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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独角戏

她是一个从小城镇走出来的女人,没有完美的家世,没有漂亮的学历,除了容貌,她一无所有。遇到那个给她花店的男人时,她正对城市里的一切繁华眼热。可惜的是,她的这种迫切,让她失去了自己最想要的,于是她明白了一个道理:漂亮的女人,要有耐心。

生活就像小说,一个故事便能教会你一个道理。所以,她变成了一个恬淡的女子,不再轻易将内心的涟漪显现在脸上。

1

美貌,无疑是一个女人最昂贵、最华丽的外衣,很多人一生中多半时光都会为之裁剪。

叶筱,就是一个拥有华美外衣的女人。柳裁身段,花饰容颜,盈盈莲步,自有风情绕体柔,连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柔软得就像她的身体一样,落入耳中好似春风呢喃。除却天赐的优势,叶筱更是一个裁剪美貌的高手,一切庸俗的颜色根本近不了她的身,她偏爱素色衣服,淡白、浅灰、靛蓝……那些一般人穿在身上不伦不类的色彩,在她的身上反而成了恰到好处的装饰品,将她犹如凝脂般的肌肤衬托得分外光华。

第一眼看见叶筱,你便会发现,她是一个有情调的女人。在生活上,她注重一切细节,光是喝水的杯子就有二十多个,按时间分早、中、晚,按饮品分咖啡、茶叶、牛奶、白水,甚至不同产地的饮品也要搭配不同的杯子。

叶筱在杭州开了一家花店,离西湖不远。天气晴好时,她喜欢站在花店门前,闭上眼睛深呼吸,感受微风中细润的水分子。

她说,西湖的水,天生就带着爱情的因子。

叶筱喜欢杭州,是因为那个关于许仙与白娘子流传千年的爱情故事,这段人与妖的痴恋缠绵,令她深深着迷。

第一眼,叶筱就对他有些喜欢。

那天,他开着一辆黑色奥迪A8停在花店门口,打开车门的瞬间,他冲她露出一个温文尔雅的笑容。

“你好,我想买花送给一位女士,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还带着低音共鸣,特别有味道。

叶筱莞尔:“请问这位女士是您的什么人呢?每种花都有不同的花语,适用的身份也各有不同。”

“嗯……”他沉吟了一下,“朋友以上,恋人以下。”

“那我推荐白色郁金香、粉色风信子,再加上金栗兰。”叶筱想了想,说,“这三种花的花语分别是纯洁、倾慕、隐约之美,您觉得呢?”

“那好吧,麻烦您了,我不太懂这些。”他笑了笑,温和地说。一直到他离开,叶筱都表现得淡淡的,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只在他即将上车离开时,她才施施然拿出一张精致的名片,轻启红唇:“欢迎下次光临!”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好像那一眼的喜欢并不存在似的,叶筱一如往常,娴静地坐在花店里。她不是不希望和有眼缘的男人发生些什么,只是相对而言,她更喜欢守株待兔,她认为,这是漂亮女人特有的权力。

在她的世界里,从来不曾存在过所谓的最难忘的初次见面,她想要的,是一份完美的爱情。在这份爱情里,面包、宠爱、容貌都是必不可少的。她还年轻,她很漂亮,所以她等得起。

他第二次来的时候,还是买花。只是这次,他没再询问,直接买了一大束红玫瑰。临走时,他递给她一张名片,同样是淡淡的语调:“有机会一起喝茶。”

她浅浅一笑,收起了名片。某互联网公司董事长,似乎是个不错的人选。

直到第三次见面时,他们才算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交流。

他是来谈业务的,说公司里需要一些绿植和花卉,希望能在她这里采购。这是一笔不小的生意,她自然不会错过,于是,她终于像一个老板一样,为他精心服务。

事后,她和他坐在一个高档茶馆里。

“像叶小姐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竟然选择创业,真是令人佩服啊!”他的语气略带赞赏。

“小本经营而已。”她浅淡地回答。他选择用“女子”而非“女人”,让她的心里泛起了一丝涟漪,她喜欢这样的称谓。在她看来,只有真正美好的女性,才能称之为“女子”。

他微微一笑,而后便老僧入定般地坐在那里,不再言语,似乎并不擅长谈话。

半晌,她微启红唇:“王总,以你的经验,我这花店还有没有别的经营方法?现在的生意不太好呢!”

这是叶筱的经验,越是段位高的男人,越是不动声色,他们喜欢掌控局面,更喜欢无意间将自己的才华、能力展现出来。所以,她以退为进,将话题引向他所擅长的领域。

他叫王华,从事互联网行业。这个行业的男人,对所有传统行业都有着近乎疯狂的蔑视。叶筱曾遇到过一些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男人,在他们眼里,互联网终将成为未来人类生活的平台,而所有实体店都会成为互联网的附庸。

王华微微坐正了身体:“实体店的经营,我不太懂。只能从互联网的角度来说上一二。叶小姐姑且一听,当不得真。”

叶筱莞尔,心道:果然!但表面上,她还是流露出认真学习的表情,微笑着说:“那就烦劳王总开启金口了。”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首先要注重产品质量,这一点,叶小姐做得很好,我就不多说了;第二点就是服务质量,不过像叶小姐这样散淡的人,恐怕是不会像我们这样卑躬屈膝地为客户服务的。所以,在我看来,叶小姐,你只需要准确地定位客户群并做好产品的营销就可以了。”说到擅长的地方,王华口若悬河,“我在叶小姐的店里买过三次花,感受最深的有两点,一是叶小姐的花很贵,二是叶小姐对花的研究很深刻。所以,我建议叶小姐可以将客户群定位在高端人群。”说完,王华看了叶筱一眼。

叶筱没答话,反而像个学生一样,认真地听着。“至于营销方面嘛,我建议叶小姐用你所了解的花卉知识,做一个新媒体宣传平台,这样,既可以传播鲜花文化,提高花店的品质,也可以为叶小姐笼络一批忠实的客户。”

叶筱笑了,这个男人显然是在信口开河,并没有将经营的精髓讲出来。不过这也无所谓,她要的并不是这些,但她还是很认真地问了一个问题:“那我要如何接触高端人群呢?王总你也知道,我不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

“我可以帮你啊!”王华脱口而出。“那就先谢谢王总了。”叶筱笑着回应,语气依旧淡淡的。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时间差不多时,叶筱起身说:“王总,店里还有事,下回再聊。”

再坐下去也没什么可聊的,毕竟于他而言,她是个清淡的女子。叶筱踏着碎步缓缓离开,王华的目光却一直停在她的身上。这是他遇到的最有味道的女人。自从发迹以来,他见过很多漂亮女人,当她们知道他的身份后,无一例外都表现出了别样的兴趣,像她这样矜持,甚至有些无欲无求的女人,对他来说,感觉真是太奇妙了。

其实,这次原本没必要购买这一批绿植,但当他开车经过她的花店时,他就改变了主意。

2

叶筱依旧每天守在花店里,并没有在等待着谁。

这期间,王华给她打过几个电话,聊过几次微信,不过是随意聊几句,温吞得比温水还温。她并不着急,他似乎也不急,他们像两个老猎人一样,对猎物都有着足够的耐心。

叶筱认为,在爱情里,漂亮的女人就应该被动,这样才能获得主动权,所有表现出哪怕一丝急切的女人,都会很快失去她们的爱情。就像曾经的她,除了这个花店,什么也没有得到。不过这样也好,她想,至少有了这个花店,她就有了向前一步的资本。

她是一个从小城镇走出来的女人,没有完美的家世,没有漂亮的学历,除了容貌,她一无所有。遇到那个给她花店的男人时,她正对城市里的一切繁华眼热。可惜的是,她的这种迫切,让她失去了自己最想要的,于是她明白了一个道理:漂亮的女人,要有耐心。生活就像小说,一个故事便能教会你一个道理。所以,她变成了一个恬淡的女子,不再轻易将内心的涟漪显现在脸上。

“我这里有个慈善拍卖酒会,需要带女伴,不知可否邀请叶小姐做我的女伴?”他向她发出了邀请。

“好!”她浅浅点头,像真的就是给人一个小小帮助一般。

这是一个异常豪华的酒会。走进金碧辉煌的会场中间时,叶筱忽然有种眩晕感,像是空气中有种强大的气势,要将她压倒。

她的嘴角微微勾起,目光澄清如水,泛着点点微光,静静地看着眼前西装革履的男人和穿着各式精致礼服的女人,看他们被华丽的衣裳修饰出的那一份绅士和矜持。

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淡定,首先不能被这种金钱堆积起来的阵势吓到。叶筱心里闪过一个念头,然后轻轻地挽上了王华的手臂。像一对情侣一般,叶筱将身体微微向他倾斜,她相信,今晚,他会被很多人羡慕与恭维,因为她。

和大多数衣着华丽的女士不同,叶筱穿着一身浅白色的长裙,裙角绣着几朵淡蓝色的花朵,素净淡雅。当然,仅仅这样,是不足以让她在这场酒会中争奇斗艳的,她那宛如天鹅颈的脖子上挂着一颗淡蓝色的宝石,在灯光交错之中,将她原本雪白如玉的肌肤映衬得更加晶莹剔透。这才是重点。

“还习惯吗?”王华在她耳边柔声地说着,看似关切,声音里却带着一丝骄傲。

这种骄傲叶筱读得懂,因为曾经也有人这样对她说过,只不过那时的自己没有今天这般淡定,将一切视为浮云。

“还好!”叶筱点了点头。“看来叶小姐是个有故事的女同学啊!”王华眉目含笑地看着她。

叶筱嫣然:“我有什么故事啊,只不过是多看了一些书而已。”“哦?叶小姐都喜欢看什么书?”王华兴趣十足地问道。“胡乱地看一些,没有系统的。”

两人正说着,王华的手机突然响了,叶筱眼角随意地一瞥,看到“老婆”两个字。王华看一眼手机,略带歉意地笑了笑:“抱歉,接个电话。”

叶筱端着盛了红酒的高脚杯,水样的眸子闪烁着微微的光芒,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看着王华的背影。

“小姐,你好,可以和你喝一杯吗?”一个声音突然打断了叶筱的注视。

回过头,见一个四十多岁、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正一脸暧昧地看着她。这种男人叶筱见得多了,依仗着自己的财富,对漂亮的女性采取物质化衡量,在他们眼里,所有的漂亮女人都是明码标价的。

“不好意思,我有同伴。”叶筱直接拒绝。那人却不介意,反而笑得意味深沉:“喝杯酒而已,何必介怀呢?

我相信王华也不会介意的。”“你认识他?”叶筱露出半分兴趣。

那人笑了,直接坐到叶筱对面,身子微微往后仰着:“他以前在我公司干过,现在自己创业,还不错,身价有几千万了吧。”男人说得风轻云淡,好似几千万在他眼里也不过是毛毛雨而已。

“哦,这我还不知道呢?”叶筱笑笑。

“你不是?”男人眼神更具侵略性。

“不是什么?”叶筱微微嗔怒地看着男人,“情妇吗?王总是我的金主,于我而言,他不过是我的顾客。”

“筱筱!”王华打完电话走了过来,看了一眼坐在叶筱对面的男人,便亲密地冲着叶筱招呼着,并顺势坐在她的身边。

“张总,没想到你也来参加这个酒会啊。”坐定后,王华语气清淡地说。

男人放下酒杯,张开手臂,靠着沙发说:“慈善嘛,人人有责。”“不知道张总看中了哪件拍品?”

男人没有直接回答王华的话,而是将目光移到叶筱身上,颇有意味地说:“本来没什么主意,做慈善嘛,拿钱就好,不过,现在我有了目标,那件据说是阮玲玉曾经佩戴过的翡翠,我觉得很适合这位小姐。”

王华同样回头看了看叶筱,俊眉微蹙:“筱筱喜欢的,我自然会给她买下来。”

叶筱在心里狠狠地骂出了声,明明是这两个男人有私人恩怨,却将矛头引到她这里,好在她也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了,待两人都落下话音,她知道自己的表演时间到了,于是落落大方地戏谑说:“两位土豪,我们做朋友好不好?”

被她这么一说,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瞬间消融大半,但两个男人之间,还是隐隐有一种气势在缠斗。

“大家好,我是这次慈善拍卖酒会的主持人兼拍卖师朱晓婷,首先感谢各位参加此次拍卖会,我在这里代替那些需要捐助的人们,对各位的慈善之心表示感谢。好了,下面直接进入拍卖环节。”主持人朱晓婷是个漂亮的女人,站在聚光灯下,自是一番风流妩媚。

叶筱静静地看着舞台上的女人,眉黛轻蹙,似在思考些什么。“筱筱,在想什么呢?”王华注意到女伴的神情,轻声问道。“没什么。”叶筱轻声说,“就是觉得这个主持人好像不太专业。”“哼!能专业得了吗?”张姓男人冷哼一声,语气里颇为不屑,“她要不是谢老三的小情人儿,能在这里当主持人?哦,对了,谢老三就是这次慈善拍卖酒会的组织者。”

王华略微不爽地看了张姓男人一眼。这些暗地里的较量落入叶筱眼中,她微微勾起嘴角,将目光投向主持人朱晓婷,意味深长。

拍品一件一件被拍出,在场的金主们一个比一个叫价高,有些甚至是市场价值的几十倍,不过看看他们身边女伴满足的笑容,就知道他们为什么愿意花这么多钱了。毕竟,精明人没有多少愿意当冤大头的,想想王华这次请她做女伴,而非别人,很多事情就可想而知了。

“下面是本次拍卖会的压轴拍品,民国天后阮玲玉最喜欢的一个翡翠物件,起拍价格60万。”

主持人话音刚落,王华就举牌了:“100万!”

张姓男人看了王华一眼,笑道:“王老弟,不够大方啊!”说完,他举牌叫价,“300万!”

王华脸上变得有些难看,300万对他来说,还是有些压力的,不过,看着叶筱盯着翡翠的眸子里泛出的流光,他咬了咬牙:“400万!”

“888万!”张姓男人根本不给王华任何加价的机会。

果然,张姓男人叫完价后,王华脸色阴沉,双目闪过阵阵阴冷,不过最终还是放弃了报价,虽然他的身价有几千万,但现金流并不多,一下子拿出八百多万,意味着他要承担某些无法承受的风险。

“888万,三次!”主持人朱晓婷落槌,“感谢张光明、张总!”张光明接过翡翠,径直走到叶筱面前:“漂亮的小姐,我可以用这个翡翠月牙儿,换你的名字吗?”

叶筱呆住了,她再风轻云淡,突然有人拱手相送八百多万,内心还是会涌起波澜的。不过,她面上却依然平静,目光宛如流苏,静静地看着张光明,轻声说:“张总,谢谢你的好意,我叫叶筱,但你这礼物我不能收。”

“我这个人很有原则,向来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既然我得到了叶筱小姐的名字,那这翡翠月牙儿就不再属于我,而是属于叶小姐了。更何况,我觉得,也只有叶小姐这样的美人,才配得上阮玲玉的物件。”张光明话说得很霸道、很强势,却拿捏得很到位。显然,他是一个很懂女人心思的男人。

“抱歉!”叶筱欠了欠身,略带歉意地说,“我今天只是来给王总做女伴的,所以,今天,在这个酒会上,我只属于王总一人。”

叶筱说这番话是有自己的考虑的,这也是她的原则,对强势的男人欲擒故纵,对不如意的男人要给足面子。更何况,一句话中她连续强调了两次“今天”,只要是聪明人,都能听懂她的意思。

果然,张光明大方地笑了笑:“既然如此,那再会了,叶小姐。”

3

花店的生意,最近变好了,特别好。叶筱不得不雇了几个员工。自从那次酒会后,两个月以来,她接了不少大单,都是公司订购。

这里面多半是王华介绍的客户,一小部分是张光明介绍来的。

于王华而言,他的内心是得意的,尤其是那天张光明故作大方地离开后,他独自一人都快笑岔了气。他更加确信,叶筱是个难得的奇妙的女人,她的风轻云淡是真的风轻云淡。所以,之后再跟她接触时,他希望能将这个仙气萦绕的女神,拉到他的凡尘俗世中来。

事实上,王华也有些束手无策,对待叶筱不能像对别的女人那样,用钱砸就可以了。每次想用钱砸的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特别庸俗,更何况叶筱是能够随意拒绝八百多万的女人。不能用钱砸,王华只得改变策略,不断制造与叶筱见面的机会,而这种机会,就是给她的花店介绍客户,而且是大客户,这样,他才好找理由跟她亲近。

看到王华像自己花店的业务员一样忙碌,叶筱有种想笑的冲动,男人这种生物实在是太过好玩儿,越是得不到的,就越觉得美好。他们所能用的方法也有限得可怜,无非是权和钱,抛却这两者,他们在女人面前就变成了弱者,虽然有一些男人很擅长撩妹,但那些男人多半是拿不出权和钱的,这是这个世界的矛盾。

爱情和面包,多数时候是站在对立面的。张光明的段位显然比王华要高,他对事情看得更透彻,所以,他对待叶筱的方式,依旧是用钱砸。他不断地向叶筱彰显着自己的财力,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分公司都来叶筱的花店里购买绿植。长长的二十几家市值过亿的分公司名单摆在叶筱面前,他就不信她不心动。当张光明提出以两千万入股叶筱的花店,且只占百分之一的股份时,叶筱就躺在了他的床上。

“原来你也是个庸俗的女人。”张光明在叶筱如玉似绸的身体上发泄过后,点上一支雪茄,毫无怜爱地说了这样一句话。

叶筱心下冷笑,张光明这种男人喜欢征服,一旦征服成功,就自然而然地把女人当成自己的物品,不过她并不希望自己成为任何一个男人的物品,尽管她允许他在自己的身体上驰骋。

“张总入股我的花店,求的不就是这些吗?更何况,张总一再向我展示武力,若我不从,后果,恐怕不堪设想吧!”

“你明白就好!”张光明冷哼一声。

4

王华确信,自己爱上了那个叫叶筱的清幽女子。他觉得,她就是遗落凡间的兰花仙子,每当内心蠢蠢欲动、有些肮脏想法的时候,他都会特别鄙视自己,但却总忍不住去想这些,他太想独享这个女子的美好了。终于,他决定做一个恶魔,向她裸露内心的狂热。

“我爱你,筱筱。”在一家米其林餐厅,王华从兜里拿出镶着大大钻石的戒指,深情地看着一脸恬淡的叶筱。

“你这是干什么,王总?”叶筱秀眉浅笑。“筱筱,我知道,我这样说很突然,但我真的很喜欢你,希望能和你在一起。”王华有些紧张地说。

叶筱依旧浅浅地笑着,心里对王华充满了鄙夷,他明明有老婆,却还像一个纯情的男人一样,对她说着不高明的表白。

人生就是一个猎场,现在王华成了她的猎物,而她早已被张光明狩猎。这一切无关是非,更无关爱情。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一些是自己想要的,去做、去得到就好,至于怎么做、怎么得到,都不重要。

从某种角度来讲,叶筱更佩服张光明这种男人,霸道强势、不容拒绝,但同时又非常讲道理,拿出足够的筹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仅此而已。至于王华,此时此刻,他流露出的纯情模样,叶筱并不觉得感动,反而有些恶心。用所谓的爱情的华丽外衣,去包裹一颗背叛的心,真不知道每天久久地等他归家的妻子知道后,该作何想。

“王总,您已婚吧。”叶筱轻描淡写地说。“筱筱,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离婚。”王华迫不及待地解释。

叶筱饶有兴趣地盯着王华,缓缓开口:“王总,好的爱情不是建立在另一个人的痛苦之上的,我想要的爱情,是甜蜜的、受人祝福的,而不是被人诅咒的。”

“我知道了!”王华颓废地说。

5

叶筱很清楚自己的状况,张光明对她不过是一时兴起,等他失了兴趣,自然会拿走他曾给予的一切,包括她现在住的大房子。做小三的,甚至连小三都不算,只是情人而已,有哪个会落得爱情婚姻完美呢?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女人二十如绸,而叶筱正值这如绸似丝般的好光景。她身穿一件堇色的丝绸睡衣,手里端着盛着高档红酒的高脚杯,优雅地靠在窗前,俯看城市灯火辉煌、车水马龙。这是一个浮华的世界,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但钱,真的那么重要吗?

叶筱的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了一个笑脸——阳光的、灿烂的、总是喜欢穿着白衬衣的他。

那年,叶筱十八岁,刚从卫校毕业,在一家小医院当护士,他的出现,让她以为遇到了真爱。他对她柔情似水,许的是天长地久、白头偕老。她将身心付与,却换来他的一句“我要结婚了,对不起”。

结婚?呵呵!想起往事,叶筱轻蔑地笑了笑。

人总是矛盾的,有些时候,叶筱觉得自己应该感谢那个他,毕竟是他带自己见识了人世间的繁华,不然,她恐怕还在那家小医院里,当着一个月拿着两三千薪水的小护士。但如果不是他,自己或许早已结婚、生子,生活得幸福美满。那三年金丝雀一般的生活,让她再也找不回曾经的纯真,所以,她选择以现在这种方式活着。

人生没有回头路,叶筱也不是一个喜欢后悔的人。只是,在现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她所能依仗的,仅仅只有容貌和身体。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短暂的生意,而她的价值一直在下降,不管她多么擅长保值,但岁月终究不饶人。

对王华,叶筱是有些矛盾的,她恶心他作为一个已婚者向她表白,还一副纯情少年模样,但她又需要男人。或者说,在内心深处,她仍旧是渴望爱情的,但她厌恶把这一切建立在背叛的基础之上,相对而言,张光明赤裸的需求更适合她。

有时候,叶筱也会想,如果王华没有结婚,她会怎样选择?果然,臭鸡蛋只会招苍蝇,叶筱自嘲地笑了起来。说来说去,这不过是一场男人和女人的故事,尽管这故事,比一般的情节要复杂一些。

6

当张光明一次又一次地提出更加变态的需求后,叶筱开始想要逃离。她从不觉得自己擅长演戏,但她确实演得很好。如今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失去了所有的风情,如同一只瘫痪的五彩蝴蝶,看似华贵,却已如死物。看着张光明一次比一次烦躁,一次比一次更不把她当人,她知道,自己将要像一个被用废的工具一般被抛弃,而在这之前,她需要多捞一些资本。

终于,一段时间后,张光明提出结束这段露水情缘。叶筱拿出了很多证据,双方理智交易,公平合理。

王华似乎并没有发现张光明和叶筱的事情,事实上,他也发现不了,两个男人都是大忙人,更何况,他因为求婚的事,一直被叶筱无声地排斥着。

他约了,她就去,去了也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既然做了人家的女神,叶筱就把自己摆在更高的位置,像悬崖上的雪莲,又像晴空中的云朵。她从来不主动找王华,就像宗教里的圣女一般,等待着王华这个虔诚的信徒来朝拜。

在叶筱跟张光明合理清算后的第二天,王华又约了她。“筱筱,我真的快疯了,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王华急促地说着承诺,目光落在叶筱脸上,有着些许癫狂。像他这样的成功人士,花这么多心思来追求一个女人,却不见丝毫进展,着实有些难以令人置信。

“说什么疯话呢?王总,地球离了谁不照样转啊?”叶筱眉眼温顺,轻描淡写地说。

“真的,筱筱,我非常清楚我在说什么,你也应该明白我的心意。”王华向前挪动了下身体,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叶筱。

叶筱没有回避他的眼睛,反而眉目柔和地看着他:“明白又如何,不明白又如何呢?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吗?有爱情是一生,没有爱情也是一生。谁能说得出,哪一种生活更悲情一些呢?”

王华的双眼渐渐黯然:“我也知道,你这样的女人,不是我能够轻易得到的,可是……我真的很爱你。”

“王总,‘爱’这个字,以后还是不要说了。你所谓的‘爱’,不过是忍受不了庸俗生活的爆发。”叶筱微微一笑,“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又是一场无疾而终的谈话。大家都是体面人,话到此处,已经非常露骨了,再往下,就只剩下难堪了。

这个道理,叶筱明白,王华更明白。

7

告别王华后,叶筱一直筹划着离开杭州,离开这个空气中氤氲着爱情的城市。再住下去,她将会纷扰不堪,不仅仅是因为王华,还有张光明。

此前,张光明在她这里,严格算来是吃了亏的,毕竟当时她拿出那一个又一个所谓的“证据”时,他的脸色极其难看。后来,他们看似相安无事,可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隐患。

只是后来,她还是没能走掉……

王华将一纸离婚书放到叶筱面前。他容颜憔悴,声称不管她曾经发生过什么,发誓要给她最好的爱。

叶筱有些迟疑,也有些感动。迟疑的是,自己经历过那么多,早已不是那个相信爱情的单纯女孩儿了,如今,她变成了一个灵魂污浊的人,说得难听点儿,是个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的女人。感动的是,没想到王华竟然真的会选择离婚,以这种决绝的方式向她告白,这在她近三十年的生命里,是不曾遇到的。

“筱筱,我已经离婚了,你所有的担忧都不存在了。嫁给我好吗,筱筱?”王华一手拿着离婚书,一手拿着戒指。

叶筱还是摇了摇头。王华把她当作女神,但她很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更何况,绝情地抛弃一个女人,去爱另外一个女人,这本身就不是能够给人安全感的事情。

“为什么?”看到叶筱拒绝,王华有些歇斯底里,“难道我做的还不够吗?”

“不是……只是,我们不太合适。”叶筱有些为难地说。本来,以她的段位,说些难听的或者冠冕堂皇的话很容易,但看到王华通红的双眼、悲怆的神色,她的心有一点点的痛。

“筱筱,我知道,我算不上什么好男人。年轻的时候,家里穷,为了上位和前妻结婚,图的就是靠着她们家成就自己。这些年,我一直过得很苦,在家里就像一条狗,被她使唤来使唤去!”王华说着,脸上的表情有些癫狂,“我忍了十几年,终于有了自己的事业,却已经没有任何的心力了,想着这一辈子就这么过算了。直到遇见了你,我心里的野草又开始肆无忌惮地疯长起来,如果不勇敢地去追求,我害怕自己会疯掉!”

叶筱看着渐渐疯狂的王华,听着他的故事,表情一直是平静的。这是一个穷苦男人傍上富家女而发家的故事,但她仍旧没有理由去同情他,同样也没有理由去嘲讽他,从某种角度来讲,他们是同一类人,靠出卖青春、身体,换得了体面。或许,我和他才是真正合适的。有那么一瞬间,叶筱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然后又是一顿自嘲,这或许就是大家说的“好一对狗男女”吧。

“王总,你了解我吗?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叶筱的声音变得冷淡,内心里的自我嘲讽让她清醒了些。

“你……”王华愕然。“婊子,我是一个婊子!不要露出那种诧异的表情,正如你所想的那样。”说完这句话,叶筱的眼神变得异常阴冷,眼角尽是嘲讽。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王华低着头,五官扭曲,喃喃自语。

“好了,王总,你我相逢本是缘分,你非要这样搞得大家撕破脸,露出恶魔本质吗?这很残忍。”叶筱毫无情绪地说完,转身离开。

站在大街上,叶筱突然有些手足无措,特别想哭,就像当年那个身着白衬衣的男人绝情地离她而去,她一个人站在大街前,不知道哪里才是方向。

这些年,她变成了一个庸俗的女人,直白点儿说,就是恬不知耻,是的,这些她都承认,那又如何?一直保持着纯情,就能换回一段美好的爱情吗?就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吗?

“都不能!”叶筱恶狠狠地对自己喊了一句,突然不想离开杭州了,她想看看,到底会有多糟糕的结果,等着她去应对。

就这样吧,在这个城市,纸醉金迷!就这样吧,在这个世界,等你们来疯狂地咒骂!来吧,反正我们早已污浊,反正谁也不会给我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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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TFBOYS之时代》已发,求支持】 明知这是一场意外,你要不要来?明知这是一场重伤害,你会不会来?总之我会,不管是哪一个我,都会不顾一切的来爱你如果我们的相拥只能隔着荆棘,那么我愿意用力、更用力一点地抱紧他!即使荆棘刺穿我的肌肤,刺进我的心脏,只要能距离他近一点、更近一点!
  • 远古战士迪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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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三千万年前黑暗の光明新的风暴已经出现,怎么能够停滞不前,穿越时空……
  • 千家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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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零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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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埃里克?沃森,重新拿回在二十一岁时,被赶出去的房子时。守在门外的记者,举着话筒问道:“恭喜你,埃里克先生,沃森家族又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中,那么你对你背后,人们称呼的那一大堆头衔,更喜欢那一个呢?这个世纪最伟大的学者?冒险家?还是刚刚获得的爵位”。“不不不,我想你们误会了,我更喜欢你们称呼我,当时对我父母定罪时的那个称呼,贼,一个臭名卓著的盗墓贼”。埃里克?沃森挑了挑眉,讥笑道。【蹩脚的盗墓贼李伢,穿越到伦敦一个崩塌的盗墓家族,追寻了历史的脚步(财富),揭开一个个尘封已久的秘密。层层剥落的谜题,巧夺天工的机关,深藏其中的异宝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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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魔改全世界》,求推荐票,求收藏!)纵横火影,君临漫威,肆虐海贼。魔改喰种,研究巨人,带偏龙珠。这是主神王焰的故事!(完成进度:火影、漫威、海贼、悟空传、喰种、巨人、超神学院、死神、哈利波特、一拳超人、遮天、龙族、斗罗、龙珠、斗破、仙剑、综武、弹丸论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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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给所有钻牛角尖、走死胡同的人一条出路。谁没在青春的路口彷徨过?谁没在人生的路途走岔过?人这一生,受过的疼痛也罢,都是来考验我们的。既然我们已经落下了血泪,就让我们在这血泪中变得更好。这是一本让你改变、成长、成熟的实用书。看着别人的故事,却找到自己的影子,你的观念、心态、命运,或许就从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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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起的第69天#“于穗,你有没有想过放弃我。”说出这话的时候祝宸身体微颤。于穗环住他的脖子,笑眯眯回答:“有那么一天想过。”祝宸眉头紧蹙,双手禁锢住于穗的下巴,厉声威胁的语气中带有一丝慌乱:“你说什么?”于穗神色自若,轻轻拿下祝宸的手,蜻蜓点水般亲了他一口。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一个个字如山间清流般传来:“想过放弃你的那一天,会在61分,会在25小时,会在星期八,会在13月。”在一起的第369天#"于穗,你什么时候答应嫁给我。"电话里的祝宸问她。可电话那头只剩下呼吸声。"为什么不说话,你回答我啊。"祝宸手心的汗出了一层一层。"我...我在点头。"于穗已经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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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毒医双绝的金牌杀手,一朝穿越成超级大废柴,重活一世,她的人生信条只有一个:美男伴左右,钱财永不愁!他是身份成迷的高冷王爷,杀人如麻、心狠手辣,却独独钟情于她···他疼她、宠她、纵她,助她报仇,掐她桃花,救她于水火,夜夜潜入香闺让她给自己治病,“小家伙,爷旧疾发作,疼痛难忍,病入骨髓,你不可见死不救!”“来人,上银针!”“不必,你才是爷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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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凡的出现就像是从天而降的礼物,让经历过感情挫折的叶晓,以为遇到了前世注定的缘份,然而婚后的肖凡却逐渐暴露出本性...年轻又低调的高富帅安杰即使得不到爱的回馈,也依然深沉的爱着大自己六岁的叶晓,无奈现实让他消失在叶晓的身边...前男友金小凯,叶晓曾最爱的男人的再度出现,让他们的青春回忆幕幕上演,大学里从清新走向刻骨的那段感情又历历在目...然而,回国的安杰又出现在叶晓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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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幢白色的欧式小洋楼坐落于法新租界西部住宅区。没人知道这幢小洋楼是何时何人所建,住在这里周围的老人都说,从他们有记忆开始,这幢洋楼就在这里。洋楼的主人换了好几个,全都是莫名的搬家离开,几经易主,到最后不知怎么就成了无主的屋子,久而久之,竟有闹鬼的传闻传出。这幢洋楼慢慢的就真的成了‘鬼屋’。直到五年前,有人看到一个撑着白伞的女孩儿拖着厚重的行李搬了进去,但没人见她离开过洋楼。晚上洋楼内更是一片漆黑,只有白天的时候偶尔能听到里面传出隐约的钢琴声……自此,更加无人敢靠近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