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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已然被我们忽略了的一对新人从远处朝我方移动。只见新娘子一袭粉红亮片鱼尾裙裹身,足蹬一双水晶高跟鞋,一走三晃,婀娜多姿犹如刚从海底爬上来一般,径直爬到程三忠的背后,使足力气拍向他的肩。
程三忠被吓了个激灵,“嗷”地一声跳起来,扭头看见盛装的言蕾,更加惊魂不定:您,您老这是cos人鱼小姐吗?海洋公园新来的那条和你是一趟火车吧?
言蕾闻言大笑失声,亮晶晶的嘴唇煞是耀眼:缺德!你就不能说点正经话吗?说着朝程三忠胸口推了一把,妖娆尽现。
我哪儿不正经了?程三忠揉了揉胸口,立即退后一步,以防言蕾的手臂再度搭上自己:你这造型未免也太……
言蕾杏目单挑,娇嗔地看着程三忠:太什么?太什么?你说?
太好了!程三忠决意不再调侃,斩钉截铁地下了定论,扭身落座。
哟,我这忙的晕头转向,也没顾得上介绍,大家都认识了?容裕顶着一张黑亮亮的笑脸探了过来。
哦麦高的!我小声叫了一句,急忙错开眼神,避免和他正面接触。这是那次被困汽车事件之后,我第一次见到容裕。
是是,我们大家都认识的,邓盛起身,端起酒杯:杜明明,我,周紫气,我们三个是高中同学,同班同学!
什么?言蕾夸张地把嘴张成了一个o:不是吧?真的假的!也太巧了吧!
是巧啊,周紫气说:世界还是太小啊。
其实,这叫做有缘千里来相会,容裕接过话头,看看我:是不是?杜小姐?
咳,我抬起头又低下去:是就是吧。
来来,大家为了缘分,干一杯!
劈劈啪啪,六杯酒下肚。邓盛急忙又给每个杯子加满:来,敬完了缘分,该说正题了,今天是哥哥嫂子大喜的日子,这杯一定要敬的!大家举杯,举杯!说着不管三七二十一,六杯酒又下肚。
我心说得,莫名其妙又喝了冤枉酒,你代表自个不行啊?敬酒也有团购的?谁推选你了?你当你还是学习委员啊?
我撂下酒杯,满腹怨气,刚要落座,言蕾又一把夺过了酒瓶,每个杯子逐一斟满,我眼见不妙急忙护住自己的杯口,言蕾愣了下,侧过脸,目光幽幽地看着我:明明,不给面子吗?姐今天可是大日子,你得让着我!
手拿开,拿开,容裕上前一步,欲抓我的手,我触电似的浑身一抖,急忙缩回了手。
这么着,言蕾又赚了一杯。
我自认为还算是有一点酒量的,对我这种不是酒场杀手的女性来说,还是足可应对一般场合的。但是,我从来没试过一连干掉四杯52度的帝王酒!少说也有小半斤!一连贯的!没带喘气的!在邓盛敬过,言蕾开始敬第三杯的时候,我就已经觉得有点晕了,否则的话决不会喝第四杯!确切地说,周紫气敬的第四杯酒,我已经不知道是怎么喝下去的了,我倒是记得我是怎么吐出来的。
我一点没浪费,全吐在了身旁周紫气的牛仔裤上。然后扒住他的大腿,小心翼翼地呕出了最后几颗饭粒儿——以示对他的报复。吐完之后,我的大脑倒是多少回复了一丝清晰,但身体却如一滩烂泥,栽了下去。
几个人都被我的气势震住了,程三忠率先反应过来,跨过周紫气把我从地上拉起来,邓盛则急忙跑到邻桌拿来几盒纸巾,一叠一叠地扔在周紫气的牛仔裤上。言蕾——我没看到她的脸,但我可以揣测得出她的反应——捂着嘴,皱着眉,嫌恶地跳到黑猩猩的身后,浪声浪气地说:怎么回事儿啊,怎么会这样儿啊?好像这辈子都没看见过呕吐物似的。
程三忠用纸巾帮我擦嘴,擦了一遍又一遍,我闭着眼镜,极力挣扎,想和众人说点类似于“我不要紧”的话,说没说出口不能确定,反正我是迅速睡了过去,合上眼皮的前一刻,瞥见了程三忠怒气不争的脸。
再醒来时,饭店已经没什么人了,酒宴已尽,人影消散。只有几个正在擦桌的服务生小姑娘时不时地偷偷朝我藐来,我知道她们心里肯定在说:不能喝还喝这么多,真没出息,丢人!
我眨了眨眼,确认了一下人物地点身份,清了清嗓子,咽掉一点儿没吐干净的残渣,从程三忠身上直起身子,说:我真不知道黑猩猩和发型简约者的酒量都这么大?简直是帝王侠侣啊。
嘘——程三忠朝旁边看了看,快速按住了我的嘴。
他们喝的是水!邓盛坐在旁边,痛心疾首地说:你不知道吗?你看不出来吗?水!你这个傻子!
什么!我一下坐起来,脑袋很晕,指着邓盛:你说谁傻子!
邓盛急忙往后一缩,摆了摆手。
学习委员,这就是你不对了,你怎么能说她是傻子呢?她明明是白痴。程三忠说完,一把扛起我,朝饭店外走去。我吊着脑袋,举着屁股被搭在肩膀上,像一条干燥的毛巾,姿态甚是不雅。还好今天没穿裙子,我心想:有谋略。
之后的一夜我始终恍恍惚惚,在程三忠车子的后座上醒了一阵,和他搭讪了几句,半夜躺在柔软的床上醒了一阵,努力回忆了一下醉酒的前因后果,不甚清晰。直到清晨天光大亮,我在头痛中压抑醒来,喉咙发涩,好像吃掉了整个蛋糕店的蜡烛。扭头发现床头放着一杯水,水下压着一张纸条:
不好意思,无意间探知你的酒量了,别太放在心上。
我刷刷两下把纸条撕了个粉碎,忿忿然。再仔细看了看周围,床罩藏蓝色,窗帘淡紫色,家具浅木色,地板褚红色,对面的电视柜很低,零零碎碎摆着许多喝到一半的红酒,还有无数我叫不上名字更不知道做什么用的金属物件,床头柜上放着一摞书,已然落满灰尘——我用了好一段时间才发现,这地方不是我的卧室。
我急忙掀起被子,身上穿着一件不知是谁的深蓝色睡衣,细小格子,袖口和裤脚都被卷了起来,不像是纯棉,但极其舒服。我盖上被子,愣愣地坐了一会儿。
没错,这是我第一次来程三忠的家,交往几个月以来。在这个速食社会,在很多人看来这恐怕是难以想象的,但事实如此——我们两个成年人,从各自的私人领域探出头来,思想碰撞,语言交流,关于亲热浅尝辄止,恋得热烈却又节制,这一刻,我简直有些崇拜我自己,或许还包括程三忠——等等,在我得知昨晚的真相之前,还是不要自我感觉良好得太早,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