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他那么的喜欢我,喜欢到让我自惭形秽。
《诗经》的话,“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爱是原谅,不翻旧账。以后,只要我爱你就好了。
傻瓜,有些事情你自己应该早就就知道的,又何必自己一次次的去撞墙,非得要每一次撞到南墙才会回头呢?
爱你的迷糊,爱你的贫嘴,爱你的蕙质兰心,爱你的古灵精怪,爱你赤诚天真对这个世界满怀善意,爱你在经历那样一段黑暗时光后仍然洒脱肆意,像一颗生机勃勃的小太阳,爱你的所有。
有的时候,人生就是很无奈,一件事接着一件事。
“讨厌我,我也会在你心里。”
“和你有关的一切,都和我有关。”
你是我的人。
全世界也就只有我可以欺负你。
以前在书上看到过释迦牟尼的一句话:伸手需要一瞬间,牵手确要很多年,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
安静的时候,会想起你,会想起以前在一起时说过的那些话,一起走过的那些路,一起所有的一切,一个人会傻笑,然后是无比的心痛。
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觉得自己荒唐,竟然想出这样的借口,可我同时也感谢我的荒唐,“喜欢一个人就是要无所不用其极直至将她拐到身边”,这是我博学多识的外公教我的,他教过我许多东西,可是我觉得这一句最有用。
朋友之上,恋人未满,不甘朋友,不敢恋人。
就能躲开所有关于你的消息,可是心在你那里,所以哪里都是你。
这么美的风景,要是你在就好了。
你应该要站在我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那些打不倒你的,只会让你变得更坚强。
防线全面崩溃,周遭的一切事物都不复存在,此刻她只想靠在他怀里,事实上,她也确实这么做了。
可是一看见你眼泪就不自觉掉出来来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因为人在受伤的时候总是会变得软弱然后下意识地寻求心理安慰,而这种安慰通常来自于最亲近的人。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吧,在所有细枝末节里找他也喜欢你的证据和可能,可其实当你开始寻找的时候,答案就已经很明显了。
原来在恋人眼里,对方是真的会发光。
原来谈恋爱是这种感觉啊,整颗心像是又软又甜的棉花糖,里面还有草莓味的夹心。
我们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生疏,是你刻意想要和我保持距离,还是你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些,你只是随性而为。
很多故事早在你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便写好了结局。
看她脸红会心痒,她脱线犯迷糊的时候也很可爱,她的偶尔嘴贫又叫人哭笑不得。
“我想,既然我已经参与了她过去十几年的人生,我也不介意再去参与她后面几十年的人生。”
我喜欢你,从我认识爱开始,心上开的花就永远只住了你一个人。
我跟自己打了个赌,如果你也能喜欢我,那么我就将它升级成为爱。
身在其位,必将承受其重。
对一个人的信任就是从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逐渐土崩瓦解的。
除非死亡将我们分开,不然我们都得与子偕老。
我们分手了,但是我自欺欺人地认为我们没分手。因为我爱她。
能否好好聊天,取决于两人是不是愿意跟对方聊下去。
余生请别放开我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