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06700000010

第10章 吃亏

在巡猎节这个特殊时期,不管什么身份的客人都要好好对待。说不定方小俗表面上只是一个小乞丐,结果其实他是某个大家族偷跑出来体验生活的小公子。故意装扮成这个样子,试图掩人耳目。

这样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之前云霞山老洞主的小孙子就这样做过,那次可把他们坑惨了……

所以,眼下这个店员对方小俗看到各种武器之后大惊小怪的表现并没有太过在意。认真,自己就输了,说不定这一切都是装出来的而已。

当然,方小俗虽然不是个乞丐,但也不是什么公子哥,他只是个赶时间续命的普通人而已。

以前,方小俗一只以为武器就是刀剑棍棒,枪斧锤鞭这种正常武器,结果到了这里,看了一遍这个店里的武器,才发现以前的自己真是孤陋寡闻了。

这里面武器的种类数不胜数,普通的刀剑虽然占主流,但是却还有一大批奇形怪状的武器,比如手上这件“下面是一个圆弧形的底盘,上面遍布复杂的纹路,前头是一个锐利的钩子,后头却是两个爪子”。

这种设计,方小俗都不知道该怎么拿,更别说用来战斗了。

方小俗不禁有点疑惑,问了一下旁边的店员才知道,这个是机械师做的,用来装在机械战车上面的。

顺带还给方小俗解释了一下机械师的作用以展示自己的专业度。

机械师是一群爱好自动化机器的人群,尽管他们也修炼元气,但是和他们制作机械的功力相比较,他们的修为不值一提。

大陆上现在很多设备都是他们做出来的,包括一些交通工具啊,农田水利各种设施,全都是由他们在操作,可以说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海里游的,他们都有涉及。而且他们做出来的东西很实用,不用自己操作也能自己动,很方便。

不过也有个问题,就是他们做一件机械装置出来需要消耗很多零件,所以造价很高昂,一般人是买不起的,只有那些大家族,甚至一个国家的政府才能支付那种费用,而像方小俗手上这个装在战车边缘的小零件,最起码也要十枚灵石才行。

一枚灵石相当于一百枚财神币,也就是说这个小东西把方小俗现在身上的所有钱拿出来都不够买个底座的。

方小俗不禁有点汗颜。这都啥跟啥啊,就这东西都能卖这么贵,机械师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存在啊?

不过方小俗也没见过机械装备,自然也不知道做一个机械装置出来,需要耗费多少精力,这种外围材料只是小钱,真正珍贵的从来都只有核心而已。

不过对于现在的方小俗来说,他既买不起也不需要,所以听店员说了一会就连忙打断他,往刀剑区域走去。

他还是比较喜欢传统的武器,也许是小时候的各种耳濡目染吧,这些武器看上去自带一种侠义豪气在里面。

因为时间吃紧,方小俗也没机会慢慢挑选,看了一会,便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一把长剑,付了八十枚财神币,方小俗将这把长剑从武器架上拿走,走之前,店家还帮忙开了锋,算是可以正式使用了。

走出店门,拿着长剑的方小俗意气风发,只不过和他这身打扮十分不搭,像是小孩子穿大人衣服一样,很不和谐。

长剑约一米二的样子,剑身由精铁打造,拿在手上感受了一下,应该不超过十五斤的样子,方小俗勉强能够快速挥动,只不过挥太多次就有点吃不消了。

剑身呈青白相间的样式,剑柄用一种不知名的黑色金属做成,整体来说,方小俗还是十分满意的,拿在手上,有种异样的感觉。

眼前不禁浮现一副画面,脚踩世界之顶,众生俯于身下,天下唯我,豪气丛生。

当然,这也只是他自己YY而已,事实上,就算多了一把剑,他也打不过一个武道修炼最低境界入体阶段的修炼者。更何况上面还有那么多层强者。

但是他始终对未来成为一个强者充满信心。即便系统很坑,但是还有很多功能还没开发出来呢!总有那么几个不坑的吧,方小俗心想。

当然,现在想这个也没什么用,眼下的危机不先渡过,就没有以后可言。

方小俗将长剑背在背上,抓紧时间到处奔走,开始准备其他东西,火把,毯子,干粮……

这些都是需要带上的,他还要在外面待两天呢,野外生存,火源、保暖、食物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东西,能先准备好就先准备好。

……

干完这一切,时间已经将近下午四五点了,这个城实在太大了,光是找相应的店铺就找了好久。

准备妥当的方小俗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上的东西,准备好出发。

途中他还换了一身衣服,将原来的那套衣服放了起来,穿上一身劲装,里面套了个便宜的软甲,短袖打扮,在增加安全性的同时尽量方便自己的行动,自己不是修行者,所以更需要做足准备。

买完这些东西,身上的财神币也只剩三十枚不到了。但是方小俗也不在意这件事,只要这次的危机度过了,之后想要赚钱可以从长计议。

主要是他对这个世界的金钱还没有个具体的概念,钱花出去了也就只是一堆数字而已。如果是在地球上突然得了这么一大笔钱,然后花钱如流水的把钱都用出去,对从小穷惯了的方小俗来说,肯定十分肉疼。

但这不是地球,所以,他用钱也没啥太大的压力,况且这个世界,想来钱还是很容易的,至少对于拥有这个系统的方小俗来说,没啥问题。

不过这样打扮起来的方小俗看上去倒是清爽了许多,看上去整个人精神熠熠,有种重新焕发活力的感觉。

不多时,方小俗出了城,往原来做好标记的那片森林出发。

……

走了一段路,远离了来往的人群,看着召回宠物的八小时的冷却时间走完,方小叔脑中默念一声——召回。

一只白色的圆球瞬间出现在自己脑海“宠物信息”的方框之中,正是早上被方小俗卖掉的史莱姆。

看到这只一脸无辜的史莱姆,方小俗冷笑一声,现在某人应该陷入了懵逼状态之中了吧。

本来自己还对这样的做法有点罪恶感,如果是个普通人正常买了这个史莱姆,自己之后还会补偿他,但是对白衣男,他完全没这个想法,甚至心里还有点爽,这就叫礼尚往来!

虽然方小俗很乐天,但是从小的生长环境还是让他性格中的自尊感无比强烈,人欺我一尺我还他一丈,更何况白衣男出手只是为了借花献佛,自己和他无半点仇怨。

所以,不管这个史莱姆是在那个女生手上,还是在那个欺人太甚的白衣男手上召回的,方小俗内心毫无罪恶感。反正钱是那个白衣男出的,要亏也是他亏。

恶人自有恶人磨,既然你不讲道理在先,那也别怪我不跟你讲道理。

做完这件事的方小俗显然十分高兴,哼着小调,不疾不徐的朝着那片森林进发。今晚开始,他就要独自与怪物战斗了,想想还真他娘的刺激。

同类推荐
  • 圣灵之陆境

    圣灵之陆境

    在这个名为圣灵大陆的地方,是一个需要力量才能够生存下去的地方。但此地也有爱、亲情……人类与妖族共存在这片大陆之上,互不侵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他被逐出了家族,没有人认同他,无依无靠的他……是这种弱肉强食的规则练就了他。弱小的他遇到了她,是否能够走向辉煌,又遇上了鬼魅一般的妖,古灵精怪的大盗……这些离奇的经历又会给他的人生带来怎样的精彩……
  • 武帝丹神

    武帝丹神

    一代丹道大宗师卫长风,在炼制九劫生死丹的时候遭遇大劫身死丹灭,却不想千年之后在一位同名同姓的卑微少年身上夺舍重生!这一世,他要填补前生所有的遗憾!这一世,他要重炼丹神,再成无上武帝!这一世,他要傲视万古大陆,笑看风起云涌!
  • 乾牧云前传

    乾牧云前传

    本是一灵石,却引万多强者抢夺最后被一名女子夺去寄放在一星球上,三千年后化为一灵兽走闯天下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 这个反派有点强

    这个反派有点强

    地球少年穿越异界,摇身一变成为白骨老魔。莫名其妙就成为了修仙界臭名昭著的公敌。“正在被几百名正道修士追杀,咋办啊,在线等,急!”
  • 我曾踏天而行

    我曾踏天而行

    这一人,不畏天地众生,只为心上佳人。这一人,不畏因果轮回,只为心上郎君。
热门推荐
  • 莫先生,别来无恙

    莫先生,别来无恙

    程箬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可能就是,不知自己怎么死的。重生到三年后面对臭名昭著的新自己,本来已经够迷茫的,结果自己的未婚夫竟然是自己前世丈夫的死对头?但又什么关系呢,一条凭自己逆袭的路也是可以走的。再一次嫁给自己丈夫好了!可是,若是当初害死自己的就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丈夫呢?没关系,我爱你时,你怎样都好,可是你对不起我了,那我便不去爱你!莫先生,你还是继续当我的未婚夫吧!
  • 你是孤小心轻放的光阴

    你是孤小心轻放的光阴

    人人皆知南梁小太子是个病秧子,而且还是个任性妄为的病秧子,偏偏受皇帝宠爱,什么都得依着他。照着小太子话来说,便是“好不容易重生一回,让自己活爽了才是正道。”而世人所不知的是,小太子心底还有个白月光。白月光也重生了,是个小姑娘。南似景上一世便宠她入骨,这一世,更是爱进了骨子里。他说,“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即朝朝暮暮。”双重生1v1,偏玄幻,古代末日。
  • 离家日

    离家日

    生而为人,离家的那天,我们总会为值得而奋斗
  • 三界超市

    三界超市

    我叫王凡。我是玉帝钦点的三界超市主管。我们超市,拥有三界最顶尖的进货渠道,连太上老君都是我们的供货商。在我的带领下,我们超市一年销售额,比整个仙界累死累活十年都挣的多。等等~冰柜里的蟠桃过了保质期?那谁,小龙女你过来,快来把它做成桃酥。PS:那个可恶的猴子,投诉我们店大欺客?我都让导购主管紫霞仙子去接待了,他还想咋地? 大亨新书,逍遥海岛主 因为生命之源获得第一桶金的张亚明,决定在澳大利亚买下一个岛屿。 蓝天白云沙滩,美丽的海岛,这就我眼中的天堂,接下来要讲述的就是我在澳大利亚当海岛主的有趣生活
  • 弃妃重生

    弃妃重生

    不管古代还是现代,每年的六月初都会有几天很热。响午火辣的太阳晒得园里的花草全弯了腰,柳叶坐在窗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摇手扇闭目养神。五天了,柳叶的心已从开始的惊慌失措到现在的逐渐平静如一潭死水。想起刚醒来看见眼前古色古香的一切时心很慌,但却没笨到问你们是在拍戏吗?没有摄像机、也没有工作人员,白痴才认为是拍戏,所以她倒霉地穿了。没想到宿舍那些花痴整天泡在网上看的穿越小说是真的!……
  • 爱情话剧

    爱情话剧

    爱在别处。寂寞无所依时便想起这句话。一路上,与他不可能同行。于是我便想逃离。我幻想行在喧哗或者寂静的远方的路上。淡然地走着,默默地想念他。与爱情无关的想念,与幸福更无关。只是不能不想念。一生其实真的不长,有人对我这样说。是呵,真的不长。短到只是走完一天的路。这一路上唯一的情感便是想念,将他想念。我不放弃,不放弃对他的想念。无论他是不是愿意。可以远走,距离阻隔不了思念,却可以让我不必在纷纷扰扰的迷乱中不可自拔。没有人知道我曾认识他,更加不会有人将他提起。不快乐,可也没有忧伤。形单影只只是一种选择,像漂泊在广袤的大海,对陆地的想念,恒久而热切。
  • 霸神决

    霸神决

    甚么?你是神?哦,好吧,我看上你女儿了,把她嫁给我,不愿意?那老子就抢了,老子管你是仙是神?活得逍遥自在便可,天算什么,地算什么,老子不高兴,照样挑翻你,老子是虐神的存在,一切尽在我的掌控之中。
  • 史上最强初级魔法师

    史上最强初级魔法师

    她是洛家的败笔,异类,是洛家最不愿意承认的存在。从出生开始自身拥有的魔法元素为零,魔力微弱,几乎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对洛家来说,她就是废物。她是卡斯学院有史以来最耻辱的污点,她被取笑为永远的初级魔法师。一次被戏弄,落入就算是高级魔法师都无法全身而退的迷失森林。生死之间,洛晴的命运之轮终于开始运转。体内强大的魔力开始源源不断的涌出。从此,卡斯王国开始流传一个不可思议的传言。一名初级魔法师从迷失森林全身而退,还拥有了传说中的神兽。拥有了魔兽,不就意味着她有了召唤师的能力吗?!整个欧雅大陆震惊了。洛家后悔将家族天才赶出家门,开始四处寻找她的下落。却已寻不到她的踪迹。“既然已经抛弃了我,我就是自由身了。我要去寻找对我来说重要的东西。”永远穿着破旧又不合身的魔法长袍,肩上站着一只白毛虎纹猫。洛晴开始了寻找的旅行。当洛晴到达魔法师的巅峰境界的时候,有人问她。“你为什么不去改变你的称谓?相信只要你开口,魔法协会会很乐意将你的称谓提升。初级魔法师早就不适合现在的你。”洛晴笑了笑,“称谓什么的,很重要吗?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我的伙伴。是和我生死与共的人!其他的,都不重要!”
  • 穿书之高冷男配爱上瘾

    穿书之高冷男配爱上瘾

    尉迟素衣,现代尉迟集团大小姐,著名杀手忆夙,同时也是网络言情小说畅销作家。一次车祸,她意外生亡。哪知道再次醒来,她已穿越到异世界,还是她写的书,旁边还有一位超帅的逻辑大人,逻辑大人告诉她,她写的书逻辑很弱,所以她需要亲自更改书的内容,将他们的性格扭转过来,最后让结局变成女主和男配互说我爱你,她方可回到现代。她本想演演戏,可到最后却入了戏。她爱上了高冷霸道的男配,男配也化身无赖,天天要求亲亲抱抱举高高。最后,尉迟素衣还是回到了现代。然而,结局却没结束,书中的一些人物也紧随其后,到了现代。即使尉迟素衣忘记了和他们的相处,忘记了曾经和男配的爱,但是没关系。他们又上演了一场现代校园恋爱。有情人终成眷属!
  • 天棺赐福

    天棺赐福

    天棺是天地灵物,是祝福也是诅咒,历史上的富甲天下的范蠡,沈万三都得到过天棺赐福,从而成就一番伟业。而我的生活也在捞上一具天棺之后发生了剧变,厄运缠身,只剩下三年阳寿,为此不得不当上一名见习寻尸人,走上了寻尸救命的道路。食人脑的水蜘蛛,钉进笼子的五钉婴煞,火葬场烧了一半的跳出来的焦尸,以及据说从九幽地狱飞出来的冥火纸蝶,来自商朝鬼方族的食人铁索……在这一切的背后,还隐藏着什么样惊天的秘密?水尸,虫尸,行尸,不化骨,揭开你所不知道的岁月静好之下的地下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