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嫩茎及叶柄质感鲜嫩,清香爽口,拿来炒着吃再好不过。叶箐箐徒手摘了半个篓子,以他们家几人来吃有些多了,余下的准备送些给跛脚大叔。
栽种水草没多久便是又一季的播种时间,家家户户引着河道的水进沟里灌溉水田,让土地喝饱水泡软了,才好插秧。
叶箐箐翘首以盼,只能等到收获的时候才能知晓自己的水草有没有作用。
叶志风的婚期定在中秋节之前,那是最近的黄道吉日了。他们家没什么亲戚,只能请来邻居好友,江嫂子一家子、金兰一家子、王婶子一家子、黄跛脚孤家寡人一个,还有其他相熟的,七七八八算起来,也有二十来张桌子。
这其中还有百味店隔壁的肖掌柜,两家店铺相邻,这一两年时间早就混熟了。肖掌柜非常看好叶志风,小小年纪顶起一个店,原本想着厚脸皮介绍女儿给他认识,不料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人已经递上请帖来了!
“叶小哥,恭喜恭喜,”肖掌柜笑呵呵的拍着他肩膀,不无遗憾道:“可怜我那女儿没有福气,都还没来得及认识你。”
叶志风一愣,才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笑道:“祝掌柜爱女早日寻得如意郎君,里边请。”
“呵呵,承蒙吉言。”肖掌柜拱拱手,也不多耽误他,自个进院子里去了。
带着一家子前来吃酒席的金兰同样倍感遗憾,原本她就蠢蠢欲动想要替女儿问问,但最终还是没能问出口。
这样也好,省的以后相处尴尬,再说叶志风对汤家姑娘还真是执着,她今天倒好奇想看看,新娘子有多漂亮。
汤宛容的母亲重病多年,一直在屋里静养,自己行走极为不便。苏氏劳烦邓阿罗把老婆子给背上马车,垫着厚实的褥子,一路运过来的。
杨柳挺着即将临盆的肚子,硬要过来参加婚宴,叶箐箐只能在角落摆了个椅子让她独自待着,以免忙乱之下被人撞到。
拜堂的时候,汤家哥嫂坐在一侧,还绷着脸不大高兴的样子,苏氏与老婆子坐在主位上,看见他们就心里添堵。
你说事情都定下了,他们家给补了那么多聘礼,还不满意?她儿子高高大大的,长得也周正,真不知道还在挑什么!那徐应龙若是像裴闰之一样的人也就罢了,偏偏根本就比不上志风,居然还一直想着他?
若不是志风看上汤宛容,她才不要这样的亲家!苏氏觉着这汤家哥嫂就是个傻的,以后即便做了亲家,也要远着他们。
一旁的叶箐箐见着自家娘亲微微瘪下的嘴角,就知道她心中所想了,本来心底对汤宛容挺喜欢的,这么一通事情过后,估计好感度直线下降。
不过苏氏并不是刻薄之人,定然不会对汤宛容多加为难。
这场婚宴着实热闹,裴闰之高峰还有胡柳明都来了,虽说与叶志风交情不深,但能来捧场都是祝福。
自家人手不多,叶箐箐少不得里里外外跑腿看着,这里没茶水了那边没酒了,琐事还挺多,两个丫鬟根本顾不过来。更兼满屋子小娃娃乱窜,闹腾得很。
好在酒席没出什么大岔子,圆圆满满的拜堂入洞房,外头的人开怀畅饮,尽兴而归。
送客的时候,叶箐箐对着裴闰之和高峰歉意的笑笑:“今日太多人了,没顾上招呼你们,不无聊吧?”
“有酒有菜,怎会无聊?”裴闰之笑了笑,问道:“腿伤没事了吗?”
叶箐箐尚未作答,高峰先挑眉接话道:“这丫头皮糙肉厚,还有我买的药,怕是早好了吧!”
“哦?”裴闰之视线轻扫过叶箐箐,看向高峰:“你怎知她皮糙肉厚?”
高峰轻哼一声:“乡下丫头都皮实得很,你不知道么?”
可是总有例外,裴闰之垂眸笑而不语。
“咳咳,”叶箐箐咳嗽两声,朝着门外一伸手:“多谢二位关心,请慢走。”
叶志风成亲在田心村算是很大一个热闹,老老小小一百多人呢,可见他们家在村里人缘颇为不错。只是即便这样轰动,叶家人还是当不知道,一个都没来。
叶家誉但凡有一丝顾念父子亲情的意思,都该来看一眼儿子大婚,然而他没有。除了以前那次妄图跟叶箐箐套近乎,之后就不了了之,再无下文。
想来是他们叶家如今搭上了贵人,再不稀罕他们娘几个的房屋田地了。据说王老爷开面说了,若是叶志和愿意入赘他们家,就把在城里的宅子送他们三套!
养猪大户不是开玩笑的,家里宅子土地都不少,为了这个女婿也舍得砸银子。然而叶老太太能答应?叶志和就是她的命根子,还指望他做大官光耀门楣呢!
于是这事没得商量,并且叶志和也没答应迎娶王珍珍,他就是想先拖着,等到再一次进京赶考再说,若是他高中了,当即把这肥猪给踹了。
王老爷哪能容许他拖延呐,王珍珍都十六岁了,再等两年岂不是老姑娘一个!本来长得不好看但家里有钱也不愁嫁,但是她父女二人眼高于顶,一般人看不上。
可惜非一般的也瞧不上他们,如今叶志和算是最好的人选了,年轻有才华并且长得不丑。在王珍珍的催促下,王老爷咬咬牙,说即便不入赘,只要娶了他女儿,就送一座城里的宅子,嫁妆另算。
叶家人一听这个可高兴坏了,城里的宅子,那不就意味着他们可以离开这破村子了么!
杜氏心里一边想着宅子又不愿委屈自己儿子,顿时犹豫了,那王珍珍哪里配得上志和啊!老太太则认为,先拿下再说,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到时候他们家发达了,还可以休了王珍珍。
不过一块踏脚石,暂且忍着便是。在老太太带头劝说之下,叶志和终于点头同意了,于是两家开始商议婚事,并且筹备着举家搬迁,入城!
田心村连接发生两件大事,可算是丰富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时间,大家伙坐下来就说说苏娘子家的新媳妇,叶家傍上大户要搬家啦巴拉巴拉……
再说汤宛容过门之后,她一心想要做个好媳妇,加上自小在家就被嫂子勒令着帮忙做事。手脚勤快得很。
勤快的人总是受人喜爱些,即便家里有两个丫鬟,苏氏看在眼里也高兴,人家的态度表明着想要好好过日子的决心。因为她哥嫂而引起的不愉快也随之抛之脑后。
改变比较明显的是叶志风,越发的行事稳重了。兴许是娶妻之后更加感受到肩上的责任,家里三个女人,就他一个男丁,他希望自己能为她们撑起一片天。
苏氏看着心里别提多欣慰,“难怪都说男儿应当先成家后立业,不成家哪能真正长大呢!”
“现在就感叹啦?”金兰掩嘴笑道:“等志风当爹了,他更能体会到家庭的重任呢~”
“那我岂不是做奶奶了?”苏氏一想起这个就高兴极了,笑得合不拢嘴,生儿育女,不就指望他们开枝散叶嘛,如今回头想想,惊觉时间飞速。
曾经让她抱着夜不能寐的痴儿,已经长大成人,个个都说她儿子聪明可靠、为人实诚。
“可不就是快嘛,我都要替女儿相看了。”说起这个金兰就有些发愁,“我们香儿没有箐箐漂亮伶俐,想找个好人家可不容易。”
“尽胡说了,香儿勤快老实,可是儿媳妇最好的人选。”苏氏笑着夸赞道。
两人说着闲话,叶箐箐则跟汤宛容一块牵着旺财出去溜达。
狗狗忠诚念旧,不论多久都不会忘记曾经饲养它的人,旺财离开旧主人太久了,想念得紧,现在新旧主人成了一家子,每天都能一起自由玩耍,最高兴的就是它了。
“汤姐姐,那时候你怎么那样勇敢,自己跑出来了?”叶箐箐终于忍不住好奇心问道。
在她看来,这个时代的女子被框框条条束缚住了,没有几人敢自主追求爱情。一不小心就会流言缠身,万劫不复。
汤宛容仔细想了想,摇摇头:“我不知道,当时就是一时头脑发热,冲动之下已经跑出来了。”
咦?叶箐箐挠挠脑袋,她还以为是做了许多思想争斗,最终灵光一闪觉悟了,于是鼓足勇气孤注一掷呢……毕竟汤宛容平时看着是那种文静乖巧的类型。
“好在上天眷顾,我顺利的找到了百味店……那天晚上还真是多谢你了。”汤宛容不由脸色微红,虽说她现在玉螺村风评不大好,但若是没有跟箐箐一起住客栈,只怕更加难听。
“这就是命运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叶箐箐眨眨眼,又道:“杨柳就快要生产了,她家里的瞎眼阿婆照顾不来,虽说请了个人但阿罗哥要陪她几日。回罗街的店铺没人看,娘亲想让你跟我一块去。”
去看着店铺,卖东西?汤宛容问道:“我可以吗?”
院子里每天都忙得热火朝天,她很想帮忙一些,却无从下手,自己既然已经入门,理应帮婆婆分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