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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遥远的纯真童谣

他虽然决定不拥有她的一生,却意外地拥有了她一生的纯真。

在伊斯坦布尔的最后一夜,我坐在希尔顿顶楼的露天花园抽烟。

这里的酒味道实在糟糕,我只喝了一点就不想喝了。远处的马尔马拉海泛着幽暗的光,我望着平静的海面,慢慢陷入某种放空的情绪里。

桌上的手机忽地振动了一下,我没有开提示音的习惯,低头扫一眼,发现是一条来自微博的私信。

“是到过纯真博物馆的那夏小姐吗?”

我愣了愣。

又一条新的信息接着弹出来:“时间允许的话,能见一面吗?我正在伊斯坦布尔度假。如果有幸,我想请你参观我北京的博物馆。”

我熄灭了烟,盯着那短短两行字,这才回忆起自己上午有过的那个动作。

在离开纯真博物馆前,我未经思索地把用中文写着祝福与落款的票根夹进了三楼存放的《纯真博物馆》的英译本中。

回到酒店后,我很快忘了这回事,开始打包行李。

然后,我决定上顶楼吹吹风。

“好啊。”我想了想,在回复框内敲下这两个字。

他们说作家必须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捕捉故事的敏锐,但我想,我只是心大。

改签机票后,我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边的一家咖啡馆见到了温行远。

当天,他像许多伊斯坦布尔当地的绅士一样穿着成套的薄西装,是漂亮的烟灰色斜纹料。

毫无疑问,他是个极富修养的男人,有着干净柔和的面部轮廓,与我握手时,露出手腕上漂亮的劳力士绿水鬼。

“你和微博上看上去不太一样。”他如是道。

我淡淡地看他:“修图时代,这很正常。”

他摇摇头,眼角这才漾起被岁月雕琢过的浅浅的皱纹:“不,我是说眼神。”

“哦?”

“你的眼神,比照片里冷一些。”

“照片是会骗人的。”我不以为意。

他点头:“所以和照片相比,我始终更偏爱绘画。哪怕画中人容颜变更,眼中的神韵却永远最趋近于真实。”

我无意和他探讨艺术,选择单刀直入:“为什么联系我?”

“不知道,”他优雅地啜饮着杯中的土耳其红茶,望着远处海面上不时掠过的白色海鸟,“也许是票根上你的字很漂亮,也许是我太无聊,忍不住搜索了你的名字。”

“你什么时候回国?”

“下个月初。我每年五月都会到伊斯坦布尔度假,每逢周二会去纯真博物馆逛逛。”

昨天刚好是周二,我恍然大悟。

“你是帕慕克的书迷?”我问他。

他摇摇头,依然保持着那种得体的微笑:“我只是觉得,自己和那个叫凯末尔的男人有几分相似。”

2005年末,北京下了第一场雪。

温行远位于北四环的画廊突然有一位不速之客造访。

“我还记得,童遥那天穿了一件胀得鼓鼓的白色青果领呢子大衣,涂着比她肤色暗一个色号的粉底液,唇是大红色的。她没有带伞,也许是忘了吧,总之,当她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浑身湿漉漉的,狼狈极了。”温行远如是说。

也许是他画廊主人和策展人的双重身份令他对色彩非常敏感,我很轻易就在脑海中勾勒出了女主角的形象。

2005年,童遥十六岁。

十六岁的童遥应该是借用了别人的化妆品,试图让自己看上去成熟一些。但这些稚嫩的小把戏,在阅人无数的温行远面前却显得十分捉襟见肘。

“她突然在我面前解开了大衣的纽扣,我当时恰好在门外点烟,那一瞬间,我震惊得烫到了自己的手指。”

当时二十七岁的温行远按照这个时代的说法,是天生的人生赢家。父母做着进出口生意,有一个当作继承人培养的大哥,从小无须背负任何压力地成长,却总能轻松地在学业上显露出过人的才智。

很快,他的家庭老师就发现了他在艺术上的天分,高中毕业后,家人遵照他的意愿,将他送往伦敦修学艺术史。

“我其实谈不上喜欢画画,和创造比,我更享受欣赏的感觉。”

毕业回国后,温行远很快就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崭露头角,商人的遗传基因令他迅速成长为一位优秀的画廊主人和商业策展人。他一手捧红了好几位优秀年轻画家的画,童遥应该是在哪里看到了他的专访,才单枪匹马地找到他。

温行远沉默地打量着她怀中藏着的那幅油画。

画中是一位拉大提琴的妙龄女子,场景是一间卧室,刚起床的女人粉黛未施,赤着一双脚,开始了这天的第一场演奏。

客观地说,这幅画构图普通,线条稍欠流畅,技法更是稚嫩,但温行远却在这幅画中读到了一种干净而热烈的向往。

艺术不过是表达感情的载体,而眼前的少女,应该十分仰慕画中的女人。

他漂亮狭长的眼睛扫过她忐忑却坚定的面庞:“你想找我看画?”

童遥郑重地点点头:“我想问你对我的画有没有兴趣。”

作为一个商人,温行远自然不认为这幅画是一件不错的商品,但站在温行远本人的立场上……他沉默了片刻,走进去,让助理点了一千现金,拿出来递给她:“画我收下了。”

他本以为少女会流露出惊诧的神色,但童遥却表现得出奇冷静。

她礼貌地接过钱,将画小心翼翼地递到他的手中,利落地说了一声“谢谢”,便转身没入了漫天的白雪中。

“她那天穿的是高跟鞋,比她的脚大了一码。”温行远点了一支烟,微微合上眼,叹道,“真奇怪,我总能记住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童遥后来又找他看过一次画,那幅画中画的依然是上次的那个女人。但很明显,这幅画透露出的情绪却有别于上一次,充满少女安静的幽怨。

画中的女人侧卧在床上,看上去刚刚入睡,大半张脸都隐没在黑暗中。

他端详了那幅画很久,渐渐觉得,从画中窥探她的情绪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但那天他的心情其实很差,交往两个月的女朋友哭哭啼啼地跟他闹分手,理由是他上次约会时没有戴自己送给他的手表,而戴了前女友送的。

他年轻时耐性不算好,更是十分厌恶这种矫揉造作的拉扯,索性干脆真的分了手。

但眼前这个年轻的女孩不同,她爽快、直接,走进画廊的第一句话是“请问温先生在吗”,第二句则是“您对这幅画有兴趣吗”。

她的画技明明毫无进步,但温行远却并不讨厌她的画。

怀着一种类似于恶作剧的心情,温行远伸出一根手指:“一块钱。”

说完这句,他抱着手,以好整以暇的姿态观望着她。

温行远发现,童遥脸上居然丝毫没有流露出任何丧气的情绪,而是非常干脆,甚至略带兴奋地回答:“成交。”

温行远最后拿了一枚硬币给他。

他没有零钞,那枚硬币还是助理从零钱包里好不容易翻出来的。

她伸出皙白的手指去取他摊在掌心上的硬币,温行远忽地一下把手合上:“下次来找我看画的时候,不用涂这种和自己皮肤颜色不吻合的粉底液,也不用穿不合脚的高跟鞋……不过,红色唇膏很适合你,涂一涂倒是没关系。”

童遥的脸是在那一秒倏地浮起了淡淡的,符合那个年纪少女的红晕。

十二年过去了,温行远仍然清晰地记得那一刻自己的感受,像一记闷棍突然敲在了脑门上,由脚底自指尖感到战栗。

“对了,童遥那天穿了一件柠檬黄的羽绒服。”温行远补充道。

诚如他所言,他记忆的关键词,真的很奇怪。

温行远意识到自己开始频繁地梦见童遥,已经是第二年春天的事了。

那些梦的场景通常很杂乱,偶尔会梦到她在画廊门口的雪地里不停地奔跑,却只留给他一个白色的背影;偶尔会梦到她穿了一条柠檬黄的裙子,坐在餐厅的高背椅上把玩着纸巾。而最近的一场梦里,童遥竟然开口跟他说话了,她问他,温叔叔,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温行远吓得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窗外是北京干燥的春天,他缓缓回过神来。

事实上,在这小半年里,童遥再也没有出现在画廊。

这期间,温行远完成了两次非商业性质画展的尝试,合作方有一位非常雷厉风行的女性看上了他,开始热烈地追求他。

他当时正为自己奇怪的梦境感到苦恼,没有和任何人交往,在礼貌地拒绝了对方两三次后,对方干脆亮出了底牌:“就约会一次,如果你对我实在没有好感,我就放弃。”

他有点欣赏她的坦荡,考虑后答应了。

那场约会的内容是对方定的——一起去中山音乐堂看交响乐演出。明明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演奏,但坐在第三排的温行远却逐渐变得如坐针毡。

因为他认出了童遥画中的那个女人,此刻,她正坐在舞台的右边进行着大提琴演奏。

其实童遥在画中并没有对女人的容貌进行过于详细的刻画,但温行远的直觉却告诉他,一定是她,没错。

事情发展到这里,后来的走向不言而喻。温行远拒绝了那个陪自己看演出的女人,开始追求画中的女人。

等到北京炎热的夏天到来的时候,温行远终于成了庄芸的男朋友。

温行远终究见到了童遥。

在和庄芸交往的秋天,他如愿以偿获得了去庄芸家做客的机会。

是童遥出来替他开的门。

虽然已经是十月了,但那天却有很温暖的天气。阳光像被碾成粉末的金子,均匀地铺陈在少女光洁透亮的脸上。十七岁的童遥穿着一条像餐桌布一样的蓝色格子吊带裙,仰起头看向他的眼中似乎有一丝惊诧。

但很快,她便恢复了冷静。

不知为何,捕捉到她情绪变化的温行远竟然暗暗感到一丝快意。

“小姨还在楼上化妆,你要喝茶吗?”她的语速很快,没有看他的脸,而是迅速低头转身,钻进了厨房。

温行远走进客厅,微笑着坐在沙发上:“好,有金峻眉吗?”

“只有白茶。”

“行。”

童遥没有再搭话,温行远能听见厨房隐约传来的烧水壶工作的声音。不一会儿,打扮好的庄芸就下楼了。

看见温行远,她露出了童遥第一幅画中那样温柔的神情:“待会儿打算做什么?”

“看电影怎么样?”

“都可以。”她说着,掀开厨房的门帘,笑吟吟地跟里面的童遥招呼道:“快出来,跟温叔叔正式打个招呼。”

童遥十分顺从地说了声“好”。

“我姐的孩子。”庄芸一边喝茶,一边向温行远简单地介绍童遥,“她和前夫离婚后移民去了澳洲,遥遥不喜欢那个外国男人,我就把她接到了自己身边照顾。”

“他爸爸呢?”温行远淡淡地道。

“死了。”童遥冷冷地抢白。

庄芸无奈地瞪她一眼:“是个海员,全世界到处跑,没时间照顾她。”

童遥面无表情地撇撇嘴,站起身:“我去画画了。”

“去吧去吧,”庄芸宠溺着摆摆手,“不好好读书,就知道画画。”

见童遥的背影消失在楼梯拐角,庄芸这才悠悠地叹了口气:“行远你是不知道,青春期的小姑娘有多难管教。她去年冬天给我画了一幅画,结果竟然偷偷逃课拿去卖钱……她的班主任跟我告状我才知道,事后把她狠狠地骂了一顿。虽然明白她是为了给我攒钱买生日礼物,但逃课这种行为怎么着也不能当面纵容吧?”

温行远端着手中温热的茶杯,附和地笑了笑。

温行远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和庄芸交往一年。也许是她身上平和温柔的特质无法启动他轻易说分手的机关,又也许,他根本就不想和她分手。

庄芸的职业是大提琴演奏家,一年中大概有一半的时间不在北京,因此他们的约会并不频繁。有时甚至只有等庄芸结束演奏的夜晚,繁忙的他们才能碰个面,而第二天一早,庄芸就又要飞去别的城市。

所以他们恋爱的后期,为了方便,庄芸通常会把约会地点选在自己家里。

成年人在恋爱期间住在一起是件十分寻常的事,但庄芸却仍然坚持再晚都要温行远离开。她没有说过理由,但温行远明白,她是考虑到童遥。

在庄芸的心目中,她不仅是童遥的小姨,更肩负着监护人的职责,无论童遥是否早熟,在她真正长大之前,她会永远维系自己在她心目中美好的形象。

但即便如此谨慎,也偶有意外发生。

温行远记得,有一次傍晚他们在庄芸的卧室接吻时,竟然忘了锁门。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似乎看见门缝外一闪而过一个蓝白色的身影。

顷刻间,他变得兴趣索然。

赶巧的是,当时庄芸的手机突然响了,乐团负责人需要她立刻赶过去一趟,她只好抱歉地跟他告别。松了口气的温行远独自走到窗前,点了支烟舒缓情绪。不料没过多久,童遥竟然推开了卧室的门。

见到她,温行远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是自他们再次见面后的第一次独处。

他莫名地开始心跳加速,却听见童遥如雨点般急促的话语:“温叔叔,你是不是真的喜欢小姨?你以后会不会像以前对待其他女朋友那样轻易抛弃她?小姨在电话里跟她的朋友说,你有过很多前女友……”

那种充满质问色彩的语气,令他当即变得焦躁起来。

在此之前,他一直保持着温文尔雅的形象,许多人都说,温先生人如其名。

但那天他对她的态度,却是十足的傲慢与轻蔑:“哦,童遥,我一直忘了问小芸,你今年多大?”

“十七。”

“所以,你懂什么是爱吗?”

童遥咬住嘴唇,没有说话。

一阵漫长的静默。

温行远却似乎余怒未消,一字一顿继续说道:“还有,我还忘了告诉你,你画的那些画,充其量只能算是自娱自乐。”

“那是我一生中说过最后悔的一句话。”说到这儿,温行远顿了顿,苦笑道,“从那以后,她的画,就只属于Faye Tong这个名字,再不属于童遥。”

“你是说,童遥是Faye Tong?!”我震惊,那是近年来在巴黎走红的华人女画家的名字。

“你认识Faye Tong?”

“不,”我遗憾地摇头,“我只听过她的名字。”

“也对,很多人都听过她的名字。”温行远慢慢垂下头,凝视着绿水鬼的指针,“自那夜以后,她变成了一个用大脑作画的人。当然,这对一个成功的画家来说是好事,但我最喜欢的,始终还是她成名前创作的那些画。”

我明白他的意思。

一个早熟聪慧的少女,一生中拥有的纯真极少,也极珍贵。

他有幸分享过那种纯真,便此生都难以忘怀。

“我收藏着童遥十七岁之前所有的画作,存放在我北京密云的房子里。庄芸意外去世后,我曾悄悄去了她家,抢先童遥一步拿走了它们。”温行远如是说。

“她没有发现?”

“她知道,但她没有问我要回去。”

我沉默了片刻:“庄芸是什么时候去世的?”

“2007年,童遥高考前夕。”

2007年5月,庄芸以个人名义去土耳其参加了一次慈善性质的演出。在伊斯坦布尔逗留期间,不幸遭遇抢劫,为了守住温行远送给自己的作为一周年礼物的戒指,被歹徒捅伤,终因失血过多而亡。

“我知道,她的做法在世人眼中十分不明智,但我理解她,因为除了我和她,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为什么她会对那枚戒指那么执着……她其实已经向我提出了分手,就在我向她求婚的那个晚上。”

我愣了愣,问他:“因为她看到了那天你和童遥对话的场面?”

“你怎么知道?那天她没走多远就发现钱包落在房间里了,所以折了回来。”他有些惊讶。

“因为我们的小说都爱这么写,然后会被读者批评恶俗。”我自嘲道。

温行远苦笑:“也许生活比小说更恶俗。”

我们都安静下来,然后他慢慢伸出手指,向我展示了他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

“已经改成男款了,跟了我很多年。”

我点点头,自认无法接话。

他接着说下去:“庄芸说,她和我交往一年,没有见过那样刻薄、傲慢的我。她认为,人因为不完美而完整。而我的完整,不属于她。也是直到那天我才知道,童遥没有把她的画是卖给我的这件事告诉她,当然,我之前也没有。”

“她真是一个既聪明,又温柔的女人。”

温行远颔首。

只不过直到最后,温行远都没有告诉我,他此生是否为这个女人心动过。他唯一向我展示的,是得知庄芸去世的那一夜,关于童遥的那一部分记忆。

那时童遥已经上高三了,画技一下子突飞猛进,在拿了好几次全国性比赛的奖项后,她的班主任亲自找到庄芸,说希望童遥能走艺术生的道路。

庄芸考量了一阵后,点头应允,然后出发去土耳其义演。

是五月初夏的夜,温行远走进那栋房子时,童遥正在二楼庄芸的卧室里作画。

整栋别墅漆黑一片,唯那间房灯火通明。

他站在门口,望着她攥着画笔的背影,站了整整一夜。

有好几个瞬间,温行远说,他很想走过去抱住她,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

是为了庄芸,还是为了自己,那一刻,他自己也弄不明白。

童遥画完那幅画时,天已经彻底亮了。

少女眼中的泪痕已经干涸,她挽起沾了油彩的袖子,迎面向他走来:“吃早饭吗?小姨包的饺子还剩一点儿。”

他们沉默地吃完了那顿早饭,童遥就去上课了。

庄芸的后事,则由温行远代为处理。

“那是我强烈请求的,也是我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

“童遥后来还画过庄芸吗?”

温行远摇头:“那幅遗像,是最后一次。”

在童遥的少女时期,她一共为庄芸画过三十七幅画,除了最后这幅遗像她一直带在身旁,其余的,都由温行远收藏了。

出乎我的意料,温行远告诉我,童遥最后没有去澳洲的母亲身边,而是选择留在了北京。

童遥的母亲曾亲自赶来劝说过她,但被她坚决地拒绝了。很快就是高考,2007年的夏天,童遥不费吹灰之力地考取了中央美术学院,学油画。

之后,温行远就再也没有出入过庄芸的别墅。

虽然他们还会见面,只不过地点又回到了他的画廊。

童遥在这个领域的京圈里慢慢有了些人气,国内出色的年轻女画家不少,但像她这么年轻,又这么好看的却凤毛麟角。因此很多公子哥儿醉翁之意不在酒地买下童遥的画,寄希望有朝一日能与她发生点什么香艳的故事。

对此,大家心照不宣。

温行远就这样变成了童遥最初的画商。

童遥的画只会给他,随便他开什么价格,她都不会讨价还价。

大学四年里,童遥陆陆续续给温行远的画统统都卖掉了,唯剩下的两幅,是她最初卖给他的两幅——温行远始终将它们挂在画廊进门处最显眼的地方。

不是没有人想买,而是他不肯卖。

庄芸四周年忌日那天,温行远喝了点儿酒。

也许不是一点儿,是很多。酒精足以为他壮胆,四年中他第一次鼓起勇气,踏返童遥如今居住的,庄芸的别墅。

二十二岁的童遥已有婀娜的身形,却还是极喜欢穿少女时期的吊带裙。只是餐桌布般斑斓的方格换成了浓郁饱满的墨绿色,与艳红的唇色相映生辉。

不知不觉间,她已有了波光潋滟的风情。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一趟伊斯坦布尔?”他单手架在门框上,喷薄出的气息带有浓重的酒气。

黑暗中,童遥明亮的双眼安静地打量他,随即摇头:“不去。”

“你不想去看看小姨?”

她抱着自己纤细的手臂,缓缓道:“小姨的墓在京郊。”

温行远愣了愣,旋即大笑起来。

笑罢,他转身就走。

童遥却忽地叫住他:“我的画,还是自娱自乐吗?”

不,不是,一直都不是。温行远在心底说。

但他却咬牙违心地说道:“是的。”

“骗子。”童遥冷笑。

清冷的月光下,温行远怔怔地回过头,就看见她眼中闪烁着点点斑驳的泪光。

那一瞬间,他仿佛被时间的高墙骤然压垮,混沌中渐渐记起,这一年,他竟然三十三岁了。

在温行远三十三岁的夏天,二十二岁的童遥以沉默的眼泪向他无声地告别。

童遥离开北京后的第二个月,他才后知后觉地得到消息。

他这才反应过来,她已经有两个月没有送画来了。

意识到她的离开,温行远做的第一件事,是让人把画廊里陈列着的童遥的两幅画给卸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一路驱车到密云的别墅,把它们挂在了刚刚粉刷完的白墙上。然后他在被五十八幅童遥画作包围的空旷的客厅里睡了一觉。

那一觉他睡得很沉,连一个梦都没有做。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醒了,起身整好衣服,继续去画廊工作。

从那以后,他始终没有去找过童遥。

我问他理由,他思索了片刻,说:“也许是觉得她有在世界上任何角落都生活得很好的本事,而我也的确无法再为她做些什么。”

就连说一声爱她,都不可以。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见过她一次,就在这里。

2015年的夏天,温行远像往常一样,在五月休假,从北京出发,前往伊斯坦布尔。

那是个周二的上午,温行远在酒店的餐厅里吃过早饭,去楼顶的花园晒太阳,无意中拾到了酒店里不知哪位祖国同胞遗落的小说。

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他之前尝试看过英译本,但看到三分之一时,就看不下去了。

“总觉得那个叫凯末尔的家伙,既可怜又可恶。”

但也许是置身于故事发生的这座城市,也许是五月对他而言有些特别,温行远那天竟然流畅地看完了一整本书,然后下楼叫车,去了那间位于窄巷中的博物馆。

他没想到会在门口遇见童遥。

很显然,童遥也没有想到。

距离他们上一次见面,刚好三年。

博物馆很小,灯光是温暖的橙红色,也许因为非旅行旺季又是工作日的缘故,那个时间段,竟然只有他们两位参观者进出。

二十五岁的童遥真的穿了一件柠檬黄的吊带裙,和他十年前梦见的一模一样。

他的声音里渐渐有些鼻音:“你怎么在这里?”

童遥手中握着一部手机和一盒烟,良久,垂下长长的睫毛:“其实从大学第一年开始,我每年都会来伊斯坦布尔。”

每一年都来,每一年却都没有碰见。

但她连问上天两人是不是真的没有缘分的底气都没有。

“我已经看完了,准备走了,你呢?”童遥摇了摇手中的票根。

“我刚到。”

“那你慢慢看吧。”她露出一个疲倦的笑容。

没等他回答,童遥已大步走出了博物馆。

然而温行远却迟迟没有进去。他就站在门口,看着她在巷口划亮火柴,拢着手,点燃一支烟。

然后,童遥竟突然回过了头,朝着他大声喊:“你还爱小姨吗?”

五月炽烈的阳光令温行远几乎睁不开眼,他说:“你说什么?”

自始自终,他的脸上挂着的,都是童遥暗暗恋慕过十年的,优雅而干净的笑容。

童遥最后猛地转过身,狠狠地吸了一口烟,背对着他,大大咧咧地摆了摆手:“没什么,我走了。”

“那个时候,我清楚地看见,她的肩膀在颤抖,就像庄芸去世时她为她画遗像时那样。”

“但你没有走过去。”

“是的,我没有。”

温行远慢慢地闭上眼睛,那种神情,和纯粹的无法得到痛苦相比,似乎多了一份对自己的厌恶。

“我思考过很多年,反复地思考……结论仍然是做不到。我可以面对自己从她十六岁开始就爱着她的事实,却无法抹杀自己为了接近她,所有过的那些卑鄙而怯懦的行径而产生的罪恶感。我想,就算得到了她,我也永远无法真正快乐。”

我愣了愣,笑了:“说不定她也是这样想的呢。既喜欢你,也喜欢小姨,所以才从没有想过,去真正得到你。”

从来没有想过要得到,从来只是在告别。

“无论如何,是你成就了现在的她。”我说。

温行远始终没有回答。

这就是答案了。

或许我们能长久地爱慕一个人,却终究无法忍受这份爱长久地与那个滋长于暗处的,卑劣的自己共生。

七月的时候,我在北京参观了他小小的博物馆。

和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相比,密云的博物馆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展室。但我知道,于温行远而言,已经足够了。

他虽然决定不拥有她的一生,却意外地拥有了她一生的纯真。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他联系我的理由。

我在那张票根背面写的是——

希望看到它的人,都能拥有一份只属于自己的纯真。

无论是记忆,还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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