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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平如美棠(3)

【《小艾,爸爸特别特别地想你!》 最温柔的思念】

丁午(1931—2011),祖籍贵州遵义,现代著名漫画家。1952年于中央美术学院毕业后,任《中国青年报》美术编辑;1979年调职人民美术出版社,任编审、儿童美术编辑室主任,不久后开始主编国内第一家儿童漫画类刊物——《儿童漫画》。

悲苦的感受他都不谈,在他的画笔和文字之下,干校生活被描述得简直像田园牧歌一般。

我大概是感情相当冷漠的一个人,所以我很少在看书、看电影、听音乐的时候会感动得要流泪。我是个不怎么哭的人。但是有一本书,我翻看几页之后便不忍卒读,因为觉得再看下去眼眶就会发热。可是隔一会儿,又忍不住打开来看。这本书,就是《小艾,爸爸特别特别地想你》。

为什么它让我这么感动呢?是因为它讲了一个什么故事,情节的催泪程度要胜过韩剧吗?不是的。恰恰相反,它里面几乎没有情节,而是一位父亲写给女儿的家书。书的作者丁午先生,相信很多人对他都不陌生,他是中国的“漫画大王”。我猜没有哪个“八零后”没看过他画的漫画和他编的漫画杂志,乃至他引进的外国漫画,例如《樱桃小丸子》《机器猫》等。

丁午先生在1969年的时候,曾被下放到河南黄湖干校。在此后的四年里,他给女儿小艾寄去了一封又一封的家书,并且在书信里画了大量的漫画。因为当时小艾才8岁,认字不多,而丁午先生是漫画家,所以顺理成章地用了边写边画的方式给女儿写信。2011年丁午先生去世后,他的儿子丁栋在帮他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批家书,它们总共有61封,配有277幅漫画,写于1969年5月至1972年8月之间。

这些信被整理成书后,为什么书名叫作《小艾,爸爸特别特别地想你》呢?那是因为它们几乎都是以“亲爱的小艾,爸爸特别特别地想你”开头的。偶尔,也会出现这样的句子:“爸爸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想你了”,足有10个“太”字。

这本书的设计编排很值得称赞,它把所有家书以拍照的形式原貌呈现,所以能看到丁午先生的字迹,还有字旁边配着的那些漫画。只有像这样去看信的原件,你才能感受到一个漫画家笔下文字与图画之间巧妙的配合。也许你会觉得丁午先生的字迹不如铅字印刷那么容易辨认,假如有些地方看不清,书的最后附有信件的文本供你查阅。

当然,相比字和画来讲,更重要的是内容。丁午先生和女儿都说了些什么呢?他怎样向女儿描述他的生活呢?我举一例,在这本书的第二封信里,丁午画了一把镰刀,并且写道:

现在已经开始割麦子了(让妈妈告诉你什么叫割麦子),爸爸最喜欢割麦子,累是累,可是挺好玩!

有时割着割着,前面飞起一只野鸡,那再往前走,就能找到七八个野鸡蛋。

昨天爸爸还吃了一只野鸡蛋,和鸡蛋一样好吃!

后面又说:

爸爸现在晒得特别黑,只有牙是白的,你看见一定不认得我了,以为是黑人来了!

爸爸身体很好,每天劳动完了,别人睡午觉,爸爸就和沈培叔叔去游泳,一点都不怕累!

在字的旁边,他画了一个很健壮的黑人模样的人,戴着一顶毡帽。

你可能会问,这哪里感人呢?我们不妨再看一封信,丁午写他生病了——

爸爸病了!

爸爸得了疟疾。疟疾是因为有一种蚊子在咬爸爸的时候,把一种小极了的小虫子叫疟原菌的,留给了爸爸。这种小虫子在爸爸的肉里面一闹,爸爸就病了。病的时候一会冷得发抖,一会热得要命,发烧39℃,一发就是六个钟头,特别难受!

好多阿姨、叔叔对爸爸特别好,给爸爸送来好多好吃的东西,送给爸爸的鸡蛋还是热的呢!在爸爸发烧的时候有人给爸爸送来了扇子。

你说这些阿姨叔叔好吗?你也要这样做,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人家!

这最后一句话,在其他信里还能看到。比如丁午不会缝被子,他告诉女儿,这时一些阿姨来了,帮他缝好被子,他就不会冷了。然后他对女儿说:“你说阿姨们好吗?你也要学习阿姨们,多帮助别人做事,你说对吗?你愿意帮助别人吗?”

其实这些话都很寻常、很简单,好像没什么了不起的。但你想想它们背后是怎样的处境?丁午的信里面不断提到自己在做各种劳动,他养鸡、养猪、杀猪、烧砖、砌砖、做木工、盖房子,还煮蛇汤,几乎样样都会做。他偶尔才会说一下自己要开会,但从来不提开的是什么会。他有一次让女儿转告家人,说他晚上要搞运动,但也不解释是怎么回事。你想想这些是什么?是干校生活。而他在对女儿描述干校种种的时候,每次却都说那很好玩。又例如一封信里说:

小艾,我最亲爱的女儿:

爸爸特别特别地想你!你知道吗?

爸爸收到你自己写、自己寄来的信高兴极了!

你说爸爸老不给你写信,可是你知道,爸爸现在忙极了,每天天不亮就上工了,晚上天黑了才回家吃饭,吃了饭就开会,开到很晚,马上就得睡觉了,要不然就起不来床了。

我们是十天放假一天,可放假的那一天也总有事情要做,连洗(衣)服的时间都没有,又忙又累,可是爸爸是不怕的!

看到这里你有没有意识到,相比其他同样写干校的书,这本书有没有什么不同?我们读过杨绛的《洗澡》,读过季羡林的《牛棚杂忆》等等作品,但你有没有听过哪位作家描述干校经验是好玩的呢?我只看过一次,就是在丁午的这本书里。他不断地告诉女儿又有什么事好玩极了,哪怕那件事听起来并不好玩。例如他有一次因公受伤,手上扎满了针灸,他画给女儿看,还说:“爸爸手还没有好,差不多每天都扎针,手上扎上好几根针,好像一个刺猬。你说好玩吗?”又有另一封信里说:

有一天爸爸的眼睛只剩一只了。可是到了晚上,又变成了两只。这是怎么回事呢?

爸爸正在劳动,大洪在搬木头,大极了的大木头。

后来,大洪把大木头一扔,正扔在一把锯上,这把锯就起来了,飞到了爸爸的眼睛上,后来……后来……

后来,爸爸的眼睛就包起来了,所以就剩下了一只。后来又好了,就又变成了两只。

这好像也在讲一个有趣的故事。

我们常说一部文艺作品感人,是因为它很真诚,它的作者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情感。但到底什么是真诚呢?从哪个层面上来定义真诚呢?当丁午以“好玩”来形容干校生活的时候,他真诚吗?他真觉得干校的日子很愉快吗?他写的那些劳动都不累吗?他们开会、搞运动,开的是什么会?不就是批斗会吗?那好玩吗?可是,悲苦的感受他都不谈,在他的画笔和文字之下,干校生活被描述得简直像田园牧歌一般。

他是一个想女儿想疯了的爸爸,不断地告诉女儿他是多么多么地想她。他写信回忆过年回家时如何和小艾玩儿,把那些都画出来寄给女儿。他问女儿怎么老不给他写信,后来小艾大概回信向他道歉了,他就赶紧一遍又一遍地强调说:“你不写信来爸爸一点都不生气,爸爸永远都不会生你的气!永远都不会!永远都不会!永远都不会!”他这么想念女儿,当他在干校忙到顾不上给女儿写信时,他能开心吗?

所以从事实层面讲,你可以怀疑这本书的真实性。但是换一个角度看,他是因为不想让女儿担心,想让她高兴,才将生活的劳苦转化为有趣的一面给女儿看。慢慢地,他可能也会习惯从女儿的视角去看他的生活,由于有了这双眼睛,说不定现实中的干校生活也变得可堪忍受了。

最后再看一封极为感人的信,丁午先生在信中说:

亲爱的孩子:

爸爸特别特别地想你!

那天爸爸一下子收到了你的两封信,可真高兴极了!

等爸爸打开信封,看到了小艾的照片之后,就更加高兴了!

你真的长大了,爸爸都快不认识你了!又快有一年没有看见你了!

好多同志都说小艾越长越像爸爸了,你说是吗?

爸爸把小艾的照片看了许多次。收到信封里,又拿了出来,又收到信封里,又再拿出来……

后来灯灭了(我们这里每天十一点钟灭灯,跟北京不一样),爸爸还想看,就划了一根火柴看小艾。一根火柴灭了,就又划一根……

配合这封信有两幅漫画,都是画他自己。一幅是他双手各举起一封信,高兴得不得了。另一幅是他坐在床上,借着火柴的亮光看小艾的照片。丁午很少在画他自己的时候,是不带笑容或不高兴的,但这时的画面上,他虽然还在笑,眼角却有一颗泪滴。

(主讲 梁文道)

【《乱时候,穷时候》 最朴素的书写】

姜淑梅,1937年生于山东省巨野县,1960年跑“盲流”至黑龙江省安达市,做了20多年家属工。早年读过几天书,忘得差不多了。1997年开始认字,2012年开始写作。2013年4月起,部分文字刊于《读库1302》《读库1304》,并陆续刊于《北方文学》《新青年》等。《乱时候,穷时候》为其首部作品集。

她以素人书写扰乱了文字秩序。

有一本书出版之后,竟引得很多人奔走相告,说它是个奇书。这是因为写书的作者是个奇人。它就是姜淑梅写的《乱时候,穷时候》。为什么说作者是个奇人呢?看一下作者介绍你就知道了,是这么写的:“姜淑梅,1937年生于山东省巨野县,1960年跑‘盲流’至黑龙江省安达市,做了20多年家属工。早年读过几天书,忘得差不多了。1997年开始认字,2012年开始写作……本书为其首部作品集。”

原来作者是一位老太太,到60岁时几乎还是文盲,才刚开始识字;然后75岁学习写作,一年之后就出版了这本书。这样的一本书,有点像什么呢?它有点类似素人绘画。所谓素人绘画,就是指没有接受过专业美术训练的人,凭着某种天赋或自学而掌握了绘画,其画作可能没有什么章法,却别有一番风味。同样道理,我们可以说存在一种素人书写。那是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写作训练、也没认真想过要当作家的人,忽然拿起笔来,就把想写的东西写成了。

在今天,素人书写其实到处可见,因为人人可以写博客、写微博。而姜淑梅更为独特的地方在于,她原本是一个文盲。在这本书的序言里,有一篇是她女儿艾苓写的,回顾了母亲学认字、学写作的过程。艾苓也是一位作家,当年她在鲁迅文学院作家班读书的时候,她的母亲去学校看过她,还到教室里旁听过课,并且喜欢听女儿和同学、朋友之间的交谈,听完还高兴地说:“俺就是喜欢听有文化的人说话,人家说的话就是有道理。”而那时,姜淑梅还不识字。后来艾苓鼓励母亲认字,她坚持学了下来,慢慢地能够看书了,戴着老花镜看完了《一千零一夜》。再之后,艾苓又鼓励母亲写东西,她歪歪扭扭地写了十天,一开始连笔画都写不直,到最后却觉得惊喜:“做梦也想不到,俺会写字了,会写的字越来越多。”

姜淑梅是看了她老乡莫言的小说之后,才有了写作冲动的。莫言小说里一个很重要的特色,是在乡土当中渗入了一种魔幻感,这种魔幻感使整个故事看起来难以置信,可是字字句句分开看又很真实。姜淑梅看了便说,我们山东有很多这种故事,我也能写。于是,她就写成了这本书。

书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乱时候”,一部分是“穷时候”。乱时候指的是1949年之前天下大乱的时期,军阀混战、日本侵华、国共内战相继上演,此外民间还流窜着许多土匪、流氓、山寨王,说抢就抢说杀就杀。穷时候则是现代很多中国人共有的经历了。这本书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正如王小妮在另一篇序里所言,它是一种民间记录。

民间记录不同于通常学者、作家的书写,后者作为知识分子,总是带着一套观念框架来看待历史。而我觉得,民间故事本身就具有一种令人难忘的力量。比如我们看这本书的第一篇《胡子攻打百时屯》,里面讲在1919年的时候有四五百个胡子来抢杀百时屯,村民和他们打仗打了七天七夜之后,才终于请来正规军把他们打跑了。然后姜淑梅这样写道:

雨不下了,白老鼠、猫头鹰一个也不见了,太平了,俺娘说:“这个月子过得心提溜着,今天可得好好吃点儿饭。”

做好了饭才想吃,二大爷拿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回来了,二大爷说:“这个胡子活着,俺给他一刀,用脚一踹,心就出来了。这才是活人心,俺吃了它!”

这顿饭,俺娘一口都没吃。

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你想想看这是怎样一种骇人的场景。继续往下读,假如你对过去中国的农村印象模糊,或有着过分浪漫想象的话,它会刷新你的认识。例如接下来的一篇《点天灯》,讲了一个把女儿嫁给儿子的故事:

家里有个女儿没嫁人,十八岁,老婆子想把女儿嫁给儿子。

从前的女孩不念书,多数女孩都听娘的。到了天黑,老婆子就叫女儿钻到她哥的被窝里,哥俩成了夫妻,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儿。

老头看出来了,劝两个孩子:“你找你的媳妇,你找你的婆家,咱中国没这样的,你们这样太丢人了。”

两个孩子不听爹的,就听娘的,爹就骂他们牲口,骂老婆子不是人。老头总骂,把他们骂烦了,赶上连阴天,他们把老头灌醉,整死了。

老头有个干闺女,听说干爹死了,哭着来了。

干闺女问:“俺爹啥病死的?”

老婆子哭着说:“急病。外边下着大雨,你弟弟去请先生。先生不在家,你弟弟回到家,他就死了。”

干闺女跪在干爹的棺材前,哭得鼻涕一把泪两行的。她去门后擤鼻涕,看见门后有把剪子,用手去摸黏糊糊的,拔出来看,上面全是血。趁那三口人都不在,干闺女查找干爹的伤口,扒开脖子看见一个血窟窿。

姜淑梅这样讲故事有种什么效果呢?可以这么说,她以素人书写扰乱了文字秩序。什么是文字秩序?就是指写作的方法和原则,写作有一套大概的习规。但凡专业作家或长时间练习写作的人,都会有某些共通的东西,尽管他们也有各自的文字风格。而姜淑梅不同,作为一个刚学认字便进入写作的人,我们可以看到她是如何将文字之前的那些故事带进文字秩序的。

王小妮称姜淑梅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什么是“讲故事的人”?德国思想家本雅明有一篇很有名的文章就叫作《讲故事的人》[1],他说在小说家出现之前,欧洲就存在很多讲故事的人,他们可能是吟游诗人,也可能是乡野的一个老人家在给孩子们讲故事。这类人的特点是,他们的故事里没有刻意要给出什么教训或意义,而是本身就蕴含着某种启示。有时是灵光一闪,有时像神秘的回声,总之你很难简洁明了地去归纳出其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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