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看老鼠,老鼠看人,可能彼此都没有什么好印象。不过,有一种不同的眼光看过老鼠。据《史记》记载,李斯对老鼠有独到的发现:“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李斯的发现太过残酷,仓鼠厕鼠,差别太大。人之一生,有时竟是在这两者之间耗掉的。譬如李斯,贵为丞相,当得仓鼠矣,然不免腰斩咸阳,终为厕鼠而不得耳!
黄猫
即黄鼠狼。学名黄鼬。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这是家喻户晓的歇后语。吾幼时对黄鼠狼没有好感。
吾乡人家养鸡一般都要让鸡在家中过夜,生怕黄猫拖鸡。即使这样,仍防不胜防。某年冬,吾曾在半夜被鸡叫惊醒,那声音凄惨恐怖。父亲起床点灯,一看,一只母鸡已被咬死。黄猫不知从何处钻进屋内,又不知从何处逃走了。黄鼠狼嗜血,总是咬断鸡脖子,吸血。
乡人说黄猫骚气,是指黄猫的臭味,臭如坏鸡蛋。其臭难当。这是它用来抵御天敌的法宝。每遇外敌来袭,它总是撅起屁股,喷出臭气。但是黄猫想不到,其护身之宝,却引来杀身之祸。聪明的人类利用猎狗闻臭识黄猫,围捕之。
冬日,雪后。猎人带着猎狗在乡间巡弋。如果猎狗对着某个草堆大叫,不肯离开,猎人即在其四周围网。然后用铁叉戮捣草堆,赶出黄猫。可怜的黄猫逃出草堆,却落入网内,猎狗扑上,顷刻毙命。
冬日的黄猫皮毛都很值钱。皮子可以集腋成裘。尾毛可制毛笔,即狼毫也。毛笔是中国文化的重要工具。没有毛笔,则没有中国书画艺术;没有黄鼠狼,则没有优质毛笔。如此可见,黄鼠狼对我传统国粹居功至伟。
有人做过试验。黄鼠狼吃鸡是不得已而为之。先后将鸡与带鱼、鸽子、老鼠、蟾蜍一起供黄鼠狼选择,结果,黄鼠狼直到最后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才吃了鸡。
黄鼠狼的冤案该平反了。人们发现,黄鼠狼爱吃的是老鼠。一只黄鼠狼一年能消灭三四百只老鼠。一只老鼠一年少说也要毁掉几十斤粮食,说一只黄鼠狼一年可以从鼠口里夺回几千斤粮食,并不夸张。
于是吾乡开始放养黄猫了。在乡间,有时会看到黄猫的身影在田埂穿梭。乡人看黄猫的眼光也不一样了,黄猫的臭味,似乎也比从前好多了。
狗
幼年乡间有狗,却不多。人都吃不饱,何以养狗耶?
乡人对狗的态度也是复杂的。爱之者,视同己出。恶之者,避之不及。食之者,怕其不肥。
狗乃土狗,黑白灰黄皆有,也有杂色者。狗能看家,然其时,家家家徒四壁,何物需看耶?狗能做伴,然其时,家家孩子成群,何愁无伴耳?
吾幼时怕狗。狗虽不多,亦偶有四处游荡者。某年春,吾在家中照看襁褓中的妹妹,突然门口一暗,一条大黑狗,吐着舌头,喘着粗气,看着我。此狗似高过吾头。吾吓出一身冷汗,正想着如何对付,它却转身走了。
狗通人性,还通灵。有谁听过狗哭么?吾听过。幼时河东是一片桑田,桑田的东边是邻队的人家。某夜,吾被狗哭声惊醒,凄厉惨怛,恐怖至极,令人汗毛直立。不几日,桑田里就添了一座新坟。原来是狗的主人当夜病逝了。
腊月,是狗的危难日。一些大狗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原来有人偷猎肥狗,杀狗吃肉。有时偷狗的可能就是狗主人的同村甚至邻居。某年春节,一人头戴狗皮帽子拜年,却被同村的认出那帽子就是自家狗皮所做,于是大打出手,为狗出了恶气。
小学三年级,老师讲**的故事,说**小时候跟着妈妈讨饭,被地主家的狗咬了,鲜血淋漓。于是,同学们恨死了狗。
恰好一个出身地主的同学家里养了一条大黄狗。同学们要求惩办这条地主家的狗,代**报仇。出身地主的同学只好大义灭亲,将狗绑起来,几个胆大的同学将那狗吊在一棵楝树上,用木棒击打。那狗哀号不已,却不死。直到家中大人发现了,才将其解救下来。
人与狗,狗与人,说不清,道不明。忠犬义犬,人或不如狗;疯狗恶狗,狗更凶于人。鲁迅对狗显然没有好感。他骂梁实秋是乏走狗,他要求痛打落水狗。他在《狂人日记》中说“咬人的狗不叫”,又说“赵家的狗又叫了”。
然而文学史上,对于狗叫的描写却大多是温暖的,充满人间情味。
《诗经》中称多毛的狗为尨,曰:“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吟诗的姑娘生怕狗叫妨碍了她与小伙子的好事。陶渊明的田园必须有“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刘长卿之“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始见生气勃勃。
人类与狗相处了数千年。狗之于人的贡献一定远大于其伤害,然人对于狗的宠爱相对于其伤害,则难说矣。
某年立夏,吾放学途中遇一白色小狗。可能是春天刚生的,小得可怜,不禁伸手在它头上摸了一下。谁知它就跟定我了,一路跟我回家,再不肯走了。
母亲幼年被狗咬过,怕狗。她要我将小狗送出去。吾先是带着它走到邻队的庄子里,然后闪身狂奔回家。不想吾前脚进家门,小狗后脚就跟着回来了。如此反复送了几次,均不成。
吾心有不舍,但母亲的意志不可动摇,最后只好将小狗装到布袋里,骑上自行车,送到城里的巷子中。吾从袋里放出它,骑上自行车逃了,它跟着追了一段,叫了几声,终于没有跟上来。
兔
记不清是小学三年级,还是四年级,学校开学农课,要我们养兔子。吾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上学却要学农,不亦怪哉?
然,其时吾只见过野兔,并未见过家兔,更未养过兔子。同学们对养兔子却是兴高采烈。每天,放学挑兔草,上学带兔草,喂兔子,不亦乐乎。兔子是外国的品种,有的说是澳大利亚的,有的说是新西兰的,究竟是哪里的,到现在也没搞清。反正是长毛兔,灰色的,毛长得快,过一段时间,就要剪毛。
养兔子的老师,是烧饭的校工兼任的。他其实并不懂,只知道喂草,清理粪便,其余也说不出什么道道。兔窝味道很不好闻。每次喂草时,吾都是屏住呼吸的。
到了黄梅天,学校的兔子生了病,一个一个死掉了,学农课也就结束了。吾小学的成绩很好,但这门学农课却没有人拿到高分,想想真是惭愧。
吾乡是“以粮为纲”的,但有一阵忽然强调“全面发展”,号召家家养兔子。学校的兔子没养好,乡人家中的兔子却养得不错。家家砌兔室,搭兔窝。一家养个十只八只,加起来也很可观。吾家养了多年兔子,规模虽不大,却贴补了吾和妹妹小学中学大学的不少费用。
兔毛卖给桥北供销社。供销社转卖给县毛纺厂。毛纺厂加工的半成品又卖到上海去了。当然,这条产业链,乡人并不需要清楚。乡人只要养好兔子就行了。吾乡确有养兔子发了财的。
吾对兔子的了解,其实是从成语开始的,诸如动如脱兔、守株待兔、狡兔三窟、兔死狐悲、兔死狗烹等等。这些成语有的有故事、有情节,很生动,但与吾幼时养过的兔子对不上号。笼中的兔子特别温顺,特别乖巧,从早到晚不是吃草,就是睡觉,很少有动静。即使捉住剪毛,也很配合,不发一点脾气。剪了毛的兔子实在太丑,红兮兮,肉兮兮,天可怜见的。
吾乡的桑田里有野兔,那样的兔子才是成语中的兔子。也只有这样的兔子才有《木兰辞》中的感觉。“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冬天有人带着猎狗在桑田里打兔子。兔子再快,没有猎枪的子弹快。枪响了,兔子中弹,猎狗就扑上去。打兔子的人是为了吃兔子肉。有人说兔子肉很好吃,但吾却不忍食之。
猫
狗是忠臣,猫是奸臣。这是乡人的说法。因为狗不嫌家贫,猫却嫌贫爱富。谁家有好吃的,就到谁家蹭饭。
然,据吾观察,猫还是有节操的。尽管偶尔外出蹭饭,但最终还是不忘主家根本的。
幼时,乡人养猫,主要在于捕鼠。猫确是捕鼠能手。鼠到哪里,猫就能到哪里。这种天敌关系,已经深植到双方的基因之中了。吾曾亲见老鼠在猫面前发抖的样子。有时猫捉到老鼠,并不一下子咬死,而是玩它,捉一下,放一下,再捉,再放,它似乎很享受老鼠临难前的恐怖和颤栗。如此看来,猫实在是有些阴损毒辣了。
猫对于主人却会卖乖。叫声很嗲,尾巴翘得老高,围着主人转,有时还要在主人的鞋上或裤脚上左蹭一下,右蹭一下,以示亲热,媚态可掬。
幼时家中养过一只花猫。吾每次钓到小杂鱼,祖母都用烧红的铁叉烤熟,再喂它。祖母说不能让猫吃活鱼,吃惯了,它会偷生鱼吃。
这是只母猫,逼鼠。有它在,家中就无老鼠。某年春天,花猫突然失踪了。不久,家中老鼠成灾,睡到半夜,常被老鼠打架的声音惊醒。一家人都在埋怨花猫的不辞而别,不知它到哪个好人家吃好的去了。
立夏的时候,花猫又突然回来了,令人喜出望外的是,它还带来了三只小花猫。原来它是躲到外面生儿育女去了。小猫一天天长大,它们在一起嬉闹,看似玩耍,实际上是在学习谋生的技能,家中的几把条帚都被它们抓坏了。
终于有一天,花猫叼来一只小老鼠,放在小猫面前,那小老鼠被小猫围住,逃生不得,颤栗不已。小猫起初也有些害怕,但很快扑上前去。
小猫长大了,陆续有人来要,就把它们抱走了。这时,花猫似乎也习惯了,并无多少痛苦。
吾乡养猫的人家很多,大多是以这样的方式扩散开来的。那时的猫,并不能算是宠物,它几乎是农家的一员,共同参与了乡人的生活。丰子恺的许多漫画中都有一只不起眼的小猫,就是这种乡居生活的写照。
时过境迁,猫的地位大不一样了,猫的品种越来越多,猫成了喵星人。养猫似乎成了一件很风雅的事。
某年,吾在北京看到一个女士家中养了十几只波斯猫,有的在沙发上,有的在桌上,有的在橱上,有的甚至在床上,全都幽灵一样地看着你。室中一股猫骚味,令人掩鼻。
吾以为,那不是风雅,而是病态。
水獭
貌似黄鼠狼,颜色是灰的,躲在河边,游在水里,不细看,发现不了。水獭水陆两栖,以水中为主,又叫水狗。吾乡却叫作旱狗,很奇怪。吾猜想可能是因为它喜在河边打洞。
水獭,性机警。白天常在洞中休息,晚上出来捕食。吾幼时常在河边钓鱼,但很少看到水獭。
吾初不识水獭。某次,见河面上有一怪物,露出头和尾巴,速度极快,用鱼竿击之,立即潜逃,无影无踪。吾以为这是传说中的水怪,专门勾人下水的,吓得丢掉鱼竿,跑回家去,大叫,水怪,水怪!
及至描述过后,家人笑道,哪有水怪?是水獭。见吾还不明白,又道,就是旱狗啊。
吾曾看过邻居老伯捉到的旱狗,小老鼠一样大小,很瘆人。两者似乎对不上号。家人说,那是大旱狗,小旱狗就是它生的。旱狗怕人,你不要怕它。
小旱狗有一妙用。以麻油泡之,日久化开,即成良药。谁家小孩烫伤,以旱狗油涂之,立竿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