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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江湖流变

1.大侠是怎么被消灭的

江湖中的“武隐门”,即游侠、剑客构成的世界,是我们在武侠小说里常读到的情节,那里充满了刀光剑影、恩怨情仇,来无踪去无影,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神秘而诱人。

我们这些被金庸、古龙等作家的武侠小说洗了脑,搞得如痴如醉的一拨人,个个都长有隐形的翅膀,都有一个仗剑天涯的游侠剑客梦,幻想在那个快意恩仇、自由放纵的世界里安放自己的人生理想。可现实中,游侠剑客的江湖世界并没有如此浪漫美好,甚至是一部充满血泪的辛酸史。

《说文解字》解释:“侠,从人,夹声,俜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引如淳言:“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所谓权行州里,力折公侯是也。或曰:任,气力也。侠,甹也。按:侠之言夹也;夹者,持也。经传多假侠为夹,凡夹皆用侠。”颜师古在注《汉书·季布传》时也说:“侠之言挟也,以权利挟辅人也。”“(任侠)任谓任使其气力。”可见,侠的本义是挟持(辅佐、护持)大人物之人。

侠是从哪里来的呢?据冯友兰研究,侠最早约出现于战国晚期,来源于士(冯友兰《三松堂学术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这个考证与史实是相吻合的。在分封制下,士为底层贵族,多指武士,是大夫的家臣,大夫赐予土地给士,并为士提供保护,士是有田地可食的阶层。如《国语·晋语》中说:“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作为回报,士要对封主尽忠诚,维护和捍卫大夫的利益,是其应尽的义务。这就好比天子赐予诸侯封国领地,为诸侯提供保护,诸侯对天子有进贡、劳役和兵役等义务一样,这是一种基本的“伦理契约”。

正是这样一种“伦理契约”,让士在该尽义务时,表现出好勇轻死、有仇必报、有恩必酬的特质。当士变成游侠之后,这种“传统精神”或多或少地保存着,并不断地演化,就形成了游侠独特的精神气质:“其言必行,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阸困。”(《史记·游侠列传》)

周先慎先生将这游侠的精神归结为三点:一是言信行果,也就是讲求诚信,说话算话,许诺的事一定付诸实践;二是为解别人的困厄而献身,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三是施恩不图报,不仅不张扬自己的才德和功劳,而且也不希望得到别人的表彰(周先慎《侠客精神漫议》,载《寻根》杂志2003年第4期)。韩云波在《〈韩非子〉与战国游侠》中总结了游侠的五大行为特征:行义、武毅、任誉、聚徒、犯禁。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在文化意义上,游侠身上保留了那种纯朴的“伦理契约”精神,有很深刻的宗法理念,可以为了义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此,接近于士的游侠就是古之“君子”,是“喻于义”而不是“喻于利”的。但是到了官僚政治时期,君臣之间是“买卖关系”,一种利益交易——“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秦国在这方面做得最彻底,摧毁宗法,不倡诗书,废弃教化之道,秦国的民风就相当见利忘义,哪怕亲人之间也是如此,不复有宗法伦理下的温情脉脉。

后世帝王将“伦理契约”纳入到政治重构中,试图“比国君为大宗子,称地方官为父母,视一国如家庭”(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6月版),反复强调臣之忠诚,但官僚仍然很容易唯利是图。所以,游离于政治权力之外的游侠反而保存了远古的文化因子,他们似乎历史性地承担起挽救颓废世风的文化责任,这也是除了游侠对底层社会往往有些救急赈穷、施惠于人的行为外,后世对游侠别有几分好感的原因之一。

当社会仍然为“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的结构(《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时,士非常有生活保障,很少有流落到忍饥挨饿的地步。正如吕思勉先生所言:“当封建全盛,井田未坏之时,所谓士者,咸为其上所豢养,民则各安耕凿,故鲜浮游无食之人。”(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然而,战国时期却是“古今一大变革社会”(王夫之语),天子微弱,诸侯力政,弱肉强食,连年征战,政治社会剧变。“及封建、井田之制稍坏,诸侯大夫亡国败家相随属,又或淫侈不恤士,士遂流离失职,而民之有才智觊为士者顾益多。于是好文者为游士,尚武者为游侠”(同上)。可见,本来士多指武士,此时士分文士与武士,当两者皆处于流离状态时,则文为游士,武为游侠。

由士之二分为游士和游侠,也可以从冯友兰先生的研究得到佐证。冯先生说:“此种人(士)大别言之,可分二类:一为知识礼乐之专家,一为打仗之专家;或以后世之名词言之,即一为文专家或文士,一为武专家或武士。用当时的名词言之,则一为儒士,一为侠士。韩非子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即指此两种人。”(冯友兰《三松堂学术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这也是我们后世常称文人为士,武者为侠的原因。

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太史公自序》)。贵族政治瓦解,诸侯大夫的武士纷纷脱离原来的辅主,下岗失业,或是转投他人,是谓“邦无定将,士无定主”(顾炎武《日知录》),或是流落民间,出没于闾巷之间,就变成了游侠。

流落江湖或是民间崛起的游侠怎么生存呢?显然还是干“以权利挟辅人”的老本行。失了旧主,他们就找新主,或投靠权,或投靠富。也有的游侠自己“创业”,或是合伙“创业”,另立门户,自谋生路,铤而走险,难免“劫人作奸”“渔食闾里”,侠的正面形象就大打折扣。

战国时期,“天下诸侯方欲力争,竞招英雄,以自辅翼”(《孔丛子·居卫》)。游侠自然也在诸侯竞招之列。战国时有养士之风,除养文士,也养武士。譬如“魏有信陵、赵有平原、齐有孟尝、楚有春申,皆借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汉书·游侠传》)。战国四君子门下聚集的食客在三千人以上,其中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多为游侠。史书有记载,汉武帝时,不少游侠投靠诸侯,譬如燕王刘旦“藏匿亡命”“招来郡国奸人”“外连郡国豪杰以千数”(《汉书·武五子传》)。这些都算是投靠权门。

投靠富豪者,史书也有记载,如《汉书·地理志》载:“富人则商贾为利,豪杰则游侠通奸。”王夫之说:“秦灭王侯,奖货殖,民乍失侯王之主而无归,富而豪者起而邀之,而侠遂横于天下。”(王夫之《读通鉴论》)这很有点为富豪做保镖、家丁的意味,游侠沦为江湖“明门”中的“挂门”。

游侠为权或是为富服务,这些都是重操旧业,不离其挟持(辅佐、护持)大人物的本意,只是生活没有封建制下那种贵族身份地位了,更像是依附主子的奴才。

那些自己或合伙“创业”的游侠,为了生存,只能如徐铉所云,“挟负气力以任事自雄也”(《说文解字注》),“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荀悦《前汉纪》),“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韩非子·五蠹》)。非常典型的如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里记载的郭解,“以躯借交报仇,藏命作奸,剽攻不休,及铸钱掘冢,固不可胜数。”意思是,拿命去替朋友报仇,藏匿犯罪抢劫、杀人、掘坟、铸币无所不为。

无论是投靠诸侯、富豪,还是自己或合伙创业“自雄”,在君主看来,游侠都是危险分子。投奔诸侯、富豪,是增其势力,弱了君权;自己或合伙创业,则是“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汉书·游侠传》),坐大之时,则如“布衣游侠剧孟、郭解之徒,驰骛于闾阎,权行州域,力折公侯”(同上)。任何统治者都无法容忍游侠剑客如此存在,因为他们极有可能发展成有组织、有规模、有权力取向的暴力团伙,而统治者所要的是“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汉书·刑法志》)的安稳世界,必须要使游侠回到遵依王法的轨道上来。游侠“轻其君”“非其上”,挑战皇权威信,“是官方的眼中钉。不是要千方百计把他们消灭,就是要千方百计将他们收编”(易中天《帝国的终结》,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版)。

力主君主专制的法家迎合了君王的要求,主张压禁游侠,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一旦让游侠得势,则“弃官宠交”“官职旷也”(《韩非子·八说》)。人们都不以官爵为重,效力君主,而是养“匹夫之私誉,人主之大败也”(同上)。韩非将游侠归为国家必除之而后安的“五蠹”之一。

只是,在权出多门的战国时期,诸侯纷争,自顾且不暇,没有更多精力压禁,游侠颇为兴盛。“及汉祖杖剑,武夫勃兴,宪令宽赊,文礼简阔,绪余四豪之烈,人怀陵上之心,轻死重气,怨惠必仇,令行私庭,权移匹庶,任侠之方,成其俗矣。”(《后汉书·党锢列传》)西汉初期推行黄老政治,无为而治,给游侠提供了生存空间,到处是萍踪侠影,成为游侠的又一鼎盛时期,正史《史记》和《汉书》分别为他们作传记。

到了汉武帝时期,游侠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被皇权列入消灭收编之列,汉武帝对汉朝大侠郭解的铲除,可谓代表。

西汉著名侠客郭解属于典型的自己创业类型,一度杀人越货,私铸钱币,掘人坟墓,无恶不作。汉武帝元朔二年,朝廷将各郡国的豪富大族迁往茂陵居住,郭解家不积财,不符合资财三百万的迁移标准,但仍被列入迁移名单之中。当时卫青将军替郭解向皇上说,郭解家里穷,不符合迁移的标准。汉武帝说,一个百姓的权势竟能使将军替他说话,这就可见他家不穷。郭解还是被迁徙到茂陵。

郭解后来被杀,表面上是因为郭解的门客为郭解打抱不平而杀人,可是此前郭解也杀人越货,并没有被法办!关键在于汉武帝不能让一个侠客有如此大的能量。正如当时的御史大夫公孙弘所说,有人肯为郭解杀人,这比他亲自杀人更可怕。确实,在权出一门的专制统治,一介游侠有这么多的“粉丝”,且这么多“粉丝”竟愿意为他舍身卖命,对一个游侠的敬重居然超过皇帝,这还得了,必须要斩杀以儆效尤。

在汉武帝的强势打压之下,游侠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史记》《汉书》《魏略》尚还为游侠立传,其后游侠无传。而且不难从《汉书·游侠列传》看出,班固对游侠潜意识中的抵触与谴责情绪,已远非司马迁对游侠的由衷颂扬可相提并论。这大约是因为游侠以武犯禁,直接威胁、扰乱统治秩序,不见容于统治者,当然不能让史家再写游侠,即便写也不能取褒扬态度。但在民间话语里,却不绝如缕,各种公案小说、武侠小说,无非是人们对游侠的艺术想象式颂扬。

游侠发现“创业”之路不通,利弊权衡之后,只有回转过身来,走向皇权为他们设计的“阳关大道”,攀龙附凤,奔走权门,犬儒式地苟且偷生,不复有侠的张狂人生。司马迁对游侠充满了敬意和企慕,就像现代人读武侠小说会生出一股仗剑天涯、浪迹江湖的渴慕,但游侠的江湖在哪?游侠在野的江湖早已无影无踪。我们看清朝的公案小说或侠义小说会发现,这类小说每每总是以历史上某个知名的清官为主角,如《三侠五义》中的包拯,《彭公案》中的彭朋,《施公案》中的施仕伦,而那些身手不凡的侠客只是这些大人物的保镖助手,并不能感觉得到游侠的独立不羁,超然自我,这显然是现实中游侠被政治权力禁压收编,投降政治权力以求安身的反映。

所以鲁迅先生在评《三侠五义》一书时说:“凡此流著作,虽意在叙勇侠之士,游行村市,安良除暴,为国立功,而必以一名臣大吏为中枢,以总领一切豪俊,其在《三侠五义》者曰包拯。”他又说:“凡侠义小说中之英雄,在民间则每极粗豪,大有绿林结习,而终必为一大僚隶卒,供使令奔走以为宠荣,此盖非心悦诚服,乐为臣仆之时不办也。”(《中国小说史略》)虽然其行为上还有侠义的一面,身份上却跟奴才无二异,在精神上更是如此。

这其实是从士到侠的一个流氓化、奴才化,甚至强盗化的过程,他们不再“士食田”,丧失了贵族地位,经济不再独立,自己“创业”又备受打压,只好投靠权门,并以奔走权门为荣幸,甘愿做权力的走狗打手,不再有贵族气息,倒是多少有几分流氓土匪的习性。有贵族气息的侠士敢于挑战比自己更强大的人,对弱者反而有同情,而沦为走狗打手的流氓,对上摇尾乞怜,对下则肆意欺负。游侠剑客被政治权力打压、收编以后,可贵的精神荡然无存,自由生存的空间早已不复存在,所谓白衣飘飘、携剑闯天下的武侠梦,只是一场历史的春梦,醒来时,春梦无痕。

2.只有江湖造反,哪来农民起义

话说东汉第五访升任张掖太守,适逢灾害,粮价腾贵,灾民嗷嗷待哺。照一般情况,此时要按程序上报朝廷,得到批准后开仓放粮,赈济灾民。但层层上报需要时间,而灾民肚子等不及。第五访主张立即开仓赈灾,其他官吏害怕违规操作受罚,主张按程序办事。第五访说,如果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就延误了赈济灾民的时机,就是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是弃民也”,他作为太守“乐以一身救百姓”!愿意自己承担一切责任来保全老百姓的性命,坚决主张立即开仓。结果“顺帝玺书嘉之,由是一郡得全。岁余,官民并丰,界无奸盗”(范晔《后汉书·循吏列传》)。皇帝不仅没有责怪他,还颁示玺书予以奖励,也没有流民强盗滋生。

更多的官员会为乌纱帽着想,不敢违规赈济。这就像葛剑雄先生所说,常常要等到灾情已经非常严重或者灾害发生后很久才能进行,因而即使采取措施也已经失去了最有利的时机。在二十四史的传记中,不止一次可以发现对清官循吏的歌颂:在灾害发生时不等朝廷或上司的批准就下令开仓救济灾民,而劝阻他的僚属大多会提醒他这样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就证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官员是不会这样做的,所以这些凤毛麟角才会得到史官的重视而记录下来(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华书局2008年7月版)。第五访这段“佳事”被写进史书里,不过是史官在“隆重表扬”。

严重的自然灾害是造成流民最为直接的原因,朝廷赈济错失最佳时机,则流民无法重归主流社会,纷纷坠入江湖,江湖势力日大。而江湖自身多半不事生产,养不起这么多人,要靠暴力来向朝廷、主流社会要活命乃至荣华富贵的资源,这就是造反,政权就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幸运者能躲过一劫,不幸者,被改朝换代。朝廷自己孵出的江湖集团转化成暴力集团,成为朝廷的掘墓人。

故此,历来统治者对那些赈灾不力的官员予以严惩。如明代成化六年,顺天府尹阎铎“以岁饥坐视民患不能赈济”为户科所劾,降为浙江衢州府知府。又如万历十九年八月,杨文举因“奉命发帑救荒,贪肆不简”而被汤显祖、李用中弹劾,“降极边杂职”(转引自鞠明库《试论明代的荒政监察》,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又譬如,唐德宗时韩臬为京兆尹,“贞元十四年,大旱,民请蠲租赋,臬府帑已空,内忧恐,奏不敢实。会中人出入,百姓遮道诉之,事闻,贬抚州员外司马。”(《新唐书·韩臬传》)这就像我们现在一些地方发生了灾害事故,官员“处置不当”、贪污救灾款、谎报灾情,最后被降职处分一样。

问题是,朝廷要进行赈济,还要朝廷有那个能力,如果“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汉书·食货志》),朝廷尚能赈济流民,安置妥当。而像东汉末期那样“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是谓三空”(范晔《后汉书·陈王列传》),则朝廷连自己的死活都顾不了,哪里还顾得了流民的死活,灾民自然流落四方。

可以说,大的自然灾害是对朝廷行政效率、财力物力、吏治好坏等诸多方面的综合考验,倘若经不住考验,就等于自己打开闸门,放人民到江湖中去,这无异于自己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所以,“朝廷孵出黑社会”是有道理的,除少数主流人群是主动进入江湖,多数是在主流社会呆不下去,就跑到江湖社会里藏身;在白社会无处容身,就到黑社会混世;在皇权社会无法栖居,就跑到江湖里浪迹。因此,“任何黑社会都是应运而生,是白社会失守的产物,更是权力失衡的弊病”(孙伟锋《隐权力与亚文化》,载《南风窗》2011年第24期)。

我们看公元875年王仙芝、黄巢起义,直接原因是873年,关东地区遇到一场严重旱灾和蝗灾,当时“仍岁凶荒,人饥为盗”(《旧唐书·黄巢传》),人们挣扎在生死线上,大量百姓死于饥荒,纷纷流亡求食,而官府对灾情熟视无睹,仍然催交赋税,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王仙芝、黄巢趁机举旗,流民纷纷加入,成为起义的重要力量。

明末李自成起义,也大体如此,据《明史》《明季北略》等书记载,明末陕西一带,连续多年大旱,经常数月滴雨不下,陕西这地方本就不像江南地多产量高,底子较薄,哪里经得起连年的天灾。大干旱导致大饥荒,饿殍遍地,人们不得不吃“观音土”,离土离乡成流民,朝廷赈济不力,他们便跟着李自成等人去造反。

这些或主动或被动参加起义的人,身份上很多已经不是农民,而是流民或游民。这些起义根本不是什么农民起义,而是江湖造反,顶多叫流民起义。

叶文宪先生经过研究历代中国“农民起义”认为:我们以前通常所说的中国“农民起义”是一个非常不确切的概念,因为无论是从起义的领导人和参加者来考察,还是从起义的原因、目的、纲领、结果来考察,都无法把它们界定为“农民起义”。即便陈胜的身份可以确定是农民,但从目的来看,秦末大起义的性质只能定性为“反秦起义”,不能定性为“农民起义”(叶文宪《论中国古代的反政府武装及其相关问题》,载《史学月刊》2007年第6期)。

安立志和王学泰先生研究宋江起义和《水浒传》,也得出相同的结论。安立志先生认为,宋江一伙并非农民起义,他们的群体结构,利益分配机制,都在说明,他们并不是一个致力于农民利益的战斗集体(安立志《宋江一伙并非农民起义》,载《蒲松龄研究》2012年第2期)。

王学泰先生则认为:不仅因为《水浒传》写的不是农民的反抗,以及一百零八位头领的主体也不是农民,更重要的是此书中所表现的不是农民的诉求,特别是没有农民在经济上的诉求,也就是对土地的要求。书中没有任何情节写到农民因为没有土地而苦恼,也没有任何故事写到土地占有者对无地农民剥削的残酷,更没有因土地问题而爆发的争斗。它“表达的是梁山好汉这个武装造反集团的诉求,也可以说是游民的诉求……发迹变泰类,是指写下层社会人士(大多是游民)的皇帝梦(或退而求其次,做达官贵人)”(王学泰《〈水浒传〉思想本质新论——评“农民起义说”》,载《文史哲》2004年第4期)。

确实,《水浒传》梁山领导团队中,没有几个是农民或农民出身的人,晁盖、卢俊义是大财主,李应、史进、穆弘、穆春、孔明、孔亮是庄园主,柴进是贵族后裔,都原属主流上层社会,就算有像阮小二这样的农民出身者,一旦落草,已是江湖中人。这些人因为种种原因,例如对现实政治权力追求失败,由败生怨,自我边缘化,融入江湖,走向造反之路。这就好比王仙芝、黄巢屡试不第,生出报复心理,走向反皇权政治之路。那些流民、江湖人士,不过是他们造反以达成私人目的的工具罢了,虽然流民、江湖人士在这场暴力投资中,也各有利益打算。

王学泰先生说,“家破才能造反”,此言甚是。造反是件风险极高的活儿,那是要杀头灭族的,很少有哪个王朝的法律不将谋反(谓谋危社稷)列为十恶不赦的头条。除非被逼到没有活命的地步,谁愿意拿脖子上的宝贝不当回事?主流社会中的自耕农,讲社会地位有社会地位,排在士之后居老二;讲资源有资源,有一亩三分地;讲自由有自由,自食其力,安居乐业,有何不好?要不是家破人亡,走投无路,农民是断不会主动造反的。正如南朝人罗研所云:“若令(农民)家畜五母之鸡,一母之,床上有百钱布被,甑中有数升麦饭,虽苏(秦)张(仪)巧说于前,韩(信)白(起)按剑于后,将不能使一夫为盗。”(《南史·罗研传》)只要家里有头母猪,还有饭吃,有衣穿,你就是拿着刀逼着他去造反,他也是不会干的。我们看姜文拍的《让子弹飞》,会发现,那些有产业的人看到土匪起义胜利在望了,才加入到造反行列,看不到胜利的希望时,他们只是坐山观虎斗,他们是非常现实的。

中国农民的理想非常简单,“一方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理想再奢侈点,就是指望孩子能考个秀才、举人、进士,那就认为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了。朱步冲先生在《1860:帝国的阵痛与嬗变》里讲到一个桥段。1860年春天,刚刚来华的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麦高温发现,中国农民的生活似乎凝固在五个世纪之前,贫穷且一成不变。一位贫农在谈到皇帝时说道,如果他是皇帝,他就成天吃大饼,吃饱了就躺下休息,这就是中国农民对生活享受的最高理想(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10年第31期)。说白了,中国农民的理想就是吃饱睡觉,为了吃饱睡觉,他们可以在主流社会里逆来顺受,也不愿意到江湖里冒险。

而流民或江湖中人就不一样了,不冒险就没有饭吃,冒险并非他们的天性,而是实属无奈。游民无产者反正一无所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豁出去闹革命,或许还能捞一把大的。在古代,江湖游民就是无产阶级,既然是无产阶级,他们敢冒险就有可能变成有产阶级,他们冒险的本钱不是别的,就是身体,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江湖领导人都会计算,如果造反能够实现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收益,他们就起而造反,玩儿他一票。这就是暴力投资、“血酬定律”,失败了“天不助我,助尔曹”,成功了,就“成者为王”,享受丰厚的“血酬”回报。

这明明是江湖造反,哪里是什么农民起义。

像麦高温眼里的农民沦落为游民,是不是就会比原先的做农民时更有理想呢?也未必。据李宗仁自述,像他这样的人,当年入伍当兵,也不懂得革命是什么回事,是为了什么,想到的也只是弄口饭吃。只有江湖领导集团才是真正的“有理想”一族,而其理想也跳不过其在主流社会获得的见识,不过是“打江山,坐江山”罢了。指望江湖造反能造出个新社会来,那基本上是缘木求鱼。

在过去,造反者在朝廷嘴里叫“贼”“寇”“匪”等等,哪怕皇帝自己也曾是靠江湖造反上台的,也不会给江湖造反正面的褒奖。后来,大约因为我们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行农村包围城市,农民在革命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于是对农民大加褒扬,一并将过去的江湖造反也视为农民起义,加以褒扬。所有与农民有关的历史也成了光辉的历史,“农民起义”成了推动历史进步的唯一动力。却没有人正视叶文宪先生提到的事实:每次“农民起义”都会使社会陷入动乱之中,尤其是每次大规模“农民战争”之后人口都有大幅度的减耗,减少的幅度可以大到30%—70%,正如曹操所说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而且所减少的人口主要是农民自身。这样的“农民起义”即使取得了成功,也是极其苦涩的(叶文宪《论中国古代的反政府武装及其相关问题》,载《史学月刊》2007年第6期)。这种理论先行,套用到历史事实上的解释方法,并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

3.为朝廷卖命,还是为大哥卖命

《水浒传》的基本素材是真实的宋江起义,宋代史书多有记载,其中要数《宋史·张叔夜传》最为翔实:“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撄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巨舟十余,载卤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踞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禽其副贼,江乃降。”

从这些史料可看出,宋江一伙基本上是流寇性质,没有固定的根据地,所谓梁山泊是施耐庵“安排”给小说人物的根据地,并非实指。领导集体也没有一〇八人,只有三十六人。朝廷有“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的招安之意,宋江起义的结局是严重受挫后投降,与小说讲宋江接受朝廷招安有几分相似。

事实上,宋江起义是两宋江湖造反中并不十分起眼的一次,是因为《水浒传》的影响,使其名头盖过了更大规模的造反。有资料统计,两宋共十八帝凡三一九年,共发生各类造反四百多起,其中北宋的一六七年时间共二〇三起(李华瑞《宋史论集》,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有点规模的造反要数北宋初年的王小波、李顺起义,北宋末年的方腊起义,南宋初年的钟相、杨幺起义。王小波、李顺起义涉及范围仅限四川一省,参加人数最多时数万人,持续两年时间;方腊起义虽然极盛之时占据了六州五十二县,只持续了一年时间;钟相、杨幺起义,活动范围只在洞庭湖周边,坚持了五六年;宋江起义据说不过几千人而已,只坚持了一年多。

有一个重要的事实我们不要忘了,宋朝是唯一没有被江湖造反(通常说的农民起义)摧毁的王朝。虽然两宋江湖集团看似兴盛,我们读《水浒传》觉得宋朝绿林好汉蜂起,到处占山为王,造反闹得风风火火,俨然天下大乱。其实,真实的历史是,宋代江湖造反确实不少,但就造反规模、涉及范围、持续时间和历史影响而言,跟秦末的陈胜、吴广起义,西汉末年的绿林、赤眉起义,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隋末的瓦岗军起义,唐末的王仙芝、黄巢起义,元末的红巾军起义,明末的李自成起义,清末的太平天国运动比较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不在一个量级。两宋根本就没有爆发过全国性大规模的起义,更谈不上将赵宋王朝推翻,江湖完全在朝廷的掌控范围之内。

我们讲,只有江湖造反,没有农民起义,而要想让江湖不造反,前提是不要让人民流离失所,跑到江湖里求生,即不让土地兼并、不搞苛捐杂税、不发生灾荒或发生灾荒时赈济得力。

结合这三个方面,我们来分析为什么宋朝江湖兴盛,江湖造反不断,而没有形成大气候。

首先,宋朝土地兼并十分严重。南宋大臣刘克庄在奏折中说:“至于吞噬千家之膏腴,连亘数路之阡陌,岁入号百万斛,则自开辟以来,未之有也。”宋朝土地兼并严重与宋朝开国采取了“不抑兼并”的政策有关。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下诏:“所在长吏,告谕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田者,并只纳旧租,永不通检。”宋朝的土地制度为之一变,那就是“国退民进”,土地私人占有制高度发展,官田数量大减,土地自由买卖盛行。于是“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宋史·食货志》)。

漆侠先生指出,大地主占有的土地南宋超过北宋,中小地主占有的土地,北宋超过南宋,总起来说,两宋地主占有的土地,从占土地总面积的50%发展为60%—70%。“自耕农对土地的占有,北宋时最高不过40%,南宋时则下降到30%以下。”(漆侠《中国经济通史·宋代经济卷》上,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土地兼并之严重可见一斑。

从经济学角度看,自由买卖而在非强占基础上形成的土地兼并,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土地兼并有三个影响:

一是利于形成规模效应,便于大型铁农具的利用和水利发展以及劳动协作,提高生产率。宋代粮食主产区单位面积产量大幅度提高,约为唐代主产区的两倍。农产品产量提高,可以将多余的拿出来进行商品化流通。据孙克勤先生估算,北宋每年需1700万石商品粮,约占北宋全年粮食产量的1%;南宋粮食商品化程度比北宋更高,大约在7%—8.13%之间(张克勤《宋代农产品商品化略析》,载《云南财贸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

有了强大的农业保障和农产品溢出,才有城市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宣和年间东京(开封)的极度繁华就是最好的说明。农业生产率提高,可以养活更多非农业人口。而这些非农业人口中,除了皇家、士、工、商之外,就有大量的江湖人士。

二是容易改变社会结构。被兼并的自耕农、中小地主变成佃农、雇农,或从事其他职业,包括手工业、商业和“江湖勾当”。此外,生产率提高后,不需要那么多的农业劳动力,一些雇农会被地主解雇,也像被兼并的自耕农、中小地主一样重新择业。所以我们看到,两宋的社会结构和职业形态较很多朝代要丰富得多,单说从事江湖中“明门”行当中与戏曲文艺杂技有关的,据文献资料所记,有小唱、嘌唱、般杂剧、傀儡、讲史、小说、影戏、散乐、诸宫调、商谜、杂班、弄虫蚁、合声、说诨话、叫果子等等。《水浒传》里展示的江湖人士的职业身份,正与史实吻合,可谓五花八门,异彩纷呈,这正是农业人口减少,商品经济发展,其他职业逐步增多的结果。

三是难免造成贫富差距拉大,也就是我们现在讲的基尼系数增大。大地主、大商人超级富有,底层弱势群体收入偏低,社会矛盾激化。南宋人吴箕就说,《史记·货殖列传》所夸耀的富人,与宋代相比,那都不算事儿。汉樊嘉“以五千万为天下高赀,五千万钱在今日言之,才五万贯尔。中人之家,钱以五万缗计之者多甚,何足传之于史?”(吴箕《常谈》)足见宋代富贾身家之庞大。

这在一个人民长期习惯以国家政权掌控土地,授民以田,确保贫富差距不致过大的国度,贫富差距突然拉大会让很多人心理失衡,阶层对立情绪激化,“仇富”心理渐浓。王小波造反时喊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的口号,钟相、杨幺造反时宣传“等贵贱,均贫富”,正是对现实贫富差距拉大的真实反映,而他们造反得到众多跟随者,又是对“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心理呼应。

其次,宋代苛捐杂税相当沉重。向金、辽、西夏岁贡,提供“三冗”(冗官、冗兵、冗费)巨额费用,宋代财政的基本原则是“自上供为始”,以服从中央财政所需为第一要务,财政收入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留存较少。地方各级政府缺乏可供支配的合法赋税,必然要非法征敛,加重人民负担。包伟民先生说,这种财政体制使得宋代国家的财政控制系统呈现一种中央集权与地方内部无序的双重特性,使得国家的财政管理出现明显非制度化趋向。最终结果,则是整个社会承担了由各级官僚专制机构所带来的层层加码的沉重财政负担(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3月版)。方腊起义时宣称:“今赋役繁重,官吏侵渔,农桑不足以供应。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无锱铢遗。”绝非完全夸大其词。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宋代的赋税制度变革。宋代的赋税沿用唐中期以来的“两税法”,但又区别于合租、庸、调为一体的唐两税,专指田税。田税之外,另有身丁税、各种杂税和徭役等。我们从这种赋税的变化,也可以看得出两宋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唐及唐以前的赋税以人丁户口为标准,这种征税方式是基于人口流动小、存在大量自耕农为前提。而两宋转向以土地、财产数量为征收标准,说明随着土地兼并加剧,自耕农减少,再按丁口征收,财政收入会锐减,于是赋税制度因时而变,变成“农夫输于巨室,巨室输于州县,州县输于朝廷”(王柏《鲁斋集》卷七《赈灾利害书》)。

那么,原先官府与自耕农之间的直接矛盾,大量地转变成了地主、庄园主与官府之间的直接矛盾。这个变化我们也可以在《水浒传》里得到印证,梁山领导团队中,像阮氏三雄这样农民出身的人很少,其落草并非因官府盘剥欺压;相反,书中地主、庄园主出身的多的是,李应、史进、穆弘、穆春、孔明、孔亮等都是庄园主,不少是因为与官府的直接矛盾从而走向江湖之路。

随着工商业日趋发达,两宋工商税大大增加,并制度化。据《文献通考》记载,宋真宗天禧末年赋税总收入为5723万贯,其中农业税为2762万贯,占48%,工商税2936万贯,占52%,超过农业税;到宋神宗后期税赋总收入为7070万贯,农业税只占30%,工商税则占到70%。这说明两宋工商业极为发达,随着工商税加码,官府与工商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这在《水浒传》里也得到了反映,“《水浒传》描写最多的是商人,书中提到的经营酒店生意的就有30多家”(于光荣《水浒传》中的商人世态》,载《水浒争鸣》第十辑,2008年)。晁盖、卢俊义等,落草前都是大财主、大商人,张青和孙二娘以及李立等,落草前经营酒店,算是小商人,且不少因与官府、官吏矛盾冲突而走向江湖社会。

再者,两宋自然灾害非常严重。邓拓先生曾说:“两宋灾害频度之密,盖与唐代相若,而其强度与广度则更过之。”(邓拓《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98年4月版)“可以说(宋代)几乎无年不灾、无地不灾、一年数灾甚至一灾持续很久的情况也并不罕见。”(魏伟硕士论文《宋代荒政研究》,2010年)

唐末王仙芝、黄巢造反,直接原因是严重的旱灾和蝗灾。两宋灾害频率与唐相差无几,但强度与广度要大过唐代。前面讲到两宋土地兼并严重,民众赋税沉重,再加上自然灾害凶猛,无疑是雪上加霜。但经历比唐代强度与广度更大的灾害,两宋仍然没有爆发全国性大规模江湖造反,很大一个原因,是两宋在防灾赈灾方面做得好,能将流民重新拉回主流社会,以保朝廷安危。

魏伟先生通过对宋代“荒政”的研究发现,宋代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灾荒预防与救助体系,使宋代荒政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主动性和制度化。

如灾前备荒,建立仓储制度,形成种类繁多的仓库,主要有常平仓、义仓、社仓、惠民仓、惠储仓、广惠仓、平籴仓等十余种。这使朝廷在面对灾害时相对从容。一旦发生灾害,朝廷就启动临时性救灾措施,即赈济(包括赈给、赈粜、赈贷、以工代赈等)、调粟(包括移民就粟、移粟就民和平粜)、安抚(包括居养、给药、赎子等临时性抚恤)、劝分(劝说富裕之家对灾民进行粮食救助)等。

对于灾后善后,宋代也有完备措施,包括安辑流民、蠲免倚阁(蠲免是官府免除灾民应征赋税及徭役,倚阁是官府对应征赋税及徭役暂时延缓征收)、宽禁捕(对灾民犯法者实行宽减刑罚)三大项(魏伟硕士论文《宋代荒政研究》2010年)。

我要重点说说安辑流民。灾荒使民众丧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源,被迫避难他地求生,遂成流民。如果对这些流民不加以安辑,就会啸聚山林,成盗成匪,所以司马光曾对宋仁宗说:“臣窃闻淮南、两浙今岁水灾,民多乏食,往往群辈相聚,操执兵仗,贩鬻私盐,以救朝夕,至有与官军拒斗相杀伤者。若浸淫不止,将成大盗,朝廷不可不深以为忧。”(司马光《论荒政上殿札子》,载《全宋文》)

朝廷意识到安辑流民的重要,便有了相应的措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利用募兵制,招募流民为兵,身强力壮者编为禁军,老弱体衰者编为厢军,禁军作战,厢军提供杂役。这种兵制和现在西方国家的军队职业化有点像。流民当兵一旦职业化,要一直服务至老,且入伍之时要黥刺花纹,以为标记,“不使之逃于他军,用为验也”。那么,你就是脱离了军队,一般也能认出来,一旦被捉住会被严厉惩罚,这就堵死了再做流民的道路。

通过募兵的方式安辑流民,等于朝廷用财政将这些流民供养起来,既可以救济饥民,又起到消除骚乱隐患的作用。这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即江湖造反的头领大哥,如王小波、李顺、方腊,钟相、杨幺等人,在拉拢流民、江湖人士造反时,朝廷也在拉拢流民、江湖人士当兵,那么,流民、江湖人士是为朝廷卖命呢,还是为大哥卖命呢?这是需要好好算笔账的。

跟着江湖大哥造反,等于用身家性命进行暴力投资,有被杀头灭族的风险。如果“革命成功”,投资回报可能千倍万倍不止,可谓高风险高回报;如若投资失败,则“血本无归”,损失惨重。要是没有任何出路,就像陈胜、吴广所面临的选择:造反是死,不造反也是死,那还不如造反,万一成功,就赚大了。

问题是,人民虽然遭受灾荒,家产尽失,沦为流民,但朝廷还是为他们准备了一条活路——当兵。且当兵的工资待遇还不错,宋三司使蔡襄在《养兵之费》中说:“禁军一兵之费,以衣粮、特支、郊赉通计,一岁约费钱五十千,厢军一兵之费岁约三十千。”且“自将校以迄士兵,月俸之外,并给粮食;春冬赐衣,大祀有赏给,每岁寒食端午冬至,各有特支”(邓特号《宋代的军队与商品经济活动》,载《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就算有些学者认为宋代士兵收入微薄,但这也是一份稳定可靠的收入。何况,宋代军队也像官府一样搞“回易”创收,即从事商品贸易活动,规模大,经营范围广,像南宋岳飞还专门任用一个叫李启的人当回易官;就连范仲淹这样的名士,镇守庆州时也搞创收活动。创收所得作为军队内部福利分享,流民出身的士兵也应受益稍许。

此外,据郭文佳介绍,两宋相当重视军队的优抚,无论军人在战场上战死,或是平时因疾病死亡及其他意外导致残疾等,都给以必要的优抚。同时,宋朝还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对军队中遭到裁汰的军人,给以妥善安置。对受伤和患病的军人及时给以救治,对出征作战军人的家属也给以必要安置(郭文佳《论宋代军人的优抚保障政策及影响》,载《河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而江湖大哥固然可以给流民、江湖人士“大碗喝酒”之一时快活,以及“大秤分金”之一时暴富,但未来预期则十分模糊。押宝江湖大哥,不知道有无回报,而为朝廷卖命,预期收益是明朗的。对于以吃饱睡觉为理想的流民(农民)来说,很容易做出他们的理性选择:当兵而不是做匪,为朝廷卖命而不是为大哥卖命,于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江湖人士),皆为良民之卫矣”(《宋史·兵志七》)。江湖人士成了两宋朝廷军队的重要来源。

我们再回头看两宋虽然江湖兴盛,江湖造反不断,但都成不了气候,实是因为流民和江湖人士都已被朝廷吸引过去了,他们“体制内”有可靠的一箪食一豆羹,伤痛病老有保障,何必要做江湖人士,何必要冒杀头灭族的风险去造反?别看《水浒传》里江湖啸聚,热闹非凡,其实很多好汉是被江湖大哥连哄带骗强拉入伙的,宋代江湖大哥的号召力大大减弱,根本闹不出什么名堂来。甚至连具备做大哥水平的人也少了,因为宋太祖立下不许杀文人士大夫的祖训;扩大科举招录比例,确保科举公平,使“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厚待官僚士大夫,形成事实上的皇家“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格局。那些高智商、有能力,可出思想、出政策、出主张的文人士大夫不愿意去做江湖大哥,或是辅佐江湖大哥,几个李逵式的莽夫大哥再怎么闹腾也起不了多大的浪花。这是赵宋不能不让人佩服之处。惜乎,后代统治者似乎不善学习,不得赵宋之精髓,徒让人备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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