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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原来大人是开武举

一场轰轰隆隆的大比武,在平壤开始展开来,而这一次比武的参赛人选,不仅仅包括了风字营各营(千户),更是连教习营,甚至全军所有的辅兵都包括了进去,只要你自认有一定的本事,经过下面层层的选拔之后,你就有机会去平壤参加这次大比武,去争夺那千两白银的赏格和百户的官衔。

前面早就说过,这辅兵类的军卒,大都是由朝鲜籍的士兵担任的,按照余风划分的范围,这些士卒,也是有这资格去参加这项比武的,别的不说,就冲着白花花的赏银,就足够这些过惯了过日子朝鲜土鳖们红着眼睛流着口水上了,更别说还有那正儿八经的大营百户的衔头,那造型精美的短火铳和盔甲了。

先是在平壤的迟青山的手下,有些坐不住了,这样的好事情,怎们能没有他们的份呢?这可是鲤鱼跃龙门的好事情啊,那些赏赐暂且不去计较,能够跻身到这天朝大军将官的队伍中去,对于任何一个朝鲜人说,都是有这莫大的吸引力的,这可是光宗耀祖,将来可以记载进族谱中的大事情啊!

于是,他们纷纷开始向迟青山请愿上书,总之,他们就一个意思,真算起资格来,他们比起那些现在是辅兵的降卒资格要老得多,眼下连这些人都能有这个机会,而他们只能干瞪眼的在一边看着,大人,这也太那啥了吧!

迟青山顶不住手下这前仆后继的请愿架势,不得已很是委婉的向余风转达了这些手下的意思。一个好的领导,若是不能给自己的手下带来好处,福利什么的,那么基本这个领导和手下离心离德的日子也就不太远了,人家做小的要是从做大的那里得不到好吃,他吃饱了撑了,为你干活,任你驱策。

余风自然是乐见其成,直接就允了他们,真要算起来,这些朝鲜籍的本地军队,尤其是迟青山掌握的这些人,也算的上是他的力量,现在能有这个机会,将这些力量揉捏在一起,他能有什么不干的,不管这些朝鲜人能不能在比武中拿到名次,获得什么好成绩,但是经此一役,毫无疑问,这些朝鲜士卒对于风字营的认同感自然是要大大的增强了,这对于整个风字营的实力的提升,也是有着积极的意义的。

接下来,这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不胫而走,在余风的控制的区域里,南浦,长渊,新城甚至一些较大的城镇里,余风都放置了人手,而新城民事衙门的田庄,已经逐渐在这些地方铺开,这样的消息传来,这些驻军和田庄里的那些半武装的庄丁们,也坐不住了。连那些新附的朝鲜人都能参加咱们大营的比武,咱们为什么不能参加,就算拿不到赏赐,凑凑热闹,见见世面也是好的,没准,自己祖坟上青烟袅袅,也能捡个百户回来当当呢,听说这次大人可是设置了十个百户的赏格。

允,都允!余风大笔一挥,在不影响正常的操练维持的任务的大前提下,只要是风字营所属,不管是何出身,均可在当地的军务衙门报备,然后选拔参赛。眼看着自己脑袋瓜子一拍想出来的点子,居然有渐渐朝着全民运动的趋势转换,这个结果却是他意料不到的。

不过,在民间,在军营里,人们的反应都不一样,甚至有的人暗暗推测,这样所谓的“比武大会”,和前朝的武举开科取士是何其的相似,只不过,现在余风没有言明,才如此换了一个名目而已。从这赏赐的物品也可以看得出,武器,盔甲,实职,这一旦中举,就是实打实的军职,这不是武举是什么?

据四城之地,沃土百里,这样的基业,就算是称王,也是毫不寒碜的,更何况,帝王将相,宁有种乎,远说太祖皇帝,也不过是淮右一布衣,不也就乱世中风云际会,成就一番大业了吗?近看这后金鞑子,嗯,现在叫大清了,他们的贼酋奴儿哈赤,出身不也是我大明总兵官李成梁的一个家奴而已,凭着十三副铠甲起事,如今不也是偌大的家业,割据辽东,开国建业了吗?

这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怕就怕琢磨二字,要是认真琢磨,这世界上的事情,还没有什么让人看不透的。这些人通过余风这样的举动,细细一琢磨,顿时自以为把握到了余风的脉络,这心下也自然也就火热起来。

开府建衙现在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要不然,怎么会有民政衙门,内务衙门,军务衙门这些奇奇怪怪的衙门,这可是历朝历代都没有见过的名目啊!那么再进一步,裂土封疆似乎也是顺理应当的事情,只要有这个实力,难道还怕什么非议不成,这里又不是大明,上了天就是一个大明的藩国,换个主人来话事的话,也算不得是什么大事情。

既然是这样,今日的百户,未必就不是他日的副将总兵,这样的辉煌大道铺在每个人的面前,要是你自己还不知道踏上去的话,那就只能怪你悟性太差了。

至于悟性这个东西,很唯心,像金大大的书里面,悟性太好的,令狐冲杨过之流,能够成为绝顶高手,但是像郭靖这样傻乎乎的毫无悟性可言之人,也能睥睨天下,傲笑江湖。总之,这玩意就看人怎么去理解了。

但是对于风字营所属的大部分人来说,这个悟性,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能不能弄明白自己大人的意图,但是现在有聪明人自觉已经弄明白了,那些稍微愚钝一点的,在这些聪明人的解说下,也举得自己弄懂了。

统一了认识,那么,这次的大比武,你想不火红都不行了。每个人都火山爆发一样,毫不掩饰的迸发出了自己的热情,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机会,可比一刀一枪厮杀出来的功名更为露脸,更为快捷。

面对这平壤城里这一盛况的,还大感兴趣的,还有一位既不属于平壤本地的朝鲜军兵,也不属于风字营系统的人,准确的来说,这人的身份应该是俘虏兼肉票,对了,有的人已经猜出来了,这人就是那位傻乎乎的给新城送来了四艘武装炮船来,然后自己被逮住了的下一任葡西王国远东殖民地总督,兰顿勋爵阁下。

很明显,兰顿和余风之间的协议,以及兰顿的充分配合,让他得到了相对来说比较好的待遇。余风也觉得有必要在他的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力量,至少,他要让对方知道这一次败在自己的手里,并不是一个偶然,当然,这其中的威慑的意思,就不用再说了。

新城派来参加大比武的人员,得到了直接来自平壤的命令,将这位一直在新城好吃好喝的勋爵大人给带到了平壤,而且因为有了余风的命令,除了必要的“警卫”人员以外,基本上,勋爵大人在平壤城里,还是很自由的。

因为这份难得的自由,兰顿看到了更多的他平时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内容,首先,这平壤城的高大,就已经让感叹不已了,乡下土鳖的样子显露无疑,他不是没有看到过大的城镇,里斯本也是人口超过十万的大城市,可是,和这座城市相比,简直就是一个乡下小镇和一国之都的区别。当然,爵士阁下没有到过大明的京师,以他所谓的见识,他也实在想象不出,人口超过百万的的城市,该是何等的雄伟壮观。至于在吕宋的殖民地城堡,那就不用说了,连里斯本都是乡下小镇,这殖民地城堡也就比镇上的猪圈强不了多少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些让他很是暗暗心惊的东西。军队!以他关注的重点而言,只可能是军队和军事设施,最容易引起他的主意。一队队荷枪实弹军容肃然的士兵,在城市里招摇过市的巡逻,一处处军营里传出来杀声整天的操练声,彻底让他打消了他对这个城市的一切不切实的幻想。如果说这些士兵,就是当初打败他的雇佣军的那些士兵的话,毫无疑问,即便是王国的皇家近卫军,也就是这样的战力了。

但是王国的皇家近卫军团,一共是多少人,这个城市里,这样的士兵又有多少人呢?他在身边的监视护卫的人员的陪同下,大街小巷里转悠了一圈,心里暗暗做出了一个估算,即便是这样的一个城市,这样的士兵,也大约在一万五千在两万之间,而且,他没有看到王宫,很明显,这里不是这个国家的都城,那么意味着,在其他的城市,也有着这样的士兵,在都城里,还有更为精锐,装备更为夸张的士兵。

我真是疯了!想想自己当初居然想就依靠几艘武装炮船和一群招募来的雇佣军就想征服这片土地,兰顿简直就是惭愧不已,一脑袋的瀑布汗。了解得越多,他越是心惊,不是说在东方只有大明帝国才是这东方的主人的吗?这里很明显不是大明帝国的疆域。什么时候,这样的偏僻小邦,也能有这样的武力,要是东方的真实情况是这个样子的话,那么,自己就任这殖民地总督,恐怕就不是一件美差了。

神奇的东方,危险的东方!他已经决定了,如果他能够一有机会回到吕宋的话,一定要迅速将自己的所见到的,所经历的这些事情,毫无隐瞒的写信告诉自己的皇后姐姐,这些该死的家伙,居然蒙骗了皇室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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