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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黯淡的少年时代

童年

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他的作品着力描写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狄更斯的全名是查尔斯·狄更斯,他出生在英格兰东南部的朴次茅斯市,时间是1812年2月7日。他的父亲叫约翰·狄更斯,他母亲的名字是伊丽莎白,狄更斯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他出生时他的姐姐芬妮已经快一岁半了。

现在的狄更斯博物馆就是狄更斯出生的地方。那是一栋舒适的小房子,可惜狄更斯五岁的时候,他们全家就搬家了。他对旧居的记忆并不十分清晰,只记得屋子前面有个花园,他曾在母亲和佣人的呵护下在那里学习走路。

狄更斯的父亲——我们姑且叫他老狄更斯吧——是英国海军军需办事处的小职员,为人慷慨,生性活泼,工作勤恳,但有点华而不实,缺乏经济头脑,经常入不敷出。伊丽莎白出身贵族家庭,慈祥、善良,但也不太擅长持家。狄更斯对童年最清晰的记忆就是父母如何用尽伎俩,躲避债务。

狄更斯的很多作品里都对卑微困苦的家庭描述得细致入微。比如,他们拿一些平常吃饭用的汤匙到当铺里,换取一点现款;或者腼腆地到小店铺,向很不甘愿的店东赊一点茶叶或乳酪。这些都源于他童年时的亲身体验。

狄更斯也曾在作品中,以他的父母为原型来塑造人物形象。比如《大卫·科波菲尔》,这是具有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从书中的米考伯先生身上分明可以看到老狄更斯的影子,而在《小杜丽》这本书里,马萨尔西的父亲也与老狄更斯的性格很相像。与此相对应,米考伯夫人以及尼克贝夫人就是狄更斯母亲的缩影。

海军相关部门的官员常常在沿海的各个港口之间被调来调去,因此,狄更斯一家人才会到朴次茅斯市。狄更斯五岁时,他们举家迁到查塔姆;狄更斯10岁时,又举家迁到伦敦。

这期间,狄更斯家又添了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男孩在出生数月后,不幸夭折;女孩则一直很健康,她的名字是雷蒂雅。

伊丽莎白有一个守寡的姐姐住在查塔姆,她叫玛丽·维勒,她建议狄更斯一家搬来和她同住,她可以帮忙照顾孩子。伊丽莎白很乐意接受这个建议,因为她不是个很能干的人,确实不知道如何照顾三个孩子。

狄更斯一家的新居坐落在微微高起的台地上,是一小排平顶房子中的一栋,整个结构相当理想,有很大的地下室,房子后面还有一家面包店。查塔姆的地势从台地向南逐渐降低,南面是旧城镇和一条挺宽的河流,在台地和河流之间,有很多专卖航海用具的店铺。店铺门前的台阶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桶、一捆捆的绳索、船上用的灯笼和齿轮零件等,有一股浊重的沥青或石油味弥漫在空气中。

狄更斯的房间在阁楼上,那是整栋房子最高的地方,站在窗前可以俯瞰整个小镇,以及蜿蜒曲折的河流。河边停泊着东印度公司的商船,船上有高高的桅杆。有些船刚从海上回来,还带着被狂风巨浪扑打过的痕迹;还有一些船装备得整整齐齐,正要开始一段新的航程。狄更斯还能看到海军船坞的桅杆和烟囱,以及船坞后边成片成片的玉米田和葡萄园。每天早晨,海军士兵们身着军装,喊着响亮的口号,在苏格兰场和台地之间,来来回回地操练着。那清晰可闻的声音几乎成了让狄更斯准时起床的闹钟。

这一切景象,加上来来往往的船只,以及水手、军人、船坞工人等各种人群,使得查塔姆在小狄更斯的心目中,成了一个神秘的无与伦比的奇妙地方。住在这里,即便是终日躺在床上,他也不会觉得沉闷无聊。

狄更斯小时候身体不是很好,他有抽搐痉挛的毛病,每次发病侧腹部都会疼痛难忍,剧痛使得他彻夜难眠,而且经常一连持续好几天。

每到这时,老狄更斯和玛丽姨妈就会坐在他的床边,给他讲故事。老狄更斯讲的故事平淡无奇,并不刺激,只是他的朋友们的一些事情,或是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故事。不过他讲故事时的姿态很特别,他有时缩起肩膀晃着脑袋,有时玩弄着他的眼镜,或是从表链上垂挂下来的一串钥匙。对小狄更斯而言,这些特别的姿态比那些故事更有吸引力。

玛丽姨妈的故事与老狄更斯的相比就显得很跌宕起伏了,但那又是另一种极端。她的故事多数与谋杀和抢劫有关,也有一些关于鬼魂以及生死轮回的离奇传说,这些往往使小狄更斯毛骨悚然。

玛丽姨妈出生在查塔姆,她几乎认识镇上的每一个人,当狄更斯身体较好时,她就常常趁晚上带着他溜出来。她会带狄更斯去一些神秘的地方,那探险一样的出行总是令小狄更斯十分兴奋。但是很多次,小狄更斯在厨房等玛丽姨妈时,楼上的房间里传来各种沉闷的声响,他就想起玛丽姨妈给他讲的那些故事,然后想象出各种阴森恐怖的景象。玛丽姨妈一直和狄更斯一家住在一起,直到她再嫁,她亲眼看着狄更斯一步一步成名成家。

晚年的玛丽姨妈时常回忆起在查塔姆的那段时光——当朗诵的所有准备工作都完成后,小狄更斯就跑到楼上,对大人们喊道:“快,快,快来看精彩好戏!”等他的观众都就座了,他便开始朗诵。小狄更斯的朗诵还配合着适当的手势和神态,这使得他的父亲相当得意。有时候亲友聚会时也带着他,要他表演给亲朋好友看。他们把小狄更斯放在桌子上,一边喝酒,一边看着他那些有趣的动作,总是被逗得捧腹大笑。

狄更斯家隔壁住着斯蒂文夫妇,他们有两个孩子,男孩叫乔治,女孩叫露西。乔治和露西与小狄更斯和芬妮年龄差不多。他们很快成为很要好的朋友,在房子里跑进跑出,一起游戏,并分享心爱的玩具。乔治有个魔术灯笼——类似于我们知道的走马灯,他有时会把它带到狄更斯家中。狄更斯姐弟有一部幻灯片放映机,四个孩子常聚在厨房里观赏幻灯片。小狄更斯和芬妮还常常一起唱歌、朗诵。

狄更斯全家搬到查塔姆之前,伊丽莎白已经教他认识了一些英文单词。他看到报纸标题或街道标示时,能很快地认出他学过的单词,但是还不能流利地阅读比较厚的书籍,更何况他们家也没有几本书。据说老狄更斯曾经买过一套书,因为书上的广告词是:“绅士的图书馆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这套书包括好几册,是用一个又大又重的包裹寄来的,它被摆在大门旁边,好几个礼拜都没有人打开它。后来有一天伊丽莎白被这些书绊倒了,她很气愤地叫仆人把它搬到阁楼里,免得挡路。

有一天,小狄更斯意外地发现了这包东西。当时,包装纸已经破了一个洞,他看得到这是一套书,他抽出其中一本,靠在床上,翻阅起来。以狄更斯当时的文化程度,他的阅读有点吃力,但是一两页之后,他渐渐了解书中故事的雏形,深深地被它吸引了。小狄更斯越读越兴奋,直到玛丽来叫他吃晚饭,他才意识到天已经黑了。从这时候开始,他发现了读书的乐趣。

在那个包裹中,小狄更斯找到了《鲁宾逊漂流记》《小人国游记》《天方夜谭》《堂吉诃德》《威克菲尔德牧师传》《汤姆·琼斯》等等,这都是后来他在《大卫·科波菲尔》里提到的那些书。《大卫·科波菲尔》的第四章里,狄更斯这样写道:

在那个神圣的小房间里,它们不经意地出现了,像一群被圣洁光芒环绕着的天使,与我为伴。每当我身体不舒服时,就想象着自己是书中那些可爱的人物,生理上的病痛似乎因此化为乌有。曾经有一个礼拜,我就是汤姆·琼斯,当然,是小孩时候的汤姆·琼斯,对别人无害。一个月后,我的脑海里又出现了堂吉诃德的影子,并一直萦绕,很长时间都没有间断。我对几册游记有着近乎贪婪的兴趣——现在我已经不记得是哪些书了——一连好几天,我带着一对木头做成的手枪,在房子四周来回行走,俨然一位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正处于野人的包围之中……邻近人家的每一座谷仓,教堂内的每一块石头,墓地里的每一个脚印,都可以在我心中和这些书产生联想。

那时候,没有一件事能吸引他离开书籍,哪怕是外面孩子们的嬉戏声。狄更斯长大后,回忆起这段时光时,说自己坐在床上读书时的专注态度好像整个生命都已投入其中。这种专注的精神伴随了狄更斯的一生。玛丽很同意这种说法:“的确,说起读书,他简直是不得了!”

小狄更斯还把读过的故事转变成游戏,和小朋友们一起玩,大家分别扮演其中的几个角色,把故事表演出来。例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鲁宾逊和他的仆人等。玛丽和她来自约克郡的情人都对这种游戏很感兴趣,看得津津有味。

有时候,老狄更斯会带着他的儿子到他上班的地方去,这对小狄更斯来说,无疑是一种奖赏。当他们通过大门口的哨兵岗时,小狄更斯总觉得特别骄傲,好像自己是个重要人物似的。整个上午,老狄更斯都必须坐在办公桌前处理工作,他的儿子没有被勒令必须老老实实待在办公室里,他可以四处闲逛,只要没有妨碍别人的工作就好。

通常,小狄更斯都会到船坞去,他观察那些被运来的成堆的木材,观察制造船帆、索具、桅杆和水闸的过程。当他看到起重机用巨大的手臂将一棵粗壮的树拦腰吊起时,他就感到莫名的兴奋。

小狄更斯年纪不大,但观察事物很认真,他不但注意船坞中造船的各种程序,也留心观察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小狄更斯留意到,铁匠打铁时常常哼着歌曲,这后来成为《远大前程》里奥里克的原型。他也在那里第一次看到那些“丑陋的、没有桅杆只有船顶的、就像诺亚方舟似的船只”,这就是所谓的“牢狱船”,它是用来押送罪犯到各地充军的。小狄更斯亲眼目睹成群的囚犯被带到岸上,然后发配到苏格兰场工作。

在小狄更斯生活的年代,水上交通已经取得了新的发展。1807年,第一艘汽船试航成功,帆船时代逐渐步入尾声。不过对小狄更斯而言,有着高高桅杆的帆船具有莫名的强大吸引力,他曾清晰地记录帆船进出港口时举行的仪式。

老狄更斯常常搭乘公司的快艇到各地出差,有时候,他出差的时候会带着小狄更斯和芬妮,甚至经过斯蒂文夫妇的允许还会带着乔治和露西。对这四个孩子来说,这无疑是最快乐的事。每次船刚一开航,在它还没有被苏格兰场的烟囱吐出的黑烟掩盖之前,小狄更斯总是急急地寻找那些他熟悉的陆地景物。当铁锤敲打的叮当声、锯木的唰唰声,以及市集上各种各样的喧嚣声被抛在船后时,呈现在小狄更斯眼前的是截然不同的景色——喷着气噗噗响的小船、笨重破旧的煤船、轻快的小艇,还有各式各样的帆船。

所有新的见闻都是父亲提供的,小狄更斯心里对父亲充满了崇拜之情。他试着模仿父亲轻快而略带得意的步伐,以及他说话时嘴角微微翘起的弧度。这在《匹克威克外传》《大卫·科波菲尔》以及其他的作品里都有相关描写。

每逢风和日丽的早晨,小狄更斯都会和父亲到乡间散步,他们会经过一些木头房子,然后走过一座年代久远的桥。桥那边,是一片美丽的葡萄园。穿过葡萄园,就可以看到小山坡上的酒馆。这是狄更斯父子俩休息歇脚的地方。年幼的狄更斯觉得这间小酒馆拥有无法形容的魅力。他的父亲显然也有同样的感觉,他喜欢在酒馆那漆得白白的墙壁外面驻足,以一种特有的姿态,朗诵莎士比亚的诗句。后来,狄更斯的作品中曾多次出现一间小酒馆,原型可能就是这里。

越过酒馆再往前走,可以看到一栋红砖房,房子很大,但并不给人奢华的感觉。据说,当时这栋房子就已经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了,它的主人是一位绅士。当狄更斯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站在这栋房子白色的大门前,凝视着它,温煦的阳光照得他有些恍惚,他仿佛陷入一种白日梦的状态。

忽然,小狄更斯的心中产生一个强烈的愿望,他渴望拥有这栋房子,他长大后想要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他想要成为房子主人那样有学识、有教养、有尊严的绅士。他扬起稚嫩的脸庞问父亲,将来的某一天,他可不可能住在这里。老狄更斯很为儿子的雄心壮志而高兴,他很有把握地告诉小狄更斯,只要他不屈不挠,努力向上,有什么不可能的呢?父亲的话被小狄更斯牢牢记在心中,为他日后的奋发向上埋下了种子。

许多年以后,那栋房子真的成了狄更斯的家。当然,在这之前,他经历了很多艰辛挫折,好在他一直如他父亲所叮嘱的那样,不屈不挠,努力向上。后来,狄更斯有能力拥有和这栋房子一样好或者更好的住宅,可是没有一栋能比它更珍贵,更让狄更斯觉得温暖,因为童年时代的他,曾在这栋房子的影子里,来来回回,愉快地走过很多次。

再见,学校

狄更斯一家的日常生活一直是由玛丽姨妈在打理照料,所以当她打算再嫁时,这一家人固有的生活状态被打破,甚至面临瓦解。无疑,小狄更斯是不希望玛丽姨妈再嫁的,不过,玛丽姨妈的继子与狄更斯倒是十分合得来。玛丽姨妈的新丈夫是查塔姆军人医院一位名叫拉默特的外科医生,他生活富足,妻子很早就过世了,留下一个儿子,名叫詹姆斯,当时正在等待征召入伍。詹姆斯非常爱好戏剧,他把自己大部分的空闲时间都花在了剧场里。詹姆斯和狄更斯是好朋友,又比狄更斯年长几岁,所以时常以一种师长的姿态,给予狄更斯一些帮助。他听过狄更斯的朗诵,并指导他某些单词的念法。他还告诉狄更斯有关戏剧及表演的知识。有一次,他带狄更斯到剧院,欣赏了一出莎士比亚的戏剧。

那是狄更斯第一次接触戏剧这种艺术形式,在狄更斯的一生中也算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天。当时是冬季,天气非常寒冷,狄更斯穿着羊毛制的新靴子,脚趾还是被冻得发麻。当他进入剧院后,帷幕慢慢升起,严寒被抛在了脑后,狄更斯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视线从来没有离开过。台上是一出快乐的场景时,他就纵声大笑,把手掌拍得通红;台上是一幕哀伤的故事时,他就低声啜泣,泪水打湿了衣服的下摆。虽然那时候,他还不是很清楚莎士比亚到底是什么人,他也不会想到自己日后在英国文学界的地位会与莎士比亚不相上下。

演出结束后回到现实中,玛丽姨妈的婚礼正在有条不紊地积极筹备中,拉默特医生决定离开查塔姆军人医院,前往爱尔兰开始新的生活。这样的话,詹姆斯就要留在狄更斯家里,直到入伍为止。

拉默特夫妇离开后不久,狄更斯一家的经济状况开始走下坡路。老狄更斯和伊丽莎白都不是持家理财的好手,玛丽姨妈在的时候,还能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现在又回到了在朴次茅斯时的状态。商人们纷纷来要债,老狄更斯一点办法也没有。他向亲戚朋友们求助,可是一无所获,最后只好从各方面缩减开支。首先,老狄更斯决定全家搬到比较便宜的房子里;然后,他变卖部分家具,遣散仆人。

小狄更斯的新家在台地下一片平坦开阔的地带,与旧居相比,这里显得平板而单调,没有任何跟“优雅”二字有关的布置。唯一能够给人精神慰藉的是它的旁边有一座教堂。可惜狄更斯一家搬过去没多久,教堂就变成了仓库,之后越来越破败不堪。

小狄更斯对居住环境的改变好像并没有多大感觉,他那时正沉浸在学习的快乐中。教堂的牧师有个儿子,叫做威廉,他一心想创办学校,平时在家里就教邻居家的弟弟妹妹一些知识。小狄更斯就是学生之一,不久后,姐姐芬妮和斯蒂文家的两个孩子也加入其中。

孩子们的友谊并没有受到搬家的影响,他们依然一起玩耍,一起做很多事情。只不过他们必须多走一点路了,斯蒂文姐弟到狄更斯家,占了下坡路的便宜,而小狄更斯和芬妮就得一步一步往上爬,才能到斯蒂文家。

威廉虽然并没有在正式学校任职过,但是他一直怀抱着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钻研多年,对教学方法很有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理论,他把孩子们教育得很好。在他们之中,威廉最欣赏小狄更斯,觉得他天资聪颖,敏慧好学,对知识具有极大的好奇心,将来一定大有前途。他给小狄更斯取了个昵称——“独一无二”。狄更斯成名以后,他儿时的那些朋友都这么叫他。

不久后,威廉终于创办了一所学校。这是一所男子学校,校址就设在狄更斯家附近,除了两排校舍,还有一个运动场供孩子们玩耍。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它在当地渐渐有了些名气。

威廉一直鼓励狄更斯阅读和思考,还时常借书给他。这时候的小狄更斯可能隐约地看到了自己事业的第一缕曙光。尽管他的家庭环境非常困窘,但是小狄更斯立志要上一所著名的大学,然后借由这条路达到自己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绅士的目标。他为这个目标全心全意地努力着,以至于无暇注意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老狄更斯在他心里无疑是偶像一样的存在,他从没有怀疑过父亲的智慧,而且之前在玛丽姨妈的照料下,狄更斯家秩序井然。可是现在因为玛丽姨妈的出嫁,债务矛盾日益凸显,附近商店的老板对待狄更斯一家的态度也发生了些微改变。

大约在小狄更斯10岁的时候,老狄更斯奉命调往伦敦。消息一出,狄更斯家几乎挤满了要债的人。老狄更斯没有办法,只好卖掉剩下的家具,勉强还清了债务。这让小狄更斯对目前的处境有了清醒深刻的认识,他不想离开查塔姆,尤其是威廉和他的学校。

狄更斯后来回忆离开查塔姆的场景,曾描写道:那是灰暗潮湿的一天,他用稻草把一双脚包得紧紧的,以便取暖。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狄更斯很爱他的家人——这点毋庸置疑——可是他同样不愿意离开查塔姆。他们在伦敦的新居和在查塔姆的第二栋房子差不多大小,是新建的,坐落在坎登镇,离伦敦市区有一段距离。他们的邻居多数是政府办事员或在市区工作的工人。小狄更斯早上看到很多人步行到市区上班,因为他们付不起往来马车的费用,令小狄更斯没有想到的是,几个月之后,他也成了他们之中的一员。

新房子空荡荡的没什么装饰,住起来也很不舒服,新雇来的仆人也不是很能干。小狄更斯住在阁楼上,窗子对面是一大片田野;正对门口的街上有个抽水机,人们都到那儿取水;街口有一个夜晚巡警的休息站;隔壁住了一位年轻的寡妇,以替人洗衣服维持生计。一到下雨天,镇子里的每条路都变得泥泞不堪,到处都是大水坑;平常的日子里,路上则遍布着垃圾,譬如甘蓝菜梗、马铃薯皮、破瓦罐,还有旧锅、旧盘子等。

不知道狄更斯的父母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他们这个时候似乎没有让狄更斯接受进一步教育的打算。相反,他们对芬妮倒是抱有很大期望。

芬妮在音乐上有点天分,经过一位钢琴调音师的引荐,她得到了音乐学院的奖学金,不久后就离家到音乐学院就读。这时候,狄更斯则必须待在家中,替父亲清洁靴子,替母亲照顾弟弟妹妹,供他们差遣跑腿。小狄更斯心地善良,虽然他对自己的现状很不满很伤心,但却没有表现出来。后来,狄更斯回忆过去时,曾写下这样一段话:“窝在小阁楼里,我只想到究竟要付出什么——如果我还有东西可以付出的话——才能使我重回学校,不管哪一所学校,不论学什么,我都愿意。”

当时芬妮12岁,她相当用功,成绩不错,与一些年轻的音乐家也都有交往,其中有些人后来都成名了。小狄更斯就没他姐姐那么幸运了,从一个前途光明、聪明伶俐的学生,沦为家庭杂务的苦工,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和一个孤儿没有什么两样。

探险

日子如蜗牛般慢慢地爬过去了,狄更斯的父母一直没有送他去学校的意思,小狄更斯心里难免有点焦灼。他尝试着回忆在查塔姆学到的东西,可是没有教科书,也没有老师的指导,他仅有的那些知识很难扩展开来,就只能停留在最初的阶段。

为了安慰自己,狄更斯将注意力转向伦敦。他很想知道,这个城市是否真如他读过的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一天早上,狄更斯从家里出来,一路步行到了伦敦市区,他看到一个很大的市场,这个时候,马车正载着成堆的蔬菜水果纷纷赶来,马蹄和车轮踏在鹅卵石路上,咔咔嗒地响。这种情景比狄更斯原来在书中看到的更为真实和富于生活化。他倾听果农和摊贩的谈话;看到挑夫头顶着高高叠起的篮子,摇摇晃晃地走过;站在食品店的门口,嗅着诱人的香味。对狄更斯而言,在伦敦的街道上观察这些有趣的事情跟他在学校可能学到的东西一样重要。

狄更斯还曾到贫民窟进行他的探险,那是一堆围绕着一座教堂的破旧房子。他在那儿逗留了一会儿,映入他眼中的情景是这样的:路上有几只猪正在用鼻子拼命地往垃圾里拱;成群的鸡鸭在污秽里啄食;房子外挂着很多鸟笼,笼里的鸟还在唱歌。除了动物的声音之外,在白天里,这个地方非常安静,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是给人一种邪恶的感觉。晚上,流浪汉、乞丐从市区的四面八方来到这里,似乎要把这儿的房子挤破。

在这里住一晚是要付钱的,当然通常并不很多。如果可以付较高的价钱,还可以得到一张床,不过那一定是肮脏不堪的,而且还要跟许多人共用这张床。一般来讲,他们中的大多数就睡在地板上,男的女的挤成一堆,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间既小又臭的房间可能挤上十几个人。

离这个贫民窟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贫民窟。这里是地下小报纸的大本营,专门刊登庸俗香艳的花边新闻,或是毫无事实根据的耸人听闻的谋杀案。

狄更斯有点害怕了,他看到的已经超出他能了解的范围太多。他觉得自己正在注视一种极度可怕的邪恶,恐怖感深深地盘踞着他的心。但是,与恐惧感一起降临的还有极大的兴趣和好奇心,这个地方让他着迷。他在这里真正目睹了社会底层人的生活,这为他之后作品中有关这方面的生动描写奠定了基础。

这期间,狄更斯的探险也不全是这样可怕的。他有个叫汤姆的舅舅,因为断了一条腿,正躺在床上休养,汤姆舅舅喜欢别人做伴,狄更斯便常去看他。住在楼下的是一位书商的遗孀,她常替狄更斯开门,并借书给他。汤姆舅舅时常请一个古怪的法国理发师替他刮脸理发,这位理发师总在工作的过程中滔滔不绝地评论着拿破仑。狄更斯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30年后,在《双城记》里,狄更斯把他写进了故事中。

狄更斯也常常去他的教父那里。他的教父是一位船桨及滑轮的制造者,替海军配制索具,在稍远的地方拥有一间店铺。从坎登镇到那里有一段很长的路程,不过因为可以经过伦敦市区,狄更斯就一点也不觉得远了。

不管到哪里去,狄更斯都会对那些地方、那群人,以及一些日常生活上稀奇古怪的事情,表现出极大的好奇,并在头脑中留下新鲜、生动的印象。他仍然被抽搐痉挛的老毛病困扰着,不得不常常躺在床上。每到这时,狄更斯心里就会很难过,他在为自己的未来着急。

老狄更斯的事业每况愈下,常常有讨债的人在房子四周流连不去,用拳头或脚踢房子的前门,对着窗口大叫,或往信箱投字条,要老狄更斯下楼来,偿还债务。当时的小狄更斯有什么感受呢?在《大卫·科波菲尔》里,他曾写到米考伯的家务事和当铺的情况,米考伯太太宣称:“假如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不肯给他时间,后果可得由他们负责。现在谁也没办法从米考伯先生那儿获得任何东西。”这或许也是当时狄更斯母亲的想法。

当然,狄更斯并不全然了解实情。他觉得是他父亲受到了不好的待遇,却没想到其实一切都是他父母的责任,他们已经将朋友的慷慨逼到了能容忍的极限,他们从未试着去还钱,从来不肯压缩家庭和个人的开销以求偿清旧账,或避免增加新债。老狄更斯总是带着高傲的自信,认为好运就在转角处,假如他为了还债而牺牲自己的乐趣,那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玛丽姨妈的继子詹姆斯放弃了入伍的念头,来到伦敦,和一个买下一家鞋油工厂的亲戚一起做生意。

狄更斯的母亲想开办一所学校来贴补家用,她希望凭借狄更斯教父的人脉和声望,招募一些学生来就读。她借了一栋大房子,把仅剩的尚未当掉或卖掉的家具搬进去。它们有点少得可怜,以至于大部分房间空无一物。

由老狄更斯来撰写招生广告,不得不承认,他的文笔很不错。招生广告印好以后,狄更斯奉命把它们塞进邻近住户的信箱里。他总是天黑之后才做这件事,因为他不希望有人看到他。发放宣传单的确是狄更斯不想做但却不得不做的事,不过建校的计划也给了他再度读书的希望。

他们还定做了一块刻着“狄更斯夫人学校”的铜牌,并把它钉在前门。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其他的准备,没有安排教室,没有聘请老师,没有设计课程,也没有学生到来,甚至连一个询问的人都没有。这个计划宣告失败了。

第一份工作

在这种气氛里,狄更斯度过了12岁生日。两个礼拜后,狄更斯家出事了。父亲因为40英镑的债务被捕入狱。整个家庭马上陷入混乱。狄更斯暂时放下工作,四处奔走,乞求别人借点钱给他,哪怕一点点也好。这时候的狄更斯只不过是一个可怜的男孩,看着父亲被带走,他觉得世界末日就在眼前。

不过福祸相依,老狄更斯被关进监狱对狄更斯一家最明显的影响就是不再有债主来纠缠了。而且,在当时的英国,犯人的妻子可以和丈夫一起住在监狱里。狄更斯的母亲也正有此打算。她把较小的孩子带在身边,另外替狄更斯找到了住处。这种奇怪的现象今天看来有点难以理解,在《大卫·科波菲尔》里有过类似的描述。

狄更斯的新家依然在坎登镇,那是一个专门提供给小孩子的宿舍,由一个女人掌管——一个其貌不扬、脾气恶劣的女人。她有一张像斑驳的大理石一样的面孔,鹰钩鼻,一对冰冷的灰色的眼睛,不带一点人性的慈善和悲悯之情。

狄更斯的生活来源成了最大的问题。这时候,詹姆斯拜访了他。他看到狄更斯的境况之后,提出一个他认为最合理的建议,他邀请狄更斯到他的工厂里工作,并尽其所能地教他一些会计的基本技能——虽然他自己懂得也不多。他还保证会有薪水,虽然并不是很多,但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在那个年代,男孩子一般到了12岁就要出去工作,赚钱以补贴家用。詹姆斯的提议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是对狄更斯而言,这个建议似乎永远抹杀了他梦想中的未来:一旦变成工厂的学徒,就不可能再有受教育的机会了。

在那家鞋油工厂,每天必须工作12小时。狄更斯这样形容它:那是一栋“疯狂的、就要倒塌的老房子,紧邻河岸,老鼠猖獗”,它有着“甘蔗板隔成的房间、腐蚀的地板和楼梯”,“那群灰鼠就拥挤在地窖里,不时发出吱吱的叫声以及扭打的响声”。

狄更斯的工作就是在鞋油罐子上贴标签,再把罐子装进纸盒,使它们看起来漂亮一些。起初,他在一楼办公室里有一张桌子,归詹姆斯管辖,有个男孩从地下室带材料给他,指示他该做什么。狄更斯注视着这个男孩,他贫穷、粗俗、服装不整,和他在贫民窟看到的流浪汉几乎没有两样。自己将来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吗?那一刻,狄更斯觉得自己的未来没有希望了。

狄更斯幼年立志,一直对自己有很高的期望,但是现在,他必须听从一个他觉得远不如自己的男孩的指示。这个男孩穿着又破又脏的围裙,戴着纸帽,一个字都不认识。这一切令狄更斯难以忍受。可是同时,他发现,这个穷困潦倒、不识字的男孩远比他做得好,他的标签贴得端端正正,纸盒也摆放得整整齐齐,既迅速又干净。而他即使竭尽所能,也不能做到这样,他感到非常羞耻。

詹姆斯坐在玻璃隔板的后面,面前摆着账簿,他看着狄更斯笨拙地摸弄着标签、纸盒,觉得他实在反应迟钝。

几天以后,狄更斯的桌子被搬到地下室,和其他男孩一起工作。他的那种“小绅士”的态度引起了其他人的仇视。不过他还是有一个朋友的,他叫鲍伯,是后来教狄更斯如何贴标签的男孩。

鲍伯对狄更斯有一种单纯的欣赏,因为他能读能写,而且看起来总是整齐干净。狄更斯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从鲍伯身上他第一次认识到粗俗与顽劣的区别。前者是因为生活艰难、缺乏教育所致;后者则是那些他所惧怕的街头混混的特征,他们已经习惯了充斥着犯罪和暴力的生活。

有一次工作结束后,狄更斯表演了他过去深深喜爱的朗诵,并且还加上了手势和姿态。可是原来能取悦大人们的才能现在却不能让他获得认同,他被轰下台,很多男孩子公开表示出他们对狄更斯的厌恶。这件事在狄更斯心底留下了深刻的创伤,以至于后来他成名之后还常常梦到,并且浑身冷汗地从梦中惊醒。他一直没有向别人透露这件事情,直到他开始创作《大卫·科波菲尔》。

狄更斯在新的宿舍里和另外两个男孩共用一个房间,他必须用自己的薪水买食物,完完全全地自己照顾自己。他觉得没有人愿意和他说话——也许是因为他必须比别人起得早,一到晚上他又累得要命,除了吃饭和睡觉,什么都不想做。

狄更斯每天早上先买好一天的食物,包括牛奶、面包、乳酪等。早饭是一块面包和一杯牛奶,晚饭也一样,最多加一片乳酪。至于午餐,他常常到廉价食品店,花几个便士买一个用肥羊肉或肥牛肉蒸成的糕饼。他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出去吃下午茶,假如身上没钱,他就到市区的水果市场,凝望着那些成堆的水果;假如还有能力的话,他就到咖啡屋喝一杯咖啡,吃一片奶油面包。他老是觉得饥饿,每天去工作时,看到沿路摆在外面减价出售的发霉糕点,便受到很大诱惑。可是,今天买了它们,明天甚至以后的很多天就得挨饿。为了勉强维持生活,狄更斯不得不把一个礼拜的薪水分成六份,分别用纸包起来,每天取一份。

监狱和家

每个星期天早晨,狄更斯到音乐学院去接芬妮,然后和她一起到监狱里,与家人共度周末。那时候,芬妮各方面都发展得很健全,而狄更斯的前途却一片黯淡、毫无希望。姐弟俩在前往监狱的路上会说些什么呢?没有人知道。不过,狄更斯很可能会掩饰起真实的情绪,装出快乐的样子,因为他总是把困难留给自己。

当他们从监狱的大门进去时,狄更斯什么都不想,他只是渴望看到更多监狱里的生活方式,他想要知道父亲母亲过得是不是愉快。

其实狄更斯的担心是多余的。这些因为债务问题而被收监的人,因为不算是破坏法律的罪犯,所以还能享有某种程度的自由,只要花些钱,就可以住进提供热水和炊具的小寓所里。寓所的舒适程度完全取决于犯人可以提供多少现款。老狄更斯因为有固定的薪水,生活得非常舒服。现在,不再有索债人紧跟着他,他不用付房租,也不用想办法还债,只是身为犯人不能离开监狱罢了。

老狄更斯生活得很愉快,愉快得让那些老犯人们耳目一新,甚至有点莫名其妙。他们带着欣赏的神情围绕着他,而他也非常漂亮地表示自己的谦虚。很快地,他成为监狱里最受欢迎的人。

老狄更斯优于其他犯人的地方就是他是监狱中最有钱的一位。他总是表现得好像坐牢完全是出于自愿,就像在一个俱乐部里备受礼遇的贵客。每当儿女们来探望的时候,他都和蔼地招呼,并把他们介绍给他的同伴们。他很健谈,有雄辩家的姿态,偶尔话题接不下去时,他就咳嗽一声。其实他的讲演并没有多大意义,可是,就连狄更斯也赞赏他的声音,而他的同伴们则成了热忱的倾听者。

狄更斯的母亲也很健谈,不过谈论的都是没有目的、漫无边际的事情。她还善于模仿当地有名的怪人,常使得孩子们哄堂大笑。

1824年6月,举国庆祝国王乔治四世的生日。老狄更斯有个“伟大”的构想——申请一笔款项,让他和监狱里的同伴有喝酒遥祝国王身体康健的机会。由于他曾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份高贵的请愿书理所当然地由他来草拟,同时选定一天,让所有人在上面签名。狄更斯目睹了整个活动的全过程。那天,他站在一个角落里,看得一清二楚。

狄更斯带着一种赞美的心情欣赏整个活动的进行。他的父亲——身为这次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看起来是那么的显赫。一大张签名用的纸平放在一块熨衣板上,一位之前做过船长的人站在旁边,对着听众,大声朗诵那些夸赞的句子。从他口中流出的词汇,如“陛下”“仁慈的陛下”等,在听众的耳旁洪亮地回响。老狄更斯心满意足地聆听着这些他亲自撰写出来的句子,带着一点“作家”似的虚荣感。后来,狄更斯在他的作品《匹克威克外传》中,将这个场景写了进去。

最初,狄更斯还以为父亲会因被捕入狱羞愧而死,他很高兴事实并非如此。相较于狄更斯对父母的担心,他们对狄更斯目前的处境就显得不那么关心了,他们虽然也很高兴狄更斯能来探访他们,但更多的感情似乎是慨叹狄更斯的幸运——能拥有自由完整的日子。星期日晚上,狄更斯与父母道别,他期盼父亲能说些让他感觉到怜惜的话,但是没有,父亲专注于自己在监狱里的生活,没有意识到狄更斯的孤寂和沉闷。狄更斯没有办法,只能尽力将一切困扰隐藏起来,自己勇敢地承受。这些善意的伪装使得他的精神和体力受到了伤害。他挨饿受冻,但没有人关心;他很容易受到惊吓,可是别人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值得惊吓的事。在每周的六个工作日里,他感到极度的孤独。有一个星期天,当他去探监时,狄更斯情不自禁地扑倒在父亲的肩膀上痛哭失声。老狄更斯吃了一惊,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狄更斯也始终没有透露,只是哭泣着说他很寂寞,想跟家人住在一起。老狄更斯觉得这是很正常的心态,他咳嗽一声,讲了一些不甚清楚的话。在狄更斯听来,这是要母亲在监狱附近,替他另外找个较好的住处。

在从监牢大门出来,往左走上几分钟的地方,他们找到一栋干净、环境优美的房子,于是租下了一个小房间。房客都是老实、单纯的人。狄更斯就被安置在这里。他似乎快乐了一点。

狄更斯搬进新家时已经是第二年的初夏。他习惯了早起,经常在清晨就跑到伦敦大桥旁边流连徘徊,观看船只、码头,以及下游的堡垒。有时候,他会在心里为那座堡垒杜撰一个故事。

狄更斯通常不到九点就回到他的住处。与之前的宿舍相比,现在的住处好像是在天堂一般。狄更斯每天用一条红色棉质手帕包着午餐去工作,每个礼拜的最后一天,他往往会剩下一两个便士,给自己买些礼物——杂志或一种咖啡仿制品。偶尔,他会去观看一些展览,关于动物的展览。他也在小巷里闲逛,到那些既小又旧、门户低矮的店铺里找寻宝藏。《大卫·科波菲尔》一书中有一段关于主人公年少时在一间酒吧的冒险经历,他为自己叫了一杯啤酒——“那真是地道的绝妙好酒”——酒上面还浮着美丽的泡沫,虽然那时候他的身高可能刚刚才到吧台。

不久之后,老狄更斯获得了一笔遗产,虽然为数不多,但足够偿还他的债务,他的监狱生涯告一段落。

狱友们为他举行了一场欢送会,会上洋溢着祝福声。老狄更斯和家人以胜利者的姿态走出监狱,暂时先住在狄更斯那里,直到找到一栋房子为止。大约一年后,狄更斯家又添了一个男孩,叫做奥古斯特斯。

老狄更斯从监狱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海军军需处解释一下这么长时间的旷工,他在一个医生那里弄到了一份证明书,显示他确实是因为身体问题无法工作。另一方面,他想要重拾工作的状态和技能也颇有些困难,因此,他以残疾为借口,询问他是否可以退休,并且领取抚恤金。

事实上那张证明书对老狄更斯的这种要求不能提供充分的依据,于是他被迫暂时远离军需处,直到当局能够决定如何处置为止。最后,当局顾及他20多年来兢兢业业的服务,以及他身为丈夫兼父亲的职责,允许他退休,每年可领取145英镑的退休金。这使得老狄更斯非常高兴。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待在家里,他的下一个动作令人惊讶。老狄更斯在监狱时学会了一点速记,这技能足以让他胜任下议院速记员的差事。下议院的速记员一般都是下午才开始工作,有时候还会延续到隔天清晨。这样机动性较大的生活比起以前的规律性生活,好像更合老狄更斯的胃口。

命运之神醒了

狄更斯从听到他父亲出狱的那一刻开始,就迫切地等待着有关自己未来的计划,可是老狄更斯一直没有给他下文。很明显,他的父母根本没想过让他离开那家鞋油工厂。父亲那种与生俱来的吹牛本领和乐观天性,使他习惯性地把儿子低贱的职业当成是璀璨前景的第一步。不过,命运之神插手了。

詹姆斯和他的堂兄在伦敦北边购置了新的房产,狄更斯的工作也逐渐熟练起来。因为狄更斯整洁干净的衣着,詹姆斯将他安排在橱窗里工作,以收广告之效。狄更斯并没有对他的父母说起这件事。有一天,老狄更斯和一个海军军需处的朋友在午餐时间经过那个橱窗,这个朋友看着橱窗里五官端正的男孩,丢给他一些零钱。老狄更斯一声不吭,心里却燃起了愤怒的火焰,他的虚荣心受到了很大伤害。当狄更斯晚上下班回家时,他父亲写了一封语气强烈带有指责意味的信,让狄更斯明天带给詹姆斯。

第二天,詹姆斯看到信后,和老狄更斯一样生气,他告诉狄更斯,他不再为他提供这份工作。狄更斯简直无法忍受这样的对待。他哭泣着,然后,带着一种终于解脱的心情,永远地离开了鞋油工厂。

狄更斯的母亲看到他回家一点也不高兴,她指责狄更斯,以及她的丈夫,然后一个人到鞋油工厂想对这件事作出一点弥补。她成功了,回到家里得意扬扬地对老狄更斯宣布她的战果——詹姆斯将带狄更斯回去,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样。

可是,老狄更斯非但不觉得这是个好消息,还认为自己被羞辱了。他坚决拒绝将狄更斯送回工厂,并且告诉他的太太不许再提此事。

也许是基于补偿的心理,老狄更斯提议让狄更斯回到学校继续读书。他替儿子选了威林顿专科学校。

那不是一所好学校,校长是一个主张棍棒教育的愚昧又野蛮的人,狄更斯在那儿并没有大放异彩。后来,他回忆起那段日子,写道:

那所学校以白老鼠出名,还有各色各样的鸟,红雀,甚至金丝雀。人们把它们养在书桌里、衣橱里、帽盒里,以及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不过,白老鼠才是最受喜爱的宠物。男孩们训练白鼠的功夫比老师训练这群孩子的本领要高明得多。有一只饲养在拉丁字典盒子里的白鼠,会爬梯子,会拉战车,会扛步枪,会转轮子,甚至还会模仿狗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

这所学校正是《大卫·科波菲尔》里的萨伦学校,而校长正是克里古尔校长的原型。

其实,即使这所学校教学质量、教学设施等都是上乘,狄更斯也不可能有很大收获。因为他已经荒废太久了,而且曾经在那种环境的工厂里工作,要再把心思放回到以前的学业上,是件很困难的事。狄更斯觉得难以集中精神,而且,他的拉丁文和数学大半已经忘掉了,很难再继续学下去。他曾经是威廉的得意门生,现在却默默无闻,只不过是一群学生中最普通的一个——也许不笨,但却是落后的。他虽然感到失落,但很少表现出来。至少,威林顿学校的生涯给了他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狄更斯穿上学校的制服,和其他男孩没什么两样,可是他明白他拥有的经验是正常家庭里的小孩所没有的。他试着和他们做同样的事,可是事实上他的心态和他们已经不在一个层面上了。

他曾是个工人,以可怜的方式谋求最基本的生存,每天必须为自己的三餐打算,谨慎小心地分配钱的用途。由于这种与众不同的经验,狄更斯变得非常在意自己给别人的印象;他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既然在功课上达不到这个目的,他就想出一大堆其他的方式来引起男孩们的兴趣。他发明了一套专门术语,并让他的朋友学习,他们往往在大街小巷,把这套术语说得流利无比,希望路人将他们当做外国人。他发现这些男孩能够成为他的故事的好听众。他还带领他们玩一些无聊的把戏,譬如在街头无所事事地闲荡,向来往行人们乞讨等,狄更斯自己担任导演,指导他们该说什么,要配合什么样的表情。这可能是狄更斯最早的关于戏剧的尝试。

狄更斯在威林顿学校待了两年多,学到一点浅薄的拉丁文、历史、数学,还有木笛。这时候,狄更斯家的经济状况又陷入了危机之中,他们甚至因为没钱付房租,被赶了出来。于是,狄更斯再次被迫离开学校,为生计奔忙。

这次他没有那么伤心难过了,两年的学校时光已经给了他喘息的机会,他在生活的重压下重新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将来。当然,最初那个进大学的梦想势必无法实现,不过他相信自己仍然有其他的途径通往最终的目标。

律师事务所

离开威林顿学校的狄更斯已经15岁了,因为受过教育,他不必再到工厂里去做学徒,但是也必须从最基层做起。他设想了很多种可能,经过选择,他觉得记者的工作听起来相当不错,不过那要等到20岁,掌握了速记的基本技能后,才能从事。

那么现在,他的第一个职业是什么呢?这是一份律师事务所办事员的工作,通过他母亲的关系而来,他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抄写一些文件,以及送信和传递信息。

这段工作经历使得狄更斯对律师事务所有所了解,也启发了他以后的著作中关于这方面的创作灵感。在《匹克威克外传》中,狄更斯曾用玩笑的口吻讽刺律师的办事员,他描写道,这个办事员穿着一件大衣,快活地轻视着那些仍在学校的男孩,他回家路上去买香肠和黑啤酒,愉快而肯定地说:“除此之外,就不是生活。”

狄更斯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并不忙,很多时候都没有什么事做。不过他并没有闲着,他仔细地观察事务所来往的各色人等。他将自己知道的关于他们的一切,以及他的所见所闻整理储存起来,以备将来之用。这个“将来”在当时狄更斯的概念里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不过好在,这个“将来”并不十分遥远,狄更斯将坐在自己的高凳子上,用智慧与创造力写出一本本小说。

由于工作轻松,狄更斯开始学习速记,那些复杂的符号曾经一度让狄更斯十分失望。不过,他非常顽强,面对挑战的时候充满决心和耐心。在《大卫·科波菲尔》里,曾提到有关点、圆圈、像苍蝇脚般的符号就是一场噩梦,这些都是他在学习速记时的真实感受。他没有被这样的噩梦吓住,一直坚持学习下去,直到能够熟练地运用这门技术。

在18个月之内,狄更斯完全学会了速记,他所能达到的速度和效率在当时来讲,已经是难得的成就。在苦学速记的这段时间里,他依然有一些业余活动,比如和其他男孩子一起出去看戏。这使得狄更斯对戏剧的兴趣越来越浓厚,并且使他有机会可以学习怎样选择剧本和演员。他常常以批评的眼光,衡量那些戏剧是否完整而准确地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每次演出结束后,他总是和朋友们互相辩论,阐述自己的看法。

那时候,有些剧团常常雇用临时演员,让他们站在舞台边或进出场的地方配合演出。这对狄更斯而言是个机会,他开始做临时演员,细细地体会站在舞台上面对观众的感觉。慢慢地,狄更斯发现这种被注视、被仰望的感觉很美妙,即使整个戏剧的气氛是十分庸俗的,他也觉得演员的工作很浪漫。有一次,狄更斯侥幸获得了一句台词,遗憾的是,他在演出时过分紧张,以至于几乎没办法把台词讲出来。不过,从这之后,他开始把自己看做是一个演员了。

狄更斯一家在这段时间里的境况如何呢?他们不断地搬家,几乎几个月就换一个住处。虽然经济的困难一直存在,但是一家人维持了一种愉悦的家庭气氛。芬妮从音乐学院毕业了,可以依靠这项技能赚钱。星期六的晚上,他们常邀请朋友到家里来玩,一群年轻人围坐一圈,喝着自酿的甜酒,吃着点心、烤肉,男人们可能还会抽上一支廉价雪茄,芬妮的朋友则带来了丰富的音乐和生动的话题。有时候,他们还会跳舞。

老狄更斯夫妇在这样的场合里表现得极为出色。狄更斯的父亲显得温文有礼、风度翩翩;母亲则看上去优雅时髦,俨然出身世家。

老狄更斯现在的工作虽然正合他的心意,但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因为工作是间歇性的,因此国会休会期间,他的工作和薪水就中断了。尤其是在夏天,总共有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是悠闲的。老狄更斯似乎并没有为此着急,一方面他喜欢这种不规律的生活,另一方面这使得他的借钱和赊账有了合理的借口。所以,狄更斯一家的债务没有减少,相反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躲避债主成了老狄更斯乐此不疲的事情。

芬妮和狄更斯赚的钱很有限,所以每次狄更斯看到父亲如此挥霍无度,而年幼的弟妹们还没有长大成人时,内心深处就隐隐有些不安。狄更斯尽可能地省下一些钱,将它们全部都给了弟弟妹妹,他希望能为他们解决一点困难。

狄更斯学会速记之后,觉得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实在太有限了,以他现在的条件完全可以胜任待遇更好、发展空间更大的职位。一位亲戚建议他到一个由民法博士组成的机构去当速记员。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验遗嘱是否合法、代理船舶的相关诉讼等。而速记的工作就是逐字记载下证人的证词。狄更斯出色的速记能力使他的工作做得又快又好。到这时候,我们可以说,16岁的狄更斯已经成功地迈出了自力更生的第一步,并且在逐渐丰富着他的人生经验,为他以后的作家生涯奠下基石。

在这个机构里,狄更斯还看到了法律的另一个层面,他看到一些狡猾的律师,因为金钱做着有悖道德的事情,在诉讼程序的每一个阶段压榨委托人的利益,到最后委托人即便赢了官司也不能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就像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所描述的那样,“一份争辩得很厉害的遗嘱……价值三四千英镑的房产”,继承人最后什么也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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