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饶的二十五岁生日,在夜糜,陆兆非要请客帮她庆祝生日,在这个几乎京城所有风流人物都去过的地方。任娆并不喜欢这种场合,这几年任娆因为工作的原因交了不少朋友,任饶知道自己对他们来说只是不可缺少的表面朋友而已,但多交朋友总是有好处的,毕竟“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交朋友这方面任娆并不是特别在行,但她有陆兆。
“诶,今天任饶生日啊,都喝开了啊,我陆兆请客哈。”陆兆,人送外号——京城富贵花。长的是妖娆啊,性格却让人分分钟想打死他。“陆少的话,我们可不敢违背啊”其他人调笑道。
任饶放开了喝,听着他们调侃那个拜金女这个软饭男的,实在觉得没意思极了。于是对一众玩的正开心的朋友道“我去洗手间了,你们慢慢玩。”陆兆投过来一个关心的眼神,任娆回了个眼神,便走出包间。夜糜就是夜糜,贴心的服务,服务员那时刻挂着笑容的脸,任饶看着都累。“小姐,需要我帮忙吗?”“不用了,谢谢。”任饶总是不愿意麻烦别人的“好无聊,早知道当时死也不答应陆兆那憨批让他帮我过生日了”任娆又在内心吐槽起陆兆了,但是还是止不住一想起他心里就暖暖的感觉。
走到卫生间门口,任饶低着头,看见不远处的那双长腿,抬起头,一眼便是万年。任饶那冷冽的眼中终于多了不一样的东西,之所以觉得冷冽是因为任娆近视…王加义正扶着喝醉的周思涵向卫生间走,任娆就这样和他对视了。就在这时,周思涵突然撒开王加义的手,急着跑到卫生间吐了起来。任娆灵机一动,对王加义说“我帮你去看看她吧”,王加义呆呆的点了点头。任娆随后就急忙跑到卫生间,心想:“果然,在看到他还是会想跑啊”。
人的青春都是有遗憾的,任饶也有,在她初二那年,还是深埋在记忆里那个冬天的他。他五官精致,性格淡漠,高挑的眼睛里满是冷淡。身上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那时的任饶想,他这双眼睛里面如果装的都是她该多好啊,通身清冷的气质让任饶迷恋不已,任饶甚至都觉得,看他一眼,就能心跳加速好久好久。喜欢,喜欢,喜欢。任饶年少时打紧地喜欢他,只是因为那年冬天,天空飘着雪花,路上的学生都在赶忙奔跑到走廊,以免身上飘的都是雪花。而任娆眼前的少年正呆呆的望着墙外的枯树,好像全世界的美好都在他的眼睛里。任娆想:“好奇怪,我明明是个近视眼,为什么能看到他眼睛里面的璀璨星空”一见钟情也好,见色起意也好,那时候的任娆脑子里除了他已经塞不下任何人了。
为此,任娆专门问了班里最八卦的万事通——林萌。任饶和林萌形容了一番雪中的那个少年,她一下子就猜了出来:“噢噢噢噢!你说的绝对是王加义!那个那个,长的可帅的那个,可多女的喜欢他了啊,不过老可惜了,人家有女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