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两章为中间杂志《新世纪》总编辑,峯信夫氏将该杂志新年号刊载,题名《白色密室》的文章节录出来的。
作为主办人,我刚刚主持了座间教授与心灵师、灵媒之鼎对谈,没想到第二天,就面对教授的死亡,真令人惊愕万分。
当夜,我想将座谈会记录原稿面呈教授,所以提前电话请示拜访时间,教授允许我九点半去拜访他,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听到教授的声音。虽然从私人感情的角度讲,我有时会受到他的斥责,但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我还是一直蒙受照顾的,现在想起来,真是感慨无限。他不但学术造诣不凡,也是个人格高尚的正人君子,更是丝毫不容暧昧,毫不妥协的严谨绅士。
9:27分,我到达西大久保的教授住宅。从敞开的大门,走过庭院站在住宅玄关前,如像往常一样按门铃。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的第六感已感到异样了。门铃响了无数次,都没有回音。于是我转动把手,门却应声而开。对于平时小心谨慎的教授,这是很不寻常的,所以我不禁高声地呼喊教授,匆匆脱下鞋奔入书房,就在那里,我看到了他的尸体。我惊愕极了。
两小时前,还听到他生气勃勃的声音,我当然不相信他会自杀。但凶手又是谁?因事出突然,我竟变得不知所措了。直到门口响起门铃声,我才恢复正常意识。也许会被讥笑为胆小鬼,但当时我真以为是凶手折回,差点吓破了胆。依照常情,即使凶手折回,也没有按门铃之理啊。但一个人站在满身血迹猝死尸体之前,难免会丧失健全的判断力。
假如凶手回来,我要藏在哪里?我承认,此时我对凶手的愤慨之情已经变得非常薄弱——我认为制裁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不应由我在此现场报仇。可是当我慌忙寻觅藏身处时,门铃却一直响个不停。不得已,我只好硬着头皮出去应门了。结果来访者却并不是凶手,而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女性。并且,从她胸前的校徽判断,她应该是教授执教的协和女子医大的学生,顿时我如全身虚脱般的感到安心。一直担心为凶恶杀人魔,面对时却是意想不到的美女。这种感情落差,实在是太悬殊了!
我请她检视尸体,认定为他杀之后,便向110报案。(后来侦讯警官追问我,为什么不及时报案,我解释说,是因为以前有个朋友自杀,被误认为他杀,结果出了不少乱子,所以不得不慎重从事。)
9:35分打了报案电话,5分钟后,警察巡逻车高鸣警报器赶到时,我这才真正地放下了心。他们进来时,还捡起遗弃百庭院的一件大衣。这是由于他们为了闪避在雪地上留下的我以及医学生脚印,迂回走过庭院,偶然在矮树丛下发现的。大衣上有一层白雪,带到屋里后,立刻溶化成透明的水雾。
“咦,那不是老师的大衣吗?”一直默默无语的医学生,突然插嘴道。
我对这件大衣虽然也觉得面熟,但引起我注意的却是附在上面的鲜血。那种斑斑血迹,对我这个既不是医学生,也不是警察的人,的确是很大的威胁。
警察大致了解情况后,立刻使用书桌上的电话,向总局侦一课作了连络。我和女医学生,只能站在书房的一角,不安地呆望着。
11点过10分左右,后边传来了嘈杂声。在巡逻车警察的提醒下,为了不踩到脚印,一行人由后门进来。走在穿制服的警察和穿白袍的鉴定人员前头,穿便衣的壮汉,便是以勇猛享誉侦一课的田所巡官。由于我和他曾经因私事见过两三次面,后来陷入微妙立场时,我仍保持冷静态度和他相处。
验尸对我这个外行人而言,真是难得一见的场面。那是一个阴惨、繁复,很费周折的程序。留一撇胡子、挺着个大肚子的法医,在尸体旁检查完毕后,接着又进行拍照、采取指纹。然后教授的尸体被运走了。失去主人的书房,此时立即显出孤寂寥落。
鉴定员与巡官,后来又到庭院,不知为何待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来才知道,他们在调查包括我们的脚印在内,雪上一切的痕迹。他们这种慎重的作法,不是没有意义的。结果证明,留在庭院中的痕迹,除了我和医学生的脚印而外,并无任何一痕迹,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在理论上成为不能解决的密室命案了。
虽然事后被告知而吃了一惊,但据说当时巡官与鉴定技师,已拿出卡尔?狄克逊的长篇推理小说《白色修道院命案》中的凶犯手法来对照检讨过,事实却证明和这桩座间命案不很相符。
调查过庭院回到书房的巡官,召集数名干员,又做了一些屋内的搜查。由于没有找到凶犯脱离现场的脚印,巡官当然想到凶犯可能还潜伏屋内。我想如果这个凶手,在巡逻警察未到之前现身,对我和医学生袭击,我们现在恐怕无法安然地站在这里了。想到这些,心中不免悚然。但是,经过一小时左右的地毯式搜索,却连一只小猫都没有发现,我这才安下心来。然而,如此一来,解开密室之谜的可能性之一,也被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