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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1823年8月31日

第三天早上,布里杰独自待在营地上,花费了好几个小时修补他的鹿皮鞋。在长途跋涉中,两只鞋都磨出了洞。他的两脚也让地面刮擦得伤痕累累。小伙子很高兴有机会补鞋子。他从队友出发前留下的生毛皮上割下一块,用锥子在边缘扎出小孔,用新的兽皮换下鞋底。缝线不整齐,不过线拉得很紧。

布里杰欣赏自己的手工艺结果时,目光落在格拉斯身上。只见一群群苍蝇在伤口嗡嗡乱飞,他注意到,格拉斯的嘴唇张开,显得口渴难耐。小伙子心里再次产生怀疑:难道自己的道德水准高于菲茨杰拉德?布里杰在自己的大铁皮杯里灌满清凉的河水,靠向格拉斯的嘴边。水激发出不自觉的反射,格拉斯开始喝水。

格拉斯喝完后,布里杰感到的却是失望。他两眼望着格拉斯,为自己能帮上忙感觉不错。当然,菲茨杰拉德是对的。格拉斯毫无疑问要死了。“但是,难道我不该尽可能帮助他?难道不该在他临终前起码给他点安慰?”

布里杰的母亲会利用各种植物的治疗作用。有很多次,他后悔当时没有多留意妈妈是怎么做的,只记得妈妈从树林里回来,篮子里装着不同的花朵、草叶和树皮。不过他知道一些基本的方法。他在林间空地边缘发现了要找的东西:一棵松树涌出糖浆般的粘稠树胶。他用自己锈渍斑斑的剥皮刀刮那些树胶,弄到大量树胶后回来跪在格拉斯身旁。小伙子首先对付他腿上和胳膊上的伤口,这是灰熊牙齿深深咬进去的伤口。伤口周围仍是青紫色,但皮肤本身看来已经在愈合。布里杰用食指把树胶涂抹在伤口里和皮肤周围。

接着,他把格拉斯扳成侧卧姿势,检查背上的伤口。那次担架摔在地上时,粗粗缝合的伤口已经绷开,有再次出血留下的痕迹。但是,格拉斯背部的绯红色并不是出血造成的,而是感染。五道平行的伤口几乎从上到下贯穿了他的脊背。伤口中央有黄色的脓液,边缘肿胀发亮的皮肤是火红色。伤口的气味让布里杰联想到酸臭的牛奶。他拿不准该怎么办,只好在整个受伤的脊背上涂抹树胶,还为收集更多的树胶来回跑了两趟。

最后,布里杰开始应付格拉斯脖子上的伤口。上尉缝的线仍然完好,不过小伙子认为,缝合这个伤口只能是掩盖皮肤下面的致命伤。格拉斯在昏迷中继续发出沉重的哮喘声,好像机器零件破裂发出的嘎嗒声。布里杰再次走向松林,这次要找一棵松动的树皮。找到后,用刀撬下外皮,把里面的嫩皮装在帽子里。

布里杰再次用铁皮杯舀上泉水,放在木炭火上,沸腾后把松树皮投进去,用刀柄的圆头捣,直到杯子里的浆液变成泥浆一样粘稠润滑的膏液。他等膏液晾得稍凉一点,然后涂抹在格拉斯的脖子和划开的伤口上,一直抹到肩膀外面。接下来,布里杰走过去,从自己的小包里取出一件替换用的衬衫,撕成绷带覆盖药膏,把格拉斯的头扳起来,在他脖子后面紧紧系了个结。

布里杰扶着格拉斯的脑袋,轻轻放回去靠在地面上,发现格拉斯正睁开眼睛望着自己,不由吃了一惊。只见那双眼睛明亮清澈,目光炯炯,与残破的身体相比,显得很奇怪。布里杰盯着他的眼睛,探索着解读格拉斯明显打算表达的意思。“他要说什么?”

格拉斯两眼盯着小伙子看了足有一分钟,才再次闭上眼睛。在清醒的那一瞬间,格拉斯的敏感显著增强,仿佛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体运作的秘密。小伙子的努力提供了局部的缓解。稍有点刺痛感的松树树胶具有药用效果,热药膏让他喉咙获得湿润的舒适感。格拉斯同时还感到,自己的身体正调集力量,投入另一场决定性的战斗,并不是表面上的,而是深层的战斗。

等到菲茨杰拉德返回营地,下午斜阳的阴影已经拉长,天空出现黄昏时分的晚霞。他肩膀上扛着猎捕到的一头雌鹿。他已经在猎捕现场做过处理,划开脖子除去内脏。他把鹿丢在一个火堆旁,那鹿不自然地瘫成一堆,与活着时生龙活虎的优雅姿态完全不同。

菲茨杰拉德盯着看格拉斯伤口上新包扎的绷带,不由拉下脸来。“你是白费工夫。”他停顿了片刻。“要是你不浪费我的时间,我也不责怪你。”

布里杰没理睬他的批评,不过,他感觉自己的脸涨红了。

“小伙子,你多大了?”

“二十。”

“你这个满嘴谎话的小杂种,说话还是娃娃声呢。我敢打赌,除了你妈妈,你从没见过其他女人的奶头。”

小伙子把头扭向一边。他憎恨菲茨杰拉德,这家伙就像只猎犬,一下子就能闻出别人的弱点。

菲茨杰拉德享受着布里杰的不安,好像在从肉食中吸收营养。他笑了。“怎么!你从来没找过女人?我说对了吧,小伙子?怎么啦,布里杰,出发离开圣路易斯前,你没花两块钱找个妓女?”

菲茨杰拉德身躯高大,此刻很舒坦地坐在地上。“没准你不喜欢女孩?该不是个同性恋吧,小伙子?大概我该仰面躺下,让你夜里跟我亲热。”布里杰还是什么话都不说。

“没准你原本就是个阉人。”

布里杰不由自主跳起身,抓起火枪,扳开枪机,把长长的枪管指向菲茨杰拉德的脑袋。“你这个狗崽子,菲茨杰拉德!再敢说一个字,就轰掉你的脑袋!”

菲茨杰拉德瞪着火枪黑魆魆的枪口,呆住了。他长时间一动不动,两眼只盯住枪口。后来,他的两只黑眼珠慢慢转过去,仰望着布里杰的眼睛,嘴角跟脸上的疤痕一起弯曲,渐渐浮出个微笑。“哎呀呀,真了不起,布里杰。原来你撒尿用不着蹲下。”

他让自己说的笑话逗得扑哧一笑,然后抽出刀,动手宰割那头鹿。

营地上一片寂静,布里杰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喘气声沉重,还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他把枪放下,枪托墩在地上,自己也蹲坐下来。他忽然感觉疲惫,就在肩膀上裹了条毯子。

几分钟后,菲茨杰拉德说:“嘿,小伙子。”

布里杰抬头看了一眼,没答应。

菲茨杰拉德随手用血淋淋的手抹了一下鼻子。

“你那支新火枪没装燧石打不响的。”

布里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火枪。见枪机上真的没装燧石。

他又一次涨红了脸,不过这次是既恨菲茨杰拉德,又恨自己。菲茨杰拉德压低声音笑起来,继续用那把长刀熟练地干着活儿。

说实话,吉姆·布里杰那年才十九岁,身子骨又小,看上去还没到这个年龄。他出生在1804年,恰好跟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1]是同一年,吉姆的父亲受他们返回后的激越情绪鼓舞,1812年离开弗吉尼亚州,去西部冒险。

布里杰一家在圣路易斯附近名叫六哩牧场的一个小农场上定居。吉姆当年才八岁,那趟旅程对他可真是一场大冒险,一路马车颠簸,晚饭靠猎物,睡觉在露天。在新农场上,吉姆有了一片四十英亩大的游戏场,有草地,有树林,有小溪。他们在新地产上的第一个星期,吉姆发现了一眼小泉水。他清楚记得自己当时十分兴奋,把父亲带到那个渗出水的隐蔽地方,后来他们在那个地方建了个泉水屋。他为此非常得意。吉姆的父亲从事许多行当,还涉足考察。吉姆常常跟着父亲跋涉,这进一步树立起他对探险的兴趣。

到了十三岁,布里杰的少年时代戛然而止。在同一个月中,父亲、母亲、哥哥全都死于一种热病。吉姆忽然担负起了照顾自己和妹妹的职责。一位上了年纪的姑姑来照顾他妹妹,但家里的经济担子落在吉姆肩上。他接受了一条渡船老板给的工作。

布里杰青少年时期,密西西比河上交通繁忙。南方制造的各种产品逆河运向北方,供应繁荣发展的圣路易斯城,货船将边疆出产的种种原材料源源运向下游。布里杰听说过新奥尔良那座大城市,还听说过更远的外国港口。他见过粗犷的船夫,那些人单凭强健的体力和毅力,将船只拉向上游。他跟车夫们交谈过,那些人经陆路从列克星敦和特雷霍特[2]运来各种产品。他看到过蒸汽船,那是大河的未来,汽船喷着白雾,船轮翻卷打水逆流而上。

然而,激发起吉姆·布里杰想象力的不是密西西比河,而是密苏里河。距离他干活的渡口仅仅六英里之外,这两条大河汇合成一条河,西部边疆狂野的河水汇入这条日夜流淌的平庸河水。这是新与老的汇聚,已知和未知的糅合,文明与荒野的混杂。布里杰盼望的一个罕有时刻到了:毛皮商人和旅行者们将光滑的麦基诺平底船系在渡船码头,有时候甚至露宿一夜。他们讲述着野蛮的印第安人、丰富的猎物、永恒的大平原和高耸的山脉,布里杰感到非常新奇。

西部边疆成了布里杰心中的渴望,那是他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目标,像磁石一样,不由分说要把他拉向那个听说过却没有见过的地方。一天,布里杰的渡船上来了个传教士,骑着的骡子脊背都凹陷了。那人问布里杰,是不是领悟到了上帝赋予他生活中的使命。布里杰脱口而出:“走进落基山。”传教士立刻变得兴高采烈,鼓励小伙子考虑向野蛮人传教。布里杰无意将耶稣介绍给印第安人,不过那次交谈却在他心中打下了烙印。小伙子开始相信,向西进发并不仅仅是追求某种新奇的东西,而已经成为他心灵中的一部分,是个生活中缺少的一部分,只有遥远的大山或平原才能使他的生活变得完整。

尽管心中怀着想象中的未来图景,布里杰却撑着他的渡船,终日来回往返。有动机却没有行动,停留在两岸渡船码头的固定位置,从来没有冒险离开过一英里。这是个与他想象生活对立的点,可他想象中的生活却是在未知的领域漫游探索,永远不走重复路线。

撑船摆渡一年后,布里杰做出个欠思考的鲁莽决定,在圣路易斯一家铁匠铺当了学徒,他认为这是向西部进发迈出的一步。那位铁匠待他很好,甚至给他一笔不错的薪水,让他交给妹妹和姑姑。但学徒期的条件是清楚的——五年劳务。

尽管这份新工作未能让他走进蛮荒地带,但至少在圣路易斯能听到大量西部蛮荒故事。五年间,布里杰一直沉浸在西部传说故事中。平原旅客来给马钉掌子或修理捕兽夹,布里杰便努力克服自己的羞怯,打听他们的旅行见闻。问他们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事物。小伙子听说过约翰·科尔特赤手空拳逃脱追捕的故事,当时一百个黑脚族印第安人紧紧追赶,要剥他的头皮。他像圣路易斯的所有人一样,对曼纽尔·利萨和舒托兄弟等成功商人的琐细情况了如指掌。最让布里杰激动的事情,是偶尔亲眼见到他心目中的英雄。安德鲁·亨利上尉每个月来一次铁匠铺,给他的马钉掌子。布里杰总是自告奋勇干这个活儿,为的是找机会跟上尉交谈几句。他每次与亨利匆匆见面,就像重申自己的信仰,仿佛这是一种有形的表现,否则自己的愿望就只能存在于传说故事中。

布里杰学徒期满是在1822年3月17日,这天恰逢他十八岁生日,又逢罗马历3月15日,当地戏班子便上演了莎士比亚的剧作《尤利乌斯·恺撒》。布里杰花了两毛五买了张票。长时间的演出没引起他多大兴趣,演员身穿长袍显得很傻,布里杰看了很久都拿不准演员们说的到底是不是英语。不过他喜欢舞台上的场面,后来他渐渐对那种不自然语言的韵律产生了感觉。一位英俊的演员嗓音低沉,宏亮的声音念出的台词让布里杰终生难忘:

人间大小事,有其潮汐,

把握涨潮,则万事无阻……

三天后,铁匠把《密苏里共和报》上那则广告的信息告诉布里杰。“请有魄力的年轻男子关注……”布里杰认为,自己生活中的涨潮来了。

第二天早上,布里杰醒来时,见菲茨杰拉德正俯身看格拉斯,一只手压在伤者的额头上。

“你做什么呢,菲茨杰拉德?”

“他发烧已经有多久了?”

布里杰迅速来到格拉斯身旁,摸他的皮肤。他烫得像是要冒蒸汽,浑身淌着汗水。“我昨天夜里检查过,他当时看上去没事的。”

“可他现在有事了。这是死亡前的汗水。这狗崽子终于要断气啦。”

布里杰呆呆地站着,心里既感到不安,又有一丝安慰。格拉斯开始浑身颤抖。看来菲茨杰拉德说得没错。

“听着,小伙子,咱们该准备行动了。我要去格兰德河侦察一下。你把浆果装上,把鹿肉捣散。”

“格拉斯怎么办?”

“他怎么办?咱们在营地待了几天,你倒成了医生?现在咱们根本没辙。”

“我们可以做该做的事——等在他身边,他死后埋葬他。这是我们跟上尉达成的协议。”

“要是你感觉好点,就挖个坟墓!真见鬼,再给他建个该死的祭台!不过你给我听好了,要是我回来你还没把肉打包好,我就用鞭子抽你,让你感觉比他还难受!”菲茨杰拉德抓起自己的火枪顺着小溪走了。

这天是典型的九月初的天气,阳光明媚,早上凉,下午热。小溪汇入大河的地方地势平坦,潺潺溪水横过一道沙坝变得宽阔,接着汇入奔腾的格兰德河。菲茨杰拉德的目光注意着毛皮捕兽人留下的散乱足迹,已经四天了,足迹依然明显。他朝上游观望,见一只鹰栖息在一棵光秃秃的死树上,模样像个哨兵。不知什么东西惊动了这只大鸟,它展开有力的双翅扇动几下,飞腾起来,以一边翅膀为轴心灵巧地转了个弯,朝上游飞去。

一阵尖利的马嘶声划破早晨的寂静。菲茨杰拉德连忙转了个身。早晨的阳光正好投在河面上,刺眼的光芒与水花形成光影共舞的海洋。菲茨杰拉德逆着光线眯缝起眼睛,看出几个骑马的印第安人轮廓。他连忙趴在地上。“他们看见我没有?”他在地上趴了一会儿,大气都不敢出。他朝一片矮小的柳树丛爬去,那是附近唯一可隐蔽的地方。他凝神细听,再次听到马嘶声,但没听到马队冲锋的践踏声。他检查自己的武器,确保火枪和手枪都装填了火药弹丸,然后脱下狼皮帽子,抬起头透过柳树望去。

大约两百码外有五个印第安人,他们在格兰德河对岸。只见四个骑在马背上的人形成个散漫的半圆形,围在中间的第五个人正鞭打一匹慢吞吞的花斑马。两个印第安人在笑,看上去他们在一心一意驯服那匹马。

其中一个印第安人戴着老鹰羽毛制作的完整头饰。菲茨杰拉德这时距离他们足够近,能清楚看到他胸前挂着一串熊爪尖做成的项链,辫子里编进了水獭毛皮。三个印第安人背着枪,另外两个挎着弓。这些人和马身上都没有涂抹作战标志,菲茨杰拉德便认为,他们只是来打猎。他拿不准这些人属于哪个印第安族,不过他的受雇知会中提到,这个地区的任何印第安人都应视作对捕兽人有敌意。菲茨杰拉德估计,他们这时刚好在火枪射程以外。不过,假如他们发起冲锋,这种情况会迅速改变的。假如他们来了,他可以用火枪射中一个,用手枪射中另一个。如果涉水渡河减慢他们的速度,他可以给火枪重新装填火药和弹丸。“只能发射三枪,却有五个目标。”他不喜欢冒这种险。

菲茨杰拉德肚皮贴在地面上,缓缓朝小溪旁柳树较高的隐蔽处爬去。他从捕兽队踩出的小径爬过,心里咒骂着,人们踩出的这条小径明显会暴露他们的位置。爬到较粗的柳树跟前,他再次转身,见那些印第安人仍然全神贯注对付那匹烈马,这才放了心。不过,他们只需片刻工夫就能到达小溪汇入大河的河口。到时候,他们会注意到这条小溪,然后发现人们留下的足迹。“该死的脚印!”简直像个指向小溪的箭头。

菲茨杰拉德从柳树旁爬到松树林。他回头最后朝那群印第安人看了一眼。那匹活蹦乱跳的花斑马已经稳下来,那五个人这时继续沿河而上。“必须马上离开。”菲茨杰拉德沿小溪跑完那一小段路,来到营地。

布里杰正用一块石头捣鹿肉,突然看见菲茨杰拉德气喘吁吁冲进这片开阔地。“有五个印第安人沿格兰德河来了!”菲茨杰拉德动手匆匆把几件自己的东西塞进包里。他猛然抬头,目光中带着强烈的恐惧,接着变成了愤怒。“小伙子,赶紧行动!他们马上就沿咱们这条小路过来了!”

布里杰将鹿肉塞进自己的生牛皮包,把背包和随身包挎在肩膀上,转身抓火枪。他的枪靠在一棵树干上,旁边是格拉斯那支安斯特枪。“格拉斯。”逃跑的意味突然像一记耳光,打得小伙子完全清醒过来。他低头看着这名伤者。

这天上午,格拉斯头一回睁开了眼睛。就在布里杰低头看的时候,那双眼睛起初露出呆滞神色,好像沉睡刚醒,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格拉斯看的时间越长,他的两眼似乎就越有神。等到两眼都盯着布里杰的眼睛后,显然格拉斯完全清醒了,像布里杰一样估计到了印第安人来到河边的完整意味。

在这个紧急时刻,布里杰浑身的毛孔似乎都在怦怦乱跳,然而,布里杰觉得,格拉斯的目光好像传递出一种安详的平静感。“理解?原谅?要么就是我愿意相信的事情?”小伙子的目光注视着格拉斯,负疚感像犬牙一样紧紧咬着他的心。“格拉斯会怎么想?上尉会怎么想?”

“你能肯定他们沿小溪跑来了?”小伙子的声音变得沙哑。在这个需要力量的时刻,他恨自己缺乏自制能力,表现得太虚弱。

“你想等在这儿看个明白?”菲茨杰拉德跑到火坑旁的晾肉木架旁,把剩下尚未晾干的鹿肉塞进自己的牛皮囊。

布里杰再次朝格拉斯望去。伤者干裂的嘴唇在动,竭力想说话,可惜喉咙发不出声音。“他想说话呢。”小伙子单腿跪倒在伤者跟前,设法看明白他的意思。格拉斯抬起一只手,颤抖的手指指向他的安斯特火枪。“他想要他的火枪。他想要咱们把火枪给他。”

小伙子的脊背猛然感觉到一阵疼痛,他让人狠狠踢了一脚,脸朝下趴在地上。他手膝并用爬起来,抬头望着菲茨杰拉德。菲茨杰拉德歪戴着狼皮帽子,脸上露出怒气。“见你的鬼,快走!”

布里杰连忙站起身,惊得瞪大了眼睛。他眼睁睁看着菲茨杰拉德走向格拉斯。格拉斯仰卧着,身旁堆放着几件属于他的东西:一只装杂物的小包、一柄鞘上镶嵌着珠子的刀、一把斧头、一支安斯特火枪、一个牛角火药筒。

菲茨杰拉德弯腰抓起格拉斯的小包翻找,掏出燧石和弹丸,塞进自己皮背心的口袋,抓起牛角火药筒,挂到肩上,把斧头插进自己宽宽的皮带。

布里杰望着他,不解地问:“你这是干嘛?”

菲茨杰拉德再次弯腰,抓起格拉斯的刀,扔给小伙子。“拿着。”布里杰接住,瞪大眼睛看着手中的刀鞘,露出恐怖神色。最后只剩下那支火枪了。菲茨杰拉德抓起枪,迅速查看一下,见枪里填装了火药弹丸。“对不起啦,格拉斯老伙计。这些东西你一样也用不着了。”

布里杰愕然了。“咱们不能不给他留下装备就把他撇在这儿。”

戴狼皮帽子的人匆匆抬头看了一眼,就走进树林中不见了。

布里杰低头看看手中的刀,又看看格拉斯。格拉斯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忽然变得像风箱鼓起的火焰一样有生气。布里杰左右为难,内心中两种情绪冲突着,不知该如何行动。最后,一种情绪忽然占了上风:他害怕了。

小伙子转身逃进树林里。

注释:

[1]1804年至1806年间由杰斐逊总统发起的首次横越大陆西抵太平洋沿岸的往返考察活动。领队是美国陆军梅里韦瑟·刘易斯上尉和威廉·克拉克少尉,此次远征因此得名。——译注

[2]列克星敦是肯塔基州中部城市,特雷霍特是印第安纳州中西部城市。——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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