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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番外(一) 小梅

作为一个只注重脸蛋,不注重内在的老妖怪,我自认认脸这一技能对我而言,那纯属就是鸡肋,更别提我其实一直都有点认人的障碍,除非那人做了什么对不起我、又或是很对不起我的事,不然我一百个人里头,一百零一个人都记不住。

但记不住不妨碍我吃饭睡觉,除了不认人有一点吃亏外,我的脑子还是很好使的。

趁着翁玉阳还没有回过劲来,我在偷了他整整半个营的粮食后,连夜就离开了杭县,在一并埋好涂修文和伍韶川这一对难兄难弟,又各自从他们身上拿走了一样东西后,我立马就踏上了新的旅程,完全不管翁玉阳到底是怎么想的,横竖我只要走的快一点,他就永远都找不着我了。

从前啊,我是看眼缘行事,但凡我觉得好看的地方,那就多歇一阵子,碰到好吃的也多吃一口——最后,看见漂亮的人皮,我也是要拨一拨算盘,打一点小主意的。

眼缘很重要,然而我活了那么多年,光靠着眼缘,那我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幸好这回不一样了,我终于不再是漫无目的的流浪,而是有了新的去处,新的定所,我记得清清楚楚,这是涂修文临死前,也是生前最后能‘孝敬’我的东西。

尽管很伤感,但我还是决定,代替涂修文好好的,把那处小瓦房给住下去,

起码在住到屋顶塌方前,我是不会走的。

其实说到走南闯北,我走的地方一定比涂修文要多,也要来的更远一点;但走来走去,我就是没有生出什么脑子,没有小屁孩那么机灵,没有想到跟他一样,在路途当中还能零碎地置办点东西。

甚至连个宅子,我都想不起来要找,偶尔没地方歇脚了,我直接就能找棵老树对付一宿。

还好还好,小屁孩到底是个实诚人,也不枉我二十年来一直没有忘记掉他的脸,也没有忘记涂老仙的叮嘱,还特地拿了块荧石给他雕了眼睛(结果最后也没给他用上..........)我们俩也算是两清了。

我走啊走,一开始还没注意,一不小心走反了,以为河南就是杭县的南边,结果差点没给我走到内蒙去,涂修文说,他那个小瓦房在河南的枣庄,不大不小,住一个人是又宽敞又舒坦,而且这地方也格外的号召,房前头有一棵枣树,常年都能结出大大的果子,并且隔壁就只住了一户卖山药的人家。

这也没什么难找的嘛~!

小瓦房还是很结实的,只是看样子有点旧了,台阶和地砖上全是青苔,非得用藤条扎的大扫帚才能扫掉,一扫说不定连犄角旮旯里头的臭虫都得扫飞了,不过旧归旧,里头的家具和东西倒是很齐全,有椅子有桌子,还有一张躺椅和硬板床,只要收拾收拾,也还是能称得上整洁和干净。

我四周打量了许久,觉得这房子当初买的时候怎么也不应该是涂修文花了大价钱的样子,用来养老还差不多,幸而现在物价时好时坏,不是贬值就是暴涨,所以涂修文买的时候就买的格外的早,也正好赶上了好时候,看着买了起码有六七年的样子,也不知道七八年过去,这小瓦房有没有增值那么一点点。

买山药的虽然是邻居,然而隔得也不近,光是走走就要走个一里地,人烟很是稀少,除了几家钉子户以外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枣树倒是一直很新鲜,但用来果腹还是很有问题的,顶多只能采了当零嘴。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没有了伍韶川,我一样可以让自己过的很好,过的堪称是五星级的生活水准,除了不会烧菜,有点过于不沾人间烟火以外,我几乎什么都会,也几乎什么都要做。

谁也没有缺了谁就不能活,岁月就跟一道洪流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奔腾汹涌,但渐渐的,就会将我们的爱-欲和习惯冲刷殆尽。

毕竟岁月里头,最不缺的就是‘曾经’了。

伍韶川偶尔会出现在我的梦里,梦里的他有点凄惨,除了脸还是好好地,脖子以下几乎就成了一个血人,血人的胸腔还有一块又大又圆的洞,透过这边能看到那边去,空空荡荡的,吹阵风进去,血管都能在里面抖三抖。

哦,我差点忘了,

伍韶川的心已经没了。

所以他在梦里都不跟我说两句软话,只是无言地看着我,对着我伸手,想要回自己的心。

这梦并不吓人,更何况是吓一个妖怪,我没有当一回事儿,反倒在后头几次对着梦里的伍韶川破口大骂,就跟从前似的,从好的数落到不好的,从不好的说到更不好的,在梦里我跟伍韶川彻彻底底地翻了一回旧账。

果然,伍韶川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主动、或者被动的出现在我的梦里了。

我原先以为没有伍韶川,我的日子会过的大不一样,会变的很不习惯;好在不习惯只是暂时的,在小瓦房住了将近半个月后,我终于发现,伍韶川真的已经死了,死在了我的手里,并且他现在就算变成孤魂野鬼,也没有那个本事能钻进我的梦里,再跟我玩什么心眼儿了。

没了他,天还是一样的蓝,春天还是一样要来,而我该吃饭,也还是要吃饭的。

况且,涂承基在的时候,天不是也没塌,不是也在上头浮的好好的么?

谁少了少活不下去了还?

但唯一不可否认的是,我的确是很喜欢他,喜欢到甚至愿意继续做那个不怎么愉快的梦,哪怕伍韶川在梦里只有一张脸能看得清,其实他说不说话也不要紧。

可惜啊,他不肯来了。

不来就不来吧,我也一样能过的好,

只是少了一张饭票,所以才偶尔感觉有点寂寞而已。

寂寞是一剂苦药,而我恰好最最吃不得苦,顶好全天下的美事都让我一个人给占了,所以等我把日子过出点滋味了,屋里也添置了不少东西了,我就悄么蔫儿的,开始想法子让自己变得不寂寞起来了。

我学着之前的伍韶川,本来想碰碰运气,想着去什么贫民窟或者乱葬岗找个弃婴、或者找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子来,不是用来吃,而是用来养着打发时间,可我找了半天才意识到,原来弃婴和小孩儿都不是那么容易找的,枣庄这么个破地方,除了山清水秀以外没有任何优点,人烟稀少还真是少的让人发指,传闲话的人是压根没有了,可如今串个门就要走个一里地,去个市集就得翻个倍,

就算我平日里用飞的去,那也没这么快啊...........

我想着近水楼台总是方便些,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隔壁的几户邻居身上,外加我为了不让自己变得寂寞,还思索思了整整三天三夜,最后终于思出一个道理:

据我多年的经验来看,越是山清水秀的地方,人就越是淳朴,越是淳朴的人,脑子就越是别不过一根筋来,这一根筋具体体现在生孩子上,只要生不死,就往死里生,养不养得活另说,反正多生总是没错的。

那么我去找一个生多了的人家,偷偷地去抱一个回来,不就成了?

我是个有了主意就要立即着手去办的性子(这还是我从伍韶川身上学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优点之一),拿出当年蹲梅小姐的毅力和耐心,我终于在三个月后,抱回了一个女婴。

一路上,我都完全没有考虑过别人感受,

我只知道,自己不用继续孤独下去了。

女婴没有男婴值钱,所以我偷的心安理得,养的更是理所当然;我总想着把她养成另一个涂修文,又或者是另一个阿荷,听话,实心眼儿,让我见了就能想起床从前的旧人,不至于忘了他们。

小梅长得真是很可爱,虽然门牙因为小时候撞到桌角缺了一颗,显得有点豁嘴以外,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很讨人喜欢的。

只可惜她脑子不太好,总是把我从爸爸叫成‘补补’,再从‘补补’叫成‘波波’,后来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于是干脆就让她喊我川叔叔。

“小梅,”我拿着一筐枣子逗她:“这些都给你吃好不好啊?”

小梅使劲的点头,眼睛笑的只剩了月牙,一直伸着自己的小胖手,说:“要!要!”

尽管缺了颗牙,但并不妨碍她贪吃,因为这几年我身边的金条银条一直都有富余,甚至连吃饭都保持着五菜一汤的传统,所以她这两年个子窜的也很快,五岁的人看着白白嫩嫩,胖的跟涂承基雕出来的莲藕童子一样,估计童子都没她身上的肉多。

我挑挑拣拣,从筐里挑出一个最大最脆的青枣递给她,又熟练地给小梅扎了两个麻花儿,松散地披在肩膀的两边。

“吃完枣,爸爸带你去市集买香熏球好不好?”我说着就跟小梅不住地比划:“圆圆的跟个小拳头一样,又香又漂亮,现在的小姑娘都可喜欢啦~!”

小梅虽然脑子缺根筋,智商也被我富养的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但她骨子里还是个很听话的乖宝宝,闻言立刻就拍起手,说:“要最香、最大的球球!”

我看着小梅眼里,自己的眼是浓眉大眼,肩膀是厚实的宽,着实是比伍韶川要帅气多了,心里不由得就美滋滋的,伸手抱起还在吃枣的小梅就往外头走去,心情堪称是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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