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团平均每天要演出三场,老板经常带他们外出演出,每场演出2个小时,老板赚取了他们大量的血汗钱,却只给他们很少的薪水。
后来在他的鼓动下,大家团结起来消极怠工,集体向老板抗议,老板不得不妥协了,增加了他们的月薪,也给了他们一些自由。
后来差都得知是玉良鼓动大家怠工的,十分恼火,将他狠狠地训斥了一顿并警告道:“今后若不悔改,我就将你卖掉!”
在旅游旺季,歌舞团演出生意十分红火。
老板只要生意好,就从不顾他们的死活。
有一天演出结束后,几个意大利人来到差都办公室,要求租5个人妖,为期一个月。
客人说:“我们给每个人妖出租价格是每月3000美元,小费另付。”
差都板着面孔冷冷地说:“在芭堤雅没有8000美元你们别想租人,回去吧。”
差都欲擒故纵,一脸漫不经心的样子。
客人又提出,“再增加2000美元,但必须包括那个中国姑娘玉良。”
差都见鱼儿快上钩了,就松口说,“你们如果心诚,包括玉良,最低价没有7000美元不谈。”
经过几轮讨价还价,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每人每月6000美元,玉良另加4000美元。
差都将这个决定首先告诉玉良:“玉良,几个意大利人看中你们5个人,要求你们陪伴他们一个月。这些欧洲人出手很阔绰,给出的小费也很高。从明天起,你们就可以随他们外出游玩。”差都心里明白,要想将这笔生意谈成,首先必须要玉良答应。
“老板,我向你恳求过多次,我只卖艺不卖身。他们给的钱再多,我也不要。你让其他人去。”
“我已经和人家谈好了,协议也签了,违约就要罚款。你不去是不行的!”
“老板,我就是死也不去!”
由于玉良坚决不答应,造成了差都约有60多万泰铢的损失。
差都恼羞成怒。从此以后,玉良稍有不满或懈怠,就会被差都的打手拖进地下室毒打。
为了生存与活命,玉良每天不得不参加3次以上的演出。
几年来,他的月薪比其他人妖要略高些,但除了日常生活,每月也所剩无几。即使是这样,他也将每月所剩余的钱和客人给的小费节省下来,准备日后回家带给父母,以资助父母亲晚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