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419300000104

第104章 刘泽清之死

阎应元亲自带着一队人来带花船边。

“哟!这位军爷,您可不能上来,这船上可都是江南的名士。”船上的牙婆尖着嗓子喊。

张岱在《陶庵梦忆》一文中的描写:

……至瘦马家,坐定,进茶,牙婆扶瘦马出。

曰:“姑娘拜客。”下拜。

曰:“姑娘往上走。”走。

曰:“姑娘转身。”转身向明立,面出。

曰:“姑娘借手瞧瞧。”尽褫其袂,手出,臂出,肤亦出。

曰:“姑娘瞧瞧相公。”转眼偷觑,眼出。

......

“此地被大军征用,尔等速速离开,否则,缉拿查办。”阎应元懒得跟船上的人废话,一副冷冰冰的面孔。

“军爷,你可别吓唬我。谁不知道这是过路的水道,我们都走了好多年了......”

牙婆还在还嘴,阎应元一挥手,身后的兵士就立刻引弓拉箭,做欲射状。

“哎哟妈呀,赶紧些回去。”牙婆一阵慌乱,一船看热闹的人立刻惊慌着逃向船舱。

慌乱的第一条船,又慌乱的撞到了第二艘船帮上,紧接着,第三条船的船舵猛地一断。摇摇晃晃中,第二条船上有人落水。

“不好啦,有人落水啦,赶紧救人!”

阎应元气急,但是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场面混乱,还得安排手下救人。

折腾半天,就出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

阎应元正要送人上船,余光中发现远处自己的船队中有一条船似乎晃动了一下。

“不好!调虎离山计。”

且说押解船队这边,在阎应元刚刚带着人手去阻拦花船的时候,运河不远处有几条身影从河边溜进了运河。

阎应元不是没想过会有人从水中偷袭,可是今天是大雪天,天寒地冻的,没有人能长时间待在冰冷的河水里。

这是常识,所以,运河就被忽视了。

虽然人能从河水中潜入船上,可是船队的船只很多,要能准确判断出刘泽清在哪条船上,就不容易了。

潜入水中的两条消瘦的身影不偏不倚,正好来到船队第十条船的船底,一个闪身,就从河水里上了船。

这条船,有两个护卫,其中只看管了刘泽清一人。

刺客没有伤害护卫,只是一伸手打晕了他们。

舱门打开的瞬间,刘泽清抬起了头,一道亮光射了进来,也带进来了一股刺骨的冷风。

刘泽清扭动了一下身子,脖子上的重枷锁太重,他的手脚都有些麻木了。

因为迎着亮光,长期呆在黑船舱里的刘泽清没有看清进来人的长相。

“二位,给口热水暖暖身子吧,天儿太冷了。”

刘泽清显然以为是看守的侍卫,扒拉了一下遮挡住眼睛的头发,央求道。

“师姐,快杀了他。”门口的刺客催促着。

刘泽清一听这话,猛然一惊,这才睁大眼睛,原来进来的是两个年轻的姑娘。

“两位姑娘,我哪里得罪你们了?”

“狗贼,你作恶的还少吗?不知多少人想要你的小命。”

“有话好说,二位如果想要钱,我可以告诉你们一处藏银子的地点,足够你们富贵一生。”

刘泽清实际上已经被审过无数次了,别说藏银子的地方,就连藏他爷爷的骨头架子都被挖了出来。

这种人为了活命,什么许诺都可以说。

“狗贼,谁稀罕你那几个臭钱。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

“慢,慢。要我死可以,总要让我死个明白吧?”

“休要听他啰嗦,赶紧杀了他。”

门口的姑娘已经冻得不行,浑身直哆嗦。屋内的刺客也是双手打颤,连剑锋都在晃动。

刘泽清瞅准一个机会,起身就朝船舱的另一头冲,由于脚上的镣铐太重,身体刚刚站起来,一下子撞在船舱壁上。

小船晃动了几下。

这就刚好让阎应元看到了,随着阎应元的大吼,整个岸边和船队的侍卫都朝这边跑。

“师姐,来不及了。快啊!”

船舱门口的刺客急得跺了一下脚,挥剑就砍了过来。

刘泽清头一偏,勉强躲过。

就在一瞬间,两个刺客分别从左右两边,以相同的高度横劈刘泽清的脑袋。

两把剑像一把剪刀一样,直接剪断了刘泽清的脖子。刘泽清瞪大眼睛,长大嘴巴,脑袋停在枷锁中间,硬生生的留了几秒钟,然后噗通一滚,撞翻了炭火盆。

“里面的贼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快束手就擒。”

码头岸边,阎应元的声音正好响起,夹杂着整齐的甲胄撞击声,士兵的拉弓声。

“师姐,你先走,我来挡他们。”

“算了,让他们抓吧。我正好想问问他为何不杀刘泽清。”

“师姐,你还挂念那个人。上一次就不该亲他,还是我们自己报的仇。你亏大了!”

一听这话,里面的刺客身子一震,随即蹲下,颜面哽咽起来。

另一个刺客把手中的长剑丢出船舱,示意岸上的人她们准备投降。

当侍卫带着杨静和方怡走到阎应元面前的时候,阎应元就知道事情难办了。

这二女,阎应元自然见过,而且还知道跟朱由检的关系不一般。

阎应元不敢上枷锁,又不敢放人,只能当姑奶奶一样好吃好喝招待,还得派一队人照看。

两日后,浦口码头。

“阎大人,这羊肉汤不错,不过比那家伙炖的汤味道还是差点。将就着晚上再来一锅吧,你看我师姐都瘦了。”

方怡一边从锅子里捞羊肉,一边调侃着。

阎应元脸皮抽了一下,他自然知道方怡口中那家伙是谁。借给他胆子,他也不敢这样喊。

锅子里的羊汤当然好了,这可是他的俸禄,花了高价请的扬州大厨。为了伺候好她们,二女一路上吃了他一个月的俸禄了。

“两位姑娘说笑了。咱们一行马上就要到南京了,今晚会在南京吃晚饭。”

“这么快,我都还没吃好呢。”

阎应元又是一抽搐,心想:等你吃好,我恐怕要破产。

“快到南京了,阎大人,来,给我们上镣铐吧。”方怡放下筷子,把双手一伸。

“少刁难阎大人了。”杨静朝方怡手臂上一打,拿出两锭银子对着阎应元说:“大人还是提前禀报一下吧。一路上给您添麻烦了,这点银子算是我们给你补点伙食费。”

“啥?这钱是他出的啊?我还以为是那家伙掏的钱呢。”方怡筷子一丢,满脸歉意的看着阎应元。

这几天,就属她吃的最多,要求也多。

“不碍事的。两位姑娘的事情,早就禀报到南京了。等会过了江,总司令会专门派人在码头接你们。”

银子足足五十两,阎应元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拿着吧!回头还要劳烦你呈情。”

方怡抓过银子,一把塞阎应元手里,不容推辞。

雪停了,空气却更冷了。当太阳露出来一点点的时候,温度降到了最低点。

阎应元押解的这一批重犯,是最早到达南京的。一长溜儿的囚车,沿着泥泞的道路,浩浩荡荡的走向刑部大牢。

车队中唯一的一辆棚车,也没有去去向他处,一样跟随着车队最后。

“师姐,咱们会被他砍头吗?”方怡看着行人稀松的街道,有些惆怅。

“你害怕了?”杨静一直很平静。跟方怡的彻底放下之后的胡吃海喝完全相反。

“有点。之前不害怕的,可是这几天下来,反而想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满脑子只想报仇,是无所畏惧的。但是报了仇,再安静几天,心思会发生变化。

“狗贼藏身之处是谁告诉你的?”杨静扭头死盯着方怡问。

“山东老家一个远方表亲,听说以前在江南读书,前段时间碰上了,他说知道狗贼刘泽清没死。”

“看来,有人比我们还想狗贼早死啊!”

同类推荐
  • 唐瑟

    唐瑟

    唐武宗会昌元年,公元841年。东都洛阳初春的天气仍旧有些料峭,风吹来还有一丝丝的凉意。一家小作坊后院的丝柳发了新芽,几只黄鹂在上面跳来跳去,柳树下坐着一书生摸样的男子,那男子穿一袭单衣,微微凝眉,一手托着下巴,不时拿眼去看柳树上的黄鹂。男子眉间略显清愁,似乎有心事。
  • 历史选择了这10个人

    历史选择了这10个人

    历史人物封藏在字里行间,经过岁月的淘洗,历史是一场戏剧,用人和事件串联起来,生旦净末丑,轮番上场,关键时刻的风云人物总能在剧情的拐点上奏出最强音。他们振臂呼喊,竭诚尽忠,冲锋陷阵,鞠躬尽瘁。
  • 大良全才

    大良全才

    他是发明家?不,不全是;他是神探?不,不全是;那么,是神医?不,不全是;是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也不全是。他丫的,是全才!大二学生,兼职图书管理员卫景轩不知怎的一下子穿越到了平行宇宙间另一个世界的所谓的“大良”朝,成为普通农家子弟。但他机缘巧合结实了不少朋友,并运用自己在21世纪知道的各种知识一步步成为大良全才!《大良全才》读者交流群:837712261
  • 透过细节看清朝

    透过细节看清朝

    本书力图穿越时空,仔细搜寻历史长河中的种种草蛇灰线、蛛丝马迹,从而透过历史细节,看清清朝的真正面目,为读者揭开隐藏在表象背后的秘密。历史是有前因后果的,而且这种因果仿佛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一个伏笔,对于后来的历史,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 人间最佳赘婿

    人间最佳赘婿

    皇族争权位,皇子流落民间!养育恩未及报,家空人散尽!呆傻的皇族弃子,入赘吴家……本想过平凡的生活,远离家国争斗!天不允!人不允!情不允!争就争个天昏地暗,斗就斗个无憾无悔!
热门推荐
  • 似水绝颜

    似水绝颜

    八年前的分别、八年后的重遇。一场阴谋终将霍水拉入属于她和周觉言的两个人的战场。
  • 试剑传奇

    试剑传奇

    巾帼英雄冼夫人传说故事,开卷有益。………
  • 嫡女重生之绝世无双

    嫡女重生之绝世无双

    一颗凤凰星,引起天下大乱!浴火重生,天下终将归一!上一世,因为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她嫁给了自己爱却不爱自己的人。本一心相待的妹妹,却不想因为那个秘密害的她全家灭门。一次乱棍的殴打,让她重生到了十三岁的这一年。这一次,弟弟还未身死。这一次,自己已经知道了那个秘密。这一次她遇到了他……他是天皇国新帝,亦是她的盟友。她与他七年之约,岂料,将自己的心竟送了出去。二人携手,拉开了一统天下的序幕!
  • 重生美人吟

    重生美人吟

    春秋战国,金戈铁马,说不尽的征战,道不尽的杀伐。注定被做为牺牲品,被和亲送入一个男人,一个坐拥天下男人的怀中。但是她的心里早已情根深种,她心里的不是大王,却是一个治世能臣。她又怎会不知道,自己是被利用,重生而来的她,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从海贼开始做超级英雄

    从海贼开始做超级英雄

    少年,来当超级英雄吧!又穿越了,这次居然来到名侦探柯南的世界,什么鬼?幸好,还得到了蝙蝠侠的能力。至于柯南吗?呵呵,你就是罗宾了。林奇化身老爷,一路打抱不平,破解了一个个谜题,要和黑衣组织誓死战斗到底。这里不再是你熟悉的米花町,它将有一个新的名字。林奇的哥谭!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妻若贤

    妻若贤

    顾维钧:那天人潮中她跳了一段舞,自此踩在我心尖一动不动。爱情就是你不来我就走向你。
  • 自己拯救自己

    自己拯救自己

    《自己拯救自己》一书最初的创作只是为了配合斯迈尔斯的演讲。1856年前后,斯迈尔斯经常到利兹市去作演讲,对象是一群困苦无助的年轻人。讲座地点是个简陋、空旷的大房子,本来是用于治疗霍乱的临时病房。在演讲中,斯迈尔斯尽力让这群迷茫的年轻人明白:人生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自身的努力,比如勤奋、学习、自律和自制。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培养正直、诚实的品质,并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些演讲的效果之好,远远超出了斯迈尔斯的预期。于是他开始将演讲内容整理城文字,按照斯迈尔斯自己的说法,“毕竟,书籍要比口头语言流传更广”。他把书名定为《自己拯救自己》,他觉得,“再也没有比这一名称更切合主题的了”。
  • 童年

    童年

    本书是高尔基三部曲之一,主要讲述阿廖沙幼年丧父、寄居外祖父家、从三岁到十岁的七年灰色生活,成功塑造了外祖母在俄罗斯文学中极具光辉与人性美的艺术形象,生动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 垣起之战

    垣起之战

    一次偶然的遭遇,彻底改变了卓阳的人生轨迹……从此少年持枪斩荆棘,勇者擎苍破旧地!成长、热血、友谊、爱情、冒险、生死、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