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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美洲大陆的主人

美洲是一块得天独厚的大陆,美得流蜜,富得流油。但不知为什么,最初的人类却没有诞生在这块风水宝地上。套用达尔文的逻辑,美洲大陆的猴子从来就没变成过人,或者,美洲根本就没有过能变成人的猴子。如果说今天的美洲国家都是“移民国家”,应该不会错,因为就连它的“原住民”印第安人都是“外来户”。

虽然考古学家众说纷纭,但大部分人认为,印第安人最早是在大约一万两千年前的“冰川纪”从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迁徙而来的。那时,地球上的大片水域结了冰,海面降低。欧亚大陆和北美大陆之间的白令海峡是一片陆地,叫作“白令吉亚”。这里气候温和,布满草地、湖泊和森林,也生活着各种动物,有体型庞大的熊、象,也有树懒、骆驼,湖中有鱼,海里有鲸。

猎人们从西伯利亚来到白令吉亚,他们拖家带口,走到哪住到哪。渐渐地,他们跟随着动物的足迹,跨过这座“大陆桥”,来到阿拉斯加,又望着鸟儿南去的方向,进入加拿大。再往南,他们看到了大湖,看到了大河,看到了森林,看到了草原,看到了一个狩猎天堂。

美丽富饶的大陆让猎人们流连忘返,他们的足迹很快踏遍南、北美洲。两千年过去了,地球变得越来越温暖。海水淹没了白令吉亚,美洲大陆终于和欧亚大陆分开。滞留在美洲的猎人们再也回不去了,他们成了美洲大陆的主人,将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家园,创造自己的文明。他们自称为“人”。在克里斯多夫·哥伦布来此之前,我们就把他们称作“美洲原住民”吧。

原住民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如玛雅文明和阿兹特克文明,至今仍令人敬畏。他们的生活方式多姿多彩,有的狩猎,有的捕鱼,有的耕种,有的采集。原住民以部落或村庄为基本单位,没有形成地域辽阔的统一国家。不同地方的人们有不同的社会形式:有的是母系社会,有的是父系社会;有的是公有制,有的是私有制;有的专制,有的民主;有的人人平等,有的产生了阶级。部落之间时而和平,时而战争。他们认为自己的大陆就是“世界”,从来不知道其他的人类。

原住民还培育了玉米、土豆、地瓜、西红柿、南瓜、西葫芦等植物。当时欧亚大陆的主要粮食是小麦和大米。小麦需要肥沃的土壤,大米需要充足的水分,而玉米却可以在比较贫瘠的土地上生存。可想而知玉米对人类粮食的贡献了。土豆传入欧洲时,立刻成了餐桌上的主食,使千百万人免于饥饿;玉米和地瓜传入中国后,很快就得到青睐;西红柿就更不用说了,你能想象没有番茄酱的比萨饼吗?

时间就像密西西比河的水,静静地流淌着。人类如一叶轻舟,随波逐流地来到15世纪末。原住民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命运,连同他们的名字,就要改变了。1492年8月,41岁的哥伦布率领3艘可怜的小船和90个随从,离开西班牙,驶入茫茫大西洋。这个出生在意大利的男孩儿,从马可·波罗的书中了解到一个金碧辉煌的中国,便燃起金光闪闪的梦想。他坚信,一路向西,就一定能到达那个遍地黄金和香料的国度。当时,西方把中国、印度、日本及其他东亚国家所在的地区称为“印地”。

哥伦布从小就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不但熟读马可·波罗的游记,也熟悉古希腊地理学家托勒密的理论,知道地球是圆的。他是个优秀的航海者,有超人的直觉,擅长计算经度、纬度和风速,借助指南针,他能准确地把握速度和方向。哥伦布随身带着西班牙国王给中国“大汗”的一封信,随行的还有讲阿拉伯语和希伯来语的翻译,他认为这样就可以和中国人交流了。他似乎具备了一切到达中国的条件,只犯了一个错误:小看了地球。

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哥伦布,是托勒密小看了地球。托勒密计算的地球比实际的地球小。小了多少呢?大约一半。按他的算法,中国所在的“印地”恰恰就是在美洲的位置,因为那时的人们根本不知道太平洋的存在。所以,当哥伦布看到巴哈马群岛时,他第一个反应是:中国!中国!

当然,哥伦布很快就意识到那不是中国,因为他知道中国很大,绝不在这些小岛上。但他断定,这些岛就在“印地”,是中国的外围岛屿,而中国和印度就在附近,穿过这些岛屿便可到达。既然这是“印地”,那这里的居民自然是“印第安人”啦。“美洲原住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印第安人”。

哥伦布四次来回横穿大西洋,锲而不舍地寻找着中国,更准确地说,是寻找着黄金。他从未踏上北美,只看到了南美。他明白中国的纬度没有那么低,认为南美不是中国,而是《圣经》中提到的“伊甸园”。虽然哥伦布至死都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一块“新大陆”,也没有为西班牙王室找到黄金,但这并不妨碍他青史留名,他的航行和他驶向未知的勇气点燃了欧洲人探索世界的热情。此后,探险家和航海家们前赴后继地冲向海洋,从达·伽马到哥伦布的好友亚美利哥·维斯普奇,人们终于明白,他们发现了一个“新世界”。

亚美利哥不仅是探险家,也是个作家,他生动细致地描绘了南美大陆的锦绣江山和风土人情,他的书让欧洲人大开眼界。1507年,当马丁·沃西穆勒把一幅反映最新地理大发现成果的《世界地图》呈现在人们面前时,他把新大陆命名为“亚美利加”,因为他是亚美利哥的超级“粉丝”。从此,美洲和美洲的居民印第安人,走进了欧洲人的视野,也走进了风起云涌的历史。

就让我们来看一看欧洲人探险和征服的足迹吧:

1492年,哥伦布到达巴哈马群岛。

1497年,达·伽马绕过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

1497年,约翰·卡伯特到达加拿大的纽芬兰。

1500年,佩德罗·阿尔瓦雷斯·卡布拉尔到达巴西。

1507年,亚美利哥勘探南美洲。

1508年,胡安·庞斯·德·里昂宣布波多黎各为西班牙领土。1513年,他来到北美南端,把那个鲜花盛开的地方命名为“佛罗里达”。

1510年,瓦斯科·努涅斯·德·巴尔沃亚到达巴拿马。1513年,他成为第一个从美洲西海岸看到太平洋的人。

1518—1522年,麦哲伦和他的船队完成了人类首次环球航行。

1519年,科尔特斯在墨西哥登陆,摧毁阿兹特克文明,以墨西哥城为中心建立“新西班牙”。

1532年,皮萨罗入侵秘鲁,宣布秘鲁为西班牙属地。

1536年,埃斯特万和马克斯探索得克萨斯和新墨西哥。

1540年,科罗纳多探索亚利桑那、堪萨斯和新墨西哥。

1608年,塞缪尔·德·尚普兰为法国建立魁北克城,以此为中心形成加拿大殖民地。

1610年,亨利·哈德逊在纽约登陆。

率先来到美洲的西班牙人觉得自己的文明是最伟大的文明,自己的上帝是真正的主宰,而印第安人是“野人”,他们的神是妖魔。对付“野人”的唯一办法就是征服。西班牙人在南美毫不客气地踏上血腥的征服之路。印第安人的弓箭和长矛在火枪和利剑的攻击下一败涂地,美洲再也不是他们宁静安详的家园。在残暴的屠杀之后,南美剩余的印第安人大多变成了西班牙人的奴隶。

然而,印第安人的厄运并没有到此结束。真正让他们遭遇灭顶之灾的不是刀剑和奴役,而是传染病。天花、麻疹、水痘、黑死病……这些欧洲人已经有了免疫力的病毒,被探险者和殖民者们带到美洲,在丝毫没有免疫力的印第安人中迅速蔓延,很快就将成片的村庄和部落变成无人区。南、北美的印第安人几近灭绝,大约75%死于天花。印第安人的死亡使美洲劳动力匮乏,直接引发了另一个恶果:黑奴贸易。那是后话。

随着墨西哥和秘鲁金矿的发现,西班牙帝国在16世纪中期走向辉煌的顶峰,它在30年内占领半个南美,超过了罗马帝国五百年扩张的领土。但热情、勇敢、残忍的西班牙人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不团结。所以,当他们把印第安人赶尽杀绝之后,接下来的就是自相残杀。各殖民地之间很少往来,还经常互相攻伐。这也是南美的西班牙领地日后没有出现一个统一的“合众国”的原因之一。

西班牙的成功和富有让它的欧洲姐妹们眼红得喷血,英国、法国、荷兰、瑞典等迫不及待地也想在美洲建立殖民地。西班牙是个“跟着黄金走”的帝国,它对北美的几次勘探都没有发现金矿,于是认为北美是一片“没有希望的土地”。所以,在控制了佛罗里达之后,没有继续在北美殖民,使欧洲其他国家获得了在新大陆发展的机会。北美的印第安人暂时幸免于西班牙人的大屠杀,却没有逃脱传染病的灾祸。而且,在此后的几百年里他们还将受到英国殖民者和美国人的不断打击,运气跟他们的南美伙伴一样糟。

就在欧洲各国纷纷登陆北美时,英国却似乎运气不佳,它的几次殖民努力都以惨败告终。伊丽莎白一世能打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却无力让英国人在北美站稳脚跟。直到1607年,英王詹姆士一世才重新看到希望,因为有一个私人股份公司站了出来,信誓旦旦地要在北美生根发芽,发财致富。

这个公司能让英国梦想成真吗?英国人将怎样走出一条与西班牙不同的殖民之路?请看下一个故事:《弗吉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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