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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番外 我想你了,你知道吗?

十九岁那时的幼稚与天真被时间消磨殆尽,剩下的是满满的成熟与世故。我以为我已经彻底改变,在听到自己心跳声时却发现那颗等待死亡的心从来不曾变过。

01

“我叫刘谦,海归博士,美国绿卡。”

“我叫艾叶,三十二岁,本市人,有房有车有存款,父母双亡,有外公外婆和一个小我十六岁的弟弟要养。目前经营着一家不算大的公司和一个小酒吧。”

我仔细研究着眼前戴着眼镜,看脸的话至少比我年长五岁的海归,在我说到有房有车有存款的时候,他的眉毛挑了一下。说到弟弟和酒吧这两个词儿的时候,他手中搅拌咖啡的勺子停了一下,然后皱了皱眉。

这个海归男人是我外婆朋友的朋友的表姐的表侄,介绍人说,这人长得英俊潇洒,有美国绿卡,一群小姑娘跟在他屁股后面,他都瞧不上,就想找个温柔大方、有知识、有内涵的。

这个择偶标准,足足让听到的艾东笑了半个小时,等介绍人走后,他问我:“姐,这几个词儿和你一点儿边都不沾,他们说谎的时候不怕闪着舌头吗?”

我撩了下头发,扔了个白眼给他:“姐内心就是一个温柔大方、有知识、有内涵的白富美,你年纪小,还看不到内在。”

金属的勺子再一次碰在骨瓷咖啡杯的杯壁上,声音清脆。海归往咖啡里又加了两块糖,犹豫着说:“小十六岁的弟弟?该不会……”后面的话即使没有说出口,我也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该不会是我的私生子?”我看着眼前满脸尴尬的男人轻笑,“你猜呢?”

他脸上的表情急剧变化着,就像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变脸戏法。他一定在有房有车有存款和当后爸之间做艰难的抉择。

十三年。

一个不算长也不算短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女孩蜕变成女人,也没有办法让曾经的流言蜚语彻底消散不见。

报纸和网络财经新闻的页面上经常会出现“本市著名企业家艾叶身份大揭秘”之类的新闻,通篇充斥着“浪荡”“野种”“私生子”之类的字样,甚至连我的发迹,他们都添油加醋地说成是我曾经被很多人包养过,现在的公司也是金主给我开的。在这些可以加重点号的八卦中间,还夹杂着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

对这些我向来是一笑置之,对一个多活了这么些年的人来说,有什么事情还能比快乐活着更重要吗?

“艾小姐,我想问下,你婚后还想要孩子吗?”海归带着视死如归的表情盯着我,看来他已经做出了选择。

“刘先生想跟我结婚?”我问。

他点点头。

“既然这样,那我还是提前跟刘先生说一下我的婚姻要求好了,你知道我有一大家人要养,所以我们婚前必须做财产公证,婚后也尽可能的AA制。至于孩子,不好意思,我丁克。”这个男人似乎很脆弱,我再一次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崩溃。

“我家就我一个儿子,如果婚后再不要儿子,我们家不就绝后了吗?”他还在挣扎。

“刘先生也是海外留过学的人,怎么思想还这么落后?哦,对了,我还有一点要说,我结婚前要签婚前协议,如果婚后任意一方出轨,将要支付对方一百万的精神损失费以及离婚赡养费。”我又补充说。

“你……你难道不知道,没生过孩子的女人就是不完整的女人吗?你……这么大年纪了,还没嫁出去,活该没人要!你就是个极品,就是个疯子。”刘谦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手里的热咖啡端起来,似乎想要泼到我脸上,停顿了一下后又重重地放下了,扔下一句“咱们以后,再也别见了”扬长离开。

“刘先生留步!”我叫住他,在他转头后说,“记得付钱,咱们AA。”

他气冲冲地回转,拍一张粉红色的毛爷爷在桌上,嘴唇抖了抖,没留下一句脏话。

今年第八次相亲,失败。

早知结婚的事儿,我倒是没什么所谓,只是想到回去之后外婆眼泪汪汪的样子,心里又有点难过。

这些年我都是一年一年数着指头活着,医生一次次告诉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嗝屁了,再也看不到这个世界的灯红酒绿了,我有什么资格结婚?生子?去祸害一个无辜的人?

当然,离开的那个刘先生其实一点儿都不无辜。

“这个刘谦不行啊!”坐在隔壁桌戴着墨镜的沈安之坐到我对面,有些嫌弃地看着面前还温热的咖啡,“他怎么就不为了他那个濒临破产的公司再努力一把呢?要知道,沾上你的名字,他们公司的股票都会跳一跳。”

沈安之,一个对我来说身份很多的男人,合伙人、金主、救命恩人还有好朋友。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艾叶,如果当初不是我刚好路过救了你,你早就去见上帝了,所以你要对我好点,知道吗?”

还有……他是在这个城市,唯一知道我病情的人。

02

我和沈安之的孽缘开始于十三年前,那个时候李薇刚入狱,我每个月都会去看她几次,有次看完她,我因为情绪波动太大昏倒在离监狱不远的一条巷子里,就像很多年前冷玉婷殴打我那次那样,周围湿漉漉的,阳光照不进来,行人也很少。

他像个救世主一样经过我身边,拯救了即将死亡的我,顺便从医生那里知道了我的病情,我们的革命友谊就此开始。

外公外婆很喜欢沈安之,艾东甚至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整天叫嚣着以后要成为安之哥一样的人。

“艾叶,你又走神了啊!”沈安之的手在我眼前晃了几下。

我晃过神,冲他笑笑:“又让你看了一场好戏,怎样,有没有考虑让百分之二的股份给我?那样我就是公司最大的股东了,CEO这个头衔我可是觊觎好久了。”

“你整天就惦记我那点股份,告诉你,没门。”沈安之帮我拎起包,“走吧,秘书说有人送了一张喜帖给你。”

我歪头看他,这个男人除了长得帅和有钱之外,还是个相当绅士的人。这些年来,我们是伙伴、是朋友、是亲人,却唯独与爱情无关。

他不是没有问过我,我们两人长得都算是不错的,怎么就老擦不起火花呢?我却一直没有告诉他,我的心里住了一个人,长达十三年之久。

冷子沫。

他在海外,还没归期。

回到公司,红色的喜帖放在我的办公桌上,照片上是一张熟悉的笑脸。莫蓓蓓依偎在一个男人身边,两个人互相对视,满满深情。

沈安之把喜帖拿在手里,端详了下照片里的人,再看看我,摇头叹气:“艾叶,你这同学长得比你好看啊!人家一看就是满满的女人味,而你……”

我挑眉:“我怎么了?”

“你?你呀,就是一荷尔蒙失调的人妖,男人味十足。”说完他往后退了两步,躲开了我扔出的文件夹,“每次都扔文件夹,就不能有点新意?”

“呵,下次我一定扔你桌上的那个白玉镇纸,保证让你死在我前面。”我恨恨地咬牙,绕过桌子走到他面前抢过他手中的喜帖。

这些年我和莫蓓蓓偶尔还会见一次,能说的话却很少。以前我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现在更是在各自的世界里越走越远,唯一拉扯着彼此的只有记忆里那些不敢提及的过往。

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曾对我说过,她说:“叶子,我累了,我想要找一个男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十三,在基督教里是一个带着诅咒的数字,很多电梯里都没有这个楼层的按钮,可对于莫蓓蓓来说,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看着照片里笑靥如花的漂亮女人,我的眼前迷蒙了一层雾气。

“你什么时候才能嫁出去,让我为你哭一次?我又想起了刚才那个可怜的海归了怎么办?都四十岁了还要面临破产,想要抓住一个能拯救自己的白富美,结果自己又耐性不好。”沈安之塞一张纸巾到我的手心,“艾叶,为什么你哭的时候也这么的……女汉子呢?”

我:“沈安之!你找死!”

他躲开我的攻击:“我要是死了,你身边可是连一个雄性都没有了,到时候你的荷尔蒙会更加失调的,为了你,我不能死。”

我刚想再踹他两脚,电话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

接听,那头传来熟悉的带着落寞的声音,他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自己是十九岁,这是我们刚分手的那个夏天,他还是那个长得好看,执拗地爱着我的少年。

他说:“艾叶,莫蓓蓓要结婚了。”

03

听到林枫声音的那一刻,我似乎已经预见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以前曾经听谁说过,人在二十一天就能形成一个习惯,而且不容易改变。那十三年是否会让这个习惯在人的心里生根发芽,甚至已经长成参天大树。

林枫说了很多很多,从久远的高中时代说到现在又说回去,直到我的手机没电关机,他还在碎碎说着。

莫蓓蓓的婚礼就在半个月后,本市最大的五星酒店,摆了六十桌。

因为公司的事儿,我到的时候新人已经站在舞台中央读宣誓词了,好不容易找到位置坐下,却发现她只请了我一个同学。

“莫蓓蓓小姐,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你都将永远爱他,天长地久。”

操着标准京片子的白人神父读出结婚誓词时,我差点笑出声。

“我……”

“你不能同意!”

“林枫?”我望向门口的方向有些吃惊,眼前的林枫无法和记忆里的样子重叠,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笔直地一步步往前走,每走一步,都让在场的人倒吸一口凉气。

他说:“莫蓓蓓,你不能嫁给这个人,我不同意。我们纠缠了这么多年,失去了那么多,你怎么可以,怎么忍心抛下我嫁人?”

真狗血!我冷笑。

林枫走到舞台上,站在莫蓓蓓和新郎身边,他没有看新郎,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钻戒单膝跪在了莫蓓蓓面前。

全场一片嘈杂,闻声赶来的保安愣愣地站在一边不知该如何是好。

“莫蓓蓓,对不起,我一直以为我忘不了过去,我一直以为我永远都不会爱上你,我也一直以为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直到听到你要结婚的消息时,我才发现我错了,莫蓓蓓,我爱你,真的爱你。”

透过话筒能听到莫蓓蓓啜泣的声音。

“蓓蓓……”新郎轻声喊了她的名字,嘴唇动了动,却没听到又说了什么。

“莫蓓蓓,我爱你啊!”林枫又喊。

“林枫,我累了,我已经不想爱你了。”

林枫被保安拉扯了出去,婚礼照常进行,关于莫蓓蓓和林枫的过往一次次被周围看热闹的来宾八卦着,一次又一次。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有些人在你身边,粘着你、爱着你、崇拜着你、一切以你为中心时,你不屑一顾,你以为自己是爱情里最忠贞的那个,守着初恋时那些所谓的美好,执拗地拒绝着那个在你身边的人。可等到那个人要离开了,你却还要跑到别人的婚礼上宣誓自己的爱情,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情圣,诱惑着别人私奔。

婚礼结束后,我问沈安之:“这男人是不是犯贱?”

沈安之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林枫根本不爱莫蓓蓓,从头到尾,他爱的只有自己。真正爱一个人是不会舍得让她有一丁点为难的。”

“妈呀,你什么时候也成了情圣了,竟然说出这么一番话来。”我用胳膊肘戳了一下他的腰问道,“说,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啧啧,我认识吗?没想到沈大公子浮夸的表面下藏着一颗情种的心啊!”

沈安之白了我一眼没说话,直接下楼开车带我一起回外公那边吃饭了。

刚一进门,艾东这个投敌卖国的臭小孩就一脸见到偶像的表情冲到了沈安之面前,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都捧在手上让他尝一尝。

“东东,吃饭了,别老缠着你安之哥哥。”外婆喊了一声。

坐上饭桌的艾东十分不爽地看着我问:“姐,你为什么不搬回来住啊,这样我就可以天天看到安之哥哥了。”

“我就算搬回来你也不会天天看到他。”真的很怀疑,到底谁才是这臭小子的亲人。

“你们也这么久了,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外婆问。

我极力隐忍才不让自己口中的饭喷出来,我和沈安之的关系解释了成千上万遍,然而他们还是感觉我们是有一腿。

创业以后我就搬出去自己住了,每个周末会固定回来吃饭,开始的时候带沈安之上门纯粹是想感谢感谢他,顺便外公也想见见我的合作伙伴,渐渐地,他就成了我家的常客,然后每次我回家吃饭都会跟我一起,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

我不是不知道外面有多少流言说我和沈安之有一腿,只有我自己清楚,我们在爱情之外。

04

又是一个雨天。

我记得看着她走进牢门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天气,我撑着伞看着她一步步走进去,沉重的铁门“哐当”关上,隔绝了她和外界的一切。

熬了十三年,我终于等来了这一天,李薇重新站在阳光下的这一天。

在我不远处,还有另一个人在和我一样等待。

十九岁时,季雨笙跟我说,他从来没想过这辈子第一次真心喜欢一个人,想谈场恋爱,谈都没怎么谈,结局就搞得这么轰轰烈烈,惨绝人寰。不就是十三年吗?他季雨笙现在十九岁,等得起,要是里面的那个人真的敢疯了,真死了,那他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那个时候我以为这是年少时的义无反顾,别说十三年,也许不到五年他就坚持不下去了。可十三年后,我在这里看到了他,他撑着伞,站得笔直,目光盯着大门方向,始终没有挪开。

“季雨笙。”我喊了喊他的名字走到他身边。

他抖了抖,僵硬地转身看着我,声音颤抖着说:“艾叶,十三年了。”一个大男人,在我面前颤抖着,我能看到他极力隐忍的眼泪,也能想到这些年他的心酸。

“哐当。”两个狱警缓慢地打开大门,随着滑轮滚动的声音,穿着白色卫衣的李薇从里面走了出来,每走近一步,我的眼眶就酸涩一分。

看到她那一瞬,季雨笙疯了一般冲上去,十几年的等待出现在面前,他怎么可能不激动?但正当靠近的时候,他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静止。

雨打在伞上发出闷闷的“嗒嗒”声,李薇从出来的那一刻开始,目光始终在我身边,没有一丝偏移。

我迎上去帮她挡住雨水,我们与季雨笙擦肩而过。

“李薇——”身后的季雨笙撕心裂肺地喊。

我们没有回头,没有停留。

“艾叶,外面好冷……”坐进车里,她不肯用我递过的毛巾擦头发,“但是,十三年了,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是活着的,而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帮你接风洗尘。”我开车带着她来到酒吧,门打开,一个烧炭的火盆挡在门口,火盆后面是一张张她十分熟悉的笑脸。

李薇愣愣地看着我,又看看酒吧里的人,眼泪滑落:“艾叶,谢谢你,谢谢你没有让他们继续在街头当小混混打打杀杀,谢谢你给了他们一个家。”

小巴带头高喊:“薇姐好!”

创业第二年,我在沈安之的帮助下找到了小巴,找到了大部分李薇当年的小弟,然后开了这家酒吧,除了是想让他们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给李薇一个家。

“薇姐。”小巴迎上来,拉着李薇跨过火盆,然后把柚子叶水洒在她的身上,说一句,“欢迎回家。”

满满一桌子酒菜,满满一桌子人,就好像当年一样,大家吃吃喝喝,说着身边的事儿。他们恨不得把这十三年发生的所有事情都给李薇讲一遍,他们恋爱、他们结婚、他们生子、他们……一直在等待他们的薇姐回来……

李薇低着头,一手端碗,一手不停地往嘴里扒拉米饭,离她最近的我,能看到眼泪滑落,能看到她颤抖的肩头。

饭后,小巴他们为了让李薇好好休息,早早离开,酒吧里瞬间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李薇拉着我走出大门,雨水打在我们的身上,湿湿黏黏。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兴奋地在雨中转圈、大笑,放肆地喊:“叶子,活着真好……活着真好啊……”

“是啊,活着真好,能看到你平安无事地奔跑、大笑,真好。”我跑进雨中陪着她转圈、大笑,即便明天会被沈安之骂个狗血淋头,也无所谓了。

雨一滴滴落下,记忆深处的某根弦被雨滴拨动,年少时,我们还是三人行时,也有过这样在雨中肆意的大笑。

是什么时候呢?为什么是三个人呢?我皱了皱眉头,突然发现有段记忆模糊了,只能看到一个白色身影,却无法看清那个人的模样,甚至记不起她的名字。

似乎有某根神经断裂了。

“叶子,李薇。”

穿着白衣的女人坐在轮椅上被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男人推到我们面前,那些失去的记忆在看到那张脸的时候找回了一点。

李薇的笑容僵硬在脸上,放下双臂,拳头捏紧,被出卖的愤怒并没有因为十三年的牢狱之灾而淡忘,反而更加深刻。

“我知道今天是李薇出狱的日子,我带了一瓶红酒,来帮她庆祝。”汪玫雯弯下腰从脚边的袋子里拿出一瓶红酒小心翼翼地问我,“能一起喝一杯吗?”

“汪小姐,这杯酒没有必要喝了,这里也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我把李薇拉到我身边,握住她捏紧的拳头,“我和李薇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您请回吧。”

“对不起……我知道我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我也知道你这些年来一直不想见我,我只是想来亲自道一句歉,我……”她艰难地从轮椅上挪下来,用一种惨烈的方式跪倒在我们面前,身后的男人想要扶她,被她拦住。

我看看李薇,她面无表情地往前走了一步,对跪倒在自己面前的人说:“好,我原谅你了。”

汪玫雯:“李薇……你不要这个样子,我是真心来跟你道歉的……我……”

李薇:“我知道你是真心来跟我道歉的呀!我说了,我原谅你了,请你离开。”

推着轮椅的男人终于忍不住把汪玫雯抱回到轮椅上,他像看仇人一样看着我们,大声质问:“你们凭什么这么对她?你们知道她为了来道歉做了多大的思想斗争吗?你们知道这种天气出门,她的身体有多么疼吗?她都跪下了,你们为什么还不原谅她?”

听到这种质问,我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下来了,我重复着男人话里的关键字,把想要冲上前的李薇拉到身后:“为什么?凭什么?好一副圣父嘴脸呢,可我怎么觉得那么恶心呢?圣父先生,请你告诉我,有哪条法律告诉我们,做错事,只要道歉就一定会被原谅?又有哪条法规说过,我们必须大度地原谅伤害过自己的人?”

男人不可思议地望着我,愣了好久,最终说了两个字——残忍。

“对啊,我是很残忍,我承认。因为我对这个女人的善良,早在十三年前就已经消磨殆尽了!她把我最好的朋友送进了监狱,你知道吗?如果当年她再狠心一点儿,也许我只能每年清明去给李薇上香了。因为她的不甘,李薇入狱十三年,李妈妈受不了刺激发疯,最后出了车祸。十三年啊,十三年和一条人命啊!你知道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在监狱里度过最美好的年华是一件多么绝望的事情吗?你知道在监狱外面等待的我,是多么煎熬吗?每一年、每一个月、每一天,我都在担心,她会不会被逼疯了,我下次去看她的时候,她会不会就已经不记得我了?还有……”

还有,我能不能活着等到她出来?

“反正……”男人还想挣扎一下。

“反正她都已经出来了,反正她没疯,所以我们就要原谅吗?所以我们大度地给你爱的女人一个心安吗?告诉你,不可能!我欠她的早就还清了,现在,是她欠我们的!”我望着他们,最后一句是歇斯底里地大喊。

十三年,蚊子重新站起来,身边有了深爱自己的男人,领养了一个可爱的叫薇薇的小女孩。

其实对她的恨早在我亲手掩埋了李妈妈时,就一起掩埋了,留下了我们曾经最美好的回忆。

我希望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希望她能看到我的决绝,永远不再有艾叶、李薇这样的朋友,只是单纯地活在自己的小幸福里就好。

我知道自己活不了太久了,李薇和她之间永远都会有一根刺,既然这样,何必原谅,何必让多一个人来为我的死亡而痛苦?

一把伞遮在了我的头顶,我转头,想要看清来人,视线却模糊了。

脑袋里像有什么东西断裂开来,世界一片灰暗,只隐约感觉到自己落入了一个怀抱,有着我熟悉的古龙水味道。

“沈安之……带我……走……”

沈安之,带我走,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的病情,求你了。

哪怕不用说清,我想他也是明白的。

05

我醒来时身边坐着李薇和汪玫雯,那个男人可能被打发走了吧。

李薇哭着扑倒在我身边,抓着我的胳膊声嘶力竭地呼号道:“艾叶,你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你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晕倒了呀!你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生病了?我问沈安之他不告诉我,艾叶……”

我想要抬手拍拍她的肩膀说我没事儿,却发现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艰难地扯一个微笑说:“没事儿的,就是有点低血糖。”

“吃个橘子吧。”汪玫雯把剥好的橘子递给我。

李薇看了一眼,接过来说:“你回去吧,我是真的原谅你了。在里面的这些年,我把什么事儿都看透了,想清楚了。过去的总归都过去了。至于叶子,她也只是被那个男人的话刺激到了,你不用多想。”

她真的变了,漫长的时光中她已经学会释然。我想,以后的日子里,哪怕没有我,她也会过得很好吧!

“我……我先回去了。”汪玫雯松了一口气转动着轮椅离开,转身时,我看到了她眼角的泪光和不舍。

对不起蚊子,你有你的未来,不应该再跟我纠缠在一起。

我问李薇:“你真的都释怀了吗?”

她点头,眼中有复杂的神色。

我没有多问,我知道季雨笙这个名字始终在她的心头,无法抹掉。

沈安之进门的时候,我和李薇安静地坐着,她掰一瓣橘子塞进我嘴里,我微笑着咀嚼。我没有告诉她我现在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但是还是被那个精明的男人看出来了。

“李薇,外面有个人一直在病房门口徘徊,应该是找你的,去看看吧。”沈安之说。

李薇狐疑地出去,病房里就剩下我和沈安之两个人。他面色凝重地看着我,轻轻叹了口气说:“艾叶,你真让人不省心。”

“得了得了,就好像你让人省心一样。沈安之,别在这儿给我装深沉啊,老娘不吃你那一套,给我办了出院手续了没?”我嗔怒地瞪他,他的表情没有一丝缓和,敢情这是装深沉装上瘾了?

“你呀,真不知道你怎么能这么轻松地面对。这几天是出不了院了,外公外婆那边我会瞒好,你就在这里给我好好待着。”沈安之坐下,给我掩了掩被角,脸上也终于有了些松动。然后像个八卦记者一样一边剥橘子,一边跟我说起门口那个找李薇的人。

其实不用说也知道是季雨笙,除了他又会有谁呢?

“沈安之,如果我死了,能麻烦你照顾好我的亲人吗?”

我话音刚落,沈安之大声吼了我一句:“艾叶,你胡说什么呢?”

“我是不是胡说,我们都很清楚不是吗?”

他的手一抖,手里的橘子掉了下来,满脸悲怆地瞪着我说:“你的亲人你自己照顾。艾叶,你不要妄图用死来逃离这些责任,告诉你,我不管。你必须要给我好好活着!必须!哪怕花光我的全部身家,我也要让你好好活着!”

“沈安之,别自欺欺人了。”我终于有力气抬起手,握住他的手,“我求你。”

他沉默了一瞬,然后艰难地点了点头,眼中是浓重的悲伤。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儿,怎么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难道你们打算结婚了?”李薇推门进来,我和沈安之正手拉着手,我有些尴尬地抽开手,换上笑脸面对。

我病倒了,公司和家里的事情都压在了沈安之身上,他在医院没待多久,跟护士交代了一下就匆匆离开。

也不知道是怎么走漏了消息,接下来的几天来医院探病的人络绎不绝,大都是生意上的伙伴,病房都成了鲜花和果篮的世界,照顾我的小护士们每天都要带好几个果篮回家。

我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病房里的一切给沈安之打了个电话,结果被告知事情快瞒不住了,艾东太精明,察觉了问题的所在,现在还靠他的人格魅力在撑着,很快就撑不住了。

跟李薇说过不止一次,我想出院,可她总是油盐不进,不肯点头,这一切都是沈安之交代的,就是天塌了,也不准艾叶出院。

就当我在医院住了一周,快长毛的时候,我见到了冷子沫。

06

我曾想过很多次,我们再见时会是什么样的光景,他会不会已经带着妻子领着孩子,又或者是他在我的墓碑前怀念起我们曾经一点点的过往,又或者……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

当他真的站在我面前,对我微笑时,恍如隔世。

我想现在的我一定丑哭了,穿着大好几个码的蓝色条纹病号服,没有化妆,头发还有点乱糟糟的。

他走到我面前微笑说:“艾叶,好久不见,我很想你。”

我说:“我也是。”

就像离别时那样,我们都没有哭,微笑看着彼此的眼睛,心里流着五味杂陈的眼泪。

现在的他有了自己的网络公司,在业界名气不小。就像当初离开时候我坚信的那样,他的前程一片璀璨荣光。

而我的这些年,也很闪耀,只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离开我的亲人,离开这个我喜欢的男人。

我和冷子沫坐在医院树荫下的长椅上,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曾经、说着现在、说着未来……

这些年他过得真的很辉煌,身边有很多女人,却不能让他真正停留。他说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个躺在湿冷巷子里呻吟的女孩,忘不了她的麻烦体质,也忘不了她骨子里的坚强。他曾很努力地想要越过冷玉婷这道坎,可是越过一道,还有李薇挡在面前。就像当年分开时一样,冷玉婷和李薇是我们一辈子的痛,永远跨不过。

可是他仍旧回来了,在知道我病重的消息之后。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我很怕、很怕……”他说,“艾叶,我们再谈一场恋爱吧,就像是当初我离开前那样,两个人好好地恋爱,好好地生活,好好地一起走下去。我不需要婚姻,不需要孩子,只希望能有你陪在我身边。”

“冷子沫,对不起,这次我不能答应你了。”他埋在我心里十三年,听到这样的告白,我很感动却没有了心动。

我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感情,也不得不承认,我……已经不爱这个男人了。

看吧,我像林枫一样,是个自以为自己是情圣的人,实际上,不是的,我已经……移情别恋了。

移情别恋这个词儿出现在我脑海中的时候我有些害怕,我恋上谁了呢?脑子里的那个名字开始无限放大,最后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绪。

我喜欢上沈安之了,我的朋友、伙伴……沈安之。

冷子沫问我:“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我点点头:“嗯。”

他说:“被你喜欢的,一定是个很优秀的人。”

我摇头:“他?他是一个喜欢乱花钱、喜欢到处泡年轻小女孩的人。你知道吗,他的前女友们有一个连,而且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会花钱。以前我总以为有钱人家的孩子都像你和林枫那样,认识他之后我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纨绔子弟。”

冷子沫:“那他也是幸福的纨绔子弟,因为他被你爱着。”

李薇找到我的时候也看到了冷子沫,他们互相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她把一件外套披在我的肩头嗔怪:“你怎么又不穿外套就出来了?让沈安之知道,我又该被他瞪了。”

“好啦,好啦,知道了,你现在都成沈安之的小狗腿了。”我转头望向冷子沫,“如果有时间,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能叫上那个叫沈安之的男人吗?”他问,“他知道吗?”

原来男人也是敏感的生物啊,我摇摇头:“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07

晚上的酒店是沈安之定的,本市最大的酒店,奢华得不像话。

我给他打过电话之后,他二话没说就直接定好了酒店,还说要好好款待我的这位老同学。他的语气有些奇怪,像是带了传说中的“杀气”。

“您好,我是冷子沫。”

“您好,我是沈安之。”

两个人握手的时候,李薇扯了扯我的衣服小声问:“他们两个有仇?怎么感觉眼里都迸出火花了啊!”

这顿饭吃得有点惊心动魄,两个男人你来我往,又像是在较劲,又有点惺惺相惜。

最不正常的其实是李薇,她的手机一直在震动,一遍又一遍。偶尔停一会儿不震动了,她还会不安地掏出来看两眼。

“季雨笙吗?”我小声问她,“李薇,如果你还爱他,他还爱着你,那就不要再犹豫了。不要像林枫那样失去之后才后悔。”

“可是……可是我坐过牢……我……”

“季雨笙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呢?如果你是担心他家里的人,那更是没必要,如果连这点事情都处理不了,那这样的男人还不如不要了,失去了也不需要后悔。”我拍拍她的肩膀,“他应该一会儿就到,你们的事情,你们自己处理吧!”

没过一会儿季雨笙就来了,他捧着一大捧玫瑰花,气喘吁吁地跪在李薇面前:“李薇,你是我第一次真心喜欢的人,我发誓我这一辈子只爱过,也只会爱你一个人。我不想用我等待的这些年来道德绑架你,我只希望你如果对我有好感的话,就给我一个机会,一个照顾你、不让你再受一点儿委屈的机会。”

这些年来,我们都变了很多,唯一没变的就是眼前的季雨笙。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钻戒:“这是你离开我的第二年我靠自己打工的钱买的,我一直贴身带着,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亲自帮你戴上,让你成为我的新娘。”

李薇泣不成声地看着眼前的人,藏在身后的手颤抖着,迟迟不敢伸出。

终于,她还是伸出了手,闪着火彩的钻戒戴在她手指上的那一刻,我感觉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我最重要最重要的女孩,终于找到了能让她幸福的归宿。

“艾叶——”

我再一次,在他们的喊声中,睡了过去。

这些年,我已经记不得有多少次是在医院醒来了,不过以往睁开眼看到最多的是沈安之,这次却是艾东的大脸。

他盯着我,看到我睁开眼的时候吓了一跳,大喊着跳到沈安之身边:“安之哥,我姐诈尸了。”

“臭小子,我还没死呢!”我抽出身后的枕头扔到他身上,“你怎么来了?”

“姐,不仅我来了……外公外婆也来了……他们正在医生那边问你的情况呢!”艾东撇着嘴说。

“沈安之!”我的脸瞬间苍白,他们该不会已经知道了我的病情了吧!他们怎么可能受得了!

“艾叶,你别担心,没事儿的,没事儿的,我已经嘱咐过医生了,艾叶……”沈安之拍打着我的背让我安静下来。

还好有他在。

只是,我的病终究还是没有瞒得过外公、外婆,医生开始的时候虽然按照沈安之的话搪塞过去了,眼见着我一天天萎靡下去,他们还是知道了所有事情,包括,我快死了的事儿。

两个老人家不眠不休地在病床前照顾我,每次艾东都要说很久他们才肯回去休息一下,一睡醒就又来了。

外婆经常抓着我的手说:“叶子啊,外婆就你这么一个依靠了,你可不能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我也不想让他们这么难过,可这次我真的知道,我活不了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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