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明清鼎革之际士人的心态,离不开明末喧嚣奢靡与清初颓唐寂寥风气的对比。如读张岱的《琅嬛文集》,不可不读他给自己戏撰的《自为墓志铭》,其中说到极爱明末的繁华,连续用了十二个好字。“好”是自我欣赏的意思,标示出的沉迷范围包括精舍、美婢、娈童、鲜衣、美食、骏马、华灯、烟火、梨园、古董、花鸟,自称“茶淫橘虐,书蠹诗魔”,这是晚明熟透了的文人笔法,笔底流淌的是质感强烈的温软细腻,如挂在枝上的熟桃,眼见着是落地糜烂前的雅致。
最能显现张岱风雅随性一面的轶事,出自他去探访在山东任职的父亲途中。当年帆船途经镇江金山寺,时值中秋即临,满月当空,泛江银色,张岱兴致忽起,掉转船头飞抵金山寺,登岸后快步奔入大雄宝殿。睡眼惺忪的和尚为器乐的喧闹惊醒,纷纷跑到殿中看个究竟,只见张岱端坐前厅,正在品赏随从上演的戏剧,三三两两挤满后堂的和尚无人敢问这大闹佛堂的公子是何来历,直到灯影阑珊天光破晓,才见这群疯子收拾道具打点行装解缆扬帆而去。面对岸边疑惑不定面面相觑的众和尚,江面上断续飘过张岱一声声的开怀大笑。
甲申明亡之后,张岱眼里的景观顿时换成了颓败的颜色,笔端透出了以下潦倒的文字:“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蔬食,常至断炊。”又或称“劳碌半生,皆成梦幻”,张岱的一生由此让“繁华”与“梦魇”交替转移的情境打成了两橛。
甲申以后,满人染指大明江山,张岱等沦为遗民,在遗民眼中,满人形如无道的禽兽,铁蹄践踏之地,江山处处破损。汉族士人感时忧愤,诗文往往会以南宋遭金人和蒙古人侵扰的情景自况。一个最著名的隐喻就是“残山剩水”。“残山剩水”语出南宋遗民,喻示蒙古人南下污染了宋代的大好河山。晚明遗民中也多有借此意境抒怀对江山变色的焦虑心情。“借宋喻明”一时蔚为风气。如清初大儒黄宗羲就有诗云:“剩水残山字句饶,剡源仁近共推敲,砚中斑驳遗民泪,井底千年恨未销。”诗中借助宋朝遗民郑思肖遗书在井中再现的故事,以喻对明亡的哀思。全祖望更是在褒扬崇祯十七年进士之事迹时,赋予残山剩水以守节的庄重含义,说:“皆困守残山剩水之节,以终其身。”
张岱在辗转煎熬于明亡的惨痛记忆中时,对“残山剩水”另有一番独到的解释。在《越山五佚记·曹山》这篇小品中,张岱以曹山的命运为喻,昭显士人的不屈气节。他笔下的曹山是采石后留下的一口巨坑,形状犹如废墟。采石人从未把它当作山水景致加以欣赏,但在屡遭采挖之后,曹山的垒石却能厚薄相间错落有致,自成一种特殊风景,俨然楼台亭榭俱备。后人漫游此地,竟会发出感叹说:“谁云鬼刻神镂,竟是残山剩水。”张岱对此有一段评论,他说:“吾想山为人所残,残其所不得不残,而残复为山,水为人所剩,剩其所不得不剩,而剩还为水。山水倔强,仍不失其故我。”这是拟人的说法,借此昭示遗民坚守志节屡挫不改的初衷。又说:“则世有受摧残之苦,不如杀之,则世之摧残者,犹知我者也。”这段自虐式的表白把凿石人比作蔑视江南价值的满人,致使其废弃无用,曹山恰可类比从绝境中获取新生的士人身躯。
如何看待“死节”和“操守”,明末鼎革期有许多议论,特别是有关“死节”的定义,更令时人惊悚焦虑,陷于不安。如崇祯帝吊死一事激起的巨大波澜给士人心理的震撼是难以形容的,是随先帝殉死还是苟活在异族淫威之下,几乎成了无解的难题。要做到“纯忠”“粹儒”,标准往往严苛到无法企及。评鉴犹如界定金子品质,达到淋漓足色、纯无杂质的地步,真是何其难也。如赵园所说,忠臣历尽磨难,才配称足色,这评价竟是一种隐蔽的施虐,一旦被认为气节有亏,纵使终于杀身,甚至迫令妻妾同死,也仍然不能免于被猜忌的命运,可见评鉴忠义标准的不情与残酷。
甚至天气变化都会影响对生死的选择心境,赵园注意到了甲申崇祯帝吊死煤山之后“天气阴惨,日色无光”,城破时“阴雨蔽天,飞雪满城”,到处是肃杀之气。诸如“凄”“苦”“愁惨”“惨杀”等笔述也都为记忆涂上感觉的颜色。颜色的变幻当然与心情有关,皇帝吊死在自家门口历朝未有,高挂树上的龙体投下的心理阴影太重,笼罩在那些苟活下来的大臣士子心中,让他们总找不出再活下去的理由。好像不随先帝殉死是个终身难以洗刷的污点,于是掀起了一股自杀竞赛的狂潮。当时的情形是,活下来的人反而感到心理压力过大,于是出现寻死技巧花样翻新的场面,如溺死、吊死、战死或绝食而死,自戕成了时髦的行为艺术。以至于到了清末民初,总有人感叹时过境迁,竟无几人为清帝退位殉死,难以和明末的死亡竞赛相比。唯一的例外是梁济和王国维的自杀,勉强为大清的“忠节”添上了一抹亮色。有趣的是,王国维自杀后陈寅恪挽联中有一句:“十七年家国久魂消,犹余剩水残山,留与累臣供一死。”其中也出现了“残山剩水”的字眼,显见是把王国维比拟成了明末的遗民。
其实,不死之臣背负的道德压力比死节之士要沉重得多,故清初遗民有“死易生难”的说法。史料中披露,明末著名遗民方以智在北京城破之后曾经想过投井自尽,恰逢有人前往井中担水而不果,失去了一次殉死明志的机会。又有传闻说方以智虽受李自成军追索财物,貌似被动,实则向贼示好,虽未接受伪职,却仍属于苟活下来的不死余孽,至少态度摇摆不明,忠心不够明朗坚定,只能被归入“刑戮诸臣”。在死守“节义观”的人看来,受刑即受辱,没有追随先帝上演自杀的苦情戏,无疑是身心受了玷污,未死而遭刑戮,与失节没什么分别。
崇祯帝死后,南京弘光政权刚一建立,对于冒死突围跑出京城的“逃官”就已详加甄别,后者身上大都染上了变节的可疑污点,无论这些早已灰头土脸狼狈之极的逃官是否曾与贼人合作,都算失了政治贞节,自然被打入另册。因为临难不死,臣节已亏,在龙体尸骨未寒的帝都全身而逃,必遭怀疑。官不可逃,如若陷敌,唯有拼却一死报君恩。这也是比着崇祯帝上吊影子丈量出的节义身段,丝毫大意不得。
这又提醒我们,在崇祯帝以己身殉大明的巨大感召力下,即使是忠臣,死也要死得是时候,要死得及时,如寻死不得,或恰巧觅死不当出了差错,都有被清出节义册的危险,在注重清誉的士人看来简直是生不如死。史料中曾记载,说明朝官员施邦耀城破后无法回家,入一民宅上吊寻死,居民怕受连累,慌忙把他解下,他心有不甘,跑到另一家民宅再次上吊,又被解了下来,就这样屡次寻死不成,只好无奈仰天慨叹,忠臣不易做呀!
方以智后来入山当了和尚,与江南文人举止浮夸、衣着鲜丽的生活恰好构成两极,可视为心理遭受重创的表现。冒死南逃,却被看成不忠无节之人,内心的创痛是无法与人言说的,只能自己吞咽下去。
有人比较元朝与明朝的待士之道,认为元朝虽为异族统治,很难信任士人,也不以其为贵,但困折凌辱之下却也不求全责备,明代士人似乎易于被接纳晋用,但明代皇帝在表面的尊崇之下,利用驾驭之心过重,很易对士人无端苛求。明亡后对死节的严酷甄别即为一例。
忠义的履行往往与苦难和坚忍相伴随,但今人的忠义观却只承认表面结果的光鲜耀眼,而忽略践履过程中浸透着的艰辛与泪水,只认可死亡效命是忠义的最完美体现,根本排斥其他忠义行为的价值。结果寻死不成者往往会落得个失节苟活的骂名,一辈子遭人唾弃难得翻身,却从不被问及是何原因才残留于世。
对忠臣死义的苛责仍如幽灵般在现代世界游荡,如对战争期间战俘是否忠于祖国的甄别,似乎早已从战俘这个污点身份中被仓促认定,在人格上直接打入另册。这也可从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战俘的命运略窥一二。据史料记载,志愿军战俘多是在拼死力战体能衰竭或冻饿交加失去体力的情况下被俘的,少有自觉放弃抵抗直接投降者。归国后这些战俘几乎都因失节表现遭受过歧视,有的人命运凄惨,困病潦倒。对战俘的态度实际上延续着晚明对忠义标准的病态苛求。
相反的例子是,西方士兵往往在遭遇无法挽救的困境,再行抵抗也徒劳无益的情况下,会采取审时度势的态度,交出武器以保全生命,人们并不认为这是可耻的行为。战俘一旦有机会安然回家,还会被当作英雄凯旋般受到尊敬,这凸显出中西方对忠义和人性理解的差异。
如前所说,毫不顾及人体身心对苦难承受的限度,不分青红皂白地对轻易付出生命的“死节”姿态表示迷恋,就如狞笑着围观玩赏犯人的死亡,无异于是一种残虐的看客态度,这些人常常会打着旌表忠义的美妙旗号,却干着戕害生命权利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