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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胡适:人生自是有情痴(1)

我不爱她,但她来得比你早

一个男人一生应有几个女人,才既不败坏名声又不枉度一生,丰富而圆满?或许一个足够,或许两个、三个,甚或几多个。女人呢,一生路过几个男人,方可收取她想要的幸福?

男或女,短暂又漫长的一生,总有那么一人是爱而不得的吧。并非男不愿娶女不愿嫁,只是不能。彼此隔着一条长河,无法泅渡。

胡适和韦莲司,终生隔着一条河,宽且长。谁能说他不爱她?而她爱他,毋庸置疑,为他,她终生未嫁。

韦莲司不是胡适的第一个女人。他的第一个女人名叫江冬秀。

1904年,胡适13岁,去上海进新式学校读书。临行前,母亲为他订了一门婚事,姑娘名叫江冬秀,是安徽旌德县江村人,生于望族世家,这一年,她14岁。后来,人们说民国史上有七大奇事,其一便是“胡适的小脚夫人”。这小脚夫人就是江冬秀。

婚事不曾经得胡适同意,是由胡家和江家的两位老太太定下的。胡适是孝子,不违母命,他默认了。

到了上海,胡适接受新潮思想,对封建礼教和包办婚姻有了进一步认识,心生厌恶,以笔为刀,撰写文章,抨击封建陋习,呼吁女性解放。有此见识,又如此讨伐,胡适应悔婚并退婚吧?他没有。他爱他的母亲。母亲给他一条路,他就全心去走。

1910年,胡适凭着优异成绩考取“庚子赔款”第二期官费生,远赴美国康奈尔大学求学。儿行千里母担忧。胡母担忧的是,胡适在国外会否结识其他姑娘,弃了江冬秀。每次给胡适写信,胡母必再三叮嘱,男女交际尤须留心。胡适答应,但他也请母亲转告江冬秀,扯掉裹脚布,读书识字。

那年月,有几人有幸去国外留学呢?江家见未来女婿如此出色,亦是担心遭遇退婚,为求个安稳,胡适所有要求江家一概应允。请了塾师教江冬秀读书识字,江冬秀倒也用心,没多久就能亲自提笔给胡适写信了。尽管遣词用句常有不通,但她毕竟不需他人代劳就可和未来夫君纸上倾诉衷肠了。

叶绿叶黄,春秋轮转,到了十七八岁年纪。母亲多次写信催促胡适,回国完婚。虽为孝子,但胡适回信说:“儿决不以儿女婚姻之私,而误我学问之大。”他推托了。

其实,一个男人对婚事一推再推,原因无他,他不爱那个女人。若是爱,谁个不想着早日芙蓉帐里睡鸳鸯,朝暮相随,日夜相对?

人们往往爱的是这个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却是另一人

谁会遇见谁,谁又爱上谁,谁能预料,谁可说得清?

23岁这年,胡适应邀参加一个婚礼派对。真巧,他遇见了韦莲司。

韦莲司全名艾迪丝?克利福德?韦莲司,她是康奈尔大学教授亨利?韦莲司的小女儿。

她是一个怎样的姑娘呢?“人品高,学识富,极能思想,高洁几近狂狷,读书之多,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胡适在日记里如此说,“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

这样的姑娘,胡适一见倾心。

韦莲司也很喜欢文质彬彬学识渊博的胡适。二人一见如故。

所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

他们谈天,说笑,不胜欢喜。

婚礼派对结束没几天,韦莲司离开胡适就读的康奈尔大学所在地伊萨卡,回了纽约,她在纽约读书。这有什么关系?他们可以写信给对方。书信你来我往,天涯近若咫尺。

终是想着见面。1915年1月,胡适前往纽约看望韦莲司。关于这次相见,胡适日记记载:“下午,访韦莲司女士于其寓,纵谈极欢。”

无须多言,“极欢”二字尽表其情。

回到伊萨卡,得知二人聚于一室的韦莲司的母亲,一再追问胡适,有没有别的朋友在场。她很紧张,甚或说是反感。在当时美国,青年男女约会,无论外出或居室相见,都要请一个已婚女性在旁监伴。再则,当时美国是反对异族通婚的。韦莲司的母亲没有理由不紧张。

可是,“高洁几近狂狷”的韦莲司,她不在意这些。

她爱上他了。她曾给他写过这样的情信:“没想到,我会如此爱你……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她还写道,“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我想念你的身体,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我中有你,这个我,渴望你中有我……”

他也是爱她的吧。但是,他爱得清醒,冷静。他有对韦莲司讲过,他那个不甚识字的小脚未婚妻:“她(江冬秀)对我的思想全然一无所知,因为她连写封短短问候的信都有困难……我早已放弃让她来做我知识上的伴侣了。这当然不是没有遗憾的。”

遗憾,失望,又能如何?他是个孝子,在他心中,母命大过天。他曾说过:“此身非吾有,一半属父母,一半属朋友。”

1917年夏,25岁的胡适学成归国。这年冬天,他迎娶江冬秀。

已是不能不娶,早有谣传,胡适在美国娶了妻子。1915年8月28日,胡母曾致信儿子,要他澄明此事非真。同年10月3日,胡适写了一封长达8页的书信给母亲:

“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故儿在此邦与女子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未婚之男子。儿既不存择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觊觎之意。故有时竟以所交女友姓名事实告知吾母。正以此心无愧无怍,故能坦白如此。”

胡适在“不可毁”、“不必毁”、“不当毁”的旁边密圈加点,以示其言之诚。

再言之凿凿,总不如举行婚事更能令人信服。胡适娶江冬秀为妻。

原来爱情在现实面前是如此脆弱

即将结婚前,胡适给韦莲司写过一封信:“我不能说,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企盼着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怀着强烈的好奇,走向一个重大实验——生活的实验!”

婚后,他又给韦莲司写了一封信:“我结婚已经七个多星期了,还没向你报告这件事!我高兴地告诉你我妻子和我都相当愉快,而且相信往后能相处得很好。”在这封信中,他还写道,“我自创了婚礼的仪式,废除了所有旧习俗中不合理的陋规。”

废除了什么陋规呢?“我们没有拜天地,这是废除的陋习中最重要的一项。”

自创了什么婚礼仪式?较老式婚礼多了主婚人、证婚人和伴娘、伴郎等新内容。

曹诚英就这样出现在胡适面前,在胡适和江冬秀大喜之日。她是江冬秀的伴娘,胡适三嫂的妹妹。

此时相遇,他是别人的新郎,而她也早在16岁时许与他人为妻,各有所属,自是无有他想。

胡适当时任教于北京大学,婚后携妻江冬秀定居北京。

曹诚英喜爱种植花草,常写信给胡适,要他寄花籽给她。也写一些小诗,请胡适评阅。胡适对这个小他11岁的亲戚甚有好感。

胡适的妻子江冬秀,她除了照料丈夫饮食起居,最喜欢的就是打牌了。家中常设牌局,闹哄哄的。这对终日忙于研究学问撰写文章的胡适来说,不啻是一种折磨。她不懂他,不懂丈夫读书的乐趣、研究学问的意义和社会的影响。胡适很感苦恼,却也无奈。她是他的妻子,朝夕相对,若要争吵,自是有吵不完的架,日子又当如何过?

1923年4月,胡适到上海参加研究新学制课程起草委员会的会议。休会期间,他到杭州烟霞洞游玩,在此地的绩溪同乡都来看他。曹诚英也来了。

当时曹诚英已离婚。1919年结婚,婚后就离开丈夫前往杭州女子师范学校就读,婆婆对此十分不满,三年后以曹诚英迟迟未有生育为由,让儿子纳了小妾。曹诚英对此做出反抗,毅然于1923年春天,和丈夫离婚。

如今逢着胡适,闲话,自是要倾诉心中悲苦。胡适本也有满腔苦闷,沦落人对着沦落人,感慨万千,他写下《怨歌》一诗:

“那一年我回到山中,无意中寻着了一株梅树;可惜我不能久住山中,匆匆见了,便匆匆地去。这回我又到山中,那梅树已移到人家去了。我好容易寻到了那人家,可怜他已全不似当年的风度了。他们把他种在墙边的大松树下,他有好几年受不着雨露和日光了;害虫布满了叶上,他已憔悴的不成模样了。他们嫌他总不开花;他们说:‘等的真心焦了。他今年要还不开花,我家要砍掉他当柴烧了。’我是不轻易伤心的人,也不禁为他滴了几点眼泪。一半是哀念梅花,一半是怜悯人们的愚昧。拆掉那高墙,砍倒那松树!不爱花的莫栽花,不爱树的莫种树。”

聪明人儿怎会不解诗中真意?

胡适在杭州五天,曹诚英始终陪伴左右。临别前,胡适又赋诗一首,诗的最后一节这样写道:前天,伊却未免太绚烂了!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觑着,不敢正眼看伊了。

这多像初恋的男女,不敢正眼看,只好偷偷望呀望。假装看花假装看画,其实只想偷偷看一看那人。

6月,胡适又回烟霞洞。这一次,胡适不住旅馆,租了烟霞洞和尚庙的房间,曹诚英和他分住在隔壁。

被爱情袭击的两个人,已不避讳他人如何说如何看。

胡适此次来烟霞洞,主要理由是养病。前一阵子,他的老毛病(坐骨直肠脓肿)又复发了,很痛苦。忽而数月,夏天过去,秋天来了。他毕竟是有工作的人,容不得就此隐于烟霞洞悠然度日。

1923年10月3日,胡适在日记中记下了这样的字句:“睡醒时,残月在天,正照着我头上,时已三点了。这是在烟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下弦的残月,光色本凄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枕上看月,黯然神伤,不过是因惜别。

两天后,胡适离开杭州,作别曹诚英。

人分离,相思不断。相思难熬。

这一次,胡适决定为自己活一次,为爱情勇敢一次。

1924年春天,胡适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勃然大怒,从厨房中拿了菜刀,冲胡适大吼:“你要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

江冬秀虽是一个身受封建旧礼教毒害较深的小脚女人,但颇有魄力,遇事决断。她更深知丈夫的弱点是什么。他不是爱惜名声好面子吗?那就不给他面子,大吵大闹,寸步不让,看他如何。

胡适怕了。到底离不离婚,得或失,一番权衡,他选择面对现实。与其如此闹得鸡飞狗跳人尽皆知,不如悄然舍弃自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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