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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朋友聚会,怎么聚到了床上

聂乐言是被自己的手机声吵醒的,迷糊中想要去接电话,结果手在枕头旁边摸了半天也没摸到那只新买的NOKIA,然后她这才反应迟钝地想起来,原来只不过是闹钟声。

可是手机呢?她明明习惯了睡前把手机摆在枕头边上的。

魔音穿耳仿佛无休无止,却又找不到手机,她不禁有点懊恼地皱起眉,“呼”地一声,索性将被子拉起来牢牢蒙在头上。

被子轻软,但似乎隔音效果真不错,那声音果然小了许多,又过了一会儿,一轮闹铃终于过去了,卧室里又重归安静。

静得只能听见两个人的呼吸声。

两个人……

聂乐言的大脑中如同有惊雷隆隆略过,瞬间便将浓重的睡意炸得一干二净。她睁开眼睛的同时把罩住头脸的被子猛地一掀,动作大了点,带起一阵不急不缓的轻风。

其实不盖被子也不怎么冷,因为室内的暖气开得十分足。可她此刻还是不免浑身一抖,仿佛毛孔都齐刷刷张开来,来不及做更多反应,旁边已经响起一道平淡冷静的嗓音,和她此时此刻的心情形成鲜明的对比,“想不到你睡觉还是这么不老实。”对方的声音居然很清醒,一点都不像刚睡醒的早晨,而且是十分好听的男中音,带着磁性,只可惜语调还是一贯的毫无温度。

睡觉不老实?其实聂乐言很想反驳,因为自己现在正直挺挺躺在床上,跟具僵尸似的,哪有半分不老实?

和以前相比,她已经老实很多了!

不过如今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她睁着眼睛继续扮僵尸,大脑却在飞速运转。昨天……昨天晚上……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呢?

最后,她终于想起来了,一瞬间竟有一拳捶死自己的冲动。

不过她还是先故作镇定地转过头,颈脖下有些怪怪的,但容不得她多加思考,一心只想完成当前最重要的任务。

保住面子才是关键!

所以,暗自深呼吸,她努力使自己的眼神看起来清醒而镇定,可是转过脸去才发现,那家伙居然连眼睛都没睁开。

靠!聂乐言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句脏话,却又不禁有片刻的颓丧,好像她在他面前,从来就没占据过上风。

就连现在好不容易假装并维持住的平静而淡定的表情,竟然也没机会让他看见。

不过心里愤恨归愤恨,她侧着头仔细看着对方的脸,又不得不服气。这男人,怎么能长得这样好看?

其实因为窗帘拉得十分严密,整个房间显得阴阴暗暗的,可这道暧昧的光线恰恰将他的侧脸勾勒得完美无比,她甚至能够看见他眼皮上那两道清晰的褶痕。

江煜枫是内双,平日里看人的时候眼睛显得又深又亮,是标准的桃花眼,真真能勾魂摄魂的。想当初,她有一大半的原因就是栽在这双眼睛上。

不过,那也是当初了。现在,她聂乐言可不会再被他的美色所迷惑!尤其是在见识到他的恶劣本性之后。

想到这里,她不自觉地捏了捏拳,谁知方才一直闭着眼睛的人再度悠悠地开口了:“难道你不觉得冷吗?”

呃?!她这才反应过来,因为被子被她一把掀掉了,此时两人都只穿着极少的布料躺在床上。而她的身上,竟然只套着一件宽大的T恤,不用想也知道是他的,那看似不起眼的LOGO代表着他一贯的奢侈腐败。可是,她竟然已经想不起来这衣服是什么时候换上去的。再看看他,嘿嘿,她在心里小人得志般冷笑,随即语气轻松道:“冷吗?我可不觉得。”虽然她的两条腿全都露在外面,但也总比他强多了。这男人……她多少有点幸灾乐祸,于是目光下意识地顺着他的锁骨一路向下,从光裸平滑的胸口一直看到腰腹位置……不知怎么的,大脑里突然跳出某些乱七八糟的画面,她惊了一下,觉得自己的脸颊在陡然间便发热升温,紧接着,在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情况下,做了一件十分丢人的事——她很没骨气地咽了一口口水。

虽然声音不大,但是房间里实在太过安静……

果然,江煜枫的眉毛微微跳动了一下。

聂乐言瞬间在心里把自己掐死了一千遍,然后就听见他好整以暇地说:“我也饿了。”

大脑短路一秒钟后,她开始一边思索他的用意一边仔细观察他的表情。

嗯,嘴角的弧度很正常,看来并没有嘲讽的意思。那么或许,他真以为她是饿得吞口水?

结果心下刚一放松,只听见他又发话了:“冰箱里有吐司和鸡蛋,你可以去做两份早餐,其中一份不要放椒盐。”

她愣愣地“哦”了声,然后才反应过来:“凭什么要我做?”居然还以为是从前咩?

“你不饿?那干吗咽口水咽得那么大声?”

她突然没话可说,脸又腾地一下热起来,连忙把目光移开,可是盯住天花板又显得有些傻,于是索性学他的样子重新紧紧闭起眼睛,硬声硬气:“你管我!”

江煜枫这次居然好脾气地没有发怒,要知道以往她这样顶撞他的时候,他总是毫不客气回击,半点风度都没有。

他不理她,她也不想理他。

虽然有暖气,但到底是隆冬,这样躺得久了,终究会感到一丝凉意。可她偏不去拉被子,凭什么,凭什么他习惯了把她当佣人般使唤奴役?今时不同往日,她和他早就一刀两断了……呃……除去昨天荒唐的一夜。

确实是荒唐啊!想她聂乐言虽然不算太聪明,但也从没干过如此糊涂的事。明明只是一群昔日朋友聚会,怎么最后会和江煜枫两个人单独聚到床上来呢?一定是酒精作祟!她安慰自己,一定是的!否则打死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和这人有任何交集。

聂乐言闭着眼睛,兀自在心中千回百转,有些许悲愤,又有些许懊悔。也不知过了多久,身旁终于有了动静,一阵穸窣之后,只觉得身上一暖。

果然还是秦少珍说得对啊,男人是不能宠的!聂乐言暗自得意加感叹:你瞧,你不听他使唤,最终他就只得自己动手来。你若是对他太好了,也许最后却还落不着什么好结果——就像当初她和他一样。

于是她平躺着一言不发继续装死,心里不免得寸进尺地小小憧憬了一下,或许一会儿江煜枫饿得受不了了,还会主动去厨房弄个早餐?又或许他会连她的那份一起弄好?会这样幻想倒不是因为江煜枫的厨艺有多高超,只不过能让他下厨那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聂乐言想,如果分手之后还能享受到这待遇,那回头说给秦少珍听该多有面子啊!

可是憧憬果然只是憧憬,她等了半天,也没见那人再有进一步的举动。

大概亲自动手盖被子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吧,唉。

“你确定不起来做早餐?”江煜枫的声音再度传过来,似乎一派悠闲自在。可是,这有什么好确定的?聂乐言心里愤愤然,怎么这人就连吩咐别人做事的时候都像是一种恩赐?

于是她冷哼一声:“不做!”一字一顿,自认为很有气势。

“好吧。”江煜枫应得更加轻松。

她不禁一愣,因为他早上一向脾气不好,就是有俗称的“起床气”,看来今天果真大大的反常。

结果只听见他慢悠悠地接下去道:“不做就算了。我看你应该也没什么时间了,现在是九点过十分。”

聂乐言的脑子嗡地一声炸开了。

九点过十分……

上班时间是九点整。而现在已经是九点过十分了……

她倏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弹起来,转头只见江煜枫一手拿着手机,似乎正在翻看网络新闻。因为是全触摸屏,操作起来竟然一点声息都没有。

真是阴险啊!!!

她不禁咬牙切齿,也不知他拿着手机有多久了,跟她废话了半天,居然直到现在才提醒她上班迟到了。

他居然一直拖到现在才提醒她!

最后只好黑着脸七手八脚地爬起来,又在地上找衣服,简直不敢相信那一团乱糟糟的布料就是今天要穿着去上班的装束。

“江煜枫!”她一边弯腰穿裙子一边叫:“你把我衬衫扣子弄丢了两颗!”

床上的人正自活动着被压了一晚上的手臂,只是淡淡地扫她一眼,“真可惜,我家没别的衣物给你替换,我看你也只好将就了。”可是语气里哪里听得出半分歉意和惋惜?聂乐言忍不住腹诽,他是幸灾乐祸还差不多!

没办法,只好用胸针暂时别住敞开的衣襟,再拿大衣遮得严严实实的。聂乐言甚至可以预想到,等下到了公司一定会被那些女同事们背地里好好八卦一番的。

都怪他!她忍不住狠狠瞪过去,对方却对她这杀人的眼神视若无睹,只是姿态优雅从容地从床上坐起来,照例进浴室洗澡去了,简直和她的狼狈慌乱形成鲜明对比。

临关门之前,还不忘好心提醒她:“九点半了。”

“你去死!”她咬牙切齿地诅咒,蹬着高跟鞋匆匆飞奔离开。

下了楼才知道原来天气很不好,九点来钟的光景,看上去倒像是刚刚才天亮。

天地之间一片雾蒙蒙的,连远处来的车灯都不太看得清,只见到一对又一对模糊的光,朦朦胧胧从眼前闪过,就像是小时候放的花灯,漂荡在水汽弥漫的河道中,越来越远。

这样的天气,连计程车都少了,聂乐言在路边站了十分钟后,忍不住开始踮着脚哆嗦起来,一边心想,这下完了,到公司恐怕要被老板活生生扒下一层皮来。

这是聂乐言最近才换的工作,现任老板虽然长相斯斯文文,但在业内是出了名的严苛挑剔。想当初聂乐意就是被这外表的假象给欺骗了,直到某天眼睁睁看着一位同事收拾铺盖惨烈地离开,而一向看来很好相处的大老板却只是从头到尾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两条手臂环在胸前,只有那副金丝边眼镜在灯下闪动着冷酷的光泽……

聂乐言当时只觉心下一凛,竟然将他的样子与江煜枫重合起来。

因为印象中有那么一次,江某人也是这个动作这副表情,微倚在墙边,从头到脚仿佛结了冰一般寒意瘆人。那也是唯一一次,其余时候,她几乎看不出来他究竟是在高兴还是生气,就连当初分手,两个人闹到了那个田地,最后他却还能扮着绅士,平心静气地说:“我送你回家。”从表情到语调,听不出丝毫破绽,就像每一次他们约会完,他都要送她回家一样。

那个时候还是盛夏,聂乐言在太阳底下走了半个钟头,最后几乎快要熔化掉,但她还是很有骨气,并不后悔自己拒绝了江煜枫的提议。

可是现在……她在超强冷空气里缩着脖子看时间,默默念叨: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如果这时候有辆车摆在她面前,她一定一定不会再错过……因为设计室里还有几堆图稿等着她去修改,中午还有两位客户等着她去接洽,而最最重要的是——她已经足足迟到五十分钟了!!!冷面大BOSS说不定正在计划招新人顶替她的位子了!!!

所以,当一辆车真在面前停下来的时候,聂乐言几乎要为自己的祈祷喝彩。

只可惜内心的欢呼只进行到一半,就不得不戛然而止。她盯着那辆十分拉风骚包的跑车,牙根突然有些发痒。

江煜枫神清气爽地探出头来,挑了挑眉,一副十分吃惊的样子:“还没走?”

废话!聂乐言强迫自己停下一切取暖动作,却忍不住嘴角抽动,答非所问:“您洗澡的动作可真快啊。”

“过奖。”江煜枫似乎心情很好地朝她微微一笑,她还没反应过来,车窗就已经徐徐升起,下一刻,车子就从她眼前毫无预兆地绝尘而去。

聂乐言不禁石化在当地。

——他居然、居然就这样开着车走了?!

结果到了公司之后,一个设计室的同事钟晓铃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一本正经地问:“你怎么不干脆吃了午饭再来?”

“都这种时候了,别讽刺我行么?”聂乐言轻手轻脚地坐下,又不安地去看玻璃墙外的那扇门:“老板找过我没有?”

“没有。”

“真的?”

“骗你干嘛。到目前为止,老板还没来公司露面。”

聂乐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好命,顿时松了口气。

钟晓玲向她瞥去一眼,继续云淡风轻的语气:“昨晚是不是ONE NIGHT STAND去了?衣服都没换。”

几乎一口水全喷在显示器上,聂乐言四下看了看,虽然没有其他人在场,但到底有些心虚,护了护领口,才放下杯子故作镇定地说:“胡说,我只是起晚了,匆忙之间忘记换衣服罢了。”

当然不能把昨晚的事说出去,否则多么丢脸!而更丢脸的是,一大早还被人硬生生扔在路边多等了十几分钟的的士。

“哦,是么。”钟晓玲对她的谎言不予置评,只是再度看她一眼,然后便埋下头做事去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老板果然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中午下班,聂乐言才从一堆凌乱的图纸中抬起头来活动筋骨。那些线条和数字直看得她双眼发花,可是接着还要赶去餐厅与客人吃饭,收拾东西的时候,坐在对面的钟晓玲突然扔了团东西过来。

“什么?”她诧异,然后才发现是块丝巾。

钟晓玲说:“遮住你的脖子。”

“……”她愣了愣,不禁立刻冏在当地,心里把那可恶的某人诅咒了千万遍,而钟晓玲早已施施然挽着手袋下班了。

因为是老客户了,所以一餐饭吃得十分轻松,双方初步确定了新项目的设计构想后便愉快地散席,聂乐言走在路上收到秦少珍的短信:晚上去爬梯。

她往手机里输了几个字,但因为天冷,手指都变得不灵活,于是又干脆全部删掉,直接拨了电话过去。

她问:“什么活动?”

电话那头言简意赅:“陌生男女认识一下。”

那不就是相亲么?虽然刚和江煜枫分了手,但也不至于沦落到那地步,所以聂乐言说:“不去。”

秦少珍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根本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只不过是同城的联谊,大家素质都不错的,吃吃饭喝喝酒,就当消磨时间了。”

聂乐言问:“要不要正装出席?”

“一般衣服就行,稍微正式点儿。”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秦少珍又笑道:“我们这个和你以前参加的那些可不同,你千万别晚礼服上阵啊。”

聂乐言愣了一下,才说:“知道了,当我傻的么。”

提起晚礼服,家里倒还真有一些,上个月公司圣诞晚会她便挑了一套穿去,白色的雪纺裙,配着兔毛披肩,平常熬夜加班灰头土脸惯了,如此打扮确实令公司同事不无惊艳。最后还是钟晓铃受托来问衣服的牌子和价格,只记得当时她端着一盘水果沙拉,想了想,含糊不清地说:“没牌子,小店里淘的,一共也就百来块钱。”才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贬低江煜枫以及江煜枫附加给她的一切东西,已经成了她那个时候的唯一嗜好。

其实这些衣物的真正价格连她自己也不晓得,分手的时候往家里搬东西,一向对时尚了若指掌的秦少珍还说:“我看你以后就算失业也没问题,把这些统统拿去变卖吧,能撑好一阵子呢。”

她颇为不屑:“你看了几遍《巴黎恋人》,怕是中毒了吧?”那部电视剧真是满足了女人的全部YY,灰姑娘女主角就连卖件穿过的旧衣服也能遇上位白马王子。

想到这里,又不禁有点郁闷,为什么偏偏她每回都遇人不淑呢?

江煜枫也好,程浩也罢。

似乎,无一良人。

PARTY在晚上八点准时开始。

其实更像是以前香港盛行的六人餐桌聚会,三男三女,各坐在长桌的一边,自我介绍之后便开始进餐,并且试图在这愉悦的气氛中加深对彼此的印象和了解。

可是聂乐言却有点吃不下。

盘子里的煎小羊排香气四溢,倘若换作平时她早已十指大动,偏偏今天下午茶喝得太多了,下班之后又先在公司附近的面馆里吃掉一碗牛肉拉面和两个煎蛋,此时撑得裙腰都快爆开来,哪里还有胃口享受当前美食?

也不知是谁当的组织者,居然定了个这么不尴不尬的时间来聚餐。

坐在一旁的秦少珍突然贴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活该!谁让你事前吃那么多东西!”

聂乐言觉得这论调十分可笑,不由反驳:“这个点才开饭,你想活活饿死我?”转眼瞥见对座的男子似乎正看着她微笑,她只好礼貌地扯扯嘴角,然后和秦少珍继续窃窃私语:“其实这样也好,就让我当一回淑女吧。”

因为在公众场合要顾着形象,秦少珍努力了很久,才终于将自己不屑的表情成功地收回去。别人不清楚聂乐言,她还能不清楚么?除了那张漂亮脸蛋还能唬唬人之外,其余地方还真与这淑女二字完全沾不上边。至少,她就从没见过急了会骂脏话的淑女。

这边,聂乐言倒是一副十分悠哉的样子,似乎对于自己此时此刻塑造出来的形象非常满意。暂时吃不下主菜,只好去喝酒,那小半杯葡萄酒盛在晶莹剔透的杯子里,头顶的灯恰好是明亮的“满天星”,就这样细细碎碎洒下来,折射出一片朦胧的水泽。

其实她的酒量不错,想当年第一次喝酒就干掉三大瓶雪津,并且头脑始终清醒如一,最后还能踩着稳健的步子从酒店走回家去。那时是在高中,后来到了大学里,愈加勇猛,与同班男生喝起酒来势不可挡,宿舍几个女孩子佩服她佩服得要死,因为她们几乎全都滴酒不能沾。也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和秦少珍结成了闺蜜,因为俩人喝起酒来同样爽快。

不过经过昨晚之后,聂乐言总算对酒精这玩意儿感到一阵恐惧。

都说酒能乱性,果然不错!要不是昨天一时放纵,怎么会又爬上江煜枫那张KINGSIZE的大床呢?

所以,要克制。从此以后,还是少喝为妙。

她一边告诫自己,一边放下酒杯,抬起眼睛就正好与一个人的目光对上。

还是坐在对面座位的那个男人,此时正温和地看着她。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聂乐言已经记不得了。方才大家都有自我介绍,不过她听了就忘,只隐约记得他是个律师。

三个男人里面,只有他是文科出身的,所以印象才会深一些。

“看什么?”她刻意好脾气地问。其实处在一个陌生人的注视之下,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对方的声音竟然和眼神一样温文,而且是十分标准的普通话,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大一样,他问:“聂小姐不饿吗?你似乎吃得很少。”

她微微一怔然后摇头,天晓得自己撑得都快要吐出来。倒是对那人的口音起了点兴趣,她想与他说话,想了想,却又只能颇为为难地张了张嘴,结果对方立刻善解人意地接道:“我姓严,叫我严诚就好了。”微微挑起眉,唇边带着一抹了然的笑意。

聂乐言不禁有点尴尬,仿佛自己之前的心不在焉都被对方看在了眼里,她轻咳了一声才问:“严先生不是本地人?”

严诚微微一笑:“听得出来?”

聂乐言说:“嗯,我大学时有个室友的口音和你差不多,她是天津的。”

严诚说:“我也是。”又很自然地赞她:“听力不错嘛。”

“过奖。”

怎么会听不出来呢?除开那位室友之外,其实程浩也是天津人。

她曾和他待在一起那么久,怎么会听不出来?

一想起程浩,聂乐言的心情就自然低落下去,仿佛被打了霜的茄子,整个人都蔫了。

她曾经很小白地问秦少珍:“你说这是为什么呢?你说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当然,那个时候年少无知,才会问这样傻的问题。其实哪有这么多的为什么,或许就像秦少珍讲的那样,程浩就是她命里的劫,既然当初没逃掉,那么此后的日子里只能生生受着,为他苦、为他悲。虽然这个说法有些文艺得让人受不了,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秦少珍还说,倘若有个名分也好吧,只可惜她连个正式的名分都没有,一直到毕业分开她都不知道程浩到底喜不喜欢她。

每每提起这个,似乎这位闺蜜都会比聂乐言自己更郁闷,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真是白瞎了你的校花头衔,说出去都丢人……”

对,真丢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即使那么丢人,可她还是忘不了他。

聂乐言兀自走着神,盘子里的食物早就渐渐冷掉,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却在不知不觉中升温。都是年轻都市男女,一旦聊起来才发现话题多多,最后不知是讲到了什么,只听严诚说:“本来不该我来的,还是我一朋友临时让我顶替他。”

于是另一位男士开玩笑接道:“这就叫缘分。如果你不来,恐怕也没机会认识这几位美女了。”

严诚从善如流,哈哈大笑:“确实,看来回头还得多谢他了。”又举起杯子虚虚一敬,有人说:“敬酒总得想个名目吧。”

他果真想了想,笑道:“敬缘分。”

“对,敬缘分……”其余几人纷纷举杯,聂乐言被秦少珍捅了一肘,也连忙回神应和,但心里到底还是有些郁结,接下来的活动便也没了兴致,只是勉强应个景凑个数罢了。

饭后有人提议去打斯诺克,立刻得到拥护。俱乐部就在楼上,一行人只当是做运动,绕着楼梯走上去,宽敞的大厅里音乐弥漫,比不得外头那些台球吧的乌烟瘴气,这里倒是真真正正的优雅休闲。

其实聂乐言甫一进门就看见江煜枫了。没办法,谁让他总是那样惹眼,似乎人群再纷乱,他也永远不会被湮没其中。

更何况,这里的客人并不多。

他们占了最中间的一张桌子,有男有女,兼是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倒并不太像是来打球的。老远就听见笑声,那声音明朗清越,仿佛直接冲着聂乐言的耳膜而来:“……江总,轮到你上场了。听说你是斯诺克高手?今天总算可以见识一回……”一手执着球杆,那位不知名的大美女正笑容妩媚地看着江煜枫。

聂乐言不禁在心里鄙夷了一下。这男人!走到哪里都不忘招蜂引蝶,真是祸水啊祸水。比如眼前这美女,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出众得无可挑剔,或许放在别处那就是等着旁人伺候的女王啊,结果现在见了江煜枫却如同小蜜蜂看见花蕊,贴上去的姿态别提多么明显主动了。

偏偏某人似乎还不领情,依旧是那样懒洋洋的眼神,看着那支球杆却并不伸手去接,只是漫不经心地抿了口冰水,然后才说:“那你一定是受骗了,我不会打台球。”忽然如有心灵感应一般侧过脸来,目光恰好停留在在聂乐言的脸上,他挑起唇角笑了笑:“真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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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我们从未在一个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却在各种机缘巧合下相识相知……如果没有遇见你,或许我不会那么痛苦,亦不会孤独,有时候我挺嫉妒你身边的每个都看似无关紧要的人,他们总是轻而易举的,轻而易举的就见到了我朝思暮想的你。我多么希望下一秒,下一秒的尽头就是你,可走了多年,才发现下一秒永远没有尽头……我们没有在对的时间相遇,或许我应该放手,这样才是对你最好的祝福。慢慢的放下你,就如往昔慢慢的爱上你一样,慢慢的习惯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