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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还记得刚开始遛狗,别提有多别扭:一个郁郁寡欢的男人牵着一条半大不大的狗,瞻前顾后的不敢走;而那条被儿子取名为贝克汉姆的狗呢,欢实得很,一会跑到我前面,牵着我走,一会儿又落到我身后,拽住我手中的绳子。这时偏偏遇上对面有人牵狗而来,是我最难堪的时刻。以前我不养狗,两眼一翻不认狗主人,现在两条狗相遇了,不管阶级敌人那般狂吠,还是中学生那般亲热,作为狗主人总得打个招呼。我最怕对方询问“嘿,你养的这是啥呀”之类,有了前车之鉴,我不得不实话实说,于是难免又要费一番口舌。

“中华田园犬?怎么从没听说这名字呢,新品种吧?”不少养狗人依恃自家狗的“贵族”血统,带着一股子傲气。

“不、不,是学名。”

“真名呢?”

“大黄狗。草狗。柴狗。土狗!”

“哦豁,我说看着这么眼熟呢!多少年前我吃过!”

我的脸白了,我在心里说,你吃过怎么啦,我偏要养一条土狗,养土狗有什么不好?!——不过没多久,我就越来越不喜欢牵着它在小区里转悠了,因为整个小区牵土狗溜达的,只有我一人。这样子显得过于特立独行,显然不是我的性格。于是我宁愿穿越小区,到外面乱糟糟的人行道上去遛狗了。

那一天,记得是一个晴朗的周末,我照例牵狗出去。我想牵狗到一公里外的运河边去遛遛。当我和狗走过离小区不远的一片工地,毫无预兆的,大门内有人朝我喊了一声:“来福!来福——”我很纳闷,这人眼睛有病吧?我的真名叫李伟梦,单位人戏称“威猛先生”。我没理会他,继续走。可是,我手中牵着的贝克汉姆听见这叫声,却站住了。

只见一个满身石灰的人从工地上走出来,还没有走到我身边,贝克汉姆就窜上去,在那人脚边嗅着,使劲地摇尾巴。那人激动地说:“来福,来福,你真的是来福哩!”我有点不耐烦:“你这人谁呀……”又唤狗道:“小贝,小贝!咱们走!”贝克汉姆却没有跟我走的意思,扯住绳子还在摇尾巴。

那人就有些胆怯又有些鲁莽地看着我,结结巴巴道:“这、这是我的狗。”

“你说什么?!”我心里有点儿吃惊,嘴上却淡定,“我养的狗怎么变成你的啦?”

“这、这是我家的来福呐!”

“什么来福,它叫贝克汉姆!让开!”

我拉下脸,一副不可侵犯的架势,牵着狗继续往前走去。那人跟了几步,嘴里嘀嘀咕咕的,见我不理睬,突然抓住我:“这是——我的——狗——”他急得吼起来。我狠狠地拍掉他的手,瞪他一眼。

他继续跟着我,然后掏出一只手机,对着它喊起来。我知道遇上无赖了。他喊的话我听不懂,但是明白他在叫人来。这时我如果丢下贝克汉姆逃走显然太窝囊,留下来恐怕要挨揍。我与他拉扯着牵狗的绳子,狗在拉扯中仰头看我们,一副犹豫迟疑的模样。顷刻间几个工人冲了出来,其中一个推了我一把,说:“偷狗贼!把狗留下,乖乖的!”“为什么要留下?”“因为这是张师傅的狗!”“凭什么说是他的狗?”“因为这是他从老家带来的狗崽子,整个工地的人可以作证!”

我有点害怕,真不在乎狗的归属权了,但是被人当作贼看待极不舒服,嘴硬道:“那又怎么样?要打架吗!”可能我的个子有点唬人,那个自称狗主人的家伙出来打圆场,说:“我只要你把来福留下!”我担心再不顺着台阶下来会被他们打,只好说,狗是我儿子从街上捡回来的流浪狗,这种土狗我其实不想养,既然你们认定它是从这里走丢的,我保证明天给你们送回来,但我要牵回去让它和我儿子有个告别(其实我是不愿就此认输)。他们不信任我,要我留下三百块钱押金。我不屑与他们纠缠,扔下两百块钱后牵狗走人。

说实话,我极厌恶这些人的说话态度,一个个苦大仇深的模样,尤其想到以他们卑微的身份竟然逼迫我屈服,真是郁闷透了!我心不在焉地牵着狗在运河边走了一圈,吐了很多痰,再绕过那个工地回到家,儿子已经上完英语辅导班回来了。见到贝克汉姆,他习惯性地摸摸它的耳朵、捋捋它的毛。贝克汉姆低着头,轻摆几下尾巴,就像在应付他,过了一会儿,它就躲在一个角落躺下了。

屋里很静。儿子念了几句单词,突然扔下课本问我:“老爸,小贝病了吗?”我问他为什么会这么想。他说:“它刚才没站起来舔舔我的脸。它好像没精神。”“它累了。”我没好气地答。

我感到很矛盾:在我和儿子的精心喂养下,贝克汉姆慢慢地大了。它原本那么脏那么瘦,现在胖了,换了一身缎子般油亮的皮毛。它很听话,知道女主人怕它,从不挨近她。女主人呢,虽然反对养狗,至少目前逐渐适应了它。甚至可以说,贝克汉姆已经成了这个家的成员。可现在,我却要将它拱手相让给工地上的民工,我不知道如何跟儿子陈述这一变故。当然,我完全可以不送狗回去,那些人图的不就是两百块酒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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