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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放马过来吧,锅盖头(迪伦)

星期一早晨8点,又到了去退伍军人管理医院受“折磨”的时候。

当我第一次受伤后,他们把我转移到巴格兰医院,这栋不规则建筑隐藏在防爆墙后,墙里面杂乱不堪,到处散放着航运集装箱和临时设施。我从医院的门里向外瞄了一眼,那时候脑袋还有点清醒。我记得曾看到医院从我脚下飞过,还以为我是要回家了。

我还记得自己被推进急诊室,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时我已经在德国。在那里,医生告诉我失去腿的风险依然很大,因为腿部的肌肉和深层组织已经坏死得很严重了。我在德国呆了将近30天,然后他们把我用船运到华盛顿特区。我在那里待到5月中旬,直到从军队退役。他们保住了我的腿,只是那时候,我仍然还得坐轮椅。

在沃尔特里德医疗中心,我遇见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外联协调员,他鼓励我申请哥伦比亚大学。但是我有些犹豫。不光是怀疑,我根本不相信自己能顺利申请到大学,更不要说上哥伦比亚这样的一流大学。

但我妈逼着我去申请大学,她还督促我甩掉轮椅,鼓励我坚持完成物理治疗,并完全遵照医生的嘱咐做,甚至做得更多。我妈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工作人员配合,是那个人为我铺平了大学之路,即使我已经错过了申请的最后期限。现在,我已经在这了。

看,我成功了,我是个相当幸运的家伙。然而罗伯茨却躺在亚拉巴马州伯明翰老家堆满鲜花的墓地里。我8月份去看望了他的家人,当时我终于不靠轮椅走路了。我到了那里,和他的父亲喝了啤酒,和他的母亲拥抱,我们三人都哭了。当然,我没告诉他们罗伯茨的死是因为我的过失。有时我真希望他才是那个活下来的人。我的意思是,那仅仅是侥幸:为什么他死了而我却活着?我不知道。

我虽然幸运的活了下来,却付出了代价:我不是从前的我了。试想这样一幅画面:一个脑子……如同一团灰色的脑浆,通过脑干和脊髓连接你的身体,不停地漂浮着,脑脊液为其提供了缓冲,再被又大又厚的脑壳保护起来。现在,拿一把大锤,重重地砸上去……

我的脑袋差不多就是这么受创的。老实对你说,要接受这点真的不容易。我也许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学生,但我相当聪明。无论如何,过去总是如此。而现在…我出了一些问题。有些时候,事情就记不起来了,比如要去哪儿,或者今天几号,或者如何加减。在我累了的时候,情况更糟,你可以常常看到我这样的情况。有时我能滔滔不绝地讲,突然间,就忘了一个简单的词——比如蓝色,天空,或是自己的名字。这个词就在嘴边,可我就是想不起来。

不管怎样,我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后,亚特兰大的退伍军人管理医院安排我在纽约继续做康复治疗。每周三次到位于东区23号的医院去被又戳又刺的,还要做拉伸和牵引。

“早上好!”轮到我的时候我没拄拐杖,步履艰难地走到杰里·温斯顿的办公室跟他打了声招呼。

杰里是个大个子,简直就是巨人,年近四十,还是海军军人,2004年在伊拉克失去一条腿。可是,他从不同情我,不管我怎么自怨自艾。奇怪的是,我喜欢他。但是天晓得,他却总喜欢戳到我的痛处。

“在忙什么,帕里斯?为啥这么高兴?现在是星期一早上。”

我看着他,装作面无表情的样子说道:“我实在想不出礼拜一的早上除了和一个虐待狂海军大兵待在一起以外,还能有什么地方可去。”

他爽朗地大笑起来:“我要给你康复训练加时了,小兵。”

“放马过来吧,锅盖头。”

他笑着问:“好了,你的腿怎么样了?”

“好多了,这几天可以不拄拐杖走路了,不过会带着它以防万一。只是走路的速度还是慢得跟乌龟爬似的。”

“你的头怎么样?”他一边问,一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我耸耸肩:“情况不算好,特别是数学,我原来可是数学高手。”

“呣,”他说着点了点头:“有没有对光敏感什么的?”

我指了指自己的太阳镜:“有,一直都敏感。”

“头疼吗?”

“大概好些了,我也不确定。”

“好的。你上次做CT是什么时候?”

我想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是在亚特兰大……三个星期前?还是一个月前?”

他缓缓地点了点头,然后说:“好啦,该去做其他的检查了。我准备安排你下个星期去看脑外科医生。让我看看你的腿。”

他检查了我的右腿,很疼,大腿和小腿的肌肉仍然虚弱无力:很明显能看出我的右腿比左腿要细一些。

“来吧,”他说:“我认为你该重新恢复跑步了。”

“跑步?我走路都还很勉强!”

“对啊,帕里斯,别婆婆妈妈的了。不过,得确保有个朋友跟着你一起跑,以防你跌倒了爬不起来。”他突然对我咧嘴一笑:“不过我只要求你每周二、四、六早上跑步。一开始跑的距离可以短一点,但要坚持出去跑。听到了吗?”

我冷冷地点点头,然后说:“我没有朋友。”

“是吗?那就雇一个人。总之一定要跑。”

“是,长官。”

“你这样说是因为你喜欢我。”

“当然,杰里。”

“好吧,混球,到你锻炼的时候了。”

我站在那儿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我一直在想,我能请谁来陪我一起跑步呢?一个人也没有。或许有那么一个人,但是……我能请她吗?这不是连想一想都让人抓狂吗?我不想让她同情可怜我;我不想让她知道我没有朋友、孤身一人才陪我跑;我不想让她因我们之间的过往而陪我跑。不管怎样,提出这个要求都是违规的。可该死的是,无论我做什么,我都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想着她身上的气味,想着我曾经把她揽入怀中,那感觉是多么美妙!

【来点儿酒(艾丽克丝)】

迪伦和我之间的相处有些步入正轨了。我们的工作时间安排是一样的:每周一、三、五从下午3点到6点,做福雷斯特的助理,也就是勤工助学的工作。头两个星期我们工作进展很大,把福雷斯特文库里的大部分资料做了分类。有时一个星期有那么一、两次,下班后我们一起喝喝咖啡、聊聊天。

迪伦变了。这点在我们第一次重新见面时,我就注意到了,有时说话的时候也能看出来。没错,他的体格变得壮实了,但却也变得寡言少语了。我们在以色列相识时,他脸上总是挂着傻傻的笑,开一些愚蠢的玩笑。现在经常默默不语,偶尔非得我故意激他才会说话。他这样叫我有点担心。

今天和以往有点不一样。我下课晚了,所以去福雷斯特博士办公室晚了几分钟。

我进门后,迪伦看起来……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好像是病了。他脸色苍白,注视着窗外,什么也没干,可是呼吸却非常急促。

“嗨,”我说:“你还好吗?”

他转头满脸错愕地看着我。他在办公室里还戴着墨镜,现在想想他经常都戴着墨镜。而今天他好像喝醉了。但迪伦不喝酒,至少以前不喝酒。

“是的”他说:“我很好,只是早上过得不太好。”

“你想和我聊聊吗?”

“不想,”他说。

那好吧,没什么好说的。

我们开始工作,整理福雷斯特的资料中最后部分,接下来我们就要到珍藏本和手稿阅览室去查询其他材料。对这个变动我心里有点害怕。不是因为变动本身让人害怕,主要是我才刚刚开始真正喜欢待在福雷斯特办公室里工作。

说曹操,曹操到。门开了,福雷斯特跌跌撞撞地进来了。

他朝迪伦看过去,看到他脸色苍白戴着太阳镜,咧嘴笑了一下说:“二位下午好。早晨过后总是有点难受,是不是,迪伦?”

迪伦咕哝了一声,没有真正回答。

“要来点儿酒吗?”

“不,谢谢你,先生。”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开始不喜欢福雷斯特。

一小时后我们已经坐在咖啡店里了。他看起来很不好,脸色更苍白了。我对他说:“迪伦,我很担心你,你确实没事吗?”

他拿下太阳镜,用手揉了揉眼睛,但他的手抖得厉害。

“嘿,”我说。他把手放下来的时候,我凑上去握住了他的一只手,说:“我知道我们曾经……唔……有过交往。但如果你需要谈谈,我听着。”

我握住他的手时,他几乎呆住了,看着我,咽了下口水。我松开他的手,你知道,这样做其实是一种伤害。

他迅速地摇了摇头,咕哝了一句:“我头脑受了伤,我不确定我能不能完成学业,我不能……”

他还想说什么,但却突然停住了。两个星期以来,我看到过他有好几次都是这样子:想说什么事,又突然一声不吭。他闭上眼睛,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显得特别严重。他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接着说:“我变得不……聪明了,不像从前了,现在记不住东西了。”

哦,迪伦。我强忍住眼泪。

“也许我能帮忙。”我说话的声音很轻。千万答应我吧,只要说好就行。是的,凯莉说得对,我仍然爱他。看到他这样糟糕的状态让我有独自一人跑到一个地方大哭一场的想法。我心里祈祷着:求你了上帝,让他好起来吧,也请你怜悯我,我再也承受不了伤心难过了。

他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那么,”我悲伤地说:“考虑一下吧。”

“有一件事,”他声音沙哑地低声说。

“什么事?”

“医生说……我必须重新开始跑步。嗯……你看到我是怎样走路的。我需要一个陪跑人,基本上就是跟着我,我摔倒的话帮我叫救护车。”

“你想让我……和你一起跑步?”

他点点头,目光从我身上迅速移开,好像要逃跑似的,然后他又看着我说:“你看,我本不该跟你提这个要求的,只是我在这儿不认识其他人。”

我的心跳几乎停止了。“我很高兴和你一起跑步,迪伦,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怎么样?六点开始?”

“早晨?”

“是不是太早了?”

是的,我心里回答。

嘴上却说:“不早,那挺好。”

我的上帝,我在干什么?

然后我又不过脑地说了一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万一有什么事找你。”

因此,自从去年二月份分手后,我们第一次互换了电话号码。

我们分开后,我走回宿舍。我很害怕,哦,上帝,我真的很怕。我怕我会毁了这一切,更害怕是他会毁了一切。担心我自己会又一次靠近他,也担心因此会再次伤心难过。

去年二月份……那就是场噩梦。我整晚整晚地哭,哭累了才能入睡,对我来说真的是一种折磨。

我脑子乱成一团麻。

我回到宿舍楼,走进寝室,坐在床上,眼光落在床头柜的底层抽屉上,心里跟自己说不要去翻看过去的物品。他一句话都没说,一个回复也没有地从我的世界消失。过了六个礼拜后,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收起来放在那个抽屉里了。

感觉自己要哭了,就像一个行为不能自控的机器人一样,我弯下腰,打开了抽屉。

如果哪个好事的室友打开了这个抽屉,咋看一眼的话,里面只不过是一些叠好的汗衫而已。

但汗衫底下有个盒子。我把盒子从抽屉里拿出来,坐在床上,把盒子放在我身边,然后打开。

放在最上边的是一张8X10英寸的照片,是我和迪伦的合影。他侧身躺在草地上,右手支着头。他穿一件黑色的风衣和白色的高领毛衣,正在微笑。我蜷着身子靠着他的腿躺着,脸朝着他。照片里的我们双眼深情地对望,脸贴着脸,笑得十分开心。

看着照片,一滴眼泪从脸上滑落。我生气地把眼泪抹掉,然后把照片丢在了一边。

照片下面是一本厚厚的皮质相册。

里面是我们自己的爱情故事。

我们一起在特拉维夫,互相牵着手,走在迦法的码头上;站在齐腰深的地中海海水中,互搂着对方的腰。

一起坐在观光大巴上。他头上包了一块在拿撒勒[1]买的一种名叫库芙雅的阿拉伯头巾,看着有点可笑。我穿一件浅棕色运动衫,头发松散地披在肩上,因为他喜欢我把头发放下来。他搂着我的肩膀。

有一整套照片是在死海附件的恩戈地青年旅馆拍的……在那儿,我们第一次接吻。

有人给我们拍了一张合照:我们一起站在戈兰高地,背后就是加利利湖[2]。他站在我后面,双手搂着我的腰,我头向后仰,笑得很开心。

还有一套已经开始发黄的照片是在旧金山汽车站的照相亭拍的。那是他高中毕业后的那年夏天,一路从亚特兰大坐灰狗长途汽车来看我。照片上他穿着皮夹克,戴一顶软呢帽,我们正在接吻。

干枯的玫瑰,是他去年秋天送我的19岁生日礼物,那时他刚去阿富汗没多久。我从来没想过生日会收到一束穿越大半个地球送来的花。

凯莉走进房间的时候,我正蜷缩着身体躺在床上哭,身边放的物品足以证明我愚蠢得可以,还没有从过去的感情中走出来。

她看了一眼,说道:“哦,不会吧,艾丽克丝,你又想起以前的事了。”

“啊,该死,对不起,凯莉。”

“没事,宝贝,挪过去一点。”

我挪了挪身体,然后她爬到我床上来,躺在我身边搂着我,而我已经哭得眼睛都要脱窗了。

注释:

[1]巴勒斯坦北部古城,传说是耶稣的故乡。——译注

[2]以色列最大的淡水湖。——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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