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173200000001

第1章 参加工作

南宋绍兴八年。

潭州城。

城东黑龙潭大酒店的门外,有一个铺着大理石的广场。

每到傍晚时分,当酒店门前的七十二盏羊角风灯点亮,当跳广场舞的女士们开始扭动身躯,这广场立刻就会变得热闹起来。

今天晚上,这广场比以往还要热闹三点四五倍。

因为就在今天,这广场上忽然来了一个乐队。

在这个乐队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挂着一张很大的红色广告布,上面写着一行大字——尖峰寨山贼乐队巡回演唱会潭州站。

这山贼乐队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将这一带的闲人都吸引了过来。

这个时候,舞台上有一个把头发染得通红、穿得不伦不类的小伙子正在唱着当红明星的情歌。

他已一连唱了三首歌,还时不时地大喊“这边的朋友,跟着我的节奏嗨起来;那边的朋友,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但舞台下的观众却没有一个人鸟他。

因为这个人唱得一点都不好听,哼哼唧唧的,就跟蚊子叫完全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唱法,即使再唱八首歌,也让人听得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觉得还不如去看广场舞。

舞台上的演出虽然谈不上精彩,但舞台下的人们却还在继续围观。

他们围观,也只不过是他们很无聊。

杜沉非现在也很无聊,于是,他也加入了围观的人群。

但他和别人不一样。

即使是这么乏味的演唱会,他的脸上也带着笑意,似乎觉得非常满意,听得是相当过瘾。

因为他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出。

一听到舞台上那小伙子在死气沉沉的歌声中忽然来一个高音的时候,杜沉非就已经在忍不住大声叫好。

一听到这个叫好声,那些围观者的目光,便都朝杜沉非看了过来。

杜沉非也是一个小伙子。

这时,他正站在一盏明亮的风灯下。

他长得虽然并不是特别好看,但也绝不会有人觉得他难看。

杜沉非站在人群中,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又似乎是一个颇为特别的人。

无论如何,他的眉毛,比这广场上所有人的眉毛,都至少要黑三点四五倍。

他的眼睛,也比这广场上所有人的眼睛,都至少要亮三点四五倍。

这样的一双眼睛,即使是年过八十三岁、已卧病在床八年零三个月的人,也一定能够从这一双眼睛里看到希望。

杜沉非身上,显而易见的特别之处,是他穿的衣服。

他的衣服,虽然洗得很干净,但却不多不少正好打了三百八十一个补丁。

一看到他身上的这件衣服,所有人都鄙夷地撇了撇嘴。

这些围观的人,似乎日子都过得还挺滋润,没有人穿着打补丁的衣服。

一听到这种叫好声,杜沉非身畔,一个在四月份就光着膀子摆酷、手臂上还刺着“我是一坨屎”的非主流大叔,一面冷笑,一面大声向他身旁三十八岁的马子说道:“这乡巴佬,一定是刚从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穿得跟捡垃圾似的,还一惊一乍,站在他旁边,老子都觉得丢脸。”

这女人显然刚被非主流大叔搞到手,因为这个时候,他们看起来很亲密。

这女人斜着一双桃花眼,看了看杜沉非,然后又将擦满了脂粉的头倚在非主流大叔的肩上,娇滴滴说:“这人应该是一个乞丐吧!”

他们说话的声音,足足有九十三分贝。

他们并不担心自己所说的话会被杜沉非听到,他们没有将一个穷成这幅模样的人放在眼里。

杜沉非听到了他们的话。

他知道,自己可能是一个乡巴佬,但却并不是乞丐。

乞丐的脸一定不会洗得这么干净,发型也不可能梳得这么整齐。

杜沉非的脸皮并不太厚,所以,一听到这话,他的脸虽然还没有红,但却已经在开始发热。

当他看到在场的每个人都穿得比自己要好的时候,他的脸比刚才又热了一点三八度。

他已准备离开这个地方,因为他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地方。

所有人都把你当成乡巴佬与乞丐的地方,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个好地方。

但正在他准备开溜的时候,却有一个染着黄头发、戴着大耳环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这人的手中,端着一个铜盆。

铜盆中,躺着二十三锭散碎银子。

杜沉非看得出来,这人一定是山贼乐队的,而且很有可能就是这乐队的老板。

这位老板晃动着盆子,让盆子里的铜钱发出一连串“噼里啪啦”的声响,才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杜沉非:“山在西来水在东,江水涛涛南北通,人在江湖是朋友,五湖四海常相逢。这位老板,一看就是有钱任性的大老板,既然觉得我们山贼乐队的歌星唱得很牛逼,看得也很过瘾,就请多多关照,高抬贵手。来!银两铜钱都是钱,一车黄金不嫌多,一个铜板不嫌少……”

向一个形如乞丐的人要赏钱,在很多人看来,这老板的脑子一定是被水泡过。

但这老板可以保证,自己的脑袋还正常得很。

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他很清楚,这些乞丐,并不是真的比所有人都要贫穷。

有些口才很好演技也不错的乞丐,一天的收入,也许比他这个乐队老板还要高得多,更别说穷流公司中的那些片区经理。

杜沉非的衣服虽然破烂,但却并不显得脏乱。

于是,这乐队老板认为,自己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很有可能就是穷流公司中那种不必亲自去乞讨的经理级人物。

对于这一点,有很大一部分的围观者也没有觉得奇怪。

他们的社会经验也相当丰富。

但杜沉非的社会经验却并不太丰富,直到此刻,他才明白了一件事——原来在路边看个热闹也是要钱的。

杜沉非的身上,却连一个子都没有。

杜沉非老老实实地回答:“这位黄毛大哥,我没有钱,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乐队老板很有些不相信:“你身为穷流这么大公司的经理,会没有钱?”

杜沉非又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也不是什么穷流公司的经理。”

这乐队老板听了,立刻跟换了张脸似的骂了起来:“卧槽!你这死叫花子,既然不是穷流的经理,衣服洗这么干净干什么?既然一个子都拿不出,那不好好去讨饭,来这里看演出干什么?你看在场的各位老板,有谁会像你一样臭不要脸的,看演唱会连张门票都舍不得买……”

既然身上没钱,在这种时候,当然是溜之大吉为妙。

杜沉非并不太笨,他溜得就和兔子一样快。

这一条街道,是一条很宽也很繁华的街道。这个时候,天色虽然还没有全黑,但已经灯火辉煌。

行走在这条街上的帅哥和美女也还有很多,因为在这条街上,足足有八家看起来门面装修得很不错的美容美发店,以及十三家打着“时尚”与“潮流”字眼的裁缝店。

好看的发型与时尚的衣服,总是能够吸引年轻人的注意。

街上的这些帅哥美女,白净的脸庞,让他们看起来营养都很充足;他们脸上灿烂的笑容,可知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压力。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都很潮流。

杜沉非看了看自己身上破旧不堪、款式也已过时了十三年的衣服,自惭形秽,也没有心情再逛街,便快步往家的方向而去。

现在,杜沉非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有钱。

他打算回家去搞点钱,明天再来这条街上,做两套好衣裳,然后再去搞个发型,将头发上点油,打扮得英俊潇洒合乎潮流一点,再好好地逛它个八天。

同类推荐
  • 剑网江山

    剑网江山

    书剑江山听夜雨,笔宣江湖居扁舟。自古英雄出我辈,拂袖功名尘与土。处武林客栈之中,一神秘青衣说书先生,居庙堂之上,一白衣奸相。是什么让君主对他言听计从?又是什么让他蛰伏于江湖市井?人尽皆知他作恶多端,心狠手辣。却在“对手”的身上道尽“知己何求”善恶江湖,光影朝堂皆由情义书尽。铸剑当折剑,英雄我与君……
  • 刀神传说火遍银河系

    刀神传说火遍银河系

    笑傲江湖已成空,千古刀神无影踪。蓬莱石上刻传说,古镇悠悠人间红。
  • 恣意怒马江湖行

    恣意怒马江湖行

    邝凡飞从一个朝廷要犯变成统领江湖九大神器的武林大至尊,战天斗地,黑白通吃,只因为一次偶然的出头便无法置身事外,不断获得各种技能,金钱,美女,权利,强大的气场,最终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心中那个不灭的复兴梦。
  • 帝出武侠

    帝出武侠

    自第一武神横空出世,统一人族,定鼎中域,平千年战乱后,这个时代被称之为武历新年。后面人族与妖族征战不休,历时百年,死伤无数,尸横遍野,终于休战。两百年和平后,人族与妖族摩擦愈发剧烈,大战一触即发,神秘的”神族“在一旁虎视眈眈。来自地球的柳舟在这个时候来到了这个星球.........
  • 天山邪侠

    天山邪侠

    一部武林奇书,引得江湖动乱,各派势力明争暗夺
热门推荐
  • 我注定无敌了

    我注定无敌了

    三千年前,九重天主刘晨遭北河仙子背叛,身受重伤,临死之前,刘晨散尽无穷法宝,灵宠,兵解肉身,只留下一抹残魂遁入时空。三千年后,刘晨在一方小世界重生,这一世,他要拿回散落在九重天各地的法宝灵宠,找回他的肉身,踏上斩落北河仙子的逆天之路。然而,法宝,灵宠,都被无数强者,豪族据为己有,看得比生命还重。“天下神兵,八成都是我的,我若要取,无人可挡!”刘晨仰天一笑,这一次,我无敌于世。
  • 战天

    战天

    一颗天地圣果穿越所造就的奇迹。
  • 诸天万界捡属性系统

    诸天万界捡属性系统

    穿越异界,觉醒诸天万界捡属性系统。叶问与金山找比武,掉落【体魄*10】和【咏春拳*1】,你捡起来,体魄变强了,并学会了咏春拳。你击败了归海一刀,掉落【真气*66】和【阿鼻道三刀*1】,你捡起来,你可以真气外放,并学会了阿鼻道三刀。你又打败了孙悟空,掉落【七十二变*1】和【金箍棒*1】,你捡起来,学会了七十二变,并获得了法宝金箍棒。……你穿越诸天万界,捡属性捡到手软,开宝箱开到无敌!
  • 妖孽教主的田园妻

    妖孽教主的田园妻

    李朵朵,现代社会一直霉运缠身的人,连雷劈这种小概率事件都碰上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劈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成了,嗯,据说跟男人乱搞昏在了路上的农家女。从此,她就成了花家村的耻辱,要不是这里没有河沟,她早就被浸猪笼去了。老爹是个妻管严,什么都帮不到她。后母嫌弃,姐姐欺负,色鬼异母哥哥居然想轻薄于她。挺着个大肚子,花朵看着那一帮子落井下石的人,眼眸一眯,非常可爱的草泥马在心中奔腾了一遍又一遍。你们以为老子稀罕住在这里,老娘搬出去还不成?左选右选,尼玛,这村子也太那拥挤了吧,一跺脚,拍拍垫着的大肚子,“孩儿乖,娘亲我找个大大的房子给你住”。于是,某女踏上了那全村子人都惧怕的怨鬼林,找上了那个看似很厉害的妖孽“男鬼”。“醉月死鬼,帮我个忙,让你那些鬼子鬼孙给我盖间房。”某只妖孽祸水型男鬼慵懒地坐在一棵老槐树上小憩,听着女人的话,淡淡挑眉。“好啊。”从此,“怨鬼道”旁,有了一间三舍的精致小竹屋,里面住着个大肚子的妇人。花朵开始了她的幸福种田生活。只是,当某只踏进某“鬼”一步步设下的温柔陷阱之后,悲催地抱着怀中的娃儿,欲哭无泪。儿啊,这尼玛居然是你爹啊!片段一:村中的灯火慢慢熄尽,待早出晚归的农人都进入了梦乡。怨鬼道上开始亮起一盏盏的红灯笼,带来一点点昏黄的光亮。“大伙儿幸苦了,真是太感谢了哈。”花朵坐在躺椅上,吃着瓜子,喝着薄荷茶,悠闲地看着在地里劳作的“男鬼女鬼”。她的身旁,某只妖孽正拿着一只橘子,动作优雅地剥着皮。“来,娘子吃瓣橘子。”某女眯着眼,满足地吃下那送到嘴边的橘子。“谁是你娘子?少给老娘乱喊,人鬼殊途懂不懂?”终是反应过来,她白了一眼身前人。某男嘴角一勾,但笑不语。这就是一个妖孽相公陪着自家少根筋的娘子演一场“倩男幽魂”的故事,最后,男主角“还魂”,两人终于幸福滴生活在一起的故事。至于有没有像“燕赤霞”这类惩恶扬善的“捉鬼之士”,不好说,不好说。
  • 不朽战尊

    不朽战尊

    强者辈出的时代,谁会站在武道巅峰?牧云,出身微末的少年,偶得无上神器,开启至高武印,修行至尊武学,决战上古大家族,以武道极限,破碎虚空,傲战八方。在波澜壮阔的宗门战争里,崛起于乱世之中,以一人之力,重启宗族荣耀之路。
  • 血刃狂兵

    血刃狂兵

    赤剑,一个不被记录在案,却始终为国效力的超然存在。它游走于黑暗与光明边缘,是龙国最强、也最神秘的特种部队。而赤剑中的最强者,被誉为‘血刃’。血刃一出,天下跪服! “卧槽,老子竟然不死不灭?” “我去,我这眼睛…血眼魔瞳?” “老婆,我说我是被迫的,你信吗?” ……看血刃狂兵,如何卧底都市,低调游走于灯红酒绿,嚣张泯灭一切罪恶强敌。《血刃狂兵》,是南征猛将继《特种军刀》《绝世特种兵之浴火战龙》后,又一沥血巨著!
  • 宋先生我爱你成痴

    宋先生我爱你成痴

    顾灵爱惨了宋衍之,只要他想要,顾灵什么都肯给,她自己,爸爸的公司,包括她的自尊心。可就算顾灵低入尘埃,得了病要死了,宋衍之也不肯相信她,不肯对她好一点。在宋衍之眼中,顾灵有心计,敢上位,这样一个狠辣女人怎么可能会死呢?他无数次诅咒,羞辱,让她赶紧死,不要再在他的面前说谎骗他的同情。但当顾灵真的死了,宋衍之却觉得自己心脏的位置莫名叫嚣着疼痛……
  • 重生之某某某大神

    重生之某某某大神

    姚瑾涵:“你是?”某君挑眉:“你丈夫”姚瑾涵:“哼!胡说,我连恋爱还没谈过呢!”然后刚结完婚某君又开始了漫长的追妻之路……
  • 我的世界之创世神记

    我的世界之创世神记

    风萧萧,创世的威力再闪耀;雷闪现;昨日的风貌已重见……
  • 小重山词

    小重山词

    抗金英雄岳飞,历史上记载有两位妻子,第一任妻子刘氏,抛家弃子,大逆不道,最为可耻!宋史记载的李氏,贤淑知礼,最是妻子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