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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星期二 爱的絮絮叨叨

不婚主义

我结婚也许会是这样的:首先,新郎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施瓦本人或者是来自附近地区的人。他的名字叫什么对我来说无关紧要,反正无论如何他都会有个名字,或许还是个奇怪的名字。选秀节目里那些选手的名字就非常奇怪,有叫阿迪的,也有叫哈梅德的,还有叫门得勒思的,甚至有叫达达娜的。如果我结婚的话,有可能嫁给一个叫塞巴斯蒂安、亚历山大或者克里斯蒂安的人。

其次,办婚礼最重要的是我们给宾客们寄送的婚礼请柬,按照我的想象,请柬上面应该贴着三张照片或是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拼图。一张是我们这对新婚夫妇亲吻的照片,一张是运动照,剩下那张可以贴上滑雪照。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向每一个收到请柬的宾客传递这样的信息:这就是我们!我们很相爱,我们拥有共同的爱好。在这些照片下面还要用这样的字体写上:

我们互相信赖……

后面这几个点非常重要,它能够传递出一种很庄重且意犹未尽的感觉,一个点接着一个点。

请柬的内页是具体的内容,比如结婚证书和邀请语。结婚仪式可以在一个小教堂里举行,教堂虽然不大,但是很漂亮,有封闭的蔷薇园,宾客们参观完仪式就可以在院子里喝香槟。我希望把香槟酒摆在高脚桌上,还要配上浪漫的淡黄色桌布,周围绑着小蝴蝶结。

在这个美丽的蔷薇园里,我们要照很多婚礼照片:我丈夫从背后环抱着我,或者用手把我托起来,摄影师必须快速按下快门,毕竟我和裙子的重量都不轻。这些照片两周以后就会出现在婚纱摄影师的展示窗里,再加上一张摄影师的背影出现在我的画像后面的照片。

我穿着一件就连茜茜公主都要羡慕的裙子,裙摆相当大,能够藏得住五个孩子,下面还有纱料做衬托,这样华丽的一件结婚礼服看起来似乎很不实用,但没关系,婚纱设计师可以在里面缝上方便用手提起裙摆的拉环。婚礼当天,我会从下午4点开始就一直提着裙子,除此之外,我还要戴着超过肘部的长手套,上面装饰着亮晶晶的小石头,所有的人都会惊叹:多么美丽的新娘啊,我将会大放异彩!婚礼那天就是我人生中最美丽、最珍贵的一天。

随后的婚宴在酒店举行。停车场里,亲朋好友们早已准备妥当,只等我们的出现。证婚人给了我们惊喜,随后我们放飞了气球,而每位来宾都按要求,在明信片上写上我们的地址以及他们对我们婚姻的祝福,所有人都跳起来照了一张合照。

酒店的大门上有一个粉红色的环儿,证婚人给我们递上了剪刀,让我们把它剪断,在场的所有人都在鼓掌,我们微笑着向大家挥手,直到走进酒店里。

婚礼蛋糕是亲戚为我做的,除此之外,朋友们还给蛋糕里面加了不少料,有特制的、家常的、秘制的。“你应该尝尝安雅的暴风蛋糕[13],是她奶奶做的,简直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暴风蛋糕了!”我们还会提供过滤咖啡。

为了让等候晚餐的时间显得不那么漫长,朋友们开始玩游戏。他们轮流向我和我的丈夫提问题,我和我丈夫必须背对背回答,我们对对方有多熟悉?谁更会理财?谁比较爱乱放东西?谁穿着裤子?当我俩的答案不一致的时候,就会惹得宾客们哈哈大笑。我的伴娘们排了一出新版的舞剧《王者之舞》,所有人都大喊“再来一个”和“脱衣服”。我丈夫所在的足球俱乐部的人写了一首诗,还大声地把诗念了出来。快5点的时候,强尼架起了他的电子琴,他想要让婚礼更加热闹。

终于到了晚餐时间,晚餐是自助餐,有鸡蛋面、烧烤、大碗的蔬菜沙拉,我们还贴心地在沙拉上放了美味的奶白色沙拉酱,麦茨格·麦尔烤的肉最好吃,萨斯亚和弗兰克的手艺也不容小觑,大家都很尽兴。晚餐过后是婚礼舞会,强尼弹奏着电子琴为大家伴奏,我和我的新郎跳了一曲由他自己改编过的维也纳华尔兹。我很庆幸自己上过舞蹈课,这样至少不会在回顾自己的婚礼录像时感到丢脸。

年长的宾客跳最后一曲,强尼弹奏了三首经典迪斯科曲目,一首七十年代、一首八十年代、一首九十年代的。

当《我会活下去》这首歌的旋律一响起,在场的所有宾客都走进了舞池。

我们一直狂欢到凌晨4点,我困得直打瞌睡,必须要睡上一觉了。我敢打赌,我的证婚人肯定在床上塞了气球,婚礼之夜就这样过去了,我困倦极了,我那不知道叫塞巴斯蒂安、亚历山大还是克里斯蒂安的丈夫也醉倒了。

我能把我的婚礼设想得这么好,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儿,当然更棒的是,我压根儿就不用去如此庆祝我的婚礼。

婚姻的真谛

我们从16岁就开始想象,自己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捏着一包薯条蜷缩在沙发里,一只手还端着一杯啤酒?

最糟糕的情况莫过于这样:我穿着老虎打底裤和小熊毛衣,窝在福利房的沙发上,四个调皮的小男孩儿在周围上蹿下跳,闹得家里鸡犬不宁。为了能看一看电视上播放的节目,我必须大声喊叫,命令他们安静一点儿。而最好的情况也许是,朋友萨拉嫁给了影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而玛丽嫁给了接招合唱团的马克·欧文,他曾经在电视节目上说过“我爱你”,作为他的妻子,电视机前的玛丽很笃定,这句话就是为她说的。

也许这个时候,我会放弃晚一点儿再结婚的想法,因为我意识到,结婚是遵循自然法则的一种选择,就像新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不可阻挡。那些顺应自然发生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抗拒的,没有了这些,我们反而会觉得生活很不自在。我们会在生日的时候收到礼物,在过节日的时候看见漂亮的节日盛景,所有该发生的一切,只要顺其自然地发生就好。

我已经记不起来我的婚礼是什么样子的了,也记不起我是如何穿着白纱裙走向婚姻的殿堂的。小时候的我和其他女孩子有些不同,她们会打扮自己的芭比娃娃,给玩具穿上用餐巾纸做的白色裙子,并且规划一个梦想中的婚礼现场。然而,那时候的我从没做过类似的事。我有一张1992年的狂欢节照片,照片上所有的女孩子都戴着小皇冠,梳着美丽的新娘发型,穿着洁白的婚纱礼服,而我则穿着丝质睡衣,戴着蓝色帽子,和这一群美丽的公主形成鲜明的对比,整张照片里就我最不和谐!公主们当然觉得我这样很难看,为了避免成为大家的眼中钉,我给自己找了一个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根本就不想当什么公主,谁愿意成为睡美人那种一直醒不来,只能等王子来救她的公主!那样的生活太无聊了,我才不愿意做这样的蠢事。

到了现在这个年龄,曾经身穿公主裙的女孩子都已经嫁作人妇,玛丽没有如她所愿地嫁给接招合唱团的马克·欧文,而是与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狂欢节歌手订婚了。萨拉和霍尔格结婚了,这个小伙子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完全相反,如果非要比一下的话,他们之间的差异就像豆腐和肉这两种食物之间的差别。可是这并不影响萨拉将在秋天举行自己的婚礼。

老实说,我很喜欢婚礼,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想给自己办一场,它对我来说,就像是冲浪或者是在卡拉OK里唱歌一样,是一个我很乐意看到别人做主角,而我自己只需要旁观就好的活动。

过去两年我参加过很多女性聚会,还有六七场婚礼,这些婚礼几乎成了女士们的天下,她们亲密至极,至少在庆典当天如此。婚礼是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天,这一天的婚纱质量至少要在哈雷德·格雷科勒[14]设计的衣服之上,当然也不必奢华到路德维希二世[15]的地步。婚礼现场到处都是小蝴蝶结、薄纱、泡泡、心形的贴纸、小点心、粉红色物件和玫瑰花。肥皂泡和丝绸做成的花瓣是最近的流行元素,成为现场必不可少的装饰品。新娘的婚纱礼服比新郎的礼服更加用心。这样的场景当然会使女孩子们羡慕不已,在她们还没谈恋爱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设想自己的婚礼了。就算已经长成了大姑娘,女孩儿们却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热衷浪漫的婚礼。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女孩子的喜好发生了改变。德国人平均办一场婚礼的花费约为15000欧元,而德国人的年收入平均下来为33000欧元,也就是说,婚礼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不仅仅是最美丽的一天,也是最昂贵的一天。

婚礼是一场金钱堆成的演出,人们把求婚声明登在报纸上,或是拍个求婚视频上传到视频网站上。有一种职业叫婚礼策划,他们可以为任何人提供订制服务。德国的结婚登记处反对新人在国外的沙滩上举行大型婚礼,或者是进行奢侈的海底婚礼,但这并没有什么用。为了让自己的婚礼与众不同,有的人会让婚礼持续整个周末,足足两天的时间,让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忍不住猜测婚礼的花销。不过,婚姻持续多长时间才能让这样的婚礼回本呢?仔细算算,至少要到银婚(结婚25周年)才能赚回来。

德国人一直在追求完美的婚礼。但在我看来,如果把婚礼的重头戏放在了最开始,这场婚礼还有什么看头呢?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典礼最为合适呢?

在我的观念里,两个人能够举办婚礼,共同走进婚姻的殿堂,一定是基于他们之间的爱情和他们想要共度余生的信念。或许这个想法很老派,但是我认为这些才是基础。虽然我并不想成为公主,但在婚姻的意义这点上,想法还是有些浪漫情怀的。

我听到的很多婚礼誓言都这样说:“我不需要很多人的关心,只需要我的爱人的关爱。”所以,你看,有一个强烈的结婚意愿是很重要的,这会促使爱人向彼此敞开心扉,共同分享未来的幸福。至于婚礼,排场小一点儿其实也挺好,这避免了新人们在举办婚礼之前就过早地兴奋起来。当然,我赞同小型婚礼也许是缘于自私的心理——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的幸福。

我不是反对结婚的支持者,我只是不相信永远。虽然我们不能断言根本没有永远,但却不得不承认永远是一个很难达成的目标。生活中,有一半的婚姻都不能走到最后。如果空难的发生概率也像婚姻失败的概率一样高达50%,那么汉莎航空公司早就破产了。尽管事实如此残酷,人们还是执拗地相信婚姻能够持续到生命的终结。走入婚姻的男男女女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一定会与另一半幸福地生活,直到永远。难道我们想要和爱人天长地久的想法很天真吗?或者这根本就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一切事情都会遵循过犹不及的原则,无论蕾哈娜的新写真集、基民盟的竞选宣传还是爱情。承诺越隆重,这条规律就越会无可争议地显现出来。越来越盛大的婚礼和越来越高的离婚率不刚好证明了这一点吗?也许我们只是想通过婚礼这种方式来求得心理上的安慰,就像在安静的森林里吹响喇叭一样——弄出的动静越大,就会越快地消弭我们的恐惧。

我会一直考虑这个问题,直到有一天想结婚为止。也许大家结婚并不是因为对结婚这个事情已经有了清晰的概念,只是刚好对一个人有感觉,想和对方生活在一起而已。到了这个时候,他就会对她说:“嫁给我吧……”就是现在!

搁浅的锻炼计划

跨年夜注定手忙脚乱,这是个定律。烟花必须要在新年到来的一瞬间点燃,而烟花一经点燃就会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上天空,这个时间可不好把握。对新手来讲,为跨年夜做准备一定是一次难忘而痛苦的经历——叼着快要燃尽的香烟哆哆嗦嗦地站在室外的寒风里,扳着手指头计算,还有多长时间才能敲响新年的钟声。同样的情形也会出现在体育赛事上,因为运动是一件你必须全身心投入,却失败率很高的活动。

自从妈妈为我报名参加了健身俱乐部,并且亲自接送监督我后,锻炼就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必须决定自己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锻炼,当然,关键是我必须有时间,更关键的是,我还要有兴趣。同时满足时间和兴趣的事情很少,而在这个健身俱乐部,我只需要花很少的钱就能练出好身材,简直太划算了。一个月花三盒烟的钱就能每天去锻炼,价钱真的很公道。16个月后,我加入了一个健身俱乐部,可是总共才去了三次。

也许优惠的价钱不是优点,反而是问题所在。如果我去一个每个月的花费抵得上房租的三分之一的健身俱乐部,即便我没有兴趣运动,也会逼迫自己每周至少去两次。

健身俱乐部是失败案例聚集的地方,它就是靠着那些偶尔才出现的挂名会员赚钱的。当大家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晚了,退出健身俱乐部可不像退出基督教教会那么简单。为了退会,我去医院找了三次医生,假装自己背疼,最后终于拿到了医生开的证明,这才成功退会。不幸的是,后来我还真的患上了背疼的毛病。

有了这次经历后,我决心换一种锻炼方式——慢跑。这是一种自由锻炼,不需要监督,随时随地从家门口就能开始,算得上是一项老少咸宜的活动。然而,每当我看到有些人的慢跑姿势的时候,我不禁会想,如果我跑步也是他们这样的姿势,我宁愿选择骑自行车锻炼。而且,我居住在城市里,绕着高楼大厦跑来跑去会非常无趣,不仅没有一点儿田园气息,还要在马路边上充当免费吸尘器,这样的锻炼毫无用处。看起来,慢跑也不是一个好选择。我讨厌慢跑。

慢跑作为一项很孤独的运动,跑步者就像是一个移动的木桩子。当然你可以在跑步的时候听音乐。可是适合跑步听的音乐不会像爱情电影中的配乐一样,可以完美地契合场景。跑步横穿科隆城的时候应该听什么歌儿呢?BAP乐队[16]的歌?科隆当地乐队的歌儿?就算歌曲找对了,但跑步又不像舞蹈的时间那么长,路边的风景往往一眨眼的工夫就过去了,甚至都来不及反应,风景就又换了。

此外,跑步的确称不上是一个可以让人享受的过程。刚开始还好,渐渐地,你就会觉得呼吸困难,像是穿了束身衣一样难受,胸口闷闷的,脚步也越来越沉重,这是典型的缺镁的症状。这样的症状让我开始担心,慢跑会损害我的健康。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说慢跑是有益于健康的?

中途休息的时候,我的脸色很差,大口喘着气。不巧的是,刚好有一个熟人迎面走了过来,我马上屏气凝神,装作很轻松,避免让他看到我狼狈的样子。一碰到熟人,我就要屏气,这让我的胸口更痛了。不断的恶性循环几乎击垮了我,我简直要疯了。难道无休止无目的地跑步、机械地为了跑步而跑步是正确的吗?虽然道路就是目标,但这目标也不应该是跑步本身吧。何况慢跑可不是一项完全没有花费的运动。

首先,至少要买一双自己看得上的慢跑鞋。虽然我不愿意在没用的东西上花钱,但为了慢跑,我甚至买了两双运动鞋,以便应对不同的天气。刚开始我雄心勃勃、跃跃欲试,下定决心即便下着瓢泼大雨也一定要坚持跑步。此外,我还置备了一件特别棒的上衣——又透气又防雨的那种,以及一块能测时间、速度、里程、脉搏和卡路里的手表。运动袜当然买了那种舒适、吸汗的棉袜,天冷时候需要穿的夹克和帽子也挑好了。如此齐全的装备让我看起来很专业。

我每两天跑一次,中间剩下的那天用来休息,让身体缓一缓,适应锻炼的节奏,这是一个参加过半程马拉松比赛的朋友告诉我的。我这位朋友接受过整套的马拉松体能和耐力训练,所以我很认真地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且借鉴了他的训练计划。随后,我成功地坚持了下来,一月份的计划全都执行了,经过一个月的锻炼,我竟然能一口气跑上半个小时,而刚开始的时候我只能跑五分钟。到二月份的时候,我竟然练出了健美的小腿,线条看起来非常漂亮,我高兴极了,见人就展示一下,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看。此时,我不用装作我是一个运动型的人,因为我已经是一个运动型的人了。

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始终坚持每隔一天就跑一次,严格按照计划监测脉搏,这样规律的生活让我有一种掌控自己人生的感觉,这实在是太美妙了!就像每天早上能够6点钟准时起床一样的感觉。这让我相信人能够战胜自己的惰性,只要坚持锻炼自己的毅力就可以。

我根本没想到,接下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也许是跑的时间太长了,也许是下雪天太多了,反正我也记不清了,我只知道,从某一天开始,自己的跑步计划被打乱了,由刚开始的隔一天变成了隔两天、隔三天,不知不觉,春去夏至,不跑步的理由又多了一个:太热了,在这样热的天气里跑步一点儿都不健康。这样说吧:借口越找越多,惰性越来越大,直到无法控制。

半程马拉松训练计划被我遗忘了,它被丢在门边的抽屉里长达半年时间,每次我打开抽屉的时候,它都仿佛在提醒我,这里曾经有个想要慢跑锻炼身体的愿望。“我要不要再重新开始……”我对自己说,可是最终,我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把训练计划扔进了垃圾堆。当然,我的运动鞋也难逃备受冷遇的厄运,只能终日孤独地躺在鞋柜里无所事事。

剩下的半年里我简直懒惰到了极致,恐怕世界上再找不到比我更懒的人了,当然,除了纽约的自由女神像。不知不觉到了十月份,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跑步锻炼计划完全失败了,并且总结说,体育锻炼就是一件特别枯燥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德国前外交部长费舍尔曾经跑过马拉松,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只能坐着轮椅进酒窖了。而历史上第一个跑完全程马拉松的人,最后也可以说是以失败告终的,他从马拉松跑到了雅典,大喊一声“我们胜利了”,然后倒地而死。

在运动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很多失败的案例。胜败乃兵家常事,也可以说,胜败乃运动常事。没有走到终点,并不意味着你运动的目的没有达到。相反的是,没有达到终点往往是运动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在竞技运动中每个人都能坚持到达终点,那么竞技运动就失去了它的趣味性。“飞人”乔丹曾经说过:“我的职业生涯中有9000多次投失,近300场比赛的失利,26次被信任去做最后一投,但未能成功。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失败。这便是我成功的原因。”

衡量运动是否成功的标准,并非只能以最后的成败做依据。尽管我没有完成半程马拉松的训练计划,可是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锻炼,我能够用“无人能及”的速度从我家跑到路口的小报亭。如果我以这样的速度去参加市区内短程赛跑的话,无疑会取得不错的成绩。在我看来,经过那段时间的训练,我已经成为短程赛的大师级选手了。我的身体适应了这类日常运动。在去小报亭的路上我突然意识到,其实我的计划想对我说,它觉得我就是个浑蛋,一点儿都不顾及它的感受。一瞬间,我觉得我们之间建立了一种莫名的联系,但是谁都不清楚这种联系究竟是什么。也许,有朝一日,我们两个又会因为运动而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调整生物钟

我的生活是另一种形式的失眠,也就是说,只有在我醒着的时候,我的生活才能正常继续。我的睡眠质量相当好,从来没有被失眠这个问题困扰过。

一旦我躺下睡觉,就会睡很久,通常是十到十二个小时,这对我来说是极其容易的事。当然了,如果有人像我一样,把一天里一半的时间都用来睡觉,那他就必须妥善安排自己醒着的时间,让一切更有效率。如果把我每天用在睡觉上的时间加起来,那将完全符合我奶奶的一句睡觉名言:“人生的一半时间都是这么睡过去的。”也许这一半是人生中糟糕的一半呢?但如果不是糟糕的一半那怎么办,有没有嗜睡者自救的组织?即便有这个组织,估计我也会在大家开会的时候睡过去,等睁眼的时候,一大半的会议时间都过去了。是什么导致嗜睡的呢?是我的血压出了问题,还是内循环出了问题?也许这两方面的问题我都有,大部分1980年以后出生的人都有这两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们是缺乏锻炼的一代(参看上一章节)。

也有人能够起得和早点师傅一样早,并且还能保持心情愉快、兴致高昂地开始新一天的生活。我本人当然不属于这一类,硬逼着我早起的话,我就会像个梦游的人,身体起来了,灵魂还睡着,到处晃荡。要变成早起的鸟儿,我认为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调整作息,否则,在现在这种状态下要求我早起,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刚醒来的时候,我的语言细胞还睡着,说出来的话多是含混不清的。比如妈妈问我:“亲爱的,你要喝杯咖啡吗?”我的回答是:“嗯呀哪哼。”翻译成正常的语句就是:“当然了,真是个多余的问题,给我来一大杯,加奶!”

也许,我嗜睡的原因不是血压有问题。也许,睡觉就是一种演练,让我可以在生命终结时从容地躺进棺材里。因为菲力普·马罗[17]曾经说过:“当生命走到终结,你就会敲开长眠的大门。”

睡眠让整个世界安静下来,回归到最初的样子。我意识到,我的身体每一天都要和“就这样睡下去”的想法战斗,因为睡觉本来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生理需求。对我来说,在“保持清醒”这场战斗中失败后,最直观的结果就是睡觉。

我一直对精力极其充沛的人持怀疑态度,他们一天只睡四个小时,刚睡醒就去健身房锻炼两个小时,然后开始在国际大公司里疯狂地工作,晚上去弹钢琴,还能把其他家庭成员照顾周到。我根本不相信有这样的人,我要是有这么多的能量,可能早就烦死了。我从厨房走到浴室都要磨叽半天,有这些时间,米丽娅姆·梅克尔[18]都能再获得个客座教授职位,再写一本关于“职业枯竭”的书了。

我无法想象,像默克尔总理那么忙的人会如何安排自己每天的生活,早上7点就要开始拯救欧元,9点为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开市,11点在联邦议会里演讲,还要时刻警惕那些别有用心的政敌给自己下绊子。

一方面,我对她安排得如此紧凑的生活感到惊讶;另一方面,我也十分困惑,也许,很多国家大事都是在国家领导人长期睡眠不足的情况下解决的。而我的睡眠是一个对抗的过程,并非对抗清醒,而是对抗无休止睡下去的冲动。哪怕外面的世界天翻地覆,也丝毫不影响我呼呼大睡。

如果我在小学的时候,能够晚两个小时上学,那对我的智力发展可能特别有好处。相比解二项式方程,我更喜欢吃意大利面。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化学上的渗透是什么意思。对我来说,与其把时间浪费在化学课上,还不如直接去睡觉。我没记错的话,在我长达十三年的求学生涯中,每一天都是在巨大的压力下开启的。每天早上,我都要被妈妈吼醒,有一天我问妈妈,为什么每次她叫醒我都是用吼的,妈妈回答说:“在你听见我吼你起床之前,我已经叫了你7次了,而且是很努力地叫了你7次!”

我总是在早上上第一节课之前的20分钟才起来,我并不是故意要把时间搞得这么紧张,也不是故意不遵守学校的纪律,我只是起不来而已。我的生物钟总是不停地变化,就像我那忽大忽小的鞋号一样。我从来没有准时到过学校,不过幸运的是,我总是能够得到善意的对待:从来没有老师和同学批评或嘲笑我迟到,他们也从不尝试让我改正这个毛病。

发展到现在,我甚至不敢在早上10点钟之前与别人约会,因为我怕自己睡过头,小时候上学迟到十分钟,会让人觉得很酷,而且只需要漫不经心地对老师说:“我睡过头了。”如果长大了还用这样的理由来解释迟到,别人就会认为这个人很不可靠,或者认为这个人比较随性。我永远都不可能去找一个要在早上7点钟就去上班的工作,而且还必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早起,简直不可想象!和妈妈分开住之后,我最大的担忧就是早上听不到她吼我起床的声音,为此,我不得不定三个闹钟或者靠朋友按我门铃把我叫醒。最夸张的一次是,朋友打了38通电话,再加上三个闹铃同时响起才叫醒了我。

我还买过一个超级闹钟,它真的名副其实,每次响起都像一辆卡车驶进了卧室。它发出的声音和卡车一模一样,每天早上我的闹铃不仅能叫醒我,也能吵醒隔壁的邻居。

我认为,如果大家睡觉的时间都长一点儿,那这个世界会更和谐的。睡懒觉虽然是我的大问题,可我并不认为这是件坏事。如果晚上都用来睡觉,而不是去酒吧,那将会避免非常多酒吧暴力事件的发生。睡意正浓的状态下,人们不可能从玉米里提炼出汽油来。要是大家都喜欢呼呼大睡而非恐怖暴力的话,有多少战争不会发生!从手持利器到享受软枕,这不正是走向和平的道路吗?多睡觉,就能实现和平了。

我的怪癖

每个人都有怪癖,有些人所谓的个性其实就是由众多的怪癖组合而成的。

以前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有什么菜就吃什么菜,很少有人挑剔,可现在请朋友们吃一顿饭,简直比盖幢楼都麻烦,菜品得一个一个精挑细选才行,有的不吃蘑菇,不喜欢蘑菇黏糊糊的口感,有的对绿色的蔬菜有心理阴影,还有的对鱼肉过敏。协调到最后,只能点一个匹萨、买些榛子巧克力饼干。有时候我会想,自己可能是朋友圈里唯一一个没有怪癖的人,可是后来发现,我也是有怪癖的,只是我已经逐渐学会了如何与自己的怪癖和睦相处。

下面就说说我的怪癖:

怪癖1——不要警察

奶奶走进房间对我说:“你要是不听话的话,我就打电话叫警察叔叔了。”她想用这种方式来管教5个外孙。但是,一般情况下,这句话的威慑力持续不了5分钟,孩子们就又会打闹起来。奶奶用这样老套的方法管了孩子们5年。小孩子当然也不傻,如果大人总是用这样的借口来威胁孩子,而警察叔叔却一次也没来过,孩子们就不会再相信这样的谎言了。没有警察叔叔的威胁,孩子们就更没有理由要听话了。

我奶奶是农民,当她发现用警察叔叔不起作用了之后,她就从鸡窝里抓了只鸡,对孩子们说:“谁要是不听话,今天晚上我就把这只鸡放在他的被窝里!”奶奶用鸡代替了警察。这只鸡在奶奶的手里扑棱着翅膀使劲挣扎,过了一会儿还抽搐了起来,一次、两次、三次,然后安静了,死了,伴随着凄厉的叫声。奶奶可真够狠的,孩子们调皮一点儿很正常,把一只死鸡放在被窝里就有点儿太夸张了。用这样的手段惩罚孩子以后,他听话了,那么原谅他的方式是,再把死鸡拿出来?这恐怕不太好吧!至少动物保护协会是反对这种做法的。

奶奶这样的教育方法只能算作家法,当然不会受到国际法庭的审判,但是被这样惩罚过的我却得了禽类恐惧症。所有身上长毛的动物都会令我非常难受,鸡带给我的恐惧感就像是老鼠和蜘蛛带给一般女士的恐惧感一样,让我惊声尖叫,心理恶心到了极点。任何词语都不足以描述我对这种动物的厌恶感。也许是因为鸡那笨拙的脚步、扭曲的抽搐,以及濒临死亡时像死鱼一样的眼神。或许这不是鸡的问题,是奶奶的错。我只有被逼到极点的时候才会吃鸡。全家人都知道我这个弱点,所以他们都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学鸡叫来吓我,当然,这种方法很奏效,我立即就会恶心得吃不下饭。

小的时候,一到放假我就会去乡下玩儿,每次遇见一群鸡向我涌来,我就“嗖”地一下蹦到大人们的身上,让他们背着我走,因为这时候的我已经吓傻了,根本不敢走路。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骑自行车去伊斯坦布尔一家饭店里吃饭,进了饭店的院子才发现那里养了一群鸡,到处都是鸡,我根本无处下脚,不得不骑在自行车上在院子里转了两个小时,而我的同学则悠闲地去享用美食了。还有一次与鸡的相遇发生在奥地利,我正在慢跑,突然看到前面路上一只鸡笔直冲我而来,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离了现场,这是我有史以来跑得最快的一个2000米。

怪癖2——我是一只乌龟!

我必须小声地说这句话,不是因为这句话听起来不礼貌,而是怕别人偷听。当然,我不是什么保密人员,也没有什么监听设备。八卦消息我总是最后一个才知道,也从来没有打听过美国军方的秘密,不认识任何一个共济会会员,并且聚会时一直坐在最远的那个位置。

我打电话的时候总是特别小心,很长时间以来,我都有着这样的担忧:我不能在电话里讲重要的事情,万一有人窃听了怎么办?在美国国家安全局监听事件发生之前,我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担忧。那时候没有人相信我,都对我的猜想嗤之以鼻,说我是杞人忧天。大家会说,你一个普通人哪里有什么了不得的秘密!是啊,我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我没有在地下室里藏匿尸首,至少藏的不是真的尸体,可是这也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啊!

除此之外,我甚至还有妄想症的某些症状,通过对邻居的长期观察,我发现邻居家有一个屋子常年晚上不开灯。此外,我总是觉得有人每天趴在窗户边监视着我,这并不是无稽之谈,因为我实实在在地看见过监视我的那个人。当然,我不是东德人,也只看过一次《窃听风暴》[19]而已。因此,我也不知道这个感觉是从何而来的。这不应该是奶奶的脚步声造成的错觉啊,或许是麻雀的影子吧。

另外一个房间比我的房间高,我估计,那个房子里住的人会很容易就能看到我在干什么。尤其是晚上的时候,因为我没有挂窗帘。某些媒体曾经报道过——我也进行过调查——那些没挂窗帘的人,实际上是默许别人偷窥和用照相机记录他的生活的。如果监视我的人在监视的过程中丝毫不觉得无聊的话,那简直就是个奇迹了。因为我既不在家裸奔,也不做什么宗教仪式,不虐待小动物,更别提什么特殊爱好了。

监视我在家的私人生活,就像是在动物园里给乌龟拍电影一样无聊。但是好奇心会促使大家去干任何事情,和这件事本身刺激不刺激没有一点儿关系,在YouTube(视频网站)上上传一段熊猫打喷嚏的视频,估计会比默克尔演讲的视频点击量大,这还是在被拍的人是默克尔的情况下。我不禁想问,为什么被监视的是我?我猜想,可能是工业间谍想要从我这儿得到些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吧。我手里有能够证明这个猜想的证据,证据如下:

软管里的番茄酱

番茄酱、色拉油和芥末无疑是西方文明史中最棒的发明了。但是如何包装它们却令我们颇费脑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番茄酱装在瓶子里,可是装在瓶子里有个问题难以解决,那就是你要用力地抖动瓶子,番茄酱才能出来,有时候还需要使劲拍瓶底,但这不能保证番茄酱会出来。用刀子伸到瓶子里去刮,像触电一样抖瓶子,番茄酱还是沾在瓶子里,就像打开阿拉丁神灯一样,需要一个咒语才能解决。真是太糟糕了,为什么不能像色拉油和芥末一样,也把番茄酱装在软管或是塑料管里?这完全就是一个市场的空白。不信的话,你可以去超市看看,到底是不是这样的……

判断力

当我打算从著名摇滚乐队巴勒曼的专辑里挑出一首曲子唱给大家听的时候,所有人都嘲笑我;当我想要把一首儿童曲子改编成摇滚乐的时候,所有人都嘲笑我。可是,两年以后,数以万计的歌迷聚在一起只为听这首歌。如此准确的判断力难道还不值得被监视?

Schorly饮料

我是一名狂热的Schorly汽水爱好者,或许外国人并不熟悉这种饮料,每次我在苏格兰想要找这种饮料的时候都很麻烦:“不好意思,您知道哪里有卖Schorly的吗?”然而,通常得到的答复都是“不清楚”。从那之后,我就开始预定Schorly!尽管这听起来挺可笑。

不久之前新出了一款Schorly汽水。看看,这又是一个我被监听了的铁证,从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我喜欢这款饮料,之后有公司生产了这款饮料,这也太巧了。不过我能理解,因为这毕竟能为公司赢得不少经济利益。

从美国来的朋友们,或者是在那里一直监视我的朋友,如果你们因为监视我而获得了上述三条商业机密的话,就应该获得百分之十的回扣,我认为这才是公平的。否则请立刻滚回自己的国家去,要不然我会让你们消失的。

怪癖3——请帮帮我!

去烧烤的时候,每个人手上都会拿着一瓶装在塑料瓶里的酱料。透过这种无害的透明塑料瓶,我们可以看到里面装着的酱料。把酱料从塑料瓶里挤出来的时候,瓶子还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我压根儿不愿意拿这样的塑料瓶,也不喜欢这样的声音。瓶口处粘着干了的酱料,暗淡的颜色令人很倒胃口,看起来就像是去年夏天剩下的。太讨厌了。所以,我烧烤的时候总是不放酱料,因为我根本不喜欢这些廉价的塑料瓶酱料。

最可怕的是市场上摆放的芥末桶和番茄酱桶,它们的颜色和里面装的东西是一模一样的。可是,芥末的颜色并不是能勾起人食欲的颜色,它应该是那种需要卖家努力宣传后,大家才会买的东西,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介意桶的颜色,一般都若无其事地买了就走。要知道,塑料桶用的是最便宜的塑料,破洞和塑料接缝处都露在外面。我完全不能忍受吃的东西被装在这样的包装里。

别人不用帮我穿大衣或是开门,但是可以在为我拿芥末的时候把芥末点在我的盘子里。遗憾的是,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故事能给你们讲一讲,来解释我这个怕塑料桶的怪癖。我爷爷没有被市场里的芥末桶砸伤过,我小时候也没有独自掉进过这样的大桶里。这可能只是一个审美问题,如果吃饭不需要用桶的话,那么我们没必要制造出这种东西吧?塑料桶边还会挂着用来舀酱料的勺子。如果我在香肠店买香肠的时候,发现他们不直接放上番茄酱和芥末的话,与其自己去拿,我宁愿询问别人:“不好意思,您能给我的香肠上挤一点儿芥末吗?”然而,大部分人都会认为我是在开玩笑或是戏弄他们,并且拒绝给我一点儿芥末,我只能吃没有酱料的香肠和面包。如果您在香肠店碰见了我:请帮帮我吧!除此之外,我真的没有什么怪癖了。

爱的叮嘱

我的监护人在教育我的时候,喜欢使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广告公司一样的方法:不断地重复同一个口号。我从电视上知道,最美的停顿是紫色的,从父母讲的故事里知道,古时候的鸟儿是由虫子变来的。我学的知识都是小时候不想学,长大了也没什么用处的知识。老生常谈的无非就是“先苦后甜”,还有“不要说脏话”。

那些句子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就像是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歌曲一样,历久弥新。我的脑子里总会浮现父母说教的场面,说到最后,他们得出的结论就是——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孩子。

昨天我回家时喝得烂醉如泥,结果树上的鸟儿没找到虫子吃,一直吵个不停,让我睡不好觉,无比烦躁。“一日之计在于晨”对我根本不起作用,我早上起来时,嘴里都还是自由古巴鸡尾酒和香烟混合后的味道,整个人感觉非常糟。

紧接着晚上又要参加一场聚会,估计我明天要睡上大半天才行,脑子里不禁浮现出奶奶的话:“人生的一半都被你睡过去了!”估计明天中午两点一到,醒来的我脑海里出现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的教训:“你又不吃中午饭!”

我的童年充斥着大人的叮嘱,诸如“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小心别人套你的话”之类的。这两句话每次都出现在妈妈和我的对话中,逐渐变成了妈妈的口头禅。爸爸最常说的是“首先,你应该做得更好”“她从我这儿得不到这个”“多看书多学习、多和别人交往交往”“干点儿体面的事情”“做自己让别人说去吧”“做事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你也考虑考虑我的感受”“你必须清楚你自己想要什么”“只有亲身实践,才能知道是否可行”“我不干涉”。

而妈妈最爱的一直都是这句话:“如果没有我的话,你能干什么啊!”还有全世界妈妈们都爱说的那些话,诸如“早点去睡觉”“不要把东西到处扔”“妈妈不是你的用人”“少抽点儿烟”“你应该多锻炼身体”“多穿件衣服”“小心别人笑话你”之类的。

我的奶奶在这方面也不甘示弱,她的口头禅是“自己没本事,什么都别想得到”,还有“什么都没有是坚决不行的”“明天一切都会不一样”“邻居会怎么想”“懒人最讨人爱”“金钱会让人变坏”“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不愿意听,那就去行动”“吃饭时出汗的人身体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笨鸟先飞”“从富人那里可以学会节俭”。

我的姑姑们也向我传授她们的心得,“那些不喜欢真实的你的人,是不值得留恋的”“人生没什么绝境”“你不想慢慢地融入当地的生活吗”“我们那个时候没有这个机会”“比约定时间早到十分钟是对别人的尊重”“他既不是你人生中的第一个男人,也不会是你人生中最后一个男人”。

还有几句家人在一起的时候常说的话,比方说“男人不能花心”“走路走直线,坐姿要端正”“诚实是美德”“我觉得这很好”“你以后就会感激我的”等。

所有这些话都有隐含的意义,可是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根本体会不出来,也不明白这些奇怪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很多年以后,再回头想想这些叮嘱,我深深地体会到它们背后的情谊,那些语言其实是家人在对你说:“我爱你。”

到底要把哪些东西扔掉?

我不擅长的事情有:烹饪、养花、准时、西班牙语、立刻下决定。我擅长的事情只有一个:扔东西。我是不赞同弥赛亚精神的,同时也是一个扔东西上瘾的人。就像电影《盗火线》里的罗伯特·德尼罗说的:“在人的生命里,千万不要被那些你在30秒钟内放弃不了的东西所牵绊。”这台词用英语说出来很酷,电影里的男主角抢劫了运钞车,住在900平方米的豪华套房里。而我的住所只是一间小得连阳台都没有的旧房子。人和人没什么可比性,我的祖先既不是收藏家也不是猎人,根本没攒下什么家当。

现如今的世道,没什么工作是好干的,连扔东西都是。这是一场寂寞的战斗:我和现代化的世界做着斗争,因为总会有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慢慢地填满你的小房子。生意人用来吸引买家的试读刊物、赠阅本、小礼物和小赠品慢慢攻占了狭小的空间,整个商业销售模式都在赠送买家小礼物,并以此来求得生存。明星里奥·阿道夫在讽刺短剧《皇家基尔》[20]里所做的事情就是德国电商Zalando成功的秘诀,方法就是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在你的鞋子里塞上一张广告单。第一张被你扔了,第二张和第三张也被你扔了,可最后你总会看上一眼。

除此之外,我的书柜里塞满了书,就像是市图书馆的分馆。我衣柜里的衣服多得可以开一间不错的时装小店。我浴室里的瓶瓶罐罐需要我多长几张脸才能让它们派上用场。

每两个月左右,我就得攒一打垃圾袋扔到垃圾场里,有一段时间我只把那些我认为很重要的东西买回家,那段时间家里东西特别少,即便是清心寡欲的佛教徒都会觉得我的家略显清贫。即便是这样,偌大的家里还是留了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玩具獴和难看的烛台。

那些都是礼物,包括类似特洛伊木马的那个东西,全是对我来说重要的人送我的。我现在要描述其中的一些礼物,它们非常古怪,保证令你目瞪口呆。

首先,我必须说,每次收到礼物产生的失望情绪都令我很苦恼,失望这种感觉很令人讨厌,可也是一种十分真实的感受。我经常从家人那里得到令我十分失望的礼物,这时候我就会怀疑,我的家人是不是不喜欢我,要不然就是我本来不是他们的孩子,在医院抱错了。

在最糟糕的礼物赠送者排行榜中,我有个姑姑一直名列前茅,她的名字叫伊娜。我这么说好像有些忘恩负义,因为她毕竟是出于好意才送的,但是,她给我的第一个礼物就极其怪异。在我10岁生日的时候,她送了我一件橘色的羽绒背心,结果背心给我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导致我必须做出人生中第一个重大的抉择:要橘色背心还是要朋友。因为在我穿着背心照过镜子以后,不得不承认,我要是这么出去玩儿的话,就再也不会有朋友了。我太讨厌背心了。我不知道自己对背心强烈的厌恶感是天生的,还是因为之前那件橘色背心留下的心里阴影所致,总之,我到现在还是坚决拒绝穿背心。虽然伊娜从没见我穿过背心,但她还是一直送我背心当礼物。甚至还有升级版:正反面都能穿的背心!一边是漆皮面,一边是黑色的人造革!这简直是祸不单行,就好像是给一个素食主义者送一块儿肉排,外面还包裹着一层香肠。

当然,对于漆皮面材质,大家有不同的见解,可以说是见仁见智。不过。我倒真的从伊娜那里收到过不少漆皮材质的东西,其中包括一个漆皮的包,还配有装饰拉链。她给我的时候是这样说的:“这个包可好了,我也买了一个!”这样的说法似乎是为了证明这个包有多好,但她对我说这句话,就好比在一个得了流感的病人面前骄傲地说:“得流感的感觉太棒了,我也想得流感!”

直到现在,我从未打开过这个包的塑料包装袋——我打心眼里不想打开它——它被我放在门边用来堵门。至于包上那条装饰用的拉链,就和棉花糖做的榔头或金属板做的比基尼一样,真是一点儿实际用处也没有。

伊娜还送过一件令人不知所措的礼物——一个黑色手机包,外面装饰着小水钻,中间还镶着一个水钻拼成的心。为了防止手机丢失,包还配备了一个像表一样的按钮,按钮的周围也镶着一圈水钻。这个包确实很漂亮,如果我把它装在别的包里不露出,自己都觉得可惜,包上还配了一条银链子,方便挂在肩膀上。

问题是:伊娜是瞎了吗?她难道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要不然就是把我和主持人比吉特弄混淆了?像我这样的普通女孩儿,拿着这样奢华高调的包合适吗?伊娜送给我的唯一一个还算称心的礼物是一本哈利波特有声书。这本书是我期待了很久的。当然,每个人都有权利送别人一个自己觉得很棒的礼物,但是送出去的礼物总要有点儿用吧,是不是这个道理?

我知道,她也是一片好心,因为她认为那些送给我的礼物都很棒。我知道,她希望送的那些礼物能够讨我的欢心,让我快乐。毕竟人家是出于好意,我怎么能让她生气呢?我怎么能够绝情地说:“你是怎么想的啊?以后别再送我礼物了?”这样会让送礼物的人很尴尬的。

她的礼物留给我的恐惧感让我在给她选礼物的时候格外犹豫,我怕送的礼物不合适,会让她像我一样不开心。我猜,如果我送她的礼物她觉得不漂亮还没有用处的话,她或许就会怀疑我是不是不喜欢她了,才故意给她送这样的礼物。这就有点儿像哥伦布和美洲土著人之间的关系一样。土著人得到玻璃珠比得到六分仪和鞋子更高兴。

去年圣诞节,我为伊娜买了一件世界上最丑最无用的东西——一把巧克力刀,这肯定是世界上最没有用处的礼物了,没有之一。巧克力刀是这样的:一块木板上放着一块凝固成圆形的有一定厚度的巧克力,大约有1公斤,中间掏空,放着一个刨刀,上面有一个相当多余的玻璃钟。

伊娜收到这个礼物后特别高兴,我心里暗暗想,她的高兴一定是装的。可是后来我去拜访她的时候,惊讶地发现我送给她的巧克力刀竟然摆在她起居室的桌子上,她真的用过这个东西,甚至在我到她家里的时候,巧克力刀上沾的巧克力还没有清理干净。她喜欢我送给她的这个礼物,这个结果令我颇为失落。

这种乐观可能是祖传的吧,我爸爸这边的亲戚都是这样的。我爸爸曾经送给我一个偷来的杯子当作生日礼物,因为在他看来,凡是超过两欧元的东西都不值得买。去年圣诞节的时候,他送给我的礼物竟然是便条贴。便条贴啊,简直难以置信。这便条贴不是金子做的,就是普通的那种便条贴而已。而且他送的便条贴没有丝毫特别之处,上面没有写一句祝福的话,什么都没有,就是几张黄色的纸。送我便条贴我都忍了,因为这和伊娜姑姑送给我的手机包比起来还不算太糟糕,最起码还能用。最不可思议的是他后来补给我的一个礼物——帽子。

这个帽子非常非常难看!最可笑的是,爸爸在送给我帽子的时候还说:“天哪,只要3.99欧元……真是太便宜啦!”他那夸张的表情就像自己是耶稣诞生时送给耶稣礼物的国王之一,而这个帽子仿佛是金子一般珍贵的礼物。

我30岁生日的时候,爸爸把一只玩具獴塞在自己的衬衣里走到我跟前,然后把它从衬衣里拿出来:“生日快乐,我的小公主!我是特意给你送獴来的哟,我愿意为我的女儿做任何事。这个礼物很贴心吧……这是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上的微软赠品!”

爸爸觉得这个礼物很棒,他甚至为自己省了钱而兴奋不已。或许他只是不知道什么样的礼物算是更好的礼物吧,我只能这样开导自己,至少獴玩具不具有侮辱性的意味和瞧不起的意思,最起码还算是他用心为我挑选的一个礼物。

上次整理废品的时候我就把这只獴玩具装进了垃圾袋里。当我想把它塞进后备箱的时候,它的头从袋子里露了出来。我再也忍不住了,足足骂了三分钟的脏话,但最后还是舍不得扔掉它,因为我想起了爸爸送我礼物时那张兴奋不已的脸:“这个礼物很贴心吧,我觉得这个礼物简直太好了,我都想自己留着了……”

我还有一个经常送我奇特礼物的亲戚,她的名字是瓦尔特劳德。她送过我袜子、睡衣还有厨具,都是实用性非常强的东西。去年我过生日的时候,她就买了袜子送我当礼物,可是随后她又从房间里走出来,捧着一大团奇形怪状的东西走到我面前,它的形状介乎于心形和大脑形状之间,不知道是由混凝土还是什么别的神奇材料制成的,表面上布满了沟沟壑壑,绿中带灰还泛着青铜色,底座是铁的。看起来就像是一个5岁小孩子做的第一个陶器,稚嫩得不像是她这个年龄的人做的。我特别想问一下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就像小孩子们完成了一个手工作品的时候,为了要搞清楚他们到底做的是什么,大人们还得问一句:这是妈妈还是太阳啊?

这个心形作品至少有15公斤重,心形的正中间留着放蜡烛的地方。我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东西简直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糟糕的东西了。瓦尔特劳德用尽力气把它抬上桌子,然后对我说:“每当你点蜡烛的时候,就会想起我哦!”

天哪,瓦尔特劳德,不要!我要这个没有用的东西做什么?我已经预见到了它躺在垃圾堆里的样子,我根本不需要把这样的东西放在房子里占地方。可是,就是因为她“当你点蜡烛的时候就会想起我”这句话,让我不忍心扔掉这个没用的东西。我真宁愿自己不过生日,我真恨不得把它当垃圾一样扔在门口,然后诅咒瓦尔特劳德被她自己送给我的这个糟糕透顶的礼物狠狠地绊倒!这个礼物令我不痛快了好长一段时间,可当我想到,人生中第一个令我后悔的事情有可能就是,将来瓦尔特劳德死了,我却没有可以点蜡烛去纪念她的蜡烛台的时候,我就有些释然了。

这个礼物现在静静地卧在我的餐桌上,它和手机包、玩具一样,逃过了每一次的大扫除,被我留了下来。我最终还是不忍心扔掉它们。就好像如果我不珍惜这些充满着浓浓爱意的礼物,老天爷就会惩罚我似的。就好像如果我不喜欢这些礼物,我就不爱送礼物的人似的。每一个来我家的人看到餐桌上摆放的这个四不像的心形蜡烛台都要问我:“卡特琳?这是什么东西?怎么那么像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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