成了洋人的囊中之物,清朝没落,民国建立,这时候故倒手十五岁,但已经在邦安民间小有名气,怎么说?他虽然身世一般,但却有着一手盗墓掘坟的好本事。也正是靠着这一身本领,他把从坟墓中带出来的古董宝物连倒几手,到黑市变卖,再把黑钱洗白,也便因此有了“故倒手”这个外号。

故倒手财富的积累日益加多,使得他有了开钱庄的想法,这样一来,既能让钱有了洗白的地方,也能加大流通创造更多的财富,何乐而不为?就这样,他表面上是个正经商人,可实际上做着盗墓掘坟的勾当。这也便是故氏越来越壮大的原因,据说故老爷子当年还资助过孙中山先生闹革命。这些都是后话,先按下不表。

到了故存龙这一辈,家族企业更是壮大了不少,但实际上,这其中有多少是从正道来的,有多少是从黑道来的,我们不得而知了。没错,正所谓子承父业,故存龙兄弟二人继承了父亲的企业,也继承了父亲的绝活。而且,他们把父亲的盗墓事业发扬光大,使得盗墓这件本不光彩的事成为了像工厂车间里组装零件一样的流水线般的事情。猖獗这个词用到故氏兄弟二人身上,一点也不为过。

也正是从小的耳濡目染,故惜认得不少古董,也懂些风水八卦,对于文物勘探之类的事,更是懂得不少。这也是他选择考古专业的原因。他知道,不管怎么说,盗墓这种事情总是有损阴德的,他也知道报应这种事情是确有其事的。但他无法干涉上一辈人的事,更何况他自己有的时候居然也对下斗有极大的兴趣,所以他这个人是很矛盾的。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一个矛盾体吗?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他接触到了盗墓题材的小说,看到了里面所记所写,无不与父亲和二叔所做的事情相似,虽然小说里有夸大的成分,但他却总能找到生活中二叔和父亲的影子。他便从此也爱上了盗墓小说。

故家到了他这一辈,只有他这一只香火,这是报应吗?故惜觉得差不多。他二叔如今也四十开外,但却膝下无子,不是不想生,而是生不了。也正因此,故存虎特别疼爱他这个大侄子。但故惜觉得,二叔总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故存龙的性格和故存虎的性格截然不同,二人虽是兄弟,但天差地别。老大沉稳严肃,不苟言笑,老二却轻浮暴躁,一点就炸。也正是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故惜觉得自己有着双重人格。

故惜的母亲死的早,在生他的时候难产,大出血,当时护士一边擦着自己额头上的汗珠一边急急忙忙地从手术室跑出来问故存龙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故存龙眼都没眨一下,保孩子。事情的结果就是,故惜活了下来,故惜的母亲却因为难产去世了。这是报应吗?故存龙想,是的。故存龙每每回忆此处必心痛到无法自拔,但他有他的苦衷。

十八岁的故惜在大二这个假期没有回家,而是和同学去了同学乡下的老家。故惜想着父亲和二叔每天忙的不可开交,回到山海市自己也是闲待在家,呆着也是呆着,不如和同学去逛逛。就这样,故惜一放假便订了车票,给家里拽了一个电话后便收好行装,和同学刘伴迩一起踏上了下乡的旅途。就这样,他的第一个故事在看似平淡无奇的开始中启动了。而他的人生,也将就此改变。

身为故氏集团未来接班人的故惜和同学下乡玩耍,谁知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却让他走进了重重迷雾……

故惜和刘伴迩坐的是下午两点四十五的火车,从滨封市到屯山村,需要两天一夜的时间。说起来也奇怪,这一个小村庄里怎么会通火车呢?

“你这老家也挺发达呀,我熊哥,都通上火车了。”故惜到了火车站边下出租车边和刘伴迩通话,“熊哥,你到哪了?这都两点一刻了,我觉得我们该上火车了。”

熊哥是故惜对刘伴迩的昵称,因为“伴迩”这名字听起来就像英语“熊”的读音,再加上刘伴迩身体结实,长的五大三粗,看起来确实和熊没什么两样。

只听电话那头一阵咆哮:“小惜呀,年轻人不要心急,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小心烫嘴!你熊哥快到了,别急呀!在路上呢!”光听声音就知道电话那头这家伙是个大胖子,五分钟后,故惜和刘伴迩相遇在了候车室大厅里。

只见故惜一身银白色的运动绒衣,身后拖着一个中号的行李箱,也是银白色的。前几天刚在学校门口烫过的头发看起来十分蓬松,一副墨镜给他俊俏的脸上增添了不少光彩。故惜一米八的个子,身体还算结实,但是偏瘦,总体而言,看起来是个帅小伙。

再看刘伴迩,原本肥胖的身材就显得臃肿,今天居然穿了一身塑身的大红色的运动夹克,衣服把他身上的肉裹得紧得不能再紧。他和故惜身高虽差不多,但看起来却像一堵墙,又高又壮,气场十足。只见他嘴里叼着一支烟,一副极其夸张的蛤蟆镜占了他脸的绝大部分,双手大包小包拎着一堆东西,以至于烟只能叼着,换气不方便,呼吸也不顺畅了。

“快快快,惜哥来帮我一下,我快被呛死了……”刘伴迩叼着烟磨着嘴皮子支吾道。故惜径直走到他面前,用扇巴掌的力度把烟从刘伴迩口中一把拽出随后走到垃圾桶的熄灭处压灭了烟头。

“哎,哎,你干嘛把我烟掐了啊?我叫你帮我提东西!这烟我刚抽两口……”刘伴迩满头大汗,放下手里的东西又拿出烟盒,准备再来一根。

“熊哥,这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我们是大学生,怎么可以这么没素质?当年的《八荣八耻》还依稀在我耳边飘荡,难道你老熊就忘记了吗?我们作为当代社会主义接班人,正是大有作为大展雄风大张旗鼓大大咧咧大手大脚大力出奇迹的二八年华,抽烟虽然爽但是把身体搞坏了我们还拿什么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革命本钱?”故惜一本正经地看着刘伴迩嘴里却跑着火车。

这边刘伴迩也不甘示弱地胡侃起来:“我说小惜同学,我们大学生是新时代的新骄傲,新人就要有新作风,吸烟虽然有害身体健康,但这烟盒上也没写着说抽一根就早死几小时的话吧,你不知道,正所谓‘不知者不罪’,我也不说你啥,抽烟有助于大脑思考,促进血液循环,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哎,对了,就我们楼里那个王大爷你知道吧,那老爷子从小就喜欢抽烟,你看今年人家八十三岁高龄了,抽了一辈子烟,现在还不是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刘伴迩说着就要再点一根。

故惜知道讲歪理自己决不是刘伴迩的对手,于是拉着行李箱转身走向候车口,扔下一句“好男不和女斗”便拿着票准备上车。刘伴迩还要继续侃一段,可一见故惜要走,便也提起东西悻悻追了上去,“哎,等等,你说谁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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