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635400000139

第139章 道遇邪徒

石壁上刻着六个字,这六个字为:留于雾隐知晓。

雾隐感到奇怪,姬隐,也就是姬天河,他想让我知晓什么呢?

银月首领看着石头后有一片是在阴影中,她出去点燃了一个火把,接着火把的光,雾隐看到原来在下面还有一段话,这段话写得隐秘,就是为了不让普通人发现。

谁会想到在这将军山的山洞中,会有这些字呢?看到雾隐知晓,一般人都不明白什么意思,若非雾隐本人,也不会因之想起这是姬天河留给自己的字。

他借着火把的光,一字一字地看下去,上面写着:“你的父亲名叫百里沧海,母亲名叫轩辕轻舞,后来化名玄月轻舞,这是你的身世,偿若你原来不知,现在也该知道。我去云顶城大王宫去找凤血培元丹,希望能够帮助你改变血脉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人的帮助,是他指点了我的方向,让我不至于迷失在王宫中,此人名叫风无迹,他帮我是希望我能帮他一个忙,就是寻找他的儿子风忆昨,我答应了他。风无迹是风月门的人,他和月无边两人合称风月双秀,风无迹从前和你母亲青梅竹马,他有情而你母亲无意,后来你母亲因祸去了赤炎国,后来嫁给百里破晓后,风无迹便在云顶城做了大王的影子卫,偿若你以后到了王宫遇到危险,你只要说出你母亲的名字,他当不会伤害于你,偿若你能看到这段话,说明我劝谏百里山河失败,或者已经不再这个世上了,而答应了风无迹的事,也难以完成,若果真如此,这个承诺便由你来帮我完成吧。对了,我真名叫姬天河,而不是姬隐。”

雾隐看着姬天河留下的字,就仿佛他在身边细细跟他说着,他心中难过得无以复加,他不知为何后来在炎之宫和寒冰城,姬天河始终没有提起,在将军山的山洞里给他留言一事,或者他认为自己终生无法离开赤炎国,而后来自己离开寒冰城的时候,他已经忘了此事了吧。

风忆昨,雾隐记得他,在赤炎国参加选拔比试的时候,他曾和风忆昨相斗过,此人非常英俊,颇受女孩子的欢迎,而且擅长腿攻,让人印象深刻,只不知雾隐是应该找到风无迹告诉他儿子的下落,还是该找风忆昨,告诉他他父亲的意思呢?

根据姬隐,哦不,是姬天河的留言,雾隐应当先去找到风无迹,告诉他风忆昨的情况。

看来,若没有他的帮忙,就没有姬天河在王宫中偷到凤血培元丹一事,没有凤血培元丹,他雾隐也不会改变血脉,达到今天的成就,饮水思源,雾隐怎都该去找他一趟。

然而,已雾隐此刻离炎军首领的身份,前去云顶城,已是非常危险的事,偿若再想潜入大王宫,更是有些痴人说梦的意味,如果他真能无声无息地潜入大王宫,说不定就能杀死轩辕穹庐,为母亲报了仇。云顶城是雾隐的伤心之地,他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坚持的仇恨执念,是不是真的能够做到。

对雾隐来说,当轩辕穹庐还不是轩辕穹庐,而是白穹庐的时候,他还救过自己一命,在沧之江畔,如果那支从百里风华率领的火焰军中射出的箭,真把自己杀死就好了,那样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的痛苦和烦恼了,人活着,痛苦多余欢乐,到底是该继续下去,还是想办法去忘掉这些呢?

可是有的事,又怎是说忘就能忘了的呢?

此刻就算轩辕穹庐就站在他身前,他难道就能毫不犹豫地将他杀死吗?

雾隐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将这个和轩辕穹庐直接面对的过程,转变成不停的攻城略地之战,杀死他母亲玄月轻舞的,不应只是轩辕穹庐一人,还应该包含了云顶城的臣子们,包括赤炎国的百里暮云,真正的算下来,百里暮云尤其可恨,他仗着小聪明,让自己落到被云顶城召回的命运,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不可逆转的恶果。

银月首领见雾隐眼睛露出消极的神色,她轻轻拉过他的手,说道:“不要恋栈昨日,而是看向明天。”

雾隐勉强一笑:“你知道么,风无迹要找的这个风忆昨,我倒是真的知道他在哪里,真没想到会这么巧,如果不是风无迹从赤炎国去了青离国,那么就是风忆昨由青离国而去了赤炎国,嘿,两人总有一人不对劲,他们又非什么部落里的人,父子一人在一个国内身居要职,我看,这中间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秘密。”

银月首领问道:“这个风忆昨你认得?我怎么不知道?”

雾隐说道:“这是我到寒冰城之前的事了,你不知道,风忆昨这小子长得非常好看,你一见之后,肯定难以忘记。”

银月首领扭了他一下:“我已经和你订婚了,还去见他干什么?更别提什么我忘不了他的事,这话多难听。”

雾隐笑道:“你见过他以后,真要是觉得我相貌丑陋,我也可以解除这婚约,反正又没有什么父母之命。”

银月首领眼睛一瞪:“你敢!”

两人这样说说笑笑,就是为了冲淡雾隐心中的伤痛,雾隐说道:“走吧,你也知道我小时候学武的地方了。”

银月首领和他并肩走出了山洞,雾隐忽然又走了回来,抽出离炎剑,将上面的字都削掉,防止有人无意中看到,给风无迹带来灾难。

两人出来后,准备先回铁甲城吃顿晚饭,再住一晚,明天一早再决定别的去向,铁甲城的城防布置,在他们两个行家眼中,已大致有个谱了。

两人上马,在回去的途中,遇到一队从将军山上下来的人,这队人有二十多人,也同样骑着马,有的肩上蹲着鹰,有的马后缀着兔子獐子等猎物,看来是到山上打猎,斩获颇丰而回去的人。

这些人说话声音响亮,口中所言,又颇为粗俗,骑马走在大道上,有股目中无人的狂妄之态,让人一见便心生反感。

雾隐和银月首领慢慢地走在道上,见他们骑得快,他们身份特殊,不欲惹事,便控马让在道旁,让他们先走,这些人并无一丝谢意,就这么陆续从他俩身旁走过,毫不担心会蹭着他们。

银月首领心下不快,又让马向旁边让了让,其中一人扭头向银月首领往来,忽然一拉马缰停住,说道:“好俊俏的娘们儿,不如跟我回去如何?”

银月首领看了雾隐一眼,见不出他喜怒,便也没有出声。这人又说了一遍,跟着大声说道:“这美貌小娘们,难道是个聋子?不知道回答?”

他这么一嚷嚷,本来走过去的十多个人,也都停了下来,回头看着这里的事。

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向雾隐看了一眼,似乎若有所悟,他涎着脸说道:“哦,我明白了,你是因为这傻小子在一旁,所以才不好意思回答吧,嘿,跟着这傻小子有什么出息?不如让爷带你到城中长长见识,看看本公子爷的派头,或许你便不想回去了。”

银月首领不想理会他,也知道雾隐不想惹事之意,便掉转马头准备离去,可是身后的几人却纵马拦在银月首领的马前,挡住了她的去路,银月首领冷冷地说道:“让开!”

几个人嘻嘻哈哈,没把银月首领的话当一回事,他们看着雾隐腰间所悬挂的离炎剑,不知害怕,反而嘲弄道:“啊,是了,这傻小子看来武功,你们看他身上挂的这把黑乎乎的砍柴刀,说不定他还自以为是个什么高手呢?”

其他人都哄然大笑起来,其中一人说道:“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美人儿,你跟着我们主子回去,肯定比跟着这小子有出息,到时候就是赶你走,你都不肯走呢,哈哈。”

雾隐忽然对那个首先出言不逊的人问了句:“你是轩辕氏的人?”

那人怔了怔:“说他傻,他倒也不太傻,还知道本公子爷的姓氏。”说到这里,他脸色一变,说道,“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就应当知道,本公子爷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块金子,看在你能认出我身份的份上,你拿着回家,让这位姑娘跟我走,怎么样?”

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了一块金子,看起来有十两左右,其他的人见状都纷纷说道:“你小子走了狗屎运了,还不拿着?回去给你老娘买些东西?”

银月首领听到此人说到老娘二字,心中暗叫不妙,她立刻上前,希望能够拦住雾隐,不让他冲动,否则给他俩人都会带来麻烦。

但是已经迟了,只见寒光一闪,那名让雾隐回家给老娘买东西的人,从上到下,连人带马,被直直地劈成两半。

此刻就连银月首领也知道,既然动上了手,就决不能留下活口,她也抽出了腰间的刀,反身向另一人看去。

这名贵姓轩辕的主子,被雾隐这狠辣的一刀惊得呆住了,可是他也非普通人,也跟着王师学过一些功夫,他从马上跳了下来,抽出刀向雾隐砍去,同时手中呼喝:“这小子杀人啦!决不能让他走了!”

雾隐连着鞘,挡住了此人的一刀,似乎抵不住此人的力气,从马上掉落,这人见雾隐不堪一击,以为他刚才那一剑,不过是仗着兵器锋利而已,这样一想,他信心又回来,而其他的人见到主子动手,也都下马,向两人围了过来。

银月首领知道雾隐是为了防止这些人里,有人趁机逃走,所以故示羸弱,好引他们靠近。

同类推荐
  • 无双之域战尽天下

    无双之域战尽天下

    一个错误的认知,使得主角失去了至亲。但是好在,主角重新把握住了机会。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让别人失望了。欲知情节为何,请看无双之域战尽天下自有详解
  • 斗行世界

    斗行世界

    帅林,斗气大陆一名蝼蚁!但是蝼蚁却有蝼蚁的梦、他只想以自己看似弱小的身躯撑起一片天……让爱他的和他爱的人、关心他的和他关心的人不受一丝伤害。让温情与和谐充满整个大陆、以灵魂和斗气实现梦想。激情与温情,亲情与友情并存……一起来见证帅林的激情励志之旅斗行世界!
  • 我就假装修炼一下

    我就假装修炼一下

    假如你遇见了纳兰嫣然,怎么才能帮助她成为人生赢家?遥远的未来,一座巨型高科技成人乐园「玄幻世界」建成,这是一座以玄幻为主题的仿生人世界,它提供给游客杀人夺宝,肆意妄为的机会,以及自由篡改剧情的能力。主角作为游客来到「玄幻世界」,加入到纳兰嫣然的阵营,利用游客的身份帮助纳兰嫣然打败萧炎,走上强者之路……你获得了来自纳兰嫣然的好感,+1你获得了来自萧炎的负面情绪,+10000 ps:本书不是斗破苍穹的同人文,不是传统玄幻,对仿生人题材感兴趣的请无脑收藏,本书绝对符合你的喜好。
  • 通神剑帝

    通神剑帝

    十万年前,赵氏古族绝代天骄横空出世,天生剑骨惊才艳艳,剑压同代无敌手。十万年后,有一少年自古墓的走出,融天生剑骨,修上古大术,于微末中崛起,再续无敌路。吾之剑,通天彻地,鬼神莫测,一剑断山河,一剑斩日月。吾之剑,上斩神魔,下屠苍生,杀出白骨路,以剑称帝尊。企鹅群:535448711
  • 万剑之王

    万剑之王

    重生在阿拉德大陆,成为了一名普通的鬼剑士,在这个强者如云的世界,雷蒙想的不是称霸天下,而是,如何掌控自己的命运。“除了我自己,没有任何人能掌控我的命运!”阿甘左,西岚,布万加,巴恩,四大剑魂,传说中的神之剑士,索德罗斯,鬼泣吉格,当这些响当当的名字,早已经成为了传奇的时候,雷蒙却说,我的目标,并不是成为他们。“想要掌控自己的命运,唯有变得比任何人都要强!”
热门推荐
  • 嫣鸿

    嫣鸿

    女主人公尹景澜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每天为了维持生计而奔波着。从小她就是一个聪明,活泼,懂事和坚强集于一身的女孩子。她热爱跳舞,有着美好的梦想……在尹景澜十八岁的时候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中国著名的舞蹈学院,从此……在大学的四年里,是对她一生具有很大影响的四年,宿舍的四个女孩,简毓灵,出身比较好,单纯正直,心地善良,由于家庭背景较……苏敬依,出身于教育世家,聪明好学,稳重踏实,并且有些傲慢……吴梦雅,个性很强,城府深很难让人抓到把柄,要强,也很会围人,是一个超现实主义的女人……不同的个性拥有着不同的追求,最终走向了各自的生活,令人值得深思……女主人公尹景澜生命中遇见了三个记忆深刻的男人,沈林。李东煜,薛瑞清……究竟她的爱情将会怎样?尹景澜生平坎坷多,她从未谋面的亲生父亲却意外的出现,这个男人不仅是自己尊敬的上司,更是自己同窗四年的好朋友的父亲,好朋友竟突然成为了自己的孪生妹妹。究竟是怎样面对所有的事情?
  • 重生八零致富妻

    重生八零致富妻

    (本文甜宠,加虐渣爽文,男主腹黑深情,女主坚强乐观,三观超正!外加美食向,适宜在吃饭时间阅读,会食欲大增!男女主双洁,绝没有狗血第三者,放心食用!)林芳重生回到八零,发誓改变懦弱悲惨一生:虐渣打脸,发家致富,撩美男,一样都不能少!重生后的女主,人生开挂,没有完不成的致富路,渣男贱女齐收拾。最重要还有一个随身相伴的俏郎公:“芳芳,回家吃饭啦!”温馨浪漫,甜如蜜!
  • 食色男女

    食色男女

    不要以为一切恩怨冰释了,我和陈凯应该和和美美过日子了,其实这种争吵和好,再争吵再和好,是我们生活的常态,生活惯性的力量也是不可低估的。他还是他,我还是我,他又开始迟回家,我又开始挖苦讽刺。我不会寻死了,上次也不是,陈凯在接下来的争吵中,已经毫不忌讳地把它作为笑柄,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他说我都用过了,下面也没啥花头了。为这种人,我会去死?那我就把自己活成笑话了。
  • 每天认识你一次

    每天认识你一次

    这不算是一本正经的小说我也只是一个看客多年以后用笔记录下来这些年发生的事情这是一个我藏在心里想说而又不敢说的故事改编自经历如有雷同,你打我啊
  • 疯狂的庆典

    疯狂的庆典

    五月酷暑,炎日当空,刚入夏这天也是炎热异常,这乌云满天使得气压极低
  • 使命

    使命

    一个不辱使命的公安局长,将面临怎样的抉择——队伍不纯的困扰。工作经费的匮乏,执法环境的恶劣,腐败分子的高压,刑事犯罪的升级,黑恶势力的挑战,党和人民的重托,血与火的拼搏……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公安局长应该是力量的象征,正义的化身,平安的保证。可是,有谁知道,身为基层的公安局长,他们置身于怎样的环境中?一个不辱使命的公安局长,将面临怎样的抉择——队伍不纯的困扰。工作经费的匮乏,执法环境的恶劣,腐败分子的高压,刑事犯罪的升级,黑恶势力的挑战,党和人民的重托,血与火的拼搏……这就是本书要讲述的故事。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草泽狂歌

    草泽狂歌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回到唐朝的僵尸

    回到唐朝的僵尸

    一个胖子被僵尸始祖咬了,又穿越回唐朝的故事
  • 情宿何处

    情宿何处

    程逸朗:28岁,身高185公分、阳光帅气,海归、东山少爷,从事金融业,爱好品红酒、跑步、健身。郑子言:24岁,身高168公分,肤白、大眼,自由插画师,爱好追韩剧、性格开朗。张依依:子言的同室密友,25岁,身高165公分,银行大堂经理,爱好相亲,希望自己的真名天子早日出现。何轩:逸朗的同学、死党,28岁,身高182公分,从事酒店管理、爱好品红酒、跑步、泡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