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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侈靡和虚荣,阴谋和暴行(2)

从放鹰台1号遗址中出土的砖和瓦,其制作工艺都达到了当时的最高水平。砌墙砖是扁平、正方的红色火烧砖,其年代之早在考古史上是前所未见的。瓦有钩和孔,类如榫和卯,以便勾连成串,其规格之高在楚地是首次发现,在全国已发现的处所也屈指可数,非宫殿不能用。遗址上部出铜环一枚,已残,应为门环,直径不下20厘米。所有这些,连同下层颇粗的方柱,上层较细的圆柱,以及廊檐下面用蚌壳铺成的路面等等,足以表明此台的建筑材料和营造工艺都达到了春秋时代的先进水平。

放鹰台附近共有约20个台,钻探证实,其中都有东周的夯土层。整个遗址东西约2公里,南北约1公里。作为一座游宫,这个面积够大的了。其实,在这个遗址的外围,尤其是南部,还有一些东周的建筑遗址,当初可能也是属于章华宫的。

在北方,有台未必有榭;在楚国,有台则必有榭。《说苑·建本》记:“构室屋以避暑雨,累台榭以避润湿。”所讲的就是楚地的建筑。汉代枚乘《七发》有句云:“连廊四注,台城层构。”所写的就是楚辞所谓“层台累榭”。就其高峻的土筑工程而言则为台,就其空灵的木构工程而言则为榭。上面所讲的放鹰台1号建筑遗址,其实都是榭的遗迹。《国语·楚语》记伍举与灵王同登章华台,说章华台“以土木之崇高、彤镂为美”,所指的是章华台这个建筑个体。假如就章华宫这个建筑群体来看,那么,它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讲求建筑与环境的和谐,人工与天工的融通。它在建筑史上的贡献,也许至今还没有为人们所认识。这也难怪,因为它早就从地面上消失了。从文献的零章残句中,人们无法窥见它的本来面目。西方的地中海沿岸流行石砌的建筑,易于久存;东方的楚国流行木构的建筑,难免速朽。但是,我们不可凭久存和速朽来判定它们的优劣,这正像黑格尔说的:“我们首先要排除我们心头那种偏见,以为长久比短促是更优越的事情:永存的高山,并不比很快凋谢的芬芳的蔷薇更优越。”章华宫虽已付与断井颓垣,但当初它也曾姹紫嫣红开遍。

据《新语·怀虑》,楚灵王又曾“作乾溪之台,立百仞之高,欲登浮云,窥天文”。乾溪是邑名,在今安徽亳州东南。灵王晚年驻乾溪,流连忘返,可见乾溪也筑了游宫。至于乾溪之台是否比章华台更高,以及它有无观象的功能,那就无从考实了。

《国语·楚语》记灵王与伍举登章华台,脱口赞道:“台美夫!”

伍举不以为然,对灵王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伍举对美做理性的探讨,乃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人。他把理性的美放在第一位,把感性的美放在第二位,甚至只承认理性的美,不承认感性的美。他把话说得绝了些,意在进谏。

感官的享受,一是目观而美,二是耳听而乐。伍举要求不为感官的享受所惑,而应升高为理性的愉悦。他还认为每一种人都有其特定的美和乐,国君有不同于常人的美和乐。他说:“国君服宠以为美,安民以为乐,听德以为聪,致远以为明。”“服宠”按伍举在这番议论中所用的另一种说法,就是“有美名”,“有美名”的缘由则是“施令德”。至于“安民”、“听德”、“致远”,都是明明白白的。

十三年之后,单穆公对周景王也议论过“美”和“乐”。据《国语·周语》所记,单穆公认为:“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这是常人所能理解的,美乃视觉享受,乐乃听觉享受。但单穆公又说:“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震”是过度的声,“眩”是过度的色。单穆公以为“震”和“眩”是“患”的根源:

“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有转易之名,有过慝之度,出令不信,刑政放纷,动不顺时,民无据依,不知所力,各有离心。”单穆公的主张是:“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和而视正,听和则聪,视正则明。”“听和”不同于伍举所讲的“听德”,“视正”不同于伍举所讲的“致远”。单穆公所讲的“美”和“乐”都是感官的享受,但与理性的愉悦明合;伍举所讲的“美”和“乐”都是理性的愉悦,但与感官的享受暗通。

伍举说章华台不美,这是借题发挥。《国语·楚语》记伍举说:

“今君为此台也,国民罢焉,财用尽焉,年谷败焉,百官烦焉。”总之,劳民伤财,一无是处。

灵王内兴土木,外寻干戈,确实做了不少劳民伤财的事,但他对美和乐的追求是楚风的折射。除了建章华宫之外,灵王还有两件事也受到非议,又都与美或乐有关,一件是好细腰,一件是好巫音。

楚俗以细腰为美,而其风炽于灵王。《韩非子·二柄》说:“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后世以为灵王所好的都是细腰女子,诗人骚客乃争咏其事。如李商隐诗云“虚减宫厨为细腰”,杜牧诗云“楚腰纤细掌中轻”,汪遵诗云“贪向春风舞细腰”,许浑诗云“细腰争舞君沉醉”,不胜枚举,似乎男子是不求细腰的。

其实不然,文献所记灵王所好的是男子细腰。此事见于《韩非子》、《战国策》、《晏子》、《墨子》、《荀子》、《尸子》、《尹文子》、《淮南子》、《新论》等书(《荀子》误作“庄王”),所记的是男子细腰。如《战国策·楚策》记莫敖子华对威王说:“昔者先君灵王好小要。楚士约食,冯而能立,式而能起。食之可欲,忍而不入;死之可恶,(然)〔就〕而不避。”《墨子·兼爱》说:“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要,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同篇又说:“昔荆灵王好小要。当灵王之身,荆国之士饭不逾乎一,固据而后兴,扶垣而后行。”这些为求腰细而节食减肥的“士”或“臣”,无疑都是男子。

对女子,楚俗更以腰细为美。《大招》有句曰“小腰秀颈”,是文献证据。在楚国的美术作品中,女子无不细腰,是实物证据。女子细腰尚不足为奇,男子细腰才是楚俗所偏爱的。

《吕氏春秋·侈乐》说:“宋之衰也,作为千钟;齐之衰也,作为大吕;楚之衰也,作为巫音。”所讲的都是乐舞。“巫音”,即巫歌巫舞。“楚之衰也”,指灵王即位以后。《新论·言体》说:“昔楚灵王骄逸轻下,简贤务鬼,信巫祝之道。斋戒洁鲜,以祀上帝,礼群神。躬执羽绂,起舞坛前。……”灵王所做的,是把村野的巫音引进宫廷去了,这是宫廷乐舞的一次改革。灵王酷爱此道,而且精通此道。否则,他是不会屈九重之尊,放浪形骸,拿着羽绂,踏着鼓点,去载歌载舞的。

(第三节灵王以政变终

灵王敢作敢为,他要利用当时莫能与之争胜的财富和甲兵去追求莫能与之争胜的权威和声誉。他的文才和武略并不出众,但极为自负。群臣的谄谀和诸侯的逢迎使他陶醉,乃至不能察觉危机正在悄悄地向他逼近。但他以为自己是当之无愧的明主,因而并不缺乏容人的雅量和任贤的决断。

公元前534年———灵王七年,春夏之际,陈国内乱。陈哀公弟公子招和公子过擅杀陈哀公元妃所生的太子偃师,改立二妃所生的公子留为太子,陈哀公被迫自缢。陈行人干征师以旧君之亡和新君之立告于楚,恰逢陈哀公下妃所生的公子胜诉于楚,灵王当即杀死干征师。陈人危惧,公子留奔郑,公子招诿过于公子过而杀之。是年秋冬之际,楚公子弃疾为元帅,击灭陈国,即以其地为县。灵王命穿封戌为陈公,称赞他“不谄”。穿封戌曾与未即王位的公子围发生冲突,乃至操戈逐公子围。这时,灵王问穿封戌,假如你当初料到寡人有今天,你会退让吗?穿封戌答道,假如臣当初料到大王有今天,臣将舍生忘死去安定国家。言下之意,是说自己一定要为郏敖去杀公子围的。如此直言,灵王听了,竟不以为罪。

许国多次遭郑人侵袭,许君希望能迁到离郑国远些的地方去。

公元前533年———灵王八年,许大夫围到楚国做人质,楚公子弃疾奉命把许国从叶邑迁到了别称城父的夷邑(在今安徽亳州东南)。同时,把原住夷邑的民户迁到了陈县,把方城外面的一些民户迁到了许县。蔡灵侯是在十余年前弑父自立的,不得民心,阳亲楚,阴附晋,灵王以为其罪不可恕。公元前531年———灵王十年,春夏之际,遣使以甘言重币请蔡灵侯到申县相会,蔡灵侯满腹狐疑,但还是带七十名甲士硬着头皮去了。灵王在申县设盛宴款待蔡灵侯,酒酣耳热之际,伏兵齐出,捉住了已经颇有醉意的蔡灵侯。二十一天后,蔡灵侯被杀,随行的七十名甲士也无一幸免。公子弃疾领兵伐蔡,晋使狐父代蔡向楚求情,灵王不许,蔡都被围约半年,终于城破,灵王命灭蔡为县,以公子弃疾为蔡公。

据《左传·昭公十一年》所记,灵王“用隐大子于冈山”。“隐大子”,即蔡太子有,“有”或作“友”。“用”,若非杀其人以祭,则必取其血以祭。《春秋》记此事云:“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

查《史记·管蔡世家》,友是后来被蔡平侯杀死的。由此可见,灵王“用隐太子于冈山”,只是取其血以祭冈山。假如释“用”为“杀”,并且把它作为楚国盛行奴隶制的旁证,那就推演过深了。

曾经指责灵王收容逃亡奴仆的无宇,此时为申公。祭冈山用隐太子,申无宇不赞成。命公子弃疾为蔡公,申无宇又大不以为然。

《左传·昭公十一年》记灵王问申无宇“弃疾在蔡何如”,申无宇答道:“亲不在外,羁不在内。今弃疾在外,郑丹在内,君其少戒!”

“亲”为亲贵,而弃疾乃亲贵之最受宠者;“羁”为羁臣,类如客卿,而郑丹乃羁臣之最受宠者。弃疾在外为蔡公,郑丹在内为右尹,按申无宇的意见,灵王该提防着才是。灵王又问:“国有大城,何如?”

申无宇答道:“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对申无宇忧心忡忡的提示和警告,灵王虽则肯听,可是全然不信。他太自负了,以为天下莫如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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