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年年讲,
新笔再著旧文章。
匹夫微言抒民意,
拼将评弹奏交响。
【“文贿”当休】
贿赂是最古老也最常见的腐败现象,随着时代的变迁,贿赂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不断翻新,近年来出现的“文贿”就是其中的又一个“新品种”。
比起直截了当地送礼、送钱、送房、送车、送股票乃至送“三陪”的礼贿、物贿、财贿、色贿来,“文贿”独有其妙。行贿者多是有一定文字水平和写作能力的文人或“文吏”“文痞”,受贿者则多是握有重权且附庸风雅的贪官,对请吃、请洗、请赌、请玩等诸多贿赂早已习以为常不以为意,为了再贴一层“知识化”“专业化”的金粉,好抢上“复合型干部”的快车道,急需发表几篇有分量的文章,出版几本有影响的专著。于是自有一班善于察言观色的“文吏”“文痞”投其所好,不失时机地奉送上一篇篇妙笔生花的文章和一本本洋洋洒洒的专著,“作者”“主笔”“主编”当然要署上领导的大名,甚至还能实行“四包”,包写、包发、包卖、包获奖,然后将成千上万的“稿费”“编审费”“顾问费”和金灿灿的获奖证书等“名正言顺”地拱手送上,领导心安理得颔首接纳之后,自然投桃报李,慷慨回赠。双方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与其他老式的贿赂方法相比,“文贿”更间接、更隐蔽、更狡猾,欺骗性更强,危害性也更大。它不仅开创了“以文行贿”的恶劣先例,严重败坏了党风、文风和社会风气,而且给贪官披上了一层“合理合法”的“儒雅”外衣,从而增加了反腐败斗争的难度。因此,我们对于这种新的腐败现象必须高度警惕,严厉打击。对公然接受“文贿”、欺世盗名的贪官要揭其假面,夺其虚名,取消其骗来的“大奖”,将收受的“稿费”“奖金”等等折合成受贿金额,按照党纪国法和有关规定从重查处。对那些“卖文投靠”的“文吏”“文痞”也要按行贿罪严肃处理,并要依法处置他们靠行贿换来的各种好处。决不能让行贿者占便宜,决不能养痈遗患,使“文贿”恶习愈演愈烈。(2007年)
【把“留言板”建成“连心桥”】
“留言板”又名BBS,是由早期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板”演化而来,供网友以文字形式进行远程讨论和交流的“电子白板”。虽然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和MSN、QQ等即时通信软件的开发应用,电子信箱(E-mail)和具有语音、视频互动功能的“播客社区”“聊天室”等相继涌现,却都未能取代“留言板”在互联网上的重要地位。近年来,不仅党和国家领导人带头上网,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而且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也纷纷上网,通过“留言板”倾听民声,了解民情。人民网还为全国除台湾地区外22个省、5个自治区、4直辖市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上千位各地各级“一把手”全部开通了专属留言板,截至目前,共发布网友留言6万余条,21位省委书记、省长,46位地市级领导干部公开回应,2000多个网友问题得到处理和解决。最近,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许昌市领导反映鄢陵县马栏镇的公路难走,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很快回复留言,说明了道路损坏的原因,表示会先进行“砖渣垫铺处理”,并已选聘养护人员。许多群众都把网上“留言板”视为“网民的话筒,领导的听筒”和沟通干群、畅达民意的“连心桥”。
既然是“连心桥”,就需要处在“桥”两边的各级领导和广大网友共建共享。首先,领导要具备强烈的网络意识,懂网络,爱网络,会上网,常上网,不仅把“留言板”建在网上,更要把网友的留言放在心上,条条必看,看后必复,与网友推心置腹,真诚交流,这样才能以心换心,通过平等互动赢得网友的信任。也只有长期坚持不懈,把关注、浏览、分析、疏解、处理网友留言作为密切与群众联系、向人民寻策问计的一个重要渠道并形成长效机制,这座“连心桥”才会畅通长通。假如只是为了赶时髦而把“留言板”当摆设,爱看不看,只看不应,或者只回应网上的表扬话、奉承话,对不那么好听的实话、牢骚话、刺耳话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以为意,不理不睬,久而久之就会冷落了网友的一片热心,使“留言板”变“无言板”,“连心桥”成“伤心桥”甚至“断桥”。在人民网推出的“网友给省级地方领导留言排行榜”上,河南省委书记之所以高居榜首,就是因为他善于倾听网友留言,对网友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反映的具体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督办,限期解决,从不懈怠应付,所以才会有这么好的“网缘”。网友们有话喜欢对他说,有苦敢于向他诉,敞开心怀,踊跃留言,真正实现了领导与百姓的“无缝对接”和“零距离沟通”。
把“留言板”建成“连心桥”,还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虽然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发展,我国的网民人数已经突破2亿,成为全球上网人数最多的“网上第一大国”,可是仍有一些人因条件所限很少上网,即使上网也多是浏览、炒股或打游戏,对网络的作用和功能知之甚少,不知道什么是BBS,更不会通过“留言板”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有的人有了意见或冤屈还是习惯于一封封地写信寄信,甚至一趟趟地亲自上访,却不懂得利用互联网这一省时省力、快捷便利的最新渠道,这也是造成一些地方信访事件日益增多,上访率居高不下的一个客观原因。因此,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帮助、支持更多的群众上网用网,各阶层民众也要学会掌握网上交流沟通的基本技能,自觉运用“留言板”等网络手段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平等交流,真情互动,不光是留言对话,更要为改进政府工作,改善民生出谋献策、建言出招。只要上下一心,共建共享,就能把网络“留言板”真正建成凝聚人心、吸纳民智、融合民力的“连心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2008年)
【幸运的朱文娜】
要说2008年一开门有什么吸引眼球的大事的话,恐怕就要数来势汹汹而又去之匆匆的“西丰警察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了。因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元旦刚过,西丰警方就以“涉嫌诽谤罪”对采写报道的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正当朱文娜从惊恐中站起,毅然委托律师反诉张志国之际,局势却又峰回路转,仅隔4天,西丰县公安机关就又正式撤销了对朱文娜的立案和拘传,并由县委、县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亲赴北京向朱文娜及其单位道歉。(2008年1月10日《大河报》)
人们在竞相猜测这一历史上“最短的案件”背后究竟有什么诡秘内幕的同时,都不约而同地为终于有幸逃脱拘传的朱文娜而庆幸。
其实,差点儿面临牢狱之灾的朱文娜之所以能侥幸脱险,并非如外人所臆猜的那样有什么惊奇的内幕,套用一句老话,还是沾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光。
先说天时。朱文娜被西丰警方拘传之时,正逢全国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致力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构建和谐社会的早春时节,各级政府体察民意,体恤民情,积极鼓励和支持舆论监督,营造出了宽松和谐的舆论环境。西丰警方在此时悍然进京拘传记者,恰恰是选错了时机,撞到了枪口上,还未得手便遭到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成了亿万网民口诛笔伐的众矢之的,故而不得不草草收兵。有了广大民众的道义声援,朱文娜才由被动躲避转而主动反击,进而又因祸得福地成了保障记者采访权和公众知情权、表达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标本和典型,正所谓“时势造英雄”也。假如她不幸生活在因言获罪的时代,只怕再有理也百口莫辩,有人同情也难以幸免了。
再说地利。朱文娜之所以没有落入西丰警方之手,正是受庇于她所处的京畿之地和所供职的权威媒体。如果不是生活在法制完备的首善之区,如果她的工作单位不是中央级的新闻媒体,如果不是由于抓捕人员级别较低,因而气短心虚、投鼠忌器,就凭她一个小小记者纵有三头六臂也难逃警方通缉。2006年6月12日、13日两天,云南省《生活新报》《都市时报》两名记者在楚雄市采访打击传销活动的新闻时,被当地警察和“打传办”人员铐、打致伤,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吗?
更主要的还是人和。朱文娜的领导关心群众,爱护下属,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有理有节地出面交涉,果断保护因公采访而遭拘传的记者,这才使无辜的朱文娜逃过一劫,并重新获得了依法维权的勇气和动力。倘若遇到一个只重官帽不重情义的上司,说不定就会“忍痛割爱”,丢卒保车,早把她当作“犯罪嫌疑人”交出去了。刚好一年前,某报驻山西记者站的专题部主任兰成长,在受命和同事一起采访当地一家无证开采的黑煤矿时,被非法矿主活活打死,可在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时,他的顶头上司为求自保,竟称其是“聘用人员”,私自采访属个人行为。假如朱文娜也遇上这样的领导,她还能有今天这么幸运吗?
朱文娜是幸运的,但愿她的幸运能够为全体记者和媒体工作者所共享,她曾经承受的压力成为全国各地的“朱文娜”们为民代言、为和谐社会鼓与呼的强劲动力。(2008年1月31日)
【不让“大旗”变“虎皮”】
日前,许昌市政府专门发出通知,严禁任何个人、单位或团体擅自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名义做广告或变相做广告,严禁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名义参与广告宣传活动,严禁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名义悬挂和张贴各种广告类条幅和牌匾。许昌市在“环境创优年”里新近出台的这一重要举措,将对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市场环境,从根本上打击和遏止“借名祝贺”的违法行为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少数企业和商户为给营销造势,屡屡以政府机关或公检法等“强力部门”以及“权威机构”的名义为自己做广告。这种“拉大旗做虎皮”的违法行为严重背离文明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商业道德,败坏政府部门形象和公信力,已成为一种亟待治理的“社会公害”。前段时间,我市一些“头面单位”的名号也不时出现在企业庆典和商家开张的“贺信”“贺匾”“祝贺名单”上,令人真假难辨,群众啧有烦言。最为典型的是最近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一家洗脚城开业,竟挂满了以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地税局、市建设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单位名义送的大红条幅,被称为“最牛洗脚城”。(4月8日新华网)前几天郑州市区一家楼盘开盘,不仅公然悬挂省、市、区十余政府部门的祝贺横幅,而且还打出了刚刚成立的“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贺幅。(4月20日《河南商报》)虽然事后不少单位纷纷澄清,称只是个别商家的单方炒作,但已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实际上,“借名祝贺”现象既源于个别商家的虚假宣传,又与少数单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工商部门监管不力、对广告冠名及审批把关不严有关。有人只知道以单位名义出面祝贺或致信冠名是对企业的支持、声援,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却忘记了政府部门的公务属性和“裁判员”的特殊身份,忽视了不经授权批准擅自对外冠名、借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管理漏洞。而个别无良商家正是看中了政府部门的“名头”和影响力,才不惜采用各种手段“拉名”“借名”甚至冒名,拿强力单位的“大旗”来做吸引眼球的幌子,借权威机构的名义来抬高自家的身价。他们欺骗的是不知情的公众和消费者,损害的则是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这种“损公利己”的行为早已超出了商业营销的底线,理应坚决取缔。许昌市政府通知的“三个严禁”,从三个方面消除了“借名祝贺”违法行为赖以滋生的条件和环境,有关部门和单位也都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但不能以单位名义随意祝贺,就是以个人身份出席类似的场合也要三思而行,以免授人以柄,被曲解或者被炒作利用。只要我们严守纪律,珍惜名声,不让“大旗”变“虎皮”,那些欺世盗名者自然就无名可盗,无隙可乘。(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