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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奇迹小子的神秘身世,以及他在“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的不幸遭遇

在被称为“奇迹小子”之前,他有过好多好多个名字——泥巴脑袋、蠢蛋、杂种、尖牙,还有很多。但他对这些并不在意,就连“杂种”这个称呼也不例外。他真正讨厌的是记忆中的第一个名字——十三号。其实,那并不是名字,只是一个数字,用红笔写在一张纸上,搁在一个抽屉里,放在一间有成百上千只抽屉、存有成百上千份文件的房间里。在“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那个名字被刻在一块锡牌上,用一根绳子挂在他的脖子上。那个名字也被缝在他破烂的灰衬衫和破旧的灰裤子上,漆在他窄小的硬板床上。那张床跟其他孤儿的小床摆在同一个房间里。那些孩子比他幸运,起码他们生来就有名字。

他看起来像只小狐狸,但不是四肢着地,而是像人一样直立行走,身后也没有尾巴。他的双眸是奇妙的栗色,掺杂着金色斑点。他的模样总让人觉得,虽然他来到人世的时间并不长,心中却藏有一抹莫名的悲伤。

他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家伙。但他究竟是什么,有谁说得清?虽然他长着一张狐狸脸,但鼻子和嘴巴更像狗,还有一些地方像兔子,比如身处危险时,鼻子抽搐的模样;比如孤儿院钟声响起时,浑身打战的模样。但最古怪的是,他只有一只耳朵。

至于另外一只耳朵是怎么不见的(还是说生来就是这样),他自己也说不清。他的右耳像狐狸的耳朵一样尖尖的,如天鹅绒一般柔软,覆满红褐色的毛。他全身的皮毛都是红褐色的,除了胸口那块叶子似的小白斑。如果没有少一只耳朵,十三号可以说是平凡无奇,至少从外表来看是这样的。因为他生活在一个人兽界限模糊的世界里。即使这样,大家还是觉得他怪模怪样的。“少只耳,倒大霉!”人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那家伙肯定是聋子,什么也听不见!听听这名字——十三号!真晦气!”

像全世界担惊受怕的孩子一样,他每天晚上都会安慰自己,会将手探到枕头底下,掏出一块软绵绵的蓝布。那是他的宝宝毯的残片。毯子一角绣着大写字母“M”,不过现在已经模糊难辨了。时光飞逝,曾经金灿灿的绣线早已磨损褪色。毯子里裹着一把小小的金钥匙。他不知道那是用来开什么东西的,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打开什么重要的东西,只知道钥匙和宝宝毯是家里唯一留给自己的东西。

总之,十三号只有一只耳朵,无名无姓,个头矮小(身高始终不超过一米),也不记得自己来自何方。每个人都来自某个地方,而他却来历不明,甚至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他不记得爸爸、妈妈是不是每天晚上会帮自己掖被角,也不记得是否真有人爱过自己。不过,他还记得一个无比久远的声音。那是一首美妙轻快的歌谣,歌声飘过璀璨星空,落在他的心坎上。除此之外,他什么都记不得了。

别人问起他的童年时,十三号只记得自己被送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方。

十三号刚出生不久就被抛下(他也不知道是被谁抛下的)的地方,全称为“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但孩子们都将其简称为“家”。它坐落在偏僻的乡下,远离城市和村镇。“家”是在几个世纪前建成的,从天上俯瞰,像个巨型十字架。它曾经派上不少用场——最开始是修道院,后来是监狱,接着是济贫院,最后才成了孤儿院。

“家”的宣传手册封面上印的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家伙,长着兔子脑袋,却拥有小女孩的身体,身穿波点连衣裙,头上扎着蝴蝶结,手里捧着小雏菊。下方有其宣传语——您是否为意外出现的孤儿或弃儿所累?别担心!我们为您排忧解难!

广告语描述这里“温馨宜人,坐落在田园牧歌般的山谷中,芳草地环绕,开满金凤花、蓝铃花和石南花”。但自从迈进“家”的大门,就没有哪个孤儿见过一朵花,踏上过一片草地。事实上,他们唯一能见到的绿色,就是高耸石墙上的青苔。

说到“温馨宜人”,这里更是连边儿都沾不上。

从入口处往前走三十米,是一道黑漆漆的铸铁大拱门,马车进进出出都要经过这道门。门上的一根根铁栅栏全是尖头,就像中世纪长矛的矛尖。每一根都锋利无比,连小鸟都没法儿站在上头。拱门上挂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金属门牌,褪色的黑字标示着这个凄惨之地的名字。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日晒,好些字已经不见踪影。如今,牌子上只剩下“疮小姐 顽 与弃 家”几个字。

门牌两边各有一只老鹰,如今门牌也被大自然的力量摧残得面目全非,全靠一根孤零零的铁钉挂在门上。每当风吹过或有人进出时,牌子就会把铁门撞得砰砰作响。

坦白说,进的人要比出的人多。话就暂且说到这个份儿上。

大门口拴着两条愣头愣脑的大狗,体型足以和小牛犊媲美。它们咆哮不止,口吐白沫,哈喇子在脚底下积成一摊。夜晚,在煤气灯令人毛骨悚然的光晕下,它们看起来活像口水滴答的刻耳柏洛斯——守护冥府的三头犬,当然,要比它少一个头。两条大狗只听一个人的号令,那就是院长杜疮[1]小姐。她以铁腕统治着这个地方。

要想走进孤儿院,必须穿过一扇沉重的橡木门。那扇门嵌在石墙里,没有杜疮小姐的黄铜大钥匙,谁也别想打开。门上也刻了一只老鹰,利爪摁着只小老鼠,这是提醒大家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三层楼高的建筑和周围的空地旁环绕着高墙,通过的唯一途径就是穿过橡木门。当然还有别的门——古老的拱门,绘有或刻有精美的图案——但杜疮小姐买下这地方时就把其他的门封死了。沿着那堵令人畏惧的高墙,只能隐约看见每扇门原本在的地方——那是通往外面世界的影像残留。

高墙是几个世纪前建造的,用数千块糙石垒成,足有三层楼高,大约两米厚。就像“家”一样,孤儿们将其简称为“墙”。除了一棵高大白桦树的树梢,孤儿们看不见墙外任何东西——看不见郁郁葱葱的山谷,看不见连绵起伏的丘陵,看不见山坡那边的农田,看不见地平线附近的青山,也看不见远处白色大城“光明镇”里熠熠生辉的高塔。

只有一只耳朵、腼腆害羞的狐狸男孩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天天长大。像其他许多不知什么是爱、什么是慰藉的孤儿一样,十三号沉默寡言,总是保持低调、乖巧驯顺,别人说什么就做什么。他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高墙和大门外面的世界。他打心底深知,他想要了解某些东西。但那到底是什么,他还没找到答案。

在“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每一天都开始得一模一样:清晨五点,大家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钟声醒来。接着,喇叭里会传来杜疮小姐的大吼:“点名了,小杂种!起床了,天亮了!”随后,大家凑向共用的水盆,用头一天洗衣房剩下的脏水洗脸、洗手。然后,大家脱下破破烂烂、灰不溜秋的睡衣,套上破破烂烂、灰不溜秋的制服(看起来跟刚刚脱下的睡衣一模一样),和其他人一起冲出去等着点名——这一切都是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完成的。

在人生的前十个年头,十三号就过着这样古怪又孤寂的生活。在十二月一个寒风刺骨的清晨,他和其他人一起聚在户外,像往常一样等待点名。孤儿们十个一排靠墙站好,高墙在他们周围拔地而起,构成一座固若金汤的堡垒。

那是星期一的早上,离圣诞节和十三号的生日不到一个星期。这两个日子碰巧是同一天,但十三号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其实这一点儿不奇怪。再说了,“家”里严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

黏湿的雾气在院子上空盘旋,悄悄钻进孤儿们的破外套和骨头缝里。所有顽童和弃儿——孤儿、弃婴和手脚不干净被抓个现行的街头流浪儿——都立正站好。他们是这个世界的“底层贱民”——人与兽、兽与兽、鸟与兽、虫与兽的混合体,按照当地的等级标准,所处位置非常接近底层。他们或是光溜溜,或是毛茸茸,或是长羽毛,或是长鳞片。要不就是多了条鼠尾,长了只兔耳,来了张猪脸,多了双蝠翼,长了副蛙蹼,几乎能算作人类了。大多数是半人半兽,但也不是全部如此。有些孤儿的外表跟兽类、爬虫或鸟类一样,但是会说话,一举一动也像人。

除了脖子上都挂着号牌,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每当杜疮小姐身披连帽黑斗篷、拄着鹰头手杖、嘴唇紧抿、一脸挑剔的样子出现在点名现场时,大家都噤若寒蝉。

那天早上,就像以往的每天清晨一样,杜疮小姐拄着手杖噘着嘴,低头扫视面前的孤儿们。她是一位身材高大、面孔严肃的女士,火焰般的橘色假发(这是她少有的嗜好)让她更显高大。助手蓬嚏[2]先生——戴着眼镜、一脸苦相、弯腰驼背、手长脚长——站在她身旁,眉头紧锁,油腻的黑发粘在额头上,苍白的马脸两旁也搭了几绺。

院长短促、刺耳的声音响起:

“赫谢尔!”

“到,女士。”

“塞西!”

“到,女士。”

“加菲!”

“到,女士。”

“迪波尔!”

“到。”

“迪波尔!”

“到……到?”

“要说——到,女士!”

“到,女士。”

“格洛弗!”

“到,女士。”

“乔普!”

“到,女士。”

就这么一个接一个地往下喊。每个孤儿,不管是叫莫里斯还是斯坦利,内斯比还是史努克,闪闪还是奈杰尔,鲁弗斯还是崔特尔,莫尔还是蒂泽尔宝宝(他说什么也不肯长得比刺猬大),都被点到了名字。总有这么多人的名字要点,因为每个星期都会有新成员加入。大家站在原地,浑身颤抖,抬头仰望着杜疮小姐。在暗淡的晨光中,她的脸显得格外残酷无情。

杜疮小姐年轻时也算有几分姿色,但随着时光飞逝,她对周遭世界越来越充耳不闻。她的内心曾经相当充实,如今却脆弱萎缩。她的脸也皱成一团,总是一脸怒气,显得尖酸刻薄,除了脸颊上的两朵酡红,她看起来就像个愤怒的鬼魂。

杜疮小姐停下来看了看手中的名单。她永远记不住这些孤儿的名字,虽然大家千差万别,但在她眼中都一样——奇形怪状、古里古怪、野蛮蒙昧。杜疮小姐点名的时候,她的助手一直在抚摸左鼻孔下面的几根绒毛,似乎想仅凭意志就让它们长出来。蓬嚏先生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留起两撇神气的八字胡。哎,可惜他年届三十,除了鼻孔底下的那点儿绒毛,脸上还是光溜溜的。(只要有人愿意听,他老妈就会滔滔不绝地说:“我家莫蒂默呀,脸上就像刚出生的小宝宝一样嫩!老妈最爱他了!”)

孤儿们都在背后偷偷喊他“喷嚏”。他似乎总在擤鼻涕,鹰钩鼻总埋在漂亮的白手帕里。溺爱儿子的老妈在手帕上绣了他的名字。他的个头跟杜疮小姐差不多。此时此刻,他像往常一样,时而擤鼻涕,时而抚摸那尚未长成的胡须,另一只手里握着一块长长的板子。要是谁敢踏出界外,就有苦头吃了。

不过,十三号更怕杜疮小姐的手杖。孤儿们稍有不从,后背就会挨上几下。杖柄是个阴鸷的鹰头,跟橡木大门上刻的、门外牌子上画的一样。院长和它颇有几分神似,比如那锐利的眼神和鸟嘴似的鼻子。十三号看得一清二楚,他甚至敢发誓,有时候,在令人昏昏欲睡的暗淡晨光中,那琥珀般的鹰眼还会冲他眨一眨。

杜疮小姐刚要开口说话,蓬嚏先生就打了一串喷嚏。他几乎对每样东西都过敏,比如毛皮、羽毛、霉菌、灰尘和大多数吃的。孤儿们努力憋住笑,因为笑和其他大多数东西一样,在“家”里是被严令禁止的。

院长抄起手杖,狠狠戳了一下蓬嚏先生的脚背:“看在老天的分儿上,你这家伙控制一下!”

蓬嚏先生的脸抽搐了一下,遂压低声音像是怕别人听见似的:“抱歉,女士,可……可……您懂的,全是孢子害的。孢子哪哪都是!再说了……”

“哦,闭嘴!”杜疮小姐说,然后接着点名,“西摩、佩蒂、奇格、泼齐特!毛毛、蒂莉、米莉、斯姆!”

显然,今天是“非字母顺序点名日”。

在“非字母顺序点名日”,杜疮小姐会随机点名,孤儿们得时刻保持警醒。有时候,她会把同一个名字念两遍。不过,对十三号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就算是在“非字母顺序点名日”,他也是最后被点到的。毕竟,他的名字只是个数字,排在X、Y甚至是Z后头。

杜疮小姐扫了一眼队伍,念出了最后一个名字:“十三号!”

可他还没来得及回答,膝盖窝就挨了一脚。他一头撞上了一只兔子混血种,两个人都跌倒在地。“对……对不起。”他结结巴巴地道歉,马上扶兔子姑娘站起来。

他听见马格和奥立克在背后窃笑。马格是牛头梗混血种,“臭佬”奥立克是负鼠混血种,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他们的身上总是弥漫着一股烂泥塘的味道。在“家”里,他们经常折磨一只耳朵的狐狸男孩。自打他记事起,他们就总是欺负他。有一次,院长和蓬嚏先生冲出庭院去抓在院长办公桌上纵火的家伙,马格趁机扯着他的耳朵大喊:“有人在家吗,蠢蛋?”事后,他的耳朵疼了好几个星期。从那之后,马格和那伙人都喊他“蠢蛋”,要么就是“傻蛋”。

不过,他早就习惯了,就像他早就习惯了周围的一切。他喃喃自语:“名字再难听,也比数字好。”

“十三号!”杜疮小姐再次大吼,吼声穿透了黏湿的浓雾。

他像往常一样努力想开口,但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就像嗓子眼儿里堵了块石头。

就在这时,有人使劲扯了一下他的耳朵。十三号转过身,想看看是谁干的,只见马格和奥立克身边站着个新来的家伙。那是个身材高大的耗子混血种,浑身长着又粗又硬的灰毛,长长的嘴巴露出尖利的门牙。他有一双大脚,脚爪泛黄,身后拖着细长的尾巴,弯腰驼背,仿佛根本没长脖子,脑袋就是直接长在肩膀上的。耗子眯着双眼,眼睛又小又亮,漆黑如夜。

“很高兴见到你。”耗子轻声说,冲十三号的脸打了个嗝。

可怜的小家伙差点儿没被熏晕过去——那是腐肉、脏袜子、黑暗下水道里漂浮物和残骸的味道。

棒极了!现在他要担心的恶霸不是两个,而是三个了。

杜疮小姐像野兽一样咆哮着,再次吼出了他的名字。他支吾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挤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到”。

耗子换上丝般柔滑的假声,凑到他耳边低声说:“咋了?舌头被耗子叼走了?”十三号浑身打战,从耳朵尖到脚指头都抖个不停。

“十三号,你是想尝尝我手杖的滋味,还是更喜欢蓬嚏先生的板子?”杜疮小姐厉声说。他又回答了一声,声音比上次大了一点儿,但院长还是没听见。

“十三号!”她火了,“你到底在不在?赶紧决定!”

最后,十三号,这个晦气的数字,终于憋出了一句:“到,女……女士。”

孩子们都长出了一口气,跟着蓬嚏先生去吃早饭了。幸运的是,马格、奥立克和他们新交的耗子朋友走在队伍后头。

十三号像往常一样低着头,希望有顶暖和的帽子,能把耳朵遮起来。

十三号“步履蹒跚”地跟在蓬嚏先生后头,沿着红隼长廊往前走。“一、二!一、二!快跟上,你们这群没人要的怪物!”蓬嚏先生高高地把板子举过头顶,厉声吼道。

那个星期一早上,他们向每天早上都要去的地方——位于“家”另一头的阴暗乏味的食堂走去。早饭后,杜疮小姐以“底层贱民为产业进步服务的必要性”为题,做了长达两个钟头的训话,接下来是连续好几个钟头烦琐累人的杂活儿:擦地板、在刺骨的冷水中完全靠手(或是爪子,或是肉垫)洗衣服、修理损坏的桌椅、缝补毯子和短袜,通常还有压抑人性的车间作业。

星期天是唯一特别的日子。孤儿们早早醒来,点名、干活,但让他们松了一口气的是,这一天不需要听训话。可惜,十二月的那一天不是星期天,只不过是另一个星期一,所以没什么特别的。

十三号的肚子饿得咕咕叫。通往食堂的路似乎怎么也走不到头儿,因为“家”实在太大了。从十字形建筑中央辐射出四座长长的大厅,每座大厅都以一种猛禽命名——老鹰、红隼、猎鹰和猫头鹰。红隼大厅从十字架中央向后方延伸,那是孤儿们晚上睡觉的地方,也是他们每天早晨聚在庭院里点名的地方。教室和食堂都在老鹰大厅,这座大厅从中央延伸到前门。厚实的橡木大门外面,杜疮小姐的那两条大狗依旧是口水滴答,咆哮不止。

猫头鹰大厅和猎鹰大厅构成了十字架的左右两翼,里面有几十间工坊,包括“家”自己的蒸气动力工厂。在脾气暴躁的工头瓦骨[3]先生的监管下,孤儿们在工厂里忙着组装奇怪的小零件。那些零件看起来像小黑甲虫,但没人知道它们是用来做什么的。

没有人知道顶层都有些什么,因为除了杜疮小姐和她的手下,其他人都严禁入内。当然,孤儿们有种种设想:有人认为那是中世纪的刑讯室,里面摆着一罐罐滚油,调皮捣蛋的孩子会被丢进去。有人认为是黑黢黢的地牢,不听话的孩子会被迫吞下毛茸茸的毒蜘蛛。至于地下室,大家都确信,里面全是大黑耗子,最爱啃人的脚指头。要是你在下面待得太久,就会被它们啃个精光。

“精神点儿!快点儿走!”蓬嚏先生大吼。他刚才被杜疮小姐的手杖戳了一下,到现在脚还疼着呢,为此很不开心。

他们走到了正厅,也就是杜疮小姐的办公室所在地,四座长长的大厅的中央交会处。蓬嚏先生在院长办公室门前放慢了脚步,嫉妒油然而生。杜疮小姐的办公室宽敞极了,卧室也是如此,他的则不然。办公室完全隔音,墙是用特殊的玻璃做成的,院长从里面能看见外面,外面的人却看不见里面。巨大的办公室占据了“家”里的三层楼,里面有一段通往顶层的螺旋楼梯,上面是院长的卧室。穿过卧室,她就能登上屋顶的瞭望台,用双筒望远镜和伸缩镜观察四周,下面发生的任何一件事都逃不过她的法眼。她的卧室并不奢华,但宽敞、时尚又洁净。

蓬嚏先生睡觉的地方则又小又简陋,勉强能塞进一张床加一个衣橱。他被安置在红隼大厅,医务室隔壁,宿舍正对面,因为他的任务是每晚巡夜,这就意味着几乎没法儿睡觉。经过正厅宏伟壮观的大办公室时,他忍不住自言自语:“怪胎们的保姆,这就是我。”

杜疮小姐的办公室门外伫立着一座巨大的布谷鸟钟。十三号低下头,不想看接下来要出现的东西。他们列队经过的时候恰巧是整点,钟面上方的小门突然弹开,一只嫩黄的小鸟蹦了出来。发条小鸟叽叽喳喳直叫,又蹦又跳,足足持续了十秒钟。紧接着,一只巨大的鸟嘴弹出来,把小鸟一口吞了下去,发出可怕的“咕嘟”声。

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食堂。“拿碗,坐下,安静!”蓬嚏先生吼完,狠狠拽了一把从房椽上垂下的油腻腻的绳索。洪亮的钟声响起,宣布正式开饭。

孤儿院只为可怜的孩子们供应早、晚两顿饭,每天吃的几乎一模一样:早上是燕麦粥,晚上是稀豌豆汤,加上一片不新鲜的粗面包。晚饭可能会有生芜菁、小胡萝卜或者水煮土豆,但那些都是罕见的奢侈品。每到吃早饭的时候,十三号都会饿得前胸贴后背。

他在一张木头长桌旁坐下,个头儿小的孤儿们都挤在这张桌边,比如蒂泽尔宝宝(好心肠的小家伙)、闪闪(一半像猪,一半像巴哥犬)、奈杰尔(大部分像腊肠犬)、内斯比和史努克(兔子双胞胎)、莫里斯和莫恩(树懒兄弟),还有鲁弗斯(大部分像袋熊)。内斯比和史努克友好地看着他,用嘴型对他说“你好”。十三号勉强笑了笑,埋头吃起了碗里灰扑扑、冷冰冰的粥。树懒兄弟莫里斯和莫恩也跟他打招呼,但他们光是张开嘴就花了好半天,所以十三号压根儿没发现。

食堂上方有高大的拱顶和微微弯曲的墙壁。很久很久以前,这个房间里有五彩斑斓的壁画,修道士们会在这里练习大合唱。但墙壁和天花板早就被涂成了阴郁的暗灰色。除了每堵墙上挂着白色大钟,“家”里其他地方都毫无装饰,但食堂有自己与众不同的装饰品。

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到处挂满了标语口号,上面印着杜疮小姐最喜欢的话:搞清楚你的地位——最最低贱!时间不等人——尤其是你!顺从的人有福气!音乐乃万恶之源!

十三号瞄了一眼挂在自己这边桌子上方的标语:何必梦想伸手摘星,反正繁星遥不可及!他对自己说,这真是个好问题,然后叹了口气。

他的两个死对头和死对头的新朋友坐在附近一张桌子的旁边。那个眼睛漆黑、满嘴臭味的家伙是谁呀?十三号能感觉得到,他们三个盯着自己的后脊梁,这害得他耳朵发痒。就假装别人看不见我好了,他边这么想边安安静静地喝粥。

反正他也得保持安静,因为这是“杜疮小姐金律”的头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任何噪声,包括聊天,都是严令禁止的。除非万不得已,否则食堂里严禁发出声音。这对某些孩子来说很难做到,因为只要他们把嘴、爪子或肉垫伸进稀粥里,就会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吃饭时说话或行为不端的家伙,或是蠢到求姚包[4]先生(总是不停抱怨的厨子,大脑袋光溜溜的,活像一块粉嫩可人、油光发亮的火腿)多给点儿吃的家伙,后背都会挨上好几下。

唱歌、哼小曲或者搞出任何形式的音乐,都是严令禁止的。事实上,在杜疮小姐看来,音乐是最令人发指的罪行。肇事者会被关进地下室(也被称为“耗子地牢”),单独关上一个月的禁闭,然后还要刷好几个星期的厕所。

十三号发现旁边两个孤儿在桌子底下传纸条。就算在这个可怕的地方,孤儿们依然会想出办法进行交流。他们会匆匆忙忙地咬耳朵、挤眉弄眼,或是用手、脚和爪子打拍子,用密码的形式沟通。他们会互传小纸条、故事和图画。大家不可能不私下说笑逗趣,因为对伙伴的渴望远远超过对责罚的恐惧,不管那些责罚有多严厉。

只有一只耳朵的狐狸男孩也想要伙伴。但每当他鼓起勇气接近别人时,说话都轻声细语的,还动不动就犯结巴,别人压根儿听不懂。有些孤儿(更别提院长和蓬嚏先生了)甚至以为他是聋子。因为那个叫十三号的可怜小结巴只有一只耳朵,怎么可能听得见呢?

但他一直在聆听。

他在聆听周围的一切声音。如果他集中精神,沉下心来,进入某种安静隐蔽的状态,有时候能听见奇妙的声音。

他能听见小虫子在地板底下和墙壁里头忙忙碌碌的声音。他很好奇,它们能不能听见他的声音。他能听见马厩里的老驴晚上哼哼着进入梦乡,两匹驾车的骏马夏天甩动长尾驱赶蝇虫的声音。他从来没见过它们,但知道它们在哪里。冬天,他甚至能听见庭院里雪花飘落的声音。最糟糕的天气带来了最美妙的声音:噗、噗、噗、呜,噗、噗、噗、呜,噗、噗、噗、呜……他很好奇,雪花飘落的旋律算不算一首歌。

如果是春天,恰巧有小鸟在高墙外的树林里唱歌,在十三号听来,那声音就像“家”里的钟声一样清晰可辨。小鸟在枝头蹦跶时,他能听见树枝噼啪作响,也能听见最轻微的振翅声。最妙的是,当小鸟展翅飞向新家时,他能听见它们柔情万种的筑巢之歌。每当这时,这些歌声都会勾起他心中难以抑制的渴望,他觉得心胀得快要裂开了。

自打他记事起,这种能力——要么是天赋,要么是诅咒,他也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就这么在他体内滋长。为什么他会这样?别人也这样吗?他不这么认为。所以,他不敢说出口,没告诉过任何人。

尽管有杜疮小姐“保持安静”的金律,食堂里还是充斥着种种声响——桌上锡碗叮叮当当的碰撞声,朋友间被严令禁止的窃窃私语声。蓬嚏先生每隔几分钟就会大吼一声“安静”,然后掏出手帕使劲擤鼻涕,当然还有每层楼、每间屋、每堵墙上永不停歇的时钟嘀嗒声。

吃完早饭后,十三号闭上双眼,集中精力,侧耳倾听。他想听的不是周围的喧嚣,也不是几百面钟的心跳声,而是楼里深处的某种东西——在墙间窜来窜去的小老鼠发出的声音。

十三号早就习惯了它们的窸窣作响和吱吱尖叫,但那天不一样。那天,他听见了某种特别的声音——某种非常新奇的声音。

他这辈子第一次听见老鼠聊天。

我疯了吗?他告诉自己,不,那绝对是老鼠发出的声音,我能听懂它们说的每个字。

这又说明什么呢?十三号还以为只有人类和混血种会说话。但老鼠呢?人们说它们是“世上最蠢的畜生”,地位比混血种还低。如果它们能说话,是不是就证明它们也是混血种?如果不是,为什么他能听见它们说话,别人却听不见?似乎没有人发现老鼠在墙后面聊得热火朝天。

他靠近墙边,侧耳倾听。

老鼠似乎正在讨论它们最喜欢的话题——吃的。它们互相打趣,十三号听得着迷。不出几分钟,他就发现那些老鼠:(1)是法国奶酪鉴赏大师,尤其是对布里奶酪。(2)(对别人的缺点)非常宽容。(3)对某个名为“诗歌”的东西很感兴趣。老鼠们似乎非常热衷于那个玩意儿,不管那到底是什么。

过了一会儿,墙后面展开了一场全新的对话。声音越来越大,盖过了窜来窜去的小老鼠的吱吱尖叫。据他猜测,聊天的是两只耗子,就是会穿过下水道的那种大黑耗子。它们会钻进杜疮小姐关调皮孩子的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十三号偷听它们聊天。它们聊的内容很邪恶,但口气还是蛮亲切的。

耗子甲:嘿,你瞧见俺上礼拜找到的那玩意儿了吗?味道真不错。

耗子乙:哦,瞧见了,不错的猎物!好样的,伙计,好样的!

耗子甲:嗯,俺也这么觉得,但不是每个人都这么想,你懂俺的意思吧?

耗子乙:当然!照俺说,他是个爱眼红的家伙,对吧?你知道他们是咋说的:眼红乃是无知!

耗子甲:说得对!

耗子乙:那么,好伙计,你是咋办的?俺敢说,像他那样的耗子,得给点儿颜色瞧瞧才行。

耗子甲:对呀!你懂的,俺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把他吃了。他活该。

耗子乙:没错!真棒!好样的,老伙计!好样的!

十三号打了个寒战。他们说的可能是那个可怕的耗子朋友——就在这时,他感觉后脑勺上挨了一记冷冰冰、黏糊糊的东西,顺着自己的脖子缓缓往下淌。他转过身,看见马格和奥立克咧嘴大笑。他们的新朋友坐在两人之间,幸灾乐祸地嘿嘿直乐。他刚朝十三号射出了一勺冰冷的燕麦粥,现在正放下勺子,打了个哈欠,露出尖如剃刀的利齿。

十三号用袖子擦了擦后脑勺。这一下,他的袖子变得脏兮兮、湿答答的了。他叹了口气。他只有这么一件衬衫,根本没办法换洗。

别想他们了,他告诉自己,想想别的。

他把脑袋搁在桌上,接下来的几分钟,脑海里充斥着自己最喜欢的声音——雪花飘落、鸟儿啁啾、细雨敲打屋顶。周遭的世界消失了,阴暗、残酷、自卑和恐惧全都不见了。那首来自很久很久以前、如今仍深藏在他心底的歌谣再次浮现。他真希望自己明白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那首歌是怎么来的?他为什么无名无姓?为什么会有神秘超能力,能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

刺耳的钟声响起,硬生生把他从美梦里拽了出来。他和其他混血种一起排好队,走出食堂,前往教室,去上杜疮小姐星期一的早课,蓬嚏先生走在队伍的最前头。

现在,没有时间做无谓的幻想,没有时间回想鸟鸣或飘雪之歌,没有时间惦记可爱的小老鼠,还有他们的法国奶酪和诗歌了,因为这毕竟不是个特殊的日子,只是“家”里又一个星期的开端。跟到目前为止的每一天一样,还有好多事等着他去做呢。

在“家”的四面高墙环绕中,时间百无聊赖地缓缓流逝;但在无法逾越的高墙之外,生活正朝着精彩的未来大步迈进。战火点燃、帝王登基、改变历史进程的新发明出现……人们造出了神奇的机器,能在墙上投映出会动的画面。他们造出了以蒸气驱动的飞行车,还有计时器、气压计、气量计(还有许许多多名字里带“计”的不可思议的小玩意儿)。其中最神奇的是一台奇妙的机器,它能捕捉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和歌谣,然后在梦境中放给你听。

除了从“家”里的新成员口中听到的只言片语,十三号对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因为他所在的世界一成不变:点名、喝粥、上课、干活、组装零件、喝汤、上床睡觉。

不过,星期天,噢,星期天!吃完早饭后,孤儿们不用听两个钟头无聊的训导,可以去红隼大厅外面放风。每座大厅都有自己专属的庭院,但孤儿们只能去红隼大厅的院子里。每星期有那么一天,他们可以享受一个钟头宝贵的自由活动时间。(接下来一个钟头是额外的车间作业时间,但这是意料之中的。)

星期天,他们甚至可以追跑打闹(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尽管院子里没有任何近似秋千、沙坑或球类的东西,但孤儿们自己发明了许多游戏——虽说“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极力阻止大家发挥想象力。

那天是圣诞节——虽然根本瞧不出节日的气息,因为没有挂满饰品的圣诞树,也没有闪闪发亮的礼物堆,更没有搁在大托盘里的蛋糕和糖果。那天也是十三号的十一岁生日。但他对这两个重要事情一无所知。所以,他没有吃生日蛋糕和圣诞馅饼,没有拆礼物,也没有唱圣诞歌,而是在红隼庭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假装自己是只小甲虫。

他想象自己是住在宿舍地板底下的那些小家伙,不声不响地藏在阴影之中。他告诉自己:这就是我。我只是一只小甲虫,小到别人懒得理。

接着,他想起了墙后可爱的小老鼠,遂决定做一只老鼠,跟另一只老鼠分吃奶酪,边喝茶边聊诗歌(不管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院墙外面大雪纷飞,红隼庭院里却下起了雨。院墙里几乎总在下雨,并且总是暴雨倾盆,没有七色彩虹,也没有灿烂的阳光。

究竟是什么古怪的魔法让好天气跳过了某个地方,让一个地方天气晴好,另一个地方却气候恶劣?没有人知道答案。当然,十三号觉得是自己的错。毕竟,他的名字这么晦气。

很快,院子里就泥泞不堪,但孤儿们毫不在意。有些人在泥坑里蹦跳踩水,有些人在玩捉人游戏,还有些人扮成了探险家、海盗、仙女、小绿妖、热气球驾驶员和海上冒险家。

简言之,他们终于能像孩子一样尽情玩耍了。

在十三号的狭小世界里,这样的日子已经够好了。他头顶正上方是一尊巨大的滴水石像鬼,石像投下的阴影将他罩得严严实实。屋顶溢出的雨水打在石像鬼身上,顺着它的双眼和脸颊流向庭院,落在离十三号很远的地方。他藏在石像鬼制造的水幕后面,既安全又干燥。水瀑一侧有条窄窄的缝隙,足够他钻进钻出,不会淋湿身子。

四座庭院各有四尊中世纪的石像鬼,是孤儿院悠久历史的遗迹。它们不是猛禽,更不是杜疮小姐那无处不在的老鹰,不过确实和鸟类有几分相似。它们看起来像悲伤的怪兽,有怪异的长嘴、大大的耳朵、耷拉的眼睛和下垂的双翼,面孔因为风吹雨淋、年久失修而模糊不清。雨下得特别大的时候,水流会从老鹰、红隼、猎鹰、猫头鹰庭院的十六尊石像鬼脸上奔涌而下。

就像“家”在伤心落泪。

十三号从衣兜里掏出一小块奶酪,小口小口地啃了起来。那是他上个星期天省下来的。那天是个令人开心的“奶酪星期天”,意味着“顽童与弃儿保护部”(简称D.P.W.M.C.)的官员会来“家”里走访。他们时常会过来一趟,确保一切安然无恙。走访快结束的时候,每个孤儿都会收到一块奶酪。奶酪通常已经发霉变绿,硬得要命,不少孤儿吃的时候都崩掉过一两颗牙。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奶酪。更何况,偶尔也会有不那么硬、不那么绿的,几乎能算得上新鲜。

如果奶酪是新鲜的,有些孤儿会拿来以物易物:一块奶酪可以换两根胡萝卜,或者换一张纸片、一支铅笔、一块玩具残片、一把用来铺床的稻草。它还可以用来换故事,换外面的消息。

但没人敢用它来换歌儿,因为那实在太危险了。

杜疮小姐和光明镇的某位神秘高级官员在进行重要会谈,留下蓬嚏先生全权负责。他好想回家陪老妈,大嚼特嚼圣诞烤鹅和布丁,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憋了一肚子气。

虽然蓬嚏先生当着混血种的面脾气暴躁,经常骂骂咧咧,但他其实很怕他们,简直是避之唯恐不及。他不喜欢看着“那群肮脏的家伙”,就像他不喜欢闻到他们的气味,也不喜欢跟他们在同一个房间里吃饭。老天啊,瞧瞧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简直太没规矩了!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啊?一半这个,一半那个?臭虫,他们就是臭虫!是谁在没日没夜地盯着他们,连圣诞节也没得歇?还不是我——莫蒂默·蓬嚏!

蓬嚏先生迅速瞄了一眼院子就钻回屋里了,他找了个暖和的好地方,远离冰冷刺骨、寒风飕飕的大门,又拖来一把摇摇晃晃的旧椅子。大门位于正厅尽头,就在他的卧室旁边。通常来说,杜疮小姐不在的时候,他都会溜进自己房间,挤出几分钟看看书,或者抹点“密弗鲍姆教授牌神奇生须膏”。

就短短一个钟头,他们能惹多少麻烦?这么一想,他就懒得搭理在院子里疯玩疯跑的孤儿了。他擤了擤鼻子,把精致的白手帕塞回干净硬挺的袖口里,翻开一本名为《会计师的秘密生活》的大厚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此时此刻,十三号正假装自己是只小老鼠。他多想跟别人一起玩啊!但他只能缩在角落里。毕竟,他不过是只小老鼠。他吃完了最后一点儿奶酪,紧张地拍了拍耳朵,似乎这样就能把它压下去,让它变得不那么显眼——这样一来,别人就不会瞧见他藏在水瀑后面了。

不过,他从藏身之处向外窥视,发现马格、奥立克和那只耗子站在一扇曾经的大门(如今早已被高墙封死)前面,一边来回抛东西一边哈哈大笑。他们抛来抛去的东西看起来像个褐色的小球,跟蒂泽尔宝宝差不多大,也就是说有刺猬那么大,或者也可以说,跟小卷心菜差不多大。十三号很好奇他们是从哪里弄来这个球的——难道是某个好心人给的?这种好心人真的存在吗?还是墙那边某个孩子不小心踢进院子里的?

他心想:真奇怪,我听说过足球,可没听说过毛茸茸的球。但话说回来,我没听说过的东西多着呢。不过,他还记得关于猫咪的事,知道它们会呕出一小团乱糟糟的玩意儿,也就是所谓的“吐毛球”。他思忖着,哪种猫有这么大,能吐出比他脑袋还大的毛球。紧接着,他又想到,为什么他从来没见过猫咪混血种?最后,他得出结论:说不定猫咪混血种本来就不多见,毕竟,他不就是“家”里唯一的狐狸混血种吗?

马格那伙人的笑声越来越大了。

耗子赞许地冲马格点了点头,马格就把球抛得越来越高。毛球每次飞上天,都会发出吱吱的叫声。十三号心想,那是个会吱吱叫的球,外面的人做的球真是五花八门。

“扔过来!”奥立克大喊,瞄了耗子一眼,像在征求他的同意。球就这么飞过来飞过去,每次扔都会发出尖叫。几个混血种都抬头望向耗子——他们的新头领。

小球每次飞上半空或被人抓住,十三号都会听见那个声音。他意识到,那更像是叽叽叫,而不是吱吱叫。对,那肯定是叽叽叫。

游戏持续了几分钟后,耗子走到那圈人中央,轻巧地打了个手势,就像要指挥乐队似的。那伙人马上停下手里的事,立在原地,满怀期待地望着他。他说话的时候,覆满灰毛的双手不时挥动,显得颇为优雅——同时也令人心惊胆战。

“谁能把她扔到墙那边去,嗯?谁想试试?第一个成功的有奖,奖品很丰厚哟——伙计们,奖品就是——新鲜的奶酪。”

那伙人欢呼起来。

“我来试试!”

“不,我来!”

“我!”

“我先来!”

大家都跃跃欲试,但马格站了出来。“滚开,你们这群呆子!她是我找到的,她是我的。”

耗子同意了。

电光火石之间,十三号突然灵光一现——那个小绒球根本就不是球,也不是消化不良的猫咪吐出的毛球,而是个可怜的小家伙,像惊恐的刺猬一样蜷成一团。但那不是刺猬——他现在终于意识到了——而是其他某种东西,或者说某个人。某个像他一样的,脖子上挂着号牌的混血种。

十三号探头张望,寻找援手。蓬嚏先生踪迹全无,其他孤儿似乎都没意识到这边发生的事。有生以来第一次,十三号竟然希望杜疮小姐在,因为她肯定会阻止这种残酷的游戏,就算只是为了维持秩序。

他迈出一只脚,穿过水瀑的缝隙,但马上退了回来。毕竟,像他这样的人能做些什么呢?

奥立克把蜷成一团的小家伙扔给马格,马格一把接过,高高举起,准备抛出去或者一脚踢出去,鬼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

十三号惊恐万状,眼睁睁地看着马格把那个可怜的小家伙朝高处抛去,可惜没能越过墙头。马格用脏兮兮的爪子接住了她。耗子让他把小毛球传给排在下一个的奥立克。马格冲奥立克吼了一声,奥立克接过,高高举起,准备用力扔出去。

“住……住……住手!”十三号结结巴巴地大喊,但隔着水瀑、笑声和雨声,根本没人听见。

奥立克把小家伙高高抛起,但还是不够高。

最后,十三号把脑袋完全伸了出去,声嘶力竭地大喊:“住……住手!放……放开她!”

他从来没这么大喊过。

大喊的感觉棒极了。

耗子转过身,举起一只手,笑声戛然而止。十三号心想,大事不妙。他赶紧溜回自己的藏身之处。

“是谁?”耗子冷笑一声,“谁敢挑战歪尔?”

十三号躲在阴影中瑟瑟发抖。此时此刻,他只想去上厕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他喃喃自语。

“大声点儿。”歪尔说,接着若无其事地补了一句,“不然我就吃了你。”他的脸像磐石一般冷酷无情、捉摸不定。

十三号的心怦怦直跳。这家伙跟在墙后面说话的耗子有关系吗?就是那些吃了自己朋友的耗子。他浑身直打战。紧接着,他想到了那个可怜的小家伙。要是他们把她扔过墙头,她肯定会摔得浑身青肿的。“你能行的!加油!”他深吸一口气,从水瀑的缝隙走了出去,尽可能地挺直腰杆儿。他向前走了几步,说道:“把……把她放……放下!马上!”

“哟,哟,这不是十三号吗?”歪尔走上前来,“小白痴原来会说话呀!这里的人都喊你什么来着——蠢蛋,是吧?小崽子,你的真名叫什么?还是说老爸、老妈只给你这个小怪胎选了个号码就把你丢在路边等死了?”

那伙人爆笑不已。

十三号什么也没说。他能说什么呢?说他的名字确实只是个数字——还是最晦气的那个?说他根本不认得自己的爸爸、妈妈?说不定他们真的只是选了个号码,就把他丢掉了。

歪尔叹了口气:“真没劲,赶紧搞定吧。”他打了个响指,冲奥立克点了点头。奥立克还抓着那个蜷成一团、浑身打战的小家伙。“要想把事办好,还得自己出马。我来给她一脚,怎么样?”

奥立克把小家伙抛给歪尔,歪尔一把接住。

“住……住手!”十三号大叫,“不然我……我就……我就……”

“不然你就怎么样?”歪尔漆黑的小眼睛闪闪发亮,“接着往下说呀,我们倒想听听你要说什么。真的,我们挺好奇的。”

“就……就……放开她!你弄疼她了。”

“哟,还想英雄救美呢!”耗子扭头对其他人说,“我想我们该帮他一把,对吧?”那伙人慢慢拍起巴掌,在泥地里跺着脚,甩着尾巴,慢慢凑上前来。十三号缓缓后退。

“拜……拜托了,放……放开她吧!”他哀求道,“拜……拜……拜托了。”

“小崽子还挺有礼貌的!”歪尔冷酷地咧嘴一笑,“是你老妈教你的吗?”他嘴里啧啧有声,眼珠一转,“哦,我忘了!她把你丢在路边了。呃,不好意思,我对这玩意儿还有别的安排。”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小家伙,“这个恶心的小毛球。”他的大长腿往后一甩,准备狠狠踢上一脚。

“踢!踢!踢!”那伙人齐声大喊。

就在这时,十三号听见了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家”里响亮的钟声,提醒大家自由活动时间只剩几分钟,他们最好现在就去排队。蓬嚏先生回到院子里,正朝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催大家快去集合。

歪尔一脸厌恶地看了看可怜的小毛球,放手让她掉在地上。她“扑通”一声摔进了泥坑里。歪尔转身看着十三号,“蠢蛋,我给你起了个新名字!我们以后就叫你泥巴脑袋了,因为你只配待在泥坑里。”

歪尔冲他的两个小跟班点了点头,马格和奥立克马上把十三号脸朝下扔进了泥坑。

“噢,对了,”歪尔说,“老子盯上你了,泥巴脑袋。不管你去哪儿,老子都会在那里等着,听明白了吗,伙计?”

说完,他就转过身,朝院子另一头走去。马格和奥立克就像两只小绵羊,乖乖跟在后头。

十三号硬撑着站起来,拍了拍耳朵。谢天谢地,她没被啃掉——起码今天没有。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小家伙从泥坑里捞起来。完全看不出她的头在哪里,也看不出她有没有尾巴。她伸出小尖嘴,不再蜷成一团,肚皮朝天,毫无生气。不过,她还活着。十三号能听见她微弱的心跳声。

他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她没有皮毛,全身覆盖着褐色羽毛,浸满了泥水。她是一只小鸟——但没有能飞的翅膀,只有一对发育不完全的小残翅,尾部也没长羽毛。一边的残翅在流血,但情况还不算太糟糕,毕竟她被抛来抛去了好半天。她的小嘴又细又长,微微弯曲,两只小脚爪是芥末黄色的,各有三根长长的脚趾。

小鸟眨了眨眼,睁开眼睛,抬头望着只有一只耳朵的小狐狸,小狐狸也低头看着她。那一瞬间,十三号感觉双方交换了某种东西,虽然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那种感觉美妙极了——温暖、神秘、无以名状。“现……现在没事了,”他小声说,“他们走了。”

钟声又响了,提醒大家自由活动时间结束。“要……要我抱你吗?”十三号问。小鸟摇了摇头,他就把她放了下来。她的一条腿微微打战,但总体看起来还可以。

十三号在她身边跪下:“你没事吧?”

“我会没事的,真的。”

“真……真希望我能……能多做点什么。”

“噢,不。”小鸟说,“你太勇敢了!对了,我叫小可[5],你叫什么?”

“我……我没名字。大……大家都叫我十……十三号,要……要么就是……”他犹豫了,“我……我想,现……现在他们该叫我泥……泥巴脑袋了。你是新来的吗?早上点名的时候我没看见你。”

“哈,别人经常看不见我,我个头小嘛。”

“哦,对,你是挺小的。我是说……这样挺好的。”十三号说,“要不要送……送你去医务室?”

“别麻烦了,蹦跶几下就好了。”小可说。

最后一阵钟声响起,这意味着“赶紧排好队,不然有你好看的!”大多数孤儿,包括歪尔和他那伙人,都在门口站好了。蓬嚏先生挥舞着木板子,驱赶着拖拖拉拉的家伙。

“咱们得走了!”十三号说。

“呃,我肯定不能叫你泥巴脑袋,也不能喊什么傻号码,对吧?等我想想……”小可还在絮絮叨叨,仿佛时间还多得很。

“我们得赶紧了!我们——”

“你的家人叫你什么?”小可打断了他。

“我——我真的不知道,我不认得我的家人。不……不过,我们可以等会儿再说,因为——”

“不好意思!我五年前也没了家人。从那时算起,这已经是我待的第三家孤儿院了。呃,没关系。你需要一个适合你的名字,让我想想,我就叫你……对了!我就叫你‘亚瑟’吧!这名字不错!”小可拍打着她的小残翅,显得兴奋极了。如果那是一对发育完全的翅膀,她就该飞上半空了。

“当……当心!”

“已经不怎么疼了。”小可说,“话说回来,你现在有名字了!你喜欢吗?我觉得这名字完美极了,但也得你喜欢才行。”

“亚瑟?为什么叫亚瑟?”

“他是最伟大、最英勇的国王!”

“他是吗?”

“当然了!你没听过那个故事吗?”

“什么故事?”

“亚瑟王的故事啊,有魔法师梅林、卡美洛城堡、伟大的兰斯洛特、英勇的圆桌骑士、王者之剑,还有寻找圣杯的历险——呃,那是个很长的故事——其实吧,有好多好多故事,一口气说不完。”

十三号完全摸不着头脑:“什……什么是历……历险?”

蓬嚏先生在院子另一头冲他们大吼,指着大门。

“下回再告诉你吧。”小可说,“不过,以后我就喊你亚瑟了!”他们开始朝门口走去。

“说……说真的,我觉得你不……不该那么叫我。我是说,我又不是国……国王,也不英勇,叫泥巴脑袋不好吗?这名字也不坏。”

“因为你不是泥巴脑袋。”小可一字一顿地说,“你挺身而出,对抗那些小混混!所以,你就是万民之王——或者说,万兽之王。”

十三号耸了耸肩:“呃,我觉得,这两个名字也差不多。”

“才不是呢,这两个名字差多了。就这么说定了,我就喊你亚瑟了,就这样。”

虽然蓬嚏先生正高高挥舞木板子,但小可突然停下脚步,蹦到十三号面前。“亚瑟,要是你手握宝剑、身披盔甲,我会把你当作骑士的。”她边说边深深地鞠了一躬。

十三号有点不好意思,但心里乐开了花。他觉得筋疲力尽,因为他这辈子从来没跟别人聊这么久。“我……我们还是赶……赶紧走吧!”

在滂沱大雨中,两个伤痕累累、备受欺凌的小家伙——一个个头很小,另一个个头更小——一瘸一拐地并肩往回走。

在“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的孤儿中,有个小道消息广为流传——杜疮小姐没有头发。她那顶足有半米高的假发(跟受她管制的许多孤儿差不多高)两侧各有一排小香肠似的卷发,颜色就像刚摘下的克莱门氏小柑橘(“克莱门”恰巧是杜疮小姐的闺名,虽然没人敢大声说出来,免得遭到重罚)。那顶假发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它的颜色了。虽然它丑得要命,但怎么也算是这个灰暗世界里的一抹亮色。

杜疮小姐有时候心情特别好,就会戴一顶兔毛小白帽,上面插着深褐色的老鹰羽毛。(不用说,兔子混血种一见那顶帽子就犯恶心。)

要是杜疮小姐在黑板前面动作幅度太大,那顶丑陋的橘色假发和它的“搭档”小白帽就会微微滑向一侧。每当这个时候,孤儿们都兴奋不已。那是他们难得的欢乐时光。大家都期待有朝一日假发会彻底掉下来,露出他们想象中的玩意儿——杜疮小姐粉嫩闪亮的秃头。

孤儿们偷偷在背后喊杜疮小姐为“假发”,仿佛她就是那顶可怕的玩意儿。那顶假发,加上她挂在脖子上的大号铜哨、她的鹰头手杖、她用来监视大家的望远镜,还有她那装满粉笔(她经常明确指出,那是她的粉笔,其他人都不许碰)的小皮包,就是她冲锋陷阵的全部装备。孤儿们绝对不许在黑板上随便写写画画,除非是做算术题,或是抄写《违规底层贱民职业培训基础手册》。这本书是杜疮小姐亲自编写的,可谓“家”里的“圣经”。

杜疮小姐深信,每个人生来都肩负使命。她认为,那些邋里邋遢的孤儿、那些吃穿用度都靠她的小家伙既然是底层贱民,就该为吃苦和劳动做好准备。无怨无悔地辛勤劳动——这正是杜疮小姐打算教给他们的。

二月初的一个星期三上午,院长——也就是“假发”——站在巨大的钢板讲台前,怒视着受她管制的孤儿们。(以前的讲台是木制的,但一年前被人放火烧了。)如今,讲台用螺丝固定在地板上,后面是一块又窄又长的黑板,占据了墙上的大部分空间。跟“家”里其他地方一样,那间空荡荡、冷冰冰的教室里,每样东西都是暗灰色的。天花板上有好几处漏水,这天刚好在下雨,雨水滴答滴答落在大家的课桌上。

院长举起手杖,在地板上顿了三下,示意全班人坐下。大家都乖乖服从,像军人般整齐划一。

“假发”喜欢严明的军纪。

亚瑟像其他人一样乖乖坐好,毛茸茸的双手交叠搁在桌上。不幸的是,他的课桌在教室前排正中央。可人生就是这么不公平。他唯一的安慰是,现在他在教室里有个朋友了。小可就在他后面,站在别人的课桌上。因为她个头太小,没有自己的桌子。

虽然他和小可刚认识几个星期,但他们一见如故,成了莫逆之交。小可跟他讲了自己家里的事。她五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六个兄弟姐妹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全染上流感,一命呜呼了。

跟小可在一起的时候,亚瑟觉得安心又自在,而且特别快乐。如果他知道遇见她的那一天是自己的生日也是圣诞节,他肯定会说小可是最棒的礼物。首先,她给了他一个真正的名字——亚瑟;其次,她每天都会给他讲从妈妈那里听来的奇妙故事。

那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她就在他耳边轻声细语,讲亚瑟王的童年故事。小时候,亚瑟王有个傻傻的绰号——“瘤子”(至少在某个故事版本里是这样),魔法师梅林把他变成了猎鹰,让他了解做飞鸟的感觉。

她在喝粥的间隙小声说:“在我们那里,我妈妈讲故事很有名。”

亚瑟想了想,微微一笑。但他抬头看见院长,笑容顿时消失了。

在杜疮小姐的学校里,根本没有讲故事这回事。没有故事,没有画画,没有演戏,没有跳舞,最重要的是,没有唱歌。小可告诉亚瑟,有些学校允许做这些事——有些课甚至是从唱歌开始的——但他一直觉得难以置信。

在“家”里,每堂课都是从“通告”开始的。杜疮小姐会逐一宣读所有的新守则、新条例。事实上,由于新规矩实在太多,她不得不为神圣的《手册》做无数次增补。通告宣读完毕,她就开始训话,每天都用同样的问题折磨大家,大家则每天都给出同样的答案。

她总是这么开始的:

“小杂种,你们为什么会来这里?”

大家齐声作答,声音机械:

“来接受教育。”

“还有什么,小杂种?”

“学习有用的手艺。”

“还有什么,你们这些下贱的小崽子?”

“辛勤劳动。”

“还有什么?”

“吃苦耐劳。”

“还有呢?你们这些只会偷懒的小混混,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小臭虫,还有什么?”

每当这个时候,整个教室就会陷入令人讶异的沉默。有些个头小的孩子,比如亚瑟,会在座位上瑟瑟发抖。他们觉得应该回答那个问题,可是——他们又知道大家不该同时作答。真是太让人纠结了!

最后,杜疮小姐会露出残忍的笑容,说:“没错,小废物们,使人恶心的渣滓们。安静,保持安静。辛勤劳动,闭嘴吃苦。这就是最重要的一课。”

那个星期一,杜疮小姐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假发,稍稍调整了一下。接着,她像过去三十年里的每个星期一那样,翻开巨大的黑色笔记本,开始宣读这一天的新规矩。

亚瑟坐在座位上,强迫自己别打瞌睡。他的胡须微微颤抖——似乎有些东西不一样了。他抽了抽鼻子,闻到一股熟悉的混合气味:霉味、猎鹰香水(杜疮小姐最爱的香水),还有后排“臭佬”奥立克散发的恶臭。他也闻到了歪尔的气味——只要是有鼻子的人,都不可能闻不到。但还有别的东西,至于是什么,他也拿不准。不过,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在脑后,让思绪飘向别处,任由杜疮小姐(也就是“假发”)在那里滔滔不绝。

教室里只有一扇窗户,总是关得紧紧的。外面在下雨,大雨滂沱,已经下了好几天。不过,他喜欢聆听雨点落在窗户和屋檐上、落在石墙和房顶上的声音,还有天花板上滴答滴答的漏水声。

那天,他听见了四种不同的声音——雨点砸在墙上的砰砰声、落在天花板上沉闷的啪嗒声、敲在屋檐上清脆的噼啪声,还有打在窗户玻璃上轻快的滴答声。

就像歌儿似的,他心想,我要告诉小可。

亚瑟跟小可说了他从没告诉过别人的事,给她看了宝宝毯残片和金钥匙,跟她说了关于那首歌和星星的奇怪记忆,但还没告诉她自己最大的秘密——他能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这让他觉得既奇妙又快乐,有时也会伤心难过,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旁敲侧击地提到过,但还是不敢直接告诉她。要是她觉得自己很奇怪怎么办?要是她不相信怎么办?尤其是关于老鼠和耗子的那些事。他把所有事都藏在心底,有时感觉自己憋得快要爆炸了。

杜疮小姐还在滔滔不绝地念着严格的新规定,这是这一年里好几次严重违规的后果,包括去年秋天那起臭名昭著的“火烧讲台事件”。肇事者南希是个爬虫混血种,没有人知道她后来怎么样了,因为大家再也没见过她。

亚瑟暗下决心,今晚睡觉前就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小可。他心想,跟自己最好的朋友——可以这么说吗?——促膝长谈,那是多么美妙的事啊。

“这是给你们所有人的教训。”杜疮小姐用刺耳的声音结束了训话,“现在,开始上课。”

大家都聚精会神、正襟危坐,有一个人除外。

我会把一切都告诉小可,尤其是小鸟和它们唱的歌。她会喜欢那个的。就连那些不愉快的事,我也会告诉她。我会说,小可,有时候我会听见墙后头的耗子说话,它们真的好吓人。

杜疮小姐——也就是“假发”——扫了一眼名单,打算随便找个人来折磨。那天,她不想拿全班人开刀,觉得吓吓某个人也不错。

为什么不挑名单上的最后一个人呢?

“啊哈,十三号?”她叫道。

呃,耗子也不总是那么吓人,亚瑟还在想心事,它们也挺有趣的。其实呢,那天有只耗子说……

“十三号!”杜疮小姐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地说。

小可紧张地叽叽叫了起来。但此时此刻,在十三号的幻想中,他已经变成了一只鸟。确切来说,是一只猫头鹰,就像小可讲的亚瑟王故事里的“瘤子”。小可说“瘤子”变过猫头鹰、白鹅、鱼、蚂蚁和其他飞禽走兽,能变成那么多不同的东西真好啊!

院长在他的课桌前俯下身子,但他还飘在云端,正在俯瞰林间城堡。在他的幻想中,自己变成了雄鹿、大水怪,还有穿越森林的独角兽。

那天,杜疮小姐的心情特别差。因为前一天夜里,发生了一起跟啮齿动物有关的事件。她睡觉前把假发搁在了一个特殊的抽屉里,有只小灰老鼠爬了进去,在里面生了一窝粉嘟嘟的小崽子。她早上戴假发的时候,那些粉嫩的小肉球倾泻而下,顺着她的裙子骨碌骨碌往下滚。

至于她是怎么处置它们的,还是不说为妙。

杜疮小姐又大吼了一声亚瑟的号码名字,把手杖使劲砸在课桌上。亚瑟吓得差点儿蹦起来,他看见杜疮小姐手杖上的鹰头眨了眨眼睛,眼中透出一抹红光。现在,他总算回过神来了。

他战战兢兢、支支吾吾地小声说:“到……到,女士。”

“你是聋了还是傻了?”

他听见马格、奥立克和歪尔在教室后面窃笑。

“我……我……不,我不……不……”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好,那我们开始吧。告诉我,十三号,”杜疮小姐故意提高嗓门,放慢语速,仿佛他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耳朵有问题。“为、什、么、你、会、来、这、里?”

“接……接受……受教育。”

“还有呢?还有什么?”

小可在后面叽叽叫了一声,给他加油打气。于是,他鼓起勇气接着说:“学……学……学手艺?”他咽了口口水,告诉自己马上就完了,马上就完了。

“还有呢?还有什么,十三号?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的?”

“辛勤劳动?”

“接着说!接着说呀!”

“辛勤劳动……还有……”

“还有什么,你这个贱骨头!”杜疮小姐紧紧握着手杖上的鹰头,指关节都泛白了,“还有呢?”

十三号抬起头,恰好瞧见杜疮小姐头上的橘色发卷中间有只小老鼠在向外偷窥。原来这就是闻起来不一样的东西!小老鼠从发卷中探出脑袋和半个身子,开始嗅杜疮小姐的耳朵尖,似乎打算钻进去。杜疮小姐心不在焉地伸手在耳边扇了扇,像在驱赶小飞虫。

“抱……抱歉,女士……您……您有个……”

“什么?我有个什么?”

“呃,是……是这样……呃……有个,呃,不……不好说,我……我是说……”

“你到底在说什么呀,十三号?”

“是……是您的耳朵。”亚瑟说,“呃……您有个……呃,老……老……”

“假发”压低了声音,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你说什么?”

“老……老鼠……您的耳朵……我……我猜……”

“老鼠?我的耳朵?”她几乎是细声细语了,其实更像是威胁式的咝咝声。这意味着火山即将爆发,什么也无法阻止。“你说我长了老鼠耳朵?回答我!马上!”

大家都意识到大事不妙,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后排有个高个子清了清嗓子,举起一只长满灰毛的爪子。杜疮小姐用余光瞥见了他。“嗯?”她咆哮道,“什么事?”

“打扰一下,女士。”歪尔说,嗓音充满虚伪的谦卑,“关于这只小狐狸,小的有些事不吐不快,他犯了大罪。”

“好,说来听听。”杜疮小姐仍然瞪着亚瑟。

“请恕我直言,女士,这个叫十三号的家伙拿您的耳朵开玩笑,已经有好几个星期了。他拿来开玩笑的还不止这个。”

杜疮小姐的脸上阴云密布,预示暴风雨将至。她俯下身子,冲亚瑟大吼:“你个白痴,你个怪胎,好大的胆子!你这一只耳朵的家伙,竟然敢取笑我的耳朵!真没礼貌!你这恶心的小臭虫,会付出代价的!”

“哦,亚瑟……”小可轻声叹息。

亚瑟的耳朵打起战来。他浑身上下瑟瑟发抖。

杜疮小姐伸出比他脑袋还大的巴掌,扯住他那覆满红毛、蓬松可爱的耳朵,狠狠拧了一把,又用力晃了晃,然后才撒手。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的耳朵被扯掉了,因为真是痛极了。他伸出双手想要阻拦,但杜疮小姐挥手拨开,又扯住了他的耳朵,这一回拧得更狠。

“停下!拜……拜托了!”亚瑟哭喊着。

“让你长点儿记性,看你还敢不敢取笑上级!”杜疮小姐吼道。

她又拧了一把他的耳朵,然后扯着不放,把他拽过课桌,拎到半空中。他悬在那儿,几乎跟院长四目相对。院长直勾勾地盯着他,压低声音说:“你这个小怪物,你……你……这个臭狗屎——看我怎么收拾——”

藏在院长假发里的小老鼠被吓了一跳,突然从藏身之处蹦了出来,正好落在杜疮小姐丰满的胸脯上。为了保住小命,它死死地趴在上面。

它抬头仰望杜疮小姐,眨了眨眼睛,惊恐万状地吱吱叫起来。

杜疮小姐——也就是“假发”——低头看着小老鼠,尖叫出声。

她用力一挥胳膊,把亚瑟甩了出去,使劲去拍趴在胸口上的小家伙。小老鼠飞到了教室另一头,亚瑟则先扑到了“假发”的讲台上,然后摔在了地板上。

他记忆中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耳朵传来撕心裂肺的痛,小可在哭喊他的名字。在那之后,一切都陷入了黑暗。

“亚瑟!亚瑟!是我,小可。”

亚瑟悠悠醒转,只看见一双蓝宝石般的眼睛盯着自己。此时太阳刚刚升起。他肯定误了点名!他惊慌失措。他会被杜疮小姐狠狠揍一顿的,这个他很肯定。哎,小可怎么会在这里?

这里?

小可站在他的胸口。“这……这是哪里?”他问。

“医务室。”她的声音听起来闷闷的,很奇怪。“太好了,你终于醒了,我都担心死了!我一整晚都在这里。”她开始上下蹦跶。

“拜……拜托,别蹦了,小可,害得我头晕。”

“抱歉!”

“我听不清你在说什么,小可,发生什么事了?”

“别担心!会好起来的!只是小伤。呃,也许不该说是小伤,可是……噢,真烦人!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亚瑟感觉耳道深处传来灼烧般的剧痛,就像有人往里面倒了滚烫的炭灰。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头上有层厚厚的绷带,将耳朵和头顶全给裹了起来。“哦,”他说,“我明白了。”有些东西怪怪的,但感觉棒极了。他发现,自己这辈子头一次躺在软绵绵的东西上——那是一张四柱床,下面垫的是真正的床垫,身上盖的东西又温暖又软和。在红隼大厅的宿舍里,要是你能给自己的硬板床(其实是个旧猪圈)找到一小把稻草,那已经算幸运的了。亚瑟跟其他孤儿一样,睡在没暖气的大房间里,拿装满鹅卵石的麻布袋当枕头,身上盖着粗糙扎人的薄毯子,毯子充斥着浓浓的煤灰、臭脚丫味和尿骚味。

但这个——这个简直是奢侈!他在毯子底下蜷起毛茸茸的脚趾,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这么暖和。

“还不错吧?”小可说。她跳下他的胸口,站在床沿上。

亚瑟迅速扫了一眼房间。他是在做梦吗?他听说医务室糟糕透顶,非常恐怖,大家就算生病了也不敢吭声。他一辈子都对医务室避之唯恐不及。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他现在在哪里?

他左手边有张小桌子,上面摆着个公鸡形状的红罐子。罐子上附了张卡片,写着:尝尝饼干!好吃极了!

“小可,饼干是什么?”

“饼干是什么?哦,亚瑟,你还有好多东西要学呢。我还没跟你说馅饼呢。”

“馅饼?”亚瑟喃喃自语。他打开罐子,取了块饼干,先闻了闻,然后小心翼翼地啃了一口。

“好好吃!”他大声宣布。

那不过是一块普普通通的葡萄干燕麦饼干,但亚瑟从来没有尝过这等美味。他欣喜若狂,慢慢咀嚼,细细品味。吃完后,他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又开始四处打量。

桌子对面是一扇窗户,挂着蓝白相间的窗帘。窗台上有个蓝花瓶,里面插满绸缎做的假花。一切都是那么多姿多彩、温馨舒适。房间角落里有一把摇椅,上面搭着一块红蓝相间的漂亮毯子,另一个角落里摆着一张床,跟他现在睡的床一模一样,不过上面没有人。墙纸上全是金凤花,踢脚线则是红樱桃,房椽上还挂着一束束草药。亚瑟深深吸了一口气,屋里的气味神秘而美妙。

屋里甚至挂了一幅画,就在他床边的墙壁上。那是一幅纯手工上色的美丽版画,画的是两个微笑的小女孩。她们是双胞胎姐妹,戴着蓝色宽檐帽,手牵手站在苹果树下。整个画面似乎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中。那是亚瑟见过的最漂亮的东西。他在“家”里待了这么多年,从没亲眼见过真正的画——也就是,真正的艺术家绘制的油画、素描或版画。他见过一些画——孤儿们私下偷偷画的小涂鸦。但这幅画完全不一样。他觉得自己好像能走进画里,跟树下的两个女孩打招呼。

“亚瑟?”小可用嘴轻轻啄了一下他。

“不好意思,小可,我不是故意不理你的。”

“你还好吗?”她问。

“你介意大声点儿吗?还有——你到……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宿……宿舍晚上都锁门呀。”

小可又啄了亚瑟一下:“用嘴撬锁呀。当然啦,光靠我一个人可不行,还有其他人帮忙——蒂泽尔宝宝、奈杰尔、内斯比和史努克,你懂的,好心的那些——大家一起叠罗汉,让我能够看到锁眼。”

亚瑟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不禁咧开了嘴。“以后我会统统讲给你听的。”小可接着说,“但我得赶紧去报到了,不然你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就在这时,门口出现了一个身穿蓝白护士服、头戴护士帽的年轻姑娘。她的红发编成长辫拖在脑后,上面绑着天蓝色的蝴蝶结。亚瑟抬头望着她,她的脸上满是善意。“我的小病人感觉怎么样了?”她大声问道,好让裹着绷带的亚瑟听见,“哦,不好意思,忘说了,我是你的护士,丽奈特。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她低头扫了一眼手里的写字夹板。“我从姨妈那里收到的便条上只有个数字,我是说杜疮小姐。”小可和亚瑟对视了一眼。“上面写着‘十三号’,”她接着说,“但肯定是哪里搞错了。”

亚瑟还没来得及开口,小可就跳了起来:“他叫亚瑟,我叫小可。我是来看朋友的。他的名字叫亚瑟,哦,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对,没错,现在你知道了!”

“谢谢,很高兴弄明白了。对了,小可,我不知道你昨晚是怎么进来的……不过我不会说出去的。”她朝他们俩微微一笑,伸出一只又软又凉的小手,搁在亚瑟的脑门上,测了测他的温度。“亚瑟,你有个忠实的好朋友。”

丽奈特轻轻解开绷带,帮他检查了耳朵,然后换上干净绷带,不过这回留了一个小口子,好让他听得清楚一些。包扎完毕后,她说:“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然后就能回去了,所以别担心。”

“不……不好意思……那……那幅画……”

为什么他第一次见到陌生人都会犯结巴?亚瑟指着那幅树下女孩的版画。他没法儿想象杜疮小姐竟然会批准在“家”里挂画,更别提蓝白窗帘、艳黄墙纸和绸缎做的假花了。

“哦,那个呀!”丽奈特笑了,“你瞧,这些全是新的。”她用手指了指周围。“以前的医务室嘛——总之不是个好地方。我听说,以前的护士是个暴君,不过现在我来了,再说杜疮小姐从来不进来。我觉得她永远也不会进来。我姨妈不大喜欢医务室。话说回来,生活中总得有点美好的东西嘛,不然怎么活呀,对吧?”

“她……她,我是说,杜……杜疮小姐,她是你姨妈?”亚瑟问。

“对,她是我妈妈的妹妹。”丽奈特指了指那幅版画,“她是左边这个,我妈妈是右边那个。”她摇了摇头,“其实挺悲哀的,她们俩有三十年没说过话了。她竟然会雇用我,我还挺吃惊的。毕竟,她特别恨我妈妈。妈妈说,杜疮小姐雇用我是另有所图,不过我倒愿意想成这是和解的前兆,至少我希望是这样。”她略带忧郁地说,拍了拍亚瑟的枕头。他觉得那是世上最软和的枕头。

“不……不好意思,可……可她看起来那么——”

“开心?我知道,一点儿都不像现在的她。”

“她……她是怎么变得这么……”亚瑟尴尬地低下了头,“抱……抱歉。”

小可接过话茬儿:“对呀,跟我们说说吧!”

丽奈特坐在床沿,小手搁在亚瑟的手上。“小家伙,你们要记住,哪怕是庞然大物,曾经也是无名小卒。记好了,这能帮你们面对世上许许多多的杜疮小姐。你们总有一天会明白的。”她凑上前来,轻轻抚摸亚瑟毛茸茸、软乎乎的脸颊,“好了,难过的话就说这么多!你们肯定都饿坏了!”

亚瑟完全摸不着头脑——护士丽奈特口中的杜疮小姐,还有她的善意,都让他满心困惑。以前从来没人对他这么好过。丽奈特走了出去,几分钟后带回了两只托盘——一只大托盘,一只适合小鸟用的小托盘——上面堆满了新鲜出炉的面包,面包上还抹着厚厚的黄油。这一回,亚瑟更是惊讶得嘴都合不拢了。

“吃早饭了!”她大声宣布,然后补充了一句,“小可,点名和今天接下来的事都别担心了,我会帮你找个借口的。亚瑟今天早上得有人陪,你也算帮我的忙了。”

亚瑟从来没有尝过黄油,也没吃过这么新鲜的面包。他一口咬下去,只感觉软绵绵、油乎乎的,那微咸的滋味让他从头到脚都暖和了起来。他好想永远待在这个房间——就算裹了绷带、卧床不起也值得——这样就能每天吃到黄油,看到护士丽奈特那美丽、善良的面孔了。小小一口面包驱散了他所有的痛苦。

“我真该经常受伤。”丽奈特离开后,他对小可说。

“哈,”她用尖嘴啄了啄朋友的胳肢窝,“我有个更好的主意!”

亚瑟在医务室舒舒服服地住了一个星期,不用组装零件,不用聆听训导,不用辛勤劳动,没有木板子,没有人欺负,也没有鹰头杖。小可每天晚上都会溜出宿舍,给他讲睡前故事。他住院的最后一晚,小可送了他一件礼物,那是她趁他睡觉的时候,三更半夜偷偷做的。那是一只发条玩具老鼠,是她用花了好几个星期才找到或换来的小零件拼凑出来的,那几个星期一直藏在她床底下。老鼠肚皮底下有轮子,一拉绳子就会四处乱转,吱吱直叫。“我想你可能会喜欢。”她说,“我知道你有多喜欢小老鼠。”

他给玩具老鼠取名“梅林”,以纪念小可给他讲的魔法师梅林的故事。在丽奈特的精心照料下,到出院的那一天,他的耳朵已经差不多痊愈了。要离开明亮舒适的医务室,他其实很舍不得。那里有柔软的床铺、美味的热汤和面包、两个小女孩的奇妙版画,当然还有温柔体贴的小护士。

“家”里的生活像往常一样枯燥乏味,日子一天天过得慢极了,但有一件事不同了——现在,亚瑟有了一个可以分享生活点滴的朋友。小可用奇妙的故事向他打开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那些故事里有勇敢的公主和骑士、火鸟、飞马、美人鱼、巫婆、仙女,甚至还有聪明的狐狸,听起来跟他一模一样。他还知道了“外面的人”平时做的许多奇妙的事。最让他着迷的是冰激凌、旋转木马、奶酪吐司、音乐厅和馅饼。

“馅饼是最棒的,”小可一口咬定,“里面有黄油,甜丝丝的,塞满了各种各样你能想到的好吃的。但那东西没法儿形容,你得亲口尝了才知道。”

尽管有杜疮小姐的“安静金律”,但他们还是一找到机会就聊天。一天晚上,狐狸男孩终于向朋友敞开了心扉,说出了他与众不同的天赋。其实迈出这一步并不难。他急急忙忙地小声说,小可则聚精会神地听着,小小的脑袋歪向一边。他还告诉小可,他能听懂老鼠和耗子说的话。

“你也听得懂吗?”他问。

小可摇了摇头:“听不懂。亚瑟,这是一种很特别的能力——真的、真的很特别。我确定,这跟你的宿命有关。”说完,小可又兴奋得上下蹦跶。

“总有一天,”亚瑟说,“你会兴奋过头,蹦得太高穿过天花板,要么摔下来,要么……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但这么做真的很危险。”

小可哈哈大笑,接着指出,他跟她说话的时候,基本已经不结巴了。事实上,他犯结巴的情况越来越少。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他对别人说话的声音也变大了。当然,对杜疮小姐、蓬嚏先生和歪尔除外。

四月一个晴好的星期天晚上,和煦的清风轻抚着田野和山丘。院墙外面的神秘世界里,天变得越来越明亮,越来越暖和。那天晚上,“外头”弥漫着春日的麝香味和潮湿的泥土气息。但在“家”里,亚瑟只能闻到发霉的墙壁和臭脚丫的味道。在院墙里面,感觉还是冬天,温度依然是零下。没人能解释这种现象,但大家都默默接受了现实。

不过,还有声响,奇妙的声响。

亚瑟躺在床上,聆听白桦树在风中沙沙作响,青蛙在呱呱大叫。他听见猫头鹰、蝙蝠和夜行动物的呼号,充满春天的气息。他听见了它们的歌声,它们的夜狩之歌,它们的冒险、寻欢与求偶之歌。

那天晚上,在红隼大厅的宿舍里,孤儿们像往常一样上床睡觉,躺在排成行的冰冷硬板床上。小可的床——其实只是个简陋的木盒,因为她个头太小,用不着真正的床——就摆在亚瑟对面的地板上。他希望她能靠得更近些。他相信,小可能帮自己赶走噩梦。

小可来之前,亚瑟睡觉的夜晚充满了孤独和恐惧。他会从噩梦中醒来,大汗淋漓、瑟瑟发抖。他的梦里净是些阴暗、疯狂的画面,充斥着喧嚣、烟雾和灰烬,飞禽走兽在他的周围打转,然后号叫着跑开。细节总在变化,但有个场景始终如一:一根闪着红光的大柱子朝他逼近,就像从火焰中诞生的无名怪兽。

那天晚上,亚瑟躺在黑暗之中,听见可怜的蒂泽尔宝宝在啜泣。小可来之前,有多少个夜晚,亚瑟都在强忍泪水?他会蜷缩在宝宝毯的残片里,盯着光秃秃、冷冰冰的房间里唯一能给他安慰的东西——床对面的一扇小圆窗,就在靠近天花板的位置。小窗总是关得严严的,但至少透过窗户玻璃能看见一小片天空。

那天晚上,他看见了闪耀的群星和银月,月亮表面的阴影像只兔子。他把宝宝毯紧紧抱在胸前,另一只手搂着梅林——他心爱的发条老鼠,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在粗糙扎人的薄毯下面瑟瑟发抖。但他有月光的安慰,而且心中深知,他的朋友也在同一间屋子里进入了梦乡。

大半夜,亚瑟突然被人戳醒了:“小可?是你吗?”

小可从床沿蹦上了亚瑟的胸口:“亚瑟!你绝对不会相信的!”

“相信什么?”他揉了揉眼睛,眯眼望向屋里的挂钟,“小可,现在才凌晨两点。”

“走运!真走运!”

“嘘!”亚瑟说,“小声点!”

小可拼命拍打她的小残翅,月光洒在上面闪闪发亮。“万岁!万岁!瞧瞧我找到了什么!”

“嘘!你想害得我们被抓……抓住吗?”

屋外传来脚步声,门后有烛光闪烁。亚瑟屏住呼吸。脚步声在长廊里回荡。

“好险!”他紧张地拍了拍耳朵。熄灯后不许说话,违者会受到手杖、木板子或禁食一周的惩罚。歪尔和年纪大点的孤儿睡在隔壁,但这并不意味着小孤儿就不会告密。

亚瑟试图坐起身来,但小可还站在他的胸口。透过薄薄的毯子,他感觉到了她又长又尖的脚爪,忍不住沮丧地嘟囔了一声。他的感觉很奇怪,他刚刚做了个美梦,梦见医务室和一大块抹了黄油的面包。

“告诉我,你到底在说什么呀?不过你得小声说,行吗?”他说。

“那好,”小可说,“听好了。重大新闻是……”她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又开始上下蹦跶。“我找到了一个洞!一个洞呀,亚瑟!你能相信吗?就在墙上!”

亚瑟再一次试图坐起身来,但小可蹦得实在太厉害,害得他倒回硬邦邦的枕头上。“小可,真的别蹦了。”小可从他的胸口上跳下来,坐在他的身边。“这样就好多了,”亚瑟说,“现在,告……告诉我,不就是个洞嘛,你干吗这么激动?”

“那是条隧道,真的,这意味着一件大好事。猜猜它能通向什么!”

亚瑟眼睛一亮。“通向……馅饼?”

“馅饼?”小可摇了摇头,“不,亚瑟,不是馅饼!比馅饼还好。”

亚瑟的眼睛瞪得溜圆:“比馅饼还好?那是什么?”

“它能通向最神奇的地方,亚瑟,一个奇妙的地方,超乎你的想象。”

他冥思苦想了好一会儿,说:“医务室?”

“不,亚瑟!不是医务室!”

小可努力伸长脖子,凑到他耳边小声说:“是外头。”

亚瑟惊呆了。除了白桦树的树梢和天空,他从来没有见过“外头”,至少记不得“外头”是什么样子了。因为自打他有记忆以来,就一直住在“家”里。他小时候肯定见过“外头”,努力回想,但脑海里一片空白。

小可解释说,她是在乱石堆后面发现那个洞的,就在被杜疮小姐封掉的旧门旁不远。她现在才意识到,那个洞能通往墙下面的隧道。“亚瑟,”她说,“自由活动的时候旁边没人,我就钻了过去,偷偷往外瞧。我都忘记外头的世界有多美了!”

他们又听见长廊里传来脚步声,有人在宿舍门外停下了脚步。亚瑟拿毯子盖住小可,闭上眼睛,假装睡觉。

门嘎吱嘎吱地开了,一个朦胧的人影高举蜡烛站在门口,往屋里瞧了瞧,然后退了回去,关上房门。那人哼了一声,打了个喷嚏,沿着长廊慢慢走远了。亚瑟长出了一口气。“好险,”他小声说,然后催小可,“接着说呀。”

小可滔滔不绝地往下说:“到处都是绿色,亚瑟!闪着金光的绿色,不像我们被逼着喝的那些恶心的豌豆汤。你还记得医务室里的假花吗?”

“当……当然了。”他说。

“想象一下,一大片一大片的真花,一眼望不到边儿。”

“但那……那是不……不可能的,怎么可能呢?”

小可接着小声说:“墙的另外一边,有一条通往光明镇的路。我听说,那里的尖塔和街道都是用一种神奇的石头造出来的。在集市上,奶酪和馅饼堆成了山——足足有两层楼那么高!到处都是玩具店,有玩杂耍的、变戏法的、会飞的机器,还有我跟你说过的音乐厅,还有……还有一条大河,上面漂着好多大木船,扬着彩色的帆。那条河一路奔向大海。奔向大海呀,亚瑟!想想看!”

亚瑟只觉得心烦意乱。小可不会对他撒谎的——可是,这听起来像她编的故事,但如果不是编的……

他能听见酣睡的孤儿们平稳的呼吸声,还有大钟持续不断的嘀嗒声。他听见两张床开外有个小家伙在梦中喊妈妈。他想,这才是现实——他们所有人,睡在这间屋子里,待在这个寒风刺骨、充满苦难的地方。现实就是,明天早上,杜疮小姐会喊出排在名单末尾的晦气名字,蓬嚏先生会挥起木板子,歪尔、马格或者奥立克,管他是谁呢,会在吃早饭的路上绊倒他,把黏糊糊的玩意儿抹在他的裤子上。现实就是刷厕所、用冰冷的脏水洗衣服、下半辈子都忙着组装小甲虫。至少在“家”里,他知道接下来的每一分钟、每一天、每一周、每一年会发生什么事。

可是……他不是也听见过鸟儿唱歌、筑巢吗?他不是也听见过蜜蜂采蜜、夏日微风和远方的绿树之歌吗?他不是也想象过遥不可及的“外头”是什么模样吗?

小可又滔滔不绝了好一阵子,描述她听说过的那个地方的其他神奇玩意儿。说完,她长出了一口气。“好了!我讲完了!全讲完了!”

“棒极了,小可,棒极了。”

“还有件事。”她说。

“什么?”

“我想我在外面还有亲人。事实上,我很确定。”

“什么?”

“我有个舅舅,是个修补匠。我妈妈的哥哥。他住在光明镇西边,靠海边的地方,起码他以前是住在那儿的,我们一家是从那边搬来的。我该不该去找他?”

亚瑟想了想,要是在“外头”,在广阔的城市和群山之间,在遥远的城镇和田野之中,他还有亲人,那会怎么样?要是在难以逾越的院墙和大门另一边,真的有一件神奇的东西——比如说一条通往故乡的大路,那会怎么样?如果那条路能揭示他的身世,通向他的目的地和宿命,那会怎么样?

他真的有所谓的“宿命”吗?

他的心被恐惧攫住了。这种想法是行不通的,这么想是危险的,再说了——梦想就是希望,希望是百无一用的,就像他和其他人每天组装的甲虫一样。他摇了摇头。

“哦,小可。”他半天只挤出这么一句。

小可蹦到他耳朵旁边。“亚瑟,”她小声说,“我们该不该呀?”

“该……该干吗?”

“去呀!”

“去……去哪儿?”

“当然是去外头了!”

“你是说……我也一起去?怎……怎么去?”

“那个洞呀,亚瑟!把我找到的那个洞想象成一扇门,门是用来进进出出的。我们绝对出得去。”她暂停片刻,然后补充,“再也不回来。”

亚瑟目送月亮消失在云彩后面。他能听见大风呼呼吹过树林,吹过他看不见的大树。从他所在的阴暗角落里,也许永远也看不见那些大树。再过不久,寒冷刺骨、阴暗潮湿的清晨就要来了。他想起了红隼庭院,石像鬼在雨中哭泣。他试着想象,那不是乱石堆后面的一个洞,而是墙上一扇真正的门,能够通往某个神奇的地方。可是,他脑海里只浮现出一座巨大的石头堡垒,铁将军把门,还有无穷无尽的黑暗。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很晚了,我们该睡了。外头听起来很棒,真的很棒。我知道你会是个出色的修补匠。可我……出……出去……”他无比艰难地挤出了下面的话,“请……请别再问我了,抱歉,我办……办不到。”

“可是,亚瑟……为什么?”

他低头看着小可,嗓音里充满悲伤和遗憾:“抱歉,可我……我不想去。何必梦想伸手摘星……呃,后面的话不用说你也知道了。”

“我可不确定,亚瑟。”小可说,她的声音里有失望、沮丧、愤怒,也有浓浓的爱。

“什么?什么意思?”

“昨晚,我听见你在梦里唱歌了。”

这是真的吗?他真的在梦里唱歌了?他是不是不知不觉违反了禁令?杜疮小姐对这种事深恶痛绝,会将他扔在耗子地牢里足足关上一个月!如果是真的,那他唱了什么?因为他只知道一首歌,还不记得歌词——至少醒着的时候不记得。

如果他被抓了现行,那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无论哪种音乐,在“家”里都是严令禁止的。所以,晚上睡觉前,他会诚心许愿,希望自己别再唱歌了。但四月的每个早晨,小可都会告诉他,昨天晚上又听见他唱歌了。

这有没有使我们年轻的主人公梦想逃离?他有没有想象过白色大城的模样?当然有。可他能拿什么来做比较呢?在他看来,那不过是小可编出来的故事场景。他把它想象成亚瑟王的卡美洛城堡——一座神奇的堡垒兼城镇,矗立在小山顶上,四周环绕着魔法森林,林中有独角兽、夜莺和恶龙。不错的幻想,他心想,但全是泡影。

亚瑟说什么也不肯走,这让两人的友谊出现了裂痕。小可有时候会沉默不语,喜怒无常,一点儿也不像她平时的样子。但她不肯就这么放弃,偷偷开始制订逃跑计划。她从早到晚都忙着做计划,不断修改调整,终于拿出了一套宏伟又大胆的计划。到四月底,她已经想好具体该怎么实施了。

五月翩然而至。孤儿们虽然看不见“外头”,但能感觉到蓬勃的生机。在星期天的自由活动时间,院墙另一边飘来了丁香花的香味,把大家引到了院子最偏僻的角落。可怜的小家伙们站在那儿,尽情嗅闻芬芳的气息,脸上浮现出少有的快乐表情。有些人压根儿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但香味会让他们心痛如绞,涌起难以抑制的渴望——尤其是亚瑟,因为他不但能闻到墙那边的丁香香味,还能听见蜜蜂在花丛中采蜜。他听见鸟儿在离白桦树很远的树林里高歌,还听见树干里的汁液向上奔涌,就像小溪绕过巨岩,涓涓流淌。空气就是他的图书馆,里面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响。当他的耳朵捕捉到这些声响或“歌谣”(他私下里这么喊它们)时,还能听见自己体内的鲜血像树干里的汁液一样向上奔涌,涌入心脏。他把自己想象成一棵大树,两只胳膊是树枝,上面站满了歌声婉转的小鸟。

然而,小可还是没法儿说服他离开。每次一提起这件事,亚瑟就会别过头去,清清嗓子:“抱歉,小可,我就是办不到。”

有一天,他们在巨大无比、没有窗户的组装车间里干活,肩并肩站在一条长长的传送带末尾。他们身后的钢板墙根下有一大堆废弃的甲虫,它们不符合工头瓦骨先生的标准。那看起来就像一座由死虫子堆成的小山,仿佛“终结者”刚来“家”里转了一圈似的。

跟“家”里的其他房间不一样,组装车间里总是闷热潮湿,只可惜热得人不舒服。孤儿们不得不长时间作业,滚烫的蒸气扑面而来,害得他们既看不清也听不清。

小可和亚瑟头顶上方的牌子写着“零件质检”。他们的工作是在组装好的甲虫掉进“怪兽”的大嘴之前,检查传送带上那些闪闪发亮的小黑虫。

孤儿们给那台蒸气驱动的大机器取了个绰号,叫作“怪兽”。它每天都要吞下成千上万只小甲虫。“怪兽”的外形跟它吞下的小黑甲虫一模一样,只不过是它们的蒸气驱动的加大版。

那台机器伫立在车间正中央,它的血盆大口让孤儿们时刻处于恐惧之中——要是他们中的哪一个掉下传送带,被吸进那条黑黢黢的死亡隧道该怎么办?这是唯一一间听不见钟声的房间,因为“怪兽”的声音震天响,而且永不停歇。

“怪兽”时而吸气,时而吐息,时而尖叫,时而咆哮。孤儿们必须手脚不停地工作,才能跟上它的节奏。每隔五分钟,“怪兽”就会发出汽笛的尖啸,喷出浓稠的蒸气。等它的大嘴里塞满甲虫,就会“嘭”的一声合上。那声巨响震耳欲聋,不管之前听过多少次,亚瑟都会吓得蹦起来。随后,“怪兽”像往常一样左右摇晃,大嘴上方的两个灯泡发出刺眼的红光。等红光变成隐隐泛绿的白光,机器又发出一声恐怖的巨响,两只“眼睛”火花飞溅。一只灯泡突然掉落,就像火焰中滚烫的余烬一样,朝孤儿们的头顶砸下来。

虽然这种事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孤儿每次都吓得要命。所有人,包括小可和亚瑟在内,都转过身往那边瞧,就像人们会目不转睛地盯着闪电瞧。尽管最安全的做法其实是寻找掩护。但孤儿们又能跑去哪里呢?一股强大的电流射向“怪兽”的肚皮,震得整个房间嗡嗡作响。在那一刻,不管身上披的是什么(皮毛、羽毛还是鳞片),所有人都汗毛倒竖。

随着另一股蒸气喷出,另一声尖啸响起,大嘴重新张开,“怪兽”的另一头(也就是屁股后头)冒出一张金属大网。网里有好几百只小黑甲虫,就像刚从海里拖上来的小黑鱼似的,浑身不停颤抖。除了眼睛发出古怪的泛绿白光,那些甲虫看起来跟之前一模一样,只是现在充上电了。

亚瑟很好奇,它们是不是白色大城里孩子的玩具?如果是,什么样的孩子才会想跟它们玩?

瓦骨先生(孤儿们都直接喊他“挖骨”)在车间里踱来踱去,不时冲童工们大吼:“快点儿,快点儿!腰弯下去,你们这帮臭虫!”大家都拼了命地干活,组装好一只又一只甲虫,然后放到传送带上。

瓦骨先生是个矮墩墩的男人,张着罗圈腿,大脑袋活像个卷心菜。在组装车间刺眼的灯光下,他的头顶似乎泛着淡淡的绿光。他只吃豌豆,只喝卷心菜汤,总是待在室内。对此,他的说法是:“外头只适合不开化的野人。”由于常年不见阳光,他的脸色活像萝卜。他的言行举止也挺像萝卜——尖酸刻薄,夸夸其谈[6]。

每隔一刻钟,“挖骨”就会巡视一圈,监督童工们干活,吼他们加快速度。巡视完一圈,他就会回到办公室,从顶层抽屉里掏出棕色瓶子,凑着瓶口痛饮一番。几个钟头后,他就变得步履蹒跚,东倒西歪,“快点儿……快点儿”听起来更像“快乐……快乐”。

说起干活,没有人能比小可更麻利。她的尖嘴和脚爪异常敏捷,干起活来速度惊人。有时候,她看起来就像一团模糊的褐影。

“你是怎么做到的?”亚瑟低声问,“你连手都没有。”

“就跟手很重要似的。”小可边说边啄了一下他的胳膊。亚瑟憋住没有笑出声来。

过了一会儿,等“挖骨”彻底醉醺醺的时候,小可又试着提起逃跑的事。车间里巨大的噪声令人难以忍受,但正适合跟朋友讨论秘密计划,前提是她能说服亚瑟加入。

小可站在亚瑟身边的高脚凳上。亚瑟站在靠近传送带的地方,努力加快速度,但他已经很累了。他们已经站了三个钟头,接下来还有五个钟头。“这样,别人就听不见了。”小可开了口,“现在,亚瑟,听我说……”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不想聊……聊那个。”

小可瞥了他一眼,把话咽了下去。两人继续干活。亚瑟拿起甲虫检查一番,然后放回传送带上,让它们朝着“怪兽”的血盆大口前进。小可用尖嘴做着同样的事。

汽笛尖啸声再度响起,发出警告,这意味着“怪兽”嘴里又满了。它的大嘴鼓鼓囊囊的,似乎用来固定的螺母和螺栓下一秒就会崩开。他们脚下的地面开始晃动,亚瑟觉得噪声如开闸的海水一般朝他涌来。

他一手捂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护住小可褐色的小脑袋。

“地震”结束后,小可道了声谢,然后用嘴轻轻啄了他一下:“亚瑟,拜托了!你是世上最厉害的顺风耳,但就是不肯听我说话。你就不能听我说一回吗?”

亚瑟低头盯着面前的一大堆甲虫,突然感觉糟糕透顶了。小可说的没错。他制定了自己的“安静金律”,就跟杜疮小姐一样坏。所以这一回,他认真听了。

他们假装埋头工作,小可将全套计划娓娓道来——她负责转移视线,亚瑟趁机从乱石堆后面的洞逃出去。然后,她也会逃出去,但要用别的方案。不过,她对那部分言之不详。

“太危险了!”亚瑟听得直摇头,“我很可能会钻不过去。再说了,你还没告诉我你要怎么出去。话说回来,我们肯定会被抓住的。”

“我觉得不会。”小可蓬起全身羽毛,在凳子上蹦跶了一下,“只要按计划来,就不会。”

“可……可是,‘假发’的望……望远镜怎么办?她能看到一英里开外的地方呢。小可,你怎么就不能安分点?你来了以后,一切都好多了。再说了,等我们到了年纪,她就会放我们走的。”

瓦骨先生踉踉跄跄地走出办公室,站都站不稳了。他巡视了一圈,随口骂了两句,又钻回了办公室。

“亚瑟,你还没看出来?”小可说。

“看出来什么?”

她朝一群年纪比较大的孤儿努了努嘴。

其他人都喊他们“嘟囔鬼”——那些一出生就待在“家”里,现在已经快满十八岁的孤儿。他们很少说话,就算开口,也只会嘟嘟囔囔的,就像疲惫不堪的老人。

“他们在这里待得太久,已经麻木了。”小可说。

“得了吧,我们又不会永远待在这里。”亚瑟说。

“你还不明白吗?”小可说,“我们永远没法儿离开。就算能离开,也是被她送去更糟糕的地方。过去几个月里,有好多孤儿失踪了,你没发现吗?”

“发现了啊,可是……”

“可是什么?你来解释解释呀!”

“呃……”亚瑟说,“他们肯定是被人收养了,对吧?起码我……我希望这样。不管怎么样,那些大孩子,呃,他们可能只是……只是去了某个地方,我也不知道。我猜,是去工作了吧,等……等我们长大了,也会去某个地方——对……对吧?”他的声音越来越小。他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他们年满十八岁后会去哪里。“我是说,你从来没见过超过十八岁的孤儿,对吧?对,这就是证明。”

“亚瑟,这什么也证明不了。”小可一口咬定,“说不定‘假发’把到了年纪的‘嘟囔鬼’都变成了奴隶,要不……要不就是杀掉了!”

“别傻了。”

“那年纪小点的呢?光是上个星期就有五个人不见了。他们发傻犯了禁,然后呢?我敢肯定,都被她抓走了,锁在某个地方,说不定耗子现在就在啃他们的脚指头呢。我们再也不能待下去了,绝对不能!”

亚瑟环顾四周。周围是一排排孤儿,疲惫不堪地站着,一只接一只地组装甲虫,把虫子的身体、腿脚和触须拼到一起。他想象着自己下半辈子都做这种事,又想象了一下被锁进黑地牢里,脚指头被耗子当饭吃……想到这里,他不禁从头到脚发起抖来。他放下手里的活儿,抛下刚刚拿起检查的甲虫。

他中止了作业流程,面前的甲虫顿时堆积成山。他看也没看,就把那堆东西统统推进了“怪兽”的血盆大口,希望没人看见。尖啸响起,蒸气喷出,他再次捂上耳朵,护住小可的脑袋。

他想到,小可虽然不能飞,但怎么说也是一只鸟,应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就像高墙那边树林里的小鸟一样。他想起汁液流过树干的声音,还有别的一些东西,泪水顿时顺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那是他很久以前听过的一首歌,当时他脖子上还没挂上晦气的号牌。那首歌深藏在他心底,像钻石一样熠熠生辉。

“亚瑟,”小可轻声说,“还有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之前一直找不到机会告诉你。”

“什么事?”

“廷塔杰尔[7]路十七号。”

“什么?”

“你的出生地,亚瑟。你是十一年前的十二月二十五号生的,在光明镇的廷塔杰尔路十七号。抱歉,你出生时的名字不在档案里,姓也不在,只有地址和日期。但起码你现在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出生的,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了。你想不想去找找那个地方?”

当天晚上,亚瑟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小可早上提起的那些事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她说,在内斯比和史努克的大力协助下,她头天晚上溜进了杜疮小姐的办公室,花了好几个钟头翻阅杜疮小姐的档案,终于找到了他的出生地。她觉得,要想说服他逃出去,这是唯一的办法。为了他,小可冒了很大的风险。要是她被抓住了怎么办?杜疮小姐的卧室就在办公室正上方!一想到可能发生的事,他就忍不住浑身发抖。

就在他躺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墙后面突然传来一阵古怪的对话。他能听得出,那是两只意气相投的耗子,跟食堂墙后的那两只不一样。于是,他竖起耳朵,听它们到底在说什么。

耗子甲:“嘿,老兄!啥子风把你吹来这鬼地方呀?还真是人往高处走呀,是吧?俺不是老说嘛,啥也比不上自我提升!”

耗子乙:“你说得对——这才是门道呀。人往高处走嘛,俺这不是上来见世面了!”

两只耗子哈哈大笑。

耗子乙接着说:“下面地窖里整天乒乒乓乓的,俺跟老婆、孩子可待不住了。那婆娘绝对是要干票大的。”

耗子甲:“那头上顶个鬼玩意儿的婆娘?”

耗子乙:“对啊。她又在造大怪物,害得俺老婆、孩子都睡不好觉。那玩意儿长得跟另外那个一样,可有它的三倍那么大。他们说还要再造一个!她这是要造工厂呢!”

耗子甲:“啊,真没想到!这世道变得可真快!老兄,别担心,听到没?那是人类的事,又不是咱们的。好了,等你安顿好了,来俺家里坐坐,让俺老婆给你弄点好吃的。俺家大门永远向你敞开着,进来门都不用敲。”

亚瑟坐起身来,盯着无边的黑暗,手里紧紧攥着玩具老鼠和宝宝毯,想从它们身上寻找安慰。那天晚上寒风刺骨,连月亮都没露脸。他反复思索耗子说的话:“她又在造大怪物……他们说还要再造一个!她这是要造工厂呢……”

他不是经常听见底下传来怪声,并且已经持续好长一段时间了吗?总有乒乒乓乓的敲击声,还有东西被砸倒的声音,但他从来没往心里去。他的脑袋已经麻木了,连摆在眼前的东西都看不见。杜疮小姐根本不打算等他们到了年纪就放走。可是她为什么要那么做?这里还有好多活儿等着他们干呢。

廷塔杰尔路十七号,就在墙外的某个地方。他不禁念出声来——“廷塔杰尔路”,听起来真美妙。

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小可睡觉的地方,轻轻摇晃她。“醒醒!”他小声说,“小可,你说得对,我们得逃出去。我想通了,我们必须走,接下来该怎么办?”

在院墙外面,五月意味着悠扬的鸽哨和清晨的露珠,意味着瓢虫在明媚的春光中起舞,蓝铃花和毛地黄在沃土中绽放,意味着羔羊在山丘那边的草地上跳跃追逐。五月意味着天高云淡,碧蓝的苍穹映衬着下方的灌木和田野,映衬着通往白色大城“光明镇”的大道。

五月,以它的精彩纷呈,召唤着两个年轻的孤儿逃出生天。

小可让亚瑟为他们的旅程准备一些必需品。他把能找到或能换来的食物全塞进了破烂不堪的旧毯子里,加上他仅有的几样宝贝——蓝色的宝宝毯残片、金钥匙和发条老鼠梅林。他找了根绳子,把包袱捆在腰上,藏在破破烂烂的外套下面。

星期天,自由活动时间一到,亚瑟就站在他最喜欢的石像鬼下面等待小可发信号。小可说,点名结束后,她会找个地方躲起来,等自由活动时间再溜进院子。“我得到最后关头再现身,到时候你就明白了,会是个惊喜的!”

她会吸引大家的注意,作为给他的信号。收到信号后,他就要躲到乱石堆后面,钻进墙上的洞里。他偷偷给那个洞起了个名字——“我肯定会卡住的洞”。小可说好会在墙外的隧道出口跟他会合。

“相信我!”她说,“肯定会成功的!”接着,她上下蹦跶了一阵子,兴奋得叽叽直叫,“我都等不及、等不及了!”亚瑟轻轻抚摸她的小脑袋,抚平蓬起的羽毛,她才慢慢冷静下来。

庭院里一如往日。杜疮小姐和蓬嚏先生在红隼大厅入口附近踱来踱去,监视爱惹麻烦的小家伙们。歪尔和他的那伙人在庭院中央游荡,时不时出于无聊推搡一番。“家”里年纪比较小、心肠比较好的孤儿们在玩小游戏,离歪尔和那伙人远远的。

一切都跟往常一样,直到小可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蓬嚏和院长身边溜了过去。几乎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因为只有亚瑟看到了。当时,他正躲在一尊表情悲伤、眼皮耷拉的石像鬼投下的阴影里。

亚瑟看见疯狂又大胆的小可,忍不住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小可穿着一件非常奇特的外套,亚瑟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小可说过,她发明了一件“秘密武器”。计划说不定能成功呢,亚瑟喃喃自语着,盯着小可蹑手蹑脚地靠近庭院中央的那群小霸王。

马格正在跟他的朋友们吹牛,说他在某个新生枕头底下藏了只死耗子。小可伸出尖嘴,啄了一下他的脚,然后赶紧蹦到旁边。

“你干吗呢?”马格对身边的奥立克说。

“干吗?”奥立克摸不着头脑。

小可又啄了马格一下,接着啄了奥立克一下,然后迅速跳开,继续猛啄那伙人里的其他人。

“你干吗拿棍子戳我?”

“我才没!”

“就是有!”

就这样,混乱一发不可收拾。

小可上下翻飞,啄了这个啄那个,直到歪尔的每个小跟班都火冒三丈,觉得别人在跟自己过不去。歪尔站在一旁,饶有兴味地看着场面渐渐陷入混乱。

庭院中央乱作一团,马格、奥立克那伙人你拉我扯,长尾、尖牙、利爪漫天翻飞,尖叫、咆哮、哀号此起彼伏。时不时响起“你会付出代价的!”“等我抓到你!”,还有许许多多的咒骂和脏话。至于小个头的孩子们,像是蒂泽尔宝宝,都吓得缩在一旁。蓬嚏先生扬起板子,杜疮小姐抄起手杖,急急忙忙冲上前去。

这肯定就是小可发出的信号了。

亚瑟开始朝院墙走去,努力装作淡定自若。离墙根下的乱石堆越来越近,他的信心却慢慢消退。希望洞足够大。要是不够大怎么办?要是我被卡住了怎么办?要是里面有蛇怎么办?他的耳朵开始打战。他想到了杜疮小姐。要是我被抓住了怎么办?她会把滚烫的热粥倒进我的耳朵眼儿,抄起手杖狠狠揍我,然后抓我去喂“怪兽”的。在那之后,要是我还剩一口气,她也会把我活活饿死。更别提她会怎么对小可了!

他回头望了一眼,不知是不是该放弃。但小可的计划奏效了,短短几分钟,她就搅得天下大乱。很快,她就要启用秘密武器了。他告诉自己:“冷静点,会没事的。”他能听见小可的声音在脑中回荡:“勇敢点!想想跟你同名的那位——亚瑟,永恒之王。”

他环顾四周,确保没人看见,然后定下心来,溜到乱石堆后面。那儿有个洞,跟小可说的一模一样。它看起来挺宽的,足够他钻进去。小可说得对。墙底下确实有条隧道。他很好奇,在他之前有没有人试着逃出去?他们成功逃脱了吗?

此时此刻,蓬嚏正在院子中央左右挥舞着板子,逮到谁就是劈头盖脸一顿打。

“这是造反!”杜疮小姐大吼,“停下,听见没!快停下!”

她抓起挂在脖子上的铜哨,使劲吹了一下。尖利的哨声震耳欲聋。马格和其他人都愣在当场,看起来晕乎乎的。歪尔则趁乱溜走,转眼没了踪影。

杜疮小姐伸手扶了扶假发,因为它有点歪向左边了。“是谁起的头儿?快说,不然所有人都得遭殃!”

地下传来一个细小的声音:“是我起的头儿,你个大坏蛋!是我,小可!就是我!”

杜疮小姐环顾四周,搞不清声音到底是从哪里传来的。

“在这边呢,女士。”蓬嚏指了指脚下的小可,“是这只笨鸟干的。她总跟那个一只耳朵的家伙混在一起,瞧瞧,它身上还穿着……”他弯下腰去仔细打量,“呃,我也说不清是啥玩意儿。”他问小可,“你这是唱哪出戏呢,披盔戴甲的骑士?”

“别傻站在那儿,你个白痴!抓住她!”杜疮小姐尖叫。

蓬嚏先生想要抓住小可,但小可一下就蹦到了他够不着的地方。现在,包括杜疮小姐在内,所有人都盯着小可。他们眼前是一只没长翅膀的小鸟,身披怪模怪样的盔甲,那是用金属、皮革、钟表零件和其他小玩意儿拼起来的,胸口有四个按钮,分别是红、绿、黄、蓝四种颜色。

“来抓我呀!”她大叫一声,往后一跳。

她用微微弯曲的长嘴按了一下蓝色按钮。只听“咔嗒”一声,随着轻柔而有节奏的齿轮转动声,她的头盔上方升出了类似折叠伞的玩意儿。她按下绿色按钮,伞打开变成了螺旋桨。

令人惊奇的是,不能飞的小鸟竟然升上了半空——虽然动作有点笨拙。

小可在杜疮小姐眼前盘旋了一阵子,然后在她的头顶打转。螺旋桨掀起呼呼大风,把杜疮小姐头上插着老鹰羽毛的小白帽都吹飞了。

杜疮小姐苍白的脸颊顿时涨得通红。她抄起手杖,疯了似的朝小可乱挥。蓬嚏也想把小可打下来,可她的动作太快了。

小可在他们的头顶绕着圈,螺旋桨像巨型蜜蜂一样嗡嗡作响。就在这时,周围响起了呼喊声。

“打!打!打!”马格和他那伙人齐声高喊,就像他们想把小可抛出墙去的那一天。

亚瑟听见了外头的骚动,从石堆后面向外窥探,想确认朋友没事。他看见小可在杜疮小姐的头顶盘旋,院长歇斯底里地挥舞着双臂,蓬嚏先生想抓住小可的脚,可怎么也抓不到。

好样的,小可!她马上就能飞过墙头了。亚瑟缩回石堆后面,准备往洞里钻。突然,一只利爪抓住了他的肩膀,硬生生把他拽了出来。

下水道的气味,腐肉的味道,脏袜子的臭味。

“赶着去度假吗?”歪尔的声音响起,“老天呀,老天呀,咱们的小泥巴脑袋还真调皮,是吧?”他把亚瑟拽到院子中央,杜疮小姐和蓬嚏先生正在那里大战披盔戴甲的小鸟。

“打扰一下,女士。”歪尔轻轻拍了拍杜疮小姐的胳膊,躬身行礼,“小的找到了另外一个,他正要从墙底下逃出去呢。”

小可惊恐万分地看着下面发生的这一幕。

“是你!”杜疮小姐彻底爆发了,“我早该想到,你才是幕后黑手!你一向是个偷偷摸摸的小跳蚤。”她转身对蓬嚏说,“这只小飞虫留给我,你去把这家伙关起来,你知道该关在哪里。确保他有人做伴,你懂我的意思。”

蓬嚏先生一把抓住亚瑟的后脖颈儿,拽着他朝大门走去。

杜疮小姐细细打量了一番眼前的灰耗子。两人四目相对。那一瞬间,他们缔结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纽带——那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即使身处黑暗之中也一样。

尤其是正身处黑暗之中。

“干得不错,小杂种。”杜疮小姐说,“我没带名单,你叫?”院长一向不擅长记别人的名字,就连一出生就待在“家”里的“嘟囔鬼”也记不得。

“小的叫歪尔,女士。”耗子又鞠了一躬,“很高兴能为您效力,也许您还记得那桩可怕的‘老鼠耳朵’事件?小的还记得,那只小狐狸当时就侮辱了您。”

“不幸的是,我还记得。说实话,记得有点太清楚了。好吧,歪尔,你刚为自己赚到了一块新鲜奶酪。”

“恕小的直言,女士,我不需要奶酪,能帮上您的忙,就是最好的奖赏。”耗子又鞠了一躬,转身走进了围观的人群中。此时此刻,所有孤儿都聚在一旁,围成一圈。

亚瑟被蓬嚏拖向大门时,刚好听见歪尔和“假发”的对话。他觉得都要呕吐出来了。杜疮小姐什么时候开始赏别人奶酪了?而且不是别人,偏偏是歪尔!亚瑟开始胡思乱想,想象自己被搁在大托盘里,赏给歪尔和地牢里的耗子吃。现在,他相信小可说得没错了——杜疮小姐要么是出于某种邪恶目的把孤儿关在耗子地牢里,要么是在做更糟糕的事。他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悲惨宿命,膝盖开始瑟瑟发抖。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

小可落在了杜疮小姐的头顶上!

“蓬嚏!”杜疮小姐低吼一声。

周围的孤儿全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蓬嚏先生放开亚瑟,丢下木板子,跑去帮杜疮小姐。

亚瑟紧随其后,跑去帮小可,只希望自己别再被抓住了。

“我会抓住她的!”蓬嚏大叫着,一把抓过杜疮小姐的手杖。他同时按下杖柄上的两只鹰眼,手杖另一头就弹出一根带网兜的长杆。他后退了几步,因为手杖变长了。“蓬嚏来救您了!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女士,请千万、千万别动……”他往上推了推眼镜,把网兜高高举过头顶,瞄准了目标。

亚瑟挤进围绕杜疮小姐的人群中,正好看见小可伸出脚爪,紧紧抓住杜疮小姐的假发,同时按下胸前的另一个按钮。她头顶的螺旋桨开始加速转动。

杜疮小姐咬牙切齿,嘴角喷出点点唾沫星子。“快点儿,你个白痴!”不过,那听起来更像“快你白”。

蓬嚏的荣耀时刻到了。他一脸自命不凡,仿佛在说:“这就是能让人升职加薪的大事。”

站在旁边的歪尔窃笑了一声。蓬嚏瞄准目标的时候,歪尔低声骂了句“蠢猪”。蓬嚏身形一晃。

网兜还没落下去,小可就飞离了杜疮小姐的头顶。网兜只兜住了杜疮小姐的假发。人群中发出一阵嘘声。令人震惊的是,蓬嚏把网兜往上一扬。

假发顿时飞上了天。

杜疮小姐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尖叫。大家都抬头望天的时候,她拼命抓住自己的兜帽,遮住脑袋,边冲蓬嚏大吼“抓住他们!”边仓皇逃出了院子。

风越来越大,吹得橘色假发飞呀飞,越飞越高。蓬嚏跟在后面追,想用网兜抓住它,可惜天不遂人愿。

显然,假发也有自己的意志。

大家都难以置信地抬头望天,眼睁睁地看着假发越飞越高。只有一个人除外。歪尔看着杜疮小姐冲向大门,露出了一丝微笑。她戴上兜帽之前,歪尔瞥见了她的脑袋。不是他和其他人想象中粉嫩嫩、亮闪闪的秃瓢,而是个苍白的光头,覆盖着毛茸茸的灰褐色羽毛,活像老鹰宝宝的小屁股。

他把这个新发现记在心底,回到了他所谓的“朋友”中间。

一个蓝白相间的苗条人影跟杜疮小姐擦身而过,冲到院子中央,红色长辫在身后飞舞。护士丽奈特刚才在医务室凭窗眺望,恰好看见院子里发生的事。她把一样东西偷偷塞进了亚瑟外衣的右兜里。包括亚瑟在内,谁也没有发现。“亚瑟,快走!”她大喊,“机会难得!”

小可在空中盘旋,“亚瑟,”她也大喊,“她说得对,我们得走了!我可以带你翻过墙去,抓紧了!”

“什么?”

“我的脚!抓住我的脚,快点儿!”

“不行!我太重了!我们会摔下来的!你快走,别管我了!”

“我不会丢下你的!”小可说,“快点儿,抓住我的脚!摔死也比下半辈子都待在这里强!”

亚瑟瞄了一眼蓬嚏,他还在绕圈子跑动,挥舞网兜上蹿下跳,仿佛这样就能让假发落下来似的。但假发看起来很高兴能在云端飞舞。孤儿们也为假发高兴,纷纷鼓起掌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孤儿加入,掌声也变得越来越响亮。亚瑟发现,有些人看起来似乎挺开心。

他用眼角余光瞥见歪尔、马格和奥立克正朝自己走来,不客气地把挡道的人统统推开。现在不走就来不及了!

他踮起脚尖,伸出手去,抓住了小可嫩黄的脚爪。

小可头顶的螺旋桨噗噗直转,亚瑟的小心脏怦怦直跳。他们开始上升,朝石墙飞去。小可的速度变慢了,动作也有点别扭,毕竟下面多了一个人的重量。亚瑟紧紧抓住她的脚,生怕掉下去小命不保。不过,他们俩还是顺利升空了。

飞过墙头之前,小可和胆战心惊的亚瑟低头俯视下面的孤儿们。大家都惊讶不已地盯着他们。

“再见,拜拜!”小可大喊,“加油,找出去的路吧!永远别忘了伸手摘星!”

院子里爆发出一阵欢呼呐喊。让亚瑟惊讶的是,许多人不但在喊小可的名字,还在喊他的名字。“走吧,亚瑟,走吧!”他们大叫着。

他们为他欢呼。

他们喊他“亚瑟”。

戴帽子的孤儿都把帽子高高抛起。在伙伴们热烈的欢呼声中,两个好朋友越过院墙,来到了“外头”。远处,亮橘色的假发在空中翻飞,像气球一样飘在空中。如果事先不知情的话,你也许会以为那是只奇形怪状的飞鸟。

它原地盘旋了一会儿,然后飞向高空,向着太阳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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