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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总有你陪伴

夏日来得匆忙,去得也匆忙。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初霜在大地上留下了一层精致的银色装饰。丹尼和罗斯一起进入到森林中,在空洞的树桩和洞穴边设好陷阱,在这些地方,人的气味会被掩盖掉。丹尼爬上山脉,行走在河边,在每一处有可能出现动物的地方,挥动斧头设下陷阱,期望能抓住一些皮毛好的动物,为在即将到来的漫长冬季狩猎做准备。不过,当他没活干的时候,就会和大红待在一起。

大红已经慢慢学会了一些对它来说最重要的课程,它不再追逐任何在它面前经过的动物,也不再随便跳进有动静的草丛里。慢慢地,它有了在丛林里生活的经验,而且,一旦它知道追捕鸟类是属于它的游戏,它就很有意识地为此努力。它拥有一种优秀的猎狗必不可缺的重要品质——全身心地投入对猎物的追捕中,而且它一旦改掉之前的小毛病,就学习得很快。

丹尼总是让大红走在自己的前面,待在他视线范围内,并随时执行自己所发出的命令。大红做得很好,听到隐藏的命令就会马上趴下来一动不动,得到指示后再起来。当丹尼教大红自己回家,让他一个人待在林子里时并不是特别顺利,丹尼遇上了一些困难,但是他知道,当大红能独自回家时,大红将成为一只真正的猎鸟犬。

大红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等季节到了,带它在林子里开枪猎鸟时,它才算是真正完美。丹尼无比渴望他的猎枪,还有几只能让他开枪射击的鸟,这样,他就能教给大红最后一课。不过猎鸟的季节还没到,他和罗斯从没有违反法律,现在也不打算违反。大红的最后训练得等到猎鸟合法的时候才能开始。

一个打了霜的初秋的晚上,罗斯坐在桌子前,用手托着脸颊,盯着窗外那被夜晚笼罩的石头山山顶。罗斯的四条猎狗从狗屋里出来,坐在链子末端。丹尼笑了,每一年都是这样,当夏季过去后,罗斯就会努力地为狩猎的季节做准备。不过做了一段时间后,他就会渐渐失去耐心,到了打霜的季节,不耐烦的情绪就会完全笼罩着他。这时他就要带着他的猎狗进入山中,开始当季的第一次打猎了。

“丹尼,”罗斯说,“你觉得那些陷阱设得到位吗?”

“当然到位了。我们在外面设了很多好陷阱呢。”丹尼偷偷笑了。

罗斯向窗外看去,丹尼正忙着准备晚餐。罗斯是个骄傲的人,也很勤奋,他不会让任何事影响到基本的工作。打猎是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但此时他又因为觉得似乎还有其他工作没完成而犹豫不决。

“晚餐准备好了。”丹尼招呼说。

罗斯心不在焉地走过来坐下,盯着面前的食物。丹尼偷偷地看着他,心里有点儿不安。罗斯最近工作很辛苦,从他的眼睛里就能看出来,他已经很疲倦了,可是他还在担心自己设陷阱的工作是不是完成得不够好,那可能导致狩猎失败。丹尼停下来,不经意地说:“爸爸,如果想要猎狗在冬天有好的体形,它们需要现在去打打猎。”

“是啊,我知道。”罗斯说。

“那么,”丹尼继续说,“为什么你不带它们去打一次猎呢?就明天好了。”

“这个,洛桑湖那边的陷阱还需要去加强一下。”

“要是猎狗状态不好,你在冬天很难猎到什么的。”丹尼警告说。

“有道理!”罗斯用拳头重重地捶了一下桌子,“说得对,丹尼,看来我得把它们带出去!”

“当然了。这事儿和设陷阱一样重要。你后面得靠这些狗去抓猎物呢。”

“是的,”罗斯说,“我能把大红一起带去吗?丹尼。”

丹尼听了有些不安:“那个大红,我还得再教教它。”

“也许是吧,那我下次再带上它。”

丹尼洗好碗,看了看窗外皎洁而清冷的月光。罗斯高兴地为打猎做着准备。这天丹尼很早就上床了,等他醒来时罗斯已经带着四条猎狗去山林里了。桌上有一张用铅笔写的字条:

丹尼,要是我们晚上没回来也别担心。那可能是我们要追一个跑得很远的猎物,可能需要两天时间。

丹尼站在走廊上看看天气。从枫树叶子中透过缕缕阳光,当艳阳高照的时候,阿萨和奶牛就会在树下休息。山毛榉树的叶子渐渐泛黄,怏怏地垂落下来。一阵凉风从石头山的方向吹过来,丹尼开心地吹着口哨。对他而言,秋天显然是最棒的季节了。再过三个多星期就是开放猎鸟的季节了,那时,他就能带着大红一起去打猎了。再过段时间,他和罗斯会贮存冬天需要的野味,等到下大雪的时候,他们会穿上雪地靴,到偏远的地区去打猎。温特比的春夏季节远远不如秋冬季节热闹。

丹尼做好早餐,给大红喂些东西吃,又做了些别的杂活。然后他从墙上的挂钩上拿下一个篮子,往里面装了三十个捕兽夹。罗斯可能还在担心洛桑湖的陷阱,不过要是他回家后,发现最后一处地方的陷阱已经做好了,就不会再担心了。

丹尼提起篮子,大红开心地走在前面,他们开始向山毛榉林出发。冷风从石头山吹来,丹尼似乎听到远处有猎狗的嚎叫声。他停下来仔细听,却没有再听到。大红向一座小山丘走去,上面长着一棵冬青树,大红抵达山丘后伸着脖子往远处看。这时丹尼打了个响指。

“回来,大红,还有事儿要做呢。”

他们继续朝山谷大步走去,沿着莫奇小河穿过山毛榉林。一只雄鹿像幽灵一样静悄悄地出现在前面的树林里,它的鹿角上刚刚褪去了最后一层夏天的茸毛。它喷着粗气,用前脚不停地蹬地,然后跳开了。山毛榉林上方传来阵阵乌鸦叫声。它们的出现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丹尼穿过最后一片树林,来到洛桑湖的边上。

山毛榉林突然没有了,几乎成直线的边界那边是一片野草丛生的空地。落叶松的枝叶穿过凋落的香蒲和芦苇向四周伸出,山谷突然变得开阔了。

洛桑湖其实就是莫奇小河一段拓宽的部分,有两千多米长、八百多米宽。湖水静静地流淌着,中间生长着大片的芦苇,两旁是落叶松。这是一个荒凉的地方,不过在水浅的地方,到处都是麝鼠做的尖顶小窝,还漂浮着刚刚被砍的芦苇草。每年罗斯和丹尼都能在这里抓住上百只麝鼠,还能在附近的小泥路上抓住八到十只貂。丹尼弯下身子开始仔细观察河岸。

麝鼠在那里挖洞,有的从水里冒出来,在湖边粗大的树根那儿做窝。丹尼把他的包放在一边,走到一棵落叶松旁边。他用刀砍下六根树枝,又从湖边的杨柳树上砍下20根。接着,他回到湖边,从篮子里拿出一个捕兽夹,把其中一根杆子插进绳索末端的环里。他把它放置到湖岸深处,然后把叉子埋进地下,铺上伪装的东西,直到看不出来,最后把捕兽夹扔进水里。麝鼠有时候也很狡猾,想要抓住它们并不容易。不过安置捕兽夹时并不会引起它们的注意,而等到狩猎季节开始之后,它们就对捕兽夹的存在习以为常了。

丹尼沿着湖边慢慢地走,在每一个有可能抓住猎物的地方都放置捕猎装置。他知道貂在湖岸下狭窄的行走路线,于是就在距离水边十几米的地方放下篮子,大红好奇地看着他。

“趴下!”丹尼命令道。

大红马上在篮子边蜷缩下来,丹尼拿出一个夹子。他走进水中,在离湖岸近十米远的地方设陷阱,然后绕了大半个圈子回来,他小心翼翼,以免自己碰到什么东西而留下任何气味。因为貂是最谨慎的动物之一。他把陷阱链放进水里,然后用斧头的一头把夹子抬起来,放在水里蘸些水。他和罗斯准备晚些时候再来设一次陷阱,不过到时候他们需要戴上手套了。

当丹尼设好最后一个陷阱,背起空篮子准备回去时,太阳已经下山了。他拉伸了一下已经酸疼的肌肉。洛桑湖的陷阱总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只需要打开陷阱了。丹尼笑着对大红说:“我想回去吃晚饭了,你呢?”

随后他们一起走回了林中的小屋。狗窝里还是空的,看来罗斯还没有回来。如果他在天黑前还不回来,很有可能今天就不会回来了。不过还是再等他一两个小时吧。一个在山林里忙碌了一整天的人一定感觉很饿,很想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

丹尼和大红一起来到走廊,坐在最上面的一层台阶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清冷的新鲜空气。对,就是这味道,它意味着会有更多冰霜和大雪将要降临。一对排成“V”字形的大雁发出清脆的叫声,从木屋上方飞过。大红和丹尼同时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大红冲着大雁降落的山毛榉林方向嗅了嗅。丹尼拉了拉它的耳朵说:“别闻了,我们现在还不能射杀它们。”

尽管说了这些话,他还是站起身走下台阶,大红欢快地在前面蹦蹦跳跳,最后在一片松树林前停了下来。丹尼跟着两只鸟追了出去,于是大红也赶紧跟过去想要帮忙。丹尼穿过谷仓,进入到林子里。这时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高大的树木已经掉落了一部分叶子,在这个潮湿寒冷的秋季里静静地矗立着。丹尼从林中穿过,向莫奇小河走去。

黑暗的河水沉默地冲刷着岸边的树根,几乎没有一丁点儿声音,水里漂浮着掉落的树叶,浅滩中河水在跳跃。丹尼蹲下身仔细观察着小河边的河床,从上面的脚印可以清晰地看出最近有哪些过路者。一只母浣熊曾经带着它的一家,沿着溪流走过这里,它们在漩涡里的小石头下面抓到了小龙虾。一只闲逛的貂的脚印和浣熊一家的脚印混在了一起,看来这只貂也在捕鱼。一只麝鼠曾经在河岸上挖过洞。

丹尼走回房子,在厨房里切下几块猪肉,削了一罐土豆,煮了点儿咖啡。昼夜温差太大,白天天气挺热的,可到了晚上就很冷了,于是他把两块橡树木块扔进了壁炉里。木头烧着后,闪着耀眼的红光,散发出的香味填满了整间木屋。丹尼把土豆放进锅里煮,又把猪肉条放进煎锅里。看来罗斯暂时是不会回来了,不过也有可能会晚点回来,如果是的话,他会期待已经做好的热腾腾的晚饭。盛土豆的锅里开始冒泡后,丹尼把它们放到小火上,把猪肉放到另外的位置上。要是罗斯不回来的话,丹尼可以将剩下的食物作为明天的早餐。

他拿着一把叉子站在壁炉旁,正准备把咝咝作响的猪肉条翻个面,大红在他脚边突然跳起。它的喉咙发出低吼声,颈毛竖起。丹尼把猪肉移到小火上,然后转身向门边走去。

过了一会儿,他看见罗斯走出林子,进入了林中空地。罗斯的手中拿着步枪,包背在肩膀上。丹尼咽了咽口水,安静地走回炉子旁。他爸爸的打猎之行可能遇到了麻烦。早上和他一起出去的四条猎狗,只有三条回来了。另外一条,正躺在山林的某个地方,再也不能打猎了。

20分钟后,罗斯走进了屋子。丹尼知道他为什么会去那么久,让猎狗在山林里足足待了一整天,他得花时间去喂他们一些吃的才行。大红站起身,礼貌地走过去迎接罗斯。丹尼在炉子旁转过身,端着准备好的晚餐递给爸爸,朝爸爸笑了笑。他很清楚最好不要去问爸爸另外一条猎狗怎么了。

“嘿,爸爸,我还不确定你是不是回家呢。”

“是啊,我回来了。”

罗斯的脸色有些憔悴,眼神呆滞。他疲惫地把自己的步枪放在丹尼的旁边,把一桶水倒进脸盆里,洗了洗手和脸。然后他坐在椅子上,没精打采地看着桌子发呆。丹尼忙着准备猪肉条,中间还偷偷看了一眼罗斯。一直以来,这四条猎狗都是罗斯的得力助手,在以往的猎捕行动中,它们总能发挥极大的作用。狩猎的季节马上要开始了,罗斯已经为他的猎狗留了不少冬天要吃的食物,现在却失去了其中一条,这实在让他很心痛。丹尼用长叉子把猪肉条夹到盘子上,再把土豆倒在另一个盘子里。他把做好的食物端到桌上,旁边摆上黄油、咖啡和面包,然后尽量放低声音说:“晚饭做好了,爸爸。今天怎么样?”

罗斯摇了摇头说:“不好,丹尼,很糟,我失去了一条猎狗。”

“怎么会这样?”

“是真的,”罗斯继续说,“另外三条差点也没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被一头野兽杀了,是一头猫科的野兽。我们在石头山下面的洼地撞见它,我听到猎狗把它追到林子里1600米远的地方。等我到那儿的时候,它们都已经散开了,那条狗就躺在石头边,已经被撕成了碎片。我们跟了那头野兽整整一天的时间,可我始终没机会射杀它。”

丹尼说:“我很难过,爸爸。”

罗斯看了看眼前的食物,还是呆呆地盯着桌子。丹尼把自己的那一部分吃完,没有去看父亲的脸。打猎本身就是件危险的事,任何带着猎狗打猎的人都难免会失去猎狗,并会为此自责不已。罗斯拿起一块猪肉条,嚼了嚼,然后又放回盘子里。

“那是一头大型猫科动物,丹尼,”他说,“不是老虎就是美洲豹。”

他又呆呆地盯着桌子,并没有爆发激烈的情绪,现在的他是不会轻易发怒的。丹尼知道他此时的情绪并不仅仅是悲伤。那头杀死了猎狗的野兽此时还在山林里自由地生活着,罗斯一定还在计划如何实施复仇行动,而且丹尼知道,他一定有能力追赶那只野兽,实现自己的复仇计划,无论那是什么野兽,不管它有多凶猛。还没有任何野兽能够杀了皮克特家的狗而没有受到惩罚的。

丹尼吃完饭,安静地坐在桌旁,直到罗斯把盘子推开,表示他不想再吃了。丹尼把吃剩下的一半猪肉扔给大红,大红马上把猪肉叼到门廊上,趴下来慢慢地吃。罗斯把煤油灯放高了一些,他拿出自己最好的一把猎刀,这是他为自己做的,总是留在特殊时刻才会使用。罗斯把它放在一块磨刀石上磨了起来。下次他再进入山林的时候会带上这把刀,他要用它将那头可恶的杀掉他心爱猎犬的野兽的皮剥下来。丹尼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只有在这样的时刻,父亲内心深处的冷酷才会表现出来。

丹尼安静地收好盘子,把热水从茶壶倒进脸盆里,然后洗了洗盘子。他偷偷瞄了瞄父亲,他还坐在桌边不停地磨着刀。罗斯抬起头,盯着煤油灯看了一会儿,然后说:“丹尼,我觉得这头野兽很邪恶。”

丹尼仔细听着,每次罗斯说到野兽的时候他都会注意倾听。他一生都在追捕它们,没有人比他更懂野兽了。罗斯用手撑着头说:“我真是这么觉得的。”事实上,他的这句话更像是喃喃自语,而不是对丹尼说,“那不是普通的猫科动物。它把那条猎狗围困住,然后等它伤不到自己的时候才行动,之后就溜走了。这是个非常狡猾的家伙,还是个大家伙,我觉得它在石头山这边称王称霸。丹尼,你要是去那边,记得要带上你的枪。”

“我要是没准备好是不会去那边的。”丹尼承诺道。

“不要去。”罗斯劝告道。

他又开始磨刀,丹尼不自在地站在一边看着他。明天一早,罗斯将会带着剩下的三条狗再次踏上追猎的旅程。丹尼甚至没有去问他能不能一起去,因为罗斯一定会拒绝所有帮助。这头野兽对罗斯来说属于私人恩怨,只能由他自己解决。

“我想出去走走了。”丹尼说。

“好啊,去吧。”

丹尼和大红一起朝小河走去,在山毛榉林里转了转。他们回到小木屋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第二天黎明时分,天还没有完全放亮,连第一缕曙光都没有出现,他就被罗斯吵醒了。罗斯在炉子旁生起火。丹尼迷迷糊糊地睡在床上,伸出手拍了拍大红,他看到爸爸在准备早餐。罗斯吃完了早饭,拿出一个小包把培根、盐、面包和茶都放了进去,他把小包卷起来放进打猎穿的夹克里,系在腰间,并带上了步枪,然后轻轻地走出去并关上了门。

狗群的领袖老麦克在罗斯走向狗屋开始给它们松链子时就急切地叫了起来,罗斯命令它们安静下来,然后就没有声音了。丹尼翻过身去又睡了一个小时。今天没什么特别要做的,只需要出去砍些柴,所以没必要起那么早。

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阳光已透过窗户斜照了进来,枫树上一只蓝鸟正对着骡子厉声尖叫。大红趴在丹尼的床前,用前爪不停地去挠他身上的毯子。丹尼看了看罗斯走后空荡荡的床,还有他通常放步枪的地方,无奈地叹了口气。罗斯这时候应该已经深入山林,正在寻找那头杀死他猎狗的野兽的足迹了。丹尼下了床,打开门让大红像往常一样在空地上跑。他洗了脸,穿上衣服,然后开始准备早餐,这时他听到大红在叫。

过了一会儿,大红又叫了起来,它一边向莫奇小河的方向跑,一边从喉咙里发出挑衅的叫声。丹尼拿起他的步枪,也加快脚步向外走去。大红在空地边缘站着。树林里有动静,大红摇着尾巴走过去。过了一会儿,在温特比地区巡视的狩猎监督官约翰·贝利和大红一起从树林里出来了,他们向木屋走来。约翰·贝利在台阶前停了下来,笑着对丹尼说:“你这是要去打仗吗?”

丹尼也笑了:“我爸爸的猎狗昨天刚刚被野兽杀死了,他说那家伙很狡猾。所以我听到大红叫的时候就很警惕,马上带着枪出来了。”

约翰·贝利点了点头:“是什么样的野兽?”

“猫科的。爸爸现在又回林子里继续追它去了。”

“希望他能逮住它,”监督官充满希望地说,“我们不能再让任何野兽在温特比杀死鹿了。丹尼,你有空帮我一个小忙吗?”

“非常乐意效劳,请问是什么忙呢?”

“昨天下午有头高大的雄鹿在高速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撞伤了。它有条腿肯定断了,可能还有些内伤,不过还没有伤到不能跑的地步。我跟了它一段时间,一直跟到石头山上面的蓝色凹地上,在那儿我放了一条手帕做标记。它中途因伤重躺倒过几次,每次都留下些血迹。你能继续跟上去把它了结吗?”

丹尼点了点头。一头孤独又受了伤的野兽,会选择一直奔跑,直到它觉得自己完全安全了为止。然后它会躺下来,通常会痛苦地存活几天,最终慢慢地死去。最好是能够尽快采用仁慈的方式来结束它的痛苦。

“当然了。”丹尼赞同地说,“大红和我会去找到它的。”

约翰·贝利弯下身挠了挠大红的耳朵:“你不怕这狗学会去猎杀鹿吗?”

“不会的,先生,”丹尼肯定地说,“这条狗会听我的命令去打猎的。”

“好的。你要是找到那头雄鹿了,就把它带回你家,我过段时间来带走。我会为你花费的时间付钱的。”

“没问题。”

约翰·贝利沿原路回去了。丹尼带上自己的步枪,他给阿萨喂了些麦片,给奶牛挤了些奶,然后把牛奶放回谷仓。他打包好午饭,让大红开心地走在前面,穿过山毛榉林,向石头山出发了。一只灰色的松鼠在树边绕着圈,大红饶有兴致地看着它,但是并没有去追。他回头看了看丹尼,傻乎乎地笑了笑。丹尼也笑了。大红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学得很好了。

丹尼爬上石头山陡峭的山坡,在一棵巨大的长着灰色枝干的山毛榉树前停了下来。大红在他身旁坐下,摇动着尾巴。一只啄木鸟在树干上不停地啄着,一只满嘴是山毛榉果实的花栗鼠从树干上退回去。一阵微风吹过森林,掉下几片树叶。丹尼把左边的树枝砍掉一些,看到了这个叫作蓝色凹地的山谷。他走到山谷的边缘,上下仔细地看了看。大红走进山谷,好奇地四处嗅了嗅,突然抬起头盯着一块蓝色的石头看,这片凹地就是因这块蓝色的石头得名的。丹尼顺着它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石头旁约翰·贝利的手帕。丹尼打了个响指把大红召回身边。

“停下来,”他命令说,“如果那里有脚印,我可不想它们被你弄乱了。”

丹尼带着大红慢慢地走到石头那里,俯下身看地面。他吹了声口哨。约翰·贝利说这是头高大的雄鹿可没有夸张。石头旁边,雄鹿的蹄印又大又平,它有条后腿的脚印拖成了一条线,在爬出蓝色凹地的途中,它摔倒了两回。丹尼拿起地上沾着血的树叶仔细观察着。

“它确实是受伤了,”他自言自语,“看上去伤得挺严重的。不过它倒是个聪明的家伙。”

他跟着脚印一直走到蓝色凹地的顶端,站在那儿沉思。这头雄鹿既然已经受了重伤,应该不太可能再去爬山或者走难走的路了。它会选择一条轻松点儿的路,那就应该是沿着山边走。要是没走那条路,应该走的是下山的路。丹尼跟着脚印灵巧地走着,破碎的被踩踏的树叶上很容易看到雄鹿的脚印,而硬的地方或石地上的脚印则不太明显,丹尼需要费些工夫才能找到。大红跟在他身边,这时候,大红想跑上山追什么猎物,丹尼把它叫了回来。

到下午晚些时候,他们已经到了石头山的另一边,这片地区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头。雄鹿现在走得更缓慢了,需要频繁地躺下来休息一会儿,不过它就在不远处了。丹尼镇定地举起他的步枪,准备射第一枪。

于是,他走到了石头的边缘,离那头趴在地上的雄鹿很近。短短一秒的时间,他就看到了这个头上长着长角的巨大的灰家伙。不到一秒时间,他举起枪射了一发。几乎在同一时刻,这头已经没有能力奔跑和抵抗的雄鹿突然跳了起来冲向丹尼。丹尼被它甩到空中,他感觉到拿枪的手撞到了石头,头也撞到了石头上,然后就昏了过去。

丹尼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他的头疼得很厉害,左脚上似乎承受了很大的重量。他安静地躺了一会儿,身边有些动静,是大红在黑暗中着急地哀号着。丹尼伸出一条胳膊,摸到了大红,感觉它的舌头在舔自己的手。他慢慢地坐起来,头脑渐渐变得清醒了。

可是,当他试着想要挪动左脚时,却一点儿也动不了。这只脚蜷在石头边,被紧紧地压住了。丹尼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这是猎人在野外生存必不可少的东西。在微弱的光线下,他看到了雄鹿的脑袋、上身和一只硕大的角,另一只角则紧紧地抵着石头。丹尼深吸了一口气,鹿角的末端像个叉子,雄鹿冲过来时,左边的鹿角困住了他的腿。丹尼稍稍向下方挪了挪,以减轻压力。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掉下来,当他用尽全力想要把腿拔出来时,身体一阵剧烈的疼痛。可是那头死鹿动也不动一下,那只困住他左腿的鹿角更是死死地插在地上。丹尼将上半身向前靠了靠,他伸出手指,这时已经能够碰到石头边,碰到死鹿的喉咙和嘴了,可是就是抓不住能让他用得上劲的东西,他只好又躺下了。

“现在可没空犯傻,丹尼,”他自言自语,“现在使蛮力一点儿用也没有。”

一阵疾风吹过石头山,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大红急促地尖叫起来,跑进黑夜中。丹尼吹了个口哨让它回来。

“别激动,”他喃喃地说,“是风吹得树叶响而已,放松点儿,大红。”

突然,丹尼感到一阵恐惧。这风会吹过石头山地区,这样,他走过的路就会被风吹落的叶子遮住,谁也找不到他了,甚至罗斯也没法儿准确地判断雄鹿走的究竟是哪条路,确定他在哪里。当然,他会及时组建搜救队来找自己。可是那得花多长时间?丹尼尽力向各个方向探出身子去摸索,可是仍然摸不到他的步枪。也许他摔倒的时候把它丢出去了。

他打了个响指,大红立马站到他的面前,在黑暗中依稀能看见它的身影。大红用冰冷的鼻子碰了碰丹尼的脸颊,不断哀叫着。丹尼抬起一条胳膊紧紧地搂着它。

“听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坚决地说,“仔细听着,大红,回家!”

大红哀叫着往后退了两步。丹尼焦急地等待着,他交叉双手开始祈祷,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如果大红独自回家,罗斯就知道自己出事了。他会带着大红马上来找自己的,而大红一定能把他带到这里的。不过大红只是坐下来低着头。

“回家啊!”丹尼生气地命令道,“赶快回家!”

大红又哀叫了一声,站起身望着黑夜。风更大了,又有些树叶被刮了下来。大红厉声大叫着跑进了黑夜里。丹尼此时感到又寒冷又绝望,还有一些愤怒。大红第一次表现出了弱点,它竟然害怕黑夜中被风吹落的树叶!丹尼叹了一口气。大红又出现在黑暗中,躺在他身边。丹尼抬起右手拍了它的脑袋一巴掌。

“回家!”他喊着,“回家!”

大红向后退了几步,不确定地坐了下来。丹尼试图在地上滚动,可那鹿角令他动也动不了。他像被死死地钉住了一样。

“没时间犯傻,”他又说了一遍,“如果那条笨狗不肯回家,就想想别的办法。”

可除了漫长的黑夜、脚上的剧痛和无休止的等待以外,什么都没有。他转向狗,打了个响指。大红顺从地过来躺在他身边,丹尼摸了摸它的背说:“我很抱歉,大红。”接着他又喃喃地说,“刚刚打了你,可是,唉,要是你能回家去找爸爸就好了。”

漫长的夜晚终于在痛苦中过去了,树叶又被风吹动了两次。每一次大红都会在黑暗中又跑又叫。终于,天边出现了黎明的曙光,与此同时,丹尼突然坐了起来,他似乎听到了猎狗的叫声。它们似乎已经很接近了,大概就在离丹尼几百米的地方。十分钟后传来了一声清脆的步枪声,丹尼痛苦地坐起来呼喊:“哈——呜!”

他听到罗斯的回应:“哈——呜!”

丹尼静静地坐着,从沙沙的树叶声中,他知道父亲正往这边赶来。他看见罗斯出现在山上的树林里,后面跟着三条猎狗。不一会儿,罗斯就到了丹尼的面前,蹲下来开始检查他的脚,罗斯脸上的担忧很快转成了微笑。

“不在当季猎杀雄鹿就容易这样。不过你伤得不重,在这儿待多久了?”

“一整晚了。”

“我来帮你。”

罗斯抓住雄鹿的角使劲地往上提。丹尼感觉到他的脚自由了,他坐起身来,向前倾着身子看罗斯帮他按摩受了伤的脚。大红踩在树叶上伸直了身子,高兴地看着他们两个。丹尼有些责备地看了它一眼。

“你能来我真高兴,爸爸。”他说,“我想你可能在家,就想让大红回去,可是它不肯走。也许它真没有我想象得那么棒,每次树叶一响,它就叫个不停。一条狗,居然怕黑!太不应该了。”

罗斯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我打到那个家伙了,”他终于开口说话,“是只大山猫。”

“是吗?我听到你开枪了。你怎么抓到它的,爸爸?”

“我先是牵着猎狗慢慢地在后面跟踪它的足迹,跟了一整天加一整晚。”罗斯冷静地说,“等到确认足迹是新鲜的以后,我就放开猎狗让它们去追。丹尼,那些新鲜的足迹离你现在坐的地方就一两百米远。那头野兽一整晚都在观察你,当然,它肯定也闻到了狗和死鹿的气味,它在判断自己是否可以安全地展开攻击。你听到的树叶声是它在试图靠近你。要不是因为有你的狗……你要怎么感谢它呢,丹尼?”

就在这时,大红走上前来,把鼻子放进了丹尼的手中。丹尼亲昵地挠它耳朵时,大红幸福地闭上了眼睛。

此时此刻,大红不需要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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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故

    新书《沧泱尘》已开,连载中,希望可爱的你们继续多多支持!【前世今生】【无穿越】一个是商公之女,一个是天选之子,金陵城中,命定的相遇。他道:“皎皎兮似轻云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她道:“民女今生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他道:“本朝后宫惟有一后。”她道:“他的意思,我懂。”他道:“山无棱,江水为竭……”她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他道:“之前我本不信一见钟情,见到你后……我信了。”他道:“多谢!”他道:“不谢。”……人生这么苦,需要一点甜甜啊~不会太监,可放心入坑。
  • 神猫异眼

    神猫异眼

    本书是文奇“奇幻”、“传奇”、“军旅”题材的中短篇小说集。综观全书,作者以生动曲折的笔墨描绘了普通百姓的爱恨情仇和发人深省的世间百态。有惊悚、有悬念,有泪水、有感动。但无论是正面或反面的故事,读后都能使读者汲取到一种有利于自身身心的新灵感和正能量。
  • 末世圣冰姬

    末世圣冰姬

    这是一个少女的时代!十年前的生化实验创造了【九神】于此同时在遥远的南方也建立了与之对抗的组织——圣雷纳斯学院。来自世界各地的觉醒出“属性”的少女聚集在此共同抵御丧尸的进攻,保卫整个世界!十年前叶天灵和自己的兄长一起来到学院接受最苛刻的训练可是在一次战争中兄长却离奇失踪,叶天灵则在寻找和战斗中渐渐看清了整个世界。(简介不是全部,点进来看正文吧!只有这样才能知道这是一本关于百合还是后宫的书!)
  • 无限之尘之机械回路

    无限之尘之机械回路

    对于这个世界,我们都是一颗小小的尘土。对于一切,我们这个世界也是一个小小的尘土。
  • 天外封神榜

    天外封神榜

    神界帝京第一乞丐续写封神传奇,全新的封神,全新的人物,编写天外天三百六十五位正神之职。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傲娇王爷憨狼妻

    傲娇王爷憨狼妻

    甜宠文,傲娇王爷,狼女设定。东胜国皇后的次子,十三岁的五皇子梁浩宇带回来一个小狼女!吃生肉爬着走还只会“呜呜呜”的狼叫!这成了东顺城里的笑话!回来不久,十三岁的亲王带着狼女就分府出了皇宫!人们发现小王爷去哪里都要把狼女带在身边!就是上早朝也得把狼女带进皇宫!从此梁浩宇的嘴边就是长挂两个字憨憨!笑着笑着再没人敢笑了。敢笑话我的憨憨?梁浩宇的回答就是一个字!揍!揍!揍!这一揍从十三岁揍到了十八岁,从兵部侍郎的孙子揍到了自己的表妹!!!东顺城的贵女,贵妇,都不会承认,心里对小狼女的羡慕,被男人这般宠护,东顺城也找不出一个!那不会说人话,不会温柔小意的狼女又凭的是什么?梁浩宇听闻此事,撇嘴一笑,“凭什么?就凭我的憨憨,是带天福的孩子,就凭我的憨憨,是爷媳妇,爷就是要玩命的宠着。”问梁浩宇喜欢憨憨啥???他自己也没有答案!!身在狼群没有狼的本领和智慧,怕是回到人群,没有人的思维,只有狼的习性!憨货,给你取名憨憨还真合适!这是他对憨憨最初的评价。后来他知道憨憨就是自己的命!!!得抓紧看牢!!!不能让那个也学会狼叫的梁浩然给拐跑了!!!
  • 冷妃狂妄:双面王爷请接招

    冷妃狂妄:双面王爷请接招

    下旨赐婚,实为逼婚。所谓殿下,不过人渣。一朝出嫁,任她恣意。从此,家族与她无关。哦?她轻狂邪魅?眼瞎么?她明明这么三从四德!喔?她肆意妄为?凑!没听见皇上都夸她恭顺贤淑么?啥?她冷漠无情?你过来!我戳瞎你!我外表那么温雅可人,你看不见是吧?还想让她怎么样?她已经被《女诫》荼毒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型的美女子了好么?以上说法,纯属她白日做梦!三从四德、恭顺贤淑、温雅可人是不可能和她搭边的……哦?他妖孽?他明明再正经不过!喔?他温柔?那么,那个冷酷无情的男子是他的双生么?啥?他善良?是谁用他的容颜演绎了杀人如麻的真谛?太可恶了!这样假扮他的人一定要斩首示众!
  • 海天漂

    海天漂

    一群年轻人,热血文艺,心存梦想,追寻更好的发展,骨子里的行走天下冲动,不惜放弃稳定工作生活,一路向南,俊哥淑女同仁,组团南下,历尽风云雪月雷电变幻,寻找自己的归途,有外在的归宿,更想有心灵的家园和依托。情节跌宕起伏,东南亚风情盎然,意趣又好玩,情趣犹在,一路奋斗进取,路边风景优美,人物形象丰满多样,内心细腻,描写刻画,场景宏大,变化多端,相信读起来不乏味。好玩的故事,尽在江南甘棠海天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