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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摄魂

吴承恩进了客栈没走几步便到了大堂;还没等吴承恩想好怎么劝走闲杂人等,他已经成了全场焦点——

或者说,是众矢之的。

本来喧闹的赌场,在吴承恩步入的一刹那安静了片刻,紧接着便是骂声四起——“哪里来的书生!滚出去!”

吴承恩不免一愣,不晓得自己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应。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招祸的并非他物,而是他那一身打扮。

书生,输生。

这晦气的打扮,足以叫那些输了钱的人将吴承恩生吞活剥了。所以,任凭吴承恩嘴里喊的是“除妖”二字,换回来的只是叫骂和推搡。

尽管如此,吴承恩却并没有动摇。

着实,这里的人对他的吵嚷敌意终究只是小场面;要是和自己这半年的历练比起来,几乎不值一提,他早就波澜不惊了。

回想一下的话,这半年里,吴承恩到底受了多少委屈,恐怕只能用“不计其数”来形容了。

镇邪司这种地界儿,永远是靠实力说话。可是麦芒伍偏偏自己做主,力排众议后招了这么一个只有两手杂耍手艺的书生加入二十八宿,也难怪其他人一直颇有微词——毕竟京城之内龙蛇混杂,万一这个吴承恩这个二把刀砸了镇邪司的招牌,那可是大事。

二十八宿这个名号,可不能因为他一个人而减了成色!

当然了,颇有微词这个形容并不是很准确。大部分人的意见是想让麦芒伍干脆把吴承恩发配到边疆去,省得留在京城里丢人现眼;剩下的一小部分人倒是通情达理,知道麦芒伍日理万机,每天都要应对朝廷的各种大小事宜,身为手足自然是能体谅他的难处。

所以他们觉得这点小事就不必惊扰麦芒伍了,干脆挑个月黑风高的日子,七拳八腿地直接揍吴承恩一顿,然后将他扔到京城外的乱葬岗子就行。

尽管二十八宿内里一直有着不得内斗的规矩,但是你不说我不说,晚上黑灯瞎火的,谁知道是谁动的手呢?

麦芒伍也得讲道理啊对吧。

总之镇邪司还算是个讲道理的地方,也算是给了吴承恩选择:要么搬家,要么脑袋搬家。

其实,麦芒伍也知道以吴承恩现在的本事,进了镇邪司不出三天就得出大事,所以他才刻意安排了身边的骗子和瘸子伪装成书童,名义是伴读,实则是保护吴承恩的安危。

“读书人怎么可没有书童来显雅致呢?你又是今科武状元……来,这是清风、明月。”麦芒伍当时介绍两人给吴承恩时,吴承恩还打心眼里感激了一番。

只是殊不知,那清风最是喜欢刁难吴承恩,时不时便火上浇油。他虽然按照麦芒伍的指示作为书童蛰伏在吴承恩身边,却没有对吴承恩保持一丝尊重。想当初吴承恩报上自己的名字后,清风便四处宣扬,说是“咱镇邪司来了一个书生,叫无承恩,死无全尸的那个无。”

吴承恩得知了这件事之后倒也没多想,只是急急忙去找清风澄清误会,说自己是“口天吴那个吴”。当时清风正在替镇邪司准备过年用的对联,他一边握着毛笔写着对子,一边一脸诚恳地对吴承恩道歉:“对不起啊主子,我不识字。”

于是一来二去,吴承恩成了“无承恩”,再然后干脆成了“没承恩”。这清风可对得起自己“骗子”这个诨号;没多久,镇邪司所有人话里话外,都是一副“没有吴承恩这个人”的口风。

好在那瘸子还算老实,自己当了“明月书童”这份差事后,一直在衙门里对吴承恩多有关照。再加上血菩萨始终住在衙门里,否则吴承恩早就被其他二十八宿骗去祭天了。

其实,吴承恩本人倒是觉得无所谓:毕竟,他内心里也并不打算在这镇邪司里长留,当日答应麦芒伍入镇邪司,一是麦芒伍曾经承诺帮他推荐书商,能够出版书稿对他而言是件开心且向往的事;二是可以稍作整顿,让青玄能够平心静气,压下因为白骨离世破除情戒所带来的嗜杀暴虐之气。

然而吴承恩心中豁达,青玄却是咽不下这口恶气。

那日,吴承恩在麦芒伍的主持下,正式入了镇邪司衙门,赐了九品;管家递给吴承恩衙门的名册,算是介绍。当时青玄便已察觉这衙门里邪乎乎的气氛是针对于自己的师弟。世事险恶,青玄不想吴承恩过多参与,所以青玄便在管家面前委婉地表示了一个态度:

“烦请管家转告一句:我师弟只是一个读书人,不懂江湖规矩。要是谁对我或者我师弟有什么误会,咱们明人不做暗事,写个帖子列个名单,我与他们一个一个说道。”

毕竟,这些年吴承恩跟着自己走南闯北,两人相依为伴,自己何曾让师弟受过这等委屈?青玄捏住了念珠,心中已准备好以一敌众。

麦芒伍得知此事之后只是皱眉,知道这青玄只要涉及到吴承恩,便不是善茬。所幸当日其余二十八宿听了管家口信后并未有什么过分举动,而且对青玄这种直来直往的性格倒也钦佩三分。

如此,吴承恩也算是在镇邪司正常安顿下来。

本来青玄早有打算,想顺势帮着吴承恩在这镇邪司内有一番作为,降服几个厉害些的妖怪,便能令那些个二十八宿刮目相看。只不过,未曾想到,吴承恩自打留在了京城,便再也不提除妖一事了——

“师兄,我还要改稿子,实在没空。除妖一事,要不暂时先缓缓?”被青玄几次提起的时候,吴承恩一脸苦恼地捧着一叠书稿同青玄商量道。

“缓缓?”青玄几乎不可置信。

除妖一事向来被两人看得很重,吴承恩其实尤为积极——除却妖怪内丹等素材可以辅助他写出新奇的故事之外,也可提升吴承恩的技能修为。

怎么这会儿反倒不想除妖了?

青玄没有想到的是,吴承恩之所以如此“懈怠”,最大的原因其实正是因为他。

当日京城武举一役对付卷帘时,青玄差点破了杀戒,只因吴承恩以身犯险,拼死唤醒了他,才避免一场灾祸的发生。

这之后的半年,吴承恩担心青玄心境不稳,一直尽量减少除妖次数,尤其是出城除妖。

也正因为如此,青玄对他颇有微词。

他认为吴承恩对除妖如此懈怠,一颗心都扑在了写书上,有违捉妖初衷,修为技能若是停滞不前,如何堪当大任?

两人因为捉妖产生分歧,好在这半年里,吴承恩也并非全不捉妖,他只是刻意减少除妖次数,拗不过青玄的时候也会跟他趁着夜色去城外练上几手——一来二去,吴承恩的一身本事总算没有撂下。

既然在刻意减少除妖行动,那么,今日,吴承恩又为何同青玄一起前来除妖呢?

这件事,其实是因为吴承恩那该死的书稿——书商前几日来与吴承恩打了照面,说了几篇游记文笔不好,还是希望能替换成妖怪的新奇故事。吴承恩当时便傻了眼:没有内丹,自然没有新奇的妖怪故事。思来想去,吴承恩这才打算再收服几只妖怪。

青玄知道机不可失,便急忙找了清风明月探了口风,询问着附近有没有什么妖怪,最好是大妖,越厉害越好的那种。

清风若有所思,而后频频点头,说:“终于连你也想弄死他了。这好办,鬼市那边有个赌场,这几天便是机会。那里的话,保管叫他有去无回……”

“但是,伍大人不是嘱咐过,那赌场是国师的地盘么?”明月打断了清风的话,似乎觉得如此这般实在不妥。

青玄倒无所谓那赌场是什么人的地盘,只要有妖,只要能让吴承恩提升修为,就可以。所以,这晚他便带着吴承恩来了赌场。

自己的师弟被人看不起,这让青玄格外痛心;但是,想要一战成名,应该靠吴承恩自己的本事。所以今夜,虽然是两人并肩而至,青玄却刻意没有插手除妖的事情。

吴承恩经历了卷帘一战后,这半年里本事已经大有长进。刚才他瞬间洒出一地白纸,就是最好的证明。

吴承恩其实是不愿意来这种赌坊的。这里面的世态炎凉,总是叫人于心不忍;好比刚才门口见到的那两个欠了债的人,免不了妻离子散。师兄说得对,很多事情逃不过“罪有应得”这四个字……可是,自己却依旧狠不下心来。

真说到赌,吴承恩不是也把自己的这一辈子赌在自己的书上了吗?

书……

吴承恩想到这里,终是下了决心,猛一用力推开了身边众人,开口大喝一声:“诸位!在下镇邪司吴承恩,来此除妖,还望各位……”

话声未落,周围再一次安静了。

这番话,是临出发之前,那清风好心提供的锦囊妙计——这赌场里面龙蛇混杂,说不定甚至就有什么皇亲国戚暗藏其中,免不了有人犯浑。要是不好办事,吴承恩便大可以亮出镇邪司的招牌,保证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果然,镇邪司三字刚一出口,众人便鸦雀无声;吴承恩心中也不免感叹,这三个字真的是——

“妈的!是锦衣卫的人!”

除了这一声叫嚷,再也没有了其他叫骂声;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兵器出鞘的响动。刚才还在推搡吴承恩的那些个人,已经纷纷刀剑在手。

刚才这些人看到吴承恩,只想打人。现在,他们想杀人。

那清风没有告诉吴承恩与青玄的是,这个赌坊略有特殊:虽然距离京城不远,但是这里乃是无法无天之地,里面赌钱的人有一多半都是重案在身的逃犯。

在这里亮出朝廷身份,无异于是跟所有人宣战。

眼看众人就要围杀上来,吴承恩却镇定自若地站在原地,丝毫没把这些人的攻击放在眼里。他的视线在赌场内飞速扫视,寻找妖怪。

很快,吴承恩便瞥到了自己想找的人:那个一直坐镇赌场正中摇骰盅的白皮老头,听到了“除妖”二字后即刻向后退了几分,似乎是想躲在人群之后。

细看之下,这老头虽然干瘦,皮肤却如同少年一般白嫩,给人一种极不自然的感觉;而且,这房间里只有几根蜡烛,待上一时片刻便叫人双眼昏花。但是此人右眼却炯炯有神;至于他的左眼,细看之下更是怕人:那分明是一个窟窿眼,早已没有了血肉。

但是,这个窟窿之中,隐约立着一根蜡烛,火苗虽然微弱,却没有随着赌场中的过堂风而有丝毫闪烁。

“是你!”吴承恩上前一步,大声呼喝——果不其然,那个白皮老头掉头就跑——

“哪里逃!”吴承恩的两声呼喝令围杀而来的众人身形微顿,他们诧异地回头,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尚未看个分明,突然感觉一阵风掠过,再收回视线却发现方才的书生已经不在原地了。

吴承恩跃到白皮老头身边,伸手便要抓他。那白皮老头周围却突地腾起一片白雾,地面瞬间凝出一层白蜡,踩上去滑不溜丢,一不小心便会摔个七荤八素。

吴承恩的脚刚伸出去一只便察觉到不对,只见他退开一步,手握龙须笔,在宣纸上写了一个‘火’字,那层白蜡甫一接触宣纸便燃烧起来,因为凝聚了妖气,加之是蜡烛精的本体作祟,火势很大。

围观的众人惊呼出声,声音还未落,吴承恩又是一张宣纸扔出去,有水忽至,及时浇灭了这圈妖火。

那白皮老头已经趁着吴承恩对付他留下的白蜡的空当溜到门口附近,吴承恩有了防备,追上前去,一边提防他再使坏,一边又飞速甩出一张宣纸,在上面写了一个“鸢”字,那宣纸带着他加快速度,瞬间就追了上去。不等那白皮老头回头,吴承恩就先发制人地捏住了白皮老头的脖子;这一捏不要紧,那老头仿佛没有骨头一般,脖子一下子被攥得如同麻杆粗细。那老头呜呼一声,左眼里的蜡烛登时熄灭。

好,内丹到手了。吴承恩知道自己没抓错,剩下的……吴承恩小心回头,看着堵在退路上的这群杀气腾腾的赌徒,心中不免焦急。

吴承恩倒不是怕他们现在动手,万一真的打杀起来倒是小事,怕就怕青玄要是一时冲动杀了进来……

“怎么回事!?”忽然有人喊道。霎时间人群里乱了起来,众人这才发现骰盅之中的骰子竟然没了点数,六面都是蜡白色的平面。众人叫嚷一番,终于有人吐了口:“这老头,出老千?”

一下子,赌客们不再为难吴承恩,反倒是开始打砸,更有人就近揪着赌场里的几个人不放,定要为自己输掉的银子讨个说法。吴承恩趁机抓住那白皮老头,找准了一个虚掩的窗户纵身一跃,从客栈中全身而退。

刚到门口,便迎面碰上青玄。

“喏!”吴承恩亮了亮手里的那白皮妖怪,脸上的表情多了几分得意:“得手了。”

青玄见他平安捉了妖怪出来,眼神欣慰。但看了那妖怪后,却不由皱了皱眉。

奇怪……这便是那清风口中所说的厉害妖怪么?

其实,这老头并非什么大妖,青玄一看便猜到一二。白皮老头,乃是赌场之中夜夜不熄的蜡烛沾染了人气成精。它的眼中之蜡,只是勾魂摄魄之术的一种而已。只要见了它眼中的烛火,便会失了心智,进而任人摆布。

不过,若是单人要除掉这妖怪,风险还是很大的。

青玄端详片刻,迟疑道:“这妖怪被你一捏便死了?不对吧……”

说时迟,那时快。那本来气息奄奄的白皮烛妖忽然抬手,朝着青玄的天灵盖便是一拍——

这才是这妖怪的真本事:眼中的烛光,只能迷人心智。而这一掌,却能夺走三魂七魄中的一魂。

白皮烛妖想得明白:此二人应是搭档,只要将眼前这行者的魂魄握在手中,谅这个握着自己脖子的书生也不敢继续为难自己……

没想到,青玄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那白皮烛妖低头看看手中,发现并无魂魄,顿时愣住了。

这怎么可能呢?只要是他出手,用这一招绝对是手到擒来,就算不能勾出一魂来,起码也该有点动静啊!可是,现在,他手里空白一片,什么都没有!

除非这人没有魂魄!

但,人怎么能没有魂魄呢?

白皮烛妖耷拉着脑袋,十分丧气地想,那就只剩下另一种可能了——这人是真正的高手。

以他的妖力,没办法将高手的魂魄夺走,于是只得认命,被高手押走。

“怎么样?虽然我最近不常捉妖,但本领还是在的,这下,师兄可以放心了吧?”吴承恩一边抖着手中的白皮妖怪,一边笑着问青玄。

青玄无奈地摇了摇头,却也没再多说什么。

无论如何,既然目的达成,那便该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至于收掉妖怪内丹一事,回了京城再做也不迟。青玄同吴承恩拿了主意,两人片刻不留,便借着夜色遁去。

客栈里面,一直乱了将近半个时辰。里面的赌客人多势众,加上看场子的人不晓得为何没有进来救场——打砸一番后,赌场的人不得不出面赔尽了银子,才让众人作鸟兽散。等到里面的人出来,眼瞅着天都要亮了,外面的几个泼皮才能挪动脚步。

这一夜,少说也损失了万把两雪花银。

黑脸泼皮被人扶着坐在地上,嘴中不依不饶,寻思着怎么去找那两人报仇。他知道事情不小,也是为难怎么跟自己背后的老板交代——一晃眼,他瞥到了一个人。

那个依旧靠在笼子里的中年人。确切的说,那笼子的大门已经被那书生用诡异手法打开,现在正一晃一晃的招摇,却始终不见那中年人有任何逃走的打算。

“给我带过来!”黑脸泼皮看着那人皮笑肉不笑的脸,气不打一处来。几个手下得了命令,登时将那中年人拖了过来。

他心中的这股邪火,必须找个人发泄出来。

想到这里,黑脸泼皮从怀里掏出来了一根硕长的锥子,叫人按好了那中年人。那人倒也不挣扎,只是拼命提提身上唯一的裤带,怕自己衣不遮体,再有什么东西掉出来。

黑脸泼皮眼尖,看出了对方的心思,即刻上前亲自动手,搜罗一番——遗憾的是,只是从这裤带里面翻出来了一叠当票。看来,这人把身上的东西全都当了,然后输了个精光。这等赌徒,倒也算是极致。

咦?这个硬疙瘩是什么……

黑脸泼皮忽然间有了新的发现,寻摸一番,翻出来了一个骰子——这骰子虽然正常大小,但是分量却绝不一般,起码十斤沉。

看到黑脸泼皮手中的那个骰子,中年人才第一次慌了神:“别动!那个,别动!”

灌铅骰子嘛……原来如此……黑脸泼皮终于明白了此人的勾当:看来,他是打算来此出千讹钱,只是还没找到机会便输了个精光!本来都是一路人,又没有赢走银子,平日里说不定会放他一马。娘的,今日之事诸多晦气,看来算你倒霉!

想到这里,黑脸泼皮定了心思,将那骰子随手一扔,握紧了锥子,吩咐手下道:“给我把他的手指头掰开!我要一根一根的……”

“别!”那人挣扎一声,撕心裂肺。

然而他却不挣扎被人禁锢的身体,反而盯着地上转圈的骰子,仿佛那骰子里藏了什么了不得的法器一般,一碰就会招来祸端。

那骰子在地上转了几转,终究定住——四点朝上。

地上的中年男子叹口气,闭了眼睛。

“诸位,这可怪不得我了。”中年男子一边摇头一边惋惜地叹了口气,“谁叫你们动了不该动的东西。”

语毕,中年男子将视线从众人中一一扫过,最终停留在那黑脸泼皮及他身边的三个人之中。

就这四个吧……

“与天一局,愿赌服输。”

一阵风忽然袭来,卷起了风沙,叫人睁不开眼。待到风沙停了,几个泼皮却惊讶发现,地上那个赤身裸体的汉子同那骰子,都已经不见了踪影。

恍惚片刻,众人正想叫那黑脸泼皮拿个主意,转头一看,纷纷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除了那黑脸泼皮外,还有另外三个人已经一并倒在了地上。那黑脸泼皮胸口的衣衫被人挖开了一块,里面藏着的银子已经不翼而飞。四人都是躺得笔挺,面色铁青。有人壮着胆子探了探鼻息,已然断了气息。

“出人命了,出人命了!妖怪啊!”惨叫声,终是伴着刚刚微亮的天色,一并响了起来。

鬼市,巳时。

当铺的窗口,那中年男子讪笑着递过去自己的当票和银子。里面的伙计打着哈欠,嘲弄地看了一眼外面那人赤身裸体的样子,不耐烦地去取了他抵押的物件和行李。

中年男子也不避讳,接过东西后就地穿戴,虽然还是邋遢,却总算是有了个人样。他伸了个懒腰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哈欠。店小二皱着眉,本想张嘴哄骂他出去,多看了一眼那人的衣服后,却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然后哆嗦着身子,爬着想要逃往账房。中年人自己倒是没什么反应,掂量着手里剩下的几个铜板,琢磨着去哪寻觅个能吃口热乎早点的地方。

“哎哟,刚才应该问问那店小二今天是什么日子的……也不知道来京城几天了。”那人揉着自己的头发,似是想挑出里面的跳蚤。

“今日是你到京城的第六日了,大器。来了他镇邪司的地盘便音讯全无,你倒是赌了个过瘾。”背后,一个冷漠的声音传了过来。

“啊,啊!你怎么来了?”那中年人略一惊讶,转过了身。

“听说,你在皇宫里放了一把火,还是三昧真火?”那个冷漠的声音,语气似乎相当头痛。

“怨不得我啊……我又不知道那鬼皇帝住哪里,放把火是想逼他出来嘛。对了,回去别和主子说啊。”那中年人一开始语气强硬,说着说着,倒像是求饶了。

“鬼知道你到底是什么心思。总之,与我回去吧。不然你若是被镇邪司发现了,又要添上几条人命了……”那冷漠的声音,叹口气,似是劝说。

周边已经有了几个身影,有人有妖,一个个看打扮就知道都不是什么善茬。而这两个人之间大逆不道的高谈阔论,显然引了不少人注意。但是当这些人看到这二人的衣服后,都纷纷避让了几步,假装耳聋眼瞎,把大路让了出来。

两人统一白色的衣服,背后别无他物,都只是绣着一个字——吾。

这个字,便足以叫鬼市中的凶神恶煞退避三舍。稍有见识的人,也知道背负着这个名号的人千万招惹不得。因为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那个字,象征了另一个同镇邪司不相上下的名号:

执金吾。

而且,是李家的执金吾。

李家执金吾的名头在江湖上乃至妖界都响当当的,如若遇见,自然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那被唤作“大器”的中年人顿了顿身子,终是叹口气,回了身:“咋会是让你来找我呢……那咱家里谁看门啊,真是的。”

“我是替小姐来京城送东西的,谁愿意找你。只是,小姐知道你的脾气爱好,料你主动请缨来京城,便是为了赌上一手过瘾。她还算准了日子,说差不多今日,你便会输个精光。”

面前的这人,与那大器穿着同样打扮的袍子;这人挽起半截袖子,露出的胳膊上布满了一片正在发出低吼的银狼纹身。

——在大器面前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皱着眉的李晋。

“小姐神算啊……确实输光了。”大器感慨一句,不好意思的挠头,“不是来找我的,便好说了……你再留我几日,我跟你说,我肯定能翻本!”

“拉倒吧,都穷得光着身子进鬼市了,你拿什么翻本啊?”李晋不屑地数落道,“还有啊,要让主上知道你又把咱这身衣服给当出去换了银子……”

“我这不是把衣服赎回来了嘛,你不说我不说,主子怎么会知道!当然了,虽然用的算不上是赢回来的钱……”大器说得没什么底气,还小声嘟囔了一句,随即又提起了兴致,“不过你放心,我手头还有别的东西能当,就是得找一个敢做买卖的当铺。”

说着,大器在怀里摸索一番,掏出来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器物,毫不在意地在手中上下抛玩,意图对李晋炫耀;那是何等夺人眼目的光彩,雕工也是精细,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而这造型,更像是……

李晋细细看了看,随即倒吸了一口凉气,急忙抬手将那东西塞回了大器的怀里:“你怎么……偷了这个?”

“因为是金子啊!”大器似乎不明白李晋为何有此一问,回答得理所当然。

怪不得,他偷了这个东西后,就连鬼市的当铺都不敢收。

就连周围的人看到这个东西一眼,多是一愣,随即又都会摇摇头自嘲:定是赝品,这东西的真货,怎么可能出现在鬼市。

“我跟你说,今天早上有个好玩的事儿……走找个地方,边吃我边跟你说。我记得,他叫吴承恩是吧……哈哈,倒没想到被锦衣卫的人给抬了一手……”大器哈哈笑着,搭着李晋的肩膀,朝着鬼市的正门走去。

李晋此时的心情,并不算是太好。

倒不是因为他此行没有见到吴承恩。

而是因为,第一,大器肯定身上没银子;这顿饭,估计要自己掏腰包了。这厮的饭量,李晋是知道的,就算只吃馒头,也能吃掉三百两。

第二,大器偷来的金块,并非什么古玩,那乃是当今朝廷调兵遣将所用的虎符!这东西处理的稍有不慎的话,便会……

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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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她是忠义王府的嫡女,却因为痴傻呆滞而受尽欺凌辱骂,甚至连未婚夫也在大婚当日伙同庶母庶妹害她性命,夺她嫁妆。她不甘冤死,招来异世一缕新魂,代替她重生。她是二十一世纪冷氏小公主,黑帮大小姐,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灵魂穿越到痴傻小姐的身上。只是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漆黑深邃的眸子,潋滟风华,惊起了一池春水,无数男女为之疯狂。表面与世无争吃斋念佛实则高深莫测的王妃,看似温柔大方沉静自持实则心机深沉的二姐,表面娇弱实则张狂善妒的四妹,看似乖巧活泼实则心狠手辣的五妹,头大无脑肤浅张狂又莫名失踪的六妹。表面温柔大度实则心如蛇蝎的七妹,以及淡然如菊,诡异莫测的八妹.一个个都不是善茬。好,既然你们不让我清静是吧,姑奶奶我不发怒,你就不知道我姓什么。庶母杀她性命,庶妹夺她嫁妆是吧。水眸一眨,庶母庶妹被送到佛堂静心修佛。派人暗杀是吧,我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阴谋诡计想毁我清白是吧,我让你尝尝千人枕万人尝的滋味儿。王府内深宅大院,各种争斗层出不穷,她应付得游刃有余,乐此不彼。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她出名了,而且还是名动天下。于是,什么蝴蝶蜜蜂的全都围着她转,桃花满天飞.这里有算计,有争斗,有阴谋,有迷茫,有复仇.更有不变的神话,爱情!萧霆轩:“我曾在渤海之滨,海底之下找到一颗上古七彩晶石,在火海里经过九九八十一天燃烧,制成这一枚泪滴状的玉石。它,像极了母后为我掉下的第一滴泪水。所以我为它取名为‘无泪’。我希望,以后我的女人,永远都不要留下一滴泪。因为这颗泪石,已经藏尽她一生的泪水。”欧阳宸:“五彩凤凰血玉乃是上古神物,它的存在不仅代表着无忧城的兴衰和拥有选择无忧城城主的权利,它更肩负着选定每一届无忧城城主夫人的重任。你看,它的眼睛,美丽清透,耀眼如同太阳。选定无忧城城主夫人的方法,就是将之鲜血滴在它的双眼上。若五彩凤凰血玉发光发亮,那就代表着这个人是它认定的城主夫人。如今,你的血重新唤醒了它。所以,你是当之无愧的城主夫人。也是,我命定的妻。”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四季暖冰情

    四季暖冰情

    四季,春夏秋冬。如同白色的影子一晃而过。你,亦是我心中的白月光,是我手心里的朱砂痣。因为有你我不怕……这辈子我都不会再把你放开了。我会守护在你身边……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