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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出行在即

陆老爹一反平日的沉默寡言,酒来碗干,大声说笑,好似要尽扫丧妻的悲伤,努力打起精神奔向新生活。但偏偏所有人都看得出他的坚强外壳不过是纸糊的,一捅就破…

果然,不过两刻钟,陆老爹就醉倒了,眼泪混着鼻涕,狼狈的一踏糊涂,即便被扶着躺在炕上,依旧摸索着翻出柜子里的一只青花罐子不撒手。

众人就是傻子也猜出了罐子里装了什么,怪不得平日不见陆老爹常去坟头,原来他把…留在了家里!

众人互相对视一眼,都没有说话。说到底,人家的媳妇儿,人家愿意怎么葬就怎么葬,愿意留家里就留家里,与他们有什么干系。

但这是毕竟还是有些犯忌讳,正好也是吃饱喝足,于是众人纷纷起身告辞家去了。

陆小米在灶间忙碌,见众人这般还有些莫名。

刘婶子从自家男人那里得了底细,悄悄同小米说了几句。

陆小米没有说话,最后还是烧了一碗醒酒汤让三哥送了过去。至于为什么不是陆老大,因为他去南城门外舍饼子了。

果然,夜色黑透的时候,陆老大赶着爬犁带着帮忙的刘小刀回来了。

陆老大走时穿着羊皮袄,带着狼皮帽子,外加一双棉靴子,回来时候只剩了一件夹袄…

面对冻得半僵,舍东西舍到差点儿把自己搭进去的大哥,陆小米实在是没力气再说话了。

曲总人散,白氏的百日祭,终于体面的办完了。

陆小米拾掇完厨房,喊了杨伯把熬好的药汤端回去,待得再去关院门,突然有股疲惫涌上心头。

记忆里莫名诡异的一段空白,迂腐古怪的老爹,过于善良的大哥,空有蛮力的二哥,酸秀才一枚的三哥…

好像冥冥中有什么在慢慢织网,而她就是那张网极欲想要捕捉的猎物。

风雪不知何时又飘了起来,鹅毛一样的大雪片从天空慢慢落下,从容又优雅,可惜被蛮横的北风一吹就乱了节奏,狼狈的落在尘埃里。

陆小米握紧了拳头,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前世那般艰苦,她都挣扎了出去。这一世有亲人,有淳朴善良的乡亲邻里,有前一世的记忆做依靠,一个小小的糖葫芦就赚了家里半年的日用,她还有什么好怕的!

无论是什么,都不能阻挡她发家致富,吃香喝辣的伟大目标!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东厢房的窗子不知道何时开了半扇,映出的灯光,正好照着少女握着拳头向天挥舞的倔强模样。

高仁蹲在窗口翻着白眼,嗤笑不已。

冯简扔了书,关上窗子,随口吩咐道,“睡吧。”

老杨自然应下,高仁却是瞧瞧主子,再扫一眼窗缝儿,眼珠儿滴溜溜转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鹅毛大雪下了一夜,这句话很多人听过,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若是家里房子矮一些,一夜鹅毛大雪过后,几乎就要推不开门了。若是房子后边碰巧长了两棵树,拦阻了北风吹拂,那么房顶到地上这段距离窝下的积雪就足以成为淘气小子们滑行小爬犁的赛道。

托那位陆家祖父的福,陆家大院是老熊岭上最气派最结实的,自然没有这个忧虑。

但陆家上下却也不省心,原来陆老三的冬假过了,又要回书院去读书了。

说起来陆老三就读的荒原书院在整个大元也算有名,位列四大书院之一。当然其中也有它是北地唯一书院的原因,平日里文名也算不错,先生也都是饱读诗书之辈。

陆老三自小极有读书天分,三年前,以十二岁稚嫩之龄,连过童生秀才两关,明天秋日就要参加举人试了。

如今正是关键时候,自然不能放松。原本因为白氏的百日祭已经耽误了六七日,再不尽早赶回去,耽误课业不说,各位先生那里也容易留下一个怠慢懒散的评语。

所以,昨日刚过了百日祭,陆小米就开始给三哥收拾行李,预备让皮糙肉厚耐冻耐寒的陆老二同行送去书院。

虽然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放年假,这次回去在书院很快就会再回来,但陆小米却给哥哥准备了很多行李。

她本身对大元这个国度是俩眼一抹黑,半点儿不了解,可是无论什么时候,财富都要有权利保驾护航,否则就是待宰的肥猪,财富积累越多就是死亡越近了。

将来,她的发家致富计划若是顺利实施,不敢说成为大元首富,但在小小的安州城必然会首屈一指。免不了就要被宵小觊觎,陆家没人功名加身,再无人依靠守护,怕是就麻烦了。

如此算来,陆老三的学业就是陆家所有事里的重中之重了。

当然,抛开这些不说,作为妹妹,为出远门读书的兄长多费心准备也是应当的。

天寒地冻出门,最怕的就是薄衣和寒食。

陆小米针线不好,无法之下只能又求到刘婶子头上。先前杀鸡宰兔子,羽绒和毛皮都存了下来。

羽绒难得,三十几只野鸡才凑了那么一斤多,陆小米很是犹豫了一会儿,这才决定做两条羽绒棉裤,一条给冯简,一条给自家三哥。

至于兔皮就不算稀罕东西,十几张拼在一起就是一件披风,就算加了帽兜儿和两只袖子,也不超过二十张就够了。

陆家后院只有陆小米一个住,刘婶子也不用避嫌,干脆带了儿媳桂枝儿一起搬了过来。

这婆媳两个都是做活儿又麻利的,一个做棉裤,一个做披风,不过是一个多时辰就大致完成了。

织得细软又密实的象牙色棉布包裹了羽绒,仔细缝成了小儿巴掌大小的方块,一丝羽绒都钻不出来,拎着又轻又软,外边罩上石青色的裤棉,更是齐整。比之又厚又沉的棉裤,真是分外惹人喜爱。

刘婶子爱不释手的看来看去,笑着夸赞道,“小米就是聪明,用鸡毛代替棉花做棉裤,这么巧妙的心思,亏她想的出来!”

刘家两个儿子,桂枝儿嫁了老大大林,平日也同婆婆相处亲厚,但只要是人就都有私心,她最近一直听着婆婆夸赞小米,猜的她是准备把小米娶回去给小刀做媳妇,心下就有些不喜。毕竟有小米这样的妙人儿进门,她再是勤快贤惠也要被比的成了笨蛋。

但这会儿她可不能傻的直说,于是抬手咬断手里的线头,抖抖兔毛披风也是笑道,“就是啊,娘,你看这披风比城里卖的式样都好。帽子还戴抽绳的,系上之后护着整个脑袋呢,还有这袖子和前襟的扣子,包裹的太严实了,再大风雪都不怕了。”

刘婶子也是扯了披风过去看,嘴里更是啧啧有声,“对啊,就是城里富贵人穿的那些披风也不过是一根带子系着,碰到风大的天气,不拢着前襟,都容易把人勒死。还是这个好!”

“家里也有兔皮,明日我给爹和大林小刀都做一件儿。”

桂枝儿笑眯眯接口,果然婆婆连连点头,满意之极,“好,还是你孝顺,想的也周全。”

陆小米因为劳烦刘家婆媳连夜帮忙赶工,很是觉得过意不去,方才去灶间下了几碗面疙瘩。

这会儿端着正好进来,听得这话就笑道,“婶子,你们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刘婶子赶紧帮忙接了她手里的托盘,应道,“我们娘来在夸你聪慧呢,这披风实在太好穿了,桂枝儿琢磨把样子偷回去也做几件呢。”

“我也是随便想出来的,怎么就用嫂子‘偷’回去了?说出去人家还当我小气,嫂子看中什么,随便拿!”

“呀,妹子这么大方,那我看看你的钱匣子呗?”

桂枝玩笑,小米自然知道,却是双手一张,一脸“气恼”的护着身后的柜子,嚷道,“那可不成!婶子快把嫂子带走!”

刘婶子笑的东倒西歪,伸手点了点儿媳和小米,“你们凑在一起可真是淘气!”

小米和桂枝儿也是笑起来,三人闹过了就洗了手吃宵夜。

小米平日照料冯简的吃食很是尽心,几乎隔两日就要熬一锅肉骨头汤,盛在陶罐里放在角落。冬日天寒,肉汤凝固,不会腐坏也冻不结实。待得做饭的时候,挖上两勺子,无论炖菜还是煮面都极香浓。

就如同今晚这几碗疙瘩汤,温水浇在细面上,拨出一个个指甲大小的疙瘩,大锅里烧开水,添两勺凝固的如同果冻一样的肉汤,一把葱碎姜丝,一把白菜丝,点两滴香油。

在这样的冬夜里,喝进肚子里,就是对疲惫最好的回报了。

刘家婆媳免不得又夸赞了一番,吃完就发力把针线活儿都做了。末了,三人草草躺在热炕上打了一个盹儿,天也就亮了。

刘家婆媳告辞回去准备一家人的早饭,小米则更忙碌,还要给陆老三准备带走的吃食。

正房屋檐下挂着的红辣椒摘下半串儿,剁得细碎。猪肉挑偏瘦的一块切成黄豆粒大小,葱姜切末。各色调料罐子都搬出来,一一排队列好…

陆家父子还有东厢的冯简主仆,尚且没有醒来就隐隐嗅得一股香辣之气,很是霸道的把他们从美梦里拉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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