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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相互取暖

林振强在尘缘酒吧站稳了脚跟,因为实力非凡,喜欢听他的顾客越来越多了。点歌的人一多,林振强的小费提成也便越来越多了,最多的时候将近拿到万把元钱一个月了。

经过数月的接触了解,林振强和凌媚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似乎有了那种含情脉脉的眼神交流和碰撞。凌媚邀请林振强去过几次她的租房小坐,她会很小资地给他煮上一杯现磨的咖啡,还经常会很小女人态地在他面前撒娇。

俩人虽然没有说出来心里的话,但彼此间已经有了一种默契和温暖。他们觉得这样挺好的,挺幸福的。

日子一天天地流逝,平淡而又充满激情。林振强和凌媚每天练歌唱歌,已经成为尘缘酒吧相互依赖相得益彰的一对歌手。

这天晚上,凌媚得罪了一位有钱有势的客人,那位大款想占凌媚的便宜,在点她唱了两首歌之后,叫她陪酒,凌媚婉言拒绝了,他便怀恨在心。几天后,这位大款带着一大帮朋友再次来到歌厅,点名要凌媚唱歌,凌媚唱了两首歌后,大款甩出大把的钱来,要凌媚继续唱。

凌媚这两天有点感冒,正处于半休息状态。难以应付这种有意刁难,谁知大款点了一首又一首,凌媚唱到第十首,已经开始咳嗽,声音沙哑了,大款却还不罢休,摆明了要玩死凌媚。

林振强看出凌媚已经无法再坚持下去,她那苍白的眸子里掠过淡淡的无法掩饰的伤悲。林振强再也无法忍耐下去,不顾一切地冲到大款面前:“先生,我可以替她唱吗?”

“你!你是谁?你算什么东西?你们身上长的东西都不一样,你能代表她?”大款哈哈大笑,身边的人也是一阵狂笑。

“她已经不能再唱了,这样你会毁了她的嗓子。”林振强近似于恳求。“心疼了?好!她可以不唱。”大款阴阳怪气地说。

“谢谢,谢谢!”林振强松了口气,感激地冲大款点头。

“可是……不能就这么算了,如果你肯从我的胯下爬过去,我可以放她一马。”大款霸道地说。

这时凌媚走下台,劝林振强不要求他,她还支持得住。

“你能硬撑着唱十首,能撑到第二十首吗?”林振强对凌媚说。看着凌媚泪眼婆娑,他的大脑有些乱了。

“快爬呀!”几个跟班大声嚷着。大款将一条腿放到椅子上,等着林振强去爬。“不要啊!”凌媚啜泣着。

看着大款那轻蔑的阴笑、跟班的狂喊、凌媚的低声啜泣以及那黯然神伤的眼神,林振强心头不由涌起一股怒气,不计后果地挥起拳头,狠狠地砸在大款的鼻梁上……

这一拳的代价是:当晚林振强被大款的一帮跟班打了个半死。然后,庄重为了避免麻烦,毫不留情地解雇了林振强。

林振强带着一身的伤痛离开了尘缘酒吧,凌媚义无反顾地跟着他一起离开。

林振强见凌媚像跟屁虫一样跟在自己身后,惋惜地说:“其实,老板没有炒你,你不必离开的。”

“我不想在这个屈辱的地方干了。庄老板昧良心,不帮我们说话。”凌媚望着他,平静地说。

林振强说:“人之常情。跟那些有钱的顾客比起来,我们唱歌的算什么?现在在北京没地方唱歌的歌手多了去了,打个广告立即便可招上数十上百个。”

回头望望尘缘酒吧,林振强感慨万千,这是他工作了八九个月的地方,这是林振强曾想要从这里实现梦想的地方,然而现在他就这样带着一身伤痛离开了它,但或许明天的阳光会更加美好。

凌媚一直跟在林振强身后。林振强问:“你跟着我干吗?”

凌媚笑了笑:“我已经没地方可去了,我们是一根藤上的苦瓜,我不跟着你跟着谁?”

林振强说:“你不是有住的地方吗?”

凌媚说:“有啊,不过房子明天就到期了,为了节约,我不打算再租了。我要跟你住在一起。”

林振强无话可说了,人家一个姑娘家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摆明了就是喜欢他,摆明了就是要跟他同甘共苦,他捡了个大便宜,还能说什么。

就这么着,凌媚跟着林振强来到了他在后海租住的四合院。一进院子,凌媚便连连称赞:“好地方,环境真幽雅,很有人文气息!现在北京像这样的四合院不多了,这是典型的文化民居嘛!”

林振强提醒她:“房东胡大爷是个挺儒雅的老头,喜欢清静,你别嚷嚷,吵醒了他。”凌媚赶紧收敛欢呼雀跃的情态。林振强默默摇头,心里说:“这丫头,心态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失业了还开心得起来。”

当晚,凌媚主动诱惑了林振强,让他美滋滋地尝试到了女人的美妙滋味。事后,凌媚偎在林振强怀里说:“振强,我不是处女,你不会介意吧?”

林振强说:“不会。我知道如今这世道,处女是珍稀动物,基本上到了十七岁的女孩就难找处女了。现在人早恋,十四五岁的初中生就偷吃禁果的比比皆是。”

凌媚偎在林振强怀里撒娇:“你这是拐着弯骂我呢!你这家伙,我知道你心里还是介意的。男人都介意这个。尽管嘴上不说,心里还是介意。”

林振强说:“每个男人都希望他每次睡的都是处女,可这只能是一种奢侈的幻想,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所以根本就不必介意是不是处女。有位作家曾在一部小说里这样感叹:这个世界分崩离析了,我不知道今晚睡在我床上的这个女孩今后将会是哪个男人的老婆,我也不知道我未来的老婆此时此刻正睡在哪个男人的床上。”

凌媚咯咯地娇笑:“谁写的小说?这么一针见血?”

林振强说:“一个叫浪子阿祥的流浪作家,书名叫《别相信爱情》。”

凌媚评价说:“这家伙以后一定会红!”接着,凌媚问林振强,“我刚才感觉你的动作很生疏,你不会是童男子吧?”

林振强说:“不瞒你说,我还真是第一次。你说我是不是很吃亏啊?”

凌媚知道林振强是跟自己开玩笑,她温柔地拥抱着林振强,深情地说:“振强,我保证,你将会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男人,也是我永远会用心去爱的唯一的男人。”

说罢,凌媚又开始挑逗林振强。林振强片刻就被这个妖精一样的女人撩拨得不可自持,嗷地怪叫一声扑了上去。

第二天,凌媚便退掉了烟袋斜街的租房,搬来跟林振强一起住。休息了几天后,凌媚的嗓子好了,又开始去找工作。跑了五六家歌厅,最后与一家叫“醉京都”的歌厅签订了合约。合约规定,凌媚每周一到周五到歌厅唱歌,每晚三首,每晚一百五十元,每周七百五十元,每月三千元。

生存问题解决了,凌媚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还是挺幸运的。不过,林振强却没有她那么幸运,一个星期下来,他居然没有找到一家欣赏自己的歌厅。凌媚见他眉头舒展不开,知道他心里有压力,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房租水电加上生活费用等等,三千元收入是不够开支的。

为了缓解生存压力,凌媚十天后又跟一家叫月半弯的酒吧签约了类似“醉京都”的合约,不过演唱时间是错开的,这便是俗称的“跑场”。这样一来,凌媚每月便有六千元收入,基本上除了两人开支,还能有一点点积蓄了。

半个月后,凌媚又跟一家叫再回首的酒吧签了协议,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到酒吧唱歌,每天收入一百五十元,一个月八天时间,又可以多一千二百元收入。

林振强见凌媚如此亡命地挣钱,心里特别酸楚,他知道这都是因为他没找到工作的缘故。这天上午,林振强相对于往日,起得比较早,洗漱罢出了院子,便见房东胡大爷照常在老枣树下一边喝茶,一边听着京剧,一边看着一本线装本的古文书籍。在他面前摆着一张矮几,矮几上放着一个称得上是古董的老式收音机,收音机的频道里正播放着京剧名段《苏三起解》,矮几上还放着一个热水瓶,瓶子旁边有一个非常精美的紫砂茶杯,杯子里泡好了上等的铁观音,不能不说这个浑身散发着儒雅气质的老爷子是个非常懂得享受的主儿。胡大爷是位非常和善且非常有学问的文化馆退休干部,对老北京的历史人文了如指掌,如数家珍。林振强最喜欢跟胡大爷聊天,喜欢听胡大爷讲北京的胡同文化。

林振强跟胡大爷问了声好,自家人般搬了个竹椅坐到矮几旁。胡大爷叫十二岁的孙子胡小军拿来个紫砂茶杯。胡小军平时跟林振强这个唱歌唱得跟齐秦一样好听的哥哥非常投缘,有空便老缠着林振强教他唱歌和弹吉他。胡大爷亲自给林振强泡好茶,茶是好茶——铁观音,水是好水——取自后海的一眼活泉。

胡大爷和林振强喝了一小会儿茶,然后关心地问起林振强为什么没再去酒吧唱歌了。林振强将他在酒吧跟客人打架然后被老板辞退的缘由告诉了胡大爷。胡大爷对林振强连说了三声好,夸赞林振强有骨气,有血性,胡大爷说:“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像你这样有血性的男人已经不多了。在那种情况下,能够站出来并且挥拳头打那家伙的年轻人没有几个。我就欣赏你这种年轻人,虽然你暂时失业了,但你一定会有前途的。你记住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接下来,胡大爷问林振强:“如果给你两个选择,一是足够的金钱和少许的自由,二是少许的金钱和足够的自由,你选择什么?”

林振强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选择后者,少许的金钱和足够的自由。”

胡大爷微笑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去做一名自由歌手呢?比如地铁歌手?比如街头歌手。”

在林振强诧异的眼神中,胡大爷接着说:“其实,国外的一些非常出色的歌手和艺术家都是在街头或地铁站卖艺的。他们崇尚这种方式,自由自在,而且欣赏的人很多。虽然可能得到的报酬会很少,但在精神上是高贵的,没有人会轻看他们。而在娱乐场所当歌手,很多时候是免不了要受那些暴发户欺侮的。去歌厅、酒吧消费的人,大多是一些暴发户,有了几个臭钱后就带着包养的二奶去歌厅、酒吧显摆,或者调戏女歌手,免不了总会有闹事的家伙,所以当歌手的受欺侮是常有的事情。”

一语惊醒梦中人,胡大爷的话让林振强心头一动,何不就做个自由自在的地铁歌手?可以到北京城的许多地铁地下通道去唱歌,随意性强,自由性强,没有什么压力,而且还可以有很多的时间进行创作。以后如果有了更好的机会同样可以谋求更好的发展。

打定主意之后,林振强便付诸行动。他去音响市场买了套便携式音响,带音箱和耳麦,插上电吉他就能随时随地进行现场演唱。林振强曾经在北京的繁华闹市区和地铁进出口等人流量大的地方看到这样的流浪歌手,客人给十元钱就可以点一首歌。很自由,很随意。没有上下班时间限制,这种形式还真不错。

林振强说干就干,当晚便来到朝阳门内大街一带街头卖唱,或许他的歌声打动了路人,点歌的人还真不少,三个小时内有十八人点歌,他共收入二百一十元,其中有个女孩接连点了四首。林振强算了一下,如果白天再到一些人流量大的地铁站唱的话,一天收入二三百元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那么一个月的收入就挺可观了。

林振强为这一发现欣喜若狂。他决定就朝着这条路走下去。

第二天上午,林振强来到建国门地铁站,开始是自弹自唱,唱了几首拿手的歌。渐渐地,歌声吸引了行色匆匆的路人,不少人停下了脚步听他唱歌,有几位纷纷掏出钱来报出自己喜欢的歌名。林振强在上海音乐学院念书时便有歌王之称,他脑子里装着近万首歌曲,有民乐、有流行音乐,一般来说极少有客人点歌他唱不出来。

因为实力超凡,他的生意自然也就十分红火。每天的收入都在二百元以上。凌媚搂着他幸福地笑:“振强,你太棒了!以后就做地铁歌手了,有人请你去歌厅、酒吧唱歌,你也别去了!做地铁歌手多自由自在啊!”

十多天之后,林振强慢慢地积累了一些做地铁歌手的经验,知道了怎么选择地方,知道了怎么调动那些潜在的听客的点歌欲望。后来,他便固定在几个地铁站唱歌,时段和地点非常有规律性,渐渐地就形成了一些固定的客户。这些客户通常是上班族,每天固定乘坐某号线路的地铁上下班。他们时间充足时便会停下来点林振强唱上一二首歌,或者跟他聊上几句,时间紧迫时便会在他面前的盘子里扔上几元小钱,然后笑着挥手而去。对此,林振强总是报以感激和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知道这是他们对他歌声的认同,而绝非纯粹的施舍。

每天,林振强身上背着简易音响,挎着心爱的吉他,到几个固定的地铁站唱歌。他神态自若,在来去匆匆的行人面前弹着吉他唱着歌,在他面前摆放着一个装赏钱的不锈钢盘子,这个盘子因与林振强每日接触,锃亮锃亮的,但这种锃亮中又分明有着某种沧桑的岁月痕迹。林振强身上还背着一个挎包,每次收工时,他都会将盘子里的钞票倒进挎包里,然后再将盘子放进挎包里,然后乘坐地铁回到他的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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