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楼梯口,苏若蓁却与路宇明不期而遇,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因此低下头颅匆匆准备逃开,谁知对方上前一步截住了她。
“怎么这么怕我?”
“没有,我要给爸爸送衣服。”还好低着头能掩饰她心中的慌乱,路宇明没有说错,她确实看到他害怕。不知为什么,到现在还是怕。
“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他还是不肯放行,就在她不知如何应付时,楼上传来付炀的声音,
“路宇明!路宇明!”
听到叫声,他这才慌忙让开路直奔上楼,苏若蓁这才得以脱身。
不久,在花园里散步的父女俩听到楼上激励的争吵声。
父女俩面面相觑。付光耀望着女儿叹了口气,
“让他们吵吧,每天都这样不得安宁。”
“他们经常吵吗?”
“岂止吵!常常还打架,我现在不管他们了,随他们自生自灭去。”
路宇明夫妇这次争吵的起因,是因为付炀发现丈夫的衬衣领头上了唇印。那是昨晚他去丽娜那儿,对方给他留下的。
带着一肚子气,他火气冲冲来到通达集团,刚坐定,朴梓枫的电话便由内线接了过来。
朴梓枫和他谈得都是付光耀曾和朴氏合作的那个项目,本来路宇明就不感兴趣。现在付光耀和朴梓枫又多了一层翁婿关系,让他感到利益将会受到威胁。再加至苏若蓁从来没有说过爱他,却对他大胆坦言她爱朴梓枫,还为他生了儿子。想到这些,他就更恨更讨厌对方。
因此电话这头的他,口气十分不友好,断然挂断了电话。
朴梓枫能感觉到对方的不快,他在转椅上坐了一会沉思片刻,便出了门。既然路宇明不感兴趣,那么只有找老丈人了。
他没料到妻子也在,当他把情况汇报老丈人时。付光耀并没有责备路宇明,因为他已经没有心情来管他了,只是对女婿道:
“从现在起,这个项目由你自己拿主意,不用跟他商量,到时候告诉我一声即可。”
夫妇俩临别父亲时,付光耀又再三嘱咐女儿。
“别在胡思乱想了,听话把孩子生下来。”
回公司时,朴梓枫顺道把妻子送回家。一路上,苏若蓁一言不发。她不但在烦心腹中胎儿,又在为路宇明担心。
“怎么啦?哪儿不舒服吗?”他边开车边关切地问,“爸爸说得对,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帮我生个可爱的女儿吧!和你一样迷人的女儿。”他兴奋地说着,为妈妈和丈人来说服妻子生孩子而感到庆幸。
“我今天看到宇明了,他……”此刻她并没有心情回答丈夫的话,而又把自己要说的话说到一半就欲言又止了。到底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他?
“刚才听到议论,他们夫妇又吵架了。”他依然将精力集中在方向盘上,“难怪刚才跟他通话他心情不好。原来是这样。”他似乎能够理解了对方的心情。
自从那晚吵过后,付炀开始对丈夫进行了跟踪,这个小伎俩怎能逃过精明的路宇明的眼睛,他早已从那天吵骂中了解到妻子不会善罢甘休。于是这几天他都是循规蹈矩,正常上下班,使她找不到一丝蛛丝马迹。
一连几天,路宇明都未出现,丽娜沉不住气了。便打电话问明原因。
“这几天公司很忙,等忙完再来看你。”路宇明只得撒谎。
“好!但是你答应过我的事一定要办到。”
“什么事啊?”他早已忘记他们之间的承诺。
“明天是我的生日,你答应帮我买钻戒的。”
“我……”他刚想张口说什么,却被对方截住了,“反正我不管,你叫我做什么我都答应你了,这次你不答应我也不行。”
他只得硬着头皮先答应下来。
自从丽娜做了他的女人后,对他是有求必应。他要她把所有的那些穿着性感、暴露的衣物全都扔掉。给她从上到下,从春到冬买了一大堆的衣物。这些衣物的风格几乎跟苏若蓁一模一样,就连发型还是参照她的修理的。
现在的丽娜经过他的一番打造,乍一看和苏若蓁几乎没有两样。虽说性格和气质上有区别,不过多少也能够满足他对前妻的想念。
翌日清晨,他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电话是付炀接听的,他佯装睡着偷听到对方的话。原来是朋友叫她去郊外野炊,他正愁自己今天不知如何脱身,她的朋友倒帮了他的忙,看来真是天助他也。
待到付炀的车子开出了门,他即刻翻身起床立即用电话约丽娜直奔珠宝行。
选中了称心的钻戒后,路宇明搂着兴高采烈的丽娜的腰肢一起出了珠宝行,两人正一路走着一路笑着。冷不丁从后面窜出一个人来,蛮横地把他们从中分开,正欲发火,来人却又呆愣在那。
“苏若蓁!”她惊讶的不禁脱口而出。
路宇明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等他定神一瞧原来是妻子。就骤然意识到自己被对方耍弄了,顿时,一股怒火从心头窜了出来。
这时,付炀又开口了,
“不对!你不是苏若蓁。”想到这一只愤怒的耳光就跟着毫不犹豫地打下来。
“喂!你是谁?凭什么打我?”丽娜捂着被打痛的脸,气愤地说。
“凭什么?凭我是路太太!这个理由够不够?”付炀说着就用目光睚眦着丈夫。
“路宇明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竟然瞒着我在外面找女人?你是不是活腻味了?”她的情绪开始失控起来。
“算你狠!”路宇明恨恨地瞪着妻子。
见付炀一般凶神恶煞的架势,机灵的丽娜见势不妙,马上开溜了。
逃离现场后的丽娜,当晚就惊魂未定的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老相好阿伟。这时,两人聊着各自钓到的“大鱼”,这下吻合上了,原来他们钓的两条大鱼是夫妇。简单是天大的巧合,于是两人便又一次做了精密的计划,准备在他们夫妇身上大捞一把,然后远走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