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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开车上路,马骁驭发现雨挺大,比他在窗前听到的还要大。大雨裹着风,在路灯下飘飘忽忽,是一个他似曾相识的雨夜。

已经很久没有在这样风雨交加的夜晚外出了。这样的夜晚,会让马骁驭心情沉重,因为母亲去世的那个夜晚,也是这样的风雨交加,他接到医院的电话,慌慌张张开车赶过去,一边开车一边通知父亲,虽然父母已离异多年。

脑袋发沉,不会是安定起作用了吧?真要命。此刻本该躺在雨夜里呼呼大睡的,却驾着车在风雨中前行。人的命运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拐弯儿了。也许是在前两天那个会议上拐弯儿的?那天他怎么也没想到会遇见吴秋明……

马骁驭使劲儿揉脸,抓头皮,恨不能抽上一支烟。雨刮器来回扫,前路还是一片迷茫,他瞪大了眼睛盯着。幸好是夜里,街上车辆稀少。

忽然,一把不知从哪儿飞来的雨伞,猛地打在他的车前窗上,那一瞬间马骁驭还以为撞到人了,猛踩急刹,雨伞飞到了路边,车轮却控制不住地打滑,斜到一边,撞在了路边的隔离带上,马骁驭整个人往前冲又被安全带拽回,但已是魂飞魄散。

一个女人从路边跑过来捡伞,捡起来后怯生生地站在路边,似乎等着挨骂。

马骁驭伏在方向盘上,心脏被惊得咚咚直跳,幸好是雨伞,要是人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他忍不住骂了几句。这骂的几句里,也有冲着吴秋明去的。你说这种事干吗把我给扯进去?难道在这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里,你就找不出一个比我更亲近的人?碰上这样的紧急状态,按社会关系排,首先是老公,没老公是儿女,没儿女是父母兄妹,没父母兄妹是同事,实在不济,才是同学,同学也应该是比较要好的女同学。怎么也轮不着一个天远地远的男同学吧。

当然,他心里也清楚,在吴秋明看来,他们不仅仅是男女同学关系,甚至连他们班同学,都认为他们之间是有故事的。何况,电话也不是她本人打的。她一定已处于无法自控的状态了,否则以她的矜持,是不会给他打电话的。

马骁驭下车,到车前看了看,车前的挡板撞了个大坑,右前灯也撞裂了。幸好轮胎什么的,都没事儿,要不这大半夜的,上哪儿去修?他拿出手机,拍了两张照片,好向保险公司交代。

捡起雨伞的女人依然站在路边,那眼神让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前任女友,那个挺能“作”的女友。

马骁驭冲着她发火道:大半夜的,你在马路上晃什么晃?

貌似前女友的女人也被吓到了,连连说,对不起啊,风太大了,我没拿住。他本来还想吼一句,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儿害死我!但雨水流进嘴里,让他闭了嘴,他挥挥手,意思是赶紧走你的吧。

女人就撑着伞,款款地走了,那步态,好像是出来散步。大半夜的,还冒雨,在大马路散什么步啊。这神经兮兮的行为,也是和自己的前女友极像的。前女友一到下雨的时候,就会提出要出去走走。有一天晚上,她也提出这个要求。马骁驭答应了,虽然很不情愿,但那时候正热恋,他还是很配合的。他们挽着胳膊,在人影稀疏的街道上走了半个小时,裤脚和胳膊都淋湿了。女友在他耳边说,我觉得爱情就是两个人一起撑一把伞,在下雨的时候相依着一起走。他听着心里发毛,不知怎么回应,如果说是的,感觉自己太矫情,这样的雨天,怎么也该待在家里,喝杯热茶。但说不是,是断然不行的,他只好轻轻吻了一下女友的脸颊,相当于女友给他发示爱微信时,他回一个动作表情。

关于爱情,人类有成千上万种表达,曾经打动过马骁驭的是塞林格的一段话:“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的手。”如果以此界定,马骁驭早就不再享有爱情了,虽然他身边的女人没有断过,但那都是性的需要,或者,生活的需要。自离婚后,他前前后后谈过的女朋友,没有30个也有20个吧。发生过肌肤之亲的,也超过10个了吧。她们让他动心,仅仅是春心,没有一个是让他想触碰又收回自己手的。眼前这位喜欢下雨天散步的,已经是其中最让他珍惜的了。马骁驭想,问题不是出在女人身上,是在他自己身上,他的心已经长了厚厚的茧,脱敏了。

前女友貌美,还脱俗,不是一般的脱俗。每每两人在一起,马骁驭请求她做顿饭或者煲回汤时,她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如果马骁驭说,我看人家那些女人……话还没出口她马上就会说,我干吗要和别人一样?我就不喜欢厨房!她宁可叫外卖,胡乱对付,然后用做饭的时间看书、听歌,甚至发呆。她说这样的人生才是她想要的人生。她从不要求他买名牌,不化妆也不烫头,穿着简朴,有时甚至过于简朴,一条牛仔裤,一件布衬衣加上一件卫衣外套,一个旧牛皮包已经发硬了,她好像对自己的美丽毫不在意,以至于马骁驭不得不主动给她买衣服,买鞋,买包。如果说她有生活欲望,那么也是按书上来的,比如“一生中要做的99件事”,做过的她就勾掉。

马骁驭最初是极喜欢的,这么清纯,这么有文艺范儿,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多么难得。问题是她并不是因为丑小鸭不打扮,她是个漂亮女人,虽然没漂亮到惊艳,却是别有韵味,很耐看,稍稍打扮下绝对是个美女。最让马骁驭欣赏的是她“腹有诗书”。聊天时,常会恰到好处地掉个书袋,令谈话趣味横生。他曾暗暗惊喜,都这个年龄了,竟然还捡了个宝。

但时间久了,他有点儿受不了。毕竟,日子是通俗的,人是要过日子的,人得通俗点儿才能把日子过下去。马骁驭承认自己是个俗人。“腹有诗书”之前要腹有大米。他们之间的最终爆发是因为大海。不是叫大海的人,就是大海,The sea。

前女友每天都说,在“一生中要做的99件事”里,她最想做的就是去海边看日出,在海边发呆,让海风吹乱头发,赤脚在沙滩上奔跑,让海浪亲吻双脚,趴在沙子上听自己的心跳,闭上眼睛让太阳覆盖全身……

感觉完全是书上抄下来的句子,语气词都没改。

马骁驭只得一次次地表态说:好,等我有假期了就带你去。

可是他的确忙,从冬忙到春,从春忙到夏。学院的现任领导还有一年就到龄了,他是候选人之一,但他的论文篇目还不够,而且他的课题还没完成。

前女友开始不高兴了,不高兴的具体表现是拒绝跟马骁驭亲热。他们在一起两三个月了,始终没有进入到男女最实质的交往,直截了当地说,始终没有做爱。马骁驭每每蠢蠢欲动时,她就打各种岔。状态最佳时,也只允许马骁驭亲吻,或抚摸。不高兴后,她连这个层次也关闭了,彻底拒签。

马骁驭在她这儿明白了一个道理,对女人来说,性和爱一定是紧密相关的,感情上的不满足一定会导致性事上的不积极。而男人是可以分开的。马骁驭终于意识到,这事比他的课题更紧迫。

有一天他咬咬牙,在网上买了两个人的往返机票,去三亚的。然后把信息发给前女友,前女友立即回复了无数个亲吻和红心,和各种手舞足蹈的动画小人儿,然后是一句“大海我来了!大海请张开你的怀抱!”马骁驭感到那种兴奋瞬间感染了他,他拿着手机都感到自己的身体发热。看来这付出很值得。接下来,马骁驭更是心满意足,到三亚的第一天晚上,和女友的关系就突飞猛进,达到顶峰了。

但核心问题并没有解决,马骁驭本人并没有看海的心情,哪怕是到了三亚也没有心情,他只是让女友每天去看海,去赤脚在沙滩上跑,去发呆,去让海风吹乱头发……总之,去做“一生中必须做的99件事”之一。他只是偶尔从窗口望望海,望望前女友的倩影,休息一下眼睛,然后就回到电脑前,要么赶论文,要么通过视频跟学生们讨论课题。他想,幸好有网络啊,还能继续工作。

哪知在返回的飞机上,前女友一直情绪不高。问她,玩儿得不开心吗?她幽幽地说,我终于明白了,你不是真的爱我。马骁驭惊诧莫名,这话从何说起?我要不爱你,能专门飞这一趟吗?前女友说,如果你真的爱我,怎么会舍得让我一个人去海边?面对无垠的大海你不知道我有多孤独?我多想靠在你的怀里面对大海,和你一起闭着眼睛晒太阳,那样才是最最幸福的。可是你却离我远远的,和电脑在一起。

马骁驭说,没有啊,我经常在窗口看你,而且,每天的大部分时间我都陪在你身边的,一日三餐,还有整整一夜。

前女友依然充满忧伤地说,不,你带我来三亚,是为了应付我,是为了……达到你的……目的。并不是真的想陪我看大海。在你心里,论文比我更重要。我真的很失望,我看错你了。

马骁驭崩溃了。感觉自己花了冤枉钱,两个人的往返机票,加上酒店住宿,近两万元啊,只换来一个“应付”。

马骁驭感觉这个累,不亚于随时掏钱买名牌的那种累。照理说,他们的年龄相差不到十岁,前女友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不该有代沟的。那么,是三观不同?他们之间有个“三观沟”?还是最通俗的说法,性格不合?

结局自然是分手。虽然马骁驭很有些不舍,这一位,是他离婚后谈的无数对象里时间最长感觉最好的一个。但他的确没法满足她,因为不能满足,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他几乎碰不到她的身体了,对他来说她真的变成了一个花瓶。一辈子那么长,按书上说的,这才做了不到30件事,还有60多件呢,早晚会分手的。

分手后马骁驭全力以赴埋头搞论文,搞课题,一年后如愿以偿当上了院长。这个时候,孤独涌来,欲望涌来,他需要一个女人,太需要了,于是,新一轮求偶活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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