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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撒哈拉沙漠的热情

自从收到区诺寄来的不倒翁,每次想他的时候我都会用手指轻轻的点一下那个胖老头的肚子,然后就看着他笑呵呵前后摇着,发出叮当叮当的声音。叶敏儿总是忍不住取笑我,都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小孩,这么容易就把你打发了。我也不顶嘴,一笑了之,近来我越来越发觉自己真的是太容易被满足了,可我真的很知足。

自从区诺知道我因为他刻意的去用一些化妆品之后,他表现出来的不以为然让我有些失望,我常常在想他到底知道我长什么样子吗。我曾经问过区诺,如果我长得很难看,他还会对我这么好吗,他没有回答,只是问了一个问题。假如你有一个很丑的孩子,你会嫌弃他丑就抛弃他吗。我觉得这两个问题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但还是不再用那些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的化妆品了,只是每天做简单的面部清洁。

宋明离开之后,叶敏儿还有她以前的同学天天聚会,很少回店里,不知道叶敏儿的表姐在什么地方听了什么谣言,她觉得把这么大的店面交给我一个外人看着,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于是,她总是每天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往店里跑,既然是叶敏儿的表姐,那也就是我的表姐,所以我对她很客气,她问什么我也都尽量回答。

然而有些事情,一旦出现了两个负责人,实际上也就相当于没有人负责。眼下局面就是如此,叶敏儿的表姐一定是什么事情都要管,而我也尽可能的能不管就不管了。叶敏儿的表姐看什么事情都看不惯,管什么事情都管不明白,电话一个一个接着打给叶敏儿,叶敏儿不了解情况又把电话打到我这里。这种情况持续几天之后,我觉得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我的决定错了,可也因为这样让我知道了一件事情。

三个月以来,我常常后悔当时的决定,如果不是我的冲动,是不是不会让一个好端端的人消失在这个世界。然而,我清楚的知道有些事情是注定的,有些事情选择了就没有回头的机会,这一点上帝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公平的选择命运的机会,不管对错不论成败,一旦做出选择,就无法回头,只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可是这样的结果让我无力承担,直到现在,看着狂风肆虐的沙漠,我相信了一句话,“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在没有来到撒哈拉大沙漠之前,我和所有的女生一样羡慕三毛,甚至是嫉妒她,不是嫉妒她的爱情,而是嫉妒她拥有撒哈拉大沙漠的热情。可是今天,我再也不嫉妒她了,因为看着风沙让我想到了一个词——“死亡”。

我明白这不是嫉妒的问题,“死亡”是一个肃穆的话题,我第一次明白三毛的幸福和伟大,这不是一个普通女人可以得到的幸福。因为没有人可以把“死亡”和“幸福”相提并论,没有人在爱情面前有这份勇气和决绝,就像我现在的处境。他不敢如此,我亦不敢如此。

就在刚才我决定出来走走的时候,一个网友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那时我的心情很糟糕,空前绝后的迷茫和无助。

“你在哪里?”

“在家。”

“我以为你在撒哈拉大沙漠。”

“我为什么要去哪里,我又不是三毛。”

“你会说西班牙语吗?”

“我为什么要说西班牙语,我又不找荷西。”

挂了电话后,我觉得他真的很有趣,然后笑笑,笑得多少有点莫名其妙。“撒哈拉大沙漠”?我该去哪里吗,或许真的应该出去走走,即使走很多地方,我也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祖国,对于这个国度她从未尝试过逃避。

吞噬生命的地方,我的心情莫名的好转,很好很好。我从来不是一个很好的旅行者,因为我无法遗忘过去,一个优秀的旅行者是不能装太多过去在心里的,否则他的前程就会很坎坷,那些太沉重。会羁绊,会占据。

突然背包里的手机响了,我看一眼,是信息。信息是那个所谓的网友发过来的,他告诉我,他在撒哈拉大沙漠,他希望她出来散心。她记得有人曾经说过不要一个人出去旅行,那样会让心情更糟,或者是吧。

最近一段时间,我忽然很害怕一个人,可是二十年了,不是一直都是一个人吗,不是喜欢一个人嘛。我给自己买了一个布娃娃,这个举动让我在心里嘲笑自己很久很久,我想若是以前,我一定会把布娃娃拿去送给福利院的其他小朋友。我不需要布娃娃,从来不需要,那代表脆弱和孤独,那样的人不会是我。

“嗨,钟雨。”

我正准备要回去的时候,从身后冒出来一个人,我冲他礼貌的笑笑。可是在笑容触及到他的笑脸时,却僵硬了。我此时的心情恐怕只有我自己明白,惊喜、震惊,包括许多的不可思议。

“你好。”

“哦,你好。”

“交个朋友怎么样?”

“我不交朋友。”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像一个人不喜欢吃甜的,你能说出为什么吗?”

“不能。”

“我们可以结伴而行吗?”

“可以。”

“你不是不交朋友吗?”

“结伴而行并不是说我们就是朋友。”

我是一个行事很古怪的女孩子,我不交朋友,也不喜欢“朋友”这两个字。看着我离开的背影,欧阳银笑了,这个女孩果然让他不虚此行。

欧阳银拿出手机,我的手机接着就响了。我停下来,看着来的信息,然后转过头看着欧阳银,他就是那个自称是“哈姆雷特复活”的网友。

“为什么是你?”我是从来不上网的,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因为三个月前我的心已经被一个人带去了遥远的零度空间。之所以我会好好的生存在这个地球上,就是因为我答应过他不会死,我要做到。

“我来这里出差,碰到你在这里,好巧啊!哈哈。”

我向来不相信什么缘分,相识的时候说是缘分天注定,似乎一切早该如此,分手的时候说缘分已尽,似乎相识本就是错误的缘分。这种游戏很好玩,不过我不喜欢。

欧阳银是一个看上去一表人才的男子,长相英俊,身高一米八。可是坏人脸上也没有写“坏人”两个字,再者说坏人和好人的区别是什么,我现在也不清楚了。

回来的时候欧阳银一直在说话,说话声音很好听,这让我又一次想到了区诺,那个我一直都在爱着的男人。她想我忘记他,可是做不到,爱是一种刻骨铭心的东西,我原以为当轰轰烈烈成为往事的时候,我就会忘记他,忘的一干二净。很显然的,我想错了,此时我只要闭上眼睛,就想到了区诺。

所以我看着他,装作无所谓。

“你住在哪里?”

“住在你隔壁的房间,放心我不会迷路的,你只要喊我一声我就会出现了。”

在饭店的门口和他道别,他居然会住在我隔壁,我无所谓,不管是他故意的也好,处心积虑也罢,或者是缘分,这些都也她无关,一切也许只是巧合而已。

完全相同的人,完全相同的长相,还有声音和动作,可是他究竟是他吗。如果是,为什么他不认自己,难道三个月就会让他忘记我,我不相信。如果不是,那他又是谁,“欧阳银”?我不明白。

晚饭过后,我坐在房间里发呆,看着这里的天空和大地,发呆。大脑很空白,一无所有的装着一些东西。

隔壁房间传来的音乐吓了我一跳,那是一首很熟悉的音乐,再熟悉不过了。三个月以来,只要我听到这个音乐我就会想起他来,想起他的一切,说话、微笑和关于他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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