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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立据为证

他们要我做出一个书面承诺,在大学毕业三年之内必须要给他们十万块钱当做这些年的生活费,而理由竟然是怕我嫁人了会不认账。

莫凯一脸算计的说:“你读的书多,我们说不过你,到时候你要是翻脸不认人,直接把自己嫁了,我们拿你也没办法,十万块就当是买个保险。”

他还知道买保险,看来在外面呆了些日子还是有用的,而且张口就是十万块,可他们几个这辈子连一万块钱都还没见过,这还真是狮子大开口,人心不足蛇吞象。

养母赶紧附和道:“不错,我们养了你这么多年,虽然没给你吃香的喝辣的,但至少把你养活了,还供你读书,十万块已经很少了,别人家的女儿出去打工可是大把大把的往家里寄钱。”

她的话我最讨厌听,说来说去都是这几句,不是他们养了我,就是别人的女儿会打工挣钱,我就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而且她居然还敢说十万块钱很少,难道不知道那些年少就出去打工同龄人,起初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一千来块么?除去生活花销,一个月能寄回来的不过几百,一年也就几千,这还是儿时的玩伴亲口跟我说的。

虽然这几年随着物价的上涨,流水线上工人的工资也跟着涨了点,那些同龄人当中,混的好的也能拿个两三千块,可是她们大多数都已经找了对象,甚至有了孩子,不会再寄钱回娘家来了。

算来算去,她们根本不可能有人往娘家寄了十万块这么多,所以我说莫凯是狮子大开口并非空穴来风,养母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都把我当成冤大头了。

我这还没开口,养父已经用他一家之主的口吻发话了:“就十万块,一分不能少,否则你过完年就出去给老子打工挣钱,老子不养吃白食的人。”

现在十万块钱对我这个还有负债的穷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可字据我却很愿意写,条件是莫凯要把吊坠还给我,反正就算我不心甘情愿他们也一定会强逼的。

我有自知之明,一个人应付他们三个压根没有胜算,既然明知不是他们的对手,那倒不如趁此机会要回那条吊坠,也算是给自己一点点安慰。

那条吊坠本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还入不得莫凯的法眼,他看了一眼就嫌弃的扔给我:“不就是一条银项链么,又不是金子的,你要就给你好了。”

我成功拿回了吊坠,也写下了一张字据,在下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可他们还是让我按了手印,就像古代犯人画押那样,因为他们不相信签名。

这张字据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张十万块的欠条,而我也悄然打起来自己的小算盘,如果能用这张字据彻底斩断我们之间这层所谓的亲情关系,那将是最好的结局。

养父想收起那张字据,却被莫凯先下手为强,一把揣进了钱包里,还厚颜无耻的说:“这么重要的东西还是让我来保管吧,可不要丢了,十万块呢。”

养母笑的一脸宠溺:“主意是你想出来的,你要拿就拿着吧,给我这么一张纸,我还真怕掉了。”

养父似乎不愿意,虎着脸道:“我才是一家之主,应该放我这里,你成天往外跑,那才可能掉了,要是将来她给了钱,也会被你花掉。”

“不会不会,我这不是特意把它放在钱包里么?你们就放心吧,她将来要是给了钱,我也一定会马上寄回来给你们的。”莫凯信誓旦旦的保证。

养父还想说什么,养母已经开口为莫凯说好话了,什么这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家里的一切都是他的,更何况这一张纸呢?说了一大堆,养父哼唧了几声也就不再坚持了。

看着他们这场闹剧,我暗觉好笑,现在为了一张纸他们就开始争抢了,这要是将来我真甩给他们十万块钱,那还不得动手打起来啊?

有句话说的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觉得这话说的很在理。而我,他们没当我是家人,我也自认不是他们家的人,只是一个被养父捡回来折腾的野孩子罢了。

这晚,他们一家三口围着桌子津津有味的吃着我辛苦做出来的年夜饭,我却孤零零的坐在床上发呆,任肚子饿的咕咕直叫,也绝不会去向他们要吃的,否则我岂不成了乞丐么?

养母一边吃还一边吧唧着嘴说:“少一个人来吃饭,我们也能多吃点,本来就难得吃到一顿好的,可不要便宜了那些吃里扒外没良心的白眼狼。”

我不想听他们说这种难听的话,可这个家就只有这么大点地方,外面还下着雪,我总不能出去吧?这已经挨饿了,我不想再受冻,而且等他们吃完,我还得去收拾桌子。

今年的最后一天,我在挨饿中度过,晚上想着刘芳做的美味佳肴入睡,结果在梦里尽情吃了一顿,而且还是跟赵琛一起吃的,然后我就这样笑着醒来了,迎来了农历的新年。

我们家的亲戚本来就很少,有走动的就更少了,人自古以来就现实得很,谁会喜欢一家穷亲戚?都怕走动的多了会给自己惹麻烦,比如借钱之类的。

因此,我们家走亲访友也比别人家省事的多,在别人还在天天串门的时候,我们家就已经结束了拜年,家里也没什么人来拜年,最后就连过个年都显得冷冷清清。

莫凯每天都早出晚归,不是去这家打扑克牌赌钱,就是去那家看电视,或者去看邻家小姑娘,这个家成了他的客栈,只是用来吃饭睡觉的,而我就是他的免费服务员。

我很难想象,就他这样的人怎么在外面打工养活自己,我可不相信外面也有人像我一样伺候他,于是当某次出门,意外遇见一个当初跟他一起出门的人时,我便问了几句。

然后我才得知,原来他去年回来的那么早并非厂里淡季没事干,而是因为他惹事被开除了,后来还找过几家厂,可都干不长久,不是自己吃不了苦跑了,或者嫌工资低,就是被人家赶走。

我不知道养父母是否知道这些事,但我没有告诉他们,反正他们的宝贝儿子,我这个捡来的姐姐从来就没有资格管,我又何必去多费唇舌,好心也会被他们当成驴肝肺的。

春节期间我去找过几个儿时玩的还算好的玩伴,本来是想打听一下他们的工作,准备暑假的时候去做工挣下个学年的学杂费,但结果却不太好,他们一开口就说我不合适做流水线。

他们质疑:“你不是大学生么?读了这么多书怎么还来做流水线?那书不是白读了啊?”

我跟他们解释假期兼职的事,他们却将信将疑,然后很快绕开话题,有男人的说自己的男人怎样好,没男人的就谈论他们厂里有多少男人在追她,还有说孩子多大了的。

听着他们的话题,我有很多不懂,比如说他们各自做的工种,我就听得云里雾里,而我说的话,他们也一知半解,总之我们之间早已没有共同的话题了,所以我只好放弃对他们的期待。

他们说流水线不适合我,那就不适合吧,我可以继续做家教,反正暑假请家教的人也多,不是所有家长都会选择把孩子送到补习班,所以我还是有机会的,也许在上海过纾解也不错。

在这个漫长的寒假,我经常会想起赵琛,想着想着,我就觉得他其实真的很好,心思细腻,体贴入微,只要肯撕下表面那层用来保护自己的伪装,就一定会是个温柔的男生。

我无疑是喜欢温柔男生的,否则最初我也不会觉得自己喜欢上了杜辰逸,可赵琛跟杜辰逸又不同,他的这种温柔,对我有着莫名的吸引力,让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不知不觉的就想起他。

以前刚认识当杜辰逸的时候我从来不会如此想他,也几乎不会在梦里看到他的身影,可这几天我却每晚都梦到赵琛,在只有我们的梦里,气氛是那么的美好,让我沉醉梦里不愿醒来。

我这算不算是真正喜欢上了一个人?我也不知道,因为我的情窦还不曾为谁开过,只是在期待着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填补我心中那份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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