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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北方文学》2018年第16期

栏目:中篇小说

每个人的故乡都有一座地标,每座地标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广场扩建之后,面积跟小城的规模很不相称,也许是地皮廉价的缘故,规划者们才如此慷慨,相比之下这里的人却寥寥无几。午后的阳光温暖通透,晒得人昏昏欲睡。几个老者坐在长椅上,两只手把着膝盖,一副忍辱负重的表情。三年前,父亲也时常在这里出现,他嗓门偏高,精神饱满,言行里明显秉承着文革遗风。他从不家长里短,主要宣讲诸如世界形势、国家政策以及军事动态等重大新闻,而这些言论多出自于个人订阅的《参考消息》。在长椅背面,多了一块以红色为主色调的宣传牌子,大概内容是二十四字社会主义价值观,底边有一排蓝底楷书: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我无法回避这个现实,我不仅信仰缺失,日常生活也愈发混沌不堪。显示屏在远处高高矗立,此时它是黑暗的,到了晚上它才会亮起来,届时扭秧歌的大妈和跳僵尸舞的男女将不约而至。我长舒一口气,大有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感伤。转身走向我的坐骑,它正瞪着一双恶魔眼看着我,似乎在说,走吧老伙计,该回家了。恶魔眼是我对它的昵称,人们更习惯叫它路虎揽胜,只要有油喝,五百里路途对它来说不费吹灰之力。

母亲腿不好,滑膜炎不定期复发,底楼阴气太重,所以才选择了这套二楼。当时老两口不愿意下山,我一再恳求他们来陪读才使之成行,特别是父亲,以顾全大局的姿态宣布:要不是为了俩孩子,我才不住你那鸽子楼。彼时哥的女儿读高中,我儿子读初中,这样说来,二老也算发挥余热,老有所为。父亲去世不久,大哥一家在林场也熬不住了,热锅热灶地搬了进来,还批评我说,你东跑西颠儿的,我只好来照顾妈。对此我懒得回应,事实上,我离开林场那些年,山里再没有大树可伐,人们学会在平缓的山坡上种植庄稼,还林之后又改种黑木耳,而生产黑木耳的原料来自鲜活的柞树,柞树也伐光了,不下山等着喝西北风啊?

母亲开门数落道:干等不回来,菜都凉了。问及她的腿,她说贴了我买的膏药,完全好了,走二里地啥事没有。随后又反复叨念,感谢主啊,感谢主。嫂子重新热了糖醋排骨,嘴也没闲着,你哥中午吃完饭就去了贮木场,现在改种食用菌,雇了好多工人去种蘑菇。我第一反应是原料从哪里来,得知是用玉米瓤子,我禁不住笑了。问她能赚钱吗?嫂子答,那就不好说了,反正上面给拨专款。

昨天母亲在电话里说,脱岗职工集中这两天补交拖欠的养老保险,个人只要缴纳百分之二十。我对此是不屑的,但在老人看来,家财万贯也有金银散尽的时候,劳保才是最后一道生活保障。当年为了争取五七工待遇,一群年龄参差的老妇卧轨诉求,年龄大的坐在最前面,然后一字排开(其中包括母亲),最后终于落实政策,原来是有些闲散人员顶替了老人名额,骗取养老金。母亲说这个月又涨了,总共开一千二。问她够花吗,她说花不了的,一年还能攒下几千,到时候给孙媳妇买金镏子。我嗔怪她,还用你呀?我又不缺钱。母亲给我夹了一块肥硕的排骨,你有是你的。嫂子白了母亲一眼,发起牢骚,立生,你看看妈,总偏心眼儿。我想说,你占老人的便宜还少吗?但还是噎了回去。眼下现实明摆着,如果没有嫂子的存在,这个家就愈发不像个家了。母亲放下筷子,把眼光投向窗外,喃喃道:孙勉不是没有妈么。

母亲侧脸的形象令人心酸,头发几乎全白,耳朵下面还生出指甲大小的老年斑。我说妈,这次跟我走吧,去省城好好查查。母亲猛摇头,语气决绝。不去,我没病,哪都不疼。我对着瓶子吹了一口啤酒,大声道:我爸当初也说没病,可查出来就晚了。母亲依然顽固:那就对了,是癌查出来也没用。沉默了一会儿,窗外有人喊话:韩桂芬,快下来,老付不行了。母亲应了一声,急火火穿上一件黑袍子,夹起一本《圣经》:老付要咽气了,我们去献诗。临出门又说,山里建了公墓,你抽空去看看。

你看看吧,妈现在是老忙了,天天去教堂不说,又参加了荣归班,每次回来身上都有股子怪味儿。嫂子看样子也是吃完了,坐在桌边开始絮叨。我忽然想起那块宣传牌子,劝嫂子,有信仰也挺好,要不干吗呀。据嫂子说,公墓在元宝山,具体收费并不清楚。林业局附近的林地都要变成休闲公园,所有坟墓都要迁出,很多亡灵都去了那里。

我掏出一沓钱,放在桌子上,慢慢推给她。妈平时舍不得花钱,需要什么随时给她买。

嫂子瞥瞥我,哈,你这话说的,好像我不孝顺似的。

我勉强笑笑,你俩挣钱不容易。

是不容易,现在还住老人的房子,弄得你哥一点尊严都没有。

我疑惑着,抬头看她那张大饼子脸,你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爸走三年了,妈在我这儿,这房子也该过户了。

我纠正道:应该说你在妈这儿,等妈没有了,房子自然是你的。

那不行,你要是找老婆,就不好说了。

那咱们就算算。爸妈下山的时候赶上棚户区改造,局里给了三万,刚够装修,其余都是我出的,你看怎么算?

嫂子撇撇嘴,还算什么呀?你屁股底下那辆车就一百多万。

我真想在那张大饼子脸上狠狠扇一巴掌。我在省城还有八套房子,跟你有关吗?

见我火了,她懦懦道:别忘了,你吃过我的奶。

时光真是不饶人的。嫂子的一对胸器几乎下垂到桌面上,每当她拿这件事来要挟,我总是心软。那就过户吧,本来我也没想要。我的确喝过嫂子的奶水。那时候我还没结婚,一次去哥家看刚满月的小侄女,她指着柜盖板上的搪瓷缸子,说是刚出锅的,热乎的。我以为是豆浆,林场很多人家都有去豆腐坊打豆浆的习惯。我咕咚咕咚喝了,之后才感觉不对味儿,她坐在炕上,怀里奶着孩子,笑得花枝乱颤。此后我不敢轻易招惹她,就怕她大喊:孙立生吃过我的奶。吃喝,这两字概念是不同的,但很容易被人混淆。这娘儿们心眼子真不少,不仅骗了我,还忽悠过我哥。

一直以来,熟悉嫂子的人都习惯在她名字前面加一个大字——大马丽。她不仅身体好,而且能跟男人一样干活儿。我哥孙平生就是伐木时喜欢上她的。我猜想哥是喜欢她大圆脸、大屁股或大油瓶奶子其中之一,但哥的回答令我大跌眼镜,他说大马丽有一面袋子钱,并问我能有多少。我从最坏的角度帮他分析,要是毛票也没多少。他不信,他认为大马丽上班早,小份子自然没少攒,就算有一半是元票,也有好几千。后来过门的时候,嫁妆里果然有一只面袋子,我摸了摸,原来是一包棉花。不过据哥说,棉花里确实裹了钱,但没那么可观,区区几百元而已。此外还有一沓黑龙江省地方粮票,全是一市斤面额,上面印着原始森林和一台正在作业的集材拖拉机。那时粮票已经不再流通了,大马丽以高瞻远瞩的口气说,没准以后还用得着。大马丽曾经处过两个对象,没成,后来人们都怀疑她已不是处女之身,所以并不抢手,不得已才放出烟雾弹来迷惑众生,抬高自己身价。

父亲依稀坐在沙发上跟我发脾气,别以为你有啥了不起,你钱来得不干净。我顶撞他,你的钱来得干净,穷了一辈子;平生的钱干净,买不起一套房子。他站起来,我再穷也不会花你一分钱。然后啪,掴了我一个嘴巴,把我一下打醒。每次回来都做噩梦,白天也是,我浑噩地想,父亲确实没花过我的钱,他把一辈子积蓄都扔在省城的医院里,只是在苟延残喘之际,由我出钱摆平医生,按他的夙愿提前结束了生命。这个秘密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而事后所有压力只有我一个人来承受,我无法言表,我相信除了父亲没有人会赞赏这种大逆不道的行径。他实在是太痛苦了,癌细胞扩散到整个腹腔,肚皮鼓得像个孕妇。父亲在口头上从来没对我有过认可,但有别人羡慕地提及我,他总是坦然笑纳。每当大事他也只跟我商量,丝毫不顾及我哥的感受。在他眼里,孙平生除了肯出力干活儿,一无是处,就在父亲病重期间,他还在家里采摘黑木耳。我坐起来,喘了几口粗气,想哭,眼睛却异常干涩。看下手机已经四点多了,随手发了条信息:姐,我回来了。

从洗手间出来,嫂子在杀鱼。我扶着玻璃拉门问她,妈还没回?

她说没。我又问,平生几点回?

她不高兴了,平生平生的,这么多年了,还记仇啊?

要不是妈在,我真懒得回来。

说完这句话,我有些后悔,毕竟嫂子除了喜欢占我一点儿便宜之外并不曾得罪于我。不过她说的没错,我确实还在记仇,我体验过各种疼,而来自亲人的伤害才是讳莫如深的疼处。我从来没有忘记一只叫火球的狐狸,并时常为那只曾经依附我的生灵而感到难过。

那年冬天我跟哥上山伐树,在下工途中发现了那只狐狸,它一条后腿被铁夹子夹烂了,可怜巴巴望着我,把它解救下来却也不走,还一瘸一拐在身后跟着。把它抱回家,打那以后我成了异类,并以此区分于那些凡夫俗子。火球不讨厌,从不偷吃家禽,有时候还能叼回来一些小动物,如野鸡、松鸭、兔子……火球经常能抢在猎手前头下手,准确说是下口,有时候连夹子一起叼回来(它平生最恨铁夹子)。其实我并没有特别照顾喂养它,它喜欢就留在家里住几天,住够了则跑到山里去,或玩耍或找媳妇。直到有一天,我在一个女人的脖子上扯下那条火红火红的狐皮围脖,问她哪来的,女人理直气壮,你哥孙平生送的。结果出现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我因此冒犯了场长李成林老婆;孙平生要当班长的愿望成为泡影;从此我再没叫他哥;我由一个异类重归于凡夫俗子。这是我喝过嫂子奶水不久发生的事,那时工人干活儿开始拿计件工资,当班长能多争取些活儿干。我哥还强词夺理,声称是那娘儿们相中了火球的皮,他才下的手。还说他要当班长也不光为自己,我也能获些既得利益。从那时起,我便生出一个强烈愿望,离开生我养我的朝阳沟林场,至于去哪儿,鬼才知道。

手机响起提示音,打断支离破碎的记忆。是姐的短信:出来吃吧,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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