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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毛爷爷的诗

程夏端菜进门的时候发现杨大郎脸色不太好,阴沉沉的,好似要下雨一般。程夏看了杜仲一眼,见他反倒没有任何异样的过来接自己手里的菜,心里也稍微放心了一些,想来不是什么大事。

趁着杜仲来回端菜的功夫,程夏将挑拣好的桂花晒到了太阳底下,顺便将猪肠衣清洗干净去掉血水,继续放在清水里浸泡着,这样等她吃完饭就能直接做自制桂花肠、自制腊肠和桂花酒了。

杜仲对苹果炖鱼很感兴趣,诚如他自己说,最爱吃鱼了。

程夏看小龙迫不及待的样子,赶紧将新买的衣服找出来给他换上,小家伙都来不及等她将腰带给系上,就麻溜的跳下床跑去吃饭了。

用了午饭,程夏看杜仲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便也不管他直接去院子里看晒着的桂花了。她已经仔细的将桂花挑拣了一遍,将杂质和不饱满的桂花择了出去。现在晾晒的差不多了,程夏便将桂花收进了厨房准备糖渍,正在这时,杜仲又晃悠悠的进了来,看着程夏的动作好奇的很。

“你还会酿酒?”声音里满是惊诧。

程夏笑笑,“不可以吗?”

“不是,”杜仲嘴角一勾,“我只是觉得你神秘的很,好似没有你不会的事情。”

“那你就真的抬举我了,”程夏一边笑,一边将白糖准备好,掂量着差不多有二斤桂花,程夏便加入了八两的白糖,用手搅拌均匀,然后装在坛子里放在一旁任由其糖渍,这才看向杜仲,“至少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帮大郎。”程夏耸耸肩,杨大郎或者身上有血海深仇,但是杜仲不是,他是悠闲无忧的富家公子高门显贵,他放着好好的尚书公子不当,非要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受罪,其中缘由她自然不知。

或者?程夏的眼神在杜仲身上上上下下扫视个不停,直看的杜仲发毛,紧紧捂住自己的胸口,“你干嘛?”

“没什么,”程夏自顾的笑笑,或者杜仲对杨大郎是真爱也说不定,左右古代的好男风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哎,哎,我警告你,别用这种猥琐的眼神看我,当真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呢?”杜仲帅气的理了理袍角,咬牙切齿的看着程夏,“收起你的花心肠子,小人之心。”

“切,以为自己多君子呢。”程夏不屑的冷哼一声,直接将浸泡在清水中的肠衣拿了出来放在一边,准备做腊肠了。

“我说,你不是要做桂花酒吗,怎么不做了?”杜仲又好奇的凑了过来,咧咧嘴,“你不是不会做吧,哎呀,又不嫌弃你。”

“我说你这人还真是烦哎,”程夏没好气的说,“这桂花是要糖渍的,少说需要渍那么四五天,等腌制好了再继续做啊。”

“怎么做?”杜仲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

程夏一边将大块瘦猪肉掺杂一点小块的猪肉清洗,一边回答杜仲的话,“等几天后糖渍好了,就在罐子里加入四五斤的白酒,再加入桂圆、生姜和红枣,最后将坛子封起来埋藏着,等过那么一两年四五年的,就可以挖出来喝了。”

“哇,这么长时间。”

“那当然,”程夏点点头,“你窖藏的时间越长,这酒的味道就越醇香,如果能等到五年之后甚至更长时间再挖出来,那就是顶级的佳酿了。”

程夏将猪肉清洗好放到案板上开始剁,顺便多说了几句,“成品的桂花酿酒色是微黄的,到时候一开坛就能闻到浓浓的桂花香,入口更是甘甜醇绵。这桂花酿不止好喝,还有大作用,活血益气、助消化健脾胃都好使的很。我记得有个人曾经说过,‘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能被这样的人惦记的酒,那味道自然不俗。”

杜仲顿时拧眉,“这,这谁写的,我没听过啊,还有别的句子吗?”

程夏忍俊不禁的说,“有啊,前两句是‘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

“好句啊!”杜仲猛地一拍手掌,“快告诉我到底是谁说的,我要去读他所有的诗词了。”

“呃,”程夏不由得吸了口凉气,“这个吧,哎,你知道茶花、牡丹花都能入酒吗?”程夏快速的转移了话题。开玩笑不是,这话是毛爷爷说的啊,她能告诉杜仲吗?

杜仲这傻大个果真被带偏了,他俯首好奇的问,“茶花牡丹花也能入酒?”

“对啊,中国十大名花,都可以入酒。”

“中国?”杜仲顿时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程姑娘你这说的都是什么?”

说多错多,程夏赶紧捂上自己的嘴巴,她跟杜仲聊嗨了,这都说。其实‘中国’这个词,早在三千年前的西周就已经出现了,就是一直没有被用来当做国家称呼而已,所以杜仲才会觉得惊讶。

“没什么,就是有人曾经评选出十大最经典的花,而这些花都是可以入酒的。”

“哪十个?”杜仲干脆坐在一旁的小凳子上,聚精会神的看她剁肉跟她聊天。

程夏想了想,在自己的脑海中先过了一遍,这才说,“这十大名花分别是凌波仙子水仙花、十里飘香的桂花、君子之花的兰花、花中娇客的茶花、繁花似锦的杜鹃花、花中皇后的月季、水中芙蓉的荷花、凌霜绽妍的菊花、花中之王的牡丹花。”

程夏一边说杜仲一边数,见她不说了,杜仲不由得着急的问,“那还有一个呢?”

“最后一个就是名花之首的花中之魁梅花了。”

“妙啊,”杜仲顿时拍案,“这形容的当真贴切,我发现程姑娘真的是无所不知。”

程夏将肉馅剁好,凉凉的斜了杜仲一眼,“我看你是想把大郎跟你的关系告诉我了是吧?”

“那个,我去看看小龙睡了没有,”杜仲赶紧溜之大吉了。

程夏皱皱鼻子,一个两个都神秘兮兮的。

将猪肉剁碎了,加上白糖、盐、高度白酒、姜汁和花椒粉胡椒粉调味,搅拌均匀之后,便开始往肠衣里面放了。

古代没有现代的高科技,可以用机器将绞肉放入肠衣,程夏便用手一点点的往里灌,灌一点就压紧一点,再用细竹签将做好的腊肠戳孔隙。慢慢做下来,也不觉得耗费时间了。

杜仲又进来了,这次手里还捧着一个橘子啃着,程夏一愣,“现在就有橘子了吗?”不应该再过两个月才能吃吗?

杜仲得意的一笑,“总算是发现你不知道的事了,这是碰柑,现在正能吃呢。”杜仲歪在窗户处看着程夏做腊肠,想到小龙刚刚在房间里逗兔子玩的不亦乐乎,顿时有些气不顺,“你要是把兔子给我宰了,这会我就能吃着橘子来解腻了。”

程夏撇撇嘴,“那你庆幸小龙给你把兔子留下了吧,要不然你就不是解腻,是腹泻了。”

“怎么回事,”杜仲腾一下站起身来,“兔肉和橘子还不能一起吃?”

“自然,”程夏用肠线将做好的腊肠分成一段一段,漫不经心的回答杜仲的话,“陶弘景曾说:兔肉与姜橘食,令人心痛、霍乱。好东西也不是说你想吃随便就能吃的,食物也有相生相克。”

“哎呀,”杜仲看着突然出现在厨房门口的杨大郎顿时一阵龇牙咧嘴,“我说哥哥,你这辈子还是永远忠于程姑娘吧,要不然,哪天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程姑娘做菜这么厉害,对医理常识还这么熟知,哪天若是邵琛做了对不住她的事,那还真说不定稀里糊涂就死了。

杨大郎顿时瞪了杜仲一眼,快速走过去拎着他的耳朵往外扯,“在我面前胡说八道就行了,还跑这来瞎咧咧。”

“哎哎哎,你轻点,很疼的好不好。”杜仲一边嚎一边被杨大郎拽进了另一边的房间。

“哎呀,我哪里说错了啊,这不是给你提个醒吗?”杜仲仔细揉着发红的耳朵,气鼓鼓的说,“你也知道,什么王......”

“你给我闭嘴!”杨大郎直接踹到了杜仲的屁股上,惹得小龙哈哈大笑起来。

杜仲瞬间怂了,“行吧,你是老大,闭嘴就闭嘴,提个醒都不行。”

“口无遮拦!”

“哼,”杜仲不服气的坐在凳子上,兀自生气了一会,又想起来一事,小心的对杨大郎说,“你昨日去县城的时候,奶娘去找我了。”

“嗯?”杨大郎的视线从书本上移开,“找你做什么?”

“哎,”杜仲叹息一声,“奶娘找我借钱,几百两,是杨二郎新欠下的。”

“你怎么做的?”杨大郎漫不经心的问。

“我把你上次给我的银子都给了奶娘,跟她说以后别因为这事来烦你。”杜仲掂量着说。

杨大郎点点头便不再说话了。

厨房里的程夏将一半的自制腊肠晾晒在外面通风的屋檐下,另一半则用油锅煎炸熟透,捞出沥干一会,待凉的差不多了,便用油纸包裹了一些。

程夏到了旁边房间一看,杨大郎正在看书,杜仲正无聊的陪小龙玩兔子,程夏好笑的摇摇头,对着杨大郎说,“我做了点桂花肠,给我娘她们送去一点。”

杨大郎收起书走到程夏面前,将她凌乱的发丝拢了拢,“早去早回。”

杜仲顿时慌张的看向地上,小龙抓抓头发问他看什么,杜仲说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直气的程夏恨不能踹他几脚。

因为是下半晌,一路上也没碰到几个人,到了程家一看,也是静悄悄的。

程夏直接进了院子,推门进去却又刹那间退了出来,她眼珠滴溜溜转了几圈,听到房间里传来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觉得不太对劲,眼神顿时一凛。她猛地踹开门闯进了里间,看着程左和秀娥慌张的眼神,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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