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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那天晚上,他留下来吃了饭。叫露思非常满意的是,他给她父亲留了个好印象。他们谈到了水手生涯,这个话题马丁自是了如指掌,蒙埃司先生事后说这年轻人头脑非常聪明。马丁为了避免讲出俚语,也为挑选正确的字眼儿,因此说话很慢,这也有利于他把自己思想的精华表述出来。他比差不多一年前,头一次在这儿吃饭时轻松自在得多,矜持谦逊的态度让蒙埃司太太也大为赞赏,看到他这种明显的进步,她心里很高兴。

“他是头一个多少引起露思注意的青年,”她对丈夫说。“露思这孩子对男人特别冷淡,真叫人着急。”

蒙埃司先生诧异地看着他太太。

“难道你是想用这个年轻水手来唤醒她对异性的意识?”他质问道。

“我是不想看着她一辈子当个老处女,我情愿帮她一把,”太太答道。“如果伊德这小伙子能唤醒她对一般人的兴趣,这可是件好事。”

“一件大好事!”这是丈夫的评论。“可是,假设——我们有时候非假设不可,亲爱的——假设他唤醒了她的兴趣,而她对这小伙子有了特别的好感,那该怎么办。”

“不可能,”蒙埃司太太笑着说,“她比小伙子大三岁,再说,这绝不可能。什么也不会发生,这你就放心好了。”

马丁的角色就这样让人家安排好了,而他本人在昂森和索迈的怂恿下,正考虑要干一件奢侈的事。他们打算星期天上午骑自行车上山游玩,马丁本来不感兴趣,后来听说露思也要和他们一块儿骑车去,顿时来了情绪。他不会骑车,也没有自行车,可是既然露思会骑,他也可以考虑学一学,他就这么决定了。于是,他道别之后,在回家路上进了一家自行车铺,花了四十块钱买了辆自行车。辛辛苦苦干一个月也挣不了这么多钱,弄得他的积蓄一下子少了许多。不过,他就要从《观察家》报收到一百块钱,《少年之友》少说也会付给他四百二十块,加起来一算,这笔买自行车的额外开支所引起的烦恼也就减轻了许多。回家路上学骑车,把身上的好衣服也弄坏了,他也毫不在乎,当晚就从西杰勃特蒙先生的店铺里给裁缝打了个电话,又定做了一套新的。他放下电话,扛起自行车从那截像安全梯一样紧挨后墙的窄楼梯上了楼。等他把自己那张床铺从墙边移开,才发现这小屋仅能容得下他自己和自行车。

他本打算把星期天用来预习中学入学考试,可是没能抵抗住那篇潜水采珍珠的文章的诱惑。于是,一整天发高烧似地把心里燃烧着的美和幻想笔之于文。当天早上,《观察家报》还没有刊登他那篇关于探宝航行的文章,可他并不气馁,因为他此刻情绪高昂,甚至家人连叫他两次他也没有听见,错过了一次丰盛的晚餐。西杰勃特蒙先生每星期天都要预备一顿像样的晚餐来给他的饭桌添彩。对西杰勃特蒙先生来说,这样一顿晚餐足以说明他生意兴隆,在世上混得不错,每次他总要体面地发表一番充满陈词滥调的说教,说到美国的各种制度,说这些制度给予每个勤劳的人发迹的机会,拿他自己来说——这一点他每次必定要提到——原来是一家店铺的小伙计,后来地位升高,当上了西杰勃特蒙杂货店的老板。星期一早上,马丁看着那篇没有写完的《潜水采珠记》,叹了口气,然后出门搭上电车,直奔奥克兰那家中学。几天后,他去打听考试成绩,才知道自己除了语法以外,其他几门都不及格。

“你的语法好极了!”希尔顿老师对他说,一面透过厚厚的镜片打量着他:“不过其他方面你可是一窍不通,你的美国史知识糟透了——再没别的词好形容了,真是糟透了。我劝你……”

希尔顿老师停住话头扫了他一眼,就像他实验室里的一根试管一样冷漠无情,无动于衷。他是这所中学的物理教师,薪水微薄,却有一大家人要他养活,鹦鹉学舌般地学了一套专门知识。

“是的,先生。”马丁毕恭毕敬地说,心里却希望坐在希尔顿位置上的是那个图书馆的管理员。

“我劝你至少先读两年初中。再见。”

马丁对这次报考落选并不十分在意,可是等他把希尔顿老师的劝告告诉露思时,见她惊呆了,这反倒叫他有点吃惊。她显然大失所望,弄得他心里很难过,为自己落选直懊悔,不过他完全是为了她,才感到难过的。

“你看我说的对吧,”她说。“你比进高中的哪一个学生都懂得多得多。可是你却考不及格。这就是因为你的知识不系统,不全面。你需要的是科班学习,只有那些训练有素的教师才能教给你这种知识。你必须打下一个扎实的基础。希尔顿老师说得对,如果我是你,我就去上夜校。在夜校念一年半,能顶上在初中念两年。再说,这样也能给你自己留下写作的时间。此外,假如你不能靠写作维生,还可以利用白天的时间出去工作。”

“可是,我白天去工作,晚上去夜校,那什么时候来看你呢?”马丁心里马上冒出这么个念头,不过他忍了一下,没有说出口。相反,他这样说:

“我去上夜校可有点太孩子气了。这我倒不在乎,只要有用就行。可我觉得没什么用。我学得很快,可他们教得太慢。那会白白浪费时间。”他想到了她,想到了自己想得到她的欲望,“这个时间我可花不起。我没有闲工夫,真的。”

“需要做的太多了。”她温柔地看着他,使他顿时觉得自己是头畜生,竟敢和她作对。“物理和化学这两门课程,离开实验室就没法学,代数和几何如果没人教,也简直不能学。你需要训练有素的教师,因为他们是传授知识的行家。”

他一时无话,心里琢磨着该找哪些谦虚的词句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请你不要以为我是在吹牛,”他开口了,“我并没有想那样说,但是我有一种感觉,好像自己生来就是个学生。我可以自学,自学起来如鱼得水。我学习语法的成绩,你也看见了。我还学了不少别的东西——你绝对想不到有多少。而我不过是刚开了个头。等到我获得了……”他略一迟疑,先在脑子里肯定了怎样发音,才把那个词说出口,“动力,你再看我的吧。我现在第一次感到自己对各种事情有了一个真正的了解。我要估摸一下情况……”

“请别说估摸。”她打断了他的话。

“估计一下情况。”他马上换了个词。

“这在正确的英语里等于什么都没说清。”

她还是不满意。

他慌忙开口,想重新表述一番。

“我想说的是,我已经摸清形势了。”

出于怜悯,她不忍心再说什么了,于是他接着往下说。

“知识对我来说,就像一间海图室。我每次走进图书馆,都有这种感觉。教师的任务是把海图室的东西系统地教给学生。教师只不过是海图室的向导罢了。教的那些内容并不是他们脑子里固有的东西,不是他们编出来的,也不是他们创造的。东西都在海图室里,他们只不过认得那里面的道儿,要干的就是给生手指点门径,免得他们迷路。我如今不会轻易迷路,因为我有办法辨认方向。我一般总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哪儿又错了?”

“别说where I'm at。”

“对,”他感激地说,“where I am。可是where am I at——我是说,我说到哪儿啦?喔,对,在海图室。你瞧,有些人……”

她打断他的话,告诉他“人”应该用另外一个词,他改正后接着说:

“有些人需要向导,大多数人都需要。不过我觉得用不着他们帮忙我也能往前走。我已经在海图室呆了很久,差不多摸清了路子,弄清了应该看哪些海图,勘探哪些海岸。按照我那种方式,独自勘探反而快得多。你要知道,一个舰队的速度,就是其中走得最慢的那艘舰的速度。教师教书的速度也会受到同样的影响。他们绝不可能比他们那帮落后的门徒走快一步,我可以给自己确定一个进度,比教师给全班规定的进度肯定要快。”

“‘独行者足最捷’”

她引了一句诗来证明他的情况。

“但是和你一道走,我也能走得很快。”他差点脱口说出这句话。这时他眼前出现一幕幻景:一个广袤的世界,脚下是阳光普照的大地,头上是繁星点点的天空,他和她手挽着手信步徜徉,她那淡淡的金发轻拂着他的面颊。霎时间,他忽然感到语言真是贫乏得可怜。天哪!要是他能够通过语言让她看到他当时看到的情景,那该多好啊!他感到内心激动不已,那是渴望的痛苦所引起的颤动,渴望把这些自动涌现在他心灵明镜里的幻象一一描摹出来。啊,是这样!他触摸到了秘密的边缘。这就是那些伟大作家和天才诗人的心理活动。这就是他们成为伟人的原因。他们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所见所闻。睡在阳光里的狗常常狺狺吠叫,但却说不出来到底看见了什么才这样吠叫。他经常奇怪这究竟是怎么会事,说来可怜,自己就是睡在阳光里的一条狗。他看见了崇高而美丽的景象,但他只会对着露思狺狺吠叫。然而他不会在阳光里继续睡下去,他要站起来,睁开眼睛,要奋斗,要苦干,直到眼睛能看,嘴巴能说,能和露思分享他脑海中富有的景象。有些人找到了表达思想的窍门,能把文字变成对自己俯首贴耳的奴仆,能把文字组合起来,使其意义超过各个词义加起来的总和。他因窥见了那个秘密而被深深地打动了,脑海里又一次出现了那一幕景象:阳光普照的大地,繁星点点的天空……突然,他感到异常寂静,定了定神,这才看见露思正注视着自己,她脸上露出愉悦的表情,眼里含着笑意。

“我看到了一个蔚为壮观的景象。”他说,耳朵里一响起自己的声音,心里猛地跳了一下。这些词儿是从哪儿蹦出来的?由于他脑海里出现了幻景,谈话中断了一下,这句话恰到好处地解释了谈话为何中断。这真是个奇迹。他从来没有把一个崇高的想法用如此崇高的字眼儿表达出来过。但是他也从来不曾产生用词语表达崇高想法的欲望。是这样。这下就明白了。他从来没有尝试过。可是斯威潘、丁尼生、吉卜林和其他所有的诗人们全都尝试过。他脑子里又闪出了自己那篇《潜水采珠记》。他还没敢写那些宏伟的事物,没敢表述在他心中熊熊燃烧的美的精神。那篇文章写好以后会不同凡响。毫无疑问,这会是一篇美不胜收的文章,想到此,他不禁吓了一跳。这时他的思想又一闪,蓦地平添了勇气,责问自己为何不能像伟大诗人那样用崇高的诗篇来歌颂那种美。还有他对露思的爱所产生的神秘的喜悦和内心的惊异。为何不能像诗人那样把这些感受也尽情抒发一番呢?诗人们都曾为爱情歌唱,他也一定要这样做。上帝为证!——

耳朵里突然响起了自己感叹的回音,把他吓了一跳。他一时情不自禁,竟说出声来了。血液一阵一阵涌上他的脸颊,淹没了脸上的古铜色。羞愧的红潮从硬领边一直漫延到了头发根。

“请——原——谅,”他结结巴巴地说。“我走神了。”

“听上去好像你在祈祷似的。”她壮着胆子说,但心里却感到自己给吓怕了,退缩了。从自己认识的一个男人嘴里听到诅咒,这在她还是头一次,因而感到震惊,这不只是出于原则和教养的原因,原因还在于她那隐蔽的处女园地里刮进了一阵生活的狂风,使她心灵大受震动。

她原谅了他,但心里对自己轻易原谅对方感到奇怪。不知怎的,她觉得原谅他的任何过失都不太难。他没有机会像别人那样坐享其成,只好拼命努力,而且已经获得了一些成绩。她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对他的好感还包含着别的什么原因。她对他温柔体贴,而心里却不自知。其实她没法知道。二十四年来,她一直过着一成不变的平静生活,未曾经历过一次恋爱,所以她无法洞察自己的各种感情。她从来没有为真正的爱产生过热情,如今产生了热情,心里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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