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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九爷,君可忆故人?(番外)

我是杨玉环。

人们总说我红颜祸水,

可又有几人懂得红颜薄命?

我又何尝不想做平凡的女子,和心爱的男子,粗茶淡饭,过着男耕女织般的生活?

多少人赞叹我惊人的美貌,

多少人爱慕我绝美的容颜,

多少人迷恋我曼妙的身姿,

多少人嫉妒我君王的宠幸。

李白道我:“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白居易赞我:“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杜牧笑我:“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我见证了大唐最好的时代,这世间的男子都为我倾倒,哪怕是君王!哪怕是诗仙!

才情、权利都倾倒在我的霓裳羽衣舞下,为我谱写绝美的诗歌,为我颠覆大唐的繁华。

马嵬坡下,面对汉皇那决绝的背影,冰冷的白绫,我怕,心在滴血。

我知,最是无情帝王家,可是,这大唐的兴衰荣辱和我有什么干系?为什么帝王将相的过错总是轻飘飘地推给一个女子?

我没有挣扎,不能呼吸的痛苦又岂能比得上内心里的冰凉彻骨!!

我以为我就这样死了,死在最灿烂的年华里。像妲己,像褒姒,在往后千万年的岁月里,被人戳着脊梁骨,留下一句红颜祸水,祸国殃民的骂名罢了。

一位青年救了我,我永远也忘不掉他,形相清癯,风姿隽爽,萧疏轩举,湛然若神。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男子,李白有谪仙的美名,论风骨却不及他万一,他那双手,晶莹剔透,像珍珠一般,好似尘世间最伟大的艺术品。

他摇头,望着我,清淡的眸里生出一丝爱怜:“你的肩膀太过纤弱,这大唐的兴衰荣辱,不该由你来扛!”

那一刻,我仿佛被融化一般,再也忍不住,眼泪像断线的珍珠一样涌了出来,扑在他的怀中,委屈地像个孩子。

什么帝王,什么富贵,在那一刻,都烟消云散了。

什么天下苍生,什么大唐荣耀,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一个漂亮的女子,我又何尝不向往男耕女织,云水禅心的生活,只是幽幽深宫,高墙大院,我若不争,便是死。

和所有漂亮的女孩子一样,我怕老,也怕死。

汉皇怒,龙武大将军陈玄礼挥着长剑斩来,层层叠叠的士兵涌了过来,腾腾的杀气向我们袭来。

那青年却像神仙一样,轻轻一挥手,当我再醒来的时候,已到了我曾经心心念念的南疆。

这里,我不再是贵妃,我只是一个寻常的女子,陪伴我的是那个叫做叶九玄的男子。

我为他舞霓裳羽衣,只是再也没有华美的宴池,没有宾客的喧嚣,但那些一点也不重要了。

只要他在,我便心安。

我和他说起往日的繁华,感慨富贵如烟云,他只是笑笑,清冷的眼眸仿佛能穿透岁月的长河。

……

我不再喜欢富贵的牡丹,开始钟情恬淡的荷花,不久你在南山为我种满了荷花,那段日子与你流连花下,吟诗作赋,是我一生之中最美丽的岁月。

我曾经也是个通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的才貌双全的奇女子,淡妆轻扫,亦难掩如花容颜,遇见你才知道这些都无足轻重罢了。

我曾经以为李隆基给了我作为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蓦然回首才发现,其实他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宠物,一件精美的花瓶,或者是坠在腰间的配饰,惊叹于一时的华美,却终有腻了的一天。马嵬坡之变只不过是让这一天早一点来了罢了。

而你却给了我一个女子所幻想的最完美的爱情。

只是,你终于是要走的,你是那个脚踏七色彩云的盖世英雄,我只是凡间普通的柔弱女子,我知道留不住你,便笑着与你告别。

或许是我的笑容太过凄美,我看见你的眼眸里终是流露出一抹不舍,但你还是走了,你说你要探寻自己的道。

再后来,

我在南山上建了寺庙——朝暮寺。

寓意朝朝暮暮,思君念君。

我日日夜夜焚香祷告,希望上天能再让我见你一面。

你曾说你是天命管不了的人物,可我想,让天命把我的思念都说给你听。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对你的思念却一点点变浓,我害怕再也见不到你,又害怕再见你的时候我的容颜已经衰老。

我不要死,我不要老,我求天命再赐我们一段缘。

我遍访九州,访阴阳,问道法,最终,得到冰封之术,若失败,我便在最美丽的年华长眠不醒,若成功,玉环将在千年之后,再为九爷舞一曲霓裳羽衣!

九爷,一千多年了,你可还记得故人?

我容颜未改,只因君故。

——玉奴

……

……

小重山·相思

一种相思越千年,

挥毫情一段、最无涯。

问君何故不回首,

泠泠处、徒羡那枝丫。

欲饮三杯茶,

杯杯言我意、不堪夸。

此生纵酒抚琵琶,

怀执念、只愿种荷花。

九爷,我从万里赶来,赴你千年之约,此生无怨无悔。

……

……

夜色酒吧,吧台前,

“把你们这里最烈的酒都给我搬上来。”

叶玄想醉,想大醉一场。

当年玉奴问他:“九爷,可还有再见之日?”

他随口答:“若有缘,千年之后可相逢。”

他不是用千年的时间去考验爱情,而是想用漫长的时光让她知难而退。

就像歌中唱道:“你说你有点难追,想让我知难而退。”

谁曾想真有一个傻姑娘,从万里赶来,赴他千年之约!

“玉奴,你好傻啊!凡人只有一世,不过百年,我又有什么值得你如此深情?”

为何?

竟是为何?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

……

“酒呢,酒呢,怎么没酒了?”

叶玄嘶吼起来,吓得小姐姐一抖,哭丧着脸道:

“哥,我求您了,真没酒了,要不,我们给您钱,您上对面的酒吧,祸祸他们去吧!”

小姐姐欲哭无泪,自己怎么招惹了这么一尊大神,刚才老板已经下命令了,再让叶玄这么喝下去,就要炒她鱿鱼了。

“也罢。”

兴致已经散了,叶玄也不多言,抬脚走出了酒吧。

后面跪倒一片,全是膜拜酒神的狂热粉丝。

“既然得不到你的心,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印象中,不止一个女子对叶玄说过这样的话。

回忆往昔,叶玄蹒跚而行,脚步凌乱。

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

他想醉,便无关酒精。

……

“救命啊……救命啊……”

一阵风吹过,飘来女子急切地求救声。

叶玄止步,善念一起,便忍不住顺着声音的方向走去

唉~历史上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他的一次善念,而让无数的绝美女子含恨终生。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知道我是谁么?你们再这样,我就叫人了!”

狭窄的小巷里,七八个小混混们,正气势汹汹地挟持着一名身穿月白色OL套裙的女子。

女人原本整齐梳理的秀发这时已经乱糟糟的。

不过就在她绝望的时候,一道脚步声响起,紧接着一道身影在夜色下显得有些迷离。

“救命!救命!”

林冰颜就像落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不管不顾疯狂地喊了起来。

不管来人是谁,哪怕是一头猪,也能给她一丝安全感。

小混混们回过头,一道身影踩着慢悠悠地步子,屁颠屁颠地走了过来。

“小子,你想干嘛?”

一个小混混拦住了叶玄的去路,目光不善。

叶玄愣了一下,拍了拍有些昏沉地脑袋,点点头:“想!”

嗯,确实有点想!

“妈的,原来是个酒鬼。”

叶玄身上地酒气,隔着三条街也能闻到。

“死酒鬼,赶紧滚!滚去网吧吃鸡去。”刀疤男目光一紧,神色微微狰狞起来。

叶玄醉醺醺地望着刀疤,忽然嘴角泛起一抹邪笑:

“你一个天痿之人,也敢猖狂?”

尼玛!

刀疤脸狂汗,丫的,你小子找揍吧,敢说我……天痿的,等等!他怎么知道我是天痿?

叶玄瞬间便看穿了他的心思,眼神玩味:

“一身虚肉,脚步虚浮,面色蜡黄,腿是不是经常还发软啊!不是天萎还能是什么?”

“你丫找死!大爷我今天就送你去见阎王。”

刀疤男恼羞成怒,大手一挥,一群小混混就窜了出去,将叶玄团团围住。

瞅着刀疤脸一副吃定了自己的样子,叶玄借着酒气,嗤笑起来:

“我说刀疤啊,你找死吗?”

“可恶!”

刀疤气得牙痒痒,怒吼一声: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给我上,弄死他!”

小混混们闻言,当即一脸兴奋地冲了上去,七八个人挥舞着铁棒,如同饿狼一般,狠狠地朝叶玄的头顶挥下。

“唰!”

尘土飞扬过后,一道道沉闷地声音响起,紧接着小巷内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嚎叫声。

“啊……好疼,血……流血了。”

“妈呀,我的腿断了。”

“妈呀,蛋碎了一地。”

只见一丝丝鲜血从小混混们的衣服之下流淌出来,顿时让他们亡魂皆冒。

鲜血淋漓,一股血腥味在小巷里飘荡着,哀嚎遍地。

纳尼?

什么情况?

刀疤彻底吓傻了,他到现在都没搞清楚状况,为什么一道光影过后,自己七八个精壮的手下,竟然躺倒了一地。

这可是跟着他出生入死身经百战的混混王啊!

不仅如此,这些小混混还被叶玄踢……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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