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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条件

新直见到皓月的脸色,顿时也回过头去,只见,一道绿影闪电一般冲来

“逃!”

新直和皓月立即迈开步子再度向前逃去,而新直的大脑则飞速运转着……

究竟是什么?走廊能封住鬼的真正理由是什么?究竟是什么?

衣服的颜色……走廊的长度……岔道口……

跑到岔道口前的时候,眼前的岔道一共有三个。

究竟那个时候是因为什么才封住了鬼?

“我走这,新先生我们分开吧。”皓月说话间就选择了其中一条走廊。

而新直正要进入另外一条,却见迎面跑来了王博。

新直逃过来的时候,王博见到他,立即大喜,说:“新直先生,你……”

“快逃!”

新直大喊了一声,就直接从他身边逃过。而王博立即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只手已经伸过来掐住了他的脖子。

新直则不敢回头继续朝前面逃,却是看见……前面走廊拐角处,又走来了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鬼!

那个鬼的眼睛部分被浓密的长发遮盖,而嘴上则满是鲜血那鲜血不断流下,甚至滴在了地面上。

两个鬼前后夹攻这最为可怕的情形出现了!

新直左右环顾,而两个鬼则是步步近!

然后,那个墨绿色衣服的大头鬼,将王博的身体紧紧抱住,然后,一口就将他的身体,吞了进去!

王博的肩膀以上部分已经被吞入,然后,鬼一边吞吃着王博的尸体,一边朝着他走来,而王博则是双脚不断挣扎,踢着那鬼,可是毫无用处。

而前面那个墨绿色衣服的鬼,也是越来越接近新直了。

新直知道……他已经是陷入死局了!

到底,鬼被封印的条件是什么?究竟是什么?

如果可以知道的话,就能够启动这个封印了否则,他就只有死路一条!

想到这一点,他额头上的冷汗就不断冒下。

我不要死……我还没取出那笔钱呢……我还没有享受够呢只要有了那笔钱,我就可以逃到海外,房子,车子,女人,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谁违逆我,我就让他死!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啊!

然而,两个鬼距离新直,已经是只有不到一米了!新直左右环顾,知道他已经绝无生存的希望了。

“我,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这时候,王博的身体,已经大半被吞入了墨绿色衣服的鬼口中,只有脚还不断颤抖着。

而蓝色衣服的鬼,也伸出双手,向新直冲来。

新直回过头,想从墨绿色衣服的鬼身边尝试突围同时……他从胸口中,取出了一把手枪来。

这是他靠诈骗获取的钱,千辛万苦搞到的一把真家伙。毕竟在被警察追捕的情况下,带着一把真家伙更加好。

这时候,王博的双脚也被鬼给吞入口中了。

接着,这个鬼的身体,在完全吞吃了王博后,忽然缩入了衣服中那件墨绿色衣服一下摔在地面上。

新直一惊,回头看去,地面上也是只有一件蓝色衣服!

新直不明白,如果走廊有封印能力,为什么那么长时间才启动?

不是因为走廊吗?那是因为……

忽然间,他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是这个是这个啊!要触发封印鬼的条件,就是……要有一个闯迷宫的人死去连城说,刘珊已经死了,那说不定就是因为刘珊的死,启动了封印。而那个蓝色衣服的鬼的嘴巴上有血,估计就是在墨绿色衣服鬼追王博的时候吃掉了一个人。

但是,应该是有距离范围的。也就是说,死了一个人的时候,在一定距离范围内的鬼,身体都会被封入衣服中十几秒时间那颗人头的主人被杀的时候,应该就在王博逃跑的走廊附近。甚至,说不定就在另外一侧的墙壁。

换句话说……

要想活命,就必须要杀一个人!

新直立即朝着刚才皓月逃跑的那个走廊,快速追去!

而皓月就在即将跑到另外一条走廊的岔道口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吓得还以为是鬼,然而回头一看,却是新直。

她一见新直过来,顿时很不解,刚才鬼不是去追他了吗?他怎么过来的?

新直跑过来后,说:“鬼在那边的走廊被封印了,快跑!”

跑入一条岔道,他又问皓月:“我问你……刘珊,是什么时候死的?”

“这个……”皓月说道:“当时,是在我和……”

当她说完后,新直越发肯定了自己的推测。当时那个红衣鬼应该也是逐步地把刘珊的身体吞进去,然后一边吞一边追逐皓月。而当刘珊被彻底吞吃死去以后,两个鬼的身体就都缩进了衣服内。

时间上,也差不多吻合!

不过,是只要有人死了,还是……必须要被鬼吞吃掉呢?

新直认为,有必要进行一个实验。也就是说,需要杀一个人!

他看着身边的皓月,思索着如何动手。靠着那把枪,杀掉皓月问题不大。

但是,一定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杀。

就在走到前面走廊的岔道时,忽然,一个令二人目瞪口呆的东西出现了!

“这……这是……”

岔道口上,是一件深黑色的衣服

这不可能是王博的死波及到的鬼,因为已经过了几分钟时间了。

那……周围有人被杀吗?

他立即朝一旁的走廊看去,立即发现,一个男人倒在地上,那是个陌生男人,男人拿着一把匕首,狠狠刺入了自己的心脏部位,倒在地上。

新直顿时明白了,这也是一个进入这个天魔域堡最后来到迷宫的人,因为不想继续被鬼追逐,所以宁可用刀子自杀,也不想死在鬼的手上!

而他的自杀,令眼前的这个鬼,身体被缩进衣服里。

当然,不知道这个鬼是什么时候被封进去的,必须要尽快逃走!

但是,这一下就证明……进入迷宫的人类的死亡,能够令一定范围内的鬼,被封入衣服内十五秒时间!(皓月告知了新直具体封印时间)

新直顿时懊恼和其他人分开了。

算了。说不定还有机会遇到瞳和洁的。有三个人,也就代表着有三个可以杀掉的人!

当然,新直,有自信杀掉他们三个。

毕竟,他身上可是有枪的。

有了枪,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还不是任他宰割?

这时候,二人已经跑到另外一条走廊上,此时皓月还是担忧地不断朝后面看。

她根本不知道,身边这个诈骗犯,已经盯上了她!

新直心想:你们这帮人,就做我离开这个鬼地方的祭品吧,别怪我啊。谁让我手上有枪呢?正如我所说,这个世界,就是有能力的人支配无能的人,你们这帮人就算活着出去,和高智商的我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还不如死在这里,成就我的逃生吧!

他已经做出决定,一旦出现鬼,就马上杀掉皓月,接着,再去找瞳和洁。

这个迷宫看起来还有其他人在闯,找到一个是一个。

为防万一,他的手枪早就预先装了消音器,所以枪声也不会被人听到。

十分钟后,二人来到了某一条走廊上。这条空旷的走廊,暂时没有鬼出现的迹象。新直和皓月虽然还都没有放松警惕,但也利用这个机会,要好好休息一下补充体力。

新直摸着胸口的枪,只要两边出现鬼,立即就取出枪,对准皓月的太阳穴扣动扳机,他对自己的射击技术很有信心,无论如何必须保证一发子弹就要了皓月的命!

他忽然感觉到,这个迷宫的规则,好像从一开始,就是要引他们自相残杀一般。这也是纵迷宫的那个大能所希望看到的?

无所谓了。只要可以离开这个天魔域堡,回到正常的世界去,他才不管那么多呢。冒着那么大危险越狱,就是为了取到那笔钱,去国外逍遥。

新直这个人,狡猾,残忍,而且很会伪装。他在每个人面前,都将自己的那份阴冷和恶毒隐藏起来,而是一副睿智文静的模样,让他们忘记自己诈骗犯的身份,逐渐信服自己。就是因为这样,以前才有那么多人受他的骗。很多人被他骗到公司破产,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是个诈骗犯。

新直对任何行骗对象,都不会丝毫手软,而且不给人留任何余地,即使得对方家破人亡、债台高筑,他也完全无所谓。对任何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说谎,然后在背地里将对方推入万丈深渊。对他而言,被他骗的人是他们自己笨。愚蠢的人被有智慧的人玩弄和压倒,这是世界必然的法则,根本怨不得人!

他是一个从骨子里泯灭了人性的恶魔。

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杀人这件事情,他几乎没有罪恶感。虽然真的动手杀人是第一次,但以前也有被他到不得不自杀的人,所以和杀人也没什么两样。

皓月此时也在考虑刚才那个自杀的男人。

她也开始将男人的死,和黑衣服联系在了一起。

该不会……有关系吧?

越想,她越感觉这很难说。但是,没有证据,也难以验证。

就在这时,瞳和洁则是在迷宫另外的一条走廊上。

这两姐妹运气比较好,没有遇到太多的鬼。不过即便如此,也依旧非常紧张。

“不知道皓月他们怎么样了……”瞳一脸担忧着皓月的表情,而这个迷宫,实在诡异莫测,也许下一刻,自己就会……

“小瞳!”姐姐忽然喊道:“你,你看前面!”

瞳立即睁大眼睛看去,也是吃了一惊。

在眼前走廊十多米处的墙壁上,出现了一扇灰色的门!

二人急忙跑了过去,瞳将灰色的门打开,里面是一条向下延伸的楼梯,下面是一片黑暗,不知道延伸到哪里去。

“我们下去吧”洁说:“我想这应该是迷宫留下的生路线索,进去的话,就能够找到那个房间。”

“好,”瞳刚要走进去,却犹豫了一下,说:“姐姐,我们留下一个记号吧,如果皓月他们来的话……也能够看到。”

“记号?”洁见妹妹一脸认真的样子,只好说道:“好吧,那怎么留下记号?”

“到前面的岔道口去,留下一个记号。”

瞳来到了岔道口前,她却一时不知道该拿什么做记号。这时候,洁的手递了过来,给了瞳一支口红。

“谢谢你啊,姐姐。”瞳接过口红,在上面写道:“进这个走廊,里面有通向下方的门。瞳留。”,随后,划了一个箭头。

“好了,完成。”瞳站起身,然后要将口红还给姐姐的时候,站在她面前的,却是一个穿着银色衣服,披头散发的鬼!

而洁,根本就还站在那扇灰色大门前,朝里面张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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