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繁星两天之间就消瘦了不少,尽管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工作上,可越是忙碌,稍得空闲的时候就越觉得自己喘不过气。夏薇疯狂又绝望的样子,让他陌生又无助的感觉。母亲理直气壮的逼迫,让他没有回家的勇气。
这时候看到清丽温婉的王欣语,就好像突然能够通畅的呼吸。只有王欣语不提及他的家事,不让他感受到生活中的压迫与无奈,总是很轻松的心态与他聊天说话,把他也带的轻松起来。所以,这两天他大多时间都是和王欣语在一起的。
晚上八点半下班时间,王欣语准点来到叶繁星的办公室。叶繁星笑着从办公桌里抬起头问,“今天要带我去哪里?”
“一个好地方!”王欣语笑着神秘兮兮的说。
王欣语带叶繁星来到了个私人小酒吧,跟别的酒吧不同的是,这个酒吧显的比较清静,就如同在海边吹着海风那样惬意。
不大的空间里摆放着一二十张小桌,三五个人一桌,或聊天说笑,或品酒欣赏着台上歌者现场演唱的舒缓音乐。
轻松安宁的气氛让叶繁星走进来刚坐下,就感觉浑身舒畅许多,在他的印象里,酒吧多是热闹嘈杂的感觉,这样气氛舒适轻松的酒吧他还是第一次来。坐了一会儿叶繁星发现,来这个酒吧的,大多是音乐的爱好者,所以才能那么安静的坐在那里听一些不怎么热闹的歌儿。
台上一个大胡子的胖男人刚演唱完一首粗狂而深情的歌,迎得全场人的掌声。大胡子笑问下面谁想唱,叶繁星刚端起酒杯,便被王欣语怂恿的推着站起来。
叶繁星一时间有些错愕,他真的没有在众人面前唱过歌,而且他也事先没有准备,但他被推着站起来的那一刻,掌声轰烈,所有人的眼光都注视着他一副很期待的模样,那种陌生人眼里的热情迷迷糊糊的把叶繁星推上了舞台。
上台后,叶繁星尴尬的用手指挠了挠耳朵上方,他都想不起上次唱歌是什么时候了,台上的乐手都望着他,叶繁星想了想说,“就唱一首《最初的梦想》吧!”这首歌至少有十年的时间了,他一唱这歌很快就暴露年龄了。
这首歌比较励志,词紧密,节奏也挺快的,当年叶繁星为了考上B大,基本每天都要听好几遍这首歌,对他来说,这首歌充满激情与梦想。
台下的掌声随着他的话落,热情的响了起来,在伴奏音乐响起时,便自动的安静下来。
叶繁星在熟悉的音乐声中,慢慢闭上眼睛。当他低沉磁性的声音一开嗓,便让台下所有的人都惊艳。
长的这么帅这么有气质,唱歌有这么动听的男人真的是少了。
有人好奇的冲着王欣语问,“他不会是刚出道的歌手吧!”
王欣语抿唇笑着骄傲的摆摆头,然后目光崇拜的看向台上。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才走得到远方。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拥有隐形翅膀。
把眼泪装在心上,会开出勇敢的花,可以在疲惫的时光,闭上眼睛闻到一种芬芳,就像好好睡了一夜直到天亮,又能边走着边哼着歌,用轻快的步伐。
沮丧时总会明显感到孤独的重量,多渴望懂得的人给些温暖借个肩膀,很高兴一路上,我们的默契那么长,穿过风,又绕个弯,心还连着,像往常一样。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实现了真的渴望,才能够算到了天堂。
在十年前唱这首歌时,叶繁星充满激情充满梦想,满身心的活力,那时候在他心里,这世上没有任何解决不了的困难。那时候他以为,这世上对他来说爱情最重要,夏薇最重要,吃饭睡觉空气和水,都不及他的爱情夏薇重要。
十年后的今天,他再唱起这首歌时,只有满心的疲惫沉重与无力。他明明有着一身的力气,可唱起来时却仍然那么无力,好像飙不起高音一样。
明明一首很激情励志的歌,硬被他唱出一种苍桑悲凉的感觉。
伴随着一字一句熟悉的歌词,往事如有画面的录像一样,一一在他心里回放。
他们青春的笑,他们曾经共同的梦想,他们以为会一生一世相爱而甜蜜的拥吻。阳光下,大树下,连风都吹不走的甜蜜。
他唱着,唱到“绝对会到达”时,竟然无法自抑的低吼出来,紧紧握着拳头,眼眶微湿。
歌声止,音乐停,他仿佛从梦里睁开眼,微微湿润的眼眼看向台下,还来不及一笑说声抱歉,便立即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唱歌更多的时候就是一种心情的发泄,或者唱的时候很悲伤无力,但是当在歌声里把那些情绪发泄后,唱完你会有一种很轻松的感觉。叶繁星正是这样,他从下台后心情就很好,又和王欣语坐了一会儿,两人便出了酒吧,心情闲适的走在街头,聊着一些无聊的话题,偶尔失笑。
儿子两天没回家,张悦华打儿子电话也没人接,张悦华急的找到公司来,听人说叶总早就下班了,张悦华来到叶繁星在外面的公寓,敲门竟然没有人应。张悦华疑惑的下楼走到小区外,月色晕红的路灯下,远远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旁边还有一个纤细的身影,张悦华心里一喜,赶紧躲在一颗树后。
叶繁星好久没有这样闲适的步行一路走回来。
“竟然这么快就到我家了,你怎么办?要不上我家坐坐?”
王欣语摆头笑着很有礼貌的说,“不了,叶总,我回去,我家离这里也不远的!”
叶繁星低头笑了笑,想到最近几天要不是有欣语在,他真的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不由的真心说,“你别老是叫我叶总了,我们是老同学,又是老朋友,和别人一样叫我阿星吧!”
王欣语笑笑,温婉可人的说,“我还是叫你叶总吧,那样我能时刻提醒自己您就是我的老板,让我能更加敬重讨好您。要是在您面前太随意了,我怕自己以后在公司会没有分寸的!”不,她不敢叫他阿星,虽然这个名字她已经默默的心里叫了无数次。她怕这样叫了,她会奢求更多。
叶繁星看王欣语这么进退有度拉开距离的模样,忍不住笑着说,“我还真想看看你在我面前失了分寸的模样呢!”王欣语最初到他的公司时,他是有些防备的,毕竟她当年喜欢过自己。
工作上,她一直尽职的做他的秘书。在堰河开发景点时,无论多么艰苦的条件,她从来不退缩,有时候临时出去,她穿着高跟鞋来不及换,走了很远的山路,尽管她极力忍着,他也能看出她的脚有问题。他主动提出抱她走回去,她竟避之不及的赶紧摆头。还有她淋雨发烧时,他明明就许了她假,她却非撑着要来上班……很多时候,叶繁星觉得,王欣语之于他,已经多过了上下级的关系,他想,她应当还是喜欢着自己的,只是她从不说出口,他也就从来不问。
近段时间,他被家里缠的很烦,她悉心照顾,体贴问候,也同样超过了一种朋友的情义。
也许有那么几次,叶繁星也是在试探吧。就比方他刚刚随意的邀请她却家里坐坐,可她却玩笑般的拒绝了。还有他话语里允许她的放纵之意,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明白,可她仍然果断的拒绝了。
叶繁星曾经那么肯定的面前这个女子是暗恋着自己,可这会儿他竟然有些怀疑不确定了。
如果她不喜欢他,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如果她喜欢他,为什么又极力抗拒着与他的亲近呢!
仔细想想,这么久以来,不管是公司还是生活中,王欣语还真的没有在她面前失去分寸,一直都是这样温婉可人,进退有度。
王欣语笑了笑扯过话题客气的说,“不早了,叶总早点休息,我先走了!”说完她就转身离去,叶繁星看她孤身一人,招了招手准备送她的,可是手在空中挥了两下,喉咙动了动却没有发出声音。
男人送女人回家这种举动,好像过于暧昧。他只是奇怪,他不是一直担心王欣语是喜欢自己的吗?因为他怕自己不能回应她的感情,让她浪费了时间。可现在为什么看着她孤单坚定的背影,他竟然有些失望这个女子竟然不是喜欢着他的?
正在叶繁星盯着王欣语的背影发愣的时候,他的肩膀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他吓的一惊,还没回过头,就听见母亲熟悉的声音透着隐隐的喜悦传来说,“喜欢就去追啊,干嘛一直盯着别人的背影看!”
叶繁星来不及追问母亲怎么这时候出现在这里,只是锁紧眉头低斥说,“妈,你不要乱讲话,我和欣语只是同事关系!”
“什么同事关系?同事关系这么晚了一起走路散步回来?妈刚刚都看到了,对了,她就是订婚宴上的姑娘吧,依我看了,当时就应该你们两个结婚,要是那时候你是和这姑娘结婚的,现在肯定都有孩子了。我刚看那姑娘屁股挺大的,肯定能生,搞不好还生儿子,阿星……”
“妈,您能不能别在我面前提孩子的事?要不要孩子的事是我和薇薇决定的,您就不要再逼我们了!”叶繁星一听到“孩子”两个字,有些尖锐的回击。
他现在和夏薇的关系之所以那么差,完全是因为“孩子”的事。所以“孩子”这两个字就像他现在脑子里紧崩的一根弦,被别人一扯就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