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可以想起来的,是梵特在被子上的那双手。这是一双强有力的大手,手背上覆着细毛,有裂隙的指甲引人注目。这就是他用来做实验,用来移动象棋棋子的手。这就是在籁雅小提琴的琴弦上按了一次,而且仅按了一次的手。这就是他用来做了什么,毁了他的职业生涯,以至于现在他只能住两室公寓的手。这就是当对面大货车开来时,他不再敢用的那双手。
在日内瓦酒店,我们房间之间有一扇连通门,起初没有引起我注意。后来我听到有门把的声音。这恐怕是一道双门,因为我这边没有出现变化。我等着,耳朵离开木门一段距离仔细听着,直到听到梵特的鼾声。这个声音越来越均匀深沉的时候,我轻轻打开了我这边的门。他那边的门是敞开的。衣服很随便地放在椅子上,衬衣扔在地板上。先前,他一边喝一边讲,一边讲一边喝,我觉得很惊奇,他喝了那么多酒,精力还能这么集中,后来,忽然间,他瘫软下来,不再说话了。我倒不用扶他,不过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走进自己的房间。
他还拿出籁雅的照片让我看,那是她第一次在学校登台演出的前一个晚上照的,那次演出莫扎特回旋曲时,她出了错。如果她是我的女儿,我也会把这张照片放在钱包里。照片上这个苗条的女孩身着一袭黑色长礼服,披着暗色长发,清晰度较低的照片上,她好像被涂了一层金粉。匀称丰满的嘴唇上有一点胭脂红,这使她有些接近孩子气的年轻女士的形象。她那一双灰、也许还有些绿的眼睛,带着讥讽味道,有些卖俏似的,这个十一岁女孩,显示出了令人惊讶的自信。俨然一位等着舞台灯光照射过来的年轻女士。
这已经是个可以让人爱上的女孩了。可如果看到籁雅十八岁的样子,这种感觉会强烈得多!取出照片时梵特有些犹豫,开始时,他把钱包放回兜里,后来又掏了出来。“这是他送她提琴不久前照的,就是那个该死的阿玛蒂琴。”
照片上,她站在宽敞的走道里,一侧是布置得很典雅的宽敞的公寓,她靠在带镜子的柜子旁,这样可以让人通过她的肩头,看到她细长脖子上面盘着发髻的头部。
这个发髻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为好,它并未使她显老,或有点显老,相反倒使她看上去像一个敏感的女孩,一个很懂礼仪、纪律严明的女孩,很愿意令所有人愉悦的女孩。不是女才子,不是脸色苍白的学习尖子,一点都不是。相反,那是一个优雅的年轻女士,身着裁剪合体的红礼裙,细窄皮带上的磨砂金扣,更是精致秀美;那匀称丰满的嘴唇现在不再属于一个孩子气的女士,而是一位女士的,一位似乎对她的魅力从不知晓的女伯爵的。她眼里留有热忱的痕迹,那里面有两件我从没想到可以汇到一起的事情:一是孩子般令人疼爱的幼稚,一是令人冷颤的果决的严格要求。梵特是对的:这不是傲慢,不是自高自大,那是严格要求,既是对她自己的,又是对他人的。是的,这就是那个因为演出时出了错,恨不得把提琴扔向观众的女孩。是的,这就是那个年轻女士,正吃着饭,就能起身离开,把玛丽——她少女时代的爱晾到一边,就因为出现了列维那样的、以贵族式法语向她许诺光明未来的人。
为了看清楚这眼神中的每一个细节,我把照片举在离眼睛很近的地方,梵特渐渐变得不耐烦。他看着我,他本来愿意,或者根本不愿意让我这样为他的女儿画画,随着时间的延续,他开始后悔,他的眼里出现了危险的闪动。他还在她身边,还在他们的公寓里,他的吃醋可以在任何时刻如一缕火苗腾起燃烧,这种状况还会持久存在。
他的眼里在要求着什么,我把照片还给了他。真是个汤姆·考特尼,我只是点点头。此时,每个字眼都可能是错的。
我轻轻关上我这边的门,如果他正好醒来,不应被吓上一跳。他那边浴室的灯还亮着,光线穿过门缝射到一面镜子上散射开来,使一部分房间弥漫着光亮。我想起一个几十年没有再想过的问题,就是用来为怕黑的孩子通夜照明的小夜灯。它是个乳白色的玻璃灯泡,每天晚上母亲会将它拧入天花板灯的灯口。我看着她在我面前,怎样用手拧着灯泡。那个拧动的动作里,写着信任。这个信任就是,这双手会永远为我驱逐恐惧,只要我愿意。
我用一把斧头把小夜灯打碎了。在地下室的一个废物箱里,我翻到它,把它取出,放在一块木头上,然后啪唧一声,它碎成一片。这是一个死刑。当然不是对母亲的信任,而是对自己的盲目信任,它不仅在母亲那儿——在母亲那儿的不是什么特别的,而是在对所有的一切上。更好的解释,我不知道应该是什么。
从那时起,我只信任自己,直到那天早晨,我把手术刀交给保罗之时。几天之后,我做了一个梦:保罗口罩上的眼睛不再有震惊,而只是惊奇,或无法度量的惊奇……或是高兴,高兴这一切终于发生了。一次,他们正有客人,我走到花园想一个人待一会儿,他妻子海伦找到我这儿。过后我想,对此我有什么错?她是波士顿人,保罗也知道,这当然不能成为原因。
我有过朋友吗,我问自己,真正的朋友?
现在呢?现在,隔壁房间躺着一个人,他睡觉时,得开着门,亮着灯。相反的情况会怎样?如果能信任马亭·梵特,又会怎样?他还戴着婚戒,那是塞西尔给他戴上的。塞西尔也知道,他不想对孩子负责。
如果伯尔尼或纳沙泰尔下起雪,有时他会租上越野滑雪板,驾车驶向高山地区。他要寻找自信,那只能在宁静中找到。他问自己,他应怎样不受籁雅影响,继续生活,还有他的职业生活问题。研究项目的掌管大权早落到了露丝·阿达的手中,他只负责署名。他希望对需署名的文件内容有所了解,想翻开看看,她站在他身后哼道:“签名吧!”他把项目申请撕了,她就阴笑。
过后,他第一次想到吃药片,躺下,睡去,让白雪盖上,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最后一刻,他还是想到了籁雅,她需要他,尽管有列维;也许有一天,还因为有列维。
我无法入睡,我必须阻止这事。我似乎觉得,这维系着我自己的生活。
突然,我希望我能让时光倒流,回到圣雷米的那个早上,那个有位坐在小摩托车后座上的女孩的早上。那是乡村旅馆中,昏暗光线下,手捧毛姆小说的一个美好的清晨。
现在是早上四点,我不能给莱斯丽打电话。再说了,我能说什么呢。
我走到前厅,又漫步在带橱窗的酒店拱顶走道。我熟悉这家酒店,但还没去过后面。结果,我发现了一个图书馆。把灯按亮,我走了进去。几米之长的书架上,有西默农[39]的书、城市指南、斯蒂芬·金的书,一本关于拿破仑的书,一些阿波利奈尔作品选,罗伯特·弗罗斯特[40]的诗集。还有《草叶集》,那是惠特曼用整个一生写作的。
我不会是醒着的,因为一切在我都不似从前,
或者我是第一次醒来,之前所有的一切
都为温和的睡眠。
我感到一阵饥渴,对惠特曼的饥渴。坐进一把扶手椅里,我读起惠特曼,直到窗外天明。我用舌头读。我要活,要活,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