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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养女妹儿(4)

狠话说了,事端并没有平息。原以为阿姨回来彼此就该消停,没想到阿姨回来听了原委,闹腾得更厉害。事情自然由大叔叔说出。为了讲清原委,大叔叔不得不说出那天晚上发生的所有事。按说床上的经过,大叔叔很难说出口,但大叔叔担心就算他不说,也怕小叔叔变本加厉胡说一通;再说那天晚上,因为自制,大叔叔弄伤了自己,他得给阿姨有个交代。阿姨听了自然震惊,但也很是欣慰。大叔叔是个男人,但终归是个君子。

在阿姨和大叔叔之间,阿姨始终怀着一分歉疚。有一阵,阿姨和大叔叔想要孩子,寻医访药途中,症结最终找到了,是阿姨有问题,且是“不治之症”。那一段,因为想孩子想得厉害,终成积怨,两人的关系十分紧张。正是在那段时间,我的出现让局面得到了缓和。

我刚来阿姨家不久,有一天,阿姨搂着我看书,看到大白兔带小白兔,阿姨停了故事,突然道,我们让你大叔叔去找个新阿姨,给你生个弟弟,好不好?

事情突然拐弯,我回不过神来,去看大叔叔,我说大叔叔,你想要个弟弟?

大叔叔误解了我的意思,赶紧道,哪里嘛,哪里,我们不要,不要的。

我转过脸,看着大白兔和小白兔,说,可是真有了弟弟,我哪有时间带他去找萝卜吃呀。

大叔叔和阿姨都笑了。大叔叔的脸随即一沉,对阿姨道,你看你,都说些什么呢,当着妹儿,以后不准说这些。

后来的好几次,我玩得有些寂寞时,就问大叔叔:弟弟呢,大叔叔,你说的那个弟弟呢?大叔叔一把搂紧我,用鼻子去碰我的鼻子,说,傻妹儿,我的傻女儿,我们现在谁都不要,就要你,就要你……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出现,让阿姨和大叔叔度过了危机;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出现,让他们彻底放弃了再要孩子的念头。我只知道从我来到这个家,我就是宝贝,是至宝,脆弱而珍稀,由不得人染指。在这种情况下,当阿姨听说小叔叔对我动了心思,便立刻看到了危险的实质。以阿姨过来人的经验,她很清楚,一个刚刚长熟、浑身充满能量的男人,本身就是一颗已经点燃的炸弹,一旦动了念头,便随时都有爆炸和伤人的可能。

再说了,大叔叔的克制让她欣慰,可大叔叔毕竟动了欲念,也让她备感忧伤。

她感到撕肝裂肺的疼。都是亲人,都是些心肝宝贝,转眼之间,竟变得如此的险象环生,水火不容。

她发泄怒气最便捷的渠道,便是收拾小叔叔:

你个砍脑壳的,短命的,三更半夜的不睡觉,你爬起来干啥?你说,你要没动歪心,你爬起来干啥?你敢说你没动坏心眼?你要敢不学好,看我不打死你……

阿姨骂人没有新词,真像是旧话说的,打是疼,骂是爱,所以专拣狠话说。有时候我也纳闷,同为阿姨的孩子(在我看来,小叔叔就是阿姨的孩子),阿姨对我们截然不同。阿姨就好比一枚珍珠贝,用绵软与滋润包裹我,留给小叔叔的,尽是粗糙而犀利的外壳。

在我的记忆中,阿姨对小叔叔很难有过好脸色,总是开口就骂,举手就打,可那骂和打中,总有些空泛,仿佛枪膛里没压子弹,扳机扣动,只听见空响,从没见伤人。

然而这一次,阿姨不光生气,还有些怕了。她怕小叔叔靠近我。她知道倘若小叔叔体内的欲望苏醒,我就随时处于危险中。有小叔叔在,她宁愿我不来,可是我不来,却是要了她和大叔叔的命。

激愤之中,她来不及多想,只想让小叔叔滚,滚得越远越好。她冲进小叔叔屋里,将他的衣服、被子、鞋袜,统统扔出去,边扔边骂,你十八岁了,养你这么大,我也算对得起爹娘,对得起天地良心,你给我滚,现在就滚,想滚多远滚多远……

阿姨暴跳时,小叔叔就坐在中堂里那张木工凳上。与跟大叔叔不同,阿姨骂时,小叔叔始终不抬头,不作声,把自己当成靶子,任阿姨的射击随意穿透。这也是小叔叔一贯的风格,在这个家里,他从来不显形,少说话,宁愿把自己当成摆设。只是昨晚,经过了一整夜的燃烧和沸腾,小叔叔的血液活了,性情也有了奔涌的势头。

阿姨骂他,他忍着,可当阿姨把他的东西扔出去要他滚时,他突然有了走出去的勇气。他对着墙壁呆立了一会儿,弯腰从地上捡起一件外衣,转身而去。

这一去,就是两天两夜,直到他从树上下来。

这两天两夜,小叔叔在树上怎么过的,他吃什么喝什么,这一切没人知道。在活的形式上,小叔叔处于真空地带,留在空格里,因此小叔叔的世界如何孤寂,如何的无人理睬,没有人懂。回想起来,我与小叔叔的交往,也仅仅是限于招惹与反击,炫耀与被冷落之间,仅此一点,却足以让小叔叔心生星火,再成燎原之势。

那之后,有一天,我放学回家,遇到了火焰般的小叔叔。

那阵子我正悄悄长大,悄悄地感受着成长的奇妙。我相信自己长得美,好看,却又老担心自己不够好,不能十全十美,为此我生出了一种癖好,照镜子。我把所有能照见影子的地方都当成了镜子:玻璃窗,水塘子,甚至一小块不锈钢——我就像我这个年龄的所有女孩一样,自恋得有些癫狂,既魂不守舍又云里雾里。

那天傍晚放学后,夕阳已去,却又在另一个地方冒出来,火苗一般,在玻璃窗里燃烧。我看着窗里的那堆火苗,其实是在看自己。就在这时,我看见了一堆熊熊火焰静默地逼近,那是一颗人头,每一根毛发都在舞蹈。

我猛转身:你……

我的表情肯定可怕,惊恐中带着恼怒,以至于小叔叔后退一步,张开嘴,半天没声音出来。

我缓过神,尽量地放平语气:你……你怎么在这里?

小叔叔不说话,只用脸色做反应。小叔叔的脸,平常因为少见阳光,也因为阴郁和寡言,白得瘆人,白得易碎,如同刚洗过的盘子。此时那白脸红起来,仿佛柴房着火,一寸寸爬高,一寸寸升腾,直至在头顶形成烈焰。

我有些怕,赶紧无话找话:哎,你的莽子呢,莽子,好久没见它了?

他不回答,狠狠地盯着远方,咬牙切齿。

我不知道是谁招惹了他,低下头,只想跑,却感觉他用眼睛抓住我,正用力。我翻起眼睛去看他,就要转身跑掉时,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塞给我一样东西,拔腿先跑了。

我盯着手里的东西。拆开前我已经猜到了是什么,真打开时我还是有些失望。那是我平生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可我宁可称它为纸条。纸张很大,字很少,就像我们城里的那条河——河床很大,水很少。我吃力地读着那些字,如同在泥地里深一脚浅一脚陷着,我是说,错别字,几乎让我认不出它是一封情书。

我只有猜。翻来覆去猜谜语一般读了半天之后,我终于读懂了纸条的内容。

他没有说他喜欢我。他只是说,每当看到我,他都觉得难过,他想跟我说话,又不敢;他还说,那天烤火,就在阿姨家的天井里,他差点抓住我的手……

但他把“难过”写成“兰过”了,把“烤火”写成了“考火”,把“抓住”写成了“爪主”……

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在学校里,我数学不好,语文不赖。喜欢语文的原因是因为喜欢我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是个女的,衣服穿得很素雅,围巾围得很鲜艳。每天早上,她都戴着一条我从未见过的围巾来上课。我被围巾惹得魂不守舍,便在心里悄悄记数,可是到头来,我仍然不知道她有多少条围巾。

这样的一位老师是专为女生而生的,为女生所效仿。我无法效仿她的围巾,就去效仿她的另一喜好。比如说,她对错别字特别敏感,一目十行地批作文,一眼就能揪出错别字,就像警察揪住小偷。我无法成为警察,但我至少不能当小偷。为此我像染上洁癖一般警惕着错别字,一旦写错了,我就感觉整个世界都毁了,必须全部撕下来,重新再写。

由此可见我对小叔叔不抱希望。虽然撇开情书不言,我对小叔叔是友好的,喜欢的,甚至还有些令人可耻的同情与怜悯;虽然读着情书时,我眼也花了汗也流出来了,特别是他说,大冬天烤火,他差点抓住我的手,我的目光便从迷蒙中收回来,焊接一般落在我的手上——就像那双手,真的被人抓过。

十一

我没有将情书的事告诉任何人。甚至也没有想过跟人说。无论阿姨、大叔叔还是我妈妈。我不是故意守口如瓶,我只是本能地感到,这是我和小叔叔之间的事,别人知道了并不好。同时我还惊讶地发现,原来有秘密的感觉真不错,没有秘密的人不是大人,没有秘密的女孩也成不了女人。

那之后我进入初三,我妈妈为我画了一张大饼,放在四年之后:考大学。并要我从现在起,不惜一切往前赶。我不饿。我也不知道四年后的画饼是啥滋味,但很多时候,大人要你吃的东西你就得吃;大人要你赶的路你就得赶。我的生活在我妈妈的主持下重新进行了梳理,删掉了我喜欢的,塞满了我妈妈要我做的事。

我去阿姨家的时间少了。后来我才明白,我想去阿姨家的挣扎,只好比某种癖好,比如小孩子吮吸指头,越吮越喜欢吮,真要是给他隔断,不吮了,他也照样能活下去。至于我去少了,阿姨和大叔叔该怎么活,他们会不会想我,我却从没有想过。我与阿姨和大叔叔,就好比他们是泉眼,我是一只水凼,他们从心底流出甘泉来,我却只管蹲着,坐收渔利就是,只在干旱的时刻,才想起泉眼的重要来。

那阵子我也能见到阿姨或大叔叔,比如天下雨了,而我没有带伞,无论我在学校或是在大街上,过不了一会儿,阿姨或大叔叔准会出现,就像我是目标,他们是卫星定位器,只要输入信息,就可以准确找到位置。因为得来容易,我心安理得享受着,就是我妈妈也习以为常,知道有人操心我,从不担心我的安危。

在我的记忆中,我妈妈就是我的绊脚石,是我成长中一道巨大的阻力,我要什么她阻止什么,我不要什么她硬塞给我什么,我们的冲突无处不在。当我被压制得就要哭喊时,阿姨和大叔叔就会像蘑菇一般冒出来,给我欣喜,让我有种获救的感觉。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读高一了。从小到大,老师、同学包括我妈妈,都给我下了个结论:是个读书的料。这样的结论是老师和妈妈喜欢的,同学羡慕的,我却不以为然。在我的心里有着别的期待,我希望他们说我是个跳舞的料。

从小到大,我喜欢跳舞。从幼儿园丢手绢开始,我就跳主角。没有主角跳时,我就排在最前列。每次跳舞前,我备服装,借道具,梳头化妆,忙得像只猴子,把自己涂得也像猴子;跳舞之后,我撑着张猴脸满街走,大家频频回头的目光让我觉得与众不同,也让我妄生了不想过平常日子的幻想。我想把日子搬去舞台上,让人每天都像看猴戏那样看我。

读初三时,我的舞蹈梦烧昏了我的头。我和另一个同学悄悄跑去歌舞团,想考舞蹈演员。到了歌舞团门前,我们没有勇气进去,只敢在门前晃荡。这时候,一个舞蹈演员出来了,我认得她,她叫梅丽丽,一个听名字就像在跳舞的女人。多少次,我坐在台下看她在台上舞蹈,在一个男人的身上飞来绕去。我感觉那时候的她就像一缕烟雾,既能够化掉又可以聚成雷霆。她的手臂就像是铅笔画的,想怎么弯曲就怎么弯曲;她的双腿就像是闪电做的,鬼魅而凌厉,既让人怕又让人迷醉。

当她走到我的面前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一定要做她那样的人。我恨恨地对自己说,同时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又咸又痛的滋味,比爱情还难言——原来我第一次带着疼痛的爱,是给一位女人的。

机会终于来了。歌舞团送文化到基层,走进了我们学校。学校组织了一场阵容严肃的演出,不讲规模,只讲质量,要在歌舞团面前好好露一手。梅丽丽也来了,一群野白鹤般的舞蹈演员,扇动翅膀,栖落至我们身旁。但她们不跳舞,只为我们做指导,帮我们化妆、梳头。我那天跳领舞,由梅丽丽亲自为我化妆。我们近在咫尺,我在她的手指中,她在我的眼皮下。化妆的间隙,我睁开眼看她,她长长的睫毛如两挂瀑布垂下来,浇得我的心既湿润又绝望。

演出结束,我们蜜蜂一般拥回内场,我的偶像已等在那里。梅丽丽为我擦汗,我头一撇,不要她擦,只想听她说,我跳得怎么样。

她说,你跳得很好,很有点专业范。

这句话彻底灌醉了我。第二天,我找到他们团长,要求报考舞蹈演员。团长拉着我的手,就像算命先生那样看过来看过去,再捏了捏我的手臂关节,放下后,给出了决定命运的判决:妹儿你长不高,不适合做舞蹈演员。

我的死刑就那样判定。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天塌地陷,我只是觉得四面是墙,我不服,我还得撞。

我说,你看看手就知道我长不高?我才14岁呢。

我的意思是,你是团长,怎么跟算命先生似的。再说了,团长是乐队指挥,又不是跳舞的,你怎么懂?

团长不跟我计较,却意犹未尽,再度拉起我的手,捏了捏,说,不过,你的手长得好,手掌柔软手指修长,是天生拉大提琴的料,你愿不愿意来我们团学大提琴?

我一把扯回我的手背去身后。我觉得世界再度错了,我想要的,不给我;我不要的,却从天上掉下来,砸得我晕头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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