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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2)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待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嗷嗷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的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载于1996年第1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苏东坡与东坡肉

我父亲是教逻辑的教授,我哥哥是修逻辑的Ph.D.,我自己对逻辑学也有兴趣,这种兴趣是从对逻辑学家的兴趣发展来的:本世纪初年,罗素发现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悖论,连忙写信告诉弗雷泽,顺便通知弗雷泽,他经营了半生的体系,因为这个悖论的发现有了重大的漏洞。弗雷泽考虑了一番,回信说:我要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结论就好了……我觉得这个弗雷泽简直逗死了,他要是有女儿,我一定要娶了做老婆,让他做我的老岳丈。话又说回来,就算弗雷泽有女儿,做我的姥姥一定比做老婆合适得多。这样弗雷泽就不是我的老岳丈,而是我的曾外公啦。我在美国上学时还遇见过一件类似的事:有一回在课堂上,有个胖乎乎的女同学在打瞌睡,忽然被老师叫起来提问。可怜她根本没听,怎么能答得上来。在美国,不但老师可以问学生,学生也可以问老师。万一老师被问住,就说一句:问得好!不回答问题,接着讲课。这位女同学迷迷糊糊,拖着长声说道:This is a good question(问得好)……差点把大家的肚皮笑破。下课后,我打量了她好半天,发现她太胖,又有狐臭,这才打消了不轨之心——弗雷泽就有这么逗。让我们书归正传,另一个有趣的逻辑学家是维特根斯坦,罗素请他来英国,研究一下出书的问题。维特根斯坦没有路费,又不肯朝罗素借。最后罗素买下了维特根斯坦留在剑桥的一些旧家具——我觉得他们俩都很逗。受这种浅薄的幽默感驱使,我学过数理逻辑,开头还有兴趣,后来学到了犯难的东西,就学不进去了。

我对数学也有过兴趣,这种兴趣是从对方程的兴趣发展来的。人们老早就知道二次方程有公式解,但二次以上的方程呢?在十九世纪以前,人们是不知道的。在十七世纪,有个意大利数学家,又是一位教授,他对三次方程的解法有点心得。有天下午,外面下着雨,在教室里,他准备对学生讲讲这些心得。忽听“咔嚓”一声巨响,天上打下来个落地雷,擦着教室落在花园里——青色的电光从狭窄的石窗照进来,映得石墙上一片惨白。教授手捂着心口,对学生们转过身来,说道:先生们,我们触及了上帝的秘密……我读到这个故事时,差点把肠子笑断了。三次方程算个啥,还值得打雷——教授把上帝看成个小心眼了。数学我也学了不少,学来学去没了兴趣,也搁下了。类似的学科还有物理学、化学,初学时兴趣都很大,后来就没兴趣了,现在未必记得多少。

总而言之,我对研究学问这件事和研究学问的人有兴趣,对这门学问本身没什么兴趣。所有的功课我都是这么学的,但我的成绩竟都是五分。只有一门功课例外,那就是计算机编程,我学的时候还要穿纸带,没意思透了。这一门学科里没有名人轶事,除了这门科学的奠基人图林先生是同性恋,败露后自杀了。我既不是同性恋,也不想自杀,所以我对计算机没兴趣,得的全是三分。但我现在时常用得着它,所以还要买书看看,关心一下最新的进展,以免用时抓瞎。这是因为我写文章的软件是自己编的,别人编的软件我既使不惯,也信不过,就这么点原因。但就因为这点小原因,我在编程序这件事上,还真正有点修为。由此可见,对研究某种学问这件事感兴趣和对这门学问本身感兴趣可以完全是两回事。

这篇小文章想写我的心路历程,但有一件别人的事情越过了这个历程,我决定也把它写上。“文化革命”中期,我哥哥去看一位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走进那间房子,我哥哥被惊呆了:这间房子有整整的一面被巨幅的世界地图占满了。这位同学身着蓝布大褂,足蹬布底的黑布鞋,手掂红蓝铅笔,正在屋里踱步,而且对家兄的出现视而不见。据家兄说,这位先生当时梳了个中分头,假如不拿红蓝铅笔,而是挟着把雨伞,就和那张伟大领袖去安源的画一模一样了。我哥哥耐心地等待了一会儿,才小声问道:能不能请教一下……你这是在干吗呢?他老人家不理我哥哥,又转了两圈,才把手指放到嘴上,说道:嘘,我在考虑世界革命的战略问题。然后我哥哥就回家来,脸皮乌紫地告诉我此事。然后我们哥俩就捧腹大笑,几乎笑断了肠子……

罗素、弗雷泽研究逻辑,是对逻辑本身感兴趣,要解决逻辑领域的问题,正如毛主席投身革命事业,也是对革命本身感兴趣,要解决中国社会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这些先辈自然会有些事迹,让人很感兴趣。如果把对问题本身的兴趣抹去,只追求这些事迹,就显得多少有点不对头。所以,真正有出息的人是对名人感兴趣的东西感兴趣,并且在那上面做出成就,而不是仅仅对名人感兴趣。

古时候有位书生,自称是苏东坡的崇拜者。有人问他:你是喜欢苏东坡的诗词呢,还是喜欢他的书法?书生答道:都不是的,我喜欢吃东坡肉……东坡肉炖得很烂,肥而不腻,的确很好吃。但只为东坡肉来崇拜苏东坡,这实在是个太小的理由。

*载于1996年第20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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